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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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故鄉》有感(合集15篇)

觀後感2.91W

讀完一本經典名著後,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東西,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現在你是否對讀後感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故鄉》有感,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讀《故鄉》有感(合集15篇)

讀《故鄉》有感1

當天真自由的童年走到盡頭,比利心中留下的,不僅有老丹和小安,還有它們墳頭充滿傳奇色彩的紅色羊齒草,以及那美麗紅葉下掩埋的童年記憶。

書架上,一本藍封皮的書總放置在那,這本書就是《紅色羊齒草的故鄉》,第第讀起它,我總會情不自禁地流淚:男孩比利最大的心願,就是擁有一對心愛的獵犬。他在2年艱辛的存款後,終於如願以償地得到了老丹和小安,他和它們一起穿越山頭,尋蹤冰河,捕捉浣熊。

勇敢忠誠的老丹和小安爲比利得了捕獵大賽的金獎盃,捕獲浣熊鬼。然而在一次狩獵中,比利遭遇惡獅,生命危在旦夕,勇敢的老丹用生命守護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更不願獨活於世上。

讀完故事,我竟發現,淚,不知什麼時候爬上了臉龐,是呀,比利所擁有的愛,信仰,責任,誠實,勇氣與毅力,有廣度,有深度,更有分量,令人敬畏。在那個樸素,質樸的年代,人們平和,謙遜,卻扮演着凡人中的英雄角色。文中兩隻可愛的獵犬勇敢,聰明,在小主人遇到危機挺身而出,護主,愛主的情感洋溢在字碼之情。

放下書,將書慢慢放回書架,我踱步到窗前,回味書的內容,突然間,猛然醒悟:原來這就是生死與共的情誼。

讀《故鄉》有感2

野菜,顧名思義是大自然賜予的食物,生長在野外,有着獨特的吃味。

記得小時候,伯伯經常帶我去後挖野菜,想起小時看到野菜,忍不住大叫一聲詮釋心中的驚喜之感。每當我看見時,就會興致勃勃地向伯伯說:“看,我找到了好多野菜嘞!”伯伯這時就會笑咪咪的說一句:“小孩子眼睛真尖,伯伯都沒你厲害。”當時還小,就覺得好玩,每次伯伯帶我去挖野菜,便是我兒時最快樂的時刻。

《故鄉的野菜》這是一則短篇散,今天讀到這裏的時候,不禁回想起小時候伯伯帶我去後挖野菜的那一幕。這篇散讓我感受到了作者對故鄉無比懷念之情,用野菜抒發對故鄉的愛,用真摯的語言打動的人心,由此讓我也回想起小時候挖野菜的快樂和驚喜!

第一次挖野菜,是伯伯帶我去的。春天,生機勃勃,萬物生長。

伯伯說:“春天到了,後的野菜正肥嫩,伯伯帶你去挖野菜吧!”好奇是每個孩子的天性,而我不論對什麼都感到好奇,所以跟着伯伯到了上挖野菜。

早晨的後,有着獨特的魅力,眼前一片亮綠,水滴還趴在綠色的墊子上休息,有的水滴,因爲太沉,從墊子上落了下,滾到了柔軟的草地上,又繼續趴着。伯伯這時就過問:“看什麼看得這麼入神呢?快和我一起去那邊看看有什麼野菜吧。”我依依不捨的離開了這裏,到了另一邊的地,看見許多的野菜,便向伯伯一樣一樣指着問這是什麼?伯伯總是會很耐心的說着每一種菜的樣子和特點以及做法。

聽的最多的便是薺菜,薺菜一般用涼拌,但我最愛吃的是伯伯做的薺菜羹。味道極其鮮美,一邊是雞蛋,一邊是薺菜,一邊嫩黃,一邊嫩綠,絕不混淆,吃時攪拌在一起,吃上一碗,臉上多了幾分笑容。

想想兒時,那是真的有趣!野菜和園種的蔬菜相比,他所多的是一種大自然的清香,而這種清香,卻填充了我整個記憶和味蕾。

時間總是太快,一轉眼伯伯就老了,沒有當年的活躍多了幾份疲憊。因爲工作的壓力伯伯身體不太好。因此,有很多年沒有去過後挖野菜,也很久沒有嘗過那種清香的味道了。但是記憶中的清香味道,仍存在我的味蕾中,揮之不去。如果以後我有了自己的孩子,我想我會帶她挖野菜,走進自然,走進自己。

