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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工作計劃錦集五篇

人生天地之間,若白駒過隙,忽然而已,相信大家對即將到來的工作生活滿心期待吧!現在就讓我們制定一份計劃,好好地規劃一下吧。計劃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工作計劃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食品安全工作計劃錦集五篇

食品安全工作計劃 篇1

爲加強和規範我縣動物衛生監督工作,保障我縣肉食品衛生安全和養殖業的健康發展,進一步完善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結合我局動物衛生監督所20xx年監督執法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 20xx年動物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計劃如下:

一、抓好法律法規和業務學習,提高執法人員素質

採取以自學爲主,定期集中培訓,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生豬檢疫工作規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動物性食品衛生學》等相關業務知識,使大家業務素質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紮實抓好全縣規模養殖場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把動物性食品安全風險消滅在生產環節上。

一>動物衛生監督所要積極配合縣畜牧技術推廣站關於規模養殖場的管理工作,確認我縣已備案的規模養殖場(只有經過畜牧部門備案的規模養殖場才列入監管範圍),將已備案的養殖場進行分類,即,一及、二級、三級。

二>明確各規模養殖場監管的責任人,一級監管的規模場的監管責任人必須是縣監督所的.分管副所長和執法骨幹;二、三級監管的規模場的監管責任人是當地畜牧獸醫站的負責人或技術人員。同時明確監管責任人的任務和責任:一級監管的規模養殖場,每月必須到場檢查一次,二、三級監管的規模場,每兩個月要到場一次。

三>加強一級監管規模養殖場的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力爭在20xx年,我縣一級監管的規模養殖場全部達到《農業部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的要求,並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

四>爲了使養殖業主深入瞭解肉食品安全生產的極端重要性,計劃搞一期養殖業主培訓班。

五>完善各規模養殖場的各種臺賬和檢查記錄。

三、加強我縣屠宰場(點)的監督檢查

一>加強動物入場查證驗物工作。凡是無證或無標的動物(特別是生豬)、證物不符的,一律不得進入屠宰場。

二>嚴格宰前檢疫工作。凡是有染病或疑似染病的動物,一律不得進入屠宰環節,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隔離、急宰或無害化處理。

三>加強宰後同步檢疫工作。1、必須按《檢疫操作規程》進行檢疫操作;2、生豬必須按農業部規定進行5% “瘦肉精”抽檢。

四>督促屠宰場完善各種動物防疫設施,更換、重修不合格的設備。

五>加強檢疫工作的監督檢查。定期檢查檢檢疫員檢疫操作、是否按規定着裝持證上崗。

六>進一步完善屠宰場的工作臺賬。年初要有獨立的工作室和獨立的休息室,各種證章的存放要符合相關要求,不得隨意擺放。

四、加強獸藥經營的市場的管理工作

一>重點檢查無證經營的獸藥經營店,嚴肅處理無證經營獸藥的違法行爲。

二>加強獸藥經營企業GSP整改後日常管理工作,重點檢查經營假劣獸藥、過期獸藥行爲,

三>加快速度對獸藥經營企業進行安裝電子臺賬的軟件安裝工作,日常督促業主進行獸藥購銷臺賬登記。

五、加強學校食堂和酒店、快餐店等人羣集中用餐地方的肉食品安全衛生監督檢查

這些地方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鑽監管工作的漏洞,病死動物的死屍、屠宰環節的一些廢棄物,往往在我們監管疏忽的時候流入食用環節,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在這些人羣集中用餐的地方,我們要求食品加工業主要建立臺賬,詳細登記肉食品進購情況。肉食品的進貨渠道必須是正規的屠宰加工企業,必須是經過官方獸醫檢疫合格的動物或動物產品。

六、完成縣食安委下達的各項任務。

食品安全工作計劃 篇2

一、指導思想

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的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畢節市政府《關於加強全區中國小幼兒園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畢署辦通[20xx)169號)文件精神。把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履行職責,堅持預防爲主、科學管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把日常監管與集中整治、學校自律與部門監管、全面推進與重點突出有機結合起來,確保在校師生飲食安全。

二、完善工作制度,嚴格食堂管理

各單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學校、幼兒園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持證上崗、健康檢查、索票索證、進貨查驗、消毒、食品留樣和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等各項管理制度,制定詳細的食堂操作規程,完善食物中毒應急處置預案,規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

(一)食堂管理

1、學校、幼兒園食堂應由學校、幼兒園自辦自管,嚴禁實行對外承包經營。

2、學校食堂應當具備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倉貯、原料處理、加工、銷售及就餐場所,並與有毒、有害場所保持規定的距離。

