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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施工承包合同(集合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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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建築施工承包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集合15篇)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1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設計並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託的負責本工程監理並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範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範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並經發包人批准,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於並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爲時限的最後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爲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爲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爲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範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範但有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範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範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後,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範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 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徵得發包人批准的,工程師應徵得發包人批准。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 並可在認爲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爲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範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於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的,視爲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爲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於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並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於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並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後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繫時,項目經理應當採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在採取措施後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同意。後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爲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羣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於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覆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後48小時內不答覆,視爲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爲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爲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爲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人爲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爲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範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爲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並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於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後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於設備製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採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採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採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1234567

(3)由於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並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後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後,視爲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徵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後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採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價格調整;

(3)一週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後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後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後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後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覈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並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爲計量提供便利條件並派人蔘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後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後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爲被確認,作爲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後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後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髮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並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於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於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於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於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採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採購,並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採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後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准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並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並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採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後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後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爲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爲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爲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並在驗收後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爲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爲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後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爲承包人修改後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後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範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進行覈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後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後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並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後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後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爲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範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脩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爲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後,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爲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並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爲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工程師認爲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於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爲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爲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後,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爲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築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並於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於收到書面通知後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採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後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於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 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後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爲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2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節合同協議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立項批准文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6.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承包範圍見第七章“技術標準和要求”。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_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爲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符合:標準。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____________。

四、合同形式

本合同採用單價合同形式。

五、簽約合同價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2)材料和工程設備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3)專業工程暫估價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4)暫列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

六、承包人項目經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文件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文件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訂立及履行過程中形式的與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上述各項合同文件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文件,應以最新簽署的爲準。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以非法人分公司名義簽訂的合同無效。

八、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項目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理解並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房屋方)

乙方:_____________(承包方)

甲、乙雙方通過充分了解和協商,本着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建築施工承包事項,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座落在住房建設工程交給乙方施工建設。

二、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只提供建房所需的用電用水。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以及建築材料(如: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等)。

三、承建項目: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四、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按圖施工,如有尺寸改動,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才能改動。如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款結算方式:總工程完工每平方米元正(整)。主體工程每平方米(),裝修工程每平方米()。每層倒水泥混凝土樓面完成,預付款()。

六、乙方包人工、毛板、頂架、鐵釘、扎線、電纜、灰機、震筆、震船、電介泥漿攪拌機、排山、防護網等工具機械所需費用。

七、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爲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_____年月_日前完成本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八、施工安全: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的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規範施工,指派專人負責,採取積極的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隱患。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九、本工程完工後,雙方驗收一個月內結完全部工程款。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交聯塔廠房

二、工程地點:中碩電纜有限公司院內

三、分包工程期限20xx年8月26日開工,20xx年10月26日竣工。

四、分包工程每平方米240元。

第二條工程質量

乙方應按照施工圖紙和甲方說明要求,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標準,必須返工修理,其工料費損失,由乙方承擔;如工程質量低劣又無法挽救的,應由乙方負責賠償全部工料損失。

第三條安全生產

一、甲方對乙方承擔的工程要提出明確的安全要求,並進行監督檢查,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施工中如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二、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的火災事故,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現場管理

一、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甲方提出的各項管理制度,有關工程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及時溝通和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二、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愛護財產的教育,並指定專人負責現場保衛工作,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如有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不法行爲,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

三、分包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不準合同外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五條材料供應管理

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質量要求和材料進行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額部分,由乙方負擔。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淨,保持現場整潔。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分包的工程項目,不得再行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甲方經檢驗達不到驗收規範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損失,乙方應予賠償。

二、合同簽訂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時,應由乙方賠償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造成的經濟損失。

三、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完成,否則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費____%的逾期違約金。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工程包工不包料,一切用料由甲方負責,施工工具、機械等由乙方負責。

二、承包範圍:

基礎爲大板基礎,一層爲框架,二層三層四層半層每層一室一廳一廚一衛磚混結構,層高照圖紙施工,前後貼牆磚(左右不粉刷,如果粉刷另按20m2計算)。一層水磨石,牆面貼1.5m牆裙磚;二、三、四層半地板磚,一層至四層半貼水腳磚,廚房、衛生間滿貼瓷磚(廚房,衛生間每層一個),樓梯爲樓梯磚,樓梯的牆面爲1.5m的'牆裙磚,化糞池600元/個,主體工程從地樑。室外工程、屋面工程、女兒牆壓頂、避雷項目施工。安裝工程:給排水安裝、電器照明設施、交線佈置項目施工。施工期間水電由甲方負責供給,每層澆砼時生活由甲方提供。回填土由甲方負責。若有增加項目,另外計價。工地由甲方負責看管,包含乙方的工具、模板,如有丟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三、付款方式:

每澆完一層付¥10000元(壹萬元整),其餘款項完工後一個月以內一次性付清。

四、單位及計算方法:

單價256元/㎡,按澆灌面積計算(從室內地平以上計算)。

五、輔材:釘子、扎絲、鐵線、焊條、水電費經由甲方負責,土方由甲方負責回填,乙方只負責模板、機械。

六、安全責任:

乙方嚴格按照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進行組織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工程質量:

乙方嚴格按照圖紙及甲方要求進行組織施工,如乙方不按工序操作標準進行組織施工,出現的返工,由乙方承擔返工造成的工料損失費用。如甲方要求變更圖紙,因圖紙變更導致的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工時費由甲方自負。

十、補充:

工期不得超過四個月。

十一、違約責任: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負責承擔。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現就本建設工程具體施工事項,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工程地址:____________承包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

三、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甲方責任:

負責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的關係和現場施工監督。

做好施工現場三通一平,保證做好供電、供水。

甲方應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按合同簽訂之日如有拖延則每天支付應付貨款違約金。

乙方責任:

嚴格按圖施工,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甲、乙雙方驗收,確保工程質量做好現場文明施工、安全生產。

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和材料、施工機械進場。

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服從甲方統一安排指揮。

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每天支付應付貨款違約金。

四、合同工期本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天。以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計算。如遇以下情況,工期相應順延:

甲方要求更改已確認的.設計方案影響工程進度;

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甲方原因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而影響施工工期;

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惡劣天氣(暴雨、高溫、地震、颱風)無法施工及政府行政行爲而延誤工期;

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順延的其它情況。

五、工程質量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圖施工,接受監理方及甲方代表監督。乙方在施工中若發生質量問題,就及時報告甲方代表,協同解決。

六、工程款的支付和結算本合同簽訂生效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價款:計人民幣作爲預付款;鋼構材料進場付合同款計人民幣:;彩板進場付合同款計人民幣,餘款計人民幣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七天內付清。餘款作爲工程保質金,待保質期滿後三日內付清。

七、施工與設計變更

經甲方確認的設計圖紙和有關資料,作爲施工的有效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甲方需要變更設計的,必須作出設計修改通知書,乙方方可實施並組織施工,因爲設計變更而造成的工期變更或者增加工程造價,必須另行協商。

八、糾紛解決辦法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通過當地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九、附則本合同雙方簽字確認後即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付清工程款後終止,保修責任仍然保留。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6

發包方(全稱): 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落實崗位責任,保證工程質量、工期與安全生產,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現就“_____”水電工程項目發包給乙方施工,並達成以下條款,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___(含地下室、總體管網)水電工程(不含消防、送排風工程)

2、 工程地點:___

3、 設計單位:___

4、 監理單位:___

二、 工程承包範圍:

1、 甲方提供的“(不含消防、送排風工程)、設計變更圖紙、設計更改、甲方通知書、圖紙會審紀要。

2、與有關部門的施工界限:若以上承包範圍與電信、有線電視、電力、自來水、市政雨、污水、燃氣、消防等有關部門須由他們施工的相牴觸部分,由相關部門施工。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調整相關部分工程量由其他施工班組施工,乙方應無條件配合,若未經甲方審批,乙方自行施工的可不結算該部分的工程量。

三、 合同工期: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配合土建統一安排的工期進行施工,不單獨安排工期。合同簽訂後___天之內乙方應提供如何保障安全、施工質量的方案及根據土建工期編制施工計劃,合理安排勞力、機械、材料進場施工。

2、 安裝過程中,如發生下列情況工期可順延,不計算延誤工期費用索賠:

a、 因甲方原因,需設計修改確實影響施工進度。

b、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誤。

c、 1周內連續停水停電累計超過___小時且確實影響施工。

3、乙方在與其它承包施工單位施工配合過程中,造成後續分項工程工期延誤時,甲方對乙方處以每延誤一天___元的罰款,造成土建工程總包工期延誤時,甲方對乙方處以每延誤一天___元的罰款。如因乙方原因延誤交房的,乙方還應承擔延誤交房的責任。

四、 工程承包方式及計價方式:

1、 水電項目按以下計價條款進行計價:

a) 工程量按甲方審覈後的實際工程量結算;

b) 安裝定額套用《___》;

c) 市政定額中排水工程管道鋪設分項項目及給水工程中除管道附屬構築外分項項目套用《___》 ;

d) 主材、設備由甲方指定品牌、規格,按甲方詢到市場的實際現金購買且不含材料發票的價格補___%,然後由乙方負責採購、安裝、保管;

e) 輔助材料費按合同簽訂月綜合信息價進行計取;

f) 機械臺班按合同簽訂日之前的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g) 人工單價按本合同簽訂日之前的有關政策進行調整;h)本工程結算條款均按上述規定執行,僅計至定額基價內人工費、機械費、材料費(含輔助材料費、主材費、設備費),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企業管理費、風險費、利潤、稅金、措施費、其它費、規費、高層建築增加費、地下室施工增加費、腳手架搭拆費等)均不計取。合同簽訂後產生的政策性調整均不調整;

i) 按以上計價條款進行計價後下浮___ %(定價部分主材及設備不參與下浮)作爲最終結算造價;