讀《故鄉》有感3

讀完了故鄉,我也擔心長大後會和自己的同學生疏了。

小時候,魯迅與閏土都是哥弟稱呼,可這次一見,卻完全不同了。閏土一來,就喊他老爺,還叫水生給他磕頭。他在家裏很拘束,完全沒有以前小孩子的無拘無束了。小時候,他在家裏和在自己家一樣,什麼都幹。和魯迅也是好兄弟,什麼都和他說,還答應他,去自己家捉魚、看西瓜、撿貝殼……可是這次,他的處境很艱難,對魯迅也是恭恭敬敬的了。

我們現在還是小孩子,什麼都不懂,所以,同學與同學之間,也是比較無拘束的。可是再長大一些,就會有許許多多的顧慮,等到同學聚會的時候,每個人就都會有自己的心事,再也不會和別人什麼都說了。所以我們也要珍惜現在的每一個人,小時候就要放開一點玩,長大了就不能玩了。

當閏土出現在魯迅面前時,魯迅很熱情的去接待他,可是閏土卻像不認識的農民與地主之間的關係一樣很恭敬得叫他,使他們都很尷尬。只是因爲閏土的心裏,不像以前,裝着的是稀奇事,而是他的生活平困,不好意思面對“老爺"。最後沒辦法,魯迅只好用送東西來收場了……

讀《故鄉》有感4

在作者的故鄉里,故鄉的一草一木、一情一景牽動着作者的一起一波的懷鄉之情,文中所講到的小河、野花、油菜花、棉花,雖是略寫但是足足可以表明作者對他的故鄉的思念和作者對故鄉風景的讚美和喜愛,更讓我感覺到了作者故鄉風景的美麗、迷人,故鄉的蘆葦讀後感。最主要的還是作者故鄉的蘆葦,他利用花花草草們的襯托,更生動的描寫出了蘆葦的樸實、有蓬勃的生命和極其廣泛的作用,讚頌蘆葦樂於獻身的精神,思鄉之情才得以昇華。

作者在文中這樣描寫蘆葦:對於故鄉的農民來說,他是取之不盡的建築材料:常用它搭瓜棚、豆架,打籬笆,編葦蓆、葦簾子。用蘆葦蓋得房子,冬暖夏涼;每年春節,給孩子做花花綠綠的馬燈、八角燈,少不了要用蘆葦做支架;蘆蔑又可以做風箏,編制各種工藝品,散花着特有清香的蘆葉,可以用來包糉子;雪白的蘆根,又甜又脆,可以食用,還可以治病......

蘆葦的用處極其的多,而且它對於人類的生活非常有用,希望大家可以保護蘆葦、不亂折損蘆葦。

在大家過端午節的時候吃的糉子就是用蘆葉包裹的,如果沒有了蘆葦就沒有了蘆葉,那香甜的糉子少了蘆葉的清香,會不好吃的。

蘆葦對於我們大家,非常重要,一定不要折損它。

讀《故鄉》有感5

最近,我讀了一篇由被毛澤東主席譽爲“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和革命家”的魯迅先生所寫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做《故鄉》。

在這篇《故鄉》中,描繪了社會對普通的最底層的勞動人民的不公平。文章主要分三部分,分別是“回故鄉”、“在故鄉”與“離故鄉”。“回故鄉”講述了作者在回故鄉的船上,懷念自己的故鄉與故鄉的親人;“在故鄉”則寫作者回到故鄉,見到了母親。還有一個賣豆腐的楊大姐來拍馬屁,想在他們搬家之時,撈點好處,卻沒能如願,便氣呼呼地走了。之後,又來了一個閏土。閏土的外貌與兒時相比,蒼老了許多。見到閏土,作者頓時回想起了兒時的事,他覺得,現在的他們與小時候相比,他們倆之間多了一層無形的屏障。“離故鄉”主要寫了作者在離開故鄉的時候,希望社會變成一個美好歡樂的地方。

讀了這篇《故鄉》,我深深地感到了當時社會制度的不公平。也正是因爲這種不公平,當時,很多善良、樸實、誠信的人漸漸地失去了這種美好的品質,變得以愚昧無知,變得阿諛奉承,變得爾虞我詐,誰也不再信任誰。也有更多更多的人自甘墮落,任人欺壓。這些種種結果,都是由那個不公平引起的。我們一定要讓那個不公平在人間消失。

我們一定要努力,努力創造一個人人不再爾虞我詐、斤斤計較的美好社會。

讀《故鄉》有感6

在寒假,我打算既做完自己的作業,又充實我的寒假生活。所以我讀了幾本優質的青少年讀物,諸如:《故鄉》《海底兩萬裏》《獵人筆記》《白洋澱紀事》《鋼鐵是怎樣煉成的》。但令我最受感慨的還要數魯迅的《故鄉》。

