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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投資如何與企業磨合

投資2.52W

--訪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張幃博士

風險投資如何與企業磨合

風險投資過程,從某種意義來說實際上是風險投資商與創業企業之間的磨合過程。風險投資商和創業者常常在投資理念、價值評估、管理方式等方面有較大的分歧,致使雙方雖然>花了大量時間和精力,結果仍然不能談判成功;有的即使投資到位,但在企業後續發展過程中,投資商與創業者仍然矛盾重重。要想使風險投資獲得成功,任何一方都必須瞭解對方的價值理念,進行良好的溝通,並通過一些具體的策略來實現。記者就有關問題採訪了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張幃博士。

記者:風險投資商選項時將主要考慮哪些因素?

張幃:風險投資商大都有自己熟悉和專注的投資領域,通常喜歡在創業企業的某個(或某幾個)特定階段進行投資。在此基礎上,風險投資家在具體分析某個創業企業是否值得投資時,一般主要考慮三個方面的因素:人、市場和技術。

對人的考察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從不同角度考察主要創業者本身的個人素質,二是考察創業團隊的整體水平。風險投資商考慮的市場,一方面是技術和產品市場到底有多大,另一方面是所考察的創業企業有能力擁有多大的市場佔有率。對技術的考察,主要是考察創業企業所擁有的技術是否具有創新性,其技術設想成爲實用產品的可能性大小等。

在正式投資之前,風險投資商要求創業企業必須完成三項工作:一是明晰產權,通常還要求企業給予重要骨幹成員股權和(或)期權;二是建立規範的財務制度,通常需要聘請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財務審計;三是創業企業是否存在法律問題,包括知識產權問題。

記者:在投資過程中,風險投資商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張幃:由於創業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在市場、技術和管理團隊等方面都可能存在較大的風險,風險投資商和創業者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雙方在利益方面也不盡一致,所以,風險投資商要求必須有一套能夠平衡協調風險投資商和創業企業利益的機制。

在投資前,風險投資商通過對創業企業價值的評估、談判,決定自己所佔股份,形成一份全面的投資合同條款;並與創業企業中持股的骨幹簽定相應服務協議,規定風險投資商在什麼情況下有權撤換管理層而另換職業經理,在什麼條件下有權以原先價格回購管理層所持有的股份。

在投資後,風險投資商應與創業企業保持緊密聯繫,積極參與創業企業的經營決策。應該注意的是,風險投資商一般不參與創業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主要通過一些績效指標來判斷企業的發展情況。通常通過定期審覈企業的財務報表和經營報告,定期訪問企業,擔任企業董事會成員,對企業實施監控。一旦發現問題,積極進行干預,甚至更換企業的CEO,直至停止投資或對企業進行清算。另外,風險投資商還利用自己的網絡關係幫助企業開拓市場、進行後續融資等。

記者:風險投資商爲什麼要採取分階段投資的方式呢?

張幃:風險投資商通常採取分階段投資方式,以保留放棄或繼續投資的權利,實際上相當於擁有一個"真實期權"。分階段投資可以降低投資風險,也可以引進新的風險投資商。

對處於較早期的創業企業,風險投資商通常單獨投資,對處於快速發展期資金需要量較大的創業企業或上市前融資的創業企業,風險投資商通常採取聯合投資的方式,這樣做一方面分擔風險,另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多個風險投資商的'不同作用。

記者:創業企業是否也應分階段引入風險投資?

張幃:我們認爲創業企業也應分階段引入風險投資。這樣,一方面前期引入的風險資金額度較少,可避免過早地失去控制權,同時可通過自己的創業努力,將自己的人力資本轉變爲企業的實際價值,而創業者的人力資本逐步顯現,其承諾可靠性大大增強,則在下一階段融資時,談判更容易進行。

記者:創業企業在選擇風險投資上應注意什麼問題?

張幃:首先,創業者要把創意變成技術或產品至少是雛形,形成團隊,而後尋求風險投資。而在一個好的團隊中,除了技術人才、管理人才,還要有市場營銷人才。

其次是一定要找合適自己的風險投資商。在不同的創業階段,要選擇不同的風險投資商。在創業的早期,最好自籌資金。在企業要進一步發展而資金需要量仍不大時,可以找投資天使。在企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時,應選擇正式的風險投資機構。

一般來說,大企業及其所屬的風險投資機構這種戰略投資者,通常能爲創業企業提供技術的支持、市場開拓的網絡;而純粹的風險投資公司有良好的培育創業企業的經驗和聲譽,有廣泛的網絡關係,能夠及時發現創業企業成長中的問題,並幫助解決這些問題;投資銀行則能夠幫助企業更加規範化、更好地上市,並幫助企業進行上市後的股票市場運作。

張幃,清華大學中國創業研究中心、經濟管理學院博士,清華大學重點基礎課題《創業企業風險研究》主要負責人,與許多風險投資商建立了長期的聯繫,並幫助多家創業企業成功融資,發表了多篇風險投資理論與實務方面的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