2、 因總體管網將涉及到部分土建管井等構築物施工,該部分按以下要求進行計價: a)、 工程量按甲方審覈後的實際工程量結算;

b)、 土建定額套用《___》___;

c)、 市政定額中除合同第四條第1點規定外的項目套用(《___》 (___);

d)、材料因土建部分均爲甲方提供,考慮到甲方管理上的方便,水電工程涉及到土建材料中的鋼筋、水泥、砂子、石子、磚頭、井蓋均由甲方提供,乙方負責施工、保管,乙方不計取任何土建材料費用;

e)、 機械臺班按合同簽訂日之前的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f)、 人工單價按本合同簽訂日之前的有關政策進行調整;

g)、本工程結算條款均按上述規定執行,僅計至定額基價內人工費、機械費,其它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建材料費、企業管理費、風險費、利潤、稅金、措施費、其它費、規費、高層建築增加費、地下室施工增加費、腳手架搭拆費等)均不計取。合同簽訂後產生的政策性調整均不調整;

h)、 按以上計價條款進行計價後下浮作爲最終結算造價;

3、 以上計價模式均爲定額計價模式,不採用清單計價模式;工程款審批時乙方均應提供採用“___”版軟件套價的電子版預算及“___”軟件編制的工程量電子版計算式及相應的紙質預算書、工程量計算式;

4、 按以上結算條款進行結算,除總包單位施工配合費、稅金外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 臨時用水、用電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該部分內容安裝、維護,材料由甲方提供或籤認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不計取任何費用;

6、 施工用水、用電的費用由甲方暫行代乙方墊付,各班組按造價比例進行分攤,從工程款中扣除;

五、 付款方式:

1、 單體不低於___棟以上的主體結構封頂後開始對已封頂樓棟按以下要求支付進度款。

2、乙方根據工程進度於每月___日向監理部申報當月完成的工程量,監理部在___個工作日內予以審批後報甲方,經甲方審批後工程量的___%支付該月工程進度款。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按要求移交有關竣工圖、內業資料、有關設備產品使用說明書、保修證書、驗收合格證書後付至已完工程量的___%。自辦理交付使用之日起___個月內辦理完結算手續,同物業辦理完交付手續後,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___%。餘款___%作爲工程保脩金不計息。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___年後完成全部保修工作___天內付清餘款。

4、 工程款的___以現金支付,但乙方應提供工資冊,餘下的___以公司戶頭轉賬至材料商的方式支付。

六、 工程質量標準及驗收:

1、 按國家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標準合格。2、雙方對材料、工程質量有爭議,由甲方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由乙方墊付。鑑定爲質量合格的,鑑定費用由甲方承擔;鑑定爲質量不合格的,鑑定費用及相關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 材料、設備管理要求:

1、乙方進場的材料、設備均須經甲方檢查認可後方可安裝,未經甲方確認不得進入驗收和支付程序。如驗收、審覈認可後材料被更換,甲方有權採取對乙方更換材料價值5倍進行罰款。甲方驗收後也不免除乙方的質量責任。

2、本合同簽訂後___個月之內,乙方應提供工程所需材料清單。乙方承諾提供材料清單與圖紙所需材料數量(含變更工程量及定額損耗量)偏差不超過±___%,超過允許偏差所造成的材料價格變化由乙方承擔。

3、無需定製的材料乙方應根據施工進度提前___個月進行審批,以便確定品牌、價格,需定製的如配電箱、橋架、水泵等應根據施工進度提前___個月進行審批。

4、乙方自帶工具及物資必須到甲方保管員和保衛員處詳細登記,如未登記入工地後視爲甲方所有,如離開工地時,甲方保衛人員及管理人員有權對包裹及可疑人進行檢查,發現了偷竊行爲按偷竊物品的價值處以___倍以上的罰款。

八、 保修和售後服務

1、 本工程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___個月免費保修服務。

2、滲水、漏水等影響居民正常生活的情況下,乙方承諾在甲方通知後___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___小時內完成維修。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其他情況下,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後___小時內趕到現場,並於趕到現場之日起___日內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維修項目。

3、 每個維修項目完成後,經業主和甲方驗收並簽字後,方爲該維修項目本次維修完畢。

4、違反以上規定,視爲乙方同意由甲方處理,甲方委派他方處理,處理結果由業主和甲方簽字認可後即生效,不再經由乙方確認,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從乙方保修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還應補足。

