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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租賃合同

合同2.08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財產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財產租賃合同

財產租賃合同1

出租方: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從__年__月__日起將__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月__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__份,合同雙方各執__;合同副本__份,送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掛:電掛: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

|鑑(公)證意見:|

||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

有效期限:年月日

至年月日

監製部門:印製單位:

財產租賃合同2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財產租賃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合同範本《財產租賃合同》。

第六條違約責任: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開戶銀行及賬號:

開戶銀行及賬號:

附: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注:

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財產租賃合同3

出租單位: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單位: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爲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年零__月,出租方自__年__月__日起將__(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

(三)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交納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的__(租賃財產)的租金標準(無統一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應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元,交納租金的時間爲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雙方商定其他時間一次或幾次交付)。

(四)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__(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__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__方承擔。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__(租賃財產)出租期間,出租方如將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告知承租方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後,__(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__(租賃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擔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租賃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租賃財產)的損壞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鑑定屬實,承租方及時向出租方說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方:__(蓋章)承租方:__(蓋章)

地址:__地址:__

代表人:__(蓋章)代表人:__(蓋章)

聯繫人:__聯繫人:__

電話:__電話:

開戶銀行:__開戶銀行:__

帳號:__帳戶:__

__年__月__日訂

財產租賃合同4

出租方: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爲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江南市場東南口設攤處,長14米、寬1。8米區域出租給承租方賈團章經營水果。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叄年,出租方自 年 月 日起將該資產(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止。

(三)租賃財產的年租金爲:壹萬伍仟元整,按年支付,每年使用前付清。

(四)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承租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五)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出租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因違約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其它約定事項:設攤處捲簾門的按裝和內部裝修費用由承租方承擔,該資產所有權歸市管會所有,租賃期間或期滿承租方不得私自處理。

(八)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滿前15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進行協商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一份,此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財產租賃合同5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開戶行:

帳戶:

帳戶: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人從年月日起將交付承租人使用,至月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人同意,但應告知承租人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人承擔的義務。

2、承租人如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甲方簽約:

乙方簽約: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財產租賃合同6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

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 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以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

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

│ 鑑(公)證意見: │

│ │

│ │

│ │

│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 │

│ 年 月 日 │

│ │

│ │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財產租賃合同7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財產生產經營,達成以下共識,特訂立本財產租賃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財產租賃

1.1 甲方出租的財產位於登封市的種雞養殖場和孵化廠,包括全部土地、建築物、構建物、生產設備、供水、供電、通訊設備及宿舍、食堂等生活設施等,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租賃財產的名稱、數量、用途、質量、價格等詳見本本合同附件“登封種雞場結算材料”。 1.2 租賃期限爲16年。租賃期滿前一年。經雙方一致同意後,可以延長。

第二條 租金及其支付

2.1養殖場及孵化廠的年租金按甲方固定資產投資額的6.6%計,甲方收到乙方的租金後應向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票(能抵扣所得稅) 2.2固定資產投資額按照甲乙雙方共同審定價格確定爲合計3805.20287萬元(不含土地租金)。其中種雞一場固定資產投資1670萬元;孵化廠固定資產投資爲1207.60487萬元,年租金爲79.701萬元。 2.3因所使用土地爲甲方租賃的土地,土地租金(與甲方實際支付的租金一致)作爲年租金的一部分,由乙方一併支付給甲方。 2.4種雞一場租金起租日爲2009年5月1日;種雞二場租金起租日爲2009年10月1日;孵化場租金起租日爲2010年1月1日。 2.5年租金每年分兩次支付,當期租金到期之日前10日內,支付下一次租金。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0日內,乙方將是三個項目的租金一次性支付至2010年12月31日。

第三條 財產的交接及維護

3.1甲方保證設施、設備達到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 3.2租賃期滿後,依合同附件所載明的財產,剔除乙方投資新購置,更換、擴建的財產。乙方向甲方交還,自然磨損和自然力對租賃財產的外觀、質量、等影響,均不構成甲方拒絕接受租賃財產的緣由。由於設備,設施原有質量問題造成的損壞,乙方不負責任賠償。 3.3租賃期間,租賃財產在報廢期之前的維修與保養及設備正常報廢后的更換由乙方負責。因使用租賃財產而發生的電費、燃料費、管理費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轉讓