要了解一部書就要先了解作者和其寫作背景。

魯迅(1881-1936),原名周樟壽,後改周樹人,浙江紹興人。著名的文學家思想家,革命家,教育家。著有《狂人日記》《故鄉》《朝花夕拾》等。《故鄉》一共10個章節(不包括小引和後記),按照“回故鄉”——“在故鄉”——“離故鄉”的情節安排,依據所聞所憶所感從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後農村破產,農民生活痛苦的現實,可至今讓我記憶猶新的是最後一篇——“中國人失掉自信力了嗎”

這篇文章主要寫了對方的論點和論據,然後駁斥對方的論證。其中,魯迅先生的那句名言:“我們從古以來,就有埋頭苦幹的人,有拼命硬幹的人,有爲民請命的人,有捨身求法的人……這就是中國的脊樑,”真是太對了。在我們生活中,無論是默默無聞的清潔工、秉公執法的警察,還是豐功偉績的鐘南山院士、袁隆平爺爺,他們都是同魯迅說的那樣的人——中國的脊樑,他們都是我們中國必不可少的人。正是他們每天堅守在自己的職位上,一心一意爲國家,爲人民,正是因爲有他們這樣埋頭苦幹,拼命硬幹,捨身求法的人,才讓我們中國飛速發展起來。

我再舉一位科學家——鄧稼先。

鄧稼先是我國的“兩彈元勳”, 正是他,讓中國擁有了國防和武器;正是他,使中國不再受他國核武威脅;正是他,讓中國從“任人宰割”到“站起來了”,他一生都在爲國家奉獻着。無私奉獻,不求名利,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他就是魯迅先生所說的中國的脊樑!

正是這些“脊樑”,祖國不斷強大起來,國家全面進入小康,GDP、軍事實力穩步提升,世界地位升到一個又一個新高度!

我爲我是一個華夏人而感到無比的驕傲和自豪!而我們作爲祖國新一代的花朵和希望,更應該努力學習,奮發向上,爲祖國的建設添一把新火,也做那些中國的脊樑。

願我的祖國永遠能夠繁榮富強,國泰民安,涌現出一批又一批祖國之棟樑,中國之脊樑!

讀《故鄉》有感7

兒時曾記得,呼燈灌穴,斂步隨音。滿身花影,猶自追尋。攜向華堂戲鬥,亭臺小、籠燈汝金。——張鎡《滿庭芳·促織兒》

“滿身花影,猶自追尋”是我在電腦中看《每個故鄉都在消逝》的簡介時看到別人留下的,我以此爲我的題目。

因爲,它是這個時代的縮影,是這個時代的剪綵。

《每個故鄉都在消逝》從名字上就可以知道這本書講述的是中國當代問題:中國農村在消逝,取而代之的是高樓大廈。農村是人類生命的根,而我們的故鄉卻毀在了我們自己的手裏。

我還記得小時候在爺爺家後面挖野菜的'畫面,那時還是泥土路,我會和爺爺在屋後挖野菜,野菜長在雜草中,很難分辨,於是爺爺手把手教我如何找野菜,如何挖野菜。我還記得小時候在外公家放風箏,我們站在高高的稻田中,一眼望去全是金色的浪,我們牽着風箏奔跑在稻田中,有時候被石頭絆倒了,爬起來拍拍褲子上的泥土,接着跑着放風箏。我也還記得在太奶奶家和弟弟一起挖竹筍,我和弟弟總會提一大籃筐的筍回來,吃也吃不掉,被爸爸媽媽數落一番,下次,接着提一大籃筐回來,太奶奶家的筍吃也吃不完,挖也挖不完。

後來,爺爺家變成了新式小區,連雜草都看不見,全是人爲養的景觀花草,更別說看到野菜了,早就被化學藥劑毒死了。外公家後面變成了高爾夫球場,沒有金色的浪,只有短短的草和黃色的沙,現在土地沙化嚴重,真不知道爲什麼還要把好好的農田填滿沙子。太奶奶家變成了荒地,拆遷完後便再也沒有人去弄過了,就那麼荒廢在那,連一根筍也找不到了。

