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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錯峯生產方案(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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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開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錯峯生產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集合15篇)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1

一、《方案》的編制背景

爲深入貫徹《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國發〔20xx〕22號)和《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晉政發〔20xx〕30號)決策部署,按照《長治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十大任務十項措施》(長辦發〔20xx〕41號)和《長治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xx年行動計劃》(長政辦發〔20xx〕33號)的具體部署要求,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做好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結合長治市實際,制定了長治市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實施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內容

《方案》分爲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錯峯生產實施時間、差異化錯峯生產要求、錯峯生產調度、企業廠區內錯峯運輸和工作要求七個部分。

第一部分:指導思想。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長治市秋冬季環境質量爲核心,以錯峯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爲目標,圍繞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嚴禁“一刀切”,科學精確實施錯峯生產,引導企業開展深度治理,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則。堅持因地制宜、分類分級管控、管控與應急相結合、實施重點工業企業精準化減排。

第三部分:錯峯生產實施時間。20xx年10月1日0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

第四部分:差異化錯峯生產要求。對涉及鋼鐵、焦化、電力、水泥、醫藥、鑄造、化工、其他行業的工業企業,按照是否完成有組織和無組織排放環節超低排放、特別排放限值、揮發性有機物、揮發性有機物排放工序、工業窯爐及燃煤機組治理的全市企業,依據限產比例,執行差異化錯峯生產。

第五部分:錯峯生產調度。對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的水泥企業及承擔居民供暖、供氣等保民生任務的企業、保障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維持環保設施政策運行或其他特殊情況的企業,若其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行業特別排放值的並已進行環保備案的,應根據其承擔的任務量覈定最大生產負荷,由項目單位申報,經縣級人民政府審覈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執行。

第六部分:企業廠區內錯峯運輸。鋼鐵、焦化、有色、電力、化工、煤炭、玻璃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一律實施錯峯運輸。重點用車企業要合理安排運力,封存自有車隊中排放較高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五以上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採用鐵路運輸。

第七部分:工作要求。主要從加強組織領導、制定錯峯方案、強化任務落實、落實監督檢查、建立信息報送機制、實行企業豁免制度六個方面提出加強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

三、名詞解釋

豁免企業指:符合以下標準之一的企業均被列入豁免清單:

(1)完成治理任務列入工信部綠色工廠示範的企業。

(2)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於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採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

四、解讀機關

《長治市20xx-2020年秋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由起草單位長治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牽頭解讀。(來源:長治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2

一、實施範圍

全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含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承擔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廢棄物等任務的生產線,根據實際承擔任務量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

二、時間安排

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3月10日。

三、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錯峯置換

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不能停窯的,應當主動尋求與區內非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合作,由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在非錯峯生產期間增加停窯時間予以置換補償,未能達成錯峯置換的,必須按照錯峯生產的有關規定停窯。參與置換的非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增加的停窯時間必須在冬季錯峯停窯後連續進行,即增加的停窯時間與冬季錯峯合併實施。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錯峯置換的對象必須是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且全年穩定運行。單條非電石渣水泥熟料生產線全年產能利用率低於30%(及實際開窯時間低於100天)的,不得參與置換(因長期與電石渣水泥熟料企業產能置換而停窯的生產線除外)。

四、工作措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嚴格執行水泥錯峯生產規定。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生態環境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水泥常態化錯峯生產的通知》中國塗料網,錯峯生產作爲減少冬春季大氣污染排放和化解水泥產能過剩的有效手段,將成爲常態化的.運行機制。各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以踐行社會責任爲己任,積極響應國家號召,嚴格執行國家錯峯生產政策,合理縮短水泥熟料裝置運轉時間,有效壓減過剩產能,避免水泥熟料生產排放與採暖鍋爐排放疊加,減輕採暖期大氣污染,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充分發揮行業協會作用,開展行業自律。自治區水泥協會要就錯峯生產製定行業自律規定,約束各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加強自律,維護行業秩序;組織區內水泥企業積極落實錯峯生產計劃,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市場監督,主動幫助企業解決錯峯生產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協調落實電石渣錯峯置換,持續跟蹤彙總電石渣水泥熟料加權平均售價、實際產量並定期公佈;定期組織專項聯合檢查組,對全區水泥熟料生產企業錯峯生產、能耗和環保等的執行情況進行實地檢查,並及時上報反饋檢查結果;定期開展明察暗訪,加強監督,建立舉報電話,通過微信、短信、電話、信函、電子郵件等渠道進行監督檢查。同時要採取措施防止違規企業利用錯峯生產哄擡水泥價格或低價傾銷,保障市場穩定供給。

(三)加強部門協調,加大督導檢查力度。

1.組織制定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聯合制定本市的水泥熟料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見附件),明確錯峯生產企業清單及停窯時間節點,實行臺賬管理,確保清單可操作性、可查詢。並在11月27日(星期五)前分別報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公示公告後實施。

2.建立錯峯生產調度制度。各市工信部門要按照行業管理職責,建立錯峯生產工作調度制度(自20xx年12月起,各市每月6日前報上報上月錯峯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直至錯峯生產結束),隨時掌握重點企業錯峯生產動態,對錯峯生產執行情況進行督促督導,及時協調解決錯峯生產中出現的問題。

3.強化監督檢查。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要提前檢查企業停窯準備工作情況,督促所轄企業按規定時間停窯,及時對轄區內水泥企業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12月1日要組成聯合檢查組到現場監督企業停窯中國塗料網,期間要不定時抽查停窯落實情況。必要時通過調取企業用電情況進行實時監控。生態環境部門要通過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測平臺,及時瞭解掌握企業錯峯生產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專項執法檢查,依法查處超標排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反排污許可證規定排放污染物的違法行爲。要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導各企業在錯峯生產期間統籌做好設備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嚴格落實企業排放限值要求,有效降低供暖季大氣污染,着力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要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在門戶網站上向社會公開電話、傳真、電子郵箱、網絡等多種舉報渠道,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通過媒體公開曝光。

4.嚴格責任追究。自治區工信廳、生態環境廳將不定期開展錯峯生產執行情況和污染物達標排放的專項監督檢查。對不執行行規行約,不守信不開展錯峯生產的企業水泥的生產方法,必要時進行約談;對拒不改正的企業由自治區工信廳覈實後,在年度更新並公告的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中註明,限制其產能置換指標交易,並取消享受自治區工信廳的各類獎補政策,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自治區生態環境保護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錯峯生產執行情況納入自治區黨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和冬春季大氣攻堅行動下派工作組幫扶指導內容。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3

一、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2月1日-20xx年3月10日。

二、錯峯生產重點行業

(一)冶金行業。

1.鋼鐵企業:在不影響企業生產線(主體設備)安全運行的條件下,由各市結合實際確定。

2.鐵合金、炭素企業:對能耗、環保、安全達不到有關要求的,由各市根據實際實施限產或停產。

(二)建材行業。

1.水泥企業。全區所有水泥熟料生產企業。

2.磚瓦企業。除以粉煤灰、煤矸石爲主要原料和以天然氣爲燃料且符合資源綜合利用政策的達標排放企業外,其他企業錯峯生產由各市結合實際確定。

(三)化工行業:電石、焦炭、活性炭、金屬鈉、染料等企業,能耗、環保、安全達不到有關要求的,由各市結合實際實施限產或停產。

(四)鑄造行業:除滿足達標排放要求的電爐、天然氣爐外,其他鑄造熔鍊設備採暖期實施停產。

三、工作要求

(一)實施差別化錯峯。各市要結合產業結構、大氣污染狀況等,針對不同行業、企業排放實際,結合重點行業環保績效分級評價,制定差別化錯峯生產方案,堅決防止和杜絕“一刀切”等不作爲問題。對列入自治區《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重點項目清單》的工業窯爐、各市確定的“散亂污”企業,未完成治理的'均實行錯峯生產。錯峯生產方案要細化落實到具體的生產線和主要設備,明確錯峯期間的安全生產措施。要結合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適時對錯峯生產方案進行靈活調整。

(二)加強監督檢查。各市要建立協調機制,採取用電監控、巡查、暗訪等方式,加強對企業落實錯峯生產的監督檢查;要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強化社會監督;要及時處理投訴信息,對不執行錯峯方案的企業及時約談,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通過媒體曝光;要督促轄區內錯峯企業針對可能引發的風險做好防控預案,減輕錯峯生產對企業運營和安全生產的影響。

