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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間的借款合同

合同2.26W

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企業間的借款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_________公路建設項目,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_________萬元,期限爲_________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1、1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爲違約的期間。

1、1、8“項目”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路。

1、1、9“建設期”指從項目開工之日起至項目完工之日。

1、1、10“經營期”指項目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項目交付使用。

1、1、12“成本超支”指項目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項目資本金”指在__________________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擔保性文件”指爲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爲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所建項目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擔保性文件、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本合同項下__________________萬元的項目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向貸款人提供本項目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貸款

3、1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爲人民幣_________萬元的貸款。

3、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建設。

3、3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4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爲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利率和利息

4、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爲年息百分之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爲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提款前提條件

5、1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貸款證交由貸款人審覈;

5、1、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有關批覆文件,包括項目建議書批覆文件、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文件、環保批覆文件、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文件、項目資金承諾文件、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項目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項目財產保險單;

5、1、6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文件。

5、2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項目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提款和還款

6、1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6、2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款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

6、3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_______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_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爲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分_____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還款本金數額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萬元

6、8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____________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c。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0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______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______萬元。

6、13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爲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爲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賬戶監管

7、1爲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賬戶監管包括:

7、2、1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項目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爲止

7、3、1開立於______的項目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項目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開立於______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項目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項目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項目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開立於______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______天的寬限期。

7、4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項目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項目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貸款人對爲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擔保

8、1爲保證項目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在項目建設期間內,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當項目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項目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爲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項目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____________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借款人承諾

9、1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______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______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審覈、確認;

9、5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本項目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項目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______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_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_____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貸款人承諾

10、1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對獲悉的借款人項目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保險

12、1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項目保險。險種爲_______險、_________險、______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項目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爲止。

12、2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爲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爲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項目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項目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3、1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______的利息。

13、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5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爲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爲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____________公路收費權。

13、8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貸款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13、9、1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通訊

15、1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爲送交時間。

15、3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爲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其他

16、1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

附件一承諾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_分行:

爲了使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能夠按照預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____承諾當工程成本超過原定計劃資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導致資金不足時,本單位將以補充投資或向其他金融機構融資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項目所需的任何資金。

如本單位不能提供該項目所需資金導致項目不能按期完工的,本單位將無條件代借款人償還貸款本息。

本承諾獨立於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修改、變更而修改、變更,也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出具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二擔保函

中國工商銀行____________分行:

本保證人對__________________公路項目建成後,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歸還貸款本息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在還本結息日不能按期足額歸還貸款本息時,本保證人在接到你行還款通知的______日內,將及時清償借款人所欠貸款本息,本保證有效期限爲兩年。

本保證在債務人轉讓債務時繼續有效。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2

一、合同無效的情形

《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具備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如適用上述第五十二條第(五)款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必須是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被直接適用的依據,即《貸款通則》在性質上屬於行政規章,而不屬於行政法規。從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中並不能推定企業間借款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而作爲實踐中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直接依據《貸款通則》在性質上屬於部門規章,建議在立法上對此作出調整。

二、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該怎麼辦

從我國《合同法》的規定看,對借款合同被確認無效後,應依據維護金融秩序原則、過錯責任原則及公平原則等原則處理。根據以上原則,企業之間借貸關係被確認無效後,對涉及的借貸本金、利息及損失可作如下處理:

對借貸本金的處理:借貸本金作爲無效借貸合同的標的物,必須全額返還給出借方,而不適用損害賠償予以替代。

對借款利息和損失的處理:在借貸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對合同中約定的利息和利潤一般不予保護。

在實踐中,對無效借款合同項下的利息的處理一直都是沿用最高人民法院《聯營糾紛解答》的規定,即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3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

地址:________郵碼:____電話:________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於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爲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爲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4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郵 編:

貸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聯繫電話:

郵 編: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與期限

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資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爲____年,自20xx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以後,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延長。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入的資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如業務發展需要,甲方也可將該筆本金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利率與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據合同簽訂日相應檔次的法定貸款利率確定,爲________。每季結息日當日,按中國人民銀行相應檔次利率確定下一季借款利率。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劃出資金之日起計息,按____(月/季)結息,結息日爲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爲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非乙方工作日,則順延至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借款期限屆滿時,當次利息與本金一併清償。

第四條 還款方式

1、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還款方式:

(1)甲方分期償還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甲方一次性償還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銀行賬號爲收款賬號並保證其真實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以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將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還款金額)匯入該賬號。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還款的,應當提前七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則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

