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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合同範文集錦10篇

合同2.22W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分包合同10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分包合同範文集錦10篇

分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現有 工程委託乙方勞務包乾,爲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甲、乙雙方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

4.1承包方式:勞務包乾(含人工、輔材、機械、吊裝、二次搬運、裝卸車等)

4.2工程造價: 人民幣 元(人民幣 整);

3.1合同工期: 個歷天。

第五條 甲方責任

工程開工前,甲方向乙方進行相關的質量、安全、技術、工期、材料節約、消防、治安、現場文明施工、現場管理、勞動紀律等教育和交底,併爲乙方提供住房;甲方保證材料及時供應,不得因材料供應不及時而影響施工,及時對已完分項工程進行質量驗評和檢查,並按合同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工程款。

第六條 乙方責任

乙方嚴格按甲方的各項要求,做好進入施工現場前的準備工作,遵守甲方工地各項合理的管理制度,配合工地管理;在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及安全繩,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費用和責任由乙方自負;乙方需按有關質量要求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第七條 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即付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作爲進場及相關輔料的費用;完成第二層鋼樓梯及電梯井即付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作爲進度款;完工後,甲方2天內組織驗收,如有問題需當場提出整改,否則當驗收合格,需即支付人民幣 元(人民幣 元整)

第八條 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履行完畢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款支付完畢,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後,本合同除保修條款外即告終止。若工程施工中因各種原因出現停工現象,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擔責任,工期相應順延及作出適當的補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工期不予順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2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以下簡稱爲“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爲“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複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範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月日結束工作日期:年 月日總日曆工作天數爲: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範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範如下: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複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 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 ,職務: , 職稱: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爲 ,職務: ,職稱: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1)在年月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爲: 。

(2)在年月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5)在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

(6)在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爲: ;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准後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分包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編號:

三、工程地點:

四、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爲人民幣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造價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爲________天(日曆天),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二、開工前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三、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得順延工期,雙方應及時進行協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 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暢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4.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其所供材料以及設備不合規格要求,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5.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6.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7.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8.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雙方之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和賠償乙方有關損失。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方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任方承擔。

四、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5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4.趕工措施的經濟支出和承擔;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條 施工準備

一、甲方在開工前應辦妥施工所需各種證件、批件,申請領取建築執照;清除施工場地範圍內影響施工的原有管線、樹木等障礙物;解決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構件的堆放和中轉場地,搭建大型臨時設施用地);解決施工用水源、電源和運輸道路的暢通;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所有工程設計圖紙________份;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交底。

二、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和熟悉圖紙,參與設計交底;編好施工圖預算;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施工場地的平整,施工界區內的用水、用電、道路以及搭建施工臨時設施,安排施工總進度計劃,儲備材料,加工構件,做好一切施工準備。

第四條 物資供應

一、由發包方供應以下材料、設備的實物或指標:________。

二、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設備由承包方採購。

三、發包方供應、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才能用於工程。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合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任何一方認爲對方提供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應按有關規定處理,其複驗費由提供材料、設備方承擔。

四、本工程材料和設備差價的處理辦法:________。

第五條 工程質量

一、本工程質量經雙方研究要求達到: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文件和國家頒發的建築工程規範、規格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__日內,發包方支付不少於合同總價(或當年投資額)的________%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臨時設施費,按土建工程合同總造價的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安裝工程按人工費的__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萬元;材料設備差價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時間爲________,金額________。

二、發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__日內按覈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的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開始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連本息(財政撥款不計息)一次支付給承包方。

四、如發包方拖欠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額日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

五、確因發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窩工損失的,應由發包方承擔。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安全施工

一、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爲搶救提供必要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三、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九條 工程分包

1. 乙方可按協議條款約定分包部分工程。

2. 乙方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後,將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與本合同發生牴觸,以本合同爲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承包方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本合同關於建設工期提前或拖後的獎罰規定償付逾期罰款。發包方的責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同時,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窩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經驗收,發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發包方承擔責任。

四、承包方驗收通知書送達________日後不進行驗收的,按規定償付逾期違約金。

五、不按合同規定撥付工程款,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償付承包方賠償金。

第十一條 糾紛解決辦法

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

(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合同附件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發包方報送________機關、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即生效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承、發包雙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合同。

雙方簽字(蓋章)

甲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

法人住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

分包合同 篇4

工程名稱:濟南市天橋區洛口李莊1#高層住宅樓

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濟南市天橋區建築安裝工程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乙方):四川省星旺建築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日期:20xx年6月10日

工程總承包單位(甲方):濟南市天橋區建築安裝工程公司

勞務分包單位(乙方):四川星旺建築勞務有限責任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 (以下簡稱爲:“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定施工總承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濟南市天橋區洛口李莊1#高層住宅樓