這些種種美好都只是過去,現在只是殘忍的高科技,樓房代替了平房,公園代替了農田,景觀河代替了小溪流,這些都是我的故鄉,而我的故鄉卻在消逝。

試着想象一下,多少年後,我們再也看不見農村的一切,所有的美好都變成回憶,當自己的孩子問起:“媽媽,稻田是什麼樣的?”你準備怎麼和他說?只是打開電腦尋找照片嗎?還是用乏味的文字告訴他是黃色的,像海浪一樣。當自己的孩子還在區別什麼是蟈蟈,什麼是蛐蛐的時候,我想或許連你自己都不知道了,還怎麼告訴孩子這些。正如柴靜的《穹頂之下》所說:“我們還擁有什麼?我們還能爲後代留下什麼?”是山水田園還是摩天大樓,是人文古蹟還是人造景區、即使我們無法爲後代留下多少大自然的傑作,但至少不要留下人類的傑作。我們尚可隨着記憶追溯美好,我們的後代呢?他們或許連方向都找不到,又乞求什麼花影呢?這些種種的美好回憶都是老一輩的記憶了,又如何傳給下一代?我們曾置身於花海中,卻在現在尋找一朵花,一朵自己曾經置身過的花,這就是現實,但不代表未來。

若我們從現在開始停止拆遷,停止砍伐,停止一切破壞大自然傑作的事情。讓故鄉不再消逝,無論是動物還是植物還是人,那種回憶至少還會停留在那,我們心的歸屬還在,人心不再冷漠,社會還有愛。

多少年後,我希望我可以自豪地告訴我的孩子:“蟈蟈的叫聲是‘唧唧唧’的,蛐蛐的叫聲是‘唧唧吱’的。”我渴望在未來與我的孩子奔走於農田小埂上,牽着風箏,笑着,跑着,即使在金燦燦的稻田裏摔倒,也可以堅強地站起來滿身花影,猶自追尋。這是成爲我們的未來嗎?

讀《故鄉》有感8

文章摘要:作文你是我最深的羈絆!250字作文第二天女孩問男孩,我們可以相戀嗎。過敏有些事情開始找不到規律有些事輕易打亂了思緒。遠遠的山上有一片公墓,小明已在那裏靜靜睡去?不知道青春還能否爲我改變。雁過留聲,人過留名。在日漸遠去的歲月裏,只要擁有一顆平平淡淡的心境,冬日裏能在城牆根下沐浴身心,能在灑滿陽光的幽徑裏洗滌雜念,能在一個角落默默汲取紅塵裏一抹抹感動,這是多麼的難能可貴!

《故鄉》裏的魯迅,雖然過着豐衣足食的生活,卻像一隻井底的青蛙,只能看着那四角的天空,在大院裏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而閏土的生活雖然充滿艱辛,但他快樂、自由,有無窮無盡的稀罕事等着他去發現。

當幾十年後,朋友已經變成了下人,這呈現出了舊社會的封建制度,以及魯迅對這種封建制度的憎惡,他希望他的侄子和水生,不要像他和閏土一樣,在受這種制度的束縛。

還有最後的那一句:“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說的是就算前方沒有路,我們也可以創造一條路。

魯迅的書並不怎麼深奧,但卻是我們幾乎一輩子都弄不懂得。

讀《故鄉》有感9

一篇優秀的寫景文章,通常是情景交融的佳作,正如王國維所說的“一切景語,皆情語也。”《故鄉情》就是這樣的一篇成功之作。它最大的亮點就是匯人了作者個性的獨到的情景交融。

作者對家鄉的山水傾注了深厚的思念,把這種個人的情感寓寫於景物的描繪里,不僅使文章具有詩情畫意,而且能讓讀者通過詩畫領會到作者對家鄉的一草一木那獨有的感受。那“緩緩飄逸的流雲”、“連綿起伏的羣山”、“稻香飄逸的田野”,還有那“勤勞的各自忙着活兒的鄉親”,這一切,無一不包含着作者的靈魂,無一不滲透着作者無限的情思所賦予的生命。

正因爲它們飽含着作者強烈的思情,所以才能強有力地感染了讀者,拔動着讀者的心絃。文中,情與景已成爲不可分隔的一個整體。“碧藍的天空”、“飄逸的流雲”、“淡淡的稻香”,“辛勤的村民”……這些可親的景物,對於一位出門求學的遊子來說,已演化成故鄉的象徵,而且她也把自己投身其中融成深深的戀情。

寫這樣的文章,想要做到情景交融,我以爲,首先要對景物傾注自己內心的真實感情,要寫真事;抒真情,不能矯揉造作,更不能無病呻吟。沒有這樣的體驗,沒有這份真情,就不要強寫。其次,要抓住景物的獨特之處,用自己的情意進行描寫,才能使它們蘊含了自己的內心感受,才能讓情與景自然渾成一體,相得益彰,而不是一味地在遣詞用句上下功夫。