4.1在租賃期內,乙方自籌資金所形成的財產所有權歸乙方。期滿後新增不可移動類固定資產可以根據協商價格或評估機構評估價格出售,同等條件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4.2本項目資產如果對外出售,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具有財產的第一優先購買權。

第五條 債權債務

5.1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涉及甲方的原有債權債務,一律由甲方負責承擔,因前述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甲方負責解決。 5.2乙方在租賃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一律由乙方承擔,由此債權債務而引起的事端,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權益與義務

6.1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爭取有關項目的優惠政策。 6.2甲方負責處理好廠區周邊單位、居民、農民關係,以便利於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6.3甲方保證出租資產通過環保部門驗收,不會因爲污水處理設施影響公司的正常生產經營。 6.4甲方負責提供滿足工人生活需要的宿舍、食堂。 6.5乙方負責提供生產經營所需的流動性工器具,辦公用具,開辦費等。 6.6出租資產的房產稅及土地使用稅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效力

7.1在租賃期間,因租賃財產發生所有者變更或租賃財產設定抵押或擔保的情形,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但若因此造成乙方無法正常生產經營,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可中止履行本合同,並不視爲違約。 7.2非乙方責任,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颱風、戰爭等)而造成租賃財產的部分或全部損壞或丟失,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應在事故發生後四十八小時內通知甲方。 7.3若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致使租賃財產滅失和損壞,乙方有權中止合同。

第八條 違約與爭議

8.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提前中止合同的違約,應賠償對方實際經濟損失。 8.2乙方逾期繳納租賃費的違約,乙方應承擔違約金,違約金依據逾期租金數額部分按日萬分之三計算。 8.3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若有爭議,本着充分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解決糾紛。若雙方協商未能解決爭議,則將此爭議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其他 9.1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分。 9.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雙方簽字蓋章: 出租方:登封書青牧業有限公司

代表人:

承租方:

代表人:

簽約時間:

財產租賃合同8

出租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出租方)

承租單位: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方)

爲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____________(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三、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交納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的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的租金標準(無統一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應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__元,交納租金的時間爲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雙方商定其他時間一次或幾次交付)。

四、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____(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____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出租期間,出租方如將_______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告知承租方___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後,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_____________(租賃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擔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__(租賃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承租方,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六、違約責任

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____(租賃財產)的損壞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鑑定屬實,承租方及時向出租方說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

八、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__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訂

財產租賃合同9

出租方: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

經xxxxx、理事會研究決定,現將超市隔斷出租,面積約86.4平方米,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租賃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賃費用交付辦法:預交貳年租金,每年陸千元(6000元),共計壹萬貳仟元整(120xx元)。簽訂合同之日起承租方一次性用現金交清,方能使用。

三如果繼續承包,需等到田維功檔案年齡退休之日,租金按超市最低價格交納。

四租賃期內房屋設施的保養,維修有由承租方負責,不允許承租方增建其它房屋設施,如違約建房屋設施,歸出租方所有,後果自負,承租方有自主經營權,在租賃期間所產生的一切稅費及經濟糾紛由承租方負責,更不能私自買賣和質押,房屋和土地所有權隸屬出租方。

五承租方現居住使用的四間房屋,可暫時無償使用,如中心社使用或開發承租方必須在三日之內無條件、無償的把所有物品搬出。如田維功退休後繼續居住、使用,出租方有償收費。同樣承租方在租賃期間用於經營所購買的屋內所有的設施,到期後,如不續簽合同,無條件、無償地搬出租賃場地。

六如承租方不能及時搬出,每日加罰 元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區社一份存檔,司法公正處一份。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年 月 日

財產租賃合同10

出租方:____ 合同編號:____

簽訂地點:____

承租方:____ 簽訂時間: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年零月,出租方從年月日起移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違約責任:____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

第九條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合同副本份,送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委託代理人:____

單位地址:____ 單位地址: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

附:

鑑(公)證意見:____

經辦人:____

鑑(公)證機關(章)