3、應當有相應的消毒、盥洗、採光、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洗滌、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等設施。

4、食堂內、外環境要保持整潔,名種炊具及盛裝食品的盆、碗要經常洗刷,擺放有序,必須符合衛生要求。所有機械及電器及時保養、擦拭並保持清潔。

5、學校食堂要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食堂的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庫房,防止投毒事件發生。

6、飲食飲水設備、消毒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正常使用。食堂管理員及從業人員必須對食堂進行徹底的清掃、消毒,對所有餐飲具進行洗滌、消毒,庫存食物應全面清理,過期食品必須妥善處理、丟棄。

(二)從業人員的管理

1、學校、幼兒園食堂必須辦理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取得有效健康證和培訓合格證,方能上崗作業。

2、上崗時要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並經常保持個人衛生。加工直接入口的食品應戴口罩,不準對着食品說話、咳嗽、打噴嚏。

3、不準在工作場所吸菸、隨地吐痰,不準留髮和留長指甲等,凡接觸不潔物後,要重新洗手、消毒。

4、銷售食品時,不能用手直接拿食品,嚴禁工作人員一手收錢,一手直接接觸食品。

(三)食品採購及庫房管理

1、嚴格實行專人採購與管理,不得隨意代購代管。’

2、不採購劣質、變質、超保質期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不符合衛生要求和規定的食品。不得購買無QS標誌的麪粉、食用油、調料、食鹽等。

3、採購食品應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並向供貨方索要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及發票。

4、庫房管理員對採購回的食品及原料要嚴格驗收分類入庫,離地存放,同時填寫詳細的入庫清單並與採購人員辦理接交手續。

(四)食品加工管理

1、嚴格按照加工程序分工分區操作,各程序間必須認真交接和監督。

2、不得加工或者使用變質和感觀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原料。

3、食品加工要堅持一擇、二洗、三切的操作程序,嚴禁加工未洗淨的原料。

4、肉類、蔬菜、水產品要分池清洗、分案切配。盛裝肉類、蔬菜、水產品的`容器應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誌。

5、烹調加工食物的刀、案、容器等必須生、熟、葷、素分開使用,用後洗淨,定位存放,並保持清潔。

6、加工製作的食品必須燒熟煮透,不得出售涼菜、生拌萊、隔餐飯菜。

7、每餐、每種食品必須留樣,用保鮮膜密封后,放置於加鎖的專用冰箱(冰櫃)中,留樣數量不少於100克,冷藏室保存48小時以上。

三、建立健全學校食堂監督管理機制

堅持預防爲主的工作方針,完善管理督查、監督指導、具體實施的工作管理機制。學校負責人是本校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各校要建立完善校(園)長負責制,成立分管領導、後勤負責人和食堂管理人員爲成員的食堂管理工作小組,進一步加大食堂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建立落實領導輪流自費陪餐、索證索票,進貨查驗、關鍵環節質量控制、食物中毒應急預案等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加強對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定期開展督查,及時發現和處理食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強化對食物中毒事故的預防和控制。

四、強化協調配合

各校在食堂管理工作中,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督查、督促指導,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確保師生食用安全、健康食品。

五、切實落實學校食品安全責任制

要嚴格落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建立落實以校長爲第一責任人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明確崗位職責,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建立落實從業人員持證上崗和健康管理、培訓、索證索票、進貨查驗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從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完善相關檔案,加強設施設備的定期維護,確保採購、貯存、加工等關鍵環節安全可控。對因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病的責任人員要追究責任。

六、加大宣傳培訓力度

各中國小校、幼兒園要充分利用安全課、班會、板報、校園廣播等宣傳形式,向學生宣傳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常見食物性中毒的防治方法和應對措施等,要教育學生注意飲食安全,學會辨別食品的僞劣,不吃生冷不潔的食物,不吃黴變、過期的食物,不吃來歷不明的食物,不喝生水和劣質不衛生的飲料。要通過廣泛的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食品安全工作計劃 篇3

爲切實履行好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職責,促進食品安全、職業病危害、放射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形勢的穩步好轉,制訂本工作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履行法律法規和職責規定爲主線,以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業病防治和飲用水衛生安全工作爲重點,以能力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爲基礎,加大部門協調與合作,努力推進食品安全和衛生監督各項工作。

