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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

合同1.38W

貸款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貸款合同 ,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貸款合同

貸款合同 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同當事人

借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借款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辦公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開立基本存款帳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貸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會議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二、借款幣種、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爲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借款用途

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用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有效提款期爲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內,借款人一次提用。超過有效提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視爲自動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額以實際提款金額爲準。提款是指從貸款帳戶劃款到借款人帳戶。

六、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如遇人民銀行調整,則按調整後的利率執行。

七、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從借款轉入借款人帳戶之日起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實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須在每一付款日(每季末20日)如數支付該期借款利息.貸款人有權從其任何帳戶中直接扣收。

八、還款

借款人須按本合同約定的分期付款日,將全部借款償清.分期付款採用遞減償還法,計算公式爲:

每期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期數+(本金-已歸還本金累計)______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爲計算單位.具體分期還款計劃爲:

1.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7.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8.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9.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10.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歸還借款本息,但須提前通知貸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任何帳戶按先利息後本金的順序直接扣收。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

2.借款人如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應事先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其轉讓行爲在受讓單位和貸款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後生效。

3.借款人和貸款人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轉制變更時,由變更後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和享有應有的權利。

十、借款擔保

1.對於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及費用,借款人應選擇下述一種或兩種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質押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1)第三方保證方式擔保;

(2)抵押方式擔保;

(3)質押方式擔保。

2.以第三方保證人方式提供擔保的,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3.借款人以所購汽車向貸款人設定抵押的,借款人需辦理汽車抵押登記及保險手續,並應當在保險合同中明確貸款人爲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間,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撤銷保險;在保險期內,如發生保險責任範圍以外的毀損,均由借款人負全部責任;如保險中斷,貸款人有權代爲保險,所需一切費用由借款人負擔。

4.借款人死亡或經有權部門宣佈失蹤,借款人財產的合法繼承人應繼續履行借款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十一、借款人和貸款人主要的權利和義務

1.借款人有權要求貸款人按合同約定發放貸款。

2.借款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歸還全部貸款本息。

3.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貸款挪作他用。

4.借款人應按貸款人要求提供有關資料,並對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情況繼續檢查。

6.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的資金及經營情況繼續監督。

7.貸款人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及時發放貸款。

十二、違約及其違約處理

1.借款人發生下列任一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規定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2)保證人不履行保證責任。

(3)借款人的財產或質物被佔用、徵用、查封、凍結、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2.違約發生後,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佈全部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償。

(4)處分質押財產,實現質權。

(5)從借款人和/或保證人任何帳戶扣收全部貸款。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與貸款貨幣不同幣種,貸款人有權按當日外匯掛牌價折換成貸款貨幣清償貸款。

(6)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規定歸還借款,貸款人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貸款人對該部分利息按月計算複利。

(8)借款人挪用貸款,貸款人對挪用部分從挪用之日起每日按日利率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

(9)貸款人對逾期貸款向借款人按每日萬分之四收取違約金。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十四、通知

本合同項下任一當事人的通知須按第一條所列的地址進行。任一當事人變更地址、電話或傳真號碼須事先通知其他當事人。

十五、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貸款人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附件

借款人的借款申請書、提款通知書和其他貸款人認爲應成爲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 2

借款方:

身份證號碼:

貸款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借款方爲進行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經雙方協商,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和用途

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xxx萬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和利息

借款期限共xxx個月,自20xx年xxx月xxx日起,至xxx年xxx月xxx日止。利率按借款合同期限確定年息爲xxx,按季收取利息。貸款逾期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xxx%,並按逾期後的利率檔次重新確定借款利率。

第三條、還款期限

借款方應於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xxx日內一次性向貸款方償還本金及利息。

第四條、爭議解決辦法

各方同意,因本協議發生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條、其他

1、本合同自各方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2、本合同一式倆份,各方各執一份,各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方: 貸款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合同簽訂地:北京市xxx區

貸款合同 3

合同編號: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方):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發展商):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總則

合同三方經充分協商,一致同意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本樓宇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下稱“本合同”)。抵押人(即借方)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之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並同意該“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之房產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房產抵押給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優先第一位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方)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作爲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資料詳見附表),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貸款,作爲抵押人購買抵押房產之部分樓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爲其指定本合同的擔保人。

第二條釋義

在本合同內,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______________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供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貸款本金利息。