1.2工程地點: 濟南市天橋區洛口李莊__________

1.3工程內容:基礎、主體清工大包,(塔吊、配電總箱除外

其於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勞務作業範圍:該工程基礎、主體框架,既鋼筋、模板、砼、二次砌體、後澆帶、外腳手架搭設、安全防護含(拆除)等。直至質檢站驗收優良。

第二條、實行勞務承包。乙方按完成勞務作業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勞務,負責相應的勞務管理。

第三條、合同文件的組成與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項組成,並依序解釋

1、補充協議;

2、本合同;

3、協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工程勞務量清單或確定勞務報酬的工程預算書、圖紙;

5、標準、規範和其他有關技術資料、技術要求。

第四條、合同文件適用標準和法律

4.1適用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

4.2適用標準及規範:

4.2.1現行的國家及工程當地有關標準、規範;

4.2.2其他標準及規範:無

第五條、施工圖紙

甲方正式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項目的施工藍圖2套。乙方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甲方代爲複製,複製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

第六條、施工前期工作

6.1辦理施工手續的責任及費用、證件、批件的名稱及完成時間:施工許可證、開工報告、佔道、排污、臨建規劃手續均執行大合同。

6.2提供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位置及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提供位置及交驗要求執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區域內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間負責保護。

第七條、甲方駐工地代表:

7.1 甲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承擔自己的部分權利和責任,但涉及經濟責任和工期的事務須經現場代表確認方爲有效。委派人員調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本人簽字後交給乙方並辦理簽收。必要時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

7.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和施工需要及時向乙方擔供指令,批准施工措施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

7.4甲方代表發現乙方有轉包、再分包行爲或無履約能力,有權終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員有違法、違紀或不服從管理的行爲時,甲方代表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7.5甲方駐工地代表無訂約權。沒有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協議等變更、增減合同內容性質文件的權利。

甲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八條、乙方駐工地代表:

8.1乙方駐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職責。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乙方的要求、請求和通知,以書面形式由本人簽字後送交甲方,辦理簽收。

8.2乙方代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發出的指令、要求組織勞務作業。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甲方代表聯繫的情況下,可採取保工程和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並且採取緊急措施後24小時內向甲方報告。由責任方承擔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或費用以及工期延誤責任。

乙方代表易人應提前7天通知甲方,後任繼續承擔前任應負的責任。

第九條、甲方責任

9.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班子,設立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程師及工程技術、質量安全、財務、材料、經管、動力、行政等職能部門,實施工程項目的全面組織與管理;

9.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項目管理目標、實施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9.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參加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辦理交工驗收;

9.4隨時檢查乙方施工設備運行、材料保管使用情況,檢查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及持證上崗情況。乙方違犯規定或工作達不到要求的標準時,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費用,並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

9.5負責審覈乙方編制的施工勞務預算、用料計劃及各種報表;

9.6負責與業主、監理、設計等單位和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繫,協調現場有關單位的關係。

第十條、乙方責任

10.1對本合同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勞務向甲方負責,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與業主及有關部門發生工作上的聯繫。全部施工任務必須組織自有力量完成,嚴禁轉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約定的施工勞務;

10.2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甲方與業主的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檢查與監督。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10.3負責完成施工勞務的有關技術措施的編制,報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

10.4接到圖紙 7 天內編制出施工勞務預算(附件設備總用量計劃),提交甲方審覈,審定後的預算價一律不再調整。根據甲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一個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勞務作業進度計劃,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勞務作業進度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階段計劃,必要時按項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計劃(所有計劃均應附材料、設備用量計劃),報甲方批准後實施。若乙方不按時或不按要求提交勞務預算書或材料計劃或作業計劃,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按違約處理。每月20日提交完成勞務所反映的工程形象進度統計報表。

10.5認真做好承擔的勞務涉及的施工日誌和隱蔽工程的原始記錄,完整、清楚、詳細、準確地積累施工資料,及時將有關技術經濟資料完整地提供給甲方,並配合整理歸檔;

10.6做好放陳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的保護工作,如有損壞,乙方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各種罰款)。暫停施工期間對所涉施工部位 進行妥善保護;

10.7交工前保護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現場清理乾淨,做好驗收準備工作,爲驗收提供便利條件,參加辦理交工驗收。積極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內對勞務所涉施工質量缺陷及時進行無償修理。

第十一條、勞務費金額:

第十二條、財務付款

12.1雙方本着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結成合作夥伴,一致同意各項勞務費用及款項均以業主已支付該款項爲前提;

