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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擔保合同(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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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反擔保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反擔保合同(精選15篇)

反擔保合同1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銀行(以下簡稱__________銀行)和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就房產開發項目簽訂人民幣_____元貸款合同(見附件一)。應乙方要求,甲方和_____銀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最高額爲_____元的保證合同(見附件二)。

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乙方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甲方作出如下保證事項:

一、 乙方同意上述保證合同的全部條款;乙方保證通過和XX*行就上述貸款金額另行設定抵押擔保,在三個月內提前解除甲方爲乙方設定的上述擔保。

二、 XX*行要求甲方交存的_____%保證金由乙方提供,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將款項轉入甲方在XX*行的保證金帳號,存款利息歸甲方所有。

三、 乙方按照擔保期間支付甲方擔保費用。,擔保期在3個月以內的,按擔保金額的 計算;超過3個月不足6個月的,按擔保金額的 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的,按擔保金額的 計算。在貸款入帳後當天,由甲方提供發票後一次性收取擔保費用。

四、 乙方自願將現有的位於_____路_____號_____幢 層共_____平方米的商鋪按照人民幣_____元的總價以預售方式轉讓給甲方,並且共同辦理房地產預售合同登記手續,有關單據和回執由甲方保管;在乙方爲附件一項下貸款辦好抵押擔保手續,XX*行確認甲方附件二項下擔保責任解除後,甲方立即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房地產預售合同登記的註銷手續;相關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五、 甲方爲乙方實際提供擔保期限爲3個月,如出現擔保逾期,乙方應提前15天說明情況,逾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在擔保逾期1個月,即實際擔保期滿4個月以後,甲方即有權處置上述房地產預售合同項下的所有房產,在辦理有關手續或轉讓時,乙方應無條件予以配合。

六、 甲方按照本協議第五條處置上述預售合同項下的房產所獲得的價款,用以支付甲方因此產生或可能發生的貸款本金及其利息、擔保費及其利息、房產拍賣和轉讓所需的全部費用,以及爲追償甲方損失所發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一切費用;不足部分,乙方仍然承擔繼續賠償責任;如有多餘款項,則多餘部分應全部退還乙方。

七、 附件一、附件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也不排除其他相關文件對本協議的支持作用,但有關甲方爲乙方提供保證的期間以本協議第五條約定爲準。

八、 本協議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甲方按照附件二項下應付款項和因此產生的各種損失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九、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在甲方營業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 本反擔保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個執_____份,公證機關和銀行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2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擔保人:(以下簡稱乙方)

反擔保人:(以下簡稱丙方)

因融資需要,甲方要求乙方爲其向銀行貸款提供擔保,貸款金額爲人民幣元,期限爲人民幣元。爲確保安全,丙方應甲方要求擔任甲方反擔保人,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反擔保,現丙方自願以自己的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履行。

一.丙方提供的反擔保形式

丙方以其全部資產作爲乙方對甲方擔保的反擔保,並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1.乙方代表甲方歸還銀行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一切相關費用..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利息和違約金(月利息按賠償金額的2%計算,違約金每天按擔保總額的1‰計算,計算期限自乙方賠償之日起至甲方履行還款義務之日止)。

3.乙方爲實現對甲方的追索權及抵押物優先受償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二.本合同設定的擔保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擔保責任也消滅。如甲方未能按時履行償還貸款本息及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直接向丙方索賠..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後另行制定補充條款..甲、乙、丙三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乙方已促使甲方和丙方全面準確地理解本合同的條款,並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了相應的解釋,簽約雙方對本合同有一致的理解。不及物動詞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丙方:

代表:

日期:

反擔保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乙方與____公司(以下簡稱“借款人”)簽署的《擔保協議書》,合同編號:___________(以下簡稱“協議”);

2.乙方與___(以下簡稱“貸款人”)將簽訂的保證合同,合同編號:保________,(以下簡稱“保證合同”),乙方爲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_____借____,以下簡稱“借款合同”)所借金額的借款提供部分擔保。

甲方應借款人的請求,同意並確認以甲方的身份自願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現與乙方簽訂以乙方爲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合同,同意並遵守如下條款:

第一條被保證的債權種類及數額

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

2.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___(幣種)___萬元,具體金額以借款合同之約定爲準。

3.乙方依據擔保協議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費用,具體金額以擔保協議之約定爲準。

第二條保證方式

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的保證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

2.在甲方按合同約定承擔擔保之情況下,如還有其他甲方的,各甲方承擔連帶共同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範圍

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擔保的範圍包括乙方依保證合同所應承擔的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借款到期前按借款合同規定的正常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逾期後按同期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算的逾期利息三者之和的____%,實現債權的費用(以生效法律文書判決乙方承擔的爲準);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乙方代借款人償還上述款項後發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四條保證期間

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乙方代借款人向貸款人償還貸款、利息及其他相關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2.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保證期間:自擔保協議約定的支付擔保費用期限屆滿之次日起____年。

第五條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依據中國法律具有保證人主體資格,依法具有完全的代償能力,可以對外提供保證擔保。

2.甲方有足夠的能力承擔保證責任,並不因任何指令、財力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而減輕或免除所承擔的保證責任。

3.甲方完全瞭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爲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擔保保證完全出於自願,甲方在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4.甲方願意以擁有的全部個人資產及夫妻共有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的配偶亦同意以夫妻共有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若甲方發生離婚,夫妻雙方仍在原共有財產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5.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本條款所述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爲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甲方承擔。

