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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借款合同

合同2.26W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借款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借款合同

企業借款合同1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借款方爲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爲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本合同規定____ 年貸款額爲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

第二條 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 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爲月息____ ‰,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爲月息____ ‰,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 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

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帳冊、憑證和報表,查覈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 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 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爲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2

甲方(貸方):

乙方(借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 ______________ (大寫) 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 利息以借款本金爲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 利息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 日。

第五條 還款方式

1、 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並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 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 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 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3

借款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所(地址):

借款人、借款人經平等協商,就借款人向借款人發放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爲 。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借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和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借款幣種爲 ,金額爲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

2.2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爲 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實際提款日以借據爲準。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本合同約定的借款年利率爲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息,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 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可根據實際用款需求提取借款,每次提款應提前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出申請,否則借款人有權拒絕提款。

第五條 還款

5.1借款人按照下列 種方式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

(1) 借款到期一次性償還。

(2) 按照下列還款計劃分期償還(內容較多時,可另附頁):

5.2 每期還款日爲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爲該期最後一日。最後一期還款日爲借款到期日。

5.3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借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擔保,其擔保方式爲以下第 種:

(1)抵押。

(2)質押。

(3)保證

(4)其他。

本借款合同對應的擔保合同號爲 。

第七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爲 :

(1) 將爭議提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 在借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借款人、 各執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部分 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1.1 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借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借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已按借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未發生不利於借款人的變化;

(2)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借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1.2 借款人提取借款,應提前至少2個工作日向借款人提交提款通知書。提款通知一經提交,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不得撤銷。

第二條 還款

2.1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2.2 經借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於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期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第三條 擔保

3.1 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應爲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3.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於借款人債權的變借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並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第四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借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並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4.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4.2 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准,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夥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牴觸。

4.3 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爲,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4.4 提供給借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4.5 未向借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第五條 借款人承諾

5.1 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項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證券市場、期貨市場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5.2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清償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

5.3接受借款人的信貸檢查,按照借款人要求及時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財務資料和反映借款人償債能力的其他資料,積極協助並配合借款人對其生產經營和財務情況的調查、瞭解和監督。

5.4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及時通知借款人:

(1) 變更名稱、公章、公司章程、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通訊地址等事項;

(2) 歇業、解散、清算、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或申請(被申請)破產;

(3) 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稅務、工商等有權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採取處罰措施;

(4) 股東、董事和現任高級管理人員或股東和出資人涉嫌重大案件或經濟糾紛。

5.5 不以降低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向第三方提供擔保不損害借款人的權益。

5.6承擔因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所發生的費用,以及借款人爲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已付和應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公告費等。

5.7 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順序優先於借款人對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主要出資人或關鍵管理人員的債務,並且與借款人其他債權人的同類債務至少處於平等地位。

第六條 借款人承諾

6.1 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借款。

6.2 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其財務和生產經營方面的非公開資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和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 違約

7.1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1)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款項,或未履行本合同項下任何其他義務,或違背在本合同項下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的;

(2) 本合同項下擔保發生了不利於借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借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的;

(3) 借款人任何其他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佈提前到期)後未能清償,或者不履行或違反在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4)借款人生產經營、對外投資等發生重大不利變化,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5) 借款人或其股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主要投資者個人或關鍵管理人員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仲裁,或資產被查封、扣押或被強制執行,或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立案查處或依法採取處罰措施,或因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或政策被媒體曝光,已經或可能影響到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6) 可能導致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受到不利影響的其他情形。

7.2 借款人違約,借款人有權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借款人限期糾正違約行爲;

(2)停止依據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發放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

(3) 宣佈本合同和借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其他合同項下未償還的借款和其他融資款項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償還款項;

(4)要求借款人賠償因其違約給借款人造成的損失;

(5)法律法規規定、本合同約定或借款人認爲必要的其他措施。

7.3 借款到期(含被宣佈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約償還的,借款人有權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約定的逾期罰息利率計收罰息。對借款人未按時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7.4 借款人未按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罰息和複利)或其他應付款項的,借款人有權通過媒體進行公告催收。

第八條 權利和義務轉讓

借款人有權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部分或全部轉讓給第三方,借款人的轉讓行爲無須徵得借款人同意。未經借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生效、變更

