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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的教學評價能力

教師2.21W

何爲教學評價?“教學評價是根據教育目標的要求,按一定的規則對教學效果做出描述和確定,是教學各環節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它的目的是檢查和促進教與學。”廣義上,教學評價包括學校教學管理在內的教學工作的評價,包括教師對學生學習和發展的進展情況的評價;校長對教師教學績效的.評價;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辦學水平的評價等;狹義上,教學評價爲教師教學(主要是課堂教學)的評價。基於新課程、新課堂中教師評價能力發展的意義上講,我們將教學評價界定爲對課堂教學的評價。

教師的教學評價能力

課堂教學的評價,應該包括教師的學生的評價和有關人員對教師的課堂教學進行的評價。但對後者的評價與傳統的評價不同之處在於改變以往考查教師的知識水平、語言表達、課堂駕馭以及教學計劃的實施效度,而轉爲以關注教師在教學中爲學生創設的發展空間和在讓學生積極地參與體驗的過程中學生的各方面能力的培養與提升狀況的評價。無論是何種時代背景下以何種價值取向或何種教學模式下的教學評價,都是以檢查和促進教與學爲目的。

新課程、新課堂的教學評價往往針對教學活動的進程和學生的表現情況進行激勵性的評價,在出現問題時教師會發動學生對於同學發生的問題進行診斷性的評價,教師也可以於學生一起做形成性評價。可以通過測評進行量化評價,還可以針對量化結果,進行個別研究以後再進行診斷性、形成性、激勵性的定性評價。既可以進行個體性評價,也可以實施羣體性評價,還可以引導學生和鼓勵教師積極進行反思性自我評價。總之,教學評價是根據教學活動的發展變化,採用最適宜學生髮展的一種或多種方法整合的評價,進行教學反思和改進的。

標籤:教學 教師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