6.甲方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從反擔保保證合同簽訂之日起,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留置、轉讓等)。如乙方認爲有必要,可對其中部分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甲方保證協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如設定抵押、質押,則另行簽訂的抵押協議或質押協議與反擔保保證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甲方的死亡而終止或受到影響,甲方願以全部遺產承擔清償責任,甲方的遺產代理人完全受反擔保保證合同的約束。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同意並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借款合同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在乙方代借款人向貸款人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等款項後____日內,甲方無條件向乙方清償該等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有關費用等,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爲甲方對乙方之欠款。

2.甲方同意及確認,若借款人未能及時按擔保協議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在收到乙方通知後____天內,甲方無條件代爲清償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及其它費用,不得有任何異議,該等款項視爲甲方對乙方之欠款。

3.根據乙方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4.接受乙方每半年對甲方進行的反擔保資格審查,以及定期對甲方有關財務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5.對乙方發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甲方保證簽收並在簽收後____日內寄出回執,若甲方不回覆,則視爲已簽收該等文件。

6.甲方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主營業務範圍的改變、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等重大人事變動、合營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內部組織機構的調整;

(2)與甲方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甲方身體健康、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甲方或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出現或即將出現被解散、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爲被申請人的破產申請及其他法律糾紛;

(5)其他可能影響甲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7.甲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乙方審查後認爲不影響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債權的實現並且書面同意之後,甲方纔能付諸實施:

(1)甲方對其資產和收益將要做出的任何抵押、質押、留置和其他第三人權益之情況;

(2)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實行承包、租賃、聯營、託管;

(3)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合併、兼併、分立;

(4)借款人以任何形式減少註冊資本、改組或重組、改制、進行產權或股權轉讓、重大產權或股權變動和資產、債權、債務轉讓等事項;

(5)甲方所有或控股的企業自行解散、撤銷、轉產、清盤、歇業;

(6)甲方轉讓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7)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8.反擔保保證合同不因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

9.在反擔保保證合同有效期內貸款人或乙方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0.在乙方與甲方簽定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後發生主債權人變更之情況(即貸款人發生變更),只要不增加主債權金額,甲方仍在原保證範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11.本反擔保保證合同項下的擔保是甲方的連續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以及向第三人轉讓債務而有任何改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若甲方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陳述與保證”的約定作出虛假陳述和聲明,導致本合同無效或其他後果,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均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2.若甲方違反本反擔保保證合同之規定惡意轉移個人及夫妻共有財產,該轉讓行爲無效,甲方及其配偶仍應在反擔保保證合同第一條所列甲方擁有的全部個人資產及夫妻共有財產範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若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反擔保保證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超過約定還款時間的,每延長一日還款,甲方須向乙方支付相當於逾期還款額的萬分之____的違約金。

4.若因甲方過錯造成本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甲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因甲方過錯造成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無乙方主體資格或有法律規定不允許甲方對外提供擔保的情形;

(2)其他因甲方過錯造成反擔保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反擔保保證合同經乙方簽字蓋章及甲方簽字後生效,至借款合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實現債權的費用,在擔保協議項下的擔保費、滯納金、逾期保費、其它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償清之日終止。

2.反擔保保證合同獨立於保證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證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按本合同承擔保證責任。

3.本反擔保保證合同應繼續有效,並不得撤銷,直至借款人全部繳付和清償保證合同所擔保的所有款項、利息、費用及支出等。

第九條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反擔保保證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4

_________銀行:

甲方_________(名稱)與乙方_________(名稱)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_________項目簽訂之_________號合同(下稱“合同”)。應甲方要求,貴行與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第_________號擔保契約,並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立了以乙方爲受益人,金額爲_________萬_________的第_________號保函(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以下稱“擔保”)。應甲方要求,對上述擔保,我們_________公司(下稱“擔保人”)同意出具反擔保,特在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貴行作出下述保證事項:

一、我方同意上述擔保契約和保函的全部條款;我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擔保契約的全部義務;對甲方在擔保契約項下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貴行按保函規定向保函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墊付利息和費用(下稱“應付款項”),我們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能按契約規定履行支付義務,貴行即有權直接向本保證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你行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10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甲方所欠款項,以擔保契約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貴行,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爲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三、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你行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你行有權從本保證人存款賬戶中扣收上述所欠款項及延付利息,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四、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項下義務,而貴行以貸款方式間接履行擔保責任,我們保證無條件對該貸款按貴行規定格式另行出具擔保書。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保證書第1、2、3條規定的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保證書繼續有效。

1.本保證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的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營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停止、撤銷、解散、破產等;

2.貴行延緩行使擔保契約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對“應付款項”的償付給予任何寬限;

3.保函項下權利被讓與或轉讓;

4.保函有效期應甲乙雙方要求予以延展;

5.擔保契約的任何修改和補充。

六、如果保函金額發生更改,本擔保書的擔保責任不變,仍按最高不超過原保函金額承擔本擔保責任。

七、在上述“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前,本擔保人不能行使由於履行本擔保書項下義務而獲得的任何索償權。如果甲方向本擔保人提供抵押品,非經貴行書面同意,本擔保人也不應行使抵押項下的權利;如果經貴行同意處理抵押品,其所得全部款項保證首先用於向你行償付上述“應付款項”。

八、本擔保人將按你行要求定期提供有關的財務報表,並將第五條第1款中本擔保人的變更情況及時通知貴行。

九、本擔保書自開立之日起生效,直至貴行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擔保契約項下應付款項全部得到清償之日失效。

十、在履行本擔保書的過程中如有爭議,應儘量通過協商解決,經協商未能圓滿解決時,將向貴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本擔保書正本一式_________份,貴行執_________份,甲方及本擔保人各執_________份。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簽發人(簽字):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5