九、 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的責任

(1)提供引至本小區內的施工水源、電源(二級電箱以上的電源),具體引至各用水點、用電設備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提供二間臨設供乙方臨時堆放材料及辦公使用,不允許住人。

(2) 參與工程質量、施工進度、施工安全的監督,負責材料進場、施工驗收確認工作。

(3) 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4) 協議簽訂後,甲方提供完整的水電施工圖紙___套。

2、 乙方責任:

(1) 在施工期間,乙方至少需安排1位現場技術管理人員(聯繫人:),甲方發現施工現場管理員不在崗,每次罰款___元。

(2)乙方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組織施工、管理,並隨時接受有關各方的監督檢查。由於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事故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含承擔第三方損失及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可根據安全事故具體情況給予罰款。

(3) 做好施工場地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的保護工作,並承擔損害修復的費用。

(4)水電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時,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前___小時通知甲方驗收。未經監理或甲方簽字認可,乙方自行隱蔽的,甲方將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每次___元罰款,並要求重新隱蔽驗收直至符合要求。

(5) 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6)乙方需自行提供勞保用具給一線施工人員,尊重一線施工人員的勞動成果,不得任意扣發工人勞動報酬,否則乙方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乙方必須及時支付班組的勞務費、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若政府需要乙方人員辦理社保、勞保,乙方需負責辦理並承擔費用。

(7)相應的內業資料由乙方負責完成,並提供完整的備案用竣工圖___套,提供結算用竣工圖___套和結算資料___份,有關格式要求按___檔案室標準執行。

(8)各班組牆體、樓板預留洞、管槽待管、橋架、風管、風口、箱體等就位施工完畢,其塞縫由各自班組在土建粉刷之前完成,土建粉刷後因乙方原因需重新打洞、割槽其塞縫、粉刷均由乙方無償負責。牆面管槽需用切割機進行切割,不得未經切割隨意鑿打破壞牆面。

十、 違約責任

1、 合同簽訂後___日內,乙方應交納合同履約保證金___萬元整。履約保證金在乙方第 一次付進度款時無違反合同條款的情況下無息退還。

2、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視作甲方違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 成的經濟損失:

(1) 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進度款。

(2)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3)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3、 當發生下列情況時視作乙方違約:

(1)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3) 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4、甲方未按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支付預付款、工程款的,應按照逾期支付款項的逾期日內的日萬分之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逾期將驗收合格後的工程交付甲方,或乙方逾期將已驗收合格的竣工資料交付甲方的,乙方應按照____元/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 對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安全、施工質量、拖延工期等問題,甲方有權採取 罰款、責令整改等措施。

十一、 爭議解決

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 合同解除

1、 甲方、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無條件配合,並扣罰乙方 現有工程投入未支付部分的工程款做爲違約金:

乙方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承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發生重大質量事故;

出現質量、安全問題,又拒絕服從甲方、建設方及監理、設計單位要求整改的; 未經甲方同意,無故拖延工期的;

十三、 合同生效與終止

1、 雙方履行合同全部義務,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 合同即告終止。

2、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雙方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 務。

十四、 合同份數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 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爲了順利完成商定的建築工程,明確發包方和承包方的相互權利、義務關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工程地點: 陝西省榆林市馬紮樑榆橫電廠

工程名稱:#2 主廠房

二、工程勞務承包內容及範圍:

承包內容:清理基層、內牆塗料、腳手架搭拆、清理現場等。

三、承包方式及工程結算:包工包料

結算價格:乙方包工包料(不包面漆),內牆塗料 27 元/平方米,搭拆鋼管架每平方米扣除4元,不包含腳手架。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合理的工程進度要求組織施工。

五、工程質量:

1、使所承包的工程符合施工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合格要求,每道工序搭接必須通過甲方技術人員或項目經理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道工序施工,施工後出現起皮、空鼓等現象應立即主動無條件返工、處理。

2、施工工序要求:

(1)基層膩子必須最少不得少於二遍,膩子層必須平整、堅實、牢固、不起皮;膩子乾燥後應打磨平整。

(2)牆面在塗刷面漆前必須塗刷一遍底漆。

(3)塗料面層必須按甲方提出的正規施工工序進行施工;塗料的塗刷必須均勻、粘結牢固,不得漏塗、透底、起皮和掉粉;顏色必須均勻一致。塗刷面漆時,等第一道面乾燥後,方可施工第二道面漆。

(4)施工主要工序應滿足以下程序。

基層處理、找平——牆面、頂棚刮膩子——打磨平整、保養——塗刷封閉底漆——第一遍罩面塗料——第二遍罩面塗料。按打下的樣板施工,按樣板交工。

六、工程價款支付:

甲方按月進度支付乙方已完工程量70%的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一個月內,支付合同總結算款的餘款。

七、雙方義務:

(一)甲方負責:

1、施工所需的水電引入施工現場。

2、負責現場技術交底及質量跟蹤檢查,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二)乙方負責:

1、新進場人員必須按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2、按甲方的質量要求、工期要求、技術要求施工。

3、按甲方的安全要求,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發生人爲的質量、安全事故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服從甲方領導和指揮,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製度。

八、違約責任:

1、若不按項目部施工進度計劃時間完成,每延期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3‰進行罰款。

2、乙方若地場地內打架、偷盜、賭博,以上根據情節輕重,有其一者罰款50-200元。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工程轉包他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其民事責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4、甲方已施工完畢的成品或半成品的保護,若因乙方人爲原因造成的損壞,將視情節給予一定的罰款(100-10000元)。

5、若甲方無故損壞乙方的材料或成品,照價賠償。

6、本工程完工後交驗達不到合格標準,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並承擔返工損失。

九、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做好現場防火、防盜以及人身安全工作。乙方必須在進場前將施工隊人員名單提供給項目部備案,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操作規程,做好安全保護,操作層外架必須鋪腳手板,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佩帶安全帶,安全帶的`正確使用符合相關規定。進入工地,必須帶好安全帽,不得穿拖鞋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酒後施工,施工用水用電必須遵守工地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土建方工地的各項規定、規範。不按上述要求遵守的,由此導致的一切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隨時接受甲方及廠內安全檢查人員的監督檢查,服從甲方領導安排,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乙方必須在現場設專職安全員負責現場的施工安全,不得發生任何安全事故,如因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自己麻痹、疏忽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竣工驗收清算後,本合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8

甲方:(房屋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包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通過充分了解和協商,本着公平、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就下列房屋建築施工承包事項,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座落在住房建設工程交給乙方施工建設。

二、承包方式:採用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只提供建房所需的.用電用水。乙方提供勞務、建築技術、模板、撐樹、腳手架用材、碼釘及生產生活用具等以及建築材料(如:紅磚、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鐵釘、扎絲等)。

三、承建項目: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築,包括牆體、樑、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現澆混凝土及地面、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前向外牆貼瓷磚、後向牆面粉水泥砂漿、衛生間地面及牆面貼瓷磚、安裝瓷盆、大便器、下水管道、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

四、質量要求: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按圖施工,如有尺寸改動,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才能改動。如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費由乙方負責。

五、工程款結算方式:總工程完工每平方米元正(整)。主體工程每平方米(),裝修工程每平方米()。每層倒水泥混凝土樓面完成,預付款()。

六、乙方包人工、毛板、頂架、鐵釘、扎線、電纜、灰機、震筆、震船、電介泥漿攪拌機、排山、防護網等工具機械所需費用。

七、工期要求:本工程工期爲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_____年月_日前完成本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xx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

八、施工安全: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的施工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規範施工,指派專人負責,採取積極的安全防範措施,消除一切安全事故隱患。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損傷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九、本工程完工後,雙方驗收一個月內結完全部工程款。

十、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9

發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築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項目住宅小區工程

工程地點:杭州市

工程內容:土方開挖、拉運、平整、挖噴錨護坡、挖基坑承臺樑、承臺樑磚胎膜完成後周邊土方回填,基坑底人工修土,道路保潔、洗車、基坑土方回填、排水溝邊土方回填平整、工作面排水等與挖土有關的所以內容。

二、合同工期

1、按圖紙要求尺寸進行開挖,自20__年9月28日開始施工,在20__年12月30日完成,工期爲90天。

2、乙方在認可該合同工期時,視爲同時認可合同工期包括停水、停工,遇到地下障礙物、設備、機械損壞維修,無法辦理夜間施工許可證等不利因素引起的工期延遲在內的日曆天。

三、結算方式:

1、結算:在開挖之前甲、乙雙方先對自然地坪標高進行測量,測量數值經監理公司、代建公司符合確認後再進行土方開挖。挖土深度按實際挖土深度計算,砼墊層及塊石墊層厚度爲200;挖土方量按實際土方量和施工員簽證進行結算,單價爲33元每立方,本單價已含2%稅金。

2、工程款支付:挖土全部完成付總款的100%,工程款按工程量的80%支付;挖土全部完成後付總款的85%,餘款6個月後一次性付清。

四、質量與施工要求:

1、基底的平面位置、底面尺寸、邊坡坡度、標高和持力層等應符合設計圖紙的要求,偏差控制在施工規範允許範圍內。

2、做好水溝和排水設施,達到位置、尺寸和標高符合設計要求。

3、在開挖過程中,乙方必須聽從甲方施工員指揮,嚴禁超挖,因乙方超挖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4、地下挖出來的自來管及鋼盤條歸乙方所有。

