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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貸款合同

合同5.57K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按揭貸款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按揭貸款合同

按揭貸款合同1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手機: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手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

1、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有的位於_________市房產,房地產證號(以下簡稱交易房產),甲乙雙方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

2、乙方已將交易房產在銀行_________分行支行(簡稱原貸款銀行)設貸款抵押,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小寫)¥_________元(簡稱原貸款),目前尚有貸款餘額約(小寫)_________元(具體以還款當天原貸款的剩餘本息金額爲準)。

3、甲方已向銀行_________分行支行(以下簡稱按揭銀行)申請購買上述交易房產的按揭貸款(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已獲按揭銀行審批同意並簽訂了有關按揭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現甲乙雙方約定以甲方向按揭銀行申請的按揭貸款償還乙方的原貸款。乙方清償原貸款後,解除原抵押登記,將交易房產過戶給甲方,甲方以交易房產爲按揭銀行設定抵押。

4、丙方與按揭銀行簽署了相關業務合作協議。

因此,甲方請求丙方爲其與按揭銀行簽署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階段性擔保,乙方爲出售交易房產,委託丙方辦理相關事項,爲保證各方切實履行本協議及保障各方的權益,各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遵照執行。

第一條擔保事項

1、如具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的條件,丙方同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之規定,爲甲方向按揭銀行申請的按揭貸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丙方爲甲方擔保的範圍爲甲方與按揭銀行訂立的借款合同項下(全部/部分)按揭貸款本金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以按揭銀行實際發放用於贖樓的款項金額爲準)、利息、罰息及複利、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具體詳見丙方向按揭銀行出具的擔保函。

3、擔保期間爲自借款合同項下按揭銀行貸款發放之日起至交易房產過戶至甲方並辦妥以按揭銀行爲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之日止;最長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4、在擔保期間內,甲方應當依據其與按揭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等文件,每月按期向按揭銀行足額供款;若因甲方未按時足額供款或其他甲方原因而導致丙方向按揭銀行代償的,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甲方追償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第二條擔保條件

丙方同意在具備以下條件時爲甲方向按揭銀行提供擔保:

(1)甲乙各方已向丙方提交所需資料,並保證資料真實完整;

(2)甲方已與按揭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3)原貸款銀行已同意乙方提前還款;

(4)丙方根據業務具體情況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或提供的資料。

第三條擔保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爲_________人民幣元,手續費爲_________人民幣元,合計_________人民幣元。甲方須在本合同訂立時向丙方支付。

2、如丙方的擔保保證責任在上述保證期限內未解除而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的,經按揭銀行和丙方同意,可適當延期,每延期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丙方有權另按擔保金額的_________%加收擔保費。如在延期期限屆滿後無論何種原因仍未能解除丙方擔保責任的,甲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償還丙方擔保的按揭貸款以解除丙方擔保責任,否則,丙方有權按擔保金額的每日千分之四向甲方收取罰金。

3、甲方同意,一旦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受理甲方的擔保申請,並已經對甲方的擔保申請予以審查或調查,只要丙方向按揭銀行出具擔保書且/或擔保款項已發放,無論何方原因出現何種情況,丙方均有權收取全部的擔保費用,甲方無權要求返還或減免。

第四條委託公證

1、甲、乙各方同意委託丙方業務代表免費全權代理交易房產贖樓、產權過戶、抵押登記及其它有關事項(具體代理事項及代理權限由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中約定)。甲、乙各方同意承擔辦理公證及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查檔費、匯劃手續費、稅費、抵押登記費、評估報告費等其他費用,並同意根據具體情況預先支付或在收到丙方或相關部門、機構的繳付通知後及時繳付。

2、甲、乙各方承諾一旦辦理了公證委託書後,不擅自撤銷委託書。否則,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償還按揭銀行的貸款,解除丙方的擔保責任。或以任何合法方式處置交易房產,以所得價款提前償還按揭銀行的貸款,以解除丙方擔保責任。

第五條甲方貸款的劃轉和贖樓

1、爲確保甲方取得的按揭貸款用於償還乙方原貸款,立約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授權按揭銀行將按揭貸款直接劃至丙方指定的賬戶(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並由丙方委派的受託人員代乙方向原貸款銀行辦理提前還款,以解除交易房產的抵押登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自行領取按揭貸款。

2、丙方收到按揭銀行劃轉的按揭貸款後,應當確保以該款項償還乙方向原貸款銀行的借款,並代乙方辦理原抵押登記的註銷手續。在辦理交易房產過戶至甲方名下前,乙方的房地產證及相關文件由丙方保管。

第六條結算退款

1、甲、乙雙方知曉劃至丙方賬戶的按揭貸款是專用於清償乙方的原貸款。如有剩餘,丙方應在解除按揭銀行擔保責任後3個工作日內將餘款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2、如劃至丙方帳戶的按揭貸款不足以償還乙方原貸款銀行全部借款本息的,乙方應按丙方要求及時補足差額。

第七條甲乙各方保證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

3、甲乙各方在向丙方申請擔保、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合法有效的,未隱瞞房產交易的真實背景或特殊情況,如因提供資料虛假或失效或無效等原因造成丙方損失的,應向丙方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4、甲乙雙方保證積極配合丙方辦理贖樓、房產過戶、抵押登記、繳納相關稅費及銀行劃款等手續,以順利解除丙方擔保責任,保證不因市場價格、稅收政策等變化或與交易相對方及第三方的任何爭議而拒絕履行、變更履行、延誤履行。如買賣交易不能正常進行,或甲乙雙方虛假買賣交易,或甲乙方隱瞞相關事實誤導丙方擔保的,丙方有權根據第十一條違約責任追究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乙方對交易房產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交易房產爲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共有人的同意並授權。