甲方: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爲股份公司,乙方爲私營企業,甲乙雙方與銀行(以下簡稱甲方銀行)簽訂《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本合同,甲方爲乙方按本合同向甲方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還款期限屆滿後,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即甲方清償債務。甲方承擔上述擔保責任後,取得代位求償權,並可向乙方追償上述債務..爲保證上述代位權的實現,甲方特此要求乙方提供反擔保。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上述反擔保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並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有擔保債權人的權利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是指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對甲方履行貸款本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罰息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義務而產生的對乙方的債權。

第二條擔保形式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債務履行期限

乙方應在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對銀行的擔保義務後_____天內,將甲方爲履行對銀行的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償還給甲方。

第四條抵押財產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房產抵押(略)

第五條保證

乙方向甲方保證以下事項:

1.乙方抵押財產爲《擔保法》允許抵押的財產,上述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

2.除本合同項下的債務外,乙方未就抵押財產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

3.乙方提供的有關抵押財產的所有文件、聲明和陳述均真實、完整。

第六條擔保範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擔保範圍包括甲方爲履行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而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第七條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與相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如因乙方未能立即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導致本合同無法生效,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作爲債權人和抵押權人,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根據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擔保義務後,向乙方行使代位權;

(2)履行期屆滿,甲方未能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甲方可向乙方行使抵押權,即與乙方協商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協議不成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如因上述抵押物滅失導致本合同項下抵押權消滅,甲方有權以乙方獲得的賠償金作爲抵押財產行使抵押權;

(4)因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未履行債務,導致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與抵押物分離的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調查瞭解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實際情況和使用情況,並要求乙方提供相關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聲明;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爲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抵押期間,甲方有權拒絕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7)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轉讓抵押物時,如果抵押物的價格明顯低於其價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的擔保或要求乙方以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格提前清償債務;

(8)如甲方發現乙方的行爲足以降低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當於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

(9)未經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的債權,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爲債權人和抵押權人,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應接受乙方按照本合同履行上述債務;

(2)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後,甲方不得對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按照合同約定對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應當返還給乙方;

(4)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保守在乙方調查過程中知悉的乙方商業祕密;

(5)甲方不得脫離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作爲其他債權的擔保。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作爲債務人和抵押人,享有以下權利:

(1)甲方按照本合同行使抵押權後,乙方有權要求返還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變賣後超過債權額的價款;

(2)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並通知受讓方後,可以轉讓抵押物;

2.乙方作爲債務人和抵押人,承擔以下義務:

(1)乙方應保證其提供的抵押財產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合法有效,其提供的抵押財產不存在《擔保法》禁止的抵押物;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爲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作爲本合同項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

(3)未經甲方同意或未通知受讓方,乙方不得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

(4)如果乙方的行爲足以降低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乙方應立即停止上述行爲;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甲方要求恢復抵押物價值,或提供相當於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擔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甲方根據本合同對乙方抵押財產的實際情況和使用情況進行善意的調查和了解,因乙方上述妨礙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應按合同規定及時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違約:

1.本合同項下債務到期時,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2.乙方未能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義務或規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與抵押財產有關的任何文件、聲明和陳述,經證明在甲方認爲重要的任何方面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誤導;

4.乙方終止償還到期債務不能或表明其不能償還到期債務;

5.由於乙方的過錯,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解除、終止或不能執行。

上述違約事件發生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乙方除按本合同履行債務外,自甲方按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履行擔保義務之日起,每天還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債務標的金額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不僅應按照本合同繼續履行該義務,還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項下債務標的金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十一條有效性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的無效或失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本合同項下的抵押在上述人民幣擔保貸款合同無效或失效後延伸乙方的法律責任;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是持續的,並在合併、重組和更名後對其接收人、受讓人和標的具有完全的約束力;如果本合同某些條款的某些條款或部分現在或將來無效,無效的條款或部分將不影響本合同和其他條款或本條款其他內容的有效性。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6

甲方(抵押人):

乙方((抵押權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爲乙方提供擔保後的反擔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反擔保的依據

1.1乙方與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一份《借款合同》(編號爲:)。經乙方的委託,甲方爲乙方就該筆貸款向提供了擔保。

1.2爲此,乙方願意依據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供如下反擔保:以乙方現有的以及將有的用於經營的部分庫存(包括雙方協商指定的經營門店部份庫存等)爲甲方提供動產浮動抵押反擔保。

第二條抵押物的保管

2.1在抵押權的存續期間,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由乙方佔管。乙方應妥善管理抵押財產,不得將本動產浮動抵押合同範圍內的抵押財產作爲其他擔保合同中的擔保物。乙方不得以明顯低於市場的價格或無償處分抵押財產。

2.2抵押財產發生毀損、滅失或其他抵押財產價值明顯減少的情況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有關證明並且提供其他擔保或者提前清償債務。

第三條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範圍,甲方因履行借款擔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權、實現反擔保權利而產生的費用均在本反擔保範圍之內。

包括:

(1)甲方履行保證人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含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

(2)上述代償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

(3)實現追償權、抵押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費、拍賣費等);

(4)本合同規定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費用。

第四條抵押物的登記

由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抵押登記的有關手續,由乙方交納登記費用;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負責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浮動抵押財產的確定

乙方向甲方設定反擔保的抵押財產自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時確定:

(1)甲方爲乙方擔保的銀行貸款期限屆滿,乙方未予歸還;

(2)乙方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3)乙方將貸款挪作他用;

(4)乙方經營庫存量不足人民幣萬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的;

(5)乙方在日常經營過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則處分已設定動產浮動抵押的抵押物;

(6)法律法規規定抵押權人可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

第六條乙方的承諾及義務

6.1乙方向甲方及銀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

6.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處分權,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或處分權方面的爭議;

6.3乙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甲方接受其爲乙方的下列事件:

(1)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監管或者已設定抵押等情形;

(2)存在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及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擔保的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其他共有人;

