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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教材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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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屠戶劈狼的故事讚揚了屠戶機智勇敢地戰勝惡狼,揭露了狼的貪婪、兇狠和狡詐的本性及其可恥的下場。

《狼》教材剖析

文章結構

第一部分(“一屠晚歸”至“蓋以誘敵”)是故事本身,主要藉助於動作、神態描寫來刻畫形象,展開情節。可分爲三層。

第一層(“一屠晚歸”至“綴行甚遠”),故事開端——屠戶遇狼。交代了人物、矛盾產生的時間、地點和對象。

第二層(“屠懼”至“眈眈相向”),故事發展——屠戶避狼。寫屠戶因懼怕而將骨頭投給狼,但狼的貪慾並未得到滿足。

第三層(“少時”至“蓋以誘敵”),故事高潮和結局——屠戶劈狼。果然在屠戶持刀相對下,狼改換策略:一隻狼徑直走開了,另一隻狼像狗一樣坐在屠戶面前,前者走得蹊蹺,後者坐得古怪。

第二部分(“狼亦黠矣”至“止增笑耳”),是評論,揭露了狼的本質,嘲笑了玩弄陰謀詭計,自取滅亡的惡狼,讚揚了機智勇敢的屠戶。

寫作特點

1.篇幅短小,但情節曲折。在文章中,矛盾的發生、發展和結局交待得都很清楚。隨着情節的展開,狼的貪婪、兇狠和狡詐的本性和屠戶性格的變化過程寫得波瀾起伏,引人入勝。

2.語言簡潔生動。如,“綴行甚遠”“並驅如故”等表現了狼的貪婪和兇狠,“眈眈相向”“徑去”“犬坐”“目似瞑,意暇甚”等表現了狼的狡詐,“懼”“投以骨”“復投之”等表現了屠戶的害怕心理和對狼的本性缺乏應有的認識。

3.藉助於動作、神態的描寫,刻畫形象。例如“顧”“奔倚”“馳”“持”等動詞,恰切地展示屠戶認識提高的過程以及準備抗爭的動作,“暴起”“劈”“斃”等動詞表現了屠夫機智勇敢的鬥爭精神。

教法建議

1.可組織學生排演課本劇,幫助學生加深對課文的理解,並達到以形象促記憶的目的。具體做法:課前由學生自己組成表演小組,分別承擔編劇、導演、演員等職,並做好表演準備。表演加深印象。上課時,在熟讀課文的基礎上,分片斷、全劇、創新三個層次進行表演。

2.有條件的學校可利用多媒體放映幻燈片。在教學中,教師可以根據故事情節,預先繪製屠戶“遇狼”“避狼”“御狼”“殺狼”的投影片,然後讓學生一邊觀察投影片,一邊學習課文,學習複述故事,可以有效地突破教學重點和難點,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氣氛。既重激又重學,既重傳授知識又重能力培養,對提高教育教學效果有很大的作用。

怎樣理解本文的主旨?

本文的主旨很清楚,就是最後一段作者的.議論。文章是以狼爲主來敘事的,並從狼自取滅亡的角度來歸結故事的主旨的。狼在故事的發展過程中一直處於主導地位,開始是不停地追,伺機吃掉屠戶;屠戶背倚積薪後,又是狼主動“誘敵”進攻。而屠戶則一直處於被動地位,迫不得已進行自衛,奮起殺死兩狼。因此,在這個故事中,狼是主要“人物”,而屠戶是次要人物。這個故事也表現了屠戶的機智勇敢和鬥爭精神,但決非故事主旨所在。

《聊齋志異》一書的“誌異”二字,即“記述奇異的故事”之意。文中寫一狼誘敵於前,一狼隧入而攻其後,兩狼如此“合作”,其心計與人無異,令人稱奇。作者是把這個故事當作奇事逸聞來寫的,主要突出故事之“奇”,不一定有什麼深意。當然,人們可以從中受到某些啓發:認爲這個故事諷喻像狼一樣的惡人,不論怎樣狡詐,終歸要失敗的,或者認爲這個故事告誡人們,對待像狼一樣的惡勢力,不能存有幻想、妥協讓步,必須敢於鬥爭,善於鬥爭,才能取得勝利,諸如此類的理解均無不可,但也未必一定要這樣理解。

比喻和諷刺的手法

運用比喻和諷刺的手法,把深刻的主題寓於生動的形象之中,是寓言的一個顯著特點。這篇寓言故事通過對狼的一連串動作的描述,生動刻畫了狼的形象,揭示出狼的本性。看吧,狼遇到擔有剩骨的屠戶,貪心勃勃地“綴行甚遠”,搶吃骨頭時貪得無厭,“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頭吃完了,仍然跟在屠戶的後面“並驅如故”,當屠戶進行防禦時,它們還是不甘心地“眈眈相向”。這些動作的描述,充分表現了狼的貪婪和兇狠。狼又是非常狡詐的。當屠戶自妥協退讓轉入防禦鬥爭時,兩狼配合,一明一暗地“誘敵”:一狼“犬坐於前”,“目似瞑,意暇甚”,用“假寐”來矇騙屠戶;一狼假裝“徑去”,暗中從積薪後打洞,“意將隧入以攻其後”。真是狡猾到了極點!然而狼又是非常愚蠢的。“假寐”的狼,由於“目似瞑,意暇甚”,給屠戶造成了“刀劈狼首”的有利時機;打洞的狼,由於“身已半入,止露尻尾”,使屠戶獲得“自後斷其股”的有利條件。因此作者在故事結束時發表的議論,告訴人們一個道理:像狼一樣的惡人,不管怎樣狡詐,不管耍弄什麼花招,總歸是會被識破、被殲滅的。

“後狼止而前狼又至”譯法

關於《狼》中“後狼止而前狼又至”一句的翻譯,我們認爲有的《教學參考資料》的譯文不妥當。現將原文和譯文抄錄如下:

原文: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復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

譯文:一隻狼得到骨頭停止下來了,另一隻狼仍跟着屠戶。屠戶再扔骨頭,後一隻狼停下來了,前一隻狼又追上來。

原文的“前”“後”是表明狼得骨的“先後”,還是表明狼行走次序的“前後”?我們認爲應該是前者,而不是後者。從原文看,僅有一句說明兩隻狼開始行走的情況:而兩狼並驅如故。這裏的“並驅如故”,只是說“像原來一樣一起跑”,而並沒有說一隻狼在前面,另一隻狼在後面。狼行走有前後次序,是在屠戶第一次扔骨頭後纔有的。因此,正確的譯文應該是:

一隻狼得到骨頭停下來了,另一隻狼仍跟着屠戶。屠戶再扔骨頭,後得到骨頭的那隻狼停下來了,先得到骨頭的那隻狼卻又追上來了。

這裏的“後狼”是第一次未得到骨頭,跑到前面的那隻狼;而“前狼”則是第一次得到骨頭,落到後面的那隻狼。有的《教學參考資料》的翻譯,意思正相反,提出來供同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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