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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理論和政治思想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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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人非常重視“陰陽”這對概念,並賦予陰陽以豐富的倫理道德內涵。他們一方面大力論證“陽主生、陰主殺”是不可更改的“天道”,爲德刑兩手治國的方略尋找哲學上的根據,以下是哲學理論和政治思想的矛盾

哲學理論和政治思想的矛盾

古人又抱着美好的願望,提出要實現“人皆堯舜”、沒有刑殺的政治理想。

一“陽生陰殺”的哲學理論

人們很早就提出了陰陽的概念,《周易?繫辭上》說:“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是人類在與自然界的接觸中,總結出的萬事萬物的一個共性:事物皆含有“陰陽”兩個對立面,並且是在這兩者的對立、交合、轉換中得以生存和發展。儒家將陰陽上升到“形而上”的高度,廣泛地運用在自己的'政治、倫理等思想體系之中,認爲“陽尊陰卑”、“男爲陽、女爲陰”、“君爲陽、臣爲陰”、“陽主生、陰主殺”等等,這些哲學思想對中國文化、政治的影響無疑是巨大的。關於“陽生陰殺”的思想,《春秋繁露?陽尊陰卑》說:惡之屬盡爲陰,善之屬盡爲陽,陽爲德,陰爲刑……故曰:陽,天之德;陰,天之刑也,陽氣暖而陰氣寒,陽氣予而陰氣奪,陽氣仁而陰氣戾,陽氣寬而陰氣急,陽氣愛而陰氣惡,陽氣生而陰氣殺。是故陽常居實位而行於盛,陰常居空位而行於末,天之好仁而近,惡戾之變而遠,大德而小刑之意也。董仲舒認爲陽主生、陰主殺,雖然要以生爲主,以殺爲輔,但“生殺”作爲一組對立面,就像陰陽一樣,缺一不可。?b樑赤也提出了“獨陰不生,獨陽不生”(《春秋?b樑傳》)的理論,陰陽相輔相成,以成就萬物。應該說,儒家的這一認識是深刻的,並將其用於政治領域,從而爲治國的德刑兩手找到了十分紮實的理論依據。後來的道學宗主周敦頤忠實地繼承了這一思想,並把這一理論同自然現象聯繫起來。他在《通書?刑》中說道:天以春生萬物,止之以秋。物之生也,即成矣,不止則過焉,故得秋以成。聖人之法天,以政養萬民,肅之以刑。民之盛也,欲動情勝,利害相攻,不止則賊滅無倫焉。故得刑以治。古人認爲春天陽氣盛,因此萬物生長;秋天陰氣重,因此萬物凋零。周敦頤告誡人們應該效法自然,“以政養萬民,肅之以刑”。在儒家的哲學思想體系中,“德刑”、“生殺”的存在,就如同“陰陽”、“春秋”的存在一樣,是天經地義的。在宋代,這一思想幾乎成爲儒家的共識。《宋史?羅汝楫列傳》記載:帝問:“或謂《春秋》有貶無褒,此誼是否?”(羅汝楫)對曰:“《春秋》上法天道,春生秋殺,若貶而無褒,則天道不具矣。”帝稱善,嘗曰:“自王安石廢《春秋》學,聖人之旨??以不明。

近世得其要者,惟胡安國與卿耳。”能夠與胡安國相提並論的羅汝楫在前人思想的基礎上,明確把褒貶、德刑提到“天道”的高度去認識。聖人上法天道,治國必須使用德刑兩手,不然就“天道不具”,政事不成。既然陽生陰殺、春生秋殺是一種不可人爲更改的客觀存在,是天道的一種體現,那麼由天道所規定的政治上的德刑兩手自然也是不可更改的。因此聖人就要效法天道,使用恩威去治理國家。應該說,古人把政治現象比附於自然天道,雖然有其勉強之處,但治國必須德刑並用的這種看法大致還是正確的。

二不要刑殺的政治理想

數千年來,人類對夢想中“和樂社會”的追求就一直沒有停止過,二不要刑殺的政治理想儒家的“大同世界”、道家的“至德之世”、佛家的“極樂世界”,這些極具誘惑卻彷彿空中樓閣、遙不可及的烏托邦具有的共同點就是沒有刑殺。《禮記?禮運》說:“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爲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不必藏於已;力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爲已。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

這樣一來,政治上的美好願望與哲學上的陽生陰殺思想就形成了尖銳的矛盾。認真揭示這一矛盾,對我們今天的理論建設也具有極大的啓示意義。編輯老師爲大家整理了哲學理論和政治思想的矛盾,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