6、乙方保證交易房產不存在任何產權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被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等情況。

7、甲方申明並保證: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到交易房產的債務糾紛或其它糾紛。

8、在委託事項辦理期間,甲方或乙方如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等情況,丙方辦理受託事項仍然有效。

第八條反擔保約定

乙方同意爲本合同項下丙方爲甲方向按揭銀行提供的保證擔保向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乙方反擔保範圍爲丙方向按揭銀行覆行保證責任的擔保範圍加上依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費、手續費、違約金、代償款項利息等;

乙方反擔保保證期間自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至丙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止或丙方代償款項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九條合同解除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丙方受到損失的,過錯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甲、乙各方與各銀行解除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合同未得以履行的;

2、甲、乙各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保證;

3、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條件未成就;

4、若因甲、乙方的信譽或信用記錄存在瑕疵或其它任何可能影響丙方是否接受擔保申請的判斷不明因素。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徵信

甲乙雙方同意並授權丙方有權依據《_________市個人信用徵信及信用評級管理辦法》等法規,向經有關政府部門確定的信用徵信機構提供本人及本人信用信息;有權向徵信機構查詢本人的信用信息,徵信查詢費由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房地產買賣合同、借款合同以及本合同。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效或解除、交易房產被查封、不能完成過戶、不能設定以按揭銀行爲抵押權人之抵押登記或其他可能危及按揭貸款債權安全等情形的,甲方應提前償還按揭銀行的貸款或向按揭銀行提供其他擔保以解除丙方的擔保責任,或者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供足值的反擔保。

2、因甲乙任一方原因未能履行或未全面履行上款所述合同造成丙方損失的,在丙方替甲方代償按揭銀行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丙方即取代按揭銀行成爲甲方債權人,有權採取包括折價、拍賣、變賣交易房產等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向甲方進行追償;同時丙方有權要求乙方覆行反擔保責任。

此外,丙方有權自代償之日起,除按代償總額的日息千分之四向甲方收取利息外,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當於代償總額_________%的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丙方追償通知書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丙方償清全部代償款項、利息及應付違約金等。丙方行使追償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鑑定費、執行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催收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3、在丙方代甲乙各方保管房地產證和其他文件或證件或憑證期間,甲乙各方不得謊報遺失和辦理掛失手續。否則,給丙方造成損失的,將按雙倍賠付丙方損失。

第十二條爭議與解決

因本合同及其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一方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甲乙方簽約聲明

1、丙方已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履行了說明義務,甲、乙雙方已經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相關配套文件的含義及相應法律後果,並特別注意了其中有關收費標準、責任承擔、以及黑體部分的內容,並願意接受這些條款的約束。

2、甲乙雙方自由協商確定交易房產買賣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定金、成交/過戶價格、按揭銀行、稅費、評估費及擔保費等相關費用承擔等)且對具體環節及交易風險有充分了解,如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經濟責任及法律風險等均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一切概與丙方無關。

3、如因包含但不限於甲乙任一方的個人資信、不良還款記錄、虛假交易狀況/背景等原因,導致業務申請未獲批准,甲乙方同意取消相關委託,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甲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丙方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方各執壹份,丙方執貳份,經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蓋章、甲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買方):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丙方有權簽字人(簽名):_________

簽約地址: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按揭貸款合同2

一、房產按揭貸款合同範本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授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個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級金額變動),首期還款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生存款帳戶,抵押人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並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加20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貨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爲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按揭貸款合同3

甲方(出賣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註明:甲方於20xx年xx月xx日以按揭的方式xx開發集團有限公司夠買商品房一套,總金額xx元(大寫:xx元整)。甲方已支付房款首付款xx元(大寫:xx元)。剩餘xx元(大寫:xx元),向中國xx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行,以按揭方式貸款購買。貸款期限爲xx個月,即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截止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已支付貸款本金xx元,己付利息xx元,尚欠銀行xx元未付清。

現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甲方自願將按揭期間的房屋轉賣給乙方。甲乙雙方現就按揭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所售房屋位於住宅一套,建築面積爲xx2平方米。

二、甲方所售房屋產籍號爲"號",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爲:,與中國xx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同編號:.

三、現甲方將以上所述按揭房屋轉賣給乙方,雙方商定總轉讓價格爲人民幣xx(大寫:xx萬元)。

四、簽訂本合同前,乙方己向甲方支付購房款xx元。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銀行房貸欠款xx元由乙方進行償還。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還應向甲方支付購房款xx7元。另外,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xx萬元作爲甲方之前償還銀行利息的補償。

五、該按揭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爲出讓取得,合同一經簽訂,該按揭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同按揭房屋同時轉讓。

六、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將所有與按揭房屋相關憑證(原始購房合同、稅單、繳款憑證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乙方開始對房屋佔有使用,所有權即歸乙方所有。本房產己經甲方裝修使用,相關水費、電費、物業費、供熱費及其它費用雙方己結算完畢。