12.2階段款項(進度款):工程形象進度完成±0.000後,發包人審覈已完成量,按完成工作量的60%付款,以後每月按完成形象進度的60%付款,主體結構封頂過春節工人返家付款85%,如不過年,主體經質量監督站驗收後付至85%,下餘的15%待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個月付清。

12.3勞務報酬支付方式:轉賬支票或短期銀行承兌匯票。

12.4所有資金必須由勞務分包人(公司)專人辦理並蓋有(

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收據有效,否則總承包方不予認可,由此引起的後果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第十三條、完工結算

13.1乙方在所承擔勞務項目全部完工之日起30天內,提交勞務費結算書,一式八份,甲方在規定時間內審覈定案後返回給乙方三份;

13.2甲方接到乙方結算書後進行審查,在業主對甲方結算審查、一次審計定案後30天內辦理定案手續;

13.3結算審查程序及定案:先由甲方項目經理部組織有關人員覈實乙方的勞務內容和工作量。再由甲方預算人員審覈後按當地規定計算出工作量並按合同的約定計算出價款,交項目技術、質量、安全、材料、動力、財務等部門和項目經理會籤,經公司分管部門和領導初審後,上報公司主管部門終審。勞務結算書必須加蓋 “

”方爲有效。

13.4結算方式:本項目採用 B 結算方式進行結算;

A、固定勞務總價;

B、固定勞務單價,按實確認實物量或定額工日或建築面積;

C、審定的勞務預算加(減)現場有簽證、變更等;

D、勞務預算加包乾係數。

13.5計算規則: 按現行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算建築面積

13.6勞務費標準: 基礎、主體按148元/m,零工按50/工日包括土方清理、墊層、筏板基礎等零星用工,多項一次性補款肆萬三仟捌佰元整 。

13.7勞務費內容: 乙方施工全部內容所需的勞務;定額綜合工日包乾但不限於現場保衛;乙方自帶機械的維修;材料的裝卸、材料的場內轉運及堆碼;週轉材料的清理、維修、堆碼、場內轉運;安全防護用工;生活區衛生用工;文明施工;

13.8勞務費調整的範圍、條件及方法: 確認的勞務簽證,按合同約定調整。

13.9當地政府按規定收取乙方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爲甲方代交時,在支付勞務費時扣除;

13.10甲方和乙方結算付款,只能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甲方每次付給乙方款項後乙方必須優先支付工人工資。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不能到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任何辦公室及生活區吵鬧,不得發生工人聚衆鬧事、上訪等事件;也不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則,每次罰乙方10萬元人民幣。若發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資等原因聚衆鬧事、上訪等事件時,甲方有權從應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資,同時對於期間甲方爲此所支付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從乙方結算值中直接扣除;

13.11乙方必須每月給工人結算工資,每年年底給職工結清工資,列已付未付工資,並向甲方報月表和年度表。如果乙方不能及時給職工支付工資,甲方有權按報表支付給工人,同時扣罰乙方結算款項。

第十四條、勞務作業期限

開工日期:計劃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計劃 年 月 日

乙方根據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進度計劃,報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實施,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施工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採取補救措施,保證按時完工。如補救無效,在甲方限定時間內達不到要求,視爲乙方無按期完工能力,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後三日內撤離現場,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工期延誤

不可抗力和規模擴大、標準提高、結構更改重大設計變更或業主原因、連續停電24小時以上,發生上述情況對工期有實質性影響的,事後3日內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經確認後工期相應順延,並賠償窩工損失。

由於乙方原因不能按時完工,乙方承擔如下違約責任:每拖延一天承擔其造價10%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甲方損失。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擔工期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勞務工作質量

16.1質量等級:依據國家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優良等級,同時負責工程過程中的無償維修,若乙方在接到維修通知後3日內沒有進行積極維修,甲方將組織維修,並按實際發生額從乙方結算或保脩金中扣除。工程質量等級以山東省濟南市質量監督站簽發的工程質量監定書爲依據。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驗收規範、設計圖紙及有關技術要求精心組織勞務作業,確保實現質量目標。達不到質量標準的部分,甲方一經發現,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返修,直到滿足質量要求。因甲方原因不到質理標準,由甲方承擔返工的經濟支出,工期相應順延。因乙方原因達不到質量標準,乙方承擔返工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返工後仍達不到質量標準,視爲乙方不具備滿足質量要求的技術及管理實力,甲方有權力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後3日內撤離現場,並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6.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優良等級的違約責任: 乙方承擔其工程造價的10%的違約金,並無條件自費返工該工程質量標準,若因返工延誤工期由則仍執行第十五條。