第五條 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展期時,應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屆滿前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經乙方審查同意,簽訂借款展期協議。

第六條 貸款的擔保

甲乙雙方選擇履行本條第____款。

1.本合同借款無擔保;

2.本合借款的擔保方式爲____________,由乙方與擔保人就本合同的具體擔保事項簽訂編號爲___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第七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國法人,具有簽訂和履行本

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爲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甲方提供的與本貸款有關的一切文件、報表及陳述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

第八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清償貸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間,甲方經營決策發生任何重大改變(包括但不限於轉股、改組、合併、分立、合資、合作、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等),可能影響乙方權益,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3.甲方應當接受乙方監督。如乙方要求,甲方應當提供真實反映借款使用情況的報表及其他文件。

4.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轉移或變相轉移本合同的債務責任。

5.甲方轉讓、處分其重大資產或營業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應至少提前三十個日曆日書面通知乙方,並且落實借款清償責任,或者提前清償貸款,或者提供乙方認可的擔保。

6.如發生影響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於重大經濟糾紛、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財務狀況惡化等,甲方應立即書面通知乙方。

7.保證人出現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以及經營虧損等情形,或者作爲本合同借款擔保的抵押物、質物、質押權利價值減少時,甲方應提供乙方認可的新擔保。

8.借款期間,甲方變更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項目負責人、住所、電話、傳真等,應在變更後七個日曆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第九條 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依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出借資金給甲方。

2.對於磋商、訂立、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資料、數據等信息,乙方應當予以保密。

3.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還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應當同意。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借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收取辦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現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償還借款、利息及其他費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償還前述款項之日即爲本合同借款期限屆滿之日。

(1)甲方沒有按期償還借款及利息,經乙方書面催告後,仍未償還的;

(2)甲方停業、歇業、被宣告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財務狀況惡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

(4)甲方發生危及、損害或可能危及、損害乙方權益的重大事件。

5.甲方不能按時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權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逾期未清償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權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計算,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公證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證本合同內容的,另外一方應當同意,公證費用由提出方承擔。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爭議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1、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擔保的,自擔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已有約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確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五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_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5

 一、企業間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

企業間借款合同是指不具備中國人民銀行依法批准從事金融活動資格的企業法人之間訂立的由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企業間借款合同從一律無效到20xx年6月27日最高院發佈判例認定並非當然無效,其效力始終在法律實務中摸索探求,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企業間借貸合同的效力如何。而法院在對其效力的判定中援引的法律、法規、規章不論在效力上還是邏輯上都值得推敲。

首先,在判定企業借款合同無效中,法院援引最多的當屬《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無疑這通常作爲審查合同效力的標準,表明企業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時訂立的合同無效。但法院具體對企業間借款合同違反何種法律、法規的適用又有不同。

有些法院認爲企業間借款合同因違反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貸款通則》第二十一條和第六十一條認定無效。但是《貸款通則》是部門規章,在效力上並不符合要求。因此,另一些法院則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十九條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十一條。這兩條規定均將企業之間的借貸定義爲企業在從事金融機構或是商業銀行業務。然而金融機構從事的信貸業務與企業間的借貸行爲實際上並不完全相符。發放貸款對金融機構而言,是其重要的業務組成部分和收入來源。並且這種信貸服務是經常性的向不特定的羣體提供。而企業之間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則不一定是以發放貸款收取利息爲業,提供資金支持也具有偶發性且對象大多侷限在有業務來往或其他因素的特定企業上。即使兩者在某些情況中有交集,他們也不能完全等同。換個角度,合法的民間借貸受法律保護,既然不以從事信貸活動爲業的自然人同企業訂立的借款合同被認定有效,爲何同樣是不以資金融通爲常業的企業法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卻被扣上從事金融機構業務的帽子而確認無效?司法實踐中,當事人名爲以自然人身份借款給企業實爲企業間借貸而被認定有效的案件時有發生。這顯然不合邏輯。

其次,基於上述裁判依據都缺乏嚴密的邏輯和明確有效的法律根據,法院在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效力問題時會以《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爲由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何爲社會公共利益?觀察角度不同,結論就可能不一致。從活躍市場經濟,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角度來看,企業間的借款合同有助於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緩解企業發展過程中資金短缺的壓力,維護債權人合法權益。從穩定金融市場秩序,利於國家經濟調控的角度而言,企業間的借款合同則加大了國家對金融貿易市場的監管難度,由於其隱蔽性,很可能發展成非法轉貸、集資詐騙等經濟犯罪。如果沒有具體案件具體分析,對貸款人的性質沒有準確合理地把握,一味地將所有企業間借款合同以此條款認定無效的話,不符合合同法保障當事人締約自由的初衷。