七、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下個月由乙方按《個人住房借款合同(合同號:》向銀行支付月供。甲方應提供該房屋貸款月供銀行卡及密碼,乙方每月按照銀行規定時間打款至指定賬號。(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分行卡號:)。甲方在沒有乙方授權的情況下,不得有變更或者掛失該卡,無權處置該卡內的資金。乙方應按照約定向銀行支付月供,否則,造成甲方銀行信用記錄不良或導致銀行向甲方催款,視爲乙方違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八、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以開發商通知爲準等情形),乙方可選擇提前歸還該房屋的'銀行按揭貸款及利息,辦理解押手續,甲方應積極辦理產權證照,待甲方辦理完產權證照後應在十日內爲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該房屋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乙方也可選擇暫不過戶至自己名下,待銀行貸款還清之後,在將房產過戶至自己名下。無論乙方選擇什麼時間進行房產過戶登記,甲方都必須積極配合乙方,否則,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

九、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

十、甲方保證上述房屋產權清晰無爭議,除銀行按揭外無任何擔保抵押及房產瑕疵,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本合同簽訂後即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約束力,在乙方辦理過戶之前甲方不得向乙方主張對房屋的所有權,也不得向第三人公示對此房屋享有所有權,更不得再次出售該房屋。

十二、房屋在乙方付清餘款期間,因自然升值,貶值,由乙方享受利益和承擔風險,甲方不得從中干涉。

十三、上述房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應當無條件協助提供乙方辦理與過戶有關的相關手續。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

地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

地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按揭貸款合同4

1、到與銀行有合作資格的經銷商處購車並簽訂購車合同,在合同中要註明你所要求的車價、稅費、保險費的支付方式,以及百分之幾的餘款按揭。不能讓經銷商在價格中籠統的寫一句車輛價格多少。

2、在經銷商處(也可以銀行處)填寫貸款申請書,注意貸款金額和期限。

3、帶上相關證件(一般是身份證、婚約證明、收入證明、駕駛證--可以是別人的、行駛證、車輛註冊登記證)以及你的.配偶(如果有)和經銷商一起到銀行。

4、在銀行裏在貸款合同、動產抵押清單及其他相關文書上簽字(銀行一般要求當面簽字,以防作假,對你來說也最好去一下),再次同銀行工作人員覈對貸款額,並根據所貸金額計算每期按揭款以及履約保證保險(此保險計算方法:每月按揭款_貸款總月數_貸款年份的%),此險在你提前還貸後可以部分退回(提前回貸的朋友到時別忘了索要,一般銀行會出證明讓你到指定的保險公司去領取)。在此注意:如果你小心一點的話可以要求銀行工作人員在合同上也寫上貸款金額後再簽字;如果你有時間的話可以等銀行工作人員把合同全部寫好覈對無誤後再簽字,但這樣你可能要跑幾次銀行。合同是不能塗改的,一經塗改你可以要求重新填寫。

5、開上車子和經銷商一起到車管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手續,相關資料當然要帶全,不過這時不用你操心,銀行和經銷商一般會爲你準備好的,如合同、抵押清單、車輛發動機號及車架號、車輛註冊登記證。辦理完畢,車管所會在車輛註冊登記證上打印上你的抵押貸款金額及受益銀行。

6、以下程序你可以不必再到銀行了,可由經銷商去做。讓他帶上車輛註冊登記證的原件或複印件去交給銀行,銀行據此會按合同約定發放相應的金額到經銷商帳戶或你的帳戶後再自動轉入經銷商帳戶。

7、在合同約定的每月還款日期前足額存入按揭款到指定的帳戶(一般銀行會要求你開立一個信用卡帳戶,不能透支的那種,方便你存款也方便他扣款),延期是要吃罰期的。如果你延期交款,要在交款後及時通知銀行扣劃,否則有可能銀行會在下期再行扣除,這樣你的罰息是會增加的。注意如果延期了你交款要比平時多交點,以便銀行足額扣除,少一分銀行也不會扣的。

8、如果你丟了信用卡或忘了那帳戶,要及時到銀行重新辦理,並且通知他們你最新的信用卡或帳戶的帳號,讓他們及時修改電腦資料,否則有可能被銀行作延期處理,加吃罰息。

9、如果你出險後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保險公司會要求你到銀行去開一張你還款資信的證明,如果你是按時還款的,保險公司會將保費全額支付給你。如果你沒有及時還款的,保險公司將把賠款支付給銀行以抵按揭款,當然銀行也不會出證明給你了。所以你在注意自己的還款信用。

10、全部貸款還清後,向銀行索取相關證明,並帶上車輛註冊登記證到車管所辦理車輛抵押注銷手續,這時這車才能算是你自己的了。如果你提前還款,還有部分履約保險費可退,也可能還有當初保險公司預收的次年的車輛保險費。

按揭貸款合同5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

第一條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月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幣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人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年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息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並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 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人採取正當行爲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人夥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人夥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註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爲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人夥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覈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爲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爲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以下籤章作實:

抵押人:_______(公章) 抵押權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

登記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表一:

抵 押 人 資 料

抵押人(業主)姓名:(中文)_________________

(英文)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 年齡: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姓名: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表二:

抵 押 物 詳 情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 樓數:__________________

年期:______________ 面積(建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 購入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編號:( ) 證房售字第_________號

按揭貸款合同6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按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爲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 。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並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爲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人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爲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爲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產地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註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爲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夥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覈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爲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休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_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爲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爲本合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