五、安全要求:

1、開工前乙方應做好本工種工人的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注意事項並做好交底記錄。

2、嚴格按照土方工程實施技術操作規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進行施工,否則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3、遵守工地規章制度,服從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4、雨季施工應注意邊坡穩定,加強檢查工作,必要時可適當放緩邊坡設置支撐擋土板。

5、發現地下水或預埋管道、電纜線等應及時報告工地負責人並做好排水防水及其它措施。

6、在施工期間,車輛無論在工地內或工地外,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六、其它:

乙方必須文明施工,安全生產,杜絕工傷事故,由乙方原因造成工傷事故的所有責任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仲裁與調解:

如若發生勞動爭議和經濟糾紛,雙方同意由勞動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進行調解。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應自覺履行合同義務,不得反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工程款結清後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 ,甲方同意將本公司承攬的秀雅樓施工項目以內部責任的形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現就承包內容及辦法協商達成以下條款,望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綜合大樓1棟,建築面積約㎡

(二)承包範圍

1、甲方承攬的綜合大樓1棟的土建工程、裝飾工程、水電工程,建築面積約㎡,具體內容按項目施工圖紙方法施工範圍有關內容按設計圖紙施工。

2、裝飾標準約:室外外牆裝飾爲牆面瓷磚,線子爲真石漆,室內牆面天棚爲現澆板面,地面爲現澆板面。

3、梯間爲不鏽鋼扶手、不貼瓷磚、不刮三零八;內外牆不做內外保溫、不做門窗。地下車庫不負責擋土牆,如需做按《99建築工程定額》計算。

4、水電工程爲:現澆板設置暗管底盒,梯間預留穿線管道,戶外排水及給水按圖紙施工,戶外污水溝井、排水溝、管構從常規至化糞池出口打止。

(三)承包方式

按平方米造價包工包料費用包稅金的方式包乾承包。

(四)工程工期

1、工程總施工工期爲______ 日曆天,工程開工工期以開發商開出的《開工通知書》時間爲準,開始計算施工工期。

2、竣工時間以開工日期起至第 ______天爲止。 3.以上工期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以外的因素均考慮在內。

(五)工程驗收

1、乙方工程施工完成,已具備了竣工驗收條件,必須提前10天按國家有關規定向監理單位和開發商提供完整的竣工圖紙,相關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等,竣工驗收由甲方有關部門進行驗收,分項工程由乙方負責。

(六)工程質量

質量要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國家有並《建築施工規範操作規範》省市的有關規定和設計圖紙要求組織施工,工程質量等級達到合格。

二、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該注意哪些問題

1、仔細閱讀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

目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普遍採用建設部與國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該文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及合同附件四個部分組成。簽訂合同前仔細閱讀和準確理解“通用條款”十分重要。因爲這一部分內容不僅註明合同用語的確切含義,引導合同雙方如何簽訂“專用條款”,更重要的是當“專用條款”中某一條款未作特別約定時,“通用條款”中的對應條款自動成爲合同雙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約定。

有關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規規定主要有:《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築業資質等級標準》(試行)、《建築安裝工程總分包實施辦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等。

2、嚴格審查發包人資質等級及履約信用

施工單位在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時,對發包人主體資格的審查是簽約的一項重要的準備工作,它將不合格的主體排斥在合同的.大門之外,將導致合同僞裝的坑穴和風險隱患排除在外,爲將來合同能夠得到及時、正確地改造奠定一個良好的基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從事房產開發的企業必須取得相應的資質等級,承包人承包的項目應當經依法批准的合法項目。違反這些規定,將因項目不合法而導致所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因此,在訂立合同時,應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依法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相應的經營資格和等級證書,審查建設單位簽約代表人的資格,審查工程項目的合法性。其次還應對發包方的履約信用進行審查。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住宅樓建築工程承包事宜經過充分協商,達成協議,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甲方名下私房住宅樓。

2、工程地點: 號。

3、承包範圍:主體工程(從承臺開始,圈樑,地臺,一直到封頂)。內外牆批蕩,四周外牆粘貼紙皮磚,樓梯貼步級磚,走廊、電梯口分別粘貼(詳參照以下第4條)。樓層一至八層或共 層(不含夾層),框架結構,首層爲商鋪,夾層爲摩托車庫。二層以上爲住宅套房,頂層爲一個樓梯房,電梯機房(結算時作投影面積計算)。

4、承包方式:包清工。所有機械設備、排柵、模板、鐵釘、鐵線等全部由甲方負責。乙方只提供線錘、泥刀、水平尺、圈尺、灰刀等。

注:本工程的水電安裝工程(包括強、弱電),門窗製作安裝、防雷、消防、排柵、防護網不包括在本承包內。

5、建設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其中主體工程 個月內完成)(詳參照以下第五條)。

