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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士資格證考試現場注意事項

考試6.64K

1、考前狀態調整

護士資格證考試現場注意事項

考試前一週左右調整自己的作息時間,不要再開夜車了,把生物鐘調整到應試狀態;但是一定不要放鬆複習,要作息時間規律化。我去年參加護士考試前幾天,就給自己的作息時間是11點睡覺,第二天6:30起牀,中午小憩半個小時。

在心理上要有足夠的信心,相信只要你付出了,就必有回報。我當時就想,如果我通不過,別人也通不過(多少有點自傲,但是這種狀態考前很重要)。我每天早上把手機鬧鈴設置成《上海灘》,感覺非常振奮人心,就感覺自己像闖蕩上海灘的“發哥”,一種出人頭地使命感油然而生。

2、關於考前的複習策略

到了考前三、四天就不要研究那些高難度的理論了,這些知識研究透是非常需要時間的,不是這幾天所能夠達到的'。而應該把複習的重點放在一些記憶性的學科上,這些才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提供分數的捷徑。

把記憶性的學科都複習之後,在考試之前的晚上要瀏覽一下這個科目的重點內容,並且自己也預測一下考點,很有可能你前天晚上看到的重點就是考試的考點。

3、人機對話考場規則

第一條

考生須在考前20分鐘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進入指定試室,對號入座,將兩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查驗。無准考證、有效身份證件或人證不符的人員不得進入試室參加考試。

第二條

嚴禁考生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如移動電話、計時器、有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和錄放設備,以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進入考場、試室。

第三條

參加人機對話考試的考生注意:

除攜帶相關證件和必要的文具(鉛筆或簽字筆)外,禁止攜帶其他物品入場;禁止將試卷及答案傳出考場。

入場後請立即覈對准考證信息與考試機顯示信息是否一致,如發現信息有誤,立即報告監考人員;考試過程中,如出現考試機故障等問題,應及時向監考人員舉手報告。

考試結束後,監控人員統一執行結束考試指令,考試機將無法進行任何操作。

第四條

參加紙筆考試的考生須注意:(甘肅省直、蘭州考點)

除攜帶相關證件和必要的文具(鉛筆或簽字筆、2B鉛筆、考試專用橡皮)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紙張、修改液、修正帶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入場。

禁止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考試物品傳出或帶出考場、試室。

應使用2B鉛筆填塗答題卡;除填塗、填寫規定內容外,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識;漏填、錯填、字跡不清、無法辨認的答題卡一律無效。

應嚴格按照要求將試卷封面上的“條形碼”取下,並粘貼於答題卡指定區域內;因未粘貼或未規範粘貼條形碼導致成績爲零分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如有試卷字跡模糊、分發錯誤或答題卡污損等情況,應立即舉手向監考人員報告;因考生個人原因致使試卷、答題卡損毀的,一律不予更換。

考試結束後,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和答題卡翻放在桌面上,等候監考人員覈驗回收後離場。

第五條

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內容。

第六條

考試開始15分鐘後,考生不得入場:考試開始60分鐘,考生不得交卷離場。提前交卷的考生,應立即離開考試試室,不得在試室附近逗留、評論。

第七條

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保持試室安靜。試室內禁止吸菸,嚴禁交頭接耳、互打手勢、左顧右盼,嚴禁偷看他人試題答案。

第八條

考生須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如考生有違紀違規行爲,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爲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做出處理決定,同時向社會公佈相關信息,嚴重違紀違規、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爲將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