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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作職責(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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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工作職責1

1.認真貫徹執行(幼兒園工作規程),結合本班幼兒的特點和個體差異及時制定好各類教育工作計劃,並認真實施,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班級保教工作。

教師工作職責(精選15篇)

2.樹立正確的兒童觀、教育觀,熱愛幼兒、尊重幼兒,對幼兒做到關心、細心、耐心,不偏愛,堅持正面教育,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3.認真及時制訂教育活動計劃,鑽研教材,研究教法,引導幼兒主動學習。觀察、分析並記錄幼兒發展情況,因材施教。

4.科學、合理地安排幼兒一日活動,認真執行幼兒園各項教育常規及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定期進行總結,不斷提高工作質量。

5.進班前,必須做好一切準備工作,帶班時精力集中,盡心盡責,不隨便離開班級,密切關注幼兒的'活動及需求,及時提供適當的指導。注意幼兒安全,防止事故。

6.努力學習幼教專業理論,積極參加教育研究和各種業務進修學習,勇於改革、創新,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

7.根據教育內容,定期更換、精心佈置體現幼兒主體地位的活動室環境,爲區域活動提供符合本班幼兒發展水平、操作心強、衛生、豐富的玩具和材料。管理好班內一切物品,保持好班內一切物品,保持班內環境、物品的整潔,做好保管區內的清潔工作。

8.認真做好家長工作,定時和每個幼兒家長保持聯繫,瞭解幼兒家庭教育情況,和家長商議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共同配合完成教育工作。

9.定期向園領導彙報工作,接受其檢查和指導。

教師工作職責2

一、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愛崗敬業,爲人師表,國小語文教師工作職責。

二、學習《語文課程標準》,能正確把握《語文課程標準》規定的國小階段總目標和階段目標。以《語文課程標準》爲依據,結合學校班級實際,認真制訂好學期教學計劃。注意德智滲透,目標明確,內容具體,切實可行。

三、正確把握教材的重點、難點,抓住課文特點制訂出課時教學目標,根據目標設計具體的訓練內容和訓練方法,認真撰寫教案。教案要有實用性,爲教學服務。

四、語文教學應在師生平等對話的過程中進行。要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注重培養學生自主學習的意識和習慣,爲學生創設良好的自主學習情境,尊重學生的個體差異,鼓勵學生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

五、轉變觀念,更新知識,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養,創造性地理解和使用教材,靈活運用多種教學策略,促進學生語文素養的整體提高。

六、努力改進課堂教學,整體考慮知識與能力、情感與態度、過程與方法的綜合,積極倡導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

七、高度重視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溝通課堂內外,充分利用學校、家庭和社區等教育資源,開展綜合性學習活動,拓寬學生的學習空間,增加學生語文實踐的機會。

八、培養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審美情趣,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和積極的人生態度,並注重薰陶感染,潛移默化,把這些內容貫穿於日常的'教學過程之中。

九、要注重語言的積累、感悟和運用,注重基本技能的訓練,給學生打下紮實的語文基矗同時要注重開發學生的創造潛能,促進學生持續發展。

十、培養學生廣泛的閱讀興趣,擴大閱讀面,增加閱讀量,提倡少做題,多讀書,好讀書,讀好書,讀整本的書。鼓勵學生自主選擇閱讀材料。

十一、按學期教學要求,制訂好作文教學計劃。每學期大作文應完成教材編排的篇數,並安排適量的小作文(包括小練筆),一般每學期6篇以上。在寫作教學中,應注重培養觀察、思考、表現、評價的能力。要求學生說真話、實話、心裏話,不說假話、空話、套話。激發學生展開想象和幻想,鼓勵寫想象中的事物。

十二、爲學生的自主寫作提供有利條件和廣闊空間,減少對學生寫作的束縛,鼓勵自由表達和有創意的表達。提倡學生自主擬題,少寫命題作文。

十三、寫作知識的教學力求精要有用。要抓住取材、構思、起草、加工等環節,讓學生在寫作實踐中學會寫作,管理制度《國小語文教師工作職責》。重視引導學生在自我修改和相互修改的過程中提高寫作能力。

十四、加強學習,積極進行教育科研,大膽進行教改實驗。

十五、做好(配合)班主任和少先隊工作,注重學生的和諧發展。

十六、做好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教師工作職責3

(1)觀察瞭解幼兒,依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和《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結合本班幼兒的發展水平和興趣需要,制訂和執行教育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

(2)創設良好的教育環境,合理組織教育內容,提供豐富的玩具和遊戲材料,開展適宜的教育活動。

(3)嚴格執行幼兒園安全、衛生保健制度,指導並配合保育員管理本班幼兒生活,做好衛生保健工作。

(4)與家長保持經常聯繫,瞭解幼兒家庭的教育環境,商討符合幼兒特點的.教育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任務。

