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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分銷合同三篇

合同1.3W

房地產分銷合同範文1

房地產分銷合同三篇

甲方:

地址: 代表人:

乙方:

地址: 代表人:

爲共同開闢某房地產項目的房產在xx外的銷售市場,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由乙方代理服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授權和承諾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指定乙方爲本協議第二條之物業和地區的指定合作方之一。

第二條 委託物業甲方位於 (以下簡稱"該物業")。現委託乙方代理(非獨家)銷售該物業,負責該物業在青海地區的代理銷售工作。

本協議的代理區域爲: (以下簡稱"該區域"),代理權限:一般。

第三條 合作期限

1、本協議合作期限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協議到期3天后,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書面終止的意見,本協議代理期自動延長3個月。協議到期後,如乙方的房地產銷售情況良好,乙方有優先續簽的權利。

2、在本協議有效代理期內,除出現違約的情況外,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四條 相關費用收取標準

1、甲方按乙方客戶成交金額4%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2、甲方負責報銷乙方成交客戶的機票費用,報銷機票款XX元/套,該款項直接從客戶房款中抵扣,不再以現金的形式結算。

第五條 服務費支付方式

1、乙方的客戶以按揭方式購房的,購房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交完首付款後,甲方須結清與該房首付款同比例的服務費給乙方;購房客戶通過銀行按揭辦理手續並由銀行支付按揭借貸後,甲方須結清該房所有的服務費給乙方。

2、乙方的購房客戶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購房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支付房款後,甲方應結清該房應付的全部服務費給乙方。

3、甲、乙雙方在每月5日前以報表方式覈算上月的總成交量(客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付清首期款後視爲成交),再根據成交量結算應付予乙方的服務費。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該項目合法經營銷售的全部真實有效的相關文件複印件; 以上文件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如爲複印件均需加蓋單位公章;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最近時期的價格表以及該物業可以成交的條款、條件,甲乙雙方必須約定在同一時期該出售物業的成交單價保持一致。如甲方需要調整該物業成交單價的,必須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保證甲乙雙方同時同步調價。

3、甲方須對該物業提供有關專業人員向乙方人員進行該物業的專業培訓,培訓方式可通過書面、電話或直接至現場等方式進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

4、甲方遵守與乙方推薦客戶所簽署的協議文件、法律文書的全部條款並獨立承擔相關責任,若與客戶發生糾紛,甲方須獨立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的相關文件,如有虛假由甲方自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5、甲方應積極配合、協助乙方完成購房團在甲方項目參觀、選購和簽約、收款等各項接待程序,並保證現場的接待質量;

6、甲方應及時透明地協助乙方做好銷售過程中的各項配合工作和客戶歸屬業績確認等工作;

7、甲方應按時按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8、甲方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客戶透露甲乙雙方的合作關係及合作內容,更不能私下與客戶達成交易及推薦自己或朋友的房產、商業用地等一切與貴樓盤無關的事宜,應避免一切有可能損害乙方利益的事宜;

9、甲方每週須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該物業的可銷售房型與房號信息,以儘可能促進樓盤的銷售。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成立專業的房地產銷售隊伍,由專人負責在代理區域組織宣傳本協議約定之物業,組織購房團。如因客戶投訴或經甲方調查乙方負責銷售甲方該物業的人員不具備專業素質,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

2、完成購房過程的前期組織及準備工作,並於購房團到達甲方項目看房之前以傳真的方式確認購房團名單、人數,甲方應及時回傳確認,並有責任於3天內將原件交予乙方;

3、按照甲乙雙方議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宣傳、派送發放宣傳資料、售樓書,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推薦購買甲方項目房產的活動;

4、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客戶作出任何承諾,引起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根據甲方提供的該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

6、乙方派專人負責與甲方日常業務工作的協調和聯繫,並做好看房後的跟進成交工作;

7、乙方每週定期向甲方彙報銷售進度和提供銷售報表。

8、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情況等作爲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如有泄露,甲方有權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追究乙方責任。