(6)抵押財產存在未爲甲方所明確瞭解、接受的明確或隱蔽的質量瑕疵;

(7)其他業已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6.4乙方保證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甲方依本合同約定處分擔保財產;

6.5乙方保證不出現因其故意或過失影響擔保財產價值及行使權利的情形;

6.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門之變更、註銷登記情形,應立即通報甲方並將變更登記後的副本或註銷結果向甲方報告。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7.1甲方履行了保證責任後有權向乙方追償款項。乙方保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個工作日內即時支付甲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7.2甲方有權對乙方使用貸款的情況及經營狀況和設定的庫存數量進行監督檢查(每月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並上報庫存量);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當事人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從違約之日起每日按擔保總金額的向守約方支付滯納金,並負繼續履行、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九條抵押權的實現

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情形出現,甲方可以與乙方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財產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不足清償債務,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合同獨立性

本合同所設立的抵押反擔保具有獨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擔保合同》無效而無效,亦不因乙方發生分立、合併而免除。

第十一條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抵押交登記機關留存一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7

爲了確保甲方與銀行簽訂的編號爲的《授信協議》(以下簡稱主合同)和乙方與銀行簽訂的編號爲的《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履行,甲方願意爲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提供專利權質押反擔保。

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所提供的反擔保。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章質物的設定

第1條因乙方同意應甲方要求,按《委託保證合同》向甲方提供保證擔保,甲方自願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第2條甲方自願以所有權人的身份並以質押的形式將質物出質給乙方,作爲甲方履行《委託保證合同》項下責任和義務的反擔保。

第3條本合同項下質物爲:9項實用新型專利權。(詳見權利質物清單)

第4條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存續期間內所生的孽息及派生權益仍屬於本合同項下的質物。

第二章質押反擔保的期限與範圍

第5條質押反擔保的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之日止。

第6條質押反擔保的範圍包括乙方實際向貸款方代爲償還的資金總額、利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質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其它乙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費用。

第7條當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後,甲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第三章質押登記及權利憑證的移交和保管

第8條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本合同的質押登記手續。

第9條乙方在保管期間應妥善管理,以保持上述文件的安全、完好無損,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用於本合同之外的任何用途。

第四章質物的提存

第10條因質物有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機乙方權益,且甲方拒不提供相應擔保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並將拍賣或變賣所得的價款用於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11條乙方同意轉讓本合同質物的,甲方應將轉讓所得的價款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或者向第三方提存。

第五章甲方的保證與承諾

第12條甲方的保證

12.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有權的證明文件及資料真實、合法、有效,並且在乙方保管上述證明文件期間,不得辦理相應的掛失手續;

12.2甲方是質物的唯一合法與實際所有權人,質物不存在專利權所屬方面的爭議。甲方有權將質物向乙方出質,並保證乙方對質物享有第一優先受償的權利;

12.3本合同項下質物的出質行爲不會受到任何限制,或造成不合法的情形,有關專利權的質押行爲已經甲方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通過;(有關決議作爲本合同附件)

12.4甲方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的質物作出過任何處分,該質物之上也不存在任何其他第三者權利,且在解除本質押前,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對質物轉讓、贈與、放棄、質押、實施許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12.5甲方沒有也不進行任何有可能使乙方受到損失和使質物價值減少的行爲,不將該質物用於充抵與其他第三方之間之債務。

12.6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月內辦理完畢全部專利權質押登記手續,並將《專利證書》原件、《專利權質押合同登記通知書》原件移交乙方保管。

12.7甲方保證在質押期間內按時交納全部質押專利的專利年費。

12.8甲方承諾在質押期間內維持全部質押專利權的有效性。

第13條甲方的承諾

13.1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服務、公證、鑑定、估價、登記、過戶及保管等費用;

13.2甲方按時交納爲擁有和行使質押權利而應付的稅款、行政規費(例如:年費)及有關政府機構對其徵收的任何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爲繳付或延遲繳付上述任何一種款項而繳付的任何罰款或利息;

13.3甲方按時採取所有必要和適當的措施,遵守法律、法規、規章的各項規定,謹慎履行管理義務以保證其對質物的合法擁有權,並維護乙方根據本合同對質物的合法權益;爲使乙方能順利的處置質物,甲方將按乙方的指示無條件採取一切措施與行動及簽署一切有關文件;

13.4甲方在收到任何政府機構發出有關質物的任何通知或行政命令,或質物涉及任何訴訟、仲裁時立即通知乙方及提供有關詳情;

13.5在質押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及時採取有效措施以使乙方權利免受侵害;當質押期間出現專利糾紛時,甲方及時採取有效措施處理相關糾紛,以使乙方之質押權利免受侵害;當質押期間出質之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甲方及時向乙方另行提供經乙方同意的補充擔保;

13.6在主合同項下貸款未完全償還與支付前,甲方承諾在未經乙方同意前,不作出或允許發生任何可能導致乙方在質物上的權益遭受不利影響或妨礙乙方實現質權的行爲;

13.7主合同或《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合同的有效性時,甲方配合乙方修改、補充本合同,使其與主合同或《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規定要求相一致;

13.8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不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益。

第六章質押的性質

第14條本合同中的質押具有連續性,連續性是指質押直至甲方完全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止。甲方的分立、合併、破產、清算或解散均不會影響質押的有效性。

第15條本合同中的質押具有獨立性,獨立性是指質押不受過去、現在和將來由甲方或第三方向乙方設立的其他擔保,或甲方和第三方對乙方的任何其他責任影響或替代。乙方在向甲方追償前,不需先向第三方追償或提出訴訟,亦無須先對其他擔保作出處分或強制執行。

第七章質押的執行

第16條甲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以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6.1不履行在本合同中作出的保證與承諾;