│ 借 款 人 │ 貸 款 人 │

│ │ │

│借款單位(公章 ) │貸款單位(公章) │

│ │ │

│法定代表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

│ │ │

│經辦人(簽字) │經辦人(簽字) │

├────────────────┴─────────────────┤

│ 擔 保 人 │

│ │

│保證人(章) │

│ │

│法定代表人(簽字) │

│ │

│經辦人(簽字) │

└──────────────────────────────────┘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

└──────────────────────────────────┘

附件

一、抵押人資料

┌─────────────────────┐

│抵押人(業主)姓名:(中文) │

│ (英文) │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電話: │

│配偶姓名: 年齡: 身份證號碼: │

│工作單位: 電話: │

│家庭住址: 電話: │

└─────────────────────┘

二、抵押物詳情

┌────────────────────────┐

│房產地址: │

│大廈名稱: 樓宇座別: 樓數: │

│年期: 面積(建築) │

│用途: 購入價: │

│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編號:( )證房售字第 號 │

└────────────────────────┘

按揭貸款合同7

借款單位(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貸款銀行(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風險提示:

借款、還款都必須注意保存好相關的書面證據。一般而言,欠條或者借條在債務人之手時,可能將被推定爲該債務已經清償。原告主張債權時,如無法提供書面借據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或與自己無利害關係的兩人以上的證人證言,來支持自己的主張。

甲方爲_________需要,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保證用於_________。借款期限爲_____年_____個月,即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風險提示:

借款數額肯定要寫的,大家也都會寫,只是要注意數額應該用大寫,並標上幣種。在大寫的旁邊再附註小寫,並寫上小數點。這樣做主要是防止數額被更改。寫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擔心數額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擔心借款人說數額被你改過。

二、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三、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元。

四、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_____計算,按季結息。

風險提示:

借款時間是認定借款期限和訴訟時效的重要依據,也是認定借條事實的重要因素,應該在寫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沒寫年份,一旦發生糾紛,難以確定具體的`時間。如果你是借款人,爲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應當用漢字大寫: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____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_____%。

風險提示:

利息可以由雙方自行約定,但如最終引發糾紛,對於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過年利率24%,人民法院會給予保護;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但如果約定的年利率爲24%——36%,借款人已經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還。

五、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風險提示:

除違約金的約定外,爲了保障款項的回收,還可以就借款設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動產,要到相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才能對抗第三人。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七、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八、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九、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十、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十二、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份,送_____。

十三、補充條款:

風險提示:

爲了確保簽名的真實性,應要求當事人提供身份證複印件,而且複印件上還應當讓債務人簽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爲身份證也有假的,如果有蓋手印會更好。尤其是在簽名潦草的情況下更是如此。

甲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名蓋章):

日期:年月日

按揭貸款合同8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擔保人):

甲乙雙方就乙方向甲方貸款一事(借款合同編號爲: ),經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1、甲乙雙方同意,本次借款中乙方應按向甲方借貸總金額的‰按月向甲方支付發放該貸款及貸後對放貸款項的跟蹤管理、監督服務所發生的費用。該約定的費用在甲方向乙方發放貸款前乙方應按貸款的期限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2、甲乙雙方同意貸款的利息由乙方按月支付,每月的 20號前須足額向甲方付清當月利息;乙方保證在借款合同到期時,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歸還所借款項及利息。如果乙方違反合同約定,願意支付懲罰性違約金人民幣元。

甲乙雙方同意,如果乙方提前歸還所借貸的款項,貸款利息仍然按雙方簽訂的借款合同履行,但甲方將根據乙方提前還款的天數返還甲方已經收取的.乙方提前歸還金額部分的管理費,歸還比例雙方同意爲已經收取的五分之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不能及時歸還借款,從逾期之日起,甲方有權按乙方應歸還而未歸還利息金額加收50% 的罰息,同時甲方有權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每月加收15‰ 的管理費用。

4、如果乙方違約,不能按照約定的時間還貸,逾期期間,遇人民銀

5、從乙方違約之日起,甲方有權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規定計收復利。

6、乙方違約期間,甲方爲行使權利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評估費、財產保全費、交通費、食宿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借款所提供的擔保對本協議約定的乙方義務均需承擔擔保責任。

8、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有擔保人的需擔保人簽字後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 定 法 定 法 定

代表人: 代表人 : 代表人:

時間: 時間: 時間:

按揭貸款合同9

20xx年5月,A小姐購買了位於杭州市的一個商品房,並與房產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約定A小姐需支付房屋全額的30%作爲首付款,餘款採取按揭貸款方式支付。合同生效後,A小姐到房產公司指定的銀行辦理了房屋按揭貸款手續,並且簽訂了《房屋按揭貸款合同》。

20xx年7月,該樓盤交付,A小姐至現場勘驗,發現房屋的結構及面積都發生了變化,於是,與房產公司協商要求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房產公司同意A小姐的要求,但告知需要貸款銀行予以配合。

【律師點評】:

隨着現金房產市場的不景氣,要求退房的現象越來越多,A小姐的情況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律師認爲可以從下面二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A小姐與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並非主合同與從合同的.關係,不會因爲《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效或者解除直接導致《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無效或解除。但是兩者又不是單獨的可以分割的兩份獨立合同,因爲A小姐與銀行簽訂《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的前提是簽訂有有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A小姐需要將其購買的房屋作爲擔保物抵押給銀行。且辦理按揭的唯一條件是因爲需要購買房屋,如果購買房屋這個根本目的不能實現的,則按揭貸款已無意義。

