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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合同範文合集8篇

信託8.79K

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爲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信託合同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信託合同範文合集8篇

信託合同 篇1

貸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憑分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作爲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

他開戶行代爲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爭議解決方式等)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

份,報送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蓋章)法人代表:(蓋章)

保證方:(公章)

法人代表:(蓋章)

借款方開戶銀行和帳號:

簽約日期:

信託合同 篇2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

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作爲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爲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延,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合同變更或解除:除《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第十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項處理。

(1)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託合同 篇3

供貨單位(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需貨單位(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託單位(以下稱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承兌單位(以下稱丁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爲需向甲方訂購貨價 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國家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後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爲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 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於 年 月 日簽訂了 號合同。雙方確認買賣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託後,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買賣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 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爲 元,信託期限爲 年 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第三條 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 融資

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2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 償還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 ‰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 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方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 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

 第六條 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爲信託金額的 ‰,共計 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2天內支付。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 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 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字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處理。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法定代表人:

丁方:

法定代表人:

財產信託合同補充條款

委託單位(以下稱甲方):

信託合同 篇4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營業地址或住址: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與其他投資人共同出資,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信託投資公司”或“發起人”)發起設立了_________(以下簡稱“股權收購信託”);

2.委託人根據股權收購信託相關信託文件的規定,與信託投資公司簽訂《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特定受益類)》,並提供信託資金_________元,併成爲該項目的特定受益人;

3.《_________資金信託合同(優先受益權)》(以下簡稱“a類資金信託合同”)項下之優先受益人(以下簡稱“優先受益人”),有權要求上述股權收購信託特定受益人受讓其所持有的信託受益權;

4.委託人同意向受託人提供本合同所規定的信託資金,由受託人進行管理和運用,在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要求c類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權時,或根據股權收購信託及相應信託合同的有關規定,以上述信託資金,受讓取得上述信託受益權;

爲此,委託人與受託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本合同的規定進行運用和處分,爲本合同受益人獲取收益,同時根據股權收購信託項下信託文件的規定,受讓a類資金信託合同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爲優先受益人之優先受益權良好的流動性和順利退出提供保障。

第二條 信託資金的用途

本項目爲指定用途資金信託。信託資金用於:

1.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況發生時,受讓股權收購信託項下優先受益人信託受益權;

2.在本合同第八條的情況尚未發生時,以保證上述信託資金的流動性、安全性爲原則,參與受託人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同等金額部分的債權項下投資,包括受讓受託人編號_________貸款合同(_________資金貸款項目),或投資受託人其它信託產品,以獲取信託收益。

3.信託資金所取得的信託收益在分配前可進行同業拆放、銀行存款或國債回購等穩健性運作。

第三條 受益人

本合同項下的信託爲自益信託。受益人與委託人爲同一人。

第四條 信託資金及其交付

本合同項下資金信託的幣種爲人民幣。

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金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小寫金額:¥_________元)。

委託人應於簽訂本合同後三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繳納或劃轉至受託人指定之信託資金專戶。

受託人指定之本合同信託資金專戶信息如下: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信託生效

本合同項下信託在以下條件滿足時始得生效:

1.股權收購信託計劃成立;

2.委託人已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足額交付信託資金。

第六條 信託期限

本合同項下信託的期限爲股權收購信託之存續期間。

第七條 信託資金的管理和運用

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設立信託資金專戶以區別於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合同的信託財產,進行相對獨立的管理和運用;但在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情形發生時,受託人應當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用於實現優先受益人所享有的信託受益權。

受益人無條件同意前款規定的信託財產的管理和運用方式。

受託人對本合同項下的信託項目資金應建立單獨的會計帳戶進行覈算。

第八條 信託財產的使用

在以下情形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用於受讓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

1.在股權收購信託存續期間,優先受益人根據信託計劃股權計劃和相應的資金信託合同的規定,要求c類資金信託合同特定受益人受讓其信託受益權時,受託人應當按照上述信託計劃和資金行託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

2.在股權收購信託計劃終止前,優先受益人根據該信託計劃和有關信託合同的規定應當向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轉讓其信託受益權。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受讓上述優先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時,特定受益人或其指定的人如無其它資金受讓,受託人應當按照股權收購信託計劃和該信託計劃項下相關信託合同規定的條件和價格,以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

若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中的現金不足以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受託人須將信託財產以公平市場價格轉讓給第三方,或由受託人受讓,直至足額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止。

第九條 受讓上述信託受益權後信託受益權確定

受託人受讓上述信託財產後,其繼受的信託受益權按照股權收購信託計劃項下c類信託合同規定的信託受益權確定和執行。受讓人除享有上述c類信託合同項下第十二條第(1)項、第(2)項和第(3)項規定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外,放棄特定收益人的`其它權利。