讀《故鄉》有感10

太陽炙烤着大地,風是熱的,在這烈日炎炎的夏日裏,我依然選擇一到週末就去圖書館。邁着歡快的腳步,我又一次來到了圖書館。頓時,一陣清涼迎面撲來,紙墨的香味沁人心脾。我猶如往常一樣,如飢似渴地掃視着一排排整整齊齊的書,這本,那本,我都想看。這次,我的眼睛停留在《紅色羊齒草的故鄉》上。雖然這本書在家裏我已讀過,可再次看到它,還是不由自主地拿出它,輕輕地撫摸着它的封面,捧着書依偎在書架旁有滋有味地讀了起來。

可愛的男孩比利努力攢錢,買下了他夢寐以求的一對小獵犬——老丹和小安。他們一起度過了捕捉浣熊的美好時光。令我久久不能忘懷的是勇敢善戰的老丹和聰明伶俐的小安,他們形影不離,互相關愛,在小主人比利遭遇惡獅,生命危在旦夕時,勇敢的老丹用自己的生命守護了小主人,深情的小安絕食了。最後,小安在老丹的墳頭睡着了,在它們沉睡的地方竟長出了紅色羊齒草……

讀着讀着,我眼前浮現出了奶奶家兩隻可愛的雞,一隻叫絨絨,是隻聰明但瘦小的母雞;另一隻叫長毛,是隻健壯的公雞。每當吃午餐時,絨絨總能迅速地找到蟲子的藏身之處,隨後便咯咯地叫着去找長毛,長毛便用他強有力的爪子刨開土地,用尖尖的嘴啄出蟲子遞給絨絨吃,絨絨又會把蟲子分一半給長毛,兩個小傢伙津津有味地享用着它們的午餐。可不知爲什麼,一天清晨母雞絨絨突然停止了呼吸,公雞長毛呆立在一旁,久久也不願離開!這不正如老丹和小安嗎?這種溫暖心靈的故事很多很多。有一回,我下樓梯時,一不留神腳受傷了,行動不便。同學們有的替我打飯,有的幫我背書包,有的代我收作業……每當吃午餐時,送飯的同學總是自己還未吃上飯,便匆匆忙忙地端來熱騰騰飯菜,輕輕地遞到我面前,噓寒問暖,“這些飯夠嗎?”“菜是不是涼的呢,要不我明天拿個蓋子蓋吧……”我說:“以後你自己吃完飯再給我送飯吧”她總是搖頭。每次等我吃完飯,她才安心地端着空盤子往餐廳奔去。看着她一蹦一跳遠去的背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靜,眼眶溼潤了,真想衝上前去,大聲地說:明天你吃完飯再給我送飯吧……

天氣炎熱,街口有大媽在贈送免費涼茶;馬路上少先隊員正攙扶盲人過馬路;公園裏,一位大哥哥正幫忙撿小妹妹飛走的氣球……在我們身邊,總能不經意地發現這些美好的畫面,他們互相關心,互相幫助。不論是情同手足的親人、朋友,還是素昧平生的路人,這股正能量無處不在。

讀《故鄉》有感11

燈下,我緩緩合上書頁,感受着那植物纖維混雜着油墨的清香。汪曾祺先生那樸實又扣人心絃的文字,和他故鄉食物那天然又誘人的味道,在我腦中飛速又有節奏地流動。故鄉與食物那斬不斷的悠悠情思在我心間瀰漫開來。

從記事起就愛跟着媽媽天南海北地旅遊,除了風情,自然少不了美食的誘惑。但走得越多,吃得越多,愛得越多,家鄉烏鎮的味道就愈發濃郁。

小湖羊

羊是世界各地餐桌上津津樂道的美味。蒙古、新西蘭、土耳其,這些地方的羊肉名聲極大,且多受人稱讚,自然也包括汪先生。但我們烏鎮特有的,並不怎麼爲人所知的小湖羊,卻別有滋味。

這種羊是我們故鄉這一小塊地方的農家總會養上幾隻的獨有品種。小湖羊是綿羊,但羶味很輕,肉質肥嫩。燒製這種羊的最佳場所是農家搭的露天土竈,多是用來紅燒,最佳就是配面。紅燒羊肉面用的是本地的手擀細溼面,勁道且吸汁。羊肚和羊肉都先燒得軟爛,鮮嫩且入味。沸水裏汆過的面配上羊肉、羊肚、羊湯,很快把湯汁吸足,撒上姜、蒜、辣椒末,大口下肚,面香與羊肉每一絲纖維的鮮香在舌尖融化,美味至極。舉筷就不捨停下,最後非得把臉貼碗將餘下的幾絲面連湯汁都吃個乾淨,才覺得滿足。

糕點

汪曾祺愛故鄉那些毫不起眼的家常甜點,我也對家鄉那些獨有的簡單糕點情有獨鍾。

姑嫂餅也許是最有名氣的。曾見一位作家大力誇讚姑嫂餅,在文章的最後卻言不知道姑嫂餅出自何處。真想走進書裏告訴他,姑嫂餅就是我家鄉的特產,鹹甜交融,入口品之,化爲細粉,味道極香而不單調!