“欠款”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欠抵押權人之一切款項,包括供款、罰息、有前的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商品房預售契約之全部權益”______________指抵押人與發展商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契約”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擔保人”______________指與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的賣方。

第三條貸款

一、貸款金額:______________(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

二、期限_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起計(借款日以借據日期爲準)。

三、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在合同期內,如抵押權人按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時,應書面通知抵押人並按通知的規定進行調整。

四、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抵押人所購樓宇之發展商之賬戶。

第四條供款

一、供款按貸款期限以第一個月爲一期,採用定額月金償還方式,共________期;

二、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前(包括十四日),則起供月爲當月;貸款日期在貸款日當月的十四日之後,則起供月爲貸款日的下個月;供款日爲每月十五日。

三、月供款的計算:

還款期數

貸款金額×貸款期月利率×(1+貸款期月利率)

月供款額=----------------------------------------------------

還款期數

(1+貸款期月利率)-1

依上式計算的每期供款金額按抵押權人簽發的《按揭供款通知書》執行。

四、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指定之行所開立活期存款賬戶,在每月的十四日之前將當月供款足額存入或匯抵該賬戶。抵押人並特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從該賬戶扣收月供款、罰息及其他與該筆貸款有關之費用。如有變更賬號,須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五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供款應繳收之金額,按本合同第四條第四點的規定辦理。如逾期未能足額交付當月供款,抵押人必須儘快補足,並同時向抵押權人交付逾期罰息,罰息額按貸款餘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複利計算直至付清。

第六條提前還款之規定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餘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抵押人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二、抵押人提前還款需首先繳交提前還款日當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於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四、部分還款後,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並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務案/登記/註銷費、律師費、保險費、手續費等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規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權人進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概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三、抵押人需負責繳付當地政府部門對抵押房產所徵收的一切費用。抵押人如不繳交而由抵押權人爲保障其本身權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權人可將已墊付的費用併入抵押人欠款內,向抵押人進行追索。

第八條房產抵押之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之房產抵押是指:

1.即地產之權益抵押

即抵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經監證之後,由抵押人將該商品房預售契約所應擁有之全部權益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

2.房產抵押

即抵押人將其所簽訂“商品房預售契約”項下以抵押人名義購買之房產以優先第一位抵押給抵押權人作爲本合同貸款之抵押物。

二、在簽訂本合同之日,抵押人須將其簽訂之“商品房預售契約”交給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律師事務所保管。抵押期間,對抵押物進行確權,申領產權證時,須同時辦理抵押登記,有關購房發票、《房地產證》等抵押物之證明文件之正本將由抵押權人保管,並作爲本合同抵押物之憑據。

三、抵押人選購之房產如有缺點(無論顯著或隱藏)引致損失或損傷,與抵押權人無關,抵押權人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房產保險之規定

一、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抵押權人指定或代理的保險公司一次性爲該房屋投保,保險額不小於購買該房產的總價款額,投保期不得短於借款期,如果利率調整而抵押人選擇延長供款期數,原房屋保險到期後需補辦保險。

二、抵押人在爲該房產投保之後,必須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正本交給抵押權人保管並任命抵押權人爲其代表人,接受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及任命抵押權人爲該項賠償金之支配人(即抵押權人爲第一受益人)。

三、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爲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則該房產保險單項下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不足之款應由抵押人負責清付。

五、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後,抵押權人應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爲抵押人名下,同時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第十條房產抵押之解除

一俟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不論屆期滿與否),並履行本合同全部條款後,即可聯同或委託抵押人或其代理人到當地房地產管理局辦理註銷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房產之處理條件和權利

一、抵押權人可於下列情形之一依法處置該房產:

1.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之任何條款及不支付本合同規定之任何應付欠款。抵押權人給予抵押人一個月催收應付欠款之通知,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該項通知還款給抵押權人。

2.抵押人自欠繳之日起連續滿6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欠款(包括各期供款和應計罰息)。

3.抵押人繫個人而遭遇破產,或經法院下令監管、查封財產,或抵押人爲公司組織而被解散或清盤。

4.抵押人之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5.抵押人捨棄該房產。

6.抵押人使用抵押房產作非法用途,引致當地政府對該抵押房產可能進行沒收或處理。

7.抵押人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或代管人只能履行部分或拒絕履行抵押人在本合同的任何責任。

8.抵押人未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將抵押房產出售、出租、抵押、贈與、轉借、託管或其他方式處分。