9.1 本合同自雙方有效簽署之日起生效(以最後簽署日期爲準),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全部履行完畢之日終止。

9.2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各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響有關爭議解決條款的效力。

第十條 其他

10.1 借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其他權利。

10.2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

借貸雙方已對本合同的所有條款進行了充分協商。借款人已提請借款人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已應借款人要求對相關條款作出解釋和說明。借款人已認真閱讀並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條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條件》和第二部分《借款合同條款》),借貸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對合同內容無異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4

甲方(出借人) ( )公司

乙方(借款人)( )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原簽訂戰略合作協議書(見附件)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貳萬元 (小寫: ¥ )

二、借款用途爲 資金 .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爲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隨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爲 年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該日期不符,以實際借款日期爲準。乙方收到借款後應當出具收據,乙方所出具的借據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現金的方式將所借款項給乙方。 借款人收款確認:

六、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還本付息,所產生的法律後果由乙方自負。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逾期不還的部分,借款方有權限期追回借款。

七、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應當承擔違約金以及因訴訟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等費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隨時收回該借款,並要求乙方承擔借款總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責任。

3、當甲方認爲借款人發生或可能發生影響償還能力之情形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應及時返還,借款人及保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辯。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簽字、蓋章)

法定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企業借款合同5

  甲方(貸方)

乙方(借方)

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借款協議:

第一條 借款金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大寫) 元人民幣整。

第二條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其支付方式

1、利息以借款本金爲基數,按日萬分之_____計算。

2、利息支付方式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 日。

第五條 還款方式

1、乙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返還借款本金,利息部分按第三條約定方式返還。或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提供給乙方合同約定的借款數額。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方式返還利息及本金。

第七條 保證條款

乙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甲方提供抵押擔保,如乙方到期不能還款,甲方可直接拍賣該抵押物並就拍賣款項享有優先受償權。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期提供借款的,按未提供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並可要求乙方支付已使用期間的利息。

3、乙方逾期返還本息的,按應返還部分的日萬分之____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簽訂地:

【附】個人和企業借款合同注意事項:

一、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應當在合同中寫明利率標準。利率標準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護。其次,利息不能併入本金計算複利,也不能在借款時預先將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沒有寫明利率標準,出借人與借款人對此發生爭議,一般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如果個人與個人之間借款沒有寫明是否收取利息,則按照無息借款處理。)

二、款項交付

借款一般通過現金直接交付或銀行支付兩種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建議採用銀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憑據。小額借款(十萬以下)可以用現金直接交付,但應當要求借款方開具收條,或者在合同中寫明簽訂合同即確認已收到款項,不再另開收條。

在有的借貸案件中,出借方雖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認收到了借款,而雙方在交付時又沒有開具收條,就會出現無法收回借款的風險。

同樣,在另一些借貸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匯款憑證,但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借款方就聲稱此款是贈與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是借款,最終也未能順利收回借款。

三、還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寫明瞭還款期限,有的沒有寫明。寫明瞭還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應在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或發函催告,否則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再保護。

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償還。但在發出要求何時償還的通知之後到期不能收回的,也應該在兩年之內提起訴訟或再次發函催告,以避免超過訴訟時效。

四、擔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應儘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尤其在個人出借款項給公司的時候,爲了避免空殼公司陷阱,應要求公司股東以個人身份提供擔保。擔保時建議約定爲保證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時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償還,而避免約定爲一般保證,即僅約定當借款人不能償還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一般保證的條件下,出借人必須先起訴借款人,在借款人沒有財產可供償還時才能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

應特別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時,借款人未償還借款,出借人與借款人雙方未徵求保證人同意而重新對償還期限或利率達成協議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企業借款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爲______ 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爲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爲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佔____________公司註冊資本的 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並由甲方於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於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係結束,則本合同於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於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其餘部分用於質押登記等;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7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

貸款銀行: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借款方爲進行企業技術改造向貸款方申請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除執行《××銀行技術改造貸款辦法》外,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金額: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萬元整。

二、貸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貸款期限

從____年______月起至______年_______月止,共爲_____年______個月。貸款方保證按有關規定和下列用款計劃供應資金,借款方保證按下列用款計劃和還款計劃用款和還款:

用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還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貸款利息:按月息____‰計算,按季結息,由貸款方從借款方帳戶扣收。建設期貸款利息由借款方在自有資金內去付。貸款不能按本合同規定的分年還款計劃歸還的部分,作逾期處理,加收利息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發生國家政策性的利率變動時,本合同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五、歸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按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商定爲:

借款方對償還貸款本息以抵押或第三方保證的方式提供擔保。抵押(或保證)協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六、貸款到期,借款方如未還清本息,由保證單位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代爲償還。三個月後仍未歸還,貸款方可以直接從借款方或保證單位的各項投資和存款中扣收;以抵押方式提供擔保的,可變賣抵押財產歸還貸款。

七、需要變更合同條款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由雙方簽訂合同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八、貸款方保證按照合同規定,及時支付貸款資金。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期提供資金,貸款方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按本合同規定貸款利率的%計算違約金,付給借款方。

九、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私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保證及時提供有關統計、會計報表、賬冊及資料。如發現貸款被挪作他用,貸款方按規定向借款方加收罰息__%,並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或限期追回貸款。

在項目建設過程中,因建設項目情況發生變化,繼續履行本合同可能給貸款方造成損失,或不再具備《××銀行技術改造貸款辦法》所規定貸款條件的,貸款方可中止合同並限期收回貸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方因實行承包、租賃、兼併等而變更經營方式的,必須通知貸款方參與清產覈資和承包、租賃、兼併合同的研究、起草、簽訂的全過程,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債務、債權關係。

十、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貸款本息償清之日止失效。在合同生效後 ____天內,借款方如不向貸款方辦理開戶手續,合同即自行失效。

十一、借款方開立帳戶後,要將資金按用款計劃從貸款帳戶中轉到存款賬戶內,借款方根據分次劃入資金在存款戶中支用貸款。

借款方不按期將資金轉入存款戶的,逾期 _____天后,貸款方將代爲劃轉。

十二、凡因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天津國際經濟金融仲裁中心按照金融爭議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十三、本合同正本三份,借款方、貸款方、保證單位各執一份,副本 ____份,報送 __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借款方:______(蓋章) 貸款方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簽字)

保證單位: 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字)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8

甲方因生產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爲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1、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額爲元人民幣(¥)。

2、借款期限: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3、甲方以位於自有財產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並於本合同簽訂後,到海口市房地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乙方將在他項權利辦妥後三天內將全部資金付給甲方。

4、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存款利率執行。

5、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否則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6、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7、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等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將處置抵押物。

8、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9、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應向海口市公證處辦理公證手續,有關抵押的登記、公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10、本合同系經海口市公證處公證並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甲方到期不履行義務,乙方可根據《民訴法》第一百六十八條規定,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三份、乙方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企業借款合同9

一、企業間借款的表現形式

企業間借款的表現形式是雙方以協議形式直接確定借款關係,協議內容把借款數額、利息、還款期限、違約責任等都加以明確。有的還設定了擔保條款,並有擔保企業參與簽訂協議。企業之間借款除了這種典型的表現形式外,其表現形式還有如下幾種:

1.以聯營合同形式借款。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這是聯營合同的本質特徵。但有的企業法人之間聯營合同,雖約定共同經營某項目,協議卻約定其中一方只負責出資,不參與具體經營活動,只負責在經營活動中監督資金使用情況。無論經營的項目盈利或虧損,投資方均按期收回本息,或按期收取固定收益。這種出資人不承擔虧損的保底聯營合同,被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認定爲借款關係。

2.以投資形式借款。公司法上的投資是指投資者通過注入資金或實物,成爲被投資者的股東,並以投入的資金或實物對被投資的企

業法人承擔經營風險和承擔民事責任。但有的投資,投資者並不對所投資的項目或對被投資的企業承擔經營風險,也不以所投入的資金對被投資法人承擔民事責任,且對所投入的資金不按股權處理,只按債權處理,無論被投資項目盈利或虧損,均要按期收回本息或利潤。這種情況下,投資人所投入的資金就不是股權,而是債權了,這種投資關係,應認定爲借款關係。

3.以融資租賃形式借款。融資租賃是指有金融業務經營權的出租人(一般指金融租賃公司或信託公司)根據承租人對供貨人或出賣人的選擇,從出賣人那裏購買租賃物,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只有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滿並付清租金之後,才能取得租賃物的所有權。但有的出租人並不具有金融業務經營權,其出資向借款人購買租賃物後,在提供給承租人使用的同時,把租賃物的所有權也一併讓給承租人,承租人只須承擔一次性或分期付清租金的義務。這種形式上的租賃關係,其實質上是借款關係。