16.3達到優良等級的獎勵: 不獎勵

第十七條、質量檢查與驗收

17.1質量檢查:乙方完成約定之勞務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的要求及甲方代表發出的指令進行勞務作業,加強內部檢查工作,堅持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隨時接驗收不得自行隱蔽,如有自行掩蔽,乙方必須照甲方和有關單位的驗收要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員以及各級質檢部門的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擔由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

17.2隱蔽部位驗收:乙方應在自檢合格後,驗收12小時前通知甲方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驗收記錄簽字後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如驗收不符合質量要求,乙方應按驗收提出的整改意見返修,合格後重新通知驗收,返修費用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未經驗收不得自行隱蔽,如有自行隱蔽,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和有關單位的驗收要求進行剝落和開口,並負責恢復和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

17.3中間驗收:基礎,經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如驗收不符合要求,乙方應按驗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後,通知重新驗收。

17.4交工驗收:乙方承擔任務全部完成,經初驗達約定的質量標準後,由甲方約請業主(或業主委託的其他單位)驗收,經驗收優良,評定的質量等級。交工驗收書籤字後,辦理工程移交。如質量達不到要求,乙方應對所施工部分存在的問題按驗收提出的意見返修,並在限定的期限內完成,再通知驗收,直到符合質量要求爲止。乙方承擔因此發生的全部經濟責任和工期延誤責任。

第十八條、安全施工

18.1安全目標:杜絕死亡和重傷事故的發生,輕傷頻率不大於0.2‰;杜絕重大機械和火災事故;

18.2乙方嚴格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技術規範和標準》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證體系,乙方成立安全領導小組,由現場負責人擔任組長,配備專職安全員,班組設立兼職安全員,形成安全管理網絡。制定安全施工責任制度、明確安全崗位職責。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全員的安全意識。乙方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守安全規則,落實全措施、確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的規定達到優良,承擔相應費用;

18.3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嚴格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本工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報告,重大傷亡事故要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雙方約定:由於本合同勞務提供方的管理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包括各項罰款)由於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緊急補救

無倫工程施工期間或保修期內,在乙方勞務作業範圍的任何部分如發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認爲進行緊急補救或修理理是保證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緊急需要,而乙方無力或不及時進行補救工作或修理時,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員從事該項工作。若爲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屬乙方責任的,則全部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條、現場管理

乙方應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及甲方的有關管理制度。按甲方統一規劃搭設臨時設施,分類整齊堆放材料、機具,掛牌標識。按標準化工地的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現場美化,做到工完場清,保護現場整潔。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達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應根據甲方或有關部門的要求整改,接受相應處罰,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一條、材料、設備供應與保管

21.1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設備、儀器及構配件由甲方負責供應。甲方供應的物資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及有關標準,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領用接貨時提出,甲方負責調換。

21.2甲方供應的材料爲了方便使用,貨到後乙方即辦理領用手續,工地出庫後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嚴格計劃管理,準確地提供計劃用量和使用時間,避免不合理存量佔用資金、影響工程用款,避免計劃不合理而影響材料設備供應和施工的現象發生。

21.3甲方供應的材料乙方領取後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採取有效的節約措施和限額用料控制手段,努力節約原材料。乙方保證全部材料耗用量不超過預算額定材料量,併力爭節餘;甲供材料節餘部分,甲乙雙方按照甲7乙3分成;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壞或使用浪費,超過定額消耗部分(鋼筋按圖紙用量),乙方按超耗部分材料費的承擔;

21.4甲方供應的物資屬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勞務作業範圍以內的工程專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處理(包括邊角餘料)。一經發現乙方挪用或擅自處理,對乙方處以挪用和擅自處理部分價款的兩倍罰款。施工剩餘材料(不含地材)全部交還甲方辦理退庫手續,有用或可變賣的邊角餘料交還甲方後,按市場價的30%獎勵乙方;

21.5小零星材料必要時甲方委託乙方代爲採購,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代購部分材料費用按定額消耗量和甲方與業主結算的同一價格併入勞務費結算。

乙方對代購材料的質量負責,根據技術要求和有關規定,需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準用證等證件的,證件必須隨貨同行,貨到後將有關證件提交給甲方,據以進行質量驗收,證件齊全、質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於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乙方負責運出現場調換合格品。

第二十二條、施工機械設備及週轉材料供應

22.1本工程需用的主要機械設備塔吊、龍門架、腳手架杆、扣件、腳手板、鋼模板、竹膠板、木方、總配電箱及其他成品模板與支撐全部由甲方提供;

