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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合同執行的依據

合同2.51W

市場經濟下,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直接的目的是將產品及服務進行變現,在保障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提供充裕的資金流,並通過市場運作,達到企業做大做強的目標。

淺析合同執行的依據

企業之間的經濟往來主要是通過合同形式進行的,企業的經營成敗和合同及合同管理有密切關係,而合同執行則是合同管理中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 合同管理與合同執行的辯證關係

1、合同管理涵義:合同管理是指企業對以自身爲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爲的總稱。其中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是合同管理的內容;審查、監督、控制是合同管理的手段。合同管理必須是全過程的、系統性的、動態性的。

2、合同執行涵義:合同執行是指企業在所簽訂的合同生效之後,依照合同所要求的各方的責權利,進行履行自身責任、監督其他簽約人義務的同時,獲取應得的利益的過程。合同執行操作的過程,也是合同簽訂生效之後的合同管理的中期與後期管理。

3、兩者辯證關係:

1)合同管理是一個連貫的操作系統;合同執行爲合同管理中後期的操作子系統;

2)合同執行貫穿了合同管理的整個操作系統之中,並對合同管理的前期工作有因果驗證的導向關係;合同管理前期的良好運作,是合同執行在合同管理的中後期良好操作的先決條件;

3)兩者爲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同向協作的依存關係。

二、合同執行效果良好的條件

合同執行執行的效果是否良好,取決於多種因素,但最關鍵在於合同簽約生效之前、簽約成功及生效之後的各個環節,都能有效的得到控制與執行:

1、合同簽約生效之前:事先對簽約方資質、信用、財務狀況進行評估,審覈簽約條款的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建立該合同可能導致風險的預防機制;

2、合同簽約成功:合同條款的文字嚴謹、準確,沒有歧義和產生誤解;條款中籤約各方享受的權責利,是對等的相對平衡,並體現合作雙贏的理念;

3、合同簽約生效之後:依照條款有效履行責任,監督其他簽約方的義務進程,運用賦予的權利及時獲取正當的利益;

三、本公司合同執行現狀分析

縱觀公司十幾年的簽單記錄及執行情況,並不理想,暴漏出在對企業合同的認知、重視度、執行力以及系統性、動態性管理等方面的問題。

1、合同執行存在的問題

1)合同執行無法律依據

1>合同簽單合作方不具備簽單資格,或者手續不全;

例1:簽約單位爲“某某公司項目部”或“某某工程隊”等,這些簽約方多數是沒有在工商註冊的個體戶,或者是掛靠的分包商及中間人,甚至是個人爲主體,此類簽約客戶所加蓋的印章,法律法規是不予認可的,極易產生糾紛等後患;

例2:“寧波中安消防工程公司”,此單位已經在2003年6月已經被註銷,不再具備簽單的法律資格,但是在03年末及04年初,此“單位”仍與本公司簽約4筆合同,截至今日,尚有尾款近10萬多元未付,這些合同不受法律保護,欠款更是追討無期。

2)合同條款無確認的時間約束,合同文字產生歧義

1>無確認時間,合同執行缺乏時效性的依據

例1:“貨到後付至80%,安裝調試合格之後付至95%,餘款爲質保金一年後支付”,上述付款方式中針對 “貨到款、安裝調試款及質保金” 這些付款環節,均沒有給於明確的日期,直接導致合同執行缺乏時效性的依據;

2>合同文字不嚴謹、不準確,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

例1:“乙方(浙江中醫大)將不用的貨品,退回甲方公司之後,雙方**合同款清執行完畢”,這條條款其一,沒有約定不用的貨品清單,以及不用的時間限制,對不用的貨品根本無法計算出準確的價值,其二,沒有確認將貨物退回甲方公司截止時間,時間一長,貨物經摺舊之後,價值也將所剩無幾。合同文字的表述產生的歧義和誤解,造成的損失,不僅巨大,而且難以挽回。

3)合同條款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常見漏掉的條款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醜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4)合同執行未達到動態管理

針對原先簽訂的版本,簽約一方因自身原因,進行條款變更,如增減貨品數量、增減貨品的配置、運輸達到地點,及付款方式變更等;沒有形成動態管理,正確操作方法,即:

1>由提出變更一方書面簽章傳遞申請(原件),並註明變更理由、變更後產生的問題的處理意見等;

2>接收一方覈實原合同,變更是否有依據,然後再確認變更後的操作可行性,以及權責利的'結果導向分析及確認;

3>協商通過並達成一致之後,簽署具有法律的補充協議,並註明與原合同的關係;

4>書面通知因變更而涉及到各相關部門,進行有效的調整和工作銜接;

5>存檔備案,並作爲後期合同執行的調整和操作的依據。

5)外辦內部沒有做到信息共享、及時反饋、連貫性操作、執行到位等合同執行的系統操作

1>部分辦事處合同執行各自爲戰,沒有形成統籌管理,既不能高效統籌信息,更不能快速反應;

例1:個別辦事處售後主管根本不知道,自己辦事處報表中,被列入了多少待處理的質量問題,甚至在因質量問題導致大量應收款的情況下,還自認爲手頭上質量問題全部處理完畢。這反映出在質量問題信息的蒐集、統計分配、處理反饋、善後收款等等方面,沒有形成系統管理,在無法統籌分配、信息共享的情況下,工作效率高低無需多言,而合同執行的效果,也將大打折扣。

2>部分辦事處因其他原因而變動,沒有及時應急處理,導致合同執行工作的中斷,甚至導致形勢變糟;

例1:業務人員因故離職,實物上的交接基本沒有問題,但是原先承擔而未完成的工作任務的交接,很少被涉及,即使有,也沒有交接的完整性和及時處理的延續性。這些情況導致合同執行工作的中斷,其結果導向自然也難有起色。

2、常見問題出現的原因

1)對市場與合同的關係缺乏認識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這是一種相互依存的關係。一方面,市場的運作需要合同。市場是靠合同動作的,市場主體各方都是靠合同去履行其權利義務的。另一方面,合同的成立必須以市場爲前提。沒有市場談不上什麼合同。合同是市場的產物,是市場可持續發展的動力。有些業內人士只顧到市場上承攬任務,卻不去簽訂合同或者草率簽訂,結果遇上糾紛就沒有協商與調解的依據,或者依據不足。

2)對合同與合同管理、及合同執行的關係缺乏認識

標籤:淺析 合同 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