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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資質新規定

勞動法1.01W

江蘇資質新規定

江蘇資質新規定

新版《建築企業資質標準》已經於2014年11月6日頒佈,將於2015年1月1日開始執行,

一、 建築施工工程總承包資質數量未變,仍爲12個。

二、 專業承包資質有原來的60個變爲36個。

三、 勞務分包資質不再分類別和等級。

四、 工程業績定義發生變化:申請叄級資質企業也要求對其技術負責人提供其本人的工程業績。

五、 工程業績中施工類型減少(將部分類型合併),同時對類型數量要求減少。

六、 “企業主要人員”年齡限60週歲以下,且企業主要人員包含了“建造師、技術負責人、職稱人員、崗位證書人員、中級工及技術工”。

七、 資質標準不在對企業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進行要求,只對技術負責人提出要求。

八、 企業對人員的要求中增加“對持有崗位證書的施工現場管理人員”。 也就是建築企業八大員。

九、 減少了對資質對應專業“具有中級及以上的職稱人員”的數量要求,不再對具有高級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的數量提出要求,但對提高了對專業數量和專業名稱有了具體的要求。

十、 所有的資質名稱中去掉“企業”兩個字。

十一、 資質標準對企業資產考覈的要求不在包含“註冊資本”,只對“淨資產”提出要求,且要求都比以前標準有所提高。

十二、 建築工程總承包特級資質標準不包含在本標準中。

十三、建築施工工程總承包資質名稱變化統計

1、“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變爲“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2、“冶煉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變爲“冶金工程總承包資質”

3、“化工石油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變爲“石油化工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

4、“機電安裝工程施工總承包企業資質等級標準”變爲“機電工程總承包資質”

十四、專業承包資質名稱變動及合併情況

十五、專業承包資質已經取消19項

標籤:資質 江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