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買賣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合同法》第94條規定:因不可抗力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而《商品房買賣額合同》的解除即爲基於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不能實現的特殊條件。所以說,法律賦予了購房人與銀行同樣的解除合同的權利,並且能妥善保護各方的利益。

按揭貸款合同10

抵押權人(貸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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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人(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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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人(發展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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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並於 年 月 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 (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 年 月 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爲 )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爲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爲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爲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 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擔保人”______________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 貸款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爲準)。

三、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並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 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爲一期,採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爲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後,則起供月爲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爲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

還款期數

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額=----------------------------------------------------

還款期數

(1+貸款期月利率) -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入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 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儘快補足,並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餘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_____複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餘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於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後,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並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務案/登記/註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徵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爲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併入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 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即地產之權益抵押

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後,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

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爲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並作爲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着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爲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於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於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後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爲該房產投保之後,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並任命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爲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爲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後,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爲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第十條 房產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並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後,即可聯同或委託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註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 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處置該房產: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託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徵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爲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當上述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抵押權人即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託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按揭貸款合同11

抵押權人(貸方):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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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爲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爲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並接受擔保人承擔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爲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爲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1、“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2、“供款”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3、“欠款”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4、“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5、“擔保人”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貸款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爲準)

三、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並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爲一期,採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爲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後,則起供月爲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爲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月供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還款期數=_________款額(1十貸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人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儘快補足,並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餘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複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餘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於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後,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並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物案/登記/註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徵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爲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並人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地產之權益抵押: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後,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爲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並作爲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爲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於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於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後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爲該房產投保之後,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並任命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爲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爲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後,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爲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第十條房產抵押之解除

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並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後,即可聯同或委託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註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依法處置該房產並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託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徵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爲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託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第十二條抵押房產的處分及所得款項之規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給予抵押人要求還款的通知。若通知書之還款期屆滿,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該通知將有關欠款五條件地償還予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即可依法認定: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情況下采用適當方式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處分抵押物:

1、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的售價出售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產;

2、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產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經有關房產部門同意的任何其他處分方式。

二、抵押權人依據自本條第一款規定處分抵押物時,有權代表抵押簽署有關抵押的買賣、出租這文件及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租單。

三、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爲此向抵押權人提出任何損失賠償要求。

四、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的事項,而擔保人又未按時履行擔保職責時,抵押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第一用於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2、第二用於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

五、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餘數不足以償還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繼續追究或由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六、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及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外,還有剩餘,抵押權人應將餘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三條抵押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必須:

1、向抵押權人提供詳實之一切有關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之處。

2、主動依期清還本合同內所有欠款,則抵押人有權繼續享用該房產。

3、按照抵押權人指定之利息率繳付未付欠款,直至該欠款結清爲止。

4、向有關部門繳交該房產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訴訟。

5、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維持該房產之原狀、整齊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訊地址或聯繫電話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並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8、在掛失或更改委託抵押權人扣款之活期賬戶時,立即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二、抵押人出具委託書委託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申領《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並辦理該房產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之《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由抵押權人收執。

三、抵押人如需要較長一段時間離開現有通訊地址,而不能親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條有關規定時,必須委託代理人代其執行本合同項下各抵押人自負。

四、未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絕對不得擅自將房產出售、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該房產。

五、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並徵得抵押權人之書面同意,否則該租約無效,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30天內,租客即須遷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抵押人保證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

七、抵押權人或擔保人在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餘款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或擔保人清付不足之款。還有剩餘,抵押人有權要求將餘款收訖。

八、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額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清付不足之款,如還有剩餘,抵押人有權要求將該筆餘款收訖。

九、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並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後,抵押人有權要求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爲抵押人名下並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十、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全部欠款,抵押人無條件同意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抵押權人在抵押人辦妥抵押備案手續之後,以抵押人購樓款之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購樓房之發展商之賬戶。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二、抵押權人必須依照本合同之規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關條款,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繳交部分或全部應付欠款時,必須知會抵押人。

四、抵押權人處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如果餘數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問抵押人追索賠償或向擔保人追索。如有剩餘,應將餘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五條擔保人之責任、權利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該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費用爲限,保證額度並不從抵押物的擔保額中抵扣。

2、擔保期限:從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罰息和其他費用全部還清爲止。

二、擔保人責任

1、在擔保期限內自願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時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可直接從擔保方在抵押權人下屬之行、所開立之結算賬戶內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欠款。

3、保證按“商品房預售契約”所列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並交付使用,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合同項下貸款全部貸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項條款得以順序履行,協助辦理該抵押物業登記備案等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利益。

6、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抵押人要求將所抵押之物業退還或調換並經擔保人同意後,擔保人必須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

三、當擔保人接到抵押權人以書面形式發出的履行擔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內(以抵押權人發出通知的郵戳爲準)不予答覆即視同認可抵押權人可直接從擔保人結算賬戶內扣收此筆擔保之有關款項,擔保人不得有異議。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權人無條件同意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五、如擔保人合併或分立,擔保人在此聲明:原擔保責任無條件地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新設立的公司承擔及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

第十六條其他

一、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之其他賠償辦法。

二、抵押權人、抵押人、擔保人與本合同有關之通知、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表達爲準。抵押權人向抵押人發出書面通知,抵押人之郵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寫的《個人按揭貸款申請表》中的郵送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傳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爲已送對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爲,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自接受該房產之日起計30天內,持有效證件與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有關該房產之變更手續及繼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