____年 月 日

財產租賃合同11

出 租 單 位:(以下簡稱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租 單 位:(以下簡稱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爲了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 年零____ 月,出租方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將____ (租賃財產)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數額、結算方式及交納期限

根據國家規定的____ (租賃財產)的租金標準(無統一規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商定),承租方每月(年)應向出租方交付租金____ 元,交納租金的時間爲每月(年)的最末一日(或雙方商定其他時間一次或幾次交付)。

第四條 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____ (租賃財產)的維修與保養由____ 方負責,一切維修保養費用均由____ 方承擔。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____ (租賃財產)出租期間,出租方如將____ (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告知承租方____ (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的情況。____ (租賃財產)所有權轉移後,____ (租賃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上的需要,將____ (租賃財產)轉讓給第三方承擔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取得____ (租賃財產)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承租主,享有原承租方的權利,承擔原承租方的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出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承租方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遇不可抗力而造成____ (租賃財產)的損環或滅失,經有關部門鑑定屬實,承租方及時向出租方說明情況,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

第八條 在本合同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____ 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租賃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隨意廢除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按( )項解決:

1.向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財產租賃合同12

出租方:(寫明基本身份情況)

承租方:(寫明基本身份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及用途。

二、租賃期限。(包括交付租賃物的期限和返還租賃物的期限)

三、租金及租金交付期限和交付方式。

四、租賃期間租賃物的維修保養。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書出租財產的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先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實際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租給第三方,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六、違約責任。

七、免責條件。

經有關部門鑑定,租賃期間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賃財產的損毀滅失,承租方不負修復或賠償的責任,但應向出租方及時說明情。必要時應取得有關部門的證明。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九、其他約定事項。

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國雙方協筒解決或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或公證後生效。

出租方: 承租方:

年 月 日

財產租賃合同1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將自己位於鄭屯的貨場及其房屋、設備等整體出租給乙方使用一事,根據《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標的物爲位於鄭屯鎮的前豐三貨場及該貨場內的房屋、裝載機、地磅。

2、乙方使用租賃標的物所發生的水電、稅費、維修保養、耗材、人員工資等各種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二、租賃期限及租金的支付:

1、本此租賃的期限爲一年,從20xx年3月23日至20xx年3月22日。若乙方需要繼續租用,則應當在租期屆滿之前三個月與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2、年租金爲人民幣伍拾萬元,乙方應當根據先付租金後使用的原則於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將全部租金支付給甲方。

三、乙方對租賃標的物的管理、維護及維修保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內,全部租賃標的物均由乙方自行管理、使用,由乙方行使管理使用人的權利,承擔管理使用人的義務及責任;

2、在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嚴格根據各標的物的性能、用途、操作方法等使用要求等妥善、規範使用各項標的物,承擔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

3、在租賃期間,乙方應當根據裝載機、地磅等設備、設施的正規保養、檢測要求,按時對各種設備、設施進行規範保養和檢測,確保各種設備、設施及其機械的性能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4、在租賃期間,乙方應當維護和管理好貨場內的全部綠化樹木,及時澆水,發現病蟲害時及時救治,被人爲損害時及時予以補種;

5、甲方有權隨時檢查乙方對租賃標的物的維修保養和使用情況,發現乙方對任何標的物的使用可能產生損壞該標的物的後果或者乙方未按期進行規範保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改正或者立即停止對該標的物的使用,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違約責任及保證金的繳納和處理:

1、20xx年1月23日之前,乙方應當向甲方繳納保證金叄萬元。若乙方未按時足額繳納此保證金,則甲方有權提前單方解除本合同,並有權於單方解除本合同之日收回全部租賃標的物。此時剩餘期限的租金無需退還乙方;

2、租賃期間屆滿乙方按時交還的全部租賃標的物均無任何損壞,乙方結清租賃期間的水電費後,甲方及將保證金全額退還乙方;

3、全部租賃標的物乙方都只能在甲方貨場內使用(地磅不但用於與貨場堆放貨物無關的對外經營)。若乙方將租賃標的物帶出前豐三貨場以外的其他地方使用,則自設備離開前豐三貨場之時起,乙方應按每臺班叄仟元(不足一個臺班按一個臺班計算)的標準另行向甲方支付使用費,此使用費未足額支付之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對該設備的任何形式的使用;