(三)積極宣傳引導。各市要對錯峯生產企業名單、停限產裝備及最大日產量、停限產時限、停限產方式等實行臺賬式管理,並在門戶網站公告塗料網,接受社會監督;要把落實錯峯生產與履行社會責任、助力環境改善、滿足羣衆民生福祉結合起來,加強政策宣傳,增強自律意識;要支持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牽頭制定行規行約,開展行業監督,協調督促企業加強自律,推動錯峯生產落實。

(四)強化考覈問責。各市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目標責任,對轄區內工業企業摸排工作不細緻、監督檢查不到位、限停產實施方案不得力的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對弄虛作假、違法違規生產的企業,要加大處罰力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市人民政府、寧東基地管委會工業和信息化局(經發局)、生態環境局要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督促指導錯峯生產平穩有序開展。錯峯生產結束後中國塗料網,要認真總結工作開展情況,於20xx年4月10日前分別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自治區生態環境廳。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4

爲科學組織實施20xx年重大活動期間我轄區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根據菏環函〔20xx〕72號和《鄆城縣20xx年重大活動期間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通知要求,結合我街道實際,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原則

聚焦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科學組織實施20xx年重大活動期間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避免“一刀切”,加大重點行業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污染排放,有效控制環境污染問題,促進我街道空氣質量明顯改善。

二、實施範圍

焦化、鑄造(電爐鑄造除外)、炭素、磚瓦窯、玻璃等重點行業工業企業。

三、實施時間

錯峯生產實施時間爲20xx年1月28日--3月15日

四、實施措施

(一)因地制宜、因企施策。街道辦事處將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組織企業合理調整生產、施工計劃,分別制定“一廠一策”實施方案,實施方案包括企業基本情況、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涉氣產排污環節及污染物排放情況,明確具體停產、限產的生產線、工藝環節和各類減排措施的關鍵性指標(如天然氣用量、用電量等),細化具體減排工序責任人及聯繫方式等。科學實施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避免“一刀切”和擴大範圍情況的發生。

(二)突出重點、差異化管理。在錯峯生產期間,街道辦事處對重點行業中焦化等企業應參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嚴格評級程序,細化分級方法,確定A、B、C、D等級,實施差異化管理。原則上,A級企業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水平、排放強度等應達到全國領先水平,在重污染期間可不採取減排措施;B級企業應達到省內標杆水平,適當減少減排措施;對C、D級企業及其他未實施績效分級的重點行業,按照《分行業錯峯生產管控措施及應急強化措施指導意見》(附件)有關要求,制定統一的錯峯生產措施。對各類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的企業,不納入績效分級範疇,應採取停產措施或最嚴級別限產措施,以生產線計。

(三)錯峯生產與應急相結合。已落實錯峯生產要求的`工業企業,在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執行。

(四)優先突出民生保障。錯峯生產企業若涉及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等保民生任務的,我街道按照縣委縣府要求執行,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執法,優先保障基本民生需求,並根據承擔任務量由縣工信部門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經縣政府同意報市政府批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街道辦事處是本轄區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的實施主體,成立錯峯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嚴格按照國家、省、市 、縣要求,結合街道實際情況,制定轄區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細化量化到企業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明確具體的安全生產措施,形成錯峯生產企業名單,並報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備案。錯峯生產企業名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如確有必要調整的,需經縣政府同意,報上級政府批准。

(二)明確責任分工。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落實好本轄區內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街道環保所積極配合縣工信和生態環境部門錯峯生產組織、督導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並根據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提出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峯生產時間的意見。

(三)強化聯動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街道辦事處,有效整合檢查執法資源,強化聯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峯生產方案,特別要加強對企業電力繳費清單、生產銷售臺賬、生產現場進行嚴格檢查,對發現錯峯生產落實不到位的,限期整改,對存在環境違法問題的,由相關部門依法依規予以處罰。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5

爲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要求,統籌交通運輸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在確保經濟社會穩定運行的前提下,加大秋冬季交通運輸調控力度,實施重點運輸企業錯峯運輸,合理降低企業生產和物料運輸負荷,切實降低運輸車輛大氣污染排放,確保做到削峯降頻,減少重污染天氣,促進我市空氣質量環境持續改善。結合交通運輸行業實際,制定錯峯運輸實施方案。

一、工作機構

市局成立秋冬季運輸企業錯峯運輸工作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綜運科,辦公室主任由蘇文兼任,具體負責冬季運輸企業錯峯運輸相關工作安排部署、監督檢查和資料收集報送等日常工作。

二、錯峯運輸工作時間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三、實施範圍和工作任務

(一)實施範圍

市主城區和澤州縣範圍內從事有關鋼鐵、焦化、水泥、電力、化工等領域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運輸企業和營運貨車。

(二)工作任務

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開展摸排篩查,根據生產企業大宗物料運輸及儲備能力,制定“一廠一策”錯峯運輸方案,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四和國五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保證秋冬季國四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80%以上。原則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允許重型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等國五及以上排放標準的車輛除外)。

四、保障措施

(一)落實部門監管責任。

各相關交通運輸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充分認識到大宗物料運輸對環境的影響,加強對大宗物料運輸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一是根據轄區運輸企業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特點,結合行業錯峯生產要求,全面排查各重點運輸企業車輛情況,建立錯峯運輸車輛臺賬,制定轄區內錯峯運輸實施方案,並公示轄區內運輸企業名單。二是督促轄區內運輸企業按要求制定“一廠一策”錯峯運輸方案,並進行備案。三是落實錯峯運輸各項措施,及時跟進督導。

(二)加強宣傳引導,確保落實到位。

在太行日報、電視臺、晉城在線等新聞媒體發佈錯峯運輸相關報道,充分發揮新聞機構輿論導向作用,進一步宣傳錯峯運輸的重要意義,爭得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向社會公佈違反錯峯運輸的車輛和企業,引導企業落實整改,接受社會監督。

(三)加強監督檢查,實施問責追究。

各相關單位要建立長效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錯峯運輸期間,要積極聯合環保、公安交警等部門對全市道路運輸主要通行的重點路段和重點時段進行聯合執法檢查。對違反錯峯運輸規定的企業和運輸車輛,嚴格按照相關法規實施上限處罰,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形成震懾。市局錯峯運輸工作領導組將組成督查組,對各單位錯峯運輸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錯峯運輸工作安排部署不到位,執行措施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單位和運輸企業,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下達的《關於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督查問責的通知》,進行問責追究。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6

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戰“秋冬防”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精神要求,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決戰決勝藍天保衛收官之戰。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20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臨汾市2020-2021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方案》(臨政辦發〔2020〕55號)等法規和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爲核心,以科學劃定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爲抓手,採取綜合防控、協同減排等措施,突出對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環節的精準施策、科學調控,實施差異化生產管控,避免“一刀切”,最大限度減少重污染天氣的發生,全力助推人民羣衆獲得更多藍天幸福感、環境獲得感,決戰決勝藍天保衛戰。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改善質量與保障民生相結合。始終將持續向好改善環境質量、保護人民羣衆身體健康作爲根本底線,既嚴格落實省、市錯峯生產相關要求,從嚴實施分類分級停限產,最大限度抵消不利天氣造成的影響,有效防範重污染天氣,又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承擔城市供熱、供氣和涉危險廢物處置的企業予以適當豁免。

2.堅持錯峯生產與精準管控相結合。全縣所有工業企業要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管控,重點行業企業要按照“一廠一策”要求,制定錯峯生產管控方案和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常態下執行錯峯生產管控措施,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採取提高污染治理設施處理效率、應急停限產、運輸管控等應急減排響應措施,確保各項管控措施“可操作、可監測、可覈查”,積極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

3.堅持績效分級與動態調整相結合。參照《技術指南》,結合我縣實際,以年度環保治理任務完成實際爲基本要求,對所有涉氣企業實施錯峯生產動態管控清單,重點行業按照績效分級從嚴落實分類分級管控措施;鼓勵工業企業加快對標提升改造,根據企業環保升級改造進展情況,及時調整績效等級,更新管控清單。同時,結合今年疫情防控與企業復工復產的有關規定,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

(三)管控範圍與實施時間

全縣所有涉氣重點行業企業(詳見管控內容),長流程鋼鐵、焦化、燒結磚瓦企業從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其他行業企業從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

二、錯峯生產管控要求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限產20%。(以高爐、轉爐產能爲基數,以高爐、轉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覈定限產比例,高爐和轉爐限產、停產的同時,配套的燒結、球團、軋鋼、石灰等工序同步限產、停產。下同)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限產30%。

Ⅳ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限產40%。

Ⅴ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限產50%。

(二)焦化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完成了《臨汾市2019年鋼鐵、焦化行業深度減排實施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35號)規定的有組織和無組織治理任務,採用了幹熄焦工藝的,且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進行了收集和焚燒處理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30小時。(分焦爐進行管控。下同)