四、在辦理抵押物案、登記或註銷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時,抵押權人有權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師)代爲辦理上述各項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異議,並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和費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之一切權益和權力。

六、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索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關書面還款憑據,否則不得異議。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地區,或爲該等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同內抵押權人之權利,以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同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同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爲無效,並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適有當地房產管理部門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經公證處公證,並辦妥抵押人所購樓宇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後生效。

二、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預售契約”及“借據”,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_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_________份,抵押人、擔保人、公證處各執_________份。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抵押人(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按揭貸款合同12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貸款銀行: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爲_需要,依據《單位住房貸款辦法》,特向乙方申請借款,經乙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雙方的權益和責任,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_,保證用於_。借款期限爲_年_個月,即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乙方保證按以下用款計劃供應資金:

_年_月_日_元;

_年_月_日_元。

甲方保證按以下還款計劃歸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_年_月_日_元;_年_月_日_元。

貸款利息,自支用貸款之日起,以轉入結算戶數額按月利率_‰計算,按季結息。甲方不按期歸還貸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_%,不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加收利息_%。

乙方未能按用款計劃提供貸款,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每天付甲方萬分之三的違約金。甲方不能按時付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帳戶中扣收或暫時停止支付貸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國家調整利率,從調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調整後的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同時書面通知甲方和擔保單位。

借款到期後甲方如不能按期償還,乙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或用其抵押物清償。採取第三方擔保的,由擔保方代爲償還,擔保單位在收到乙方還款通知一個月後仍未歸還,乙方有權從其存款帳戶中扣收或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的權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保證按季向乙方提供統計、會計、財務等方面的報表及其它有關資料。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生產或項目的經營管理活動,檢查貸款使用情況。

甲方法人變更時,應提前_天通知乙方,變更後的.法人繼續履行原法人所訂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填報的借款申請書,抵押或擔保協議書,均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變更合同條款,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借款合同補充文本。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償清後失效。

本合同正本三份,甲方、乙方和擔保方各執一份;副本_份,送_。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貸款銀行(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擔保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按揭貸款合同13

甲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手機:

乙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手機:

丙方:深圳盛澤擔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羅守坤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免稅商務大廈四樓 電話:0755-82763688 傳真:0755-82763412

鑑於:

1、甲方自願購買乙方所有的位於深圳市 房產,房地產證號 (以下簡稱交易房產),甲乙雙方已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 2、乙方已將交易房產在 銀行深圳分行 支行(簡稱原貸款銀行)設貸款抵押,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小寫)¥ 元(簡稱 原貸款),目前尚有貸款餘額約(小寫) 元(具體以還款當天原貸款的剩餘本息金額爲準)。

3、甲方已向 銀行深圳分行 支行(以下簡稱按揭銀行)申請購買上述交易房產的按揭貸款(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已獲按揭銀行審批同意並簽訂了有關按揭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現甲乙雙方約定以甲方向按揭銀行申請的按揭貸款償還乙方的原貸款。乙方清償原貸款後,解除原抵押登記,將交易房產過戶給甲方,甲方以交易房產爲按揭銀行設定抵押。

4、丙方與按揭銀行簽署了相關業務合作協議。

因此,甲方請求丙方爲其與按揭銀行簽署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階段性擔保,乙方爲出售交易房產,委 託丙方辦理相關事項,爲保證各方切實履行本協議及保障各方的權益,各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遵照執行。

第一條 擔保事項

1、如具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的條件,丙方同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之規定,爲甲方向按揭銀行申請的按揭貸款提供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丙方爲甲方擔保的範圍爲甲方與按揭銀行訂立的借款合同項下 (全部/部分)按揭貸款本金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以按揭銀行實際發放用於贖樓的款項金額爲準)、利息、罰息及複利、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具體詳見丙方向按揭銀行出具的擔保函。 3、擔保期間爲自借款合同項下按揭銀行貸款發放之日起至交易房產過戶至甲方並辦妥以按揭銀行爲抵押權人的抵押登記之日止;最長不超過3個月。

4、在擔保期間內,甲方應當依據其與按揭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等文件,每月按期向按揭銀行足額供款;若因甲方未按時足額供款或其他甲方原因而導致丙方向按揭銀行代償的,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向甲方追償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第二條 擔保條件

丙方同意在具備以下條件時爲甲方向按揭銀行提供擔保:

(1)甲乙各方已向丙方提交所需資料,並保證資料真實完整; (2)甲方已與按揭銀行簽訂借款合同; (3)原貸款銀行已同意乙方提前還款;

(4)丙方根據業務具體情況要求辦理的其他手續或提供的資料。 第三條 擔保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爲人民幣 元,手續費爲人民幣 元,合計人民幣 元。甲方須在本合同訂立時向丙方支付。

2、如丙方的擔保保證責任在上述保證期限內未解除而繼續承擔保證責任的,經按揭銀行和丙方同意,可適當延期,每延期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丙方有權另按擔保金額的 0.3%加收擔保費。如在延期期限屆滿後無論何種原因仍未能解除丙方擔保責任的,甲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償還丙方擔保的按揭貸款以解除丙方擔保責任,否則,丙方有權按擔保金額的每日千分之四向甲方收取罰金。

3、甲方同意,一旦丙方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受理甲方的擔保申請,並已經對甲方的擔保申請予以審查或調查,只要丙方向按揭銀行出具擔保書且/或擔保款項已發放,無論何方原因出現何種情況,丙方均有權收取全部的擔保費用,甲方無權要求返還或減免。