16.2連續3個月或累計6個月不能按時結息;

16.3違反主合同約定,主合同債權人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償全部債務;

16.4依主合同約定違約,主合同債權人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而甲方未清償全部債務;

16.5在擔保期間不遵守與乙方簽訂的《監管協議》或提供虛假材料;

16.6行爲致使質物的價值減少,不足以爲乙方擔保的債務提供抵押反擔保,乙方請求甲方提供補充擔保,沒有得到滿意的補充;

16.7未經乙方同意擅自重複設定質押;

16.8經評估證明甲方無法達到預期收益;

16.9貸款期前2個月,已證明甲方沒有償還能力,也沒有切實可行的其他辦法;

16.10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未得以清償完畢之前,甲方被宣告停業、清算、解散及破產,或因其他原因導致無法繼續經營;

16.11出現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力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形。

第17條在發生本合同第17條所述情況的任何時間(無論該情況是否延續),乙方有權行使下列一項或數項權力,甲方均放棄一切抗辯權:

17.1要求甲方立刻償還與支付全部擔保債務;

17.2依法處分質物,並從處分質物所得的款項中受償;

17.3行使本合同項下的其他權利。

第18條乙方有權按下列任何方式依法處分質物:

18.1以質物折價抵償債務;

18.2將質物拍賣或變賣,取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18.3依法律允許的任何其他方式處分質押權利。

第19條乙方依據本合同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第20條如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幣種與本合同項下質物處分所得價款幣種不同的,按處分所得之日國家公佈的外匯牌價將處分質物所得價款折算抵償。

第21條在處分質押權力後所得的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21.1支付處分質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及開支;

21.2扣繳質物應繳納的稅項;

21.3扣繳甲方根據主合同應付的一切費用;

21.4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直到債務完全清償與支付;

21.5剩餘金額(如有剩餘)交還甲方。

第八章乙方的權利

第22條乙方可授權其代表在任何合理時間對質物狀況進行檢查。

第23條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反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償。

第24條乙方有權收取抵押物所生的孽息。

第九章公證

第25條自本合同鑑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在乙方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合同公證手續。

第十章違約責任

第26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當事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27條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或者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糾紛、被撤銷、被宣告無效、已停止或已設立質押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28條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義務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爲擔保總額的10%。

第十一章不可抗力

第29條如因不可抗力而導致甲方無法依本合同履行其義務時,甲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個法定工作日內通知乙方,並提交當地公證部門出具的有關不可抗力發生的書面證明。

第十二章爭議的解決

第30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需要訴訟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需履行。

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中止

第31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第32條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效力,不因主合同和《最高額不可撤銷擔保書》的無效而無效。

第33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四章附則

第34條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編號爲:《權利質押清單》;

第35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6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及質押登記機關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反擔保合同8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丙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住址:

一、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款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圓整。)

二、應乙方要求,丙方自願爲以上借款合同共計小寫: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圓整)同意出具反擔保,特此不可撤銷地和無條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證事項: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條款,丙方保證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義務;

(2)、對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項上的一切應付款項,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項及由此產生的借款利息(按銀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計算利息)以及違約滯納金(注:未還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計算收取違約滯納金)丙方保證承擔連帶償付責任或/和連帶賠償責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規定支付義務,乙方即有權直接向本擔保人索償,而無須先向甲方追償或/和處理抵押品,本擔保人保證在收到乙方第一次書面索付通知後十天內,即無條件按通知要求將上述乙方所欠款項,以借款抵押合同規定的幣種主動支付給乙方,其中墊付利息額計算至本擔保人實際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書作爲付款憑據,對本擔保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四、如果本擔保人未能按前條規定期限履行上述連帶保證責任,由此造成對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經濟損失概由本擔保人承擔;同時,乙方有權扣押保證人名下資產(包括房產、汽車、公司股份、廠內所有機械設備、貨物等全部財產)作爲償還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項擔保,本擔保人保證不提出任何異議和抗辯。

五、如果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或數種情況時,無論是否事先通知本擔保人,本擔保書規定的連帶責任絲毫不受影響,本擔保書繼續有效。本擔保書項下所有當事人變更各自名稱、地址、合資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經驗範圍、企業性質,或乙方合併、分立、被撤銷或破產等;本擔保書自開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項下的擔保責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應付款全部得到清償之日終止。

本擔保書在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將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擔保書正本一式四份,乙方執二份,甲及本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反擔保合同9

合同編號: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房地產就甲、乙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物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物賬面價值爲元,評估值爲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物的抵押價值總額爲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間,該抵押房地產的產權證書等相關資料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二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辦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間的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爲甲方,保險單證由甲方代爲保管。

2、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範圍的損失,或因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作爲抵押財產,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動用。

3、抵押物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4、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移、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爲。

5、抵押期間,乙方負責抵押物的妥善佔有、保管、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6、乙方保證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

7、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8、乙方不得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四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之日起五日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爲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

郵編:

傳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爲送達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及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請乙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見: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xxxx年xx月xx日,抵押物清單。

反擔保合同10

債權人:保證人:(以下稱乙方)

根據甲方與借款人_____________簽訂的驥德___年委託字第__號《委託擔保合同》(下稱委託合同)和甲方與銀行(下稱貸款人)簽訂的驥德___年保證字第__號《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作爲擔保人爲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萬元[( )___年借字第__號《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提供信用擔保。爲了保障甲方擔保貸款債權的實現,借款人應向甲方提供反擔保。乙方受借款人的委託並自願爲甲爲的擔保貸款債權提供保證擔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即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的主合同約定的並由甲方提供信用擔保的借款,數額爲人民幣(大寫)萬元整。

二、借款人履行債務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保證範圍:

(一)甲方爲借款人代位清償的全部債務(本金、利息、復息、罰息、借款人違約金及實現甲方和貸款人債權的費用等),以及應由借款人支付給甲方的代償資金佔用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代償的全部債務爲計算基數,從代償後次日起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浮動50%計算。

(二)委託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等。擔保費按實際擔保期限、擔保額及擔保費率計算。

四、保證期間:自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後次日起兩年。

五、保證的方式: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六、特約事項:

(一)超出乙方保證範圍、保證期間的款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擔保證責任:

1、甲方與借款人、貸款人協議變更主合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2、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轉讓債務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甲方與貸款人協商允許借款人延長償還期限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4、甲方與貸款人協商以“貸新還舊”的方式發放給借款人的貸款;

5、貸款逾期而甲方未按規定(貸款到期30日內)書面通知乙方的。

(三)甲方代償後(包括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而代償的),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追索通知後15日內,應向甲方清償甲方代償的全部款項。

(四)發生下列事項時,甲方應於事後十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1、甲方發生隸屬關係變更、高層人事變動(董事長、總經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組織結構調整;

2、甲方經營嚴重困難,財務狀況惡化或發生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重大不利訴訟、仲裁事件;

3、甲方變更名稱、住所、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記事項;

4、甲方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被關閉、被宣告破產。

(五)甲方有以下行爲,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的。

2、乙方註銷營業執照、申請破產、申請歇業和關閉等行爲。

3、乙方爲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主要資產爲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

(六)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對其資金和財務狀況的調查,按月及時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及其它相關資料、信息,並保證上述文件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

(七)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主合同無效,甲方承擔代償責任後,由乙方承擔相應的連帶保證責任。上述甲方與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無效,若甲方和借款人有過錯的,由甲方根據借款人及其自身過錯承擔代償和承擔自身相應的民事責任後,由乙方一併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七、違約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約,應按上述擔保貸款金額萬元的%向對方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方給對方造成了損失且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的,違約方還應當支付賠償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或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某一條款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同時,應到公證機關辦理公證,費用由乙方承擔。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借款人執一份,抄送貸款人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簽約地點:

反擔保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反擔字第:___號)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電話:

乙方(抵押權人):___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電話:

鑑於乙方爲借款人___向出借人___借款___萬元(借款合同編號爲:___ )提供擔保,應乙方的要求甲方自願提供反擔保,甲方和乙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擁有的房產土地抵押給乙方,作爲乙方爲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擔保的反擔保。

第二條

(1)抵押房產狀況:房產座落於___建築面積___平方米,房產產權編號:______,房產權利人:___共有權人:___,抵押房產價值:___。

(2)抵押土地狀況:土地位於______,土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土地證宗地號:g______,土地產權人:______,共有權人:______,抵押土地價值:______。

第三條抵押房產土地反擔保的範圍:借款合同及擔保合同項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墊付借款本金、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第四條本抵押擔保的保證期限爲乙方爲借款人承擔擔保責任後________年。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或甲方代理人應會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憑證及其他有效證明文件、相關材料,以及有權登記部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和其他相關證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託乙方保管。

第七條抵押權存續期間,抵押物由甲方佔管的,甲方應妥善保管、使用、維護抵押物,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向乙方申報以往向

第三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

第三人提供擔保。

第九條甲方聲明與承諾如下:

1、甲方保證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有權利簽署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並保證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爲抵押擔保的標的物,保證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隱瞞出租、隱瞞共有等情形。否則,應向乙方支付借款額10%的違約金,如果給乙造成損失的,還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2、抵押物所有權人已仔細閱讀並完全瞭解和接受本協議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是自願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簽字已經過合法授權。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證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並將會對抵押物的價值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任何查封、訴訟、扣押、仲裁或其他爭議事件。

5、借款合同項下本息全部結清前,並經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項下所設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設立其他任何擔保,亦不得對抵押物做出贈與、轉讓、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抵押物,否則,應向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6、甲方應及時將可能影響抵押物價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訴訟、仲裁、拆遷或其他爭議事件)通知乙方。由於甲方的過錯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並應在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乙方認可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或提前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對抵押物的檢查。當抵押物因意外毀損或滅失,以及其他原因導致價值減少,足以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清償的,甲方應及時將情況告知乙方並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前結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足額履行還款義務導致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後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或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處置、變現抵押物的,甲方應積極配合辦理過戶及相關手續。

9、抵押物權存續期間,抵押物被列入拆遷範圍的,甲方應在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遷補償金或置換財產繼續作爲抵押財產,不足部分甲方應在達成拆遷協議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條件的抵押物重新辦理抵押登記或結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與

第三人就抵押物發生任何糾紛的,須在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響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承擔足額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借款期限屆滿,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的,乙方應自借款人全部結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爲甲方辦理解壓手續。

第十一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授權委託人(簽字):授權委託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12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乙方與甲方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爲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範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爲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爲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範圍外的餘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爲《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爲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爲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2、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

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纔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

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爲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或

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爲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爲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爲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爲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爲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爲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甲乙雙方簽章後,該合同即時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擔保合同13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中國_________銀行_________(下稱甲方)與_________(下稱乙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國_________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乙方以其所有的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抵押物),作爲貸款抵押物抵押給甲方的條件下,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的貸款額給乙方。

第一條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由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____________,用於_________,還款期限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計算。貸款利率如遇國家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第二條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評估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抵押期限爲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本抵押擔保借款合同擔保範圍爲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因乙方違約或逾期還款所計收的複利和加收的利息)、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和賠償金以及實現貸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和訴訟費)。

第四條抵押物登記

1、乙方授權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執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及全套有關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的登記備案手續。

2、乙方授權甲方在獲得該抵押物的正式產權證明後,依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到有關的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該抵押物的正式抵押登記手續,並將該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存於甲方。