4.以委託理財形式的借款。委託理財,通常是指委託人將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財產權利委託他人管理、處分以獲取收益,受託人獲取報酬的行爲。另外,委託理財關係還包括信託,信託是指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管理和處分信託資產。一些沒有經過法律許可的有限公司,作爲受託人以各種方式吸引投資者投資於證券、信託、基金等理財產品,雙方在合同中約定,委託人將資產交由受託人進行投資管理,受託人無論盈虧均保證委託人獲得固定本息回報,超額投資收益均歸受託人所有的,屬於“名爲委託理財、實爲借款關係”之情形,應認定雙方成立借款合同關係。

5.買賣賒欠形式的借款。企業間在進行商業交易時,在買方暫時缺乏可用資金,而賣方又確信其資信可靠的情況下,就會自發產生賒銷商品、延期付款的商業信用行爲。在實際交易過程中,則是採取賣方收回價格優惠承諾或買方直接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方式處理。這種商業活動解決了商品交易中資金短缺的困難,從形式上看,它只是商品交易方式的一種變通,但從實質上看,它是一種金融活動,是賣方爲買方提供了一筆購買貨物的資金,其實質仍是借款合同。

6.空買空賣形式的借款。空買空賣指的是買方不支付貸款,賣方不交付貨物,雙方只就之間的差價結算盈虧。其表現形式是買賣合同當事人雙方,“買方”向對方“預付貨款”後,到了一定的期限,又向對方收回“貨款”及利息或“違約金”,雙方都不打算交付和接收所“買賣”的貨物,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所“買賣”的貨物。雙方進行的實際上是一種借款行爲。

7.存單表現形式的借款。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存單糾紛案件的若干規定》第6條規定,在出資人直接將款項交與用資人使用,或通過金融機構將款項交與用資人使用,金融機構向出資人出具存單或進帳單、對帳單或與出資人簽訂存款合同,出資人從用資人或從金融機構取得或約定取得高額利差的行爲中發生的存單糾紛案件,爲以存單爲表現形式的借款糾紛案件。

二、企業之間借款關係的法律效力

貨幣借款是一種金融業務,只能由國家指定的各商業銀行、城市及農村信用合作社以及經批准的外資銀行、合資銀行、金融信託投資機構專營。由此可見,企業間相互借款,在一般情況下,所簽訂的合同應認定爲無效合同。但實踐中,可不按無效處理的有以下幾種:一是有上下級關係的企業及有投資和被投資關係的企業之間的借款。例如,集團總公司對集團成員企業之間的借款,母公司對子公司之間的借款。二是有聯營、協作關係的企業之間的借款。例如,一方企業向爲其加工零部件、半成品的另一方企業借款。三是依照合同協議有扶持與被扶持關係的大中型企業對小型企業之間的借款。上述幾種借款,應以幫助對方緩解資金困難爲目的,出借資金的一方,也不應向對方收取高於銀行同類借款利率的利息,並應當接受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督。

另外,還有幾種由非金融機構參與的借款行爲一直被認爲是有效的:一是小額貸款組織企業的貸款行爲。二是典當行。三是最高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6條規定,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可見,以上幾種企業間的特殊借款是被認可的,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三、企業之間借款糾紛案件的處理

1.關於本金。最高法院《關於審理聯營合同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規定,名爲聯營實爲借款,違反了有關金融法規,應當確定合同無效。除本金可以返還外,對出資方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應予收繳,對另一方處以相當於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罰款。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應如何處理問題的批覆》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對於合同期限屆滿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本金,當事人起訴到法院的,除應按照有關規定判決外,對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期滿期間內的利息,應當收繳,該利息按借款雙方原約定的利率計算。

2.關於利息。儘管以上司法解釋中的有關非法借款約定利息的處理以及處罰辦法在實際當中已不適用了,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對於企業借款合同一般僅是保護本金部分的債權,而對於利息債權仍不予保護。

企業借款合同10

貸款人:

負責人: 聯繫人: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借款人:

負責人: 聯繫人:

住所(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

借款人、貸款人經平等協商,就貸款人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借款條件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爲 。未經