第四條 委託公證

1、甲、乙各方同意委託丙方業務代表免費全權代理交易房產贖樓、產權過戶、抵押登記及其它有關事項(具體代理事項及代理權限由經公證機關公證的委託書中約定)。甲、乙各方同意承擔辦理公證及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查檔費、匯劃手續費、稅費、抵押登記費、評估報告費等其他費用,並同意根據具體情況預先支付或在收到丙方或相關部門、機構的繳付通知後及時繳付。

2、甲、乙各方承諾一旦辦理了公證委託書後,不擅自撤銷委託書。否則,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償還按揭銀行的貸款,解除丙方的擔保責任。或以任何合法方式處置交易房產,以所得價款提前償還按揭銀行的貸款,以解除丙方擔保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貸款的劃轉和贖樓

1、爲確保甲方取得的按揭貸款用於償還乙方原貸款,立約三方一致同意,甲方授權按揭銀行將按揭貸款直接劃至丙方指定的賬戶(戶名:深圳盛澤擔保有限公司 ,賬號: ,開戶行: ),並由丙方委派的受託人員代乙方向原貸款銀行辦理提前還款,以解除交易房產的抵押登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自行領取按揭貸款。

2、丙方收到按揭銀行劃轉的按揭貸款後,應當確保以該款項償還乙方向原貸款銀行的借款,並代乙方辦理原抵押登記的註銷手續。在辦理交易房產過戶至甲方名下前,乙方的房地產證及相關文件由丙方保管。

第六條 結算退款

1、甲、乙雙方知曉劃至丙方賬戶的按揭貸款是專用於清償乙方的原貸款。如有剩餘,丙方應在解除按揭銀行擔保責任後3個工作日內將餘款劃至乙方指定的以下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2、如劃至丙方帳戶的按揭貸款不足以償還乙方原貸款銀行全部借款本息的,乙方應按丙方要求及時補足差額。 第七條 甲乙各方保證

1、甲乙各方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爲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2、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甲、乙各方真實、自願的意思表示。

3、甲乙各方在向丙方申請擔保、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丙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合法有效的,未隱瞞房產交易的真實背景或特殊情況,如因提供資料虛假或失效或無效等原因造成丙方損失的,應向丙方賠償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4、甲乙雙方保證積極配合丙方辦理贖樓、房產過戶、抵押登記、繳納相關稅費及銀行劃款等手續,以順利解除丙方擔保責任,保證不因市場價格、稅收政策等變化或與交易相對方及第三方的任何爭議而拒絕履行、變更履行、延誤履行。如買賣交易不能正常進行,或甲乙雙方虛假買賣交易,或甲乙方隱瞞相關事實誤導丙方擔保的,丙方有權根據第十一條違約責任追究違約方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乙方對交易房產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交易房產爲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共有人的同意並授權。

6、乙方保證交易房產不存在任何產權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不存在爭議、被禁止或限制轉讓/抵押等情況。

7、甲方申明並保證:不存在任何可能影響到交易房產的債務糾紛或其它糾紛。 8、在委託事項辦理期間,甲方或乙方如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等情況,丙方辦理受託事項仍然有效。 第八條 反擔保約定

乙方同意爲本合同項下丙方爲甲方向按揭銀行提供的保證擔保向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

乙方反擔保範圍爲丙方向按揭銀行覆行保證責任的擔保範圍加上依本合同約定的擔保費、手續費、違約金、代償款項利息等;

乙方反擔保保證期間自丙方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至丙方保證責任解除之日止或丙方代償款項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九條 合同解除

當出現以下情況時,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丙方受到損失的,過錯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甲、乙各方與各銀行解除借款合同或者借款合同未得以履行的; 2、甲、乙各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的保證; 3、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擔保條件未成就;

4、若因甲、乙方的信譽或信用記錄存在瑕疵或其它任何可能影響丙方是否接受擔保申請的判斷不明因素。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條 徵信

甲乙雙方同意並授權丙方有權依據《深圳市個人信用徵信及信用評級管理辦法》等法規,向經有關政府部門確定的信用徵信機構提供本人及本人信用信息;有權向徵信機構查詢本人的信用信息,徵信查詢費由本人承擔。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房地產買賣合同、借款合同以及本合同。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效或解除、交易房產被查封、不能完成過戶、不能設定以按揭銀行爲抵押權人之抵押登記或其他可能危及按揭貸款債權安全等情形的,甲方應提前償還按揭銀行的貸款或向按揭銀行提供其他擔保以解除丙方的擔保責任,或者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供足值的反擔保。

2、因甲乙任一方原因未能履行或未全面履行上款所述合同造成丙方損失的,在丙方替甲方代償按揭銀行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丙方即取代按揭銀行成爲甲方債權人,有權採取包括折價、拍賣、變賣交易房產等一切合法有效措施向甲方進行追償;同時丙方有權要求乙方覆行反擔保責任。

此外,丙方有權自代償之日起,除按代償總額的日息千分之四向甲方收取利息外,還有權要求甲方支付相當於代償總額20%的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丙方追償通知書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丙方償清全部代償款項、利息及應付違約金等。丙方行使追償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鑑定費、執行費、評估費、公告費、拍賣費、催收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均由甲方全部承擔。

3、在丙方代甲乙各方保管房地產證和其他文件或證件或憑證期間,甲乙各方不得謊報遺失和辦理掛失手續。否則,給丙方造成損失的,將按雙倍賠付丙方損失。

第十二條 爭議與解決

因本合同及其履行發生任何爭議,各方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合同任一方可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第十四條 甲乙方簽約聲明