9.抵押人不按時繳交有關購房合約或抵押物的任何稅款(包括地稅、或有關政府部門所徵收的其他稅項)或有關抵押物之有關物業管理費用。

10.爲公民個人的抵押人__________抵押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蹤。

當上述任何情形之一發生時,抵押權人即通知擔保人履行連帶擔保職責。

二、抵押權人在自行依法行使其處理該房產之權利時,可委託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該房產依法變賣時,擔保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該房產之權利。

第十二條抵押房產的處分及所得款項之規定

一、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同各項明文規定的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應以書面形式給予抵押人要求還款的通知。若通知書之還款期屆滿,抵押人仍未能遵照該通知將有關欠款無條件地償還予抵押權人,抵押權人即可依法認定:在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情況下采用適當方式處分抵押物,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任何一種方式處分抵押物:

1.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的售價出售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房產;

2.以抵押權人認爲合適的租金及年期出租部分或全部的抵押房產及收取租金和其他收益;

3.經有關房產部門同意的任何其他處分方式。

抵押權人依據自本條款規定處分抵押物時,有權代表抵押簽署有關抵押的買賣、出租這文件及合約,有權出具收據或租單。

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處分抵押物,抵押人不得爲此向抵押權人提出任何損失賠償要求。

二、抵押人不遵守本合同規定之條款或發生任何違約的事項,而擔保人又未按時履行擔保職責時,抵押人須將由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所得之款項依下例次序處理:

1.第一用於償付因出租或拍賣或變賣該房產而支出之一切費用;

2.第二用於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

三、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餘數不足以償還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繼續追究或由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四、抵押權人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及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外,還有剩餘,抵押權人應將餘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三條抵押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必須:

1.向抵押權人提供詳實之一切有關文件及資料,並保證有關文件及資料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之處。

2.主動依期清還本合同內所有欠款,則抵押人有權繼續享用該房產。

3.按照抵押權人指定之利息率繳付未付欠款,直至該欠款結清爲止。

4.向有關部門繳交該房產之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訴訟。

5.准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合理的時間內依法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6.維持該房產之原狀、整齊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訊地址或聯繫電話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並以書面形式加以確認,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8.在掛失或更改委託抵押權人扣款之活期賬戶時,立即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如有延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二、抵押人出具委託書委託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當地房地產管理局申領《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並辦理該房產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抵押人之《房地產證》(及《房地產共有證》和《房屋他項權證》)由抵押權人收執。

三、抵押人如需要較長一段時間離開現有通訊地址,而不能親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條有關規定時,必須委託代理人代其執行本合同項下各抵押人自負。

四、未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絕對不得擅自將房產出售、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捨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置該房產。

五、抵押人將該房產出租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並徵得抵押權人之書面同意,否則該租約無效,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違反本合同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30天內,租客即須遷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抵押人保證及時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和擔保人。

七、抵押權人或擔保人在處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去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餘款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或擔保人清付不足之款。還有剩餘,抵押人有權要求將餘款收訖。

八、該房產之保險賠償金如不足額清付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時,抵押人必須向抵押權人清付不足之款,如還有剩餘,抵押人有權要求將該筆餘款收訖。

九、如抵押人還清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並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後,抵押人有權要求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保險賠償金之受益人轉爲抵押人名下並將該房產之保險單據交還抵押人收執。

十、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全部欠款,抵押人無條件同意抵押權人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之責任及權利

一、抵押權人在抵押人辦妥抵押備案手續之後,以抵押人購樓款之名義轉入抵押權人指定購樓房之發展商之賬戶。由於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之情況發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二、抵押權人必須依照本合同之規定向抵押人收取供款。

三、依照本合同有關條款,抵押權人要求抵押人提前繳交部分或全部應付欠款時,必須知會抵押人。

四、抵押權人處分該房產所得款項,除必須首先支付與該房產或處分該房產之有關費用外,如果餘數不足以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欠款,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賠償或向擔保人追索。如有剩餘,應將餘款交給抵押人收訖。

第十五條擔保人之責任、權利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該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費用爲限,保證額度並不從抵押物的擔保額中抵扣。

2.擔保期限:從合同生效日起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罰息和其他費用全部還清爲止。

二、擔保人責任

1.在擔保期限內自願承擔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連帶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時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可直接從擔保方在抵押權人下屬之行、所開立之結算賬戶內扣收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之欠款。