第八條 銷售業績歸屬界定

甲乙雙方應本着誠信、互利的原則、業績歸屬以首次接待登記並由甲方確認爲準,雙方以第一時間傳真客戶名單相互確定爲覈定依據。如經證實客戶(包括甲方關係客戶和內部)確由乙方組織接待促銷成功,業績歸屬爲乙方;若由於甲方物業的原因未能在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的,最終客戶仍然成交的,業績歸屬爲乙方。

第九條 協議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協議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協議,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協議後的相關事宜,結清與本協議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協議一旦終止,雙方的協議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

2、本協議一方若單方終止協議的,應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甲方應在本協議終止前7個工作日一次性結清乙方的代理佣金,乙方應於本協議終止前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接該項目的全部文件和資料,不得有任何原件或複印件的保留;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違反協議約定的,或故意隱瞞、延滯行爲的,應賠償對方的損失;

2、甲方若逾期支付乙方本協議約定費用,每逾期一天賠償應付金額的0.5‰給乙方;

3、關於業績歸屬界定,如有發現故意隱瞞行爲,經查證屬實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應付佣金2倍的違約金;

4、甲方如果向乙方客戶透露與乙方的合作關係或合作內容而造成乙方客戶在本次行程未能完成交易,經查證屬實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佣金2倍的違約金。

5、如果乙方銷售接待等相關人員對客戶進行盲目誇大或其它虛假介紹,甲方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無條件終止協議,並要求乙方退還所有已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

2、未盡事宜,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注:

1、甲方需每月的前三天,委派專人把本項目的本月優惠折扣、價格、銷控傳真或qq的形式傳給乙方,以便乙方銷售!

2、甲方需派專人與乙方聯絡,若有人員變動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對乙方的客戶,現場銷售時務必要同步同價及優惠!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分銷合同範文2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爲加快銷售回籠資金,有效發揮乙方客戶渠道優勢,實現甲方在售項目的銷售,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合作內容

甲方開發的項目***區(以下簡稱該項目)位於**號,甲方同意乙方將該項目在省內外地區進行銷售,並授權乙方按照甲方確認的《統一說辭》對外接受客戶的諮詢、解答、客戶服務及協助房屋成交等工作。乙方無權以甲方名義收受任何有關該項目銷售的任何形式的款項,無權代表甲方與客戶簽訂任何形式的銷售合同或協議或意見書,銷售工作概由甲方負責。

二、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供關於**區的相關資料,包括:

(1)營業執照複印件;

(2)項目相關資料,包括:總平面圖、戶型圖、地理地位置圖、樓書、海報摺頁等;

(3)其他相關的政策文件等。所有提供的資料需在乙方留存的樣本上加蓋甲方公章確認並標註僅供乙方對外宣傳使用。

2、甲方負責對乙方人員就該項目推廣銷售的業務技巧、專業知識和服務規範等方面的培訓與指導。在乙方執行中,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和宣傳工作進行監督和規範。若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發生與甲方任何人員或委託的代理公司串通等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相關的法律與經濟責任。

3、甲方應積極配合接待乙方組織的客戶參觀團,設置參觀流程細則,準備相關 手續資料,協助乙方完成現場參觀的接待。

4、甲方需及時向乙方反饋客戶參觀情況的信息,完成乙方帶來的客戶認購第一國際新區的後續購房手續。

5、甲方需對乙方組織參觀團(包括自行組織前往項目參觀和參加甲方在當地舉辦的推介活動及看房活動等)的客戶名單予以確認,確認方式爲:乙方帶客戶到達項目現場或參與甲方推介活動前,必須用微信向甲方確認客戶信息(乙方提供的客戶信息,甲方原則上必須在2小時內反饋)。

甲方授權人姓名:

6、乙方需由法定代表人或指定授權人與甲方進行確認。

乙方授權人姓名:電話

7、甲方在項目推廣中所調整的相關銷售計劃、策略需及時告知乙方,以便進行業務上的緊密配合。甲方須及時將項目的最新銷售情況告知乙方。

三、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充分利用自身客戶優勢,積極將甲方的項目進行宣傳、推廣,及時回覆客戶對甲方項目的諮詢並提供相應的服務。