22.2甲方人員操作的機械由甲方負責管理、保養。交由乙方人員操作的機械,乙方辦理接管手續,負責日常保養、保管。乙方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加強管理,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的狀態,充分發揮作用。設備完好率不低於90%,利用率不低於60%。勞務作業任務完成後要完好倖免還給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當造成丟失、損壞,乙方負責修理或照價賠償;

22.3甲方提供的腳手架料和成品模板乙方要妥善保管,有計劃地合理使用,加快週轉,儘量減少投入量和縮短佔用時間。如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當,造成丟失、損壞,超過允許損耗部分要照價賠償。乙方不得改變用途或用於其他工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截割、改制,如發生上述情況,每次給以乙方1000元的罰款,乙方並按已截割、改制部分原價賠償甲方的損失。

第二十三條、鐵絲、釘子、螺栓穿孔埋管、二級配電箱、小電纜、電鋸鋼筋調直機、切斷機、雙面膠、隔離劑、振動棒電機、手推車、灰鬥、水桶、刮槓、靠尺、灰板條、鎬、鍬、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具用及工人手頭工具等由乙主自帶,費用包括在勞務費中。

第二十四條、工程停建或緩建

由於政策變化、不可抗力以及業主與甲方雙方以外原因導致工程停建或緩建,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乙方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如需繼續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應按甲方指令將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將自帶機械、工具和人員撤出施工現場。甲方應爲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條件,按業主支付情況,支付以上的經濟支出,並按合同規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勞務費和視業主賠償情況適當考慮乙方的損失。

乙方代購的材料已經訂貨的,自行負責退貨,不能退還的貨款和退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按業主確定情況承擔。但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在24小時內向甲方通報受害情況,災害結束後,10日內向甲方報告損失情況和清理、修復的勞務費用;災害繼續發生,乙方應每隔10日報告一次災害情況,直到災害結束。甲方應對災害處理提供必要的條件,並負責處理工作的組織、指揮。

因災害發生的費用由雙方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由甲方負責轉業主承擔;

2、人員傷亡由其所屬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3、造成乙方自帶機械、設備和其他物品的損壞及停工等損失,由乙方承擔;

4、所需清理修復的勞務費用業主不承擔部分乙方承擔;

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認定標準: 甲方、乙方雙方協商確認。

第二十六條、爭議

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請工程地主管部門調解,若調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B

A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七條、違約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支付款以及發生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乙方及時書面告知甲方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相應順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範要求以及合同約定的等級,安全及現場管理達不到有關規定與合同約定要求除按此前的約定承擔責任罰款外仍要承擔下列違約責任,其他使用權合同無行履行的行爲,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和賠償因其行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約定,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因一方違約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終止或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應提前10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金換數額: 該違約項造價的5%

損失的計算方法: 按直接經濟損失計算 。

第二十八條、其它

2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發生任何經濟及業務關係。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

28.2乙方需要甲方簽證時,必須在每一事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辦妥手續,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預算員、材料員或(設置管理員)、質安員等五人以上簽字認可,簽證只籤實物量,進時、手續不全、內容不符合要求的簽證一律無效,乙方弄虛作假辦理的簽證不僅無效,還要按簽證額加倍處罰;

28.3乙方服從甲方管理,執行甲方的管理辦法,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28.4乙方必須給其管理人員和工人在進場之日辦理出入證,並將每個人的身份證和職務、工種、年齡、性別、籍貫等造冊報甲方備案。無出入證或身份證和名冊不符的工人,乙方必須清退出場,乙方人員進退必須在當天辦理手續並報甲方備案。

第二十九條、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29.1合同生效日期: 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

29.2合同終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並交付業主,工程支付完畢,除有關保修條款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

第三十條、合同份數: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收執一份,乙方收執一份;

第三十一條、附加條款:

1、若因乙方的人員、機具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將根據實際情況對乙方採取罰款、另行組織人員等措施,直至更換勞務隊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及損失由乙方承擔,並無條件退場;現場文明施工必須確保達到山東省或濟南市安全文明工地標準。

2、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過程中,對於分包人違反相關規範、規章、規定的行爲,在承包人提出書面後限期整改通知後,仍未達到要求的,承包人有權對分包人實行經濟處罰,並減少支付相應工程價款。

3、乙方在本工程中必須配備完整的項目管理班了,所有項目管理人員及施工工人必須持證上崗;參加該工程施工的勞務人員確保爲乙方合同制工人,並滿足當地政府主管部門的檢查站要求及工程要求,並承擔該項費用,施工期間向甲主提交現場施工工作的勞務用工及勞動用工保險,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並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轉包,否則視爲乙方違約,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5、爲了共同做好聯防治安工作,給現場創造一個良好安定的施工環境,乙方凡是參加該工程的施工人員必須登記花名冊一式二份報甲方審批,經甲方現場代表負責人批准確的人員方可參加施工。