3.保證按“商品房預售契約”所列售房單位之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並交付使用,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4.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之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合同項下貸款全部貸款本息及欠款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並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同各項條款得以順序履行,協助辦理該抵押物業登記備案等有關手續,以保障抵押權人利益。

6.在本合同執行期間,抵押人要求將所抵押之物業退還或調換並經擔保人同意後,擔保人必須徵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

三、當擔保人接到抵押權人以書面形式發出的履行擔保通知之日起15天之內(以抵押權人發出通知的郵戳爲準)不予答覆即視同認可抵押權人可直接從擔保人結算賬戶內扣收此筆擔保之有關款項,擔保人不得有異議。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抵押權人應收之全部欠款,抵押權人無條件同意將該房產之抵押權益轉給擔保人。

五、如擔保人合併或分立,擔保人在此聲明:原擔保責任無條件地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新設立的公司承擔及由分立後的公司承擔。

第十六條其他

一、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本合同規定之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並不排除法律規定之其他賠償辦法。

二、抵押權人、抵押人、擔保人與本合同有關之通知、要求,均應以書面形式表達爲準。抵押權人向抵押人發出書面通知,抵押人之郵送地址按抵押人填寫的《個人按揭貸款申請表》中的郵送地址,如有變更須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傳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爲已送對方。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該房產發生繼承、遺贈等法律行爲,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自接受該房產之日起計30天內,持有效證件與抵押權人或其代理人到原登記機關辦理有關該房產之變更手續及繼接抵押人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條款。

四、在辦理抵押務案、登記或註銷及出租、出售抵押物時,抵押權人有權指定代理人(包括律師)代爲辦理上述各項事宜,抵押人不得提出異議,並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責任和費用。

五、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之一切權益和權力。

六、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索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錯誤者例外),即作爲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如有置疑,需提供有關書面還款憑據,否則不得異議。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爭議發生時,各方均有權選擇以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港澳或臺灣地區,或爲該等地區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之來處或居住地執行本合同內抵押權人之權利,以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執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必須承認本合同同時受該等地區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同內任何規定,在該地區之法律上被認爲無效,並不影響其他規定之效力。

四、本合同適有當地房產管理部門等有關規定。

五、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經公證處公證,並辦妥抵押人所購樓宇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後生效。

二、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商品房預售契約”及“借據”,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三、本合同用中文書寫、壹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叄份,抵押人、擔保人、公證處各執壹份。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貸款合同 4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借款人爲發展出口商品生產基地,增加外匯收入,組建聯營(合作)企業,向貸款人申請聯營股本貸款。雙方協商簽定本合同並共同恪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貸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貸款最高金額爲人民幣____萬元。

第二條 貸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爲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上。

第三條 貸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貸款限用於借款人與____組建(合作)____廠的投資股本。

第四條 貸款利率及利息計收:

1。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爲月息____‰(一個月以30天計算)。

2。貸款使用期間,若中國人民銀行或中國銀行總行調整貸款利率,本合同規定利率將作相應調整。

3。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按季計收,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爲結息日。

4。貸款利息由貸款人在結息日主動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開立的專用基金存款戶中或其他帳戶中收取,或由借款人在結息日前三個工作日前將利息匯入貸款人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 貸款支用:

1。本合同所列貸款,借款人應按照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支用,如有改變,應事先徵得貸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提出改變支用時間的申請並取得貸款人同意,其超過貸款申請書所列使用時間未支用貸款金額的一部分或全部,應視爲自動取消,未支用金額不得再繼續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貸款時,應在實際支用日三個工作日前向貸款人提交有關貸款憑證,貸款人憑以發放貸款。

第六條 貸款的償還:

1。本合同項下貸款應按申請書所列還款計劃償還。由於客觀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才能延期償還。

2。借款人以貸款投資的`聯營企業分得的稅前利潤歸還貸款。

第七條 貸款保證:

1。借款人用企業自有的折舊、生產發展基金及其他企業基金作爲還款保證,借款人不能按合同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有權在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

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由____出具的無條件不可撤銷擔保書作爲償還貸款的保證。

第八條 違約及違約處理:

借款人發生下列情況中一項或數項時即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申請書所列的還款計劃償還貸款。

2。借款人未按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3。借款人所投資的聯營企業在貸款期內由於任何原因“關、停、並、轉”,或聯營(合作)雙方中止聯營(合作)。