(5)參加業務學習和保育教育研究活動。

(6)定期總結評估保教工作實效,接受園長的指導和檢查。

教師工作職責4

一、按課標要求認真備好上好每一節課;認真鑽研業務,吃透教材,讓學生掌握這門新興學科基礎知識。

二、做好機房準備、材料的登記、造冊,加強日常維護、保養,重要軟件數據必須備份。定期對計算機進行殺毒處理,防止有病毒的`軟件流入機房。

三、愛護微機及其機房內一切設備,機房內所有設備未經校長允許不得外借。

四、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對所用微機及機房內設施做到勤檢查、精保養、細使用。每節課後,及時填寫“使用記錄”。

五、負責機房內的衛生工作,做到及時清掃,保證機房窗明几淨。

六、爲保證正常教學和計算機的正常使用,不僅對微機所出故障及時排除,還要認真寫好“呈報事故及維修報告單”。

七、未經校長許可,拒絕一切非工作人員(除上課學生之外)使用計算機;絕對禁止外來人員攜帶磁盤在本校計算機上使用,以防計算機病毒侵入。

八、 嚴格安全防範措施,未經同意,其他人員不得入內。

九、做好防火、防盜、防潮工作,離機房前,必須關閉門窗及計算機電源。

十、 協助學校作好信息技術的推廣、普及工作。 積極參加業務培訓,加強自學,不斷更新、充實業務,開發製作軟件,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服務。

教師工作職責5

一、指導思想:

努力學習“以學生髮展爲本”的素質教育理念,自覺履行師德規範的要求,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以新課程理念爲先導,認真研讀新課程標準,滲透兩個綱要(弘揚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於課堂教學,尊重、賞識、平等對待每位學生,特別要關注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做到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爲人師表,教書育人。

二、教學常規:

1、教師需提前一週寫好教案(開學前需備好兩週的課),教案必需有書面稿,教師必須參加每週一次的備課組活動,教案應包括能體現“二期課改”理念的'教學目標、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板書設計和作業設計,能體現學法指導,每一個教案及時附上教後記。

2、上課不遲到,下課不拖堂,中途不離開教室,不在上課時間上接待來訪客人,不準在課堂上接聽手機。切實貫徹課改理念,以學生爲主體,優化課堂教學,提高教學效益。

3、對學生統一作業要求,作業佈置要求難度適宜,份量適當,體現分層,有利於夯實基礎,提高學習能力。可採取全批輪批,全閱抽閱,評講面批等各種形式,提高批改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4、積極參加校、區、市組織的各項活動,加強業務進修,不斷更新知識,勤於進取精於業務。同時,積極參加相互聽課、集體備課和教研活動。

5、每位教師都要時刻牢記“質量是生命線”,認真確定學期目標,及時細緻地做好月考、期中和期末考試的書面質量分析並形成電子稿上傳教導處。

6、積極參加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等課程建設,每位教師努力承擔一門拓展型課程的教學任務或研究型課程的指導教師,增強學生興趣,拓寬知識面,提倡研究性學習方法,培養學生自學成才能力、動手能力和創造能力。

7、考試學科每週至少有一次小測驗或小練習,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階段測驗,每學期至少完成一份月考或標準化試卷;能積極投入學科體系建設,更新和完善教學資源庫。

8、積極投入本組的教科研課題的研究和實施,努力學習並充分利用現代化教學手段,提高課堂效率;每學年至少進行一次公開教學的展示。每學年至少寫一篇教科研論文。

三、考覈要求:

1、認真備課,提前一週寫好教案(開學前需備好兩週的課),教案必需有書面稿,檢查時必須完成教後記。

2、認真上課,無教學事故。嚴禁教師爲學生代購規定範圍以外的練習冊、試題冊。教師應合理使用學生所擁有的教學資料。

3、作業佈置能體現分層,批改認真,及時訂正。

4、積極聽課,普通教師聽課不少於10節(本組的不少於6節),教學校長、教導主任聽課不少於20節,教研組長聽課不少於18節(本組的不少於10節)。

5、每學年至少進行一次公開教學的展示,校內的公開教學應在開課前上傳專門的聽課評課記錄紙;每學年至少寫一篇教科研論文。

6、每次月考、期中和期末考試後認真填寫相關表格完成質量分析電子稿上傳教導處。每學期在自己所任教的每個班級需選擇不少於6位學生進行有針對性的個別輔導,對他們的作業應多做面批面改並在期中和期末的質量分析中作專門分析。