Ⅲ類:完成了臨氣指辦發〔2019〕35號文件規定的有組織和無組織治理任務,未採用幹熄焦工藝的,且對VOCs進行了收集和焚燒處理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36小時。

Ⅳ類:未達到Ⅰ、Ⅱ、Ⅲ類條件的,常規機焦企業結焦時間延長至48小時。

(三)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停產。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Ⅳ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停產。

(四)燒結磚瓦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停產。

Ⅲ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2020年11月15日至2021年3月15日停產。

Ⅳ類:未達到Ⅰ、Ⅱ、Ⅲ類條件的,錯峯停產6個月。

(五)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行業

Ⅰ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⑴按照行業整治要求,完成深度治理任務並通過驗收;

⑵完成標準化車輛沖洗平臺建設並正常使用,運輸使用國五及以上(含燃氣、不含改裝)標準的車輛並嚴密封閉。

Ⅱ類:未達到Ⅰ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六)獨立石灰窯行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爲A、B級的,或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且以焦爐煤氣、天然氣、液化石油氣或電等爲燃料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Ⅱ類:同時滿足以下2個條件的企業,限產50%。

⑴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

⑵以煤爲燃料。

Ⅲ類:未達到Ⅰ、Ⅱ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七)石膏線/板行業

Ⅰ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Ⅱ類:未達到Ⅰ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八)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包括有工業爐窯的熟料企業粉磨站生產線、獨立粉磨站和礦渣粉企業)

Ⅰ類: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爲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Ⅱ類:滿足《臨汾市工業爐窯綜合治理方案》(臨氣指辦發〔2019〕21號)要求,顆粒物、SO2、NOX排放限值分別達到30、200、300mg/m3的企業,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停產。

Ⅲ類:未達到Ⅰ類、Ⅱ類條件的企業,錯峯停產4個月。

(九)工業鍋爐

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燃煤鍋爐和未完成低氮燃燒改造的燃氣鍋爐,2020年10月1日起實施停產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重要組成、重要抓手。全縣各級各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軍令狀和交總賬”意識,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是秋冬季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峯生產管控工作作爲大事特事,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落實到企業、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對列入管控的行業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值守。縣工信局負責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負責“散亂污”企業;縣交通局負責汽修行業;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傢俱製造及食品加工行業;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石料廠、採石場等非煤礦山企業;縣住建局負責水泥粉磨站、商砼攪拌站行業;縣能源局負責洗煤、儲煤、煤焦發運等涉煤行業;縣文旅局負責包裝印刷行業;其餘未明確主管部門的企業由屬地政府監管;市生態環境局曲沃分局負責對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落實秋冬防減排措施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各相關行業企業要結合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限產、停產等要求。縣大氣辦要加強協調、指導和督促,完善健全全縣管控清單,並按時上報市大氣辦。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明確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力度,堅決確保錯峯生產管控工作如期完成。

(二)強化監督檢查。

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全面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責任,按照“管發展管環保、管行業管環保、管生產管環保”的要求,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職責範圍內的企業錯峯生產管控落實情況、企業污染物排放情況是否符合分類分級標準、是否按照管控方案細化落實到企業停產時間、具體生產線、工序和設備。對發現落實不到位的實行清單式管理,掛賬督辦,限期整改,對存在未批先建、超過排污許可證規定的排放濃度或排放量排放大氣污染物、未落實錯峯生產管控要求等違法違規情況的企業依法依規從嚴處罰,同時報縣大氣辦採取降級加嚴管控。對未能如期完成年度生態環境治理工作任務、未按要求安裝用電量管控系統,或安裝點位未達到全覆蓋要求的重點行業企業,要立即予以停產整治。同時,根據秋冬防期間疫情防控需要,在經市、縣政府同意的前提下,縣大氣辦將適時調整錯峯管控的相關要求。

(三)強化落實問效。

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在落實錯峯生產管控要求時,要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重點行業減排量原則上不低於2019-2020“秋冬防”;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20年12月和2021年1、2月份;停產時,優先選擇整體停產,無法整體停產時,優先選擇次序依次爲生產線停產、設備停產、按產量限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企業,要逐一覈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供熱解綁”“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採暖季結束後實施1.5倍補償。要覈實錯峯生產企業的車輛運輸量,確保做到與生產設施停限產比例相匹配。重污染天氣期間,要嚴格執行應急減排措施。縣大氣辦將對秋冬季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情況進行動態審覈,對照在線監測數據、用電管控系統、生產量、運輸量等進行覈查,對不能落實錯峯生產管控、不及時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的,將依法實施高限處罰,並降級加嚴管控;同時建立重點管控行業主要領導包聯機制,特別是涉及企業供熱的,供熱解綁包聯領導要採取措施,確保相關要求落實到位,對未落實錯峯生產管控和供熱解綁承諾的有關責任人依法嚴肅問責。

(四)強化信息公開。

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將在官方媒體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保護信息強制公開制度,及時迴應羣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重點管控企業要及時公佈自行監測數據、錯峯生產管控措施、重污染天氣應對措施、環境違法處罰及整改等信息。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通過電子顯示屏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各類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7

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大氣污染整治工作及“秋冬防”攻堅精神要求,進一步削減秋冬季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有效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臨汾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方案》等法律規定及文件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爲核心,以完成省、市下達的考覈指標爲目標,以科學劃定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爲抓手,在嚴格執行省、市錯峯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工業企業績效等級、守法違法差異等確定錯峯停限產比例,採取綜合防控、協同減排等措施,突出對重點行業、重點時段、重點環節的精準施策、科學調控,最大限度減少重污染天氣,倒逼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業標杆企業,全力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管控範圍

全縣鋼鐵、焦化、磚瓦、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

三、管控時間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時段實施,第一個時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個時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產時長在兩個時段平均落實。

四、管控原則

錯峯生產管控執行分治理水平、分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

一方面嚴格治理水平差異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爲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杆企業,予以適當生產比例。

另一方面嚴格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對錯峯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管控內容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包括獨立軋鋼企業,不包括鋼鐵聯合企業中的焦化分廠)

按照《技術指南》要求,晉南鋼鐵、通才工貿等2家企業被評定爲C級,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5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26爐。

(二)焦化行業(包括長流程鋼鐵企業中的焦化分廠和獨立焦化企業)

立恆焦化、閩光焦化等2家企業被評定爲C級,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65%以內。

(三)磚瓦行業

浩益建材、恆昌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爲C級,停產3個月。

建盛建材、盛通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爲D級,達勝泰建材、諾航建材等2家企業被評定爲非績效引領性,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四)獨立石灰窯行業

裕都建材、勝利工貿、志誠灰業等3家企業被評定爲C級,停產3個月。

(五)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中條山水泥水泥熟料生產線被評定爲C級,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六)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

中條山水泥粉磨站生產線、盛源建材、旭東建材、立恆鋼鐵礦渣粉項目、威頓水泥等5家企業被評定爲C級,未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停產。

(七)工業塗裝、煤焦發運站、洗煤、混凝土攪拌、石膏線/板、傢俱製造等其他行業

1。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xx年秋冬防期間,未出現環境違法行爲的,不予錯峯。

2。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xx年秋冬防期間,出現環境違法行爲的,停產4個月。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是秋冬防攻堅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決定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指標能否圓滿完成的重要環節,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對於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指標具有決定性作用。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錯峯生產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務必高度重視,強化“軍令狀和交總賬”意識,壓緊壓實生態環境主體責任,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切實把思想和行爲統一到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管控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明確責任落實。各鄉鎮、各有關部門是秋冬季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組織實施的責任主體,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要把重點行業錯峯生產管控擺在秋冬防攻堅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實加強對管控工作的領導、推進、落實。縣大氣辦要按照縣政府安排,做好錯峯生產管控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通報、整改等工作。縣工信局負責鋼鐵、焦化、水泥行業;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傢俱製造行業;縣住建局負責粉磨站、礦渣粉、混凝土攪拌站行業;縣能源局負責洗煤、煤焦發運等涉煤行業;其餘未明確主管部門的企業由屬地政府監管;市生態環境局曲沃分局負責對各鄉鎮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落實秋冬防減排措施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三)嚴格管控要求。錯峯停限產期間,如遇其他類型生產管控的,其他類管控時限可納入錯峯時限;其他類管控措施嚴於錯峯停限產措施的,嚴格執行其他類管控措施。對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實施加嚴管控,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整治。長期停產的企業在未按標準完成治理前,不得恢復生產。對部、省、市級錯峯生產管控要求嚴於我縣要求的,縣大氣辦將根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對管控措施進行調整。