貸款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貸款人有權監督款項的使用。

第二條 循環借款額度和使用期限

2.1 本合同項下循環借款額度爲人民幣 萬元(大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

2.2 本合同項下循環借款額度使用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限內,借款人可循環使用上述借款額度,但每次提款金額不得少於 萬元,且在該期限內任一時點上的借款餘額不得超過循環借款額度。

2.3 借款人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自實際提款日起至約定還款日止,以借據記載爲準,但每次提款的借款期限最短不少於 ,最長不超過 ,且任何一筆提款的到期日不得遲於循環借款額度使用期限屆滿日。

第三條 利率、利息和費用

3.1 【人民幣借款利率確定方式】

人民幣借款利率爲下列第 種:

(1)固定利率,年利率爲 %,在合同有效期內利率不變。

(2)浮動利率,借款利率以基準利率加浮動幅度確定,其中基準利率爲提款日與該筆借款期限相對應檔次的中國人民銀行基準貸款利率,浮動幅度爲 (上浮/下浮/零) %,合同期限內浮動幅度保持不變。借款人提款後,借款利率以 (1/3/6/12)個月爲一期,一期一調整,分段計息。第二期利率確定日爲提款日滿一期之後的對應日,如果調整當月不存在與提款日對應的日期,則以該月最後一日爲對應日,其他各期依此類推。

(3)其他:

3.2本合同項下借款自實際提款日起按日計算,按 (月/季/半年)結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項下逾期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挪用借款罰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3.4除利息外,借款人還應向貸款人支付承諾費。承諾費按下了第 種方式支付:

(1)按循環借款額度的 %,在本合同生效日一次性支付給貸款人。

(2)對循環借款額度按 %得年費率,在本合同生效日以及該日在每一年的對應日按年分次支付,並在循環借款額度使用期限屆滿日結清全部承諾費,不足一年的仍按一年收取。

(3)本合同生效後,在每 (月/季/半年)的20日,按循環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已提款項(計費週期內日均餘額)的差額和 %的年費率,分次向貸款人支付,並在循環借款額度使用屆滿日結清全部承諾費。

(4)

第四條 提款

借款人按下列第 項提取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1)直接向貸款人指定銀行營業網點提取借款。

(2)通過網上銀行自動提取借款。

第五條 還款

5.1 借款人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的資金來源於但不限於:

5.2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符合本合同約定,提前還款金額不得少於 萬元,並按提前還款金額的 %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第六條 賬戶

借款人應在貸款人開立或指定下列賬戶作爲提款以及還款的專用賬戶:

第七條 擔保

7.1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方式爲:

7.2 本合同項下借款擔保合同爲:

擔保合同名稱:

(編號: )

擔保人:

第八條 財務約定(選擇性條款,本條 □適用 □不適用)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借款人應遵守下列財務指標約定: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爭議解決方式爲 :

(1)將爭議交 仲裁委員會,按提交仲裁申請時該會有效之仲裁規則,在 (仲裁地點)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貸款人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條 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 份,借款人、貸款人、 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提款通知書(格式)

第二部分 循環借款合同條款

第一條 利率和利息

1.1 本合同執行固定貸款利率,爲月利率 ‰,借款期限內不變。

1.2 借款逾期後利率調整規則仍按原利率執行。

第二條 借款發放和支付

2.1 借款人提前借款必須滿足下列前提條件,否則貸款人沒有義務向借款人發放任何款項,貸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1)在每次提款時,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陳述和保證仍然真實、準確、完整,且未發生本合同項下或借款人與貸款人簽署的其他合同項下的違約情況;

(2)借款人已按貸款人要求提供相應擔保,相關擔保手續已經辦理完畢,且擔保爲發生不利於貸款人的變化;

2.2 借款人滿足提款條件後,貸款人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即視爲貸款人已經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借款人發放了借款。

第三條 還款

3.1 借款人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在還款日和每一結息日前一個銀行工作日,借款人應在貸款人指定的還款賬戶中足額存入應付利息、本金和其他應付款項,貸款人有權在還款日和結息日主動劃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辦理有關劃款手續。如果還款賬戶中的款項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應付款項的,貸款人有權決定清償順序。

3.2 借款人申請提取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向貸款人提交書面申請,徵得貸款人同意,並按照本合同約定標準向貸款人支付補償金。