二、工作重點

一是認真履行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繼續完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加強食品安全整頓和事故督查工作。二是切實加強職業衛生和放射衛生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職業病防治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加強飲用水、公共場所和消毒、涉水產品衛生監督管理。不斷提高傳染病防治和學校衛生監督管理水平。打擊無證行醫,查處採供血違法行爲。三是加強衛生監督體系建設,規範衛生行政執法行爲。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隊伍建設和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

三、工作計劃

(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

1、食品安全法規宣傳工作。在3.15、6.1、9.1前後,通過電視、報紙、網站或集中開展法規諮詢和法規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活動,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發佈食品安全預警信息,引導廣大羣衆科學消費、安全消費。

2、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制訂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計劃並督促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紮實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召開1次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辦公室成員和聯絡員全體會議,召開4次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會議,組織開展2次多部門聯合執法檢查,開展1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開展2次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召集食品安全監管相關部門,理順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長效機制。

(二)衛生監督重點工作

1、職業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1)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開展情況。以涉鉛企業爲重點,加大對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用人單位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的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督促用人單位全面開展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協助用人單位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2)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情況。督促建設單位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擴建、改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開展職業病危害評價,包括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審覈或備案,嚴重職業病危害建設項目的防護設施設計衛生審查,建設項目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或備案工作。

(3)職業衛生技術機構工作開展情況。督促並協助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申報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與評價機構資質。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進行檢查,重點檢查轄區內職業衛生技術機構是否依法開展工作,所出具的技術報告是否符合相關規範和要求,結論分析是否有針對性,有關檔案是否健全,質量管理體系是否持續有效運行等。

(4)建立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管檔案。

(5)開展職業病防治宣傳活動。

2、放射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1)監督對象:全縣開展放射診療工作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母嬰保健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監督內容:檢查《放射診療許可證》和《放射工作人員證》辦理情況、從事放射診療業務的醫療衛生機構100%取得《放射診療許可證》。檢查相關醫療衛生機構X射線機使用及防護情況,放射診療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情況、設備狀態(應用質量)檢測情況和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情況等。

3、生活飲用水監督工作計劃

(1)監督對象

縣自來水公司各水廠,鄉鎮集中式供水單位,二次供水單位。

(2)監督內容

①填寫被監督單位信息卡,建立縣自來水公司、鄉鎮集中式供水單位、二次供水單位信息檔案。

②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重點檢查市政供水單位,鄉鎮集中式供水單位,二次供水單位衛生許可證持證情況,制管水人員持健康證明情況,衛生管理機構、管理制度制訂落實情況,制水工藝情況,涉水產品情況等。

③督促疾控中心開展水質檢測.對市政供水單位—縣自來水公司的出廠水、末梢水在豐水期和枯水期分別檢測2次,檢測指標包括餘氯、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羣、濁度、pH。對轄區內3-5家鄉鎮水廠出廠水進行餘氯(如爲穩定性二氧化氯消毒則不測)、細菌總數、總大腸菌羣、濁度、pH檢測。

4、公共場所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1)檢查對象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規定的七類28種,以住宿場所、沐浴場所、游泳場所及美容美髮場所爲重點。

(2)監督內容

①填寫公共場所監管被監督單位信息卡,建立公共場所監管被監督單位檔案。

②開展經常性監督檢查。對轄區內住宿場所、沐浴場所、美容美髮場所、商場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1次以上,查處違法行爲。

③對取得衛生許可證的住宿場所、游泳場所、沐浴場所和美容美髮場所開展衛生信譽度量化分級管理。

5、學校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1)監督對象

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

(2)監督內容

1、建立學校信息卡和檔案。

2、開展學校衛生監督檢查:以飲用水衛生管理措施的落實情況、供水設施衛生狀況及飲用水水質情況爲重點,加強轄區內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飲用水衛生的`監督檢查;督促指導學校按照衛生部、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傳染病防控制度,落實各項防控措施;加強校舍、教學設施、生活設施、衛生保健室配備等基本衛生條件的建設管理,對學校內影響學生健康的學校教室建築、環境噪聲、室內微小氣候、採光、照明以及黑板、課桌椅等教學衛生環境開展監督檢查。

6、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計劃

(1)開展醫療機構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對全縣醫療機構開展1次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重點檢查疫情報告、消毒管理、醫院感染控制、醫療廢物管理等工作開展情況,查處違法行爲。

(2)開展消毒產品經營單位監管。至少抽查5家轄區內藥店等經營單位經營的抗(抑)菌製劑情況。重點檢查經營單位是否索取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產品標籤說明書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對疾病的治療效果,用於人體足部、眼睛、指甲、腋部、頭皮、頭髮、鼻粘膜等特定部位;無檢驗依據抑/殺微生物類別等不符合《消毒產品標籤說明書管理規範》的現象。