6、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將本工程施工工人月工資表或季度工資表報甲方備案,乙方進場後半月內與項目管理中籤訂社會治安保證書,並自行負責辦理暫住證。乙方向甲方承諾,乙方工人的一切經濟(含工資)安全事故等跟乙方有直接關係與甲方毫無關係。

7、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區電費2500元,如超出電,乙方自行承擔。

以下無正文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電 話: 電 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第二責任人: (第二責任人應同時承擔合同內所有乙方的責任)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 防水部分委託乙方施工,爲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按照確保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工程安全的原則,協商確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內容: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鋪設及伸縮縫處SBS防水卷材施工。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管理、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工程造價:

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元/m2;SBS防水卷材 元/m2;水泥基滲晶防水 元;(工程量按實際發生工程量計算,附加層按實際發生工程量另行計算,單價執行聚乙烯丙綸防水卷材單價,此單價包括但不限於材料進場複試、清理基層、刷基層處理劑、鋪塗複合卷材、檢驗施工質量等一切圖紙中有關防水施工所有費用。

四、 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 質量要求:合格

2、 技術標準:嚴格參照《地下工程防水技術規範》(GB 50108-20xx)、《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 50208-20xx),達到設計厚度等質量要求。

五、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1)提供施工現場,保證施工條件。

(2)應提出工期計劃,但應考慮到天氣及人力等不可避免的因素,工期順延。

(3)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提交乙方限時整改。

2、 乙方責任:

(1)施工質量必須按現行國家施工規範規定的強制性質量標準執行。

(2)材料的購進必須符合圖紙規定,並附產品合格證和檢測報告,無證者不準進場,不得擅自更改和以假亂真、以次充優,不得減少施工程序。

(3)應遵守施工現場的各項規章管理制度,不得有違規行爲,否則接受甲方各種形式的處罰。

(4)應嚴格按防水工程標準規範施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格標準。

(5)乙方人員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送貨時間、地點、路線等執行。乙方應對其進入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注意人身安全。如因乙方原因,在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6)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現場周圍其它鄰近的建設物和管線不得破壞,否則將承擔有關費用。

(7)乙方及其工人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施工操作程序,嚴禁高空拋物,嚴禁違章作業,若因違反安全生產操作程序,違章作業的相關規定,造成的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8)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對環境或第三人造成損害時,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9)乙方的所有貨物(包括包裝)必須爲無污染的環保產品,甲方將拒絕任何有污染和危險的物品進入施工現場。

(10)乙方在防水材料檢測過程中,無論是按照國家規定對材料每一個批次進行檢測,還是乙方所供材料的抽檢,只要檢測不合格,必須進行復檢,複檢不合格,甲方除將此次貨物全部清場並終止合同外,乙方必須承擔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圖紙及技術交底進行施工,否則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承擔一切損失,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

(12)竣工驗收之前乙方退場時,必須清理現場,否則,甲方有權委託其他單位清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付款方式:

本工程無預付工程款,付款方式同建設單位撥工程款進度按比例支付工程進度款。質保金爲合同總金額的.5%。在 工程質保期內出現防水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一切後果。質保期(指甲方與業主所簽訂合同的質保期)過後,經業主和監理單位

檢驗合格無任何質量問題的,質保期結束後1個月內付清餘款。

七、其他

1、 因設計變更發生的工程增減,乙方需無條件接納。

2、 本合同附《安全生產合同書》一份,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附相關圖紙及技術交底各一份,由乙方簽字確認。

4、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5、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以第 (2) 種方式處理:

(1)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 建築物所在地法院訴訟。

6、甲、乙雙方互相遵守,確保施工正常進行。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貳份, 乙方壹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人: 承包人:

(蓋章)(蓋章)

乙方第二責任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或

其委託代理人:其委託代理人:

二○ 年月日 二○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6

發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

爲了明確責任,按質、按量、按時完成施工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括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工程內容及範圍:

4、造價:每米施工單價按 元/米計算,送樁部分(空送)適當補償 (此工程樁基檢測費、稅金 總包服務費、水電費均由甲方承擔)。

5、質量等級:合格

6、工期擬定: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爲天。

第二條 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下列第 3 項方式承包

1、按工程內容及範圍單位造價包乾,工程量按實結算。

2、工作量按實際完成量計算;計算規則按定額有關說明執行。

3、壓樁工作量按日報表簽證量結算。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設備進場開始正式工程樁施工時付設備進場費 萬圓整(¥元)。