(四)細化管控措施。各鄉鎮和各有關部門在落實錯峯生產管控要求時,要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減排量不低於上一個“秋冬防”;要將管控措施細化到生產線、設備,明確相關停限產要求。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要將停產時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時段,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產方式嚴格採用生產線整體停產方式實施,焦化等企業無法整體停產的,嚴格按可停產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停產以及不可停產工序產量限產相結合方式實施。對涉及城市供氣的民生保障類企業,嚴格覈定供氣需求,嚴格“以需定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民生保障類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逐一覈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餘熱承擔居民供暖5000戶以下(以上一年度採暖季實際供暖戶數爲準)“供熱解綁”、5000戶以上“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秋冬防結束後停限產天數實施2倍補償;對5000戶以上超過“以熱定產”負荷進行生產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

(五)強化執法監管。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利用熱點網格、在線監控、用電管控、無人機巡查、第三方“環保管家”建議成果等“人防+技防”方式,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爲。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秋冬防期間發現企業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秋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的企業,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峯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爲靠近秋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加強生態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爲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採取嚴厲處理措施。

(六)嚴肅追責問責。縣政府將對各級各部門錯峯生產管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進行全縣通報、公開曝光,並對相關部門和鄉鎮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爲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明確細化要求。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方案要求,認真核對涉及企業數量,制定本部門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對報送的清單,要認真核對,確保做到涉及企業或主要生產線全覆蓋;對方案中未涉及企業類型,可結合實際自行增設並明確管控要求)。同時,要指導企業結合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細化停限產等管控要求。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8

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鞏固藍天保衛戰成果,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和《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晉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晉中市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xx年行動計劃》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峯生產範圍

對建材(磚瓦、耐火、石灰)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實施冬季錯峯生產。

二、基本原則

1. 統籌保障安全。將安全生產放在首位,在確保安全生產的基礎上開展錯峯生產。

2. 統籌保障民生。全面落實“六保”工作,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優化錯峯生產措施;對保障民生的其它類企業,按照保障需求開展錯峯生產。

3. 統籌應急管控。參照生態環境部《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錯峯生產計劃安排要優先滿足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基本要求,與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做好銜接。錯峯企業在冬季期間(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執行錯峯生產措施,在預警管控期間要嚴格執行相應級別的應急減排措施。

三、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錯峯生產方式

錯峯生產方式以停止生產線或主要生產工序(設備)爲主,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採取輪開輪停方式實施,對不可中斷的生產線或生產工序,採取整個冬季調整生產負荷方式實施。結合我縣實際,因行業、因企施策。

五、錯峯生產差異化管控要求

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確定的環保績效分級、綠色工廠評定、超低排放改造等情況,實施差異化管控。

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實施錯峯停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實施錯峯停產;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實施最嚴格的限產措施(不低於紅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冬季結束後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

被評定爲B級、B-級、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峯生產。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實施輪開輪停,按照不低於橙色預警減排比例確定停產天數,生產期間如遇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嚴格執行應急減排;對不可中斷工序行業企業冬季期間按照不低於橙色預警措施進行生產調控。

被評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可豁免錯峯生產。

充分考慮民生保障,對城市供熱、供氣的企業,根據供熱、供氣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錯峯生產措施。

(五)錯峯生產期間,針對重點涉氣行業如出臺更嚴格的管控措施要從嚴執行。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強輿論宣傳引導。各社區、鄉鎮政府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加大宣傳引導力度,督促企業提前合理安排生產計劃。同時加大生產調度,營造落實冬季採暖季錯峯生產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聯合聯動檢查。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社區、鄉鎮政府要有效整合檢查執法資源,強化聯動執法檢查,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錯峯生產方案,對拒不執行錯峯生產方案要求,甚至偷排偷放的,依法從嚴從重查處。

(三)加大督查考覈力度。縣環保局牽頭,會同縣工信局成立督查組,對各社區、鄉鎮工業企業錯峯生產落實情況開展督察檢查。對督察檢查中發現的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進度滯後、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等情況,將倒追責任,立即啓動問責程序,並對各社區、鄉鎮工業企業採暖季錯峯生產落實情況進行通報。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9

爲深入貫徹省、市關於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部署,進一步改善我區採暖季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按照《邯鄲市20xx—20xx年重點行業採暖季差異化錯峯生產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以改善空氣質量爲目標,通過對重點行業開展采暖季差異化錯峯生產績效評價,科學制定差別化停限產措施,嚴禁“一刀切”,以錯峯生產減少的污染物排放量抵消取暖季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有效減少採暖季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確保全區冬季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圓滿完成。

(二)實施範圍。我區20xx—20xx年採暖季列入錯峯生產的重點行業包括鋼鐵、磚瓦、涉VOCs醫藥、水泥、鑄造、玻璃、陶瓷等,對未列入本方案的相關行業企業(包括岩棉等行業),落實停產措施。

(三)實施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31日。根據採暖季月度環境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可適當縮短或延長錯峯生產時間。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執行第一個階段差異化管控措施。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執行第二個階段差異化管控措施,加嚴限產比例,具體加嚴比例幅度和執行時間段,視空氣質量預測預報結果決定。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綠色導向原則。鼓勵企業採用先進治理技術,實現超低排放;引導企業提升工藝水平,提高產品質量和效益,推動重點行業向污染物排放量少、設備工藝先進、產品質量高端方向轉型發展,確保我區空氣質量得到持續改善。

(二)堅持差別化原則。根據《邯鄲市20xx—20xx重點行業採暖季差異化錯峯生產方案》績效評級結果,對工藝技術先進、實現超低排放、運輸結構合理、產品高端的企業不予或少予錯峯生產,以環境績效定管控措施,實現錯峯生產管控精準化、差異化,嚴禁“一刀切”。

(三)堅持民生保障原則。對我區涉及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易地扶貧搬遷等重大民生保障項目,報市政府批准後可少錯峯或者不予錯峯,堅決杜絕以保障民生爲由規避錯峯生產。

(四)堅持錯峯和應急相結合原則。重點行業企業在執行差異化錯峯生產的同時,要按照“一廠一策”的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操作方案,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按照預警通知有關要求執行限、停產措施。

(五)堅持動態調整原則。根據工作需要,20xx年底前適時對重點行業調整一次等級級別。在錯峯生產期間發現有關企業污染物不能穩定達標排放、未達到排污許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xx—20xx年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改造任務的,降低等級級別。經專家組評估達到規定要求的,提高等級級別。

三、任務目標

對全區鋼鐵、水泥、鑄造、陶瓷、玻璃、磚瓦窯(矸石磚)、涉及VOCs醫藥等重點行業,按《邯鄲市20xx—20xx重點行業採暖季差異化錯峯生產方案》績效評估結果,分行業、分企業、分設備實施差異化錯峯生產措施,降低生產負荷,確保重點行業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同比下降。

鋼鐵行業牽頭部門:區發改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

水泥、鑄造、陶瓷、玻璃等行業牽頭部門:區工信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園區。

磚瓦窯(矸石磚)行業牽頭部門:區環保分局;配合部門:區國土局、區住建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

涉VOCs醫(農)藥企業牽頭部門:區環保分局;責任單位:相關鄉鎮。

四、保障措施

20xx年是《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開局之年,全力抓好冬季大氣污染治理,強化採暖季錯峯生產,是當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鄉鎮(園區)和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採暖季大氣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勇於擔當、真抓實幹,抓好各項任務的貫徹落實。

(一)強化責任落實。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合力推進,充分發揮行業管理優勢,嚴格落實“管行業必須管環保”要求,對分管行業逐行業制定現場監管方案,切實抓好落實。各鄉鎮(園區)要全面落實屬地管理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責任,行業牽頭部門和責任鄉鎮(園區)對列入管控的.企業逐一明確監管責任,鋼鐵等重點行業企業安排專人駐廠監管,24小時值守。

(二)狠抓錯峯落實。各錯峯生產企業要根據覈定的生產負荷,制定具體生產方案,落實到各生產線及設備;各相關部門要會同責任鄉鎮(園區),對企業生產方案逐一審覈,一企一策,現場巡查,逐企覈實,確保重點行業錯峯生產落實到位。

(三)強化執法檢查。持續開展采暖季錯峯生產專項督查,重點檢查企業錯峯生產方案落實、超標排放、偷排偷放、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治污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並實行“拉條掛賬”式管理。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爲的企業依法依規處置到位,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加強信息公開。要把信息公開作爲推動採暖季錯峯生產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環保信息全面公開制度,差異化錯峯生產方案和各企業具體生產方案要在區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接受公衆監督。