桔紅糕頗受當地小孩的青睞,味似桔味軟糖,但無奶糖之甜膩,入口甘,彈牙可口,細細嚼之,在牙尖跳躍的快感奇特,但不大爲人所知。

還有一種就算鄰縣也無跡可尋的“稀有物種”,當地人稱之芽麥塌餅,黑乎乎的,軟塌塌的一團,“顏值”讓人敬而遠之。但它散發着一種菜籽油加青草混合的特殊清香味,軟糯香甜,有一種天然的草香,讓人回味無窮。這種獨特的香味正來自其最主要的植物食材——草頭。這種野草只有清明前後才發芽長葉,也就只有那短短几天適合採摘,所以讓人格外珍惜。

汪曾祺先生喜茶。家鄉的茶,除了清香的杭白菊,其他的種類就有點怪了,算不上嚴格意義上的茶。

薰豆茶味道最爲有意思。採來鮮綠的嫩毛豆,鹽水煮後熏製成幹,牙口好的大人小孩喜歡抓上一把邊走邊嚼,鹹鮮,很香,但嚼多了咬肌就生疼了。所以人們更愛把它與切得細細的醃製曬乾的胡蘿蔔幹一起,待客時加入黑芝麻,熱水一衝,製成香茶。天然的豆香、胡蘿蔔香、芝麻香一起涌進鼻孔,黑、綠、紅三種鮮明的顏色在玻璃杯裏上下跳躍,喝上一口,鹹香中帶着天然的甘甜,清爽的口感,配着甜食來吃,那味道沒有更好的茶可以媲美了。

家鄉人待客還有一種鍋餈茶,煮熟的糯米均勻貼在大貼鍋上,用大鏟子刮成薄片,剷下,變身爲一面白一面焦黃的鍋餈,涼透後密封保存,半年也不壞。同樣是拿水一衝,並加上糖,潤滑甜美,濃濃的米香瀰漫。媽媽說,在物資匱乏的年代裏,鍋餈茶僅在招待貴客時纔會奉上。如今,鍋餈茶里加上兩個糖蛋,就是我最愛的營養美味早餐了。

“上有天堂,下有蘇杭”,烏鎮就在天堂中央。寫着家鄉的食物,就想起汪曾祺的《故鄉的食物》中寫到的:“不是爲了寫食物而寫食物,而是爲了鄉愁。”烏鎮的味道,就這樣濃濃的,與書香一般,縈繞在身邊。

讀《故鄉》有感12

《紅色羊齒草的故鄉》是一本同傑克·倫敦《荒野的呼喚》和埃裏克·奈特的《靈犬萊西》一樣,是美國最偉大的寫狗故事之一。

本文主人公~比利所擁有的愛,信仰、責任、誠實、勇氣與堅持的力量,和愛犬共度難關,結下了生死與共的友誼。

比利的兩隻勇敢與忠誠的獵犬—小安與老丹,爲主人贏得了捕獵比賽的金獎盃,在奧沙克山區爲比利獲得崇高的聲譽。然而一次狩獵中,比利遭遇山獅,勇敢的老丹用生命護住了主人,而深情的小安也不願在獨活於世……

在我小的時候,也有一隻像老丹一樣的家犬。它個頭高大,但十分溫柔。它那是總陪在我身邊,一起嬉戲,一起打鬧,一起進食,一起受罵,有福同享,有難同當。比我兄弟還兄弟,它是你在我出身後爸爸抱來的,比我小了幾個月,所以我把他當成了“弟弟”。

很多事情一晃這麼多年,也都忘了,我都記不起它的名字,我只記得在幫它洗澡時的樣子。

那天我和它玩耍時,玩出了很多汗。晚上我洗好了澡,把它喚進浴室,放滿了水,把它抱進去,它乖乖的站着,眼睛微睜,一副很享受的樣子,就像個去度假的富翁似的。

我先把它身上慢慢的淋溼,用小手給他慢慢的按摩,可能是用力大了,它轉過頭用舌頭舔了一下我的手,眨了幾下眼睛,頭一斜,又慢慢的躺了下去。我停止了按摩,摸了摸它的頭,給它上了沐浴露,一邊給它洗澡,一邊還給它唱兒歌:“我還是個烏龜顛倒,哦哦哦哦,走起路來唱唱跳跳,哦哦哦哦”我左擦擦,右擦擦,把它身上的毛都擦的亮閃閃了,然後又給它沖水,它開始有點抗拒,但看了看我,馬上很乖了,剛衝完,放好水龍頭,它就歡快的站起來,抖來人抖身上的水,一下子水花四射,我笑着用小手捂住了臉說“別鬧了別鬧了”,它似乎聽懂了,停了下來,伸着舌頭,搖着尾巴,在一邊看着我。我拿出吹風機,一邊給它吹,一邊用梳子梳它的毛髮。它感覺舒服極了,不時的看看我,用舌頭舔舔我的小手,汪汪的叫兩下。洗完澡我把它帶進它的小狗窩,它開心的就進去睡覺了。