第十條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如下:

(1) 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

(2) 有權查閱、抄錄或者複製與其信託財產有關的信託帳目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其他文件;

(3)因設立信託時未能預見的特別事由,致使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不利於實現信託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時,委託人有權要求受託人調整該信託財產的管理方法;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因違背管理職責、處理信託事務不當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撤銷該處分行爲,並有權要求受託人恢復信託財產的原狀或者予以賠償;

(5)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保證其所交付的信託資金來源合法,是該資金的合法所有人;

(3)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4)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一條 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1)自信託生效之日起,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爲處理;

(3)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妥善管理和運用信託財產。未經委託人的同意,不得以本合同規定之外的方式,擅自運用、處分信託財產;

(2)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

(3)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

(4)按照本合同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供信託資金管理報告和信託資金運用及收益情況表,並保存處理信託事務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資料,保存期爲自本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年;

(5)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並將不同委託人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帳;

(6)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 受益人的權利

受益人在本合同項下享有如下信託受益權:

1.享有根據本信託合同規定,取得信託財產項下信託受益的權利;

2.在本信託終止後,取得全部信託財產的權利。

第十三條 信託財產應承擔的稅費和費用

1.除非委託人另行支付,受託人因處理信託事務發生的下述費用與稅費由信託財產承擔:

(1)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2)文件或賬冊製作、印刷費用;

(3)信息披露費用;

(4)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用、律師費、信用評級費等中介費用;

(5)收付代理機構代理費用;

(6)信託報酬;

(7)按照有關規定可以列入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費用計提

信託存續期間實際發生的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列入當期費用。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信託報酬由受託人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定提取。

第十四條 信託報酬

受託人根據其運用信託資金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的投資行爲獲取信託收益情況,按照以下規定收取信託報酬:

(1)若信託資金的當年收益率在5%以下(含5%),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爲:信託資金×0%;

(2)若信託資金收益率在5%以上,當年信託報酬的計算方法爲:信託資金×(當年信託資金收益率-5%)。

受託人從事本合同第二條第2項之外的信託資金運用,不得收取信託報酬。

第十五條 信息披露

1.信託存續期間的信息披露

受託人在信託存續期間,應當自信託設立之日起,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向委託人和受益人提交《資金信託項目報告》,並附送信託財產運用及收益情況表。受託人應保證上述報告和情況表所載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

2.信託終止後的信息披露

本項目項下信託終止後,受託人應當於信託終止後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受益人。

第十六條 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分配

1.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歸屬

本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包括尚餘的信託資金以及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上述信託資金所取的財產或權利,歸屬於本合同受益人。

2.信託終止後信託財產的領取及其期限:

(1)信託終止後,尚餘之信託財產爲現金的,由受託人於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金額劃轉至受益人的以下銀行帳號: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2)信託終止後,尚餘之信託財產爲財產權益的,受託人應當於信託終止之日起十五日內,將上述財產權益過戶至受益人名下,並依法辦理完畢必要的財產權利轉移手續。

第十七條 風險揭示與風險承擔

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投資對象和投資項目的風險、法律與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受託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受託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處理信託事務,致使信託財產遭受損失的,受託人應予以賠償。

第十八條 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本合同項下受益人享有的信託受益權不得轉讓。

第十九條 信託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委託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撤消、解除或提前終止信託。

2.本信託可因下列原因而終止:

(1)本合同信託期限屆滿;

(2)信託當事人一致同意提前終止信託;

(3)信託目的已經實現或者不能實現;

(4)本合同另有規定,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法定事項。

第二十條 違約與補救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或一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嚴重失實或不準確,視爲該方違反本合同。

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非因受託人原因導致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爲委託人違約。由此給信託計劃項下其他信託的受益人和信託財產造成損失的,由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而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解釋、修改和終止等事項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 申明條款

委託人在此申明: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閱讀了本合同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對本合同及風險申明書的所規定的內容已經充分了解並沒有異議。

第二十三條 期間的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遇法定節假日,應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

第二十四條 合同簽署

本合同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委託人持_________份,受託人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託合同 篇5

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爲明確資金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保障信託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_________公司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職能,規範信託管理中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委託人與受託人本着平等、互利、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第一條 釋義 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1 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其財產權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自已的名義,爲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進行管理或處分的行爲。 1.2 信託合同、本合同:指委託人與受託人簽訂的《_________》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1.3 本信託: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集合資金信託。 1.4 信託計劃:指《_________》。

1.5 委託人:指與受託人簽訂本合同且有義務將信託本金交付受託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 1.6 受託人:指_________公司。 1.7 受益人:指委託人在信託合同中指定的享有信託受益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組織。