4。借款人其他違反合同的行爲。

借款人構成前款違約行爲,貸款人有權按下列條款一項或數項規定處理。

(1)以書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違約問題,並責成限期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爲。

(2)對借款未按規定用途使用的擠佔挪用貸款,在本合同規定利率基礎上加利息100%。

(3)對借款人未按規定期限償還貸款,貸款人對逾期部分發的貸款在本合同規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全部金額或尚未支用的貸款餘額。

(5)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由貸款人從借款人專用基金帳戶中扣收,或採取貸款人認爲必要的其他方式追索。

(6)向擔保人追索未償還的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及解除:

1。本合同經借款、貸款人雙方簽章後生效,在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2。除由於貸款違約原因外,借款人或貸款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徵得另一方同意,雙方未協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3。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有關規定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應對本合同作相應的修改、變更或解除。

第十 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項下貸款項目的貸款申請書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各條款與本合同項下的有關條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2。借款人保證向貸款人按月提供有關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其他有關資料。

3。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按()項解決:(1)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 5

中國工商銀行受_________(甲方)委託,辦理委託貸款。爲此,與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乙方)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向__________辦理委託貸款,用於______項目,資金總額_______萬元,期限__年,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託乙方對貸款項目的可行性、償還能力及經濟效益進行調查,對擔保單位的資信情況和擔保能力進行審查,由乙方寫出書面報告,並以乙方名義與借款單位簽訂借款合同。

三、乙方負責對貸款的使用進行監督和了解項目經濟效益實現情況,按甲方要求填寫《委託貸款情況檢查表》,並報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單位)若因經濟效益問題和其他意外經濟損失,到期無力償還貸款,乙方不承擔經濟責任。

五、如借款單位到期不還貸款,乙方負責從借款單位開戶銀行的存款帳戶或從擔保單位銀行帳戶上扣收。發生延付,按延付總額按日加收____的罰息。

六、乙方同意簽訂本協議後,在“委託貸款項目審查表”上籤注同意代理意見,連同借款合同、借據、調查報告等材料及時寄送甲方;甲方將貸款資金匯到乙方帳戶後,乙方當即撥交借款單位。

七、勞務費按月貸款餘額的‰按季從利息收入中扣收。勞務費收入甲方得%,乙方得%。

八、委託貸款資金按借款合同從甲方匯出之日起息,乙方負責按季把貸款利息和甲方應收的勞務費以及到期應收回的本金及時匯往甲方帳戶(____萬元以上用電匯),並開列清單(見清單樣式。若電匯請在資金匯出時同時將清單寄往甲方)。

九、本協議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業務終了資金結清,協議自動終止。

十、本協議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簽章)

法人代表:(簽章)

開戶銀行:

帳號: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貸款合同 6

合同編號:____年 ____ 字第 ____ 號

抵押人名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抵押權人名稱: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____年____ 字第____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爲(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____________ 萬元整,抵押率爲 ____ %。實際抵押額爲 ________ ____萬元整。抵押期限爲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____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保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爲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____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 月____ 日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 7

甲方:

乙方: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大廈名稱:_________

樓宇座別:_________

樓數:_________

年期: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建築)(實用)

用途:_________購入價:_________

房產權證書號碼: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房產所有證深房字第_________號

分期付款明細表

貸款金額:_________還期數:_________期

貸款利率:_________%或承押人按市場情況而調整之利率。以後每月_________日繳交,如付款日不是工作日,意即銀行開門營業之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付款日前一天工作日繳交。

首期還款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在承押人未調整利率前,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本金)及利息):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並承認收妥該筆貸款,以下籤章作實:_______________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約條款,以下籤章作實:銀行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處見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貸款合同 8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爲確保乙方與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號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約定如下條款:

第一條 甲方以抵押物清單所列之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產權情況

1.房地產坐落

2.地號

3.土地面積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來源

6.土地出讓(轉讓、劃撥)合同號

7.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8.房屋建築面積

9.共有權份額

10.房屋所有權證號

11.房屋預售、買賣契約號

第三條 以房地產設定抵押的抵押情況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積

3.抵押土地評估價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築面積

6.抵押房屋評估總價值

7.房地產評估總價值

第四條 甲方抵押擔保的貸款金額(大寫)_________元,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貸款用途爲。

第五條 甲方保證對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第六條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由乙方代爲保管。