2、壓樁完成時付工程總價款至:以米爲節點,付施工量總價的70%

3、餘款待樁基檢測合格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 合同簽訂後應交乙方會審後圖紙三份,地質勘察報告一份,地下管線圖一份。

2、應在壓樁前按乙方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做好施工區域的三通一平及地上、地下原有障礙物的清理遷移工作,提供壓樁設備施工的必要條件,保證施工過程中附近居民無異議。

3、甲方供樁按乙方提供的進樁計劃進樁,若供樁不及時造成停工,甲方承擔乙方每個臺班 元停工損失費。

4、按照城市規劃及有關規定,辦好施工應備的'手續。

5、在工期範圍內遇停電、地下障礙物清理、截樁、周圍建築物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累計三天乙方不計取停工損失費,工期順延;超過三天,第四天起甲方需補貼乙方停工損失費,每個臺班 元。

6、承擔因工程款未按合同期約定付給乙方的合同違約責任,若不能按約定期付款,則按日息2%付息給乙方。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按合同及施工圖紙與文件,及時編好施工組織設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2、負責施工現場佈置,指定電源、道路及材料堆放位置。

3、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有關文件進行施工,確保施工質量符合現行施工規範及施工驗收標準,如期完工並及時整理好技術資料。

4、按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加強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文明施工,並負責安全生產,保障施工順利進行。

5、承擔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與安全事故責任。

第六條其他

1、甲方指定工地代表,乙方指定 爲工地代表。

2、本合同一式 肆 份,雙方各執正本 貳 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全部工程量完工,價款結清後自行終止。

3、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附:補充協議與此合同等同效律)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電話:電話:

開戶行:

賬號: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簡稱爲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爲乙方)

爲確保 工程質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分包內容: 腳手架 元/㎡、 模板: 元/㎡、 砌磚 元/m、 抹灰 元/㎡、外牆保溫 元/㎡、 防水(包工包料) 元/㎡、內牆塗料(包工包料) 元/㎡、貼磚 元/㎡。

4、分包方式及價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4.1 工程量以實際完成的數量爲依據。

4.2 本合同附件所列單價中,不包含稅金。

4.3 除包含了完成分包內容而發生的全部費用外(包含人工費、材料費、工器具等一切費用),還包含了施工隊伍調遣、機械設備進退場、工程一切險、第三方責任險、分包人裝備險及職工的(人身)事故險等爲了本工程的順利實施而可能發生的一切費用。

5、計量及支付:

進度付款方式:甲方應支付乙方月進度款的85%的工程款作爲進度款。

5.1、工程結算付款方式

當乙方承包範圍內工程量完成 100 %,甲方應支付乙方 100 %的工程款作爲結算款。

5.2、全部工程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依據甲方單位與乙方現場籤認的合格彙總數量確認單,經甲方最後籤認的工程彙總數量對乙方進行計量,一次支付剩餘價款。

5.3、工程驗收合格後 七 日內,憑經甲方有關部門審覈簽字的結算單和合同書進行末次債務債權清理,工程餘款根據甲方資金的實際情況一次支付,不計息。

6、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誤,雙方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7.1、乙方應積極的配合甲方的合理施工安排。

8、工程質量:

8.1、甲方相信乙方是有經驗的施工隊伍,無論何種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均不免除乙方的責任。

8.2、乙方對未達到上款約定的質量等級的工程和有缺陷的工程進行無償返工或修補,並承擔因此而發生的全部費用。

8.3、工程驗收標準以甲方驗收合格爲標準。

9、施工安全、職業健康、環境保護:

9.1、乙方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負責,開工前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特殊工種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要求持證上崗。乙方必須將崗前培訓、安全教育記錄以及特殊工種操作證複印件報甲方備案。

9.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及操作規程組織施工,教育、督促全體施工人員認真落實各項安全制度、措施和要求,特別是要遵守針對本工程施工特點的施工安全規定。

9.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制定出嚴密的安全防範措施及應急預案,消除事故隱患,杜絕各種事故;加強對人員駐地、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及各項措施和設施落實。確保人員、設備、物資、工程的安全。

9.4、乙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部門的法規、法令、政策、職業健康及環保條例,按施工操作規程,文明施工;制定合理的環境保護措施。

10、雙方權利與義務:

10.1、甲方

10.1.1、全面負責與設計單位、業主、監理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10.1.2、負責該工程項目控制試驗工作,及時提供施工方案及有關資料,負責施工、安全技術交底書,協助解決施工中出現的技術難題。

10.1.3、向乙方派出工地管理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

10.1.4、向乙方派出質量監督員,監督乙方施工質量、現場管理、原材料

使用。對不符合技術規範及質量要求的行爲,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或依據甲方的管理規定進行罰款。甲方質量監督員受甲方工地代表領導。