7、能根據教導處要求,完成每學期規定的“學科體系”相關檢查內容的上傳。每學期至少完成一份月考或標準化試卷。

8、如實及時填寫學生成長手冊。

教師工作職責6

1、嚴格遵守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和師德規範。

2、全面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深刻領會(綱要)精神,結合本班實際,制定教育工作計劃(包括觀察、分析、記錄幼兒發展情況),並認真執行。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耐心、關心、細心、熱心,與本班教師、生活教師團結協作,搞好所在班級教育、衛生、保健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4、認真執行幼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內容,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5、主持召開每週班務會議,共同確定下週工作重點,與副班主任和生活教師共同搞好班內工作。

6、堅持正面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啓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7、努力鑽研業務,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及業務學習。積極創編教材,製作教具,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及水平。

8、做好交接班工作,家長特別要求、患兒藥品、物品具體登記交接。

9、密切家園聯繫,做好家教宣傳,按時分發“家園聯繫手冊”,常常與家長保持聯繫,及時交換意見。

10、認真做好教研活動記錄和每週教育小結,每月繳交教學反思、教育摘抄,每學期撰寫質量較高的'專題論文一至兩篇。

教師工作職責7

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對全體學生全面負責,教書育人,寓德育於學科教學之中,以身作則,積極主動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認真參加學校組織的政治、業務學習及各項社會活動。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參與協調學校與家庭、社會的`關係。

三、努力學習教育理論和本學科的專業知識及相關知識,理解、掌握教學大綱和德育綱要,制訂本學科學期、學年教學計劃,鑽研教材,瞭解、研究學生,積極參加教育、教學研究和備課,認真寫好教案。

四、上好每一節課。教學目標明確,恰當處理教材的重難點,講解、示範準確,講究教學方法,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完成預定的教學計劃和任務,注重提高學生的智能。

五、及時、認真批改作業,不僅指出正誤,還要注意指導學生的學習方法。

六、根據學科、年級組特點,指導學生自學方法,熱忱幫助後進學生,提高學生學習能力,組織與輔導課外興趣小組,培訓學科競賽隊伍,提高全體學生的素質。

七、搞好教學質量的考查工作。按照教學要求的考試規定,認真做好命題、監考和閱卷工作,實事求是地分析講評,研究改進教與學的方法。

八、關心、瞭解國內外本學科的教改信息和科研動向,積極參加教研活動和教改試驗,不斷提高教學與科研水平。

九、執行教學工作衛生要求,關心學生健康,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增強學生體質。

教師工作職責8

我校的教風爲:敬業、愛生、厚德、博學。

1、每位教師要有大局意識以學校利益爲重,服從工作分配,並盡力做好所分配工作。

2、忠誠黨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教師要熱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在教學中要注意對學生的德育滲透作學生表率,爲人師表,要特別注重身教重於言教。

3、努力學習政治理論,教育科學理論和業務知識,堅持練好三筆字等教學基本功,使用教具等教學基本功,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4、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以及教學計劃、培育補差、讀書計劃、個人發展計劃等計劃。安排好教學進度,各種計劃要明確具體,切實可行,每學期結束要對照所有計劃寫總結。

5、備好課。認真鑽研教材,吃透教材,真正弄懂,鑽出感情,明確每課教材的目的要求,重點難點以及新舊教材的'聯繫,對教學時所提出的啓發性問題,典型舉例,教具演示,課堂用語,板書設計,作業練習等都要統盤考慮並寫好教案。教材中的習題,要提前自作一遍。

6、教好課。課堂教學要以學生爲主體、教師爲主導,按照教案進行教學,要利用最佳時間講清基礎知識和基本概念,步步深入啓發學生積極動腦、動口、動手,提高學生理解知識和運用知識的能力,在傳授知識的同時,向學生進行思想教育。在教學實踐中,要大膽探索,不斷改進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質量,講課用普通話。

7、精心設計作業,份量要適當,難易要適度,習題典範化,格式規範化,教師要及時收發,認真批改,作出記錄,進行講評。對學生作業要嚴格要求,嚴格訓練,培養學生認真獨立完成作業和自我批改作業的能力。課堂要留一定作業時間,教師應巡迴指導。

8、經常檢查教學效果,做好每週的週週清工作。瞭解學生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彌補,圓滿完成教學任務。

9、加強輔導,經常深入學生,啓發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品德習慣,關心照顧差生,體會他們的困難,及時補缺補差,鼓勵他們積極進取。

10、認真上好教導處安排的每一節課。積極開闢活動課,有計劃地組織有益的競賽活動,發展學生智力,培養學生的興趣和愛好。

11、遵守教師道德規範,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做學生的表率,對學生教育要堅持疏導方針,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12、協助班主任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關心和促進學生的身心發展。