2、乙方將對甲方項目感興趣的客戶組織到現場進行參觀或參與甲方在當地組織活動前,需微信方式與甲方確認客戶信息。

3、在推廣過程中,乙方不得做出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事情,嚴格執行甲方的營銷政策,不得超越甲方授權的許可範圍。在推廣、促銷過程中根據甲方所提供的資料向客戶做如實的介紹,不得誇大、隱瞞、或欺詐。在客戶認購前,乙方必須與甲方確認所認購的房源沒有訂出或銷售,經甲方書面確認,否則發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糾紛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僅作爲甲方與客戶之間的溝通信息、促成成交的紐帶,乙方不得收取購房客戶任何性質款項,不得辦理銷售認購的任何手續,否則甲方可隨時終止合約,若由此引發糾紛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對於乙方超越授權與客戶之間所簽訂的任何合同、發生的任何經濟糾紛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在當地推銷所有產生的廣告宣傳費用及相關費用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項目推廣中的權限範圍:

(1)享有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項目宣傳資料;

(2)組織有意向客戶參觀甲方的第一國際新區;

(3)邀約及組織有意向客戶參與甲方在當地組織的項目推介類活動;

(4)在甲方書面提供的營銷策略範圍內進行宣傳推廣;

(5)負責對甲方項目的信息傳播,協助甲方做好客戶服務跟蹤工作。

7、客戶界定標準:

(1)乙方介紹推介的客戶必須是首次到訪甲方項目現場或者甲方在當地組織的推介等活動現場;

(2)推介客戶之前在甲方有來訪、來電等記錄,一個月內有效,仍屬於甲方客戶;超出該時效期的,乙方若推薦成功,業績算乙方。

8、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與甲方工作人員勾結作假、不得交易客戶。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員不得與客戶勾結作假、不得向客戶承諾甲方優惠以外的優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在甲方售樓處門口一公里之內的範圍內宣傳及招攬客戶等。

四、 乙方佣金結算依據(乙方主張佣金,需同時滿足以下四項條件):

1、乙方介紹的意向客戶需滿足合同第三條第7款中的規定。

2、乙方介紹的意向客戶必須簽定《商品房買賣合同》。

3、若乙方人員未能在客戶到訪前以微信或短信等形式與甲方授權確認人確認就帶客戶到訪現場的,視爲無效客戶,甲方不予計提乙方佣金。

4、乙方登記客戶30日內成交有效,如登記客戶30日內未成交,該客戶無效。未經乙方維護及重新登記確認,若該客戶經其他分銷商介紹或自行至甲方案場成交,不視爲乙方業績,甲方不予計提乙方佣金。

五、佣金支付辦法

1、銷售佣金標準:

協議期內成交,1)甲方按照每套房屋成交價格的2%支付佣金。

本協議項下的佣金全部爲稅前佣金,乙方應當自行承擔全部稅費。

雙方同意,在客戶繳納首付款並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後,甲方在48小時內支付佣金。但是乙方應當提供發票,在非工作日時間上述支付行爲順延。

2、如乙方介紹成交的客戶退房,不予計提乙方佣金。甲方有權從乙方應結算佣金額中扣還。已結算佣金的,乙方應在客戶退房之日起三日內將已提取的相應佣金退還甲方,逾期未退還,則乙方每日按應退還佣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按照第七條第2款執行。

3、如購房客戶簽訂《認購協議書》後,未能按甲方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及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購房定金。如果甲方沒收購房定金的,甲方需要按照定金的百分之三支付佣金。

4、乙方申請支付本協議項下佣金、經紀人獎勵等任何款項,均應當先行出具符合稅務局及甲方財務要求的發票。如乙方不能提供約定發票,甲方有權拒付並順延付款期限。如遇雙休日、節假日,則甲方支付乙方佣金時間相應順延。

六、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__2016_年_ _月_日止。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有權無責任解除本協議,協議自解除之日起失效。已完成的成交額仍按照雙方約定標準計付佣金。