6、工程質量:參照國家房屋質量有關要求執行。

7、承包價格:按每層投影面積計算,每平方米爲人民幣: 元整(¥ 元)。包括天面樓梯屋、電梯機房,基礎部分不計,化糞池不計。(凸窗部分只計一面,不計雙面)

第二條 甲方工作

1、開工前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用水、用電等有關方面,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準備後需的設備,材料運送到工地,但不負責材料運上樓層。

3、甲方指派人員監督及保護好建築材料。

第三條 乙方工作

1、工柵搭設及施工現場每層的臨時用水、用電以及放水保養。

2、參加甲方組織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計劃進度(作法說明),交甲方審定。

3、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作法或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峻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的建築物、設備管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處理,模板等材料的堆放、清理;以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工作,協調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住戶的關係。

6、工程峻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7、負責峻工後周邊、內部場地,室內地面的環境清理。

第四條 工程內容及包工範圍

1、甲方以清包工的方式發包給乙方。乙方自帶行裝及必須的生活品及用具,施工所用的平水尺、圈尺、吊錘、泥刀、、灰刀等常規的使用工具。

2、包工範圍:

①從柱頭承臺底標高起至正負零基礎、圈樑、平基、地面硬底化。

②電梯井、化糞池。

③主體框架結構及主體砌磚工程(砌磚外圍牆砌18cm,套間之間的間牆砌18cm,電梯井到頂四周砌18cm,其餘爲12cm磚牆)。

④屋面工程的欄牆(包括樓面防水線的搗制)。

⑤室內外牆、天花板全部水泥混合砂漿掃(批)蕩,主樓牆外四周圍四面粘貼紙皮磚。

⑥電梯出入口四面牆全粘貼瓷磚到頂,公共通道地面貼地磚,牆裙貼1.6米至1.8米高瓷磚。

⑦夾層車庫包括天花板全批蕩,地面過水泥沙漿。

⑧頂層天面鋪設30cm至40cm高的預製磚塊隔熱。

⑨首層電梯入口、樓梯通道地面貼磚,通道貼磚到頂。

3、使用的泵車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乙方按圖紙施工。若工程有變更修改,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可變更。

第五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2、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

3、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停工的,工期相應順延。

第六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的作法說明和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進場通知後安排施工人員進場,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應遵從甲方總施工進度計劃和工期要求。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的,其翻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3、甲、乙雙方應及時對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進行檢查與驗收手續,要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隱蔽工程及負責驗收。

4、遇到以下情況之一者,經甲方審覈批准後生效:

A.重大設施變更

B.不可抗力

上述情況發生兩天內,乙方應將工期延誤內容書面報告給甲方,甲方收到報告後兩天內給予答覆。

5、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峻工,乙方應承擔經濟責任,每延誤一天,罰款 元,從工費中扣除。因乙方原因中途停工,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6、工程峻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驗收通知10日內驗收,並辦理驗收有關手續。

第七條 關於工程工費的支付及結算約定

1、本工程根據施工進度情況分次撥付進度款,按完成工程進度分工種支付70%給乙方。餘下部分待峻工驗收後結算付清。具體按工種不同依照進度情況支付。如框架部分每完成一層,按 元∕平方計付70%的款項,以此類推。

2、工程峻工後,乙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驗收之日算起,保修一年,外牆及屋面保修二年。甲方從乙方工費中扣除人民幣 元整(¥ 元)作乙方的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滿則退還給乙方。

第八 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相關的法規、規範。

1、乙方應按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任何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及其他需要的安全帶、裝置等。

2、按照施工規範的要求做好現場施工安全管理,根據需要設計現場照明和圍護設施,防止發生工傷事故,確保現場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若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工傷事故,應積極處理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因此帶來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和責任。

3、加強現場安全保衛工作,防火、防盜、防搶,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所用水泥袋由甲方收回處理。

4、材料堆放整齊,確保現場整潔。

5、自行辦理所屬現場施工人員的生命、財產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6、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和檢查。

其他:工程峻工、付清工程款後,本合同自動失效。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後,可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時起即生效。希雙方共同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幫甲方擬建一棟三層樓房,面積約爲平方米,爲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平等協商,雙方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石灰、磚、水泥、沙子、石頭、鋼材、管道等建築材料。還要負責路通、水通、電通,水電費由方負責,根據施工進度,乙方應提前2—3天通知甲方購買所需材料。施工所用的水、電費用由甲方負責。

2、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腳手架等所有勞動工具由乙方自帶,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加強對其人員的安全教育,嚴格管理,安全施工。由於乙方人員的故意或過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二、施工及質量要求