13、協調好學校、家庭、社會、教師、學生之間的關係。

14、大膽改革教學方式,營造積極互動的教學氛圍,爲學生提供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環境。

15、不上無準備課,上課前兩分鐘在教室門口侯課。課後及時寫好反思。

16、課堂上不接打電話,不坐着講課,不得擅離教室,課中不得讓學生爲自己拿取教學用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將學生拒之門外。

17、 搞好團結協作,發揮合力作用,主動聽課,取人之長,補已之短。要善於聽取不同意見,探索教改新路。關心學校工作,經常向各級領導反映情況和提出意見、建議。

18、 教師要認真參加各級各類課的評優活動,並積極接受其他做課任務,每學年完成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一篇。

19、每位教師要高度重視學校的書法特色工作,要對學校安排的工作認真負責,並認真做好記錄。

20、要做好學校安排的值班等工作,並要按時參加學校舉行的各種集會活動。

21、要負責好自己的課堂中的安全工作以及各種突發事件,出現問題及時上報。

22、 要樹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意識,任課教師要積極配合、協助班主任老師作好班級管理、班風建設工作。在學校重大教育教學活動中要與班主任老師一起全程參與組織、管理、協調等工作。

教師工作職責9

1、愛崗敬業,面向全體學生,對學生負責,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認真學習政治理論、業務知識,積極參加教研組、年級組開展的教育教學研究活動,及時總結教育教學經驗,不斷優化課堂教學,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堅持集中備課和互相聽課(每人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至少上1節公開課),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3、按照各科教學大綱,訂好教學計劃,認真做好備課、課堂教學、輔導學生、作業批改、考查、教學評議各個教學環節,切實保證教學過程的工作質量,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4、嚴格按時間表上下課,調課要經教導處批准,不拖堂,不佔用其它課的時間上課。

5、因材施教,分類指導,做好培優補差工作。啓發學生思考,鼓勵學生“好問”,熱情解疑解難。組織學生興趣小組,積極開展課外活動,指導學生競賽,培養和發展學生的愛好和特長。

6、服從分配,忠於職守,支持校長、教導處、教研組的工作,勇於承擔急、難、重的任務。

7、對學生熱情關懷,耐心教育,嚴格要求,培養學生成爲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識、有紀律的.新一代,遵守教學原則,鼓勵學生向上,不體罰學生,不發生重大事故。

8、熱愛學校,愛護學校財產,以主人翁的態度關心學校工作。

教師工作職責10

實習實訓是理論聯繫生產實際、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重要環節。目的是使學生獲得生產技術知識和組織管理知識,訓練實際操作技能,培養運用理論知識分析、解決生產實際問題的能力。同時,也是學生接觸社會與生產實際的好機會。實習指導教師原則由講師或相當此職稱以上人員擔任。實習隊中領隊教師必須由有教學經驗、有指導實習工作經驗、比較熟悉實習單位、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的教師擔任。對於初次承擔指導實習任務的教師,教研室應指定專人進行幫助。

1、教師應根據專業要求制訂實習實訓大綱和計劃,明確實習實訓的目的要求、內容、時間安排、方法步驟,檢查考覈辦法等。系(部)應提前六個月制訂好實習計劃,與有關單位聯繫落實實習有關事項,並報系上備案。

2、實習實訓前做好充分準備,按實習實訓大綱要求制定實習實訓實施計劃並具體落實。編寫實習指導書,在指導書中列出實習實訓要求、內容、思考題及相應參考資料等(包括教材中的章節)。

3、去外地實習實訓應提前到實習實訓場地認真做好實習實訓準備,和相關單位共同研究擬定實習實訓方案和進度,包括:商請廠方派人做報告、講課、帶領參觀、指導實習實訓等。同時做好師生食宿交通等生活方面的安排及勞保護具的準備工作。

4、指導實習實訓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從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頂替指導,否則作爲教學事故處理。實習實訓期間原則上不得請假,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請假,應經系部主任批准,並必須保證有實習實訓指導教師在現場。

5、指導教師應保證實習實訓安全與質量,若發生重大事件或問題,應立即向系部、學校請示報告,以便對事件做出及時妥善處理。

6、指導教師要巡迴指導及質疑討論,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引導學生深入實際,同時要全面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安全、生活與健康。實習實訓中需填寫實習教學日誌(記錄學生每日出勤情況和實習工作情況)。

7、實行學生實習實訓考勤制度,並對無故不參加實習實訓者,按曠課上報學校。教師應根據學生在實習實訓期間的表現、實習實訓報告質量、完成作業情況及書面考試成績等綜合評定,記入學生成績冊。