(五)嚴格督查問責。區大氣辦對相關部門和鄉鎮(園區)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對措施不力,監管缺失,不作爲、亂作爲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問責建議,由區監委依法追責問責。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10

爲了進一步改善城市環境空氣質量,切實抓好20xx-20xx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根據晉城市及我市《20xx年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和《晉城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晉城市環境保護局關於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的通知》(晉市經信字〔20xx〕112號)文件要求,決定在20xx-20xx年秋冬季,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深入開展工業企業秋冬季錯峯生產的攻堅行動,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中央環保督察爲契機,堅持問題導向,以重點行業、重點工業企業實施秋冬季錯峯生產爲舉措,認真貫徹落實好晉城市及我市20xx-20xx年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要求,深入推進工業企業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綜合治理攻堅行動,力爭持續有效改善市區環境空氣質量。

二、總體要求

按照國家、省、晉城市關於採暖季錯峯生產的總要求,以錯峯生產減少的污染排放量不得少於取暖新增排放量爲原則,對鋼鐵、鑄造、焦化、建材、化工等高排放行業,實行差別化管理,嚴禁“一刀切”方式,採取更加精準的措施,實施秋冬季錯峯生產,加強聯防聯控,嚴格環境執法、嚴格督察問責,確保工業企業錯峯生產起到實效。

三、實施錯峯生產的行業及要求

(一)實行差別化錯峯生產

1.企業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於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杆企業,應少限產或不予限產。

2.對使用天然氣、電、電廠熱力等清潔燃料或熱源的鑄造、陶瓷、磚瓦、玻璃棉、石膏板、岩棉、礦物棉等企業可不予限產。

3.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要提高限產比例或實施停產。

4.未完成特別排放限值改造或無組織排放治理的工業企業,納入錯峯生產方案中,實施停產治理。

5.涉及居民供暖、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保障重點工程或環保設施運行以及其他特殊情況的,市經信局、環保及主管部門要嚴格審覈,根據承擔任務量覈定最大允許生產負荷,制定細化執行方案,9月10日前由市經信局報高平市政府,高平市政府向晉城市政府統一報備。堅決杜絕以保障民生爲由規避錯峯生產要求,不納入錯峯生產的項目。

錯峯生產清單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整,未經備案或擅自調整的,按未落實錯峯生產要求處理。

(二)錯峯生產行業及要求

1.焦化、鑄造行業

焦化企業:限產30%,20xx年10月1日前達到大氣特別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的,可不予限產。

鑄造企業:鑄造熔鍊設備(含鑄造用生鐵高爐)採暖期實施停產,滿足達標排放要求的電爐、天然氣爐,以及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且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穩定達到20、100、150毫克/立方米的鑄造熔鍊設備,可不予限產;

各種鑄造熔鍊設備在橙色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停產。特殊情況確需生產的`,9月10日前由各企業向經信局提出申請,經信局統一報高平市政府,高平市政府向晉城市政府報批。

2.建材行業

加大建材行業錯峯生產力度,水泥(不含粉磨站)、磚瓦、陶瓷、玻璃棉、岩棉、礦物棉、石膏板等建材行業,除符合上述差別化錯峯生產條件的,採暖季全部實施停產,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應實施停產。石灰窯限制30%(以企業數量計);

商砼攪拌站實施末位停產(根據環保檢查發現的問題,由環保局每月一評)。

3.化工行業

煤化工行業採暖季限產30%,建議以整廠停產或整條生產線停產的方式執行。

4.醫藥行業

涉vocs排放工序,在採暖季實施停產,由於民生等需求確需生產的,9月10日前由各企業向經信局提出申請,經信局統一報高平市政府,高平市政府向晉城市政府報批。

四、實施時間

焦化行業錯峯生產時間:20xx年10月1日0時—20xx年3月15日24時。

鑄造、建材、煤化工、醫藥行業錯峯生產時間:20xx年11月15日0時—20xx年3月15日24時。

五、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市經信局、中小企業局等企業主管部門及企業所在地鄉(鎮)政府、辦事處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廣泛調研,摸清底數,制定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盯住薄弱環節,採取更有效的針對性措施,紮實做好我市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

(二)細化分工,明確職責。市經信局和中小企業局要組織、指導有關工業企業,制定落實好“秋冬季”錯峯生產方案。20xx年9月10日前,全市焦化、鑄造、建材、煤化工等行業相關企業要制定“一廠一策”錯峯生產,將方案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並報市經信局備案。

(三)嚴格督查,務求實效。市經信局、市環保局、中小局等部門要組成聯合督查組,採取專項督查,明察暗訪等方式,對企業錯峯生產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督查。按照“網格管理、即督即辦、立行立改、追責問效”的督查原則,及時向責任單位移交督查發現的問題。對於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着手進行整改,對措施不力、進度遲緩、未按期完成整改任務的責任人追究相關責任。

(四)強化宣傳,正面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做好政策的宣傳解讀,正確引導企業實施錯峯生產,並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報道,切實做好信息發佈、宣傳報道、輿情引導等工作,全力營造落實秋冬季錯峯生產工作的良好氛圍。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11

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大氣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削減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有力應對秋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22年採暖季鋼鐵行業錯峯生產的通知》(工信廳聯原函〔20xx〕241號)等法規、文件規定,以及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關於開展20xx -20xx年秋冬季錯峯生產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爲核心,以完成國家、省下達的考覈指標爲目標,在嚴格執行省級錯峯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區域位置、工業企業生態環境治理績效等級等確定錯峯停限產比例,不斷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強化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倒逼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業標杆企業,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二、管控範圍

全市鋼鐵、焦化、鑄造、炭黑、磚瓦、耐火、陶瓷、石灰、水泥熟料及粉磨站、燃煤電廠等重點涉氣行業企業。

三、管控時間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 分兩個時段實施,第一個時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個時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產時長在兩個時段平均落實。

四、管控原則

錯峯生產管控執行分不同區域、分治理水平、分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

(一)嚴格區域差異化管控。在嚴格執行省管控要求的基礎上,圍繞空氣質量改善重點,對一城三區(堯都區、襄汾縣、洪洞縣、臨汾開發區)和古縣等重點區域的鋼鐵(不含獨立軋鋼)、焦化企業實施不低於50%錯峯管控,對其他區域實施不低於省管控要求錯峯管控。

(二)嚴格治理水平差異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爲A級、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爲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杆企業,予以適當生產比例。

(三)嚴格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對錯峯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管控內容

(一)長流程鋼鐵行業(包括獨立軋鋼企業,不包括鋼鐵聯合企業中的焦化分廠)

1.按照《技術指南》要求,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以下未標明評定依據的均爲按照《技術指南》要求)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限產2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36爐,配套石灰窯限產30%。(以高爐、轉爐產能爲基數,以高爐、轉爐停產數量、停產時間、停產負荷覈定限產比例。下同)

3.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3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30爐;獨立軋鋼企業軋鋼工段限產30%。

4.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高爐、燒結、球團、配套石灰窯限產50%,每座轉爐日出鋼數不大於26爐。

5.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限產60%,其他的錯峯停產。

6.對位於一城三區的鋼鐵企業(不含獨立軋鋼企業)實施不低於50%限產管控。

(二)鑄造用生鐵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限產20%。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限產50%。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限產60%,其他的錯峯停產。

5.對位於一城三區的實施不低於50%限產管控。

(三)焦化行業(包括長流程鋼鐵企業中的焦化分廠和獨立焦化企業)

1.被評定爲A級的常規機焦和引領性的熱回收焦爐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80%以內。(以結焦時間計,同時帶動下游化產減產。下同)

3.被評定爲C級的常規機焦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65%以內。

4.被評定爲非引領性的熱回收焦爐企業,焦爐負荷降至設計生產負荷的50%以內。

5.被評定爲D級的常規機焦企業,錯峯停產。

6.對位於一城三區和古縣等重點區域的實施不低於50%限產管控。

(四)鑄造行業(包括鑄造用生鐵企業的鑄造工序)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1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五)炭黑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六)磚瓦行業

1.被評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5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錯峯停產。

5.“一城三區”燒結磚瓦企業完成佈局調整並經市政府審定前,全部停止生產。

(七)耐火材料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八)陶瓷行業

1.被評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燒成工序(窯爐)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燒成工序(窯爐)錯峯停產。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九)獨立石灰窯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十)水泥熟料生產行業(不包括粉磨站工序)

1.秋季。執行《山西省20xx年水泥行業秋冬季錯峯生產指導意見》規定的秋季錯峯要求。

2.冬季。被評定爲B級的和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停產;其他被評定爲C、D級和納入20xx年度改造計劃但未按期完成的,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十一)粉磨站和礦渣粉行業