(3)開展采供血機構監管。對本地採供血機構傳染病監管工作開展經常性衛生監督檢查2次以上。對監督檢查中發現被檢查單位存在違法違規需要處罰或整改的行爲,按要求進行處罰或整改,並加以落實。

(4)加強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監管。監督檢查內容包括:疫情報告、醫療廢棄物管理、菌(毒)種管理等。是否對傳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報告進行分析、調查與覈實,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是否對醫療機構開展傳染病疫情報告檢查和業務指導等。

7、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衛生監督工作計劃

(1)建立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檔案。

(2)對轄區內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的監督檢查不少於2次,查處違法行爲。

(3)對轄區內餐飲具集中消毒單位進行1次衛生學評價並出具衛生學評價報告,評價內容包括選址、佈局、基本設備、操作區衛生、倉儲與運輸衛生、衛生質量管理、從業人員等。衛生學評價結果向工商、食品藥品監督部門進行通報和公告。

8、醫療機構監督工作計劃

(1)檢查對象和內容

①建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檔案。

②對轄區內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經常性衛生監督頻次每年不少於1次,覆蓋率100%。重點檢查醫療機構執業資格、執業範圍及其醫務人員執業資格、執業註冊情況。查處違法行爲。

9、打擊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工作計劃

(1)監督對象

遊醫、美容美髮場所、保健按摩場所、醫療機構及採供血機構。

(2)監督內容

①充分利用鄉鎮衛生監督檢查員、村衛生監督信息員,暢通打擊非法行醫羣衆投訴舉報網絡,及時發現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線索。

②開展美容美髮場所、保健按摩場所、醫療機構及採供血機構不定期檢查,查處非法行爲和非法採供血行爲。

③鞏固同公安局建立的打擊非法行醫聯動機制,及時查處非法行醫和非法採供血行爲。

10、醫療廣告監管工作計劃

(1)監督對象

各醫療機構和非醫療機構及個人。

(2)監督內容

①開展廣告監測。每月定期對報紙、電視、廣播、戶外醫療廣告進行監測,並按月及時上報監測結果。

②根據監測情況,及時查處非法發佈醫療廣告行爲。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明確工作責任。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工作,事關廣大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任務非常艱鉅,責任十分重大。各科室負責人、各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均要從以人爲本、科學發展的高度來強化宗旨意識和服務意識,切實承擔起監管職責,真正做到權爲民所用。

2、明確重點,加強日常監管。各科室負責人、各衛生監督執法人員要根據本工作計劃,認真謀劃,合理安排,突出重點,切實加強監督,做到務實、高效,確保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各項重點工作落到實處。

3、加大力度,查處違法行爲。對於發現的違法行爲,要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嚴肅處理,對典型案例和大案要案予以曝光,並向社會公佈,重大案件及時向上級報告。

食品安全工作計劃 篇4

青陽縣商務局20xx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計劃 爲切實做好商務領域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促進屠宰行業和酒類流通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縣食安辦有關要求,結合商務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年度工作計劃。

一、 工作目標

認真貫《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通過依法行政,集中整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健全工作機制,打擊違法行爲,規範市場秩序,確保我縣肉品市場和酒類市場安全監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力保障人民羣衆食品消費安全。

二、 工作重點及措施

1、生豬屠宰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生豬屠宰管理條例》,嚴格依據《條例》強化對定點屠宰業的監管。完善現有定點屠宰場質量安全管理制度,堅持生豬進場檢疫、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嚴厲查處打擊私屠濫宰窩點和製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違法行爲,有效規範屠宰加工及經營秩序,嚴防病害豬肉流入市場。積極推進“放心肉”體系試點建設,促進規模化生產,發展連鎖經營和冷鏈配送,提高肉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

2、酒類流通監管。嚴格執行《酒類流通管理辦法》,進一步

推進酒類流通企業備案登記工作,會同工商、公安等有關部門開展酒類市場安全檢查,重點檢查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和執行隨附單溯源制度情況,打擊銷售過期變質、假冒僞劣酒等行爲,規範企業經營行爲,規範酒類流通秩序,確保酒類消費安全。

3、超市監督檢查。根據商務部《流通領域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和《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規範(實行)》,配合工商、質監、衛生等部門進一步推進超市建立進貨檢驗、索證索票、購銷臺帳和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制度,開展聯合監督檢查。