8、實習實訓結束後,做好實習實訓的總結工作。指導教師寫出一份實習實訓工作總結,交系部及教務處各一份。按學校財務規定,及時辦理實習實訓費用報銷。

9、其他管理規範和基本要求參照《成都紡織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辦法》執行。

教師工作職責11

班主任安全崗位職責

1.班級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學生安全及教室內的設施設備安全負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及時解決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排除安全隱患。

3.在班委會和團支部設立安全委員,在班級設立若干安全員。

4.保證晨(午、晚)檢專時專用,仔細查看學生精神和身體狀態,認真記錄,及時上報。

5.充分利用晨(午、晚)檢、班會等時間開展學生安全教育。特別注意根據季節變化提醒學生預防疾病,防範各種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和安全事故,提高學生安全防範意識和逃生自救技能。

6.嚴格執行學生考勤和請銷假制度,做好學生考勤統計工作,及時瞭解未到校上課或中途離校學生的情況,並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繫,做好記錄。

7.認真做好班級內各種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和登記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年級組長和校領導彙報。

8.對有特異體質和心理異常的學生,應在家長的配合下及時做好記錄。在安排體育、勞動、大型活動等時予以照顧。

9.協助學校與家長簽訂安全協議書,並做好協議書回執留存。通過家長會、家訪等形式開展家長安全教育,讓家長切實擔負起監護人職責,做好學生安全教育監管工作,特別是保障學生校外安全。

10.組織班級集體活動必須徵得學校領導同意並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做好安全預案和活動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11.發現學生在校出現身體不適或危險情況時,要立即採取措施、組織搶救,並及時通知家長、報告學校。

12.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13.認真準確採集學生及家庭相關信息。

14.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任課教師安全崗位職責

1.明確並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的有關要求,做好安全防範工作。

2.將安全教育有機滲透到本學科教學內容和教學過程中。

3.課前清點學生人數並立即上報班主任,課堂上發現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時應時制止、告誡、教育,並與班主任或學生家長及時溝通。課間負責本樓層就近梯間、樓層的安全工作。

4.密切配合班主任開展安全工作,及時將班內的安全問題向班主任反映,協助班主任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妥善處理班級出現的安全問題。

5.課堂教學中如遇突發事件或安全問題,及時將學生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並作妥善處理,同時立即向分管領導或校長彙報。

6.開展“放學前一分鐘安全教育”。每天最後一節課下課前,結合實際提醒學生注意交通安全、防劫防騙、防各種傷害事故等安全事項。

7.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安全工作。

教師應知安全法律

一、未成年人的概念

(一)未成年人

未成年人是指未達到法定年齡的公民。各國法律對成年年齡的規定不同。我國的法定成年年齡爲十八週歲,因此在我國,未成年人就是指十八週歲以下的公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十八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週歲的公民。”可見,從剛出生的嬰兒到18週歲以內的任何一個年齡層的公民,不論其性別、民族、家庭出身、文化程度如何,都屬於未成年人的範圍。

(二)未成年學生

未成年學生是指具有未成年人身份的學生。一般來講,我國中國小生的年齡都在未成年人的範圍內,個別高中學生的年齡雖然超過了未成年的標準,但在學校當中,對他們的教育教學也參照未成年人的標準來進行。

未成年學生正處在身心發育過程當中,他們大多數不具備自身發展成長所必需的自我生存和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所以對於他們的保護往往通過家庭、學校和社會來完成。其中,學校的作用最爲重大。

二、學校不是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一)《民法通則》對監護人的概念和範圍的規定

第十六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二)法定監護人的主要職責

1.保護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人身

監護人擔負有維護未成年人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護他們的姓名權、榮譽權的責任,同時,還擔負有排除來自於各方面的對未成年人的`人身權利實施侵害的義務。監護人也負有對未成年人進行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培養和教育的職責。

2.管理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財產

監護人於監護職責範圍內管理好被監護的未成年人的財產,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的財產權益。監護人應制止和排除他人侵犯未成年人財產權益的行爲,並依法否定未成年人所爲的與其行爲能力不相適應的處分財產的民事行爲,並對不當得利人進行追索,以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權益。監護人對未成年人的財產爲處分行爲時,必須遵循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否則,監護人不得爲未成年人的財產處理行爲。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同時,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監護人代理未成年人進行民事活動是其履行監護職責的一個重要的內容。根據法律規定,無民事行爲能力的未成年人爲民事行爲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的未成年人除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外,爲其他民事行爲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此外,未成年人蔘加訴訟活動,也應由其監護人代理。在家庭保護中,代理是必不可少的,監護人除具備法定行使外,不得終止代理。