4、租賃期限屆滿乙方未按時交還全部租賃標的物時,乙方應當按每延期一天伍仟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此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從保證金中扣除;

5、若乙方所交還的任何租賃標的物已經被損壞或者應該保養維修而未保養維修,則甲方有權自行安排進行修復或者保養維修,因此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甲方從保證金中直接扣取,保證金不足支付此費用時,不足部分由乙方在費用確定後二日內補足;

6、租賃期限屆滿時,若存在乙方未結清的水電、稅費等費用,甲方可從保證金中直接扣付,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支付。

五、其他約定:

1、乙方在使用標的物的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及相關主管部門的各種要求,乙方使用租賃標的物,不得將租賃標的物用於任何違法行爲或者違法目的;

2、租賃資產移交時各種設備的備件,雙方可在自願的基礎上根據購買價格進行結算;

3、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資產,動產在租期屆滿後由乙方自行帶走,不動產則無償歸甲方所有。但任何情況下乙方添置資產的行爲均不得損害甲方任何資產的價值、性能並且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主管部門的規定;

4、甲方向乙方移交貨場之時未能夠清場的貨物, 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的收益及由乙方收取;

5、乙方在租賃期間應當妥善處理與附近村民的關係,租賃期間應當支付當地村民的各種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與此相關的工作甲方有義務全力予以協助;

6、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使用租賃標的物時,甲方不得進行任何妨礙;

7、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於乙方支付租金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

代表人:

時間:20××年3月23日

財產租賃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乙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向甲方租憑位於瀏陽市社區房屋作爲雜糧飯製作加工場所。經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房地點:

甲方同意把瀏陽市關口區佔家嶺社區現有房屋及新建車間租憑給乙方,乙方租賃物正前方廠地(四周)有免費使用權。

二、房屋用途:乙方所租房屋爲合法居住雜糧粉生產使用;不得進行任何違法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三、租期:自201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每年 一萬貳仟元人民幣(大寫)捌年內租金不變。

五、付款方式:1、乙方每一年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押金在簽定本合同時支付,以後租金按規定的付款期限(每年提前10天支付下年租金)

2、基本費用:乙方承擔在租賃時所發生費用:水費,電費,稅費。

六丶場所的維修,建設。

1 乙方在租賃期間享有租賃物所有設施的專用權。乙方應負責租賃物內相關設施的維護,並保證在本合同終止時歸還甲方。

2 乙方在租賃期限內應愛護租賃物,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乙方應負責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因正常生產需要,在租賃物內進行的固定資產建設,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4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爲損壞,或屋面漏水等,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天內予以修繕,超過三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但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義務: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證金及其它費用;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該房的部分或全部轉租他人;3、本合同終止時,需對甲方提供的設施進行清點、檢查移交,如有損壞、短缺應照值或酌情賠償;4、乙方如因使用不當損壞房屋及設施的,應負責修復原狀或予以經濟賠償。若水、電、煤氣等使用不當或人爲造成的人身傷亡和意外事故,與房東無關。

八、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設施。

九、違約責任

1: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拆遷和法律法規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全面履行,甲、乙互不承擔違約責任。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2:除法律規定以外的任何原因造成違約合同終止,違約方若是乙方,甲方不返回租憑保證金和剩餘租金,並且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違約方若是甲方,同樣要承擔相應責任。

十、其它:

供電,供水,排污及其他爲使乙方能夠正常生產,甲方必須保證以下幾點

1: 有實際負荷20kw以上三相電供生產使用。

2: 有正常有水供生產使用

3: 排污管道能正常,通暢。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簽約時間: 2014 年 月 日

財產租賃合同15

出租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承租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

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財產及附件的名稱、數量、質量與用途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年零 月,出租方從 年 月 日起將 交付承租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

第四條 租賃期間租賃財產的維修保養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移第三方,不必徵求承租方同意,但應告知承租方所有權轉移情況。所有權轉移後,出租財產所有權以得方即成爲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讓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事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在規定的租賃期屆滿前 日內,雙方如願意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

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電 掛: 電 掛: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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