最後,理論上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相反,從法律的邏輯上還能推知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根據《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第三項可以推知《公司法》認可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經過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後,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這裏對他人並沒有限定在自然人中。並且從所得收入應當由公司所有,說明該借款合同可以約定利息。

綜上,在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中,存在法律上和邏輯上的漏洞。企業間借款合同應該以無效爲例外,以有效爲常態,綜合考慮企業間借貸的動因和貸款人性質,如果貸款人不具備金融機構資格,卻以營利爲目的,經常性的貸款給其他企業,則認定該借款合同無效。如果是爲生產經營所進行的臨時性資金拆借行爲,當屬有效。

 二、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的效力分析

實踐中,企業間借貸並不是單純直接以借款合同的形式來體現。各種形式的變相借款合同層出不窮,對他們效力的認定,法院適用的裁判規則更加混亂。既然最高院對直接的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認定做了區分,那麼類型化的變相借款合同又該如何裁判?筆者將從最常見的幾種變相借款合同入手,從實踐和理論兩個層面進行分析。

(一)名爲聯營實爲借貸合同,即企業之間簽訂聯營合同,卻約定出資方不參與實質性管理,且定期收取本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中指出,對此類合同,按明爲聯營,實爲借貸,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認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者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則應處以相當於銀行利息的罰款。實踐中,合作開發房地產合同約定提供資金的當事人不承擔經營風險,只收取固定數額貨幣的,被認定爲借款合同。

(二)企業之間簽訂投資協議。

(三)名爲融資租賃合同實爲借貸合同。根據20xx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融資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中第一條,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作出認定。對名爲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係的,人民法院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法律關係處理。如何判斷售後回租合同被認定爲“名爲融資租賃,實爲借貸融資”?最高人民法院給出的解釋是:“實際並無租賃物,或者租賃物低值高估,以融資租賃之名,行借款、貸款之實,人民法院仍應按照其實際構成的借款合同關係處理。” (四)名爲委託理財實爲借貸關係,即甲方將資金交由乙方投資管理,乙方保證甲方獲得固定收益,到期收回本金,甲方不承擔投資風險。最高人民法院認爲雙方當事人以進行委託資產管理的形式掩蓋其私下借貸的非法目的,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關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無效”規定,雙方所簽訂的合同無效。

上述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都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就是企業訂立出各種名目的合同,實際上並沒有履行相關類型合同的權利義務,也沒有承擔經營或者投資的風險,而是約定了較爲固定的收益,實際上相當於本金和利息的償付,因此屬於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法院通常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和《合同法》司法解釋(二)或者《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三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來認定該合同無效。上文中已對前者進行了評析,在此不再贅述。關於“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適用,顯然是法院在審查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效力的過程中,默認企業間借款合同一律無效,以此爲基礎進行判決。但前文已經論證了企業間借款合同並非當然無效,這一基礎顯然不成立。再者,當事人起訴的法律關係與實際爭訟的法律關係不一致時,人民法院結案時應當根據法庭查明的當事人之間實際存在的法律關係的性質,相應變更案件的案由。因此,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的案由基本上都變更爲企業借貸糾紛。案由變更後法院理應根據企業間的實際法律關係進行裁判。也就是說認定該變相借款合同是否有效時,還是應該根據貸款人的資質,以及貸款人是否以資金融通爲常業來判斷,而不是武斷的認定其變相借款合同無效。如系企業用於生產經營而進行臨時性的資金拆借行爲,即使採用了不同的方式,也應認定借款合同的效力。當然,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形式多樣,其複雜程度高於直接借款合同,牽扯的利害關係也較多。因此,如果該虛僞表示侵害到了第三人的利益,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確認該合同無效。