3.3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借款人應於提前還款日同時付清至提前還款日止,依據本合同約定到齊應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項。

3.4 因借款人提前還款或貸款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借款導致實際借款期限縮短的,仍執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條 擔保

4.1 借款人應爲其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擔保合同另行簽訂。

4.2 本合同項下擔保物發生受損、貶值、產權糾紛、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處理抵押物,或保證擔保的保證人財務狀況發生不利變化或發生其他不利於貸款人債權的變化,借款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另行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其他擔保。

4.3 經貸款人同意,本合同項下借款以應收賬款提供質押擔保的,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現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宣佈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或追加經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足額的擔保:

(1)應收賬款出質人對付款方的應收賬款壞賬率連續2個月上升;

(2)應收賬款出質人對付款方已到期未收回的應收賬款佔對該付款方應收賬款餘額的5%以上;

(3)應收賬款出質人與付款方或其他第三方產生貿易糾紛(包括但不限於質量、技術、服務方面的`糾紛)或債務糾紛,導致應收賬款可能無法到期按時償付的。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借款人向貸款人做出以下陳述和保證,並維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始終有效:

5.1 依法具備借款人主體資格,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資格和能力。

5.2簽訂本合同已獲得所有必需的授權或批准,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本公司章程、股東出資協議、聯營協議、合夥協議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與應承擔的其他合同項下的義務均無牴觸。

5.3應付的其他債務已按期償付,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行爲。

5.4在最近一年內的生產經營過程中未發生重大違規違紀行爲,現任高級管理人員無任何重大不良記錄。

5.5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資料都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虛假加載、重大遺漏或誤導性陳述。

5.6 未向貸款人隱瞞其所涉及的訴訟、仲裁或索賠事件。

企業借款合同11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需要,向甲方短期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借款金額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爲( )。

第二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用於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爲個月,自年年日止。借款到期後,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延期。

第四條:借款利率和計算、結息及罰息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

2、借款利息自借款付至乙方指定賬戶之日起計算。乙方指定接受款項的賬戶爲:戶名 ,賬號 ,開戶行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日計算,貸款到期後利隨本清,日利率=月利率∕30.

3、罰息:若乙方未按約定期限還款,從逾期之日起照逾期貸款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到清償本息爲止。逾期借款罰息利率爲本條第一款約定的借款利率水平上加收 50%。對乙方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在借款期限內按約定的借款利息計收復利,借款逾期後按本條本款第一項約定利率計收復利。

第五條:借款的給付

甲方於本協議簽訂後日內一次性向乙方給付借款,支付方式爲銀行轉賬( ) 。

第六條:還款原則

1、 本合同項下乙方的任何還款,均按先還息後還本的原則償還。

2、乙方必須在本協議約定的還款期限(或甲方同意寬限的期限)清償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 借款的擔保

1、抵押登記手續的辦理:如乙方未能在20xx年5月14日前還清全部借款本息,乙方承諾無條件在20xx年5月 日前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確保甲方取得上述土地使用權的他項權利。

2、乙方抵押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借款本息、罰息、違約金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所支出的相關費用。

3、乙方確認並保證用於此次借款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權屬清楚,沒有爲其他第三人設定他項權利或其他形式的權利瑕疵。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生產經營、財務活動,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有關的用款計劃、財務會計報表等文件資料。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按甲方要求提供相關財務資料

2、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用。

3、按本合同約定按期歸還借款本息。

4、乙方不得抽逃資金或轉移資產,以逃避對甲方債務的償還。

5、在未還清甲方的借款本息之前,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形成的資產向第三人提供擔保。

6、本合同項下借款未清償之前,乙方如發生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合資、停業、歇業、解散等足以影響甲方借款債權實現的行爲,乙方從事違法活動、涉及重大訴訟等情形,對其履行本合同項下還款義務產生不利影響,均應立即書面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清償。

7、乙方承擔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擔保有關的律師服務、評估、登記、鑑定、公證等費用。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一一項義務,甲方有權行使以下權利:

1、要求乙方立即償還本合同項下全部未清償債務的本金、利息、費用。

2、按貸款本金的20%向乙方收取違約金。

3、乙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承擔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所載明的罰息。

4、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採取司法手段處置乙方抵押財產。

第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冷水江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借款合同12