1.被評爲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非引領性企業,對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限產50%,其他的錯峯停產。

(十二)燃煤電廠

在確保電力供應和集中供暖的基礎上,協調省有關部門,調整採取單臺機組運行,降低生產負荷,降低大氣污染物排放。覈定限制配套供應的儲煤場(洗煤廠)、石灰廠,減少運輸過程揚塵尾氣排放。

(十三)工業塗裝、煤焦發運站、洗煤、巖礦棉、混凝土攪拌、石膏線/板、傢俱製造等其他行業

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22年秋冬防期間,出現涉氣環境違法行爲的,停產4個月。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秋冬季期間,我市氣象條件相對不利,疊加居民取暖等因素後,空氣質量形勢尤爲嚴峻。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對於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指標具有決定性作用。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錯峯生產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管控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全市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工作。市大氣辦按照市政府安排,做好錯峯生產管控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通報、整改等工作。各縣市區和市直有關部門要分別履行錯峯生產管控工作職責,加強對管控工作的領導、推進、落實,爲管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促企業利用錯峯生產間隙期,加快工藝裝備、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時協調解決錯峯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

(三)嚴格管控要求。錯峯停限產期間,如遇其他類型生產管控的,其他類管控時限可納入錯峯時限;其他類管控措施嚴於錯峯停限產措施的,嚴格執行其他類管控措施。對未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務的鋼鐵、焦化、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實施加嚴管控,其中,鋼鐵、水泥、粉磨站(礦渣粉)企業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整治,焦化企業加嚴限產管控措施,秋冬季結束後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復生產或解除限產。對城市供氣、餘熱供暖等民生保障類、特殊保障類企業,積極落實“退城入園”“退川入谷”政策,取得實質性進展的企業,以及滿足省錯峯生產有關規定的其他企業,由當地縣級政府申報,經市政府批准後,將視情況予以適當生產比例,其中對生態環境部及省級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在線數據造假、旁路偷排偷放污染物等嚴重環境違法行爲的,不予減少停限產比例。對20xx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鋼鐵去產能“回頭看”檢查等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產能利用率超過120%、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鋼鐵行業規範公告的,加大錯峯停限產比例。對部、省級錯峯生產管控要求嚴於我市要求的,市大氣辦將根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對管控要求進行調整。

(四)細化管控措施。各級各部門要對照管控要求,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減排量不低於上一個“秋冬防”;要將管控措施細化到生產線、設備,明確相關停限產要求。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要將停產時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時段,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產方式嚴格採用生產線整體停產方式實施,焦化等企業無法整體停產的,嚴格按可停產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停產以及不可停產工序產量限產相結合方式實施。對涉及城市供氣的民生保障類企業,嚴格覈定供氣需求,嚴格“以需定產”。對涉及居民供熱的民生保障類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逐一覈實供熱能力和供熱量,嚴格落實餘熱承擔居民供暖5000戶以下(以上一年度採暖季實際供暖戶數爲準)“供熱解綁”、5000戶以上“以熱定產”等要求,未能做到“解綁”的,秋冬防結束後停限產夭數實施2倍補償;對5000戶以上超過“以熱定產”負荷進行生產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

(五)強化執法監管。各級各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線監控、用電管控等科技手段,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爲,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秋冬防期間發現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企業,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對秋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的,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峯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對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爲靠近秋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秋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峯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爲、錯峯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加大處罰力度。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爲的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採取嚴厲處理措施。

(六)嚴肅追責問責。市政府將組織對各級各部門錯峯生產管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進行全市通報、公開曝光,並對相關部門和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衍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爲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按時報送情況。各縣(市、區)、臨汾經濟開發區要根據本方案要求,認真核對涉及企業數量,組織從10月21日起落實錯峯生產各項管控措施,制定本地實施方案和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清單(對報送的清單,要認真核對確保做到涉及企業或主要生產線全覆蓋;對省錯峯生產規定的電解鋁、氧化鋁、煤制氮肥等行業,再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對排查出的企業要納入管控清單,嚴格按照省級要求實施管控;對方案中未涉及企業類型,可結合實際自行增設並明確管控要求),於10月24日前將各自工業企業錯峯方案和管控清單報市大氣辦。

同時,各縣(市、區)、臨汾經濟開發區要指導企業結合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秋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細化停限產等管控要求。抄送:市委辦公室,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人民團體,新聞單位。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12

根據《朔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朔州市20xx-20xx年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實施方案的通知》(朔政辦發〔20xx〕32號)的部署要求,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做好20xx-20xx年冬季工業企業差異化錯峯生產工作,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朔州市委市政府關於打贏藍天保衛戰的決策部署,以改善我市冬季環境質量爲核心,以錯峯生產減少污染物排放量爲目標,圍繞工業大氣污染重點領域,堅持問題導向,嚴禁“一刀切”,科學精確實施錯峯生產,引導企業開展深度治理,推進工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促進我市20xx-20xx年冬季環境質量目標圓滿完成。

二、錯峯原則

(一)加大重污染天氣頻發的冬季工業企業生產調控力度,大幅抵消冬季取暖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原則,組織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全力促進冬季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打好藍天保衛戰。

(二)20xx年11月1日起,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包括無組織排放治理),予以停產治理。鋼鐵、建材、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業達到相應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且完成無組織排放治理要求的企業,採暖期實施差別化錯峯生產。

(三)屬於《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限制類的生產設施,限產40%,其中,位於市區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限產50%,不影響生產安全的情況下可採取停產錯峯。屬於產業政策鼓勵類的企業,限產20%,其中,位於市區建成區及周邊10公里範圍內的企業,限產30%。20xx年11月1日前實際生產負荷已低於上述錯峯生產比例要求的,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和進出廠區大宗物料公路運輸量不增加的原則,覈定錯峯生產負荷。也可根據當地環境空氣質量改善需求提高錯峯生產比例。

(四)對承擔供氣、供熱任務等民生任務的企業,根據供氣、供熱需求,報市人民政府確定限產比例。國家關於錯峯生產有更嚴格要求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鋼鐵、建材、電力、化工、煤炭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一律實施錯峯運輸。重點用車企業要合理安排運力,封存自有車隊中排放較高的車輛,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國五以上標準車輛承擔運輸任務。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採用鐵路運輸。

(六)要建立錯峯生產企業豁免清單。列入豁免清單的企業必須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1)完成治理任務的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綠色工廠示範的企業;

(2)污染物排放達到超低排放標準(沒有超低排放標準的行業,污染物排放低於行業特別排放限值20%以上),且物料運輸採用鐵路運輸或其他清潔運輸方式的。

三、錯峯生產實施時間

20xx年11月1日00時至20xx年3月31日24時。

四、工作要求

(一)落實各自責任。市工信、生態環境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任務要求,加強協調、形成合力,共同推進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以錯峯生產倒逼企業提升綠色發展水平,優化區域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相關企業要嚴格落實當地政府錯峯生產要求,提前做好生產計劃調整。

(二)細化措施方案。要圍繞工作任務,在摸清轄區內涉及錯峯生產行業現狀的基礎上,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及時制定20xx-20xx年冬季錯峯生產實施方案,列出錯峯生產企業清單,細化錯峯生產措施,將錯峯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明確錯峯生產的執行內容,確保可操作、可覈查。可根據實際情況延長錯峯生產實施時間,要指導轄區內參加錯峯生產的企業提前1個月制定工作方案,按時上報備案。

(三)實施電力監控。要落實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用電監控制度,對錯峯生產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用電量等指標實行監控,研判分析企業污染物排放和用電量變化情況,判斷企業是否執行停產措施、是否按要求落實限產措施,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報送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市供電部門要按月將列入錯峯生產企業用電情況報送市有關部門。

(四)嚴格監督檢查。要加大對錯峯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錯峯生產工作有序開展,嚴厲打擊不執行錯峯生產要求等違法行爲,對未按照要求落實停限產要求的企業,一律納入停產管控範圍,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加大巡查力度,對工作進度緩慢、措施不得力、監管等不到位的要追究監管責任。

(五)重視政策宣傳。要做好錯峯生產政策的宣傳解讀,廣泛宣傳錯峯生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加強正面宣傳和反面案例曝光,落實大氣污染有獎舉報,做好錯峯生產企業職工思想引導工作,營造全民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的濃厚氛圍。

(六)確保信息暢通。相關部門、錯峯生產企業均要建立聯繫人,並將牽頭部門及聯繫人報市工信局、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確保信息暢通。自12月起,每月5日前上報上月工作落實情況,需要上級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及有關工作建議等可一併報送。