如今它已經不在了,但每次在路上看到其它的狗狗或是看到關於愛犬的書,我都會想起兒時的玩伴,我記憶裏的小白狗!

讀《故鄉》有感13

地區錦標賽已經結束,炎熱的夏天即將到來。就在這個時節,我們學習了魯迅的《故鄉》。這是一部以20世紀一二十年代的中國爲背景的作品。

一般說來,“故鄉”二字會讓人感到溫馨和親切。但當我看到只有這兩個字的標題時,心頭卻莫名地涌出一種無法言傳的寂寞。作品還沒有閱讀,爲什麼會產生這種感覺呢?我實在不明白。文章以“我冒了嚴寒,回到相隔二千餘里,別了二十餘年的故鄉去”開頭,描述了沿途村落的荒涼,講述作爲一家之長的“我”之所以回到業已破落的老家,是爲了處理家產,並與父老鄉親告別。我瞭解這些內容後,才知道自己那莫名其妙的孤寂感是和作品內容相符的。

現實的生活讓人對未來失去希望,回到令人懷戀的故居,看到的是野草旁若無人地爬滿屋頂。“我”竟然沒有一處可以安息片刻的地方。不過,有一樣東西給了“我”安慰,那就是童年的美好回憶,它像一條暖融融的毛毯覆蓋到“我”疲憊的心靈上。這可能就是真正的故鄉吧。

故鄉原本是醫治心靈創傷、洗淨心靈污垢、安撫疲憊身心的地方。正因爲如此,當“我”回到那天真爛漫的孩提時代時,我覺得故鄉拯救了“我”。

然而,“我”得到救治的只是一瞬間。現實中的故鄉給了“我”迎頭一擊。楊二嫂尖酸刻薄,對“我”冷嘲熱諷,昔日小英雄閏土對“我”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接觸到這些人和事,“我”感到痛心疾首:自己的故鄉已消逝得蕩然無存!“我”感受到的只是失望,那心情就像打開一個期盼已久的字禮品盒,發現裏面的禮品不是自己的期待之物時一樣。

到了這個時候,“我”除了向現實中的故鄉道別之外,也決定告別心中的故鄉。在如此失望之中,“我”踏上了新的人生旅途,看到了一線希望。對於讀者的我而言,這或許是惟一的安慰。

故事到這裏結束。我讀完這部作品後產生了一個疑問:本應讓人依戀的故鄉雖然使作者大失所望,但難道“我”就再也不曾回首故里麼?在那以後的人生路上,“我”真的把故鄉抹去了?若如此,那就太叫人感到心寒了。我覺得人人都在心中擁有自己的故鄉。不管是在何種情況下離開故鄉,也會像詩人石川啄木所描寫的那樣:“鄉音難忘,爲聽鄉音去車場,人來人往……”

《故鄉》中的“我”不再留戀故鄉,他懷抱希望,勇往直前。我在爲他的雄姿吶喊助威的同時,心裏總覺得少了點什麼。

讀《故鄉》有感14

故鄉不是一個地點,而是一種情感,一種親切的感覺。而在魯迅先生的筆下,他的故鄉是一個舞臺,演繹三種人生。或許在今天看來,魯迅半白半文的風格,一直讓人感覺生澀。閏土是文中一個主要人物,他就是一個農民的代表。閏土的少年時光多美好!抓鳥,刺猹,拾貝,觀魚,多快樂的生活。但中年時的閏土呢?多災多難,生活灰暗得不能形容,這又是怎樣的不幸!不是因爲世界的黑暗,而是人性的黑暗。逆來順受代替了勇氣,小偷小摸代替正直,拜天拜地代替了自信,一個閏土的麻木或許不算什麼,但千萬個閏土的麻木不仁又會怎樣?倘若人人振奮起來,閏土又怎會成一個悲劇?楊二嫂也是魯迅筆下的人物之一。她絕不只是一個笑話。她代表了無數市井小民。或許她唯利是圖造謠生事,但在文中魯迅並沒有呵斥。爲什麼?在魯迅看來,市井小民就是如此“天下熙熙皆爲利來,天下攮攮皆爲利往”貪點小便宜,又何妨?這纔是真正的世俗。因此楊二嫂會一直存在。對於這種人,不理即是,又何必批判?“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人民生活的痛苦不堪,引起了先生的思考。舊社會就是一條路,努力的改變社會的封建、迷信,改變人們封建的思想,新時代的大門才能打開。而《故鄉》種最令人傷心的,莫過於失去“故鄉”這個美好地方的“我”。其實故鄉沒變,變得只是“我”心中的觀念罷了。