1、丙方已對本合同條款內容履行了說明義務,甲、乙雙方已經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相關配套文件的含義及相應法律後果,並特別注意了其中有關收費標準、責任承擔、以及黑體部分的內容,並願意接受這些條款的約束。

2、甲乙雙方自由協商確定交易房產買賣事宜(包括但不限於定金、成交/過戶價格、按揭銀行、稅費、評估費及擔保費等相關費用承擔等)且對具體環節及交易風險有充分了解,如在交易過程中產生的任何經濟責任及法律風險等均由甲乙雙方自行承擔,一切概與丙方無關。

3、如因包含但不限於甲乙任一方的個人資信、不良還款記錄、虛假交易狀況/背景等原因,導致業務申請未獲批准,甲乙方同意取消相關委託,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甲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究丙方相關責任。

第十五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乙方各執 壹 份,丙方執 貳 份,經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並蓋章、甲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買方): 乙方(賣方): 丙方(蓋章):深圳盛澤擔保有限公司有權簽字人(簽名):

簽約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華一路免稅商務大廈4樓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按揭貸款合同14

一、保險財產

購房人通過銀行按揭所購買的房屋。

二、責任範圍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質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

2.爆炸;

3.雷電;

4.颶風、颱風、龍捲風;

5.風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變化、海水倒灌及水庫、運河、堤壩在正常水位線以下的排水和滲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發;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於打樁、地下作業及挖掘作業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築物和其他固定物體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於鏽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爲或重大過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2.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3.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後果損失;

4.戰爭、類似戰爭行爲、敵對行爲、武裝活動、謀反、政變、罷工、民衆騷亂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徵用、銷燬和毀壞;

6.核裂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7.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但不包括由於保險單第二條責任範圍列明的風險;

8.本保險單明細表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9.其他不屬於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範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保險期限

與購房貸款期限相同。

五、保險金額

爲所購房屋全部的實際價值。

六、賠償處理

1.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本公司可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2.受損財產的賠償損失按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於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於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3.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後,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4.任何屬於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基礎上的保險金額中所佔的比例。

5.發生損失後,被保險人爲減少損失而採取必要的措施後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爲限。

6.本公司賠償損失後,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並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7.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七、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1.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的說明或描述;

2.被保險人投保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3.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應採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包括認真考慮並付諸實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

4.在發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

(1)立即通知本公司,並在7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

(2)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並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爲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八、特別約定在保險期限內,購房人還貸完畢,由貸款人出具證明,貸款人的保險權益喪失,保險人出具批單,保險人繼續負責本保單項下的保險責任。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按_________項辦法解決: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出訴訟。

按揭貸款合同15

合同編號: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同當事人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借款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

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

開立基本存款賬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信貸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會議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幣種、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爲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借款用途

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用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效期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內,借款人一次提用。超過有效提期,借款人未提用被視爲自動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額以實際提款金額爲準。提款是指從貸款賬戶劃款到借款人賬戶。

六、借款利息

月利率_______%,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則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七、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從借款轉入借款人賬戶之日起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實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須在每一付款日(每季末20日)如數支付該期價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從其任何賬戶中直接扣收。

八、還款

借款人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分期付款日,將全部借款償清,分期付款採用遞減償還法,計算公式爲:

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______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爲計算單位.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爲:

1. _____年____月____日 2. _____年____月____日

3. _____年____月____日 4. _____年____月____日

5. _____年____月____日 6. _____年____月____日

7. _____年____月____日 8. _____年____月____日

9. _____年____月____日 10.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貸款人。借款到期日起,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任何賬戶按先利息後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 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爲在受讓單位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3. 借款人和貸款人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後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十、借款擔保

1. 對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應選擇下述一種或兩種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質押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1)第三方保證方式擔保;

(2)抵押方式擔保;

(3)質押方式擔保。

2. 以第三方保證人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3. 借款人以所購汽車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的,借款人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及保險手續,並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貸款人爲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如果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爲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4. 借款人死亡或經有權部門宣佈失蹤,借款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十一、借款人和貸款人主要的權利和義務

1. 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 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3. 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 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並對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 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情況繼續檢查。

6. 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資金及經營情況繼續監督。

7. 貸款人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十二、違約及其違約處理

1. 借款人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2)保證人不履行保證責任。

(3)借款人的財產或質物被佔用、徵用、查封、凍結、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2. 違約發生後,貸款人有權對借款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佈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償。

(4)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5)從借款人和(或)保證人任何賬戶扣收全部貸款。如果賬戶中款項的貨幣與貸款貨幣不同幣種,貸款人有權按當日外匯掛牌價折換成貸款貨幣清償貸款。

(6)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貸款人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該部分利息按月計算複利。

(8)借款人挪用貸款,貸款人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

(9)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貸款人從逾期之日起向借款人按每日萬分之四收取違約金。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

十四、通知

本合同項下任一當事人的通知須按第一條所列的地址進行。任一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傳真號碼須事先通知其他當事人。

十五、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至西安仲裁委商洛分會委員會辦理合同確認事宜,認同本合同各條款所列義務並載明一旦違約應接受強制執行。辦理前述手續的費用由(甲方/乙方)承擔。

十七、合同生效及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貸款人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價款申請書、提款通知書和其他貸款人認爲應成爲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標籤:按揭 合同 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