(七)加強錯峯督導檢查。朔州市生態環境局懷仁分局、市工信局根據工作實際和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錯峯企業的落實措施進行督導檢查,定期通報,確保列入錯峯生產方案的停限產措施落實到位。加強錯峯生產執行情況檢查,發現不滿足豁免條件的企業,應及時從錯峯生產豁免清單中剔除。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13

爲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xx-2022年採暖季鋼鐵行業錯峯生產的通知》《河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河北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印發〈河北省20xx-2022年採暖季鋼鐵行業錯峯生產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工信原函〔20xx〕941號)精神,進一步鞏固鋼鐵去產能成果,促進鋼鐵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質量效益提升,持續改善區域環境空氣質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鋼鐵行業實現碳達峯碳中和、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聚焦全市採暖季環境空氣質量的重點縣(市、區)、重點企業、重點時段,結合各企業能源消耗、環保績效、安全生產、技術裝備等因素,採取市場化、法治化辦法實施差異化管控,避免“一刀切”。抓住關鍵的鍊鐵環節,對焦化、燒結、球團等相關配套設備實施全流程管控,按照“可操作、可覈查、可統計”原則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作用。政府科學制定錯峯規則,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秩序。企業合理安排生產運營,自覺履行社會責任,激發市場主體活力,保障鋼鐵生產供給平穩有序。

(二)堅持分類指導、差異管控。合理安排承擔供暖任務的鋼鐵企業錯峯時間,優先保障民生和社會公共需求。把握市場供求規律,科學安排集中錯峯時段,有效保障供給和減少污染。鼓勵環保水平高、管理規範、裝備先進企業發展,適當減少先進生產線錯峯時間。

(三)堅持科學謀劃、注重實效。系統研究生產供應和市場需求,科學制定錯峯生產規則,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計劃,保障生產高效、供給穩定。發揮龍頭企業市場主導作用,調節規避集中錯峯,協調市場供需動態平衡。

三、總體安排

(一)實施對象。鋼鐵冶煉企業,環保績效評級A級企業、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全廢鋼短流程鍊鋼企業自主採取減排措施,但須確保錯峯生產期間粗鋼產量同比不增加。20xx-2022年度新投產且單線運行的搬遷企業可自主採取減排措施,但須按照錯峯比例壓減粗鋼產量。

(二)錯峯時間。本輪次採暖季錯峯生產分爲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爲20xx年11月15日至20xx年12月31日,第二階段爲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15日。

(三)工作目標。第一階段,嚴格落實《河北省20xx年粗鋼產量壓減工作方案》(冀發改產業〔20xx〕1098號)要求,確保完成我市粗鋼產量壓減目標任務。第二階段以削減採暖季增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量爲目標,原則上全市鋼鐵企業錯峯生產比例不低於上一年同期粗鋼產量的30%。

(四)錯峯安排。鋼鐵企業根據錯峯時間和規則,結合企業實際,科學制定錯峯生產計劃。企業錯峯生產計劃經所屬縣(市、區)政府同意後,於20xx年12月10日前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聯合市生態環境局對企業錯峯生產計劃開展錯峯規則符合性審查。

四、錯峯規則

(一)B、B-、C、D級企業根據不同環保績效評級執行差異化錯峯生產比例,環保績效評級越低錯峯生產比例越高,企業環保績效等級以20xx年10月10日前評定情況爲準。

(二)重點對長流程企業實施錯峯生產。錯峯以高爐設備停產爲基礎,不得以減負荷生產方式代替,企業停產高爐設備產能天數佔當前在產高爐產能天數的比例計算方法爲(∑(停產高爐產能×停產天數))/(在產高爐總產能×74天)。與高爐配套的焦爐、燒結、球團、石灰窯等生產設備錯峯生產比例不得低於高爐錯峯生產比例。

(三)對20xx年以來中央環保督察、鋼鐵去產能“回頭看”檢查等發現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鋼鐵企業,錯峯比例上調5%。

(四)對未列入工業和信息化部鋼鐵行業規範公告的鋼鐵企業(新投產但暫未經工信部規範公告的企業除外),錯峯比例上調5%。

(五)對20xx年1-9月份產能利用率超過120%的鋼鐵企業,錯峯比例上調5%。

(六)對噸鋼(以粗鋼產能計)供熱面積大於2平米的鋼鐵企業,錯峯期間最高生產負荷比例按照實際供暖面積需求(以上一年度供暖面積計)與2倍粗鋼產能的比值來確定。

(七)對提前關停產能置換裝備、新建裝備20xx年一季度未滿負荷生產的企業,爲其補足粗鋼產量覈算基數,計算方法爲((受影響的裝備產能/365)×受影響天數)。對產品屬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本)》鼓勵類的企業,錯峯比例下降2%。對存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xx年本)》限制類冶煉工藝和裝備的企業,錯峯比例上調2%。

(八)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和重點時段管控期間,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應急減排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鋼鐵行業錯峯生產工作,嚴格落實屬地責任,制定轄區錯峯生產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建立領導包聯機制,組織轄區鋼鐵企業落實國家、省、市方案要求,嚴格按照“一企一策”錯峯生產計劃執行。錯峯生產期間,企業可結合實際在保持停產比例不減的情況下,申請動態調整減排措施,經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批准後執行。各縣(市、區)20xx年1月起,每月10日前將錯峯生產工作進展(包括轄區鋼鐵企業錯峯生產落實情況、各縣(市、區)政府督導檢查情況等)分別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生態環境局,確保工作有序推進,切實做到守土有責、履職盡責。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鋼鐵企業爲錯峯生產實施主體,要統籌協調謀劃,處理好錯峯生產和經營管理的關係;要科學組織,保障鋼鐵市場供應和員工工資福利。錯峯生產期間統籌做好冶煉裝備檢修、技術改造等工作,着力改善生產環境。骨幹企業要充分發揮引領帶頭作用,持續推進行業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做好“六穩”工作、落實“六保”任務。

(三)確保任務落地。各企業錯峯生產計劃要落實到生產線、生產設施和時間段,明確具體高爐、轉爐(電爐)、燒結、球團、石灰窯的停產時間,以及具體焦爐的錯峯時間和措施。全市範圍內隸屬同一集團的鋼鐵企業可統籌使用錯峯生產指標,但需確保高爐停產產能天數與粗鋼壓減量達到要求。

(四)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市、區)要對錯峯生產工作實行臺賬式管理,通過電量分析、現場覈查、臺賬覈查、運輸覈查、在線監測、衛星遙感等手段持續跟蹤轄區內鋼鐵企業錯峯生產工作落實情況,確保企業嚴格執行錯峯生產計劃。各縣(市、區)要按月向社會公示企業錯峯生產落實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各縣(市、區)要將錯峯生產實施情況納入鋼鐵企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峯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爲、錯峯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將適時組織檢查,對工作進度明顯滯後、屬地責任落實不力、錯峯生產計劃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嚴重的縣(市、區)和企業在全市範圍內予以通報,必要時進行約談。

(五)加強輿論引導。各縣(市、區)要充分利用傳統媒體、新興媒體等各種渠道,大力宣傳錯峯生產對鞏固去產能成果、節能減排、促進行業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的重大意義,提升鋼鐵企業的責任感、榮譽感和自律意識,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及時掌握鋼鐵行業錯峯生產執行情況,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各類問題,防止藉機炒作,保障鋼鐵行業平穩運行。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14

爲全面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大氣污染整治工作要求,有效削減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有力應對冬季重污染天氣。根據《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臨汾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以下簡稱《技術指南》)等法規和文件規定,以及《臨汾市20xx-20xx年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方案》有關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爲核心,以完成國家、省、市下達的考覈指標爲目標,在嚴格執行市級錯峯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工業企業生態環境治理績效等級等確定錯峯停限產比例,不斷削減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強化細顆粒物和臭氧協同控制,倒逼企業污染防治設施升級改造,持續提升重點行業環保治理管理水平,努力打造行業標杆企業,協同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二、管控範圍

全縣鋼鐵、鑄造、磚瓦、混凝土攪拌、活性炭、鐵礦採選等涉氣行業企業。

三、管控時間

20xx年10月21日-20xx年3月31日。分兩個時段實施,第一個時段20xx年10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第二個時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3月31日,管控停限產時長在兩個時段平均落實。

四、管控原則

(一)嚴格治理水平差異化管控。按照不同污染治理、環境管理水平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績效分級爲A級、引領性的企業不予管控,對績效分級爲B、B-、C、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分別實施不同措施管控,對達到超低排放改造標準且國家省市和社會普遍認可的標杆企業,予以適當調整生產比例。