一、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

什麼是借款合同?1999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沒有對借貸雙方的主體作出限制。在司法實踐中,公民個人間的借款合同以及以金融機構爲貸款人的借款合同是受法律保護的,但是企業間借款合同一直被作爲無效合同來認定。

企業間借款合同在司法實踐中被認定爲無效合同的法律依據來源於最高人民法院1996年9月23日給四川省人民法院的《關於對企業借貸合同借款方逾期不歸還借款的應如何處理的批覆》。該批覆明確規定:“企業借貸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而這裏所指的“有關金融法規”,係指中國人民銀行於1996年6月28日發佈的《貸款通則》。《貸款通則》第二條明確規定:“本通則所稱貸款人係指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經營貸款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 第二十一條規定:“貸款人必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經營貸款業務,持有中國人民銀行頒發的《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並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准登記。”但是,由於《貸款通則》的發佈者是中國人民銀行,其在法律性質上屬於部門規章,而不是行政法規。因此,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司法實踐中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根本原因是因其貸款主體違反了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部門規章的規定。

那麼《合同法》對合同無效的情形又是如何規定的?《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具備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適用上述第五十二條第

(六)款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必須是其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但是在司法實踐中被直接適用的依據,即《貸款通則》在性質上屬於行政規章,而不屬於行政法規。

綜上所述,作者認爲,從現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規中並不能推定企業間借款合同屬於無效合同。而作爲實踐中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直接依據《貸款通則》在性質上屬於部門規章,建議在立法上對此作出調整。

二、企業間借款合同的訴訟風險

儘管在法律界對企業間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存在爭議,但是目前的司法審判實踐仍依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處理。因此,如果企業間借款合同的當事人依據雙方的借款合同提起訴訟,則比較其他類型的借款合同,在訴訟過程中存在特定的訴訟風險。

從目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及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踐來看,一般在這類訴訟中除本金可以得到保護外,借款合同約定的利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同時,在訴訟中亦存在因合同違法而被法院制裁的可能性,即法院可能會發出制裁決定以收繳借款合同中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及自雙方當事人約定的還款期滿之日至法院判決確定借款人返還本金之日期間內的利息。

三、企業間借貸的合法途徑

作者認爲,在現行的司法實踐認定企業間借款合同無效的情況下,企業間的借貸可以選擇委託貸款的方式。委託貸款,係指由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委託人提供資金,由貸款人(即受託人)根據委託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爲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

企業借款合同13

經______________(下稱貸款方)與 _____________(下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________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用於____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_______止,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方法計算。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本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__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必須在貸款到期前提出書面申請,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借款方不申請延期或雙方未簽訂延期還款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按規定加收______%的利息,並可隨時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賬戶中扣收。

第六條 借貸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及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九條 本合同從借、貸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貸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章)___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戶: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14

合同編號:_________

貸款種類:_________

借款單位:_________(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_________(簡稱貸款方)

保證單位:_________(簡稱保證方)

借款單位_________爲滿足生產需要向貸款銀行_________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雙方依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工交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爲了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請書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用途,貸給借款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用於_________。

二、此項借款,期限_________個月。由借款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應填制借據。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一次(或分次)還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還款期歸還的,作逾期貸款處理。

三、貸款利息按月息_________‰的利率計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執行);由借款方根據貸款方結息通知按期償還,不能按期償還的,作逾期貸款處理。

四、逾期貸款按逾期金額的_________%加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_____%。

五、貸款到期時,借款方以_________資金償付或由貸款方在借款方_________帳戶中扣還。

六、借款方保證按期向貸款方提送貸款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有關資料。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生產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七、借款方保證按季(年)從_________中提取_________%補充自有流動資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規定執行,貸款方有權對應補未補自有資金部分所佔用的貸款加息_________。

八、借款方違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工交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的貸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貸款。

九、保證單位保證借款方及時償還貸款本息,借方如無力償還,由保證單位在接到貸款方的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十、借款申請書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還清之日止生效,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和建設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三、其它_________。

借款單位(公章):_________ 貸款單位(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保證單位(公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借款合同15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爲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爲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

第四條借款利率

借款利息爲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爲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公章)

代表人:(蓋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保證方:(公章)

代表人:(公章)

地址:

銀行帳戶:

電話號碼: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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