甲方以所購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將購房合同、抵押登記證明交乙方執管。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將房屋所有權證一併交乙方執管。

第七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貸款金額(大寫)元及利息、借款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

第八條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被擔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投保金額不得少於全部貸款本息總額,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乙方。保險單證由乙方代爲保管。 第十二條 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爲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第十三條 借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否則,乙方有權代爲投保,一切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十四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並辦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保險手續。

第十五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贈與、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條 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應優先用於向乙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第十七條 以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權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設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該定着物一併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設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預售,預售房屋面積限制在建築平方米以內。甲方將預售出的房地產權情況列出清冊,報送乙方備案。乙方有權制止甲方繼續預售房屋。

第十八條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能清償債務,乙方有權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第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實現抵押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項下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被解散;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義務或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爲;

3.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致乙方貸款債權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條第3項約定的違約情形等。 第二十條 甲方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金額%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甲方未承擔抵押擔保責任的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費用,乙方有權直接用甲方存款帳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第二十一條 乙方依法處分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下列順序分配:

1.支付處分抵押物所需的費用;

2.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利息;

3.清償借款人所欠乙方貸款本金、違約金(包括罰息)和賠償金等;

4.支付其他費用。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其他約定事項:甲方違反本合同自願接受強制執行;

第二十四條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經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應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單中的抵押物均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份。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貸款合同 9

合同編號:

貸款抵押人___,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抵押權人: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貸款作爲___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 所有的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

第一條 貸款內容

1.貸款總金額:___元整。

2.貸款用途:本貸款只能用於___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貸款進行違 法活動。

3.貸款期限:

在上述貸款總金額下,本貸款可分期、分筆週轉審貸。因此,各期貸款的金額、期限, 由雙方分別商定。從第二期貸款起,必須有雙方及雙方法定代表簽字蓋章的新的抵押貸款合

第一期貸款期限爲:__個月,即自__年__月_日起,至__年__月_日止。 4.貸款利率:本貸款利率及計息方法,按照中國__銀行的規定執行。

5.貸款的支取:

各期貸款是一次還是分次提取,由雙方商定,甲方每次提款應提前__天通知乙方,並 經乙方的信貸部門審查認可方可使用。

第一期貸款__次提取。

6.貸款的償還

甲方保證在各期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期主動還本付息。甲方歸還本貸款的資金來源 爲本公司生產、經營及其它收入。如甲方要求用其它來源歸還貸款,須經乙方同意。

第一期貸款最後還款日爲__年_月_日。

7.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第二條 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

2.製造廠家:___。

3.型號:___。

4.件數:___。

5.單件:___。

6.置放地點:___。

7.抵押物發票總金額:___。

8.抵押期限:___年(或爲:自本貸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 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的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 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當即改正或可終止本合同貸款,並追償已貸出的全

3.甲方應合理使用作爲抵押物的___,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 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 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相應減少貸款額度,或解除本合同,追償已貸出的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6.抵押物由甲方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___分公司投保,以乙方爲保險受益人,並將 保險單交乙方保管,保險費由甲方承擔。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有權從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 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乙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的罰息。

3.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甲方提前 歸還已貸的本息。乙方有權從甲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

4.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乙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 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

第五條 其它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並立即或即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貸款 本息。

(3)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甲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合同書中規定的條件。

2.乙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 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憑證、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 ,均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

有關抵押的估計、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乙雙方如任 何一方不履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 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

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___(章)

乙方:___(章)

代表人:_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地址:___

地址:___

銀行及帳號:___

銀行及帳號:___

訂立時間:__年__月__日

訂立地點___

貸款合同 10

(甲方)貸款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將自己的物品重量大於或小於_____克,向甲方作押。

2、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物品的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元整。

4、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加收%違約金。超三十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6、抵押期間甲方如丟失或損壞質押物品,甲方需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金額按評估價值計算。

7、乙方保證: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抵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本合同銷燬,自行終止。

8、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9、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

⑴甲、乙雙方身份證複印件、抵押合同合同一式兩份

⑵抵押(質押)物品照片: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合同 11

借 款 人:

抵 押 人:

保 證 人:

貸 款 人:

貸款品種:

本合同簽約各方本着平等、真實、自願的原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制訂本合同,以昭信守。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個條款,尤其是“特別提示”和黑體字部分,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諮詢,貸款人一定積極解答。借款人和擔保人有權同意本合同和選擇其他合同,但在簽署本合同後即視爲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第一條 貸款種類。貸款人經審覈借款人提交的貸款申請書,同意向其發放 貸款。

第二條 貸款用途:本貸款的用途爲: 。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貸款用途。

第三條 貸款金額。本合同項下的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大 寫) 。元。

第四條 貸款期限。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爲_______個月,自貸款借據(附件2)記載日期起算,即自_____年___ 月___ 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五條 貸款利率。本合同簽訂時的貸款利率爲年利率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法定利率調整或計息方法變更,貸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原利率,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從次年1月1日開始,貸款利率按調整後適用利率 浮 %計息。貸款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人民銀行的規定調整本合同貸款利率的,貸款人將在營業場所對法定貸款利率的調整情況進行公告,不再另行向借款人發書面通知。

第六條 計算方法。利息以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爲一年360天。

第七條 上述約定與貸款借據不符的,以貸款借據爲準,貸款借據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八條 提款先決條件。借款人在提款前,應滿足如下先決條件:

8.1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開立用於提款、付息及還款的賬戶。

8.2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條款已生效。

8.3在申請貸款的過程中,借款人已向貸款人提供貸款人要求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且該些文件和資料繼續保持有效。

第九條 貸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採用 (抵押/保證)擔保方式,抵押人爲 、保證人爲 (視情況而定,下文統稱爲“擔保人”),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相應擔保條款。

第十條 借款人在貸款期限內,選擇以下 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本合同項下貸款按 (月/季)共分 期償還,具體還款金額及還款日期見貸款行提供的《還款計劃書》(附件4)。

1、利隨本清 2、等額還本付息 3、等本金還款

4、遞增/遞減還款法 5、按期還息一次還本

6、前3個月按月還息後按月等額還款

7、前3個月按月還息後按月等本還款

8、前5個月按月還息後按月等額還款

9、前5個月按月還息後按月等本還款

第十一條 借款人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未還貸款,但應按下列要求提前通知貸款人,並取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每年只能提前償還一次貸款。

1借款人必須於預定的提前還款日前5個工作日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並且該申請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2借款人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每次還款金額原則上不得低於人民幣(大寫) 元,提前還款前已計收的貸款利息不再調整。

3對於因提前還款而變更還款期限的,重新約定的還款期限不得長於原期限,且仍按照貸款借據約定的利率及還款方式計收貸款本息。

4提前償還部分貸款的,貸款人與借款人應對剩餘部分未還貸款重新約定還款計劃,借款人應按貸款人重新提供的《還款計劃書》標明的還款日期和還款額償還剩餘貸款本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未還貸款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第十二條 借款人向貸款人聲明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的資格和權利簽署本合同並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2借款人爲本合同項下貸款而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3借款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貸款人不同意發放本合同項下貸款的任何事件。

4按照貸款人之要求,如實提供貸款審查過程中應提交的資料,自覺接受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貸款使用情況的調查、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5按本合同之規定清償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利息;

6 在借款人的職業、收入、住址、通信地址、聯繫電話等個人情況發生變化時,借款人應立即通知貸款人該等變化;

7 不以與任何第三方的糾紛爲理由影響其在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的履行。

第十三條 下列任一事件均構成本合同項下的違約事件:

1借款人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未按時或全額履行還款義務的; 2借款人在本合同中所作的聲明被證明是不正確的、不真實的或具有誤導性的;

3借款人未能實現或遵守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承諾或違反了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其他義務;

4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內死亡、失蹤或喪失行爲能力,又無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繼續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或其合法繼承人、受遺贈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5出現了對或可能對借款人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其他情況。

第十四條 一旦發生上條所述任何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和/或擔保人限期糾正違約;

2宣佈所有已貸出的貸款立即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3要求追加或更換保證人、抵押物、質押物;

4宣佈行使或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利。

抵押物名稱地址:

建築面積: 單價

借 款 人:

抵 押 人:

保 證 人:

貸 款 人:

年月日:

貸款合同 12

貸款人(以下稱甲方):xxx

借款人(以下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手機:

座機:

擔保人(以下稱丙方):

住址:

身份證號:

手機:

座機:

擔保人承諾:擔保人同意爲乙方擔保,對乙方的借款向甲方保證全額還款,無條件承擔連帶責任至此筆借款還清爲止。

貸款種類:保證貸款

根據乙方向甲方申請借款,在丙方提供擔保的條件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現根據法律法規和規章,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 (¥ 元)