第五條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

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抵押物作出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因乙方違反本合同所作的改變而使該抵押物產生的任何增加物,自動轉爲本合同的抵押物。

2、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抵押物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形式處置。由此引起甲方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3、乙方對該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該抵押物造成的任何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險

1、乙方須在取得該抵押物_________日內,到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甲方指定的保險種類爲該抵押物購買保險。保險的賠償範圍應包括該抵押物遭受任何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導致的破壞及損毀;投保金額不得少於重新購買該抵押物的全部金額;保險期限至借款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不履行到期還款的義務,抵押人應繼續購買保險,直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全部還清爲止。

2、乙方需在保險手續辦理完畢十日內,將保險單正本交甲方保管。保險單的第一受益人須爲甲方,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損害或影響甲方權益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條款(除非甲方書面同意)。

3、抵押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上述保險。否則,乙方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損失。

4、乙方如違反上述保險條款,甲方可依照本合同之保險條款的規定,代爲購買保險,所有費用由乙方支付。

5、抵押期間,該抵押物發生保險責任以外的毀損,乙方應就受損部分及時提供新的擔保,並辦理相應手續。

6、乙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乙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提前還款之規定

1、乙方可在本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個營業日提前繳付剩餘貸款,包括提前全部還清和部分還款,乙方提前還款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甲方不收取任何無關的費用。

2、每次提前部分還款的金額不少於抵押權人之有關規定。

3、部分還款後,抵押人可選擇變更月供款金額或變更供款期限,並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八條貸款的展期申請

乙方因特殊原因而無法按期歸還貸款,應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請,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累計貸款期限不超過_____年。

第九條抵押物的處分

發生以下情況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提前處分抵押物:

1、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十條在乙方不履行借款合同約定條款時,甲方有權依法就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甲方處分本抵押合同項下之款項,依下列次序處理:

1、用於繳付因處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

2、用於扣繳所欠的一切稅款及乙方應付的一切費用;

3、扣還根據本合同乙方應償還甲方的貸款本息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十一條處分該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甲方應退還乙方。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和抵押財物的保管情況,瞭解乙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乙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爲,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第十三條乙方聲明及保證

乙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1、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僞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准許甲方或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依法對抵押物進行檢查;

3、乙方在工作單位、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時,須在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4、乙方在佔有該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5、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該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乙方保證在十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甲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貸款,給乙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甲方應負責違約責任。

2、乙方如未按貸款合同規定使用貸款,一經發現,甲方有權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並對挪用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__%的罰息。

3、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爲,甲方有權停止貸款,並要求乙方提前歸還已貸的本息。甲方有權從乙方在任何銀行開立的帳戶內扣收,並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_________%的利息。

4、乙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甲方亦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貸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甲方仍有權向乙方追償。直至乙方還清甲方全部貸款本息爲止。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糾紛,雙方應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由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裁決。

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六條其他

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按期付清合同約定的借款本息及其他費用,並履行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責任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將協助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並將抵押財產所有權權屬證明文件和收據退還乙方。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均有同等效力。由_________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銀行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合同14

接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

2、抵押物: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爲抵押的車輛爲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汽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單據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爲乙方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於乙方及擔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年月

接 受 方(簽字蓋章): 電話:抵 押 方(簽字蓋章): 電話: 連帶擔保人(簽字蓋章): 電話:

年月日

反擔保合同15

甲方:_______________銀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擔保公司

爲了有效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緩解中小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擔保困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乙方一般爲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借款人提供有償擔保服務。合作期間,乙方在甲方管轄的分行、營業部及其他分行爲借款人貸款提供擔保時,適用本協議、、

第二條乙方註冊資本爲人民幣1萬元。在此合作期內(包括在此合作期之前發生的擔保餘額),乙方對外擔保的總餘額不得超過其註冊資本的倍,甲方所轄分支機構對外擔保的總餘額不得超過風險保證金餘額的倍。乙方在甲方管轄分行提供的單賬戶擔保餘額不得超過乙方在甲方的風險保證金餘額的%、、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甲方豐合支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用於日常業務活動。

第四條合作期內,雙方各司其職,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發放每筆貸款,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爲借款人提供擔保。雙方互不干涉,但要保持順暢溝通。

第五條爲減輕涉農客戶的經濟負擔,乙方擔保的貸款利率爲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當期基準利率。

第六條乙方承諾

(1)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對外擔保明細、資產負債表、損益表、所有銀行賬號等財務信息;

(2)接受甲方對其經營和財務狀況的檢查和監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經營場所變更;

2、乙方增加或減少在其他金融機構的自有貸款;

3、乙方股權結構或資產狀況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於股份制改造、分立合併、股權轉讓、資產出售等。;

4、外資;

5、乙方作爲被告的仲裁和訴訟;

6、經營、財務和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項。

(4)乙方必須按照《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77)號)的規定,足額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按當年擔保費的50%提取)和風險準備金(按當年年末擔保責任餘額的1%提取)。

第七條乙方提供的擔保範圍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調查費、評估費、拍賣費及甲方爲實現債權而支付的其他費用。

第八條乙方提供的擔保均爲連帶(或一般)責任擔保。若借款人同時有抵押擔保,乙方同意在甲方實現擔保債權時放棄提前清償抵押權的抗辯權,即乙方對全部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有權選擇要求乙方同時或先於抵押人承擔擔保債務。

在本條款的情況下,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清償甲方的債權

1、乙方應按被擔保人所欠債務的金額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乙方足額支付保證金後,可要求甲方對被擔保人提起訴訟。如乙方要求,甲方應提起訴訟。並主張抵押權,按訴訟後已清償的債權金額將保證金返還給乙方,甲方的訴訟費用由乙方承擔、、