1.8 項目公司:指在_________登記註冊的_________公司。 1.9 信託財產:指受託人因承諾信託取得的信託本金以及對信託本金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財產。 1.10 信託本金:指委託人爲設立本信託於簽訂本合同時實際交付受託人的資金。 1.11 信託專戶:指受託人在_________開立的本信託項下的資金專用賬戶。

1.12 信託財產銀行劃付賬戶:指委託人指定的用於受託人支付受益人信託收益和移交信託財產的銀行賬戶。 1.13 委託人獨立確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指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第二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授權受託人以委託人獨立確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以期最大限度的爲受益人謀取利益。

第三條 信託類別 本信託爲委託人獨立確定的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方式的信託。

第四條 信託本金及交付 4.1 信託本金幣種爲:人民幣(元),金額爲:_________(大寫)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整)。 4.2 委託人應在簽訂本合同當日將信託本金交付至以下信託專戶:開戶銀行:_________,賬戶名稱:_________,銀行賬號:_________。

4.3 信託本金自交付日至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存放銀行。信託本金自交付日至信託計劃成立日期間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計算,信託計劃成立後歸入信託財產,在第一次分配信託收益時支付給受益人。第五條 信託生效及信託期限 5.1 本信託自委託人交付信託本金且信託計劃成立之日起生效。 5.2 本信託期限爲三年,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計算。第六條 信託受益人信託財產權利歸屬人 6.1 本信託受益人爲本合同附件二《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受益人的基本情況和信託利益劃付賬戶見《多個受益人一覽表》。 6.2 本信託終止後,剩餘信託財產的權利歸屬人爲:《多個受益人一覽表》中載明的受益人。第七條 信託財產的構成 7.1 信託本金; 7.2 信託本金受讓項目公司股權後取得的股權; 7.3 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或者其他情形取得的財產; 7.4 法律、法規規定可計入信託財產的其他財產。第八條 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 8.1 委託人授權受託人將信託本金加入信託計劃,與加入信託計劃的其他信託本金聚集起來,以受託人名義運用於受讓_________公司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權。 8.2 委託人授權受託人按信託計劃第五條5.2款規定的計劃財產管理、運用和處分方式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

第九條 信託財產的核算 9.1 本信託由受託人建立覈算賬戶,按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覈算信託財產價值,分享信託收益,分擔信託財產損失。 9.2 本信託

承擔的包括稅費、中介費用、受託人報酬在內的各種費用統一按信託計劃規定支付。

9.3 本信託損益的計算方法、信託收益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按信託計劃規定執行。第十條 信託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10.1 委託人的權利和義務(1)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2)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付信託本金;(3)保證信託本金爲其合法所有的財產;(4)保證已就設立本信託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本信託未損害債權人利益;

(5)按照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受託人報酬;(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2 受託人的權利與義務(1)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有權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2)有權依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約定取得報酬;(3)按照本合同及信託計劃規定,爲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處理信託事務;(4)將信託財產與其固有財產及其他信託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5)對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依法保密;(6)根據本合同規定,以信託財產爲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10.3 受益人的權利(1)自本信託生效之日起享有信託受益權;(2)信託受益權可以根據本合同規定轉讓和繼承;(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十一條 信託受益權的轉讓 11.1 本信託生效後,受託人應當向受益人交付《受益權證明書》。 11.2 信託期限內,受益人轉讓受益權,應當滿足以下全部條件:(1)符合受益人大會通過的《信託受益權轉讓辦法》規定的受益權轉讓條件;(2)持本合同、《受益權證明書》及受託人要求的其他身份證明文件,與受讓人共同到受託人住所地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換髮《轉(受)讓受益權證明書》。未到受託人處辦理轉讓登記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3)按照信託本金的1‰向受託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11.3 因繼承發生的信託受益權轉讓,繼承人應持有效證明,參照11.2款(2)的規定辦理。第十二條 信託的終止、清算與信託財產的歸屬 12.1 本信託生效後,未經受託人同意,委託人、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本信託。 12.2 本信託可因下列原因之一終止:

(1)信託當事人協商一致同意;(2)信託期限期滿;(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2.3 本信託終止,信託財產按信託計劃規定清算。清算後的信託財產,按以下方式分配轉移給本信託的信託財產歸屬人。(1)現金形態的信託財產由受託人以現金形式,按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採用劃付至信託利益劃付帳戶的方式轉移給信託財產歸屬人。(2)股權形態的信託財產,本信託終止時目標公司爲股份有限公司的,由受託人按本信託的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託財產歸屬人名下,但信託財產歸屬人應當提前支付過戶費用,否則,受託人有權留置股權。信託終止時目標公司仍爲有限責任公司的,由受託人按本信託的信託本金佔計劃本金的比例過戶至信託財產歸屬人名下違反《公司法》第20條規定的,受託人無需與委託人、受益人、信託財產權利歸屬人另行協商,本信託及信託計劃視爲終止條件不成立,本信託的信託期限自動延長至股權過戶法定條件具備之日止,延長信託期限內的受託人報酬由受託人與受益人另行協商。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若委託人或受託人未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即視爲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3.2 因委託人原因導致本信託被撤銷、被解除或被確認無效,視爲委託人違約,應承擔由此給受託人、信託計劃項下其他當事人造成的損失。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因本合同和與本合同相關聯的事務產生爭議,當事人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訴訟由受託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五條 通知、送達 15.1 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任何一方聯繫地址和方式發生變化,應自變化之日起10日內通知其他方。信託期限內,受益人變更信託利益劃付帳戶,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託人,並持本合同及受益人身份證件到受託人住所地辦理信託利益劃付帳戶