1、本工程爲磚混框架結構,按甲方施工圖爲標準,屋體爲三層,第一層高4—4.1米,第二、三層高爲3.3米上檐,天面前頭縮朵蓋瓦,後爲平頂,前頭縮朵前後左右牆增高爲1米,按半層計標面積。

2、本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建房除勞動工具外其他材料由甲方提供。

3、乙方按圖從地串粱以上完成甲方的主體工程,不包括水電、木模、裝修。

4、乙方在施工時,要求牆體平整、垂直、不得放吊口。

三、其他事項

1、乙方在施工期間,除開始和結尾外,生活費由乙方負責,每層倒混凝土期間生活費由甲方負責。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滿足乙方的施工材料,材料經檢驗後才能使用(架樹、架板等),如果違反操作規程,誰違反、誰負責。

3、施工前,甲方保證三通,即通水通電,道路場地平整。

4、甲方以每平米陸拾捌(68.00)元的單價發包給乙方,包括鋼筋工在內。

5、收方結標:_________________第一層的'總長度加上前後桃子長度,雨棚一半,乘以屋的總寬度,樓梯棚罩按一層計標。

6、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每層砌好磚後,經檢驗,付每層的50%,到好樓面後付每層的40%,房屋蓋好瓦後,結清餘款。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按國家以及本地標準從嚴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從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13

甲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鋪面住房建築施工承包給乙方,現將有關事項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工程從地圈樑以上建築層高六層,實行包工不包料,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工資 元整。

第二條:乙方工資內容:

牆體砌築

鋼筋幫扎(所有砼 、樑、柱、板)

混凝澆搗(含地面)

內外牆粉刷(含六層抹面)

建築框架搭設與拆除。

洗石灰

屋頂欄邊砌與粉刷

第三條:甲方提供水電、材料到鋪面門口的水泥路邊上,工程的水、電費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質量的安全要求

1、 乙方必須嚴格按甲方的建築設計圖規範要求施工,如未按質量規範要求施工而影響工程質量,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無條件返工,並賠償因返工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 乙方必須增強安全意識,強化安全管理。加強安全防患,嚴格按安全施工規範操作。在施工中還必須設身處地爲他人着想,確保施工萬無一失。乙方必須爲每位工作人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如在施工中工作人員出現的.工傷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甲方一概不負責。

第五條:付款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分期付款。第一層甲方在乙方完成工程後按進度付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其餘樓面每層完工都依進度付工資的百分之六十。建築工程符合建築設計圖的要求全部完工,工資全部付清。

第六條:工期要求:本工程乙方必須在20____年 月前全部完工。不能拖延,停滯甲方進度,否則,甲方收取乙方的停滯金伍千元。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共同遵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14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羣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圖設計範圍內的建築、裝飾、安裝工程,但不包括外牆幕牆工程、雨篷及鋼結構工程、電梯工程、通風及空調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裝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 月 日(以開工令爲準)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備部分精裝修隊伍進場條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範圍的所有分項工程。

四、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暫定人民幣 仟 佰萬元(以工程結算爲準)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生效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自雙方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編: 郵編:

鑑證意見:

經辦人:

鑑證機關:

年 月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本合同通用條款,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建築施工承包合同15

甲方(出租人):

乙方(出租人):

根所國家、省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公平、誠信、等價有償原則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乙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一致同意共同遵守下列事項:

一、乙方自願將坐落在杭州市_________________的部分房屋(單間門面)的使用權(建築面積約____方米,該房屋的房屋質量、面積、及具體倍置以該房屋現場爲準)及該房屋所在地址的店營業執照(名稱以工商機關覈准字號爲準)的經營權一併承包給乙方經營,甲方自負盈虧。

二、該承包合同首期爲叄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時期已滿重籤合同書。

三、該項目首期承包金額均爲__________________,雙方確認上述費用不包含員工工資費等一切經營費用。

四、承包金已方按年支付,先付後經營。承包金支付方式:

五、本合同答訂時支付第一年承包金____________及此類推,以後每年的____月____日支付下半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方應做好門前三包,費用自負,同時負責臨街訴各項社會性工作及承擔年發生的費用或物業管理費用等。經營中產生的'水、電、電話費、寬帶費、人員工資、運輸費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承包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轉包經營。且甲方未事先徵得乙方並按規定報經有關部門覈准的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和使用性質,

八、甲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造或裝修,應開事先徵得乙方同意,並向有關部門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裝修。承包期滿,甲方對承包的房屋進行裝修後,自行安裝的設備可拆除,固定裝修不得拆除或破壞,退租時保持完整,無償歸乙方所有。

十、甲方負責租賃房屋的消防和安全工作,不得在房屋內存方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由於甲方原因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由甲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民事和刑事責任。

十一、承包期內,因不可抗力原因或因城市規劃、市政建設需要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甲方收到乙方的首期承包金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