(三)學校不是未成年學生的法定監護人

我國民法的監護制度,是爲了監督和保護無民事行爲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合法權益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學制的年齡結構來看,我國幼兒園、國小、國中乃至高中的學生基本上都屬於法律上所規定的無民事行爲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特別是幼兒園和國小階段的學生更屬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民法通則》第十六條明確規定了監護人的概念和範圍,通過法律的規定,我們可以看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包括幼兒園)擔任監護人的是有前提的,其條件是:被監護人沒有父母和其他近親屬,或者其父母和其他近親屬沒有監護能力;被監護人父母的所在單位是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法律允許監護人將監護職責部分或全部委託給他人,但應該注意的是“委託監護是監護人與受委託人之間關於受託人爲委託人履行監護職責,處理監護事務的協議,因而實質上是一種合同關係。”然而學校與父母之間既不存在這種合同關係也未以任何形式默許這種委託關係,況且,“對公立學校而言,學生的入學行爲和學校的招生行爲都受到行政法規或政策的約束,自由選擇達成意思一致的可能受到限制,不具備構成合同關係的條件。”當然,任何學校都應堅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自覺地履行法律賦予學校的職責,對學生負有保護、管理、教育的職責和義務,但這與“委託監護”無關。因而,學校不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也不是委託監護人,而是法律規定範圍內負責保護、照顧、管理、教育學生的特照管人。從這種意義理解,並不是說任何學校事故都需要由學校負全部責任給予賠償,而學校負責進行賠償的前提是基於過錯。

三、民事行爲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爲能力是指法律確認自然人以自己的行爲行使民事權利和設定民事義務,並且能夠對自己的違法行爲承擔民事責任的資格。它共分爲三類:

(一)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完全民事行爲能力是指公民能夠通過自己獨立的行爲行使民事權利,履行民事義務。

《民法通則》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爲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爲能力

限制民事行爲能力是隻能獨立實施與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爲的能力。既言限制,意味着這種行爲能力並不完全,就限制的範圍而言,只能獨立實施與年齡及智力相適應的行爲,否則須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民法通則》對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的規定分兩類。對年滿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即認定其爲限制民事行爲能力人,採取年齡主義;對成年人,是指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採取個案審查制。

(三)無民事行爲能力

無民事行爲能力是不能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爲的能力。民法通則規定,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認自己行爲的精神病人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無民事行爲能力人蔘與民事活動,須有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自己不能獨立參與民事活動,爲民事法律行爲。對於無民事行爲能力人的認定方法,與限制民事行爲能力相同,分別採取年齡主義和個案審查制。

四、刑事責任能力

刑事責任能力,是指行爲人構成犯罪和承擔刑事責任所必須具備的刑法意義上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者即使實施了客觀上危害社會的行爲,也不能成爲犯罪主體,不能被迫究刑事責任;刑事責任能力減弱者,其刑事責任也要相應地適當減輕。

(一)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刑法》規定:凡年滿18週歲、精神和生理功能健全而智力與知識發展正常的人,都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完全責任能力人實施了犯罪行爲的,應當依法負全部的刑事責任,不能因其責任能力因素而不負刑事責任或者減輕刑事責任。

(二)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

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指行爲人沒有刑法意義上的辨認者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根據現代刑事立法的規定,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人一般指兩類人,一是未達責任年齡的幼年人;二是因爲精神疾病而沒有刑法所要求的辨認或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人。

《刑法》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完全無責任能力人,爲不滿14週歲的人和行爲時因精神疾病而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爲的人。

(三)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

相對無刑事責任能力指行爲人僅限於對刑法所明確限定的某些嚴重犯罪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情況。從設立這一責任能力層次的立法來看,這種相對無責任能力人都是已超過完全無責任能力的年齡但又未達到成年的一定年齡段的未成年人。

《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

(四)減輕刑事責任能力

減輕刑事責任能力又稱限定刑事責任能力、限制刑事責任能力、部分刑事責任能力。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和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中間狀態,指因年齡、精神狀況、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使行爲人實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爲時,雖然具有責任能力,但其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的能力較完全責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減弱、降低的情況。

《刑法》明文規定的限制責任能力人是有四種情況:

1.已滿14週歲不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因其年齡因素的影響而不具備完全的刑事責任能力;

2.又聾又啞的人;

3.盲人;

4.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爲能力的精神病人。

教師工作職責12

1、各科任教師要根據季節特點經常向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

2、上課時間,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離開課堂。教師必須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開課堂或做與課堂教學無關的事。