2、甲方將乙方擔保的債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債權等額支付轉讓款。債權轉讓時,抵押權一併轉讓。

第九條保證期間自主債務履行完畢之日起兩年。在保證期內,只要乙方的保證金額沒有增加,乙方在履行過程中對主合同條款約定的事項的任何變更將不再簽字蓋章,但對乙方仍有約束力,乙方將放棄不承擔保證責任的抗辯。

第十條乙方擔保的貸款償還後,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如逾期歸還,甲方應及時提醒乙方積極催還,逾期15天,乙方按合同賠償。乙方行使追索權時,甲方應積極配合。

第十一條乙方已將1萬元人民幣作爲擔保風險保證金及乙方因業務發展增加的擔保風險保證金存入甲方專用存款賬戶,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一年期同檔次單位定期存款利率計算,在擔保貸款全部還清前不得支取。繳款書出具後,立即質押給甲方作爲存單,這是乙方爲借款人向甲方下屬分支機構借款提供擔保的方式之一。雙方在此確認,本質押擔保存在,且與乙方今後提供的每一項擔保相互排斥,即乙方爲借款人提供擔保時,乙方應爲每一筆貸款提供擔保和質押擔保,擔保擔保在乙方與甲方分行簽訂的單筆擔保貸款合同中進一步確認,質押擔保在本協議中約定,以後每筆擔保合同中不再另行書面確認。在合作期間,當乙方需要在甲方的分支機構承擔擔保責任時,甲方或甲方的分支機構可從乙方的其他賬戶中扣劃資金,或從該保證金金額中扣除相應的擔保金額。由於乙方在簽署本協議前已在甲方分支機構爲部分借款人的貸款提供了保證擔保,乙方同意本質押擔保的範圍也涵蓋已發生的貸款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提前支付的貸款本息,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1)借款人未按時足額支付貸款利息,乙方未在協議約定的期限內予以補償;

(2)乙方因債務糾紛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起訴,涉案金額達到其註冊資本的20%以上或金額500萬元以上;

(3)在浙江富陽農村合作銀行等金融機構,乙方未按期還本付息,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履行擔保責任;

甲方根據上述約定行使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貸款的權利時,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以訴訟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條合作期間,除乙方與甲方分公司簽訂的單項擔保借款合同明確規定本協議的某一條款不適用外,本協議的效力當然延伸至本單項擔保借款合同。

第十四條本協議所設立的擔保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因此,經各方簽字或蓋章後,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的擔保因任何原因無效時,對各主要債務承擔全部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本協議的合作期限爲本協議經雙方授權簽字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爲_______________

簽字並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爲________________

簽字並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使用其所有車輛爲甲方提供甲方與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擔保貸款合同》的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就本反擔保達成如下條款,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擔保事項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明細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爲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抵押車輛的賬面價值爲人民幣,評估價值爲人民幣。現雙方同意抵押車輛抵押總價值爲人民幣。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和登記

3、1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抵押車輛進行檢查和核實。抵押期間,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原件、車輛購置稅收據原件交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乙方負責向相關車輛管理部門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完成抵押登記手續前,甲方有權拒絕爲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4、1甲方在履行上述《保證借款合同》規定的保證義務時,代表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由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

4、2上述《保證借款合同》約定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4、3甲方爲實現本合同項下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5、1抵押期間,乙方應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保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爲甲方、、保險的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到期後。貸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展期手續。抵押期間抵押車輛保險期滿,乙方應在保險期滿前十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爲甲方、、甲方有權主動辦理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保險;2、機動車強制保險;3 、機動車座椅保險;4、第三方責任保險;5、盜竊和營救;6、自我膨脹保險。

5、2抵押期間,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收取保險賠償金。貸款到期後,如乙方未按期還款,導致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甲方有權以保險賠償金清償貸款及甲方爲實現債權所發生的費用;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單獨向乙方索賠。

5、3如抵押車輛在本合同簽訂前已投保,乙方應向保險機構(變更爲甲方)辦理變更保險受益人手續。保險金額低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當補充保險金額。

5、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應提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租賃或贈與的方式轉讓或處分抵押車輛,不得對抵押車輛進行添加、拆除、改裝或修理。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5、6抵押期間,乙方可以繼續使用和保管抵押車輛,並負責維修、保修和年審。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車輛的安全和完整,合理使用抵押車輛,確保抵押車輛的價值不會異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5、7如抵押車輛損壞,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原狀,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同等財產作爲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5、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其他方式給予、出租、轉讓、再抵押或處分抵押車輛,不得進行任何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行爲。

5、9當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30天內向甲方提供相當於減少價值的擔保。

5、10乙方保證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5、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

5、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被分享、爭議、扣押、扣留或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支付抵押車輛總抵押價值10%的違約金。

6、2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抵押車輛因保管不善而損壞,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新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總價值的10%支付違約金。

6、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和責任,應向甲方支付總抵押價值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如乙方在甲方履行補償義務後三日內未能清償抵押,甲方可按法律規定的形式對抵押進行貼現或拍賣或出售抵押,以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仍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主張不足部分的賠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條件的變化,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合併或分立或法定代表人及承辦人變更而免除。如遇合並、分立、變更等。在本合同項下的雙方中,變更後的雙方應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的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9、1甲方給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的下列地址或傳真發送,即視爲送達乙方的日期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

9、2如乙方變更上述地址或傳真,應在變更後的第二天內書面通知甲方。

9、3如乙方提供的地址和傳真不準確或變更後未按合同規定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已發送的信件被退回,則甲方發送通知的日期仍應視爲向乙方交貨的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無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是否有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要求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甲方的要求做出了相應的條款說明,所有簽字人對本合同的含義有一致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共有人的意見: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