4、節假日食品安全。切實加強生豬定點屠宰、酒類流通、餐飲服務、重點流通企業的管理。重要節假日期間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檢查活動,重點檢查企業庫存、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等,確保市場供應和安全。

三、 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商務領域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開展。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研究部署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做到年初有計劃,年中有檢查,年底有總結,確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實實處。

2、加強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和培訓教育。開展機

關學法執法活動,大力宣傳《食品安全法》、《生豬屠宰管理條例》、《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增強企業和廣大羣衆食品安全意識,讓經營者合法經營,消費者放心消費。

3、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件應急反應機制和質量預警機制,及時報告和發佈食品安全預警信息。加強食品安全的信息交流,及時向縣食品安全委員報送日常工作進展情況以及活動總結等。

食品安全工作計劃 篇5

爲了鞏固和進一步開展等級食堂建設與管理,預防和遏止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努力營造學校食品放心消費的環境,堅持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全面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普遍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從根本上增強教育系統防範食品安全事故的能力,確保師生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爲教育教學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環境,特制定本計劃。

一、加強領導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縣教育局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委書記、局長任組長,並在局辦公室(勤工辦)設立工作辦公室。各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師生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認識,從保障青少年學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鉅行和長期性。各校(包括幼兒園及其他辦學機構)均要制訂本單位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專門機構、專人負責,切實加強對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要成立由一把手總負責的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組織協調各部門的工作,在全校範圍內形成有效的食品衛生安全網絡。

二、明確職責

(一)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履行的職責如下。

1.加強對所轄學校的食品衛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將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列入對學校的督導評估和考覈指標。教育行政部門與學校簽訂學校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每學期會同衛生行政部門組織一至兩次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整改,並做好學生食品、飲用水及其他方面的學校食品衛生的管理和督查。

2.有計劃的對學校校長、分管校長、學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實施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並做好必要的考覈記錄。

3.加強學校食堂及飲用水等基礎設施建設,制定學校食堂建設與管理規劃並督促實施,使其達到衛生要求,並與創建要求相適應。學校食堂及飲用水等基礎設施達不到衛生要求或與辦學規模不相適應的,要責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批准擴大招生規模。

4.督促學校落實食品衛生安全責任制度和食品衛生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5.督促學校開展健康教育,普及學生食品衛生安全知識,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二)學校應當履行的職責如下。

1.學校應建立一把手負總責的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專門機構,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明確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的校長負責制,校長爲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主管校級領導爲主要責任人,具體分管領導和人員爲直接責任人。層層落實崗位責任,分工協作,各盡其職,在各個崗位和各個操作環節都要責任到人,堅決做到“誰主管、誰負責”。

2.學校定期召開食品衛生安全專題會議,每月檢查學校食堂、商店食品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達不到衛生基本要求的要堅決予以關閉。同時要做好四個“備案”:一是各層次的檢查和自查工作都要有檢查記錄備案;二是發現安全隱患要有整改記錄備案;三是出現食物中毒要有處理意見記錄備案;四是要制定飲食衛生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備案。

3.學校食堂應堅持“服務師生,保本經營”的原則,實行目標責任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4.學校要加強飲用水的衛生管理,必須向學生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和必要的洗手設施。學校供水工作由專人監管,盛裝學生飲用水的容器必須加蓋加鎖,每天清洗消毒。

5.學校食堂、商店必須符合食品衛生經營的基本條件,取得衛生許可證,嚴禁出售“三無”食品和過期食品。

6.食堂從業人員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要求接受食品衛生知識和衛生法律知識培訓,並持有衛生監督部門指定醫療單位檢查的健康證明。發現患有影響食品衛生安全疾病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疾病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7.學校食堂物資實行准入制度,定點採購,並建立採購索證及驗收制度。

8.開展健康教育,普及飲食衛生安全知識,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

9.加強食堂及飲用水源的安全保衛工作,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嚴防投毒事故的發生。

10.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後,應當迅速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採取積極措施開展救助工作。

三、具體措施

1.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制度。各地、各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包括食物中毒在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上報工作。發生食物中毒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立即報告當地衛生、教育行政部門,同時全力配合抓好救治和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人要在接到報告後1小時內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內容爲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臨牀表現、已採取的措施、可疑食物、聯繫人姓名、聯繫方式等有關內容。學校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後,學校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二是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機制。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學校應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2)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3) 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 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三是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規定,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後,報告不及時、瞞報、漏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檢查各校食品衛生安全進銷臺帳,對每年度的食品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對要整改的單位督促完成。

3.繼續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所有學校食堂、小商店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持證率達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