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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踐與思考總結範文

醫療3.14W

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在“十一五”期間要“加強農村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基本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這無疑是對正在全國大面積推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的肯定,在此背景下,對正在進行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進行綜合分析評估,總結成功經驗、發現存在的問題與難題、探尋制度的發展方向,對於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良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本文以武漢市洪山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爲樣本,以期在上述方面做一點探索。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實踐與思考總結範文

一、洪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運行評估

洪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取得的成效包括:一是參合人數逐漸增加,農民醫療負擔有所減輕,切實獲得實惠。截至底,洪山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10萬餘人,住院總人數1685人,出院報銷1504人次,佔參合人數的1.54%,人均補償費用達到910.3元,門診補償29170人次,佔26.7%,已支付住院醫療費用137萬元,醫療費在萬元以上的96人次,享受到二次報銷的95人次,享受到最高補償金額的是30000元(含大病救助金5000元)。二是設立了嚴格的基金監管制度,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既要保證農民受益,又要保證經費不超支,在嚴格的醫療費用控制機制下,全年基金沉澱1/3,基金沒有出現挪用、透支現象,運行較安全,資金的使用比較合理,沒有爲制度的持續運行帶來隱患。三是制度方案在試點中不斷完善,洪山區的試點開展1年來,已經兩次調整起付線和封頂線,在增加年底二次報銷制度的同時還增加了重症門診,不僅從多個層面提高了農民的受益面,而且也使試點方案在實踐中不斷得到完善。四是規範定點醫院運作,維護農民利益,區合管辦組織專家對定點醫院的組織管理、醫療服務管理、醫療服務質量進行了全面的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當場進行了反饋並限期整改,此外合管辦與各定點醫院簽訂了醫療服務協議書,提出要認真履行醫療服務協議,更好地爲參合農民服務的具體要求。

存在的問題有:

一是資金籌集還需規範。在資金的籌集方面存在的最大問題是部分經濟基礎比較好的鄉鎮爲了實現提出的參合目標,採用了一些“捷徑”即先由集體經濟組織代爲農民繳納應繳的資金,這種不規範的.操作不僅影響了制度的權威,而且也爲制度的運作埋下了一些隱患。

二是對鄉鎮醫院滿意度不高,醫療資源的分佈不均,導致鄉鎮醫療基礎設施建設相對不足,農民對其服務的質量、藥品質量以及醫生素質等認可程度不高,對鄉鎮醫院的滿意度低。

三是資金支付壓力較大,定點醫療機構的增加、級別的提高,導致有關管理機構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管乏力。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價普遍比市場零售價格要高,部分醫院存在一定的贏利傾向,最終將轉嫁到國家財政和看病的參合農民身上,實際的補償水平不高,農民的積極性受到影響。後付制容易導致醫院對病人產生誘導需求,導致衛生費用急劇上漲,不僅加大農民的經濟負擔和基金的支付壓力,而且造成衛生資源的浪費。

四是制度風險逐漸增高。定點醫院的選擇過多地考慮到農民日益增長的需求的增長,選擇了較多的高級別、高服務質量的醫療機構作爲定點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質量和醫療費用剛性特徵下,合作醫療基金面臨着一定的支付危機,在對醫院監控乏力的情況下,將引起制度風險擴大。

五是保障水平較低與合作醫療資金沉澱並存,目前參合農民的實際補償水平並不高,這是多種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首先,醫藥市場的過度市場化,使醫療服務的傳遞也過度市場化,擁有較好設備和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的醫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價格高於市場平均水平,農民獲得的實際補償水平大大降低;其次,醫院用藥不規範。或者是以技術的壟斷優勢來多開藥、開大藥方,或者是多開藥品目錄以外的藥品,還有的是不按藥品目錄規定的價格收費,這一方面使農民的醫療負擔加重,另一方面也使患病的農民不能得到足夠的補償從而降低了補償水平。

二、關於洪山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改進建議

1、進一步加強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建立合作醫療藥品集中配送制度。針對藥品流通市場比較混亂,目前採取的措施主要是制定《報銷項目目錄》和各種藥品的指導價格。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藥品市場的混亂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衝擊。但從長期來看,還需要採取進一步的措施推進藥品流通體制改革。一種有效的規避方法就是四川省都江堰市採用的藥品“直配製”,建立定點醫療機構藥品的集中採購、集中配送制度。

2、加速推進醫療服務的網絡化,加快信息化的進程。加速推進醫療服務的網絡化,儘早建立網上直報系統,提高辦事效率,同時也能就制度運行中的問題及時作出處理。

3、充分發揮監管制度的作用。爲規範制度的運作,需要充分發揮監管制度的功能和作用。在人力、物力有限的情況下,監管工作需要抓住重點,即準確把握監管的關鍵———對醫院的監管。

4、採用精算技術對現行的各種水平線進行修正。借鑑有關精算師或者精算機構的作用,在繳費水平與補償水平之間建立起確定的數量關係,並以此爲基礎,確定合理的繳費水平與補償水平。

5、改革費用支付方式。目前的各種費用支付方式都各有其優缺點和適用範圍,可在綜合考慮的基礎上選擇多種方式的組合。如海南省在醫療保險制度改革時的模式逐漸獲得社會各界的認同:首先是所有項目自付20%,然後按單項覈算醫療服務費用,最後在扣除上述兩項後分段覈算費用。此外,爲簡化報銷手續,也可以推廣病種定額支付方式。

6、積極探索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運行。目前,中國人壽、中國太平洋人壽等保險公司在河南等8個省的38個縣參與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中的大病保險工作,涉及參合農民1765萬人。洪山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區位優勢完全可以吸納保險公司的參與,這也是順應制度發展潮流的一個必然方向。

7、加大對鄉鎮醫院改革力度,加大對鄉鎮醫療基礎設施投入,提高醫務人員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