(二)嚴格守法違法差異化管控。對錯峯管控類別內企業實施違法加嚴管控,對其他工業企業實施“守法不管控,違法嚴管控”,協調推動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與經濟高質量發展。

五、管控內容

(一)鑄造用生鐵行業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限產20%。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限產50%。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按期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評估監測並備案公示的,限產60%,其他的錯峯停產。

(二)鑄造行業(包括鑄造用生鐵企業的鑄造工序)

1.被評定爲A級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1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錯峯停產。

(三)磚瓦行業

1.被評定爲A級和引領性的企業,生產設施不予錯峯。

2.被評定爲B級的企業,停產2.5個月。

3.被評定爲C級的企業,停產3個月。

4.被評定爲D級和非引領性的企業,錯峯停產。

(四)混凝土攪拌行業

在百日攻堅行動和20xx-20xx年冬防期間,出現涉氣環境違法行爲的,停產4個月。

(五)活性炭行業

1.冬防期間,按照《浮山縣20xx年生態環境治理決戰行動實施方案》(浮辦發〔20xx〕9號)文件中活性炭企業治理標準和要求完成治理,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

2.達不到治理標準和要求條件的,錯峯停產。

(六)選礦、鐵礦開採及其它涉氣行業

冬防期間,按相關要求完成深度治理的企業,生產設施自主減排、不予錯峯;未按相關要求完成深度治理的企業,實施治理。重污染天氣期間按預警級別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

(七)其它新建項目

其它新建項目在建期間按預警級別響應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

冬季期間,實施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對於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完成年度空氣質量指標具有決定性作用。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錯峯生產管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實把思想和行爲統一到縣政府決策部署上來,堅決把管控各項要求落實到位。

(二)加強組織領導

縣政府統一領導指揮全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管控工作。縣環委辦按照縣政府安排,做好錯峯生產管控相關事項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通報、整改等工作。各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要分別履行錯峯生產管控工作職責,加強對管控工作的領導、推進、落實,爲管控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加大服務力度,協調督促企業利用錯峯生產間隙期,加快工藝裝備、環保設施升級改造和更新大修,及時協調解決錯峯生產過程中出現的重點難點問題。指導企業結合錯峯生產管控和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編制“冬防工作一企一策”,明確細化停限產等管控要求。

(三)嚴格管控要求

錯峯停限產期間,如遇其他類型生產管控的,其他類管控時限可納入錯峯時限;其他類管控措施嚴於錯峯停限產措施的,嚴格執行其他類管控措施。對部、省、市級錯峯生產管控要求嚴於我縣要求的,縣環委辦將根據實際情況下發通知,對管控要求進行調整。

(四)細化管控措施

縣直有關部門要對照管控要求,指導企業提前調整生產計劃,確保減排量不低於上一個“冬防”;要將管控措施細化到生產線、設備,明確相關停限產要求。限產方式優先選擇錯時或輪流停產措施,要將停產時限平均分配在第一和第二時段,停產時間優先選擇在20xx年12月和20xx年1、2月份;停產方式嚴格採用生產線整體停產方式實施,無法整體停產的,嚴格按可停產生產線和生產設備停產以及不可停產工序產量限產相結合方式實施。

(五)強化執法監管

縣直有關部門要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充分利用在線監控、用電管控等科技手段,持續開展錯峯生產管控監督檢查,嚴查重處環境違法行爲,對涉嫌違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門處置。對冬防期間發現存在自動監控數據造假、偷排直排的企業,加嚴一級管控,直至停產整治。對冬防期間未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的企業,環保績效評級做降級處理或加大錯峯管控比例,問題嚴重的,將違規企業納入“黑名單”,涉及項目實施限制審批。對發現存在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的,對超標時段(以日計)實施等量補償,對發生違法行爲靠近冬防結束,停產時間不能達到應停產時限的,冬防結束後實施2倍補償。對不按證排污、不執行錯峯生產、存在弄虛作假行爲、錯峯生產期間超總量排污的企業加大處罰力度。嚴格企業和負責人“雙罰制”,對存在以上違法行爲企業法定代表人、管理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依法依規採取嚴厲處理措施。

(六)嚴肅追責問責

縣政府組織對各有關部門錯峯生產管控工作情況進行檢查抽查,對發現落實不力、工作消極、行動遲緩的,將對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實施約談懲戒,督促整改。對在管控工作過程中敷行應付、推諉扯皮甚至爲不法企業和業主充當"保護傘”的,將由紀檢監察機關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企業錯峯生產方案15

爲了打贏藍天保衛戰,切實做好20xx-20xx年秋冬季重點行業工業企業錯峯生產工作,結合我縣(壺關縣,下同)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錯峯生產範圍

錯峯生產行業:鋼鐵、有色、化工、建材(陶瓷、石灰、商砼)等重點行業企業。

二、錯峯生產時間

20xx年11月1日——20xx年3月31日。

三、錯峯生產要求

1、按照市生態環境局提供的《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被評定爲A、B、B-級和引領性的企業、工信部認定的綠色工廠,不納入錯峯(秋冬季鼓勵採取協商自主減排)。我縣磊發氧化鈣經山西省生態環境廳確認爲B級,符合要求。

2、被評定爲C級、非引領性的企業,實施錯峯生產。

3、被評定爲D級的企業,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務的企業,實施停產(因生產工藝和安全因素無法停產的,實施最嚴格錯峯)。

4、在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錯峯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採取相應的停限產措施。

5、各行業差異化管控清單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適當進行調整,總停產天數不變。調整企業需經縣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同意後,報市工信、生態環境部門備案。

四、錯峯生產措施

(一)鋼鐵行業:

1、鋼鐵企業名單:(金燁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2、錯峯生產措施:

在未預警期間:

A級、B級、B-級企業結合實際,自主採取減排措施。

C級企業:每座轉爐(電爐)日出鋼數不大於50爐,帶動整體降低生產負荷。

D級企業:每座轉爐(電爐)日出鋼數不大於30爐,帶動整體降低生產負荷。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重點行業應急減排措施制定技術指南(20xx年修訂版)》執行。

(二)有色金屬:

1、有色金屬:(山西中鋼再生能源回收利用有限公司)

2、錯峯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企業整體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採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三)建材行業:(陶瓷、石灰、商砼)

1、商砼行業:

(1)企業名單:(藍鑽商砼、潞海商砼)

(2)錯峯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峯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

潞海商砼於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停產,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2月24日停產。

藍鑽商砼於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採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2、石灰行業

(1)企業名單:(宏海高鈣)

(2)錯峯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峯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6日至20xx年2月18日停產,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採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3、陶瓷行業:

(1)企業名單:(太行陶瓷)

(2)錯峯生產措施:

未預警期間:錯峯生產企業限產50%,停產75天。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3月31日停產。

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企業按照市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採取相應停限產措施。

(五)企業廠區內錯峯運輸:

鋼鐵、焦化、有色、化工等企業廠內運輸用車一律實施錯峯運輸。廠區內作業車輛全部採取國三以上非道路移動機械。有條件使用鐵路運輸的,原則上全部採用鐵路運輸。

五、錯峯生產調度

對協同處置城市垃圾或危險廢物的水泥企業及承擔居民供暖、供氣等民生保障任務的企業、保障重點工程和重大項目建設、維持環保設施政策運行或其他特殊情況的企業,若其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行業特別排放值的並已進行環保備案的,應根據其承擔的任務量覈定最大生產負荷,由項目單位申報,經縣政府審覈後,報市政府批准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企業是工業企業錯峯生產的責任主體,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細化任務,安排進度,積極主動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加強環保設施運行維護,嚴格落實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做好秋冬季錯峯生產工作。

(二)制定錯峯方案。各企業要根據本方案的要求,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制定工業企業錯峯生產方案,分類、分行業列出管控企業清單,將錯峯生產要求細化到企業生產線、工序和設備,確保可操作、可覈查。並於10月25日前將本企業的錯峯方案報送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

(三)強化任務落實。相關企業是本次錯峯生產和企業廠區內運輸的實施主體,要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要制定具體的操作方案,明確停產生產線、工序或工藝環節、設備,將任務落實到具體生產線,具體責任人,積極爲改善環境質量做貢獻。

(四)嚴格監督檢查。要嚴格落實錯峯生產網格化監管職責,嚴格監督各企業落實秋冬季工業企業錯峯生產任務,加大錯峯生產企業的監督管理和檢查,確保錯峯生產措施落實到位。

(五)建立信息報送機制。爲及時掌握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從20xx年11月起,錯峯期間,每月5日前將企業上月錯峯生產工作進展情況報送縣工信局、縣生態環境局。

標籤:錯峯 方案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