七、違約責任

1、在合作過程中,若出現乙方違反協議約定、損害甲方利益的情形,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協議,並享有追究乙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2、甲方可根據銷售的實際情況決定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欲提前終止本協議的,應提前七天書面通知乙方,且將已經產生的佣金與乙方進行結算。

3、若乙方擅自收取客戶任何款項的,乙方應無條件退回所收款項,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概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負費用解決一切糾紛並承擔全部責任;同時,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協議,不予支付相應的服務佣金,乙方除應自行承擔由此引發之一切後果和責任並應退還已收取的所有銷售代理佣金總額之外,還應按所收取的所有銷售代理佣金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引致之甲方一切損失。

4、若乙方不實宣傳、向客戶作虛假承諾的,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雙方已確認成交量的佣金的,按每日應得佣金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6、甲方的銷售策略、銷控、價格表等情況作爲商業機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有義務保密並保證不得告知第三方,不得用於本協議以外的用途。若乙方違反本條款,每發生一次,乙方須按照合同期內佣金總金額的20%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7、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員違反合同第三條第8款的,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支付總佣金額20%的違約金給甲方。

8、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或因乙方違約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的,甲方有權在應付乙方費用中直接扣除相應款項,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叄份,甲方持貳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履行期間,雙方產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福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分銷合同範文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房地產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誠實互信、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合同,並完成其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託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的房地產座落於,戶型爲,建築面積爲 ?,土地使用權面積爲 ?,房屋產別爲,其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爲,共有權證證號爲,土地使用權證證號爲 。

2. 甲方委託乙方銷售此套房屋時,該房處於□空置 □自住 □出租狀態。

3. 該房地產裝修狀況爲:

4. 該套房屋的權屬狀況爲狀態。

二、 委託事項:

1.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該項物業的銷售底價爲:。此售價包含房屋及該房屋□門、窗□防盜籠□燈具 □櫥具 □太陽能□電路設施,含開關插座 □供水設施 □電話線路 □網絡線路 □房屋內現有裝修及其他一切固定設施(“√”或“X”選擇)等。

2.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出售該物業相關法律手續及過戶手續,簽訂相關合同文件。

3. 委託期限:自2008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 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交付甲方銷售保證金

四、 佣金的支付方式:乙方售得超出甲方所定底價的部分作爲乙方佣金,甲方無權干涉。乙方爲甲方唯一的委託方,甲方在與乙方委託期間,不得自售或再委託其他中介公司,甲方所委託的銷售底價,甲方有責任爲乙方保密,不向購房者及第三人透露,以保證銷售的效率,若乙方將該物業售出,甲方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

五、 交房時間爲:,交房前甲方應結清所有的費用(如水、電、物管費等),逾期交房一天按人民幣¥500.00元/天支付乙方違約金。

六、 在甲方委託乙方銷售此套房屋期間,甲方不得將此房屋轉借或租賃給他人使用。該房屋無論售前售後,甲方須保證此物業房屋狀況及附屬設施與看房時原樣,不得損壞和拆除,否則視爲違約。

七、 委託之後,甲方准許乙方在不改變房屋結構的狀況下對房屋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裝修與否及裝修程度由乙方自行決定。

八、 ①若委託期限已到,乙方還未將此套房屋售出,乙方須按甲方所定銷售價將房款全部付清給甲方,銷售保證金用來抵作房款;②在委託期間或委託期限已到,甲方不賣此套房屋或提高房價,甲方須支付銷售保證金的2倍給乙方,若乙方已對房屋進行了裝修,甲方必須支付乙方一切的裝修費用;③若委託期限已到,乙方不再支付房款,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銷售保證金。

九、 甲方須提供所有一切合法手續配合乙方到公證機關辦理委託公證手續,以便辦理過戶手續。

十、 甲方認可乙方與購房者簽定的一切與該套房屋相關的買賣合同。

十一、 過戶以前與該套房屋相關的房款、配套設施費用全部由甲方負責,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拖延需交納與該套房過戶以前所產生的相關房款及配套設施費,房屋售出後過戶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十二、 合同簽定後,甲、乙雙方應遵照執行,如有違約,違約方將承擔房價30%的違約金。

十三、 此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房產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五、 補充條約: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