 三、結語

現實中,很多中小企業在生產經營中資金短缺,向金融機構貸款往往因爲資質或者審批手續繁雜而困難重重。另一些企業又有大量的閒散資金,二者之間的落差使得企業間借貸行爲十分常見。因此,結合現實需要,確認企業間借款合同有效已經大勢所趨。在筆者蒐集的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20日全國各地各級別的法院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裁判文書的25份中僅有在8個案例中企業間的借款合同被認定無效。儘管在這部分案件中法院不認可企業借款合同的效力,但在責任承擔方面,法院卻對約定的利息既不進行追繳,也不處罰,而是以合同無效後,借款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來判決。甚至對於因借款給貸款人造成的利息損失的返還要求,參照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基準利率也予以支持。涉及擔保合同問題時,因主合同無效,而導致擔保合同亦無效,但因擔保人存在過錯,要承擔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三分之一。實際上保護了債權人的利益。在這些判決中,對利息的保護各有標準。有些法院對利息不予肯定。有些法院則只保護銀行同期利息部分。還有些法院對不高於銀行同期利率四倍的部分都予以支持。對於貸款人出借資金的來源也有不同要求,實務中基本偏向於以企業自由資金出借纔有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卻在20xx年的裁判中,即使貸款人的資金是銀行資金,約定利息高於銀行同期利率仍認定該借款合同有效。說明最高院對於企業之間借款合同的資金來源並沒有一刀切。

綜合前文的分析,筆者認爲對於企業間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應區別對待,企業間變相借款合同應該按照實際法律關係進行判斷。即按照直接借款合同的效力判斷標準而定,對損害第三人的變相借款合同應認定無效。

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資金來源也不宜僅限定在自有資金,如果該貸款人不是以營利爲目的,而是出於互相幫助的角度以銀行貸款資金出借,且信譽良好,已經償還銀行貸款時,也應認定該借款合同有效。借款合同中包含本金和利息。在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應按照不超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都認定有效來裁判。資本具有逐利性,資金佔用的時間價值應當在企業間借貸中加以考慮。

企業間借貸不同於民間借貸,法律之所以保障民間借貸,主要是因爲民間借貸較爲分散,資金規模有限,利大於弊。但企業間借貸風險會大大提高,因此,在確認企業間借款合同效力的同時,爲了利於監管、降低風險,相關部門應該建立起完備的登記備案制度,提高出借方准入門檻,對其資本充足率、信譽度、出借資金頻率等做出相關規定。對企業間借貸可能產生的高利轉貸、非法集資、逃避稅務等違法犯罪行爲加以打擊。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6

借款協議

貸款方:

借款方:

經**公司(下稱貸款方)與**有限公司(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公司流動資金需求。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

三、借款利息

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按年利息20%計算。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一年。自20xx年4月15起至20xx年4月14日止。

五、其他

1、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到期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由借款方按日向貸款方支付到期本息總額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2、借款方以**公司各股東的全部股權作質押,作爲本公司的借款或其展期借款擔保。抵押擔保期限自借款生效之日至本公司全部債務還清之日止,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本息,貸款方有權處理質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1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公司 借款人: 公司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公司股東會

關於同意向**有限公司

借款及有關事項的決議

一、時 間:20xx年4月15日

二、參加人員:各股東

三、主 持 人:

四、地 點:公司會議期間室

五、內 容:

會議就本公司向**公司借款事項進行研究,並達成如下決議:

1、全體股東一致同意本公司向**公司借款人民幣萬元(大寫:萬元)。借款的具體事宜以《借款協議》爲準。

2、股東會授權本公司總經理**全權決定和簽署上述《借款協議》,確定借款期限、利息、質押擔保等有關事項,本公司概予承認。由此產生的法律後果全部由本公司承擔。

3、上述債務履行期間,如本公司未還清**公司債務,除**公司書面同意外,絕不對外處臵、轉讓、變更其股權。

4、本公司出席會議的股東證實:出席本次股東會的股東達到公司章程規定的人數。上述決定是真實、完整的,並在會議上一致通過。

5、本決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本決議之日起生效至上述債務全部償清之日止。

出席會議的股東簽字:

**公司(公章)

20xx年4月12日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 ( )公司

乙方(借款人)( )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原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書(見附件)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貳萬元 (小寫: ¥ )

二、借款用途爲 資金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爲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現金的方式將所借款項給乙方。 借款人收款確認: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爲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間的借款合同8

借款人:公司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公司 (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是一家註冊資本 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閒置資金。爲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爲 。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三、借款利率及計收方法:

1、借款利息爲年息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用於甲方生產經營項目,必須專款專用,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下列情況均屬甲方違約:

1、甲方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

2、未經乙方同意改變借款用途或挪作他用。

3、甲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不超過 罰息。

2、採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及費用。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 貸款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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