3、上課期間,必須實行“點名制”,如有學生遲到、早退、缺課、曠課,要及時瞭解原因,必要時要告知班主任或上報學校領導。學生出現未及時完成作業、沒有當好值日生、與同學打架等現象,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教育引導,不得以任何形式體罰學生。學生忘帶課本、作業等,科任教師不能強求學生回家取課本或作業。

4、學生的活動必須在教師的視控下進行,發現安全隱患,科任教師要及時控制,

並配合班主任排除隱患,重大安全隱患上報學校。

5、學生因打架受傷、不慎跌傷、病症突發,教師應先實施搶救或送醫院,並及時報告學校和家長。

6、科任教師嚴格遵守“請假調課制度”,防止因空課、空崗出現安全事故。

7、科任教師上實驗課時,做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藥品的管理工作。

8、體育教師上體育課時,要注意場地器材的選擇,要嚴格按相關要求組織學生開展各類活動,要教育學生掌握各類運動項目中的自我保護措施,上課必須做到紀律嚴明,組織安排得當,措施得力,確保學生安全,課後要及時收回有關器材。

9、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禁止使用簡單粗暴的'教育方式,禁止對學生使用侮辱性語言。

10、經常性與學生家長溝通,特別是家庭困難和身處逆境的學生給予更多的人文關懷,嚴禁排擠後進生。

11、認真履行安全事故、隱患“首問制”,對學生在校內外存在的安全隱患,發生的安全事故,有責任彙報處理和第一時間陪同傷者前往醫院救治。

12、放學後確需學生留校的,教師要隨學生活動,活動結束後應安排護送,保證安全。

教師工作職責13

1.協助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和班主任老師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和管理工作,積極從學生心理髮展和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提出各項建議、意見和評價,發揮心理指導與顧問的作用。

2.幫助學校全體學生在心理素質方面得到良好發展,幫助學生預防和克服智力、情感、意志和個性發展中的偏差,幫助學生解決心理上的各種衝突、人際交往中的問題以及就業領域的困惑,發揮心理輔導與助人自助的作用。

3.協助學校有關職能部門開展家長學校工作,積極做好家庭心理健康指導,幫助家長、教師、學生之間發展良好的交往關係,發揮心理指導和協調的作用。

4.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狀態的調研和學校心理健康服務工作,在學生面臨各種心理危機時爲學生提供及時的心理干預,完成上級心理健康教育指導中心佈置的專項任務,發揮心理研究和促進的作用。

5.承擔和開設學校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能瞭解學生的興趣、學習水平、愛好、能力以及普遍存在的心理問題,設計各種形式的適合於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的心理活動訓練,促進學生心理能力和心理水平的健康發展。

6.協助開展提高學校全體教師和工作人員的心理健康水平的工作,幫助教師解決自身所遇到的各種心理問題,提高教師的心理調節能力,以保證全體學生能在和諧健康、積極向上的學校心理環境中健康成長。

4.指導和幫助開展家長學校的工作,爲家長提供家庭教育、學習輔導、升學就業、家庭心理環境建設等方面的心理諮詢和心理服務。

5.開展心理普測,測量和診斷學生在智力、個性和情感方面的.發展狀態以及產生偏差的原因,能從心理和教育的角度制定干預、矯治以及預防的措施。在學校統一安排下,爲學生建立相關的心理健康檔案。

6.主持和開展學校心理諮詢室的各項心理服務工作,能爲學生在學習能力、人際交往、情緒調控、個性發展、青春期性健康等方面提供各種有效的自我發展方法與策略,爲學生心理髮展提供科學的指導。

教師工作職責14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對學生的成長和成才的作用不言而喻,教師工作職責心得體會。古人對教師的職責概括爲:傳道、授業、解惑。這其實只指出了教師“教書育人”的職責中教書的一面,而“爲人師表”則對教師和教育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作爲培養未來人才的教育工作者,其知識結構的狀況和道德水準的高下,愈來愈成爲受關注的焦點。“爲人師表”成爲新時期師德、師鳳建設的重點,如何在新的環境中建立良好的師生關係更是重中之重。師生關係的主導因素在教師。

首先,作爲教師應該熱愛學生。如果教師和藹可親,師生關係則比較融洽。師愛最受公衆期待。

作爲教育工作者,應該樹立爲學生服務的意識,熱愛教育事業,熱愛學生,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子女一樣來愛護,願意與學生成爲朋友,遇事冷靜,不隨便發怒,不以威壓人,處事公平合理,不抱偏見,對學生一視同仁,建立起平等和諧的師生關係。相互理解和尊重是師生關係的潤滑劑。