讀《故鄉》有感15

三月,春暖。桃花初開,楊柳正翠。陽光撒在這片溫暖的土地上極其柔和。風輕輕地吹拂着。我站在長滿野草的田野上,凝視着遠山,在陽光的照耀下彷彿成了金色。手中捧着那本之被我翻遍了數遍的書《紅色羊齒草的故鄉》。風吹了起來,又翻開扉頁

在奧沙克山區的一個山谷裏,住着一個男孩,他叫比利。他患上戀狗情結,花了兩年時間賺了五十美元,買了他日思夜想的兩條浣熊獵犬。那兩隻獵犬分別名爲老丹和小安,經過比利的訓練,有了很多的戰績。砍楓樹、智捉浣熊、參加比賽、勇斗山獅,比利一直以爲上帝在幫助他。直到最後,獵犬永遠地離開,在墓的中間,長了一株美麗的紅色羊齒草,它從肥沃的土地上拔地而起,長長的紅葉向外伸展,像彩虹一樣架在兩座墳墓之間,紅得鮮豔。那一刻,比利似乎意識到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

每次讀到最後,也不禁淚潸潸。一個感人肺腑的故事。源於人獸之間的愛!

比利堅持兩年存錢買犬,跋山涉水上鎮上領狗,廢寢忘食砍倒藏着浣熊的楓樹,暴風雪中焦急尋找愛犬一個個故事中隱藏着使他堅持下去不停歇的力量。讀到這些情節,我便想起了自己的經歷。

我知曉自己的經歷不像書中的比利,但他的每一個舉動都會讓我回憶一件平凡的小事。

這個事件追溯到去年秋天

天空中飄着幾朵雲,悠閒得在天空中漫遊着。又是一節體育課800米。我沒有長跑的經驗,面對400米的紅色跑道,我擦了擦額頭上的汗。在一恍惚間,我早已在跑道上奔跑着,雖然開始時身輕如燕,如飛翔一般,飛快奔跑着,可是到後來雙腿如灌鉛般,腳步紊亂起來,手臂無法擺動,無力地耷拉着,似乎再也跑不起來了,再也不像剛開始那般輕鬆了。汗水順着髮絲,順着眼眶,流過臉頰,滴在被陽光烤得火燙的塑膠跑道上。幾片雲朵遮掩了部分陽光,已被陽光蒸熟的臉頰彷彿得到了緩解。

我的重心慢慢向前,可全身無力,步子雖大卻越來越慢,白色的校服上有汗水滲過的汗漬。我不敢擡頭看天,不敢停下小憩。擡頭望望一個個跑在前方的同學們,拉開了很大的距離。那一剎,我覺得自己再也跑不到終點了。我很迷茫,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很無助跑步過程中呼吸紊亂出現岔氣狀況,忍受着這種疼痛,喘着粗氣,嗓子似乎都幹了,一片冰涼。完全不想再堅持我彷彿看到了什麼,那本封面顏色鮮豔的書,被我的同學攥在手裏,不停地搖晃着,我的腦中似乎一片空白。仔細想,那本書真正幫助了我,我好像覺得自己還不如書中的一條浣熊獵犬,回憶起書中的點點滴滴,想起比利在楓樹下深林中守中一天一夜只爲砍一棵楓樹,在暴風雪中迷失了方向。眼前彷彿搖曳着一株別樣的植物,一株紅色的羊齒草我又想到,那會是天使撒下的種子。

恍惚回神,我咬緊牙關,衝上前去,強忍腳上肌肉的痠痛,望見正揮手的同學,書攤開着,放在地上,我努力擠出一絲微笑。

風呼呼颳着,我又一次看完了這本書,回味無窮。眼神飄忽不定。我跑回家,把一句感受至深的話記錄在筆記本上。

我看到了,它挺立在那裏,美麗又奔放,在一片綠海中,像一面迎風飛舞的紅色的旗幟,向我們許下承諾:再見了!不必擔心,不要牽掛,我會永遠守護在這裏。

拿着書,凝視遠方,心中思緒萬千,我能體會一棵羊齒草的真諦。永遠不會忘記這本受益匪淺的書中學到的一種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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