第二條 實際借款日期以借款借據爲準,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條 借款用途:

第四條 貸款期限:

借款期限 。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貸款利率:按 利率 計息。

第六條 結息、計息方式:固定利率,按以下第 種方式付息。

1、 按月付息。日利率=月利率/30天計算。逾期不還,計收罰息,按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2、 利隨本清。一次性還本付息給甲方。逾期不還,計收罰息,按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

第七條 還款方式:乙方以現金方式壹次還本給甲方,並按合同約定方式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條款:

1、 乙方以個人財產和經營收入全額保證,足額還款。

2、 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定後,以借款方所籤借據日期壹日內將款支付給乙方。

3、 丙方以其個人全部財產及收入,爲乙方提供全額保證。

第九條 特殊約定:

1、 乙方在使用本借款時進行非法活動,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 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付息

3、 乙方同意將此借款轉入此帳戶(或註明現金支付):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甲乙丙三方同意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丙三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共二頁,手填和打印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 13

甲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出借人)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甲方因本人及家庭生活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汽車作爲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 借款事項

第一條 借款內容及利息

1、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2、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利息:按照月利率 %,每月結算利息。

第二條 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甲方同時開據借款收到條。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同。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在原利率不變的前提下,按甲方實際使用的借款金額及時間計算利息。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 /天的違約金。

第二項 抵押事項

第四條 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爲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 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

2、車架號:

3、發動機號:

第六條 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複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3、在抵押期間,乙方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並願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汽車抵押貸款合同同。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簽訂本合同的同時簽署同意逾期變賣的。屆時甲方違約,甲方同意乙方憑此處置抵押車輛。

第三項 其它規定

第八條 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借款人) (章)

乙方:(出借人) (章)

年 月 日

貸款合同 14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用於企業流轉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___萬元(___萬元整)。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爲20%。

利息從借款人實際提款日起算,按實際提款額和用款天數計算,計算基數爲360天。

借款人按照如上所述方式付息,按實際用款天數還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金額償還借款。借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五、管理費用:

貸款方收取借款方借款本金的1%,共______元作爲管理費。

六、本金及利息的歸還

借款人還款採取整借整還的方式,按合同約定,借款到期日一次性歸還全部借款本金。

借款人利息按月歸還,每月歸還______元,還款日爲每月25日。

如果借款人提前歸還本金,借款利息按照實際使用天數計算進行支付。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借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借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八、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使用借款,造成借款使用浪費,或利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二)借款方在每月還款日到期後三日內仍未按合同規定償還本息,貸款方將在還款到期日後第四日開始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爲當月應還本金加利息總額的1‰,以每日遞加的方式按天收取。借款方在償還當月本息時,應將滯納金一併償還。

(三)如因資金週轉困難等原因,借款方到期無法一次性償還借款本金,借貸雙方可另協商還款日期。借款方在償還全部本金時,還應償還合同規定還款到期日至實際還款日期間所產生的利息,利息額按原合同規定計算。

(四)如借款方到期後惡意逃避償還借款本金,貸款方在還款到期日後第四天,可向有關司法機關提起法律訴訟進行追回。借款方除了應歸還全部本息外,還應償還違約金,違約金額爲本金總額的10%。

(五)如借款方無力償還本金,貸款方可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貸款方仍有權向借款方追償,直至借款方還清全部借款本息爲止。

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南開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十、本合同自年月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方(蓋章):____________借款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法人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貸款合同 15

中國農業銀行總行(以下統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更好地貫徹國家產業政策,集中資金,保證重點,支持企業健康發展,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企業(或項目),需甲方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貸款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萬元,並委託____________(開戶行)與乙方簽訂借款合同,具體內容按借貸合同執行。

二、乙方應根據國家產業、產品發展方向的要求,加強內部管理,優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技術和經濟效益,安全有效地使用貸款。

三、乙方按季分別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固定資產項目建設進度等有關資料,並接受甲方委託人的監督檢查。

四、甲乙雙方應同努力,加強協作,加快項目建設速度,力爭早出效益(或促進資金及早到位,加速週轉)

五、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由各方代表人簽字後生效並各執一份。

甲方:中國農業銀行總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 )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中國農業銀行( )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標籤:合同 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