變更確認手續,未通知受託人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15.2 本合同規定的送達爲:

(1)送達方式:專人送達、掛號信、傳真、電報、電子郵件等方式,同時存放受託人營業場所備查;(2)送達地址:本合同載明的地址;(3)收到時間:專人送達的,受送達人書面簽收日;掛號信送達的,掛號信回執所示日;傳真、電報、電子

郵件送達的,收到回覆日或成功發送確認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16.1 本合同規定的工作日如遇法定節假日,相應順延。 16.2 本合同自以下條件滿足之日起生效:(1)委託人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2)受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 16.3 本合同一式二份,委託人、受託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人與受益人不是同一人的,另交每位受益人一份加蓋受託人印章的本合同的複印件。 16.4 信託計劃、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多個受益人一覽表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的,以信託計劃爲準;本合同與信託計劃、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內容衝突的,優先適用本合同。第十七條 特別申明 17.1 委託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中的所有受託人免責條款,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並與受託人的理解完全一致。 17.2 當事人在簽署本合同前已認真閱讀和研究了本合同、信託計劃,對其文字和法律含義無異議,並與受託人的理解完全一致。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託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

協議單位: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方爲_________事需向甲方訂購_________貨價___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財產信託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託給丙方,丙方受託後按甲方的要求出售於乙方,並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爲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託後,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二、信託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託總金額爲_________元,信託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託合同。

 三、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託後,負責向乙方出售,由於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並願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四、融資

上述信託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五、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_________‰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採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於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並處以罰金、罰息。

六、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託手續費爲信託金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於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託貨款後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_________元,於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七、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財產信託合同

立合同人:

委託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託,除確認財託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託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_________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託,並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後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後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託手續費___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爲財產信託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二: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

受託單位(簡稱丙方):_________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_________

乙、丙、丁三方爲執行財託字第_________號財產信託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託,並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並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分_________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爲: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金額_________元;_________。

三、丙方按財產信託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後,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於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並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託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於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於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並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於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信託合同 篇7

委託人: 受託人:________信託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營業地址或住址: 營業地址:

聯繫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傳 真: 傳 真:

爲投資於________外環隧道項目,委託人與受託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簽訂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________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本信託:指根據本合同設立的________外環隧道項目資金信託。

3、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爲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爲。

4、外環隧道項目:指________外環隧道工程項目,即《________市外環隧道投資建設運營專營權合同》項下的________外環隧道工程項目。

5、外環隧道項目公司:指在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的________外環隧道建設發展有限公司。

6、指定管理資金信託:指委託人設立信託時,在信託文件中就信託財產的運用方式、運用項目、運用期限等明確指定,由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的資金信託業務。

7、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的資金。

8、信託計劃:指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9、信託專戶:指受託人在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市武進路支行開立信託計劃資金專用賬戶。

10、信託利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11、總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文件的規定,集合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時產生收益。

12、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13、收付代理機構: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市分行

14、信託文件:指本合同、信託計劃、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 信託目的

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自願將其合法所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進行經營管理,由受託人本着"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的理念集合運用:

(1)投資於外環隧道項目公司,通過外環隧道項目的建設、運營獲取收益;

(2)信託期間的出資收益,存放於銀行,或用於購買國債。

  第三條 信託類別

本信託爲指定管理資金信託。委託人指定信託資金由受託人管理並與其他信託資金共同運用,投資於外環隧道項目公司。

委託人同意加入信託計劃。

  第四條 受益人

本信託爲自益信託,委託人與受益人是同一人。

  第五條 信託資金及其交付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資金金額爲人民幣(大寫): 萬元(小寫金額¥: 萬元 )。

受託人在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市武進路支行開立信託專戶。

委託人爲自然人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將信託資金交納至:(填寫說明:劃"√"表示選擇)

信託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 證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借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爲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爲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 __作爲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帳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帳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爲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5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延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第九條其他:

除因法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法律規定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雙方協議的附加條款 。

第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 份,報送 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標籤:範文 信託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