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合同

商品代銷合同範文參考

合同9.83K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商品代銷合同範文參考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一、適用範圍

本合同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具有商業零售性質的超市、大型超市、倉儲式會員店及便利店與供應商之間就商品進貨代銷事宜所確立的合同關係,商品代銷合同範本。

 二、詞語定義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詞語應當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商品代銷:是指零售商接受供應商的委託,代理銷售商品並按照所代銷商品的銷售數量和金額向供應商進行結算,同時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直接向消費者銷售商品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

3、供應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應服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包括製造商、經銷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託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有權代表供應商或零售商處理訂貨、驗收、入庫、銷售、退換貨、結算等各個環節相關事宜的授權代表。

5、訂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原則、流程和方式,要求供應商提供約定代銷商品的'活動。

6、促銷服務費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內,供應商因零售商爲商品代銷提供各種形式的促銷服務所應當支付的費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傳服務等名義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費用。

7、對帳:是指供應商與零售商之間就代銷商品訂貨、入庫、退貨、庫存等數量和金額進行覈對的行爲。

8、對帳週期:是指供應商按照本合同及訂單約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銷商品後,雙方以固定的期間或時間爲標準而確定的有規律的核對帳目的期間。

9、對帳日:是指零售商爲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類商品供應商固定的對帳日期。

10、結算:是指零售商根據所代銷商品的售出數量、金額,向供應商支付貨款並收取佣金的行爲。

11、鋪貨期:是指供應商將訂單商品交付給零售商之日起,至結算週期前零售商佔用商品的期間。

12、結算週期:是指鋪貨期滿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應向供應商支付貨款日的期間,此後零售商均應當以此期間爲標準、依第一次應當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日期類推,同供應商辦理結算的固定週期。

 三、合同文件及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銷商品清單

(3)雙方委託代理人授權委託書

(4)促銷服務協議

(5)商品價格變動文件

(6)商品樣品及各種附隨文件

(7)雙方營執照業(複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訂單及訂單確認

(2)商品交付或驗收、入庫文件

(3)商品退換貨文件

(4)商品對帳文件

3、合同履行過程中,供應商、零售商之間有關商品代銷、質量、包裝等變更事項及違約行爲確認的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於雙方文字協議、通知、信函、傳真等,包括零售商通過銷售庫存微機網絡管理系統打印的各種交易、對帳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