如果說沒有愛就沒有教育的話,那麼離開了理解和尊重同樣也談不上教育。因爲每一位學生都渴望得到他人的理解和尊重,尤其是教師的理解和尊重。教師都是本着教書育人的態度來要求學生的,希望每一位學生提高自身的能力,發展和完善自身的素質,達到他們所期望的.目標。這都是教師爲學生着想,學生應該正確地理解教師的行爲,是應該受到學生的尊重的。反之,教師也應該理解和尊重學生。而不是把學生當做下級,當做可以隨意訓斥的無知小兒。時下某些老師可能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往往自以爲尊貴無比,維護師道尊嚴,不顧學生的顏面,心得體會《教師工作職責心得體會》。其實這種做法是有失分寸的。俗語道:“人怕敬,鬼怕送。”“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所以,老師對學生不要體罰,不要訓斥,不要高高在上,而應該做一個和氣的人,一個嚴謹的人,一個值得尊敬的人,一個堪爲師範的人。學生也有自尊心,而且是很強烈的。老師對學生的批評,恰當的,就是一種激勵;不恰當的,就會成爲一種傷害,甚至還會導致逆反心理產生。絕大部分學生不喜歡老師批評時挖苦、損傷學生,傷害學生的自尊心。因此在日常生活的教育工作中,教師應把握批評的“度”,變“忠言逆耳”爲“忠言悅耳”。正如德國教育家第斯多惠所說的,教育的藝術不在於傳授知識,而在於激勵、喚醒、鼓舞。而這一切都基於教師的楷模形象。因此教師要優化自身形象,從樹立“以德立教、率先垂範、嚴於律己、無私奉獻”的教師形象入手,把外樹形象與內強素質結合起來,以良好的師風師德感召和薰陶學生,提高教育人的可信性;教師在行爲、氣質、素養甚至儀表上都應提高文明程度,特別要培養對學生的愛心;教師還要轉變教育觀念,樹立以學生爲主體的服務意識,創造出尊重、信任、寬容、友愛的新型的師生關係。

作爲一名教育工作者,通過學習我決心以“開縣優秀教師羣體”爲榜樣,時時處處爲之高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勤奮工作,積極進取,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和水平,以飽滿的熱情和和藹的工作態度對待每一個學生,時刻關愛學生的健康成長,言傳身教、爲人師表,爲讓每一位學生適應時代的發展作出自己應有貢獻!

教師工作職責15

爲了進一步規範教師值日工作,促進學校管理工作更科學更有效,現將值日工作細化,並對值日要求進一步明確:

一、值日領導職責:

1、認真填寫《愛華學校中學部行政值日日誌》。

2、要佩戴好值日標記,及時處理校內突發事件,重大問題馬上向校長和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課間、廣播體操、早中晚餐時間、午休、晚間管理時間要加強巡視;檢查各項值日管理是否到崗;

4、督促值日老師完成值日崗位責任。認真負責地做好對值日老師工作的評估,對值日老師進行崗位考勤管理,上、下午上課時間要巡視檢查,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5、值周領導值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學校,如有要事需事先請假並調好班。

6、值班時間於當天上午6:45至晚上22:30,手機應二十四小時處於開機狀態。

二、值日教師職責:

值日教師當天上午6:50—22:30全天值日。值日教師在行政值日簽到冊上籤到、佩帶好值日標誌、認真履行職責。

校門口的值日教師,值日時間分別爲上午上學(7:00—7:20)、中午放學(12:00—12:20)、下午放學(17:10—17:30),其職責爲協助門衛維護好校門口的秩序及外來人員進出情況,嚴禁車輛騎進校園。(假如作息時間更改,站崗時間以更改後時間爲準)

教學樓的樓層值日教師在每節課一下課就應在走廊上巡視,不要在值日時間內在自己班級早會、上課或輔導、批改作業等。主職責有七個:

(1)制止學生在走廊上追逐打鬧及大聲喧譁,防止學生傷害事故;嚴禁學生在教學樓內從事打籃球、打乒乓球、爬高等危險性體育活動。

(2)制止學生在教室打鬧,制止學生破壞公共設施及教室裏的物品,防止浪費用水情況;

(3)禁止學生隨意進出其它班級教室;

(4)處理突發事件;

(5)督促學生搞好本班的'衛生保潔工作;

(6)關注走廊衛生,教育學生不開無人燈;

(7)檢查各教室電器設備、門窗關閉情況

操場上值日的教師必須在每節課間、中午、下午必須到崗,加強巡視,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督促學生搞好操場衛生工作。

各值日教師都要參與課間操活動管理,按照值日崗位分工,督促學生、維護秩序。

每天值日教師由一名組長和若干名教師擔任。值日組長由政教處指派,值日教師崗位分工由值日組長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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