10.1.5、負責按本合同約定辦理結算、決算、支付。

10.2 乙方

10.2.1、複覈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技術交底等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並對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紙、技術交底等有關技術文件和資料提出改進意見(但實施前必須經甲方同意)。嚴格執行甲方的施工計劃和現場安排。

10.2.2、按照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當地政府規定與勞務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乙方的作息時間、作業方式與甲方同步。

10.2.3按照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自行制定勞務人員的工資待遇,並定期將發放的工資表上報甲方。

10.2.4、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10.2.5、遵照甲方各項管理辦法的要求及規定,安排組織施工管理並上報資料。若對各項管理辦法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上報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否則必須無條件執行。

11、索賠: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不論因何種因素影響,甲方均不接受乙方提出的任何調價索賠申請。因不可抗力因素引起損失的,互不賠償責任。

12、履約及違約:

12.1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爲乙方嚴重違約,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措施,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12.1.1、工期嚴重滯後,連續兩個月不能完成甲方施工計劃,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2.1.2、工程質量達不到第8條的約定。

12.1.3、乙方承諾和按現場施工實際需要進場的人員、設備,若乙方不能按時組織到位,則甲方有權根據施工的整體需要,另行安排施工隊伍和機械設備進入本合同所列工程範圍內加快施工進度。

12.1.4、乙方不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調度指揮或不執行甲方的管理規定。

12.1.5、乙方出現嚴重的偷工減料行爲,屢教不改者,甲方有權將乙方驅逐出場。

12.1.6、乙方施工管理混亂,施工中出現嚴重的安全事故、質量事故、進度嚴重滯後受到業主的.黃牌警告、通報或紅牌,合同自動終止,乙方無條件自行撤出現場。

12.1.7、乙方將其分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分包、轉包給他人,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13、合同解除

13.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3.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可以解除合同;

13.3、乙方將其分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將其分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他人;或假勞務之名,行分包之實,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3.4、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合同解除條款。

13.5、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合同解除後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14、爭議的解決:

14.1、在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由雙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自願約定:任何一方只能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5、其他:

15.1、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達三日以上,甲方應承擔乙方施工人員的所有損失,(甲方向乙方按每人150元/日進行賠償)。

15.2、一旦甲方有指令(基於乙方有違約事件發生的前提),乙方應按要求的時間和方式暫時停止本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在暫時停工期間,乙方應妥善保護本工程或其部分工程的施工,並保障其安全無損。因此而發生的工期延誤和費用損失,乙方無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15.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16.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工程價款結算完畢,除保修條款外,其餘條款自動終止。保修條款待保修期滿後自動終止。

16.5、本合同一式 二 份,其中甲方 一 份,乙方 一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工程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乙方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名稱及號碼:發證機關:資質專業及等級:

2、勞務分包工作範圍及內容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分包範圍: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工期爲:天,開工日期:年月日(或者以甲方通知爲準)至竣工日期:年月日。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執行。

5、圖紙:甲方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___天前根據施工需要向乙方提供圖紙___套。

6、甲方義務

6.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6.2、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6.3、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6.4、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乙方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6.5、按時提供圖紙,按合同約定及施工進度及時供應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材料、設備應保證施工需要;

6.6、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

6.7、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繫,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7、乙方義務

7.1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項目負責人爲,職務:,職稱:。

7.2、對本合同勞務分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繫;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7.3、乙方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和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日前向甲方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甲方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甲方批准後嚴格執行;

7.4、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於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髒亂等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7.5、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的保管和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7.6、按甲方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械設備,按甲方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7.7、按時提交各種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甲方辦理交工驗收;

7.8、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7.9、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賃給乙方使用的機械設備、週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7.10、乙方須按甲方要求服從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7.11、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和已完工程負責,並遵守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內容和程序。

8、安全施工與檢查

8.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8.2、甲方有權對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如有發現違章作業有權依照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進行處罰,乙方對甲方的上述有關規定完全知悉,並理解其內容。

9、安全防護

9.1、乙方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甲方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9.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乙方應在施工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甲方認可後實施。

9.3、在施工現場內,如乙方需要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乙方提供使用計劃,費用由乙方承擔。

10、事故處理髮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立即上報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1、保險

11.1、乙方必須爲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11.2、保險事故發生時,乙方有責任採取必要的措施減少損失、防止損失擴大。

12、材料、設備供應

12.1、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施工材料、設備、構配件等見一覽表(見附件一)。根據合同約定,由甲方提供的施工所需材料、設備、構配件由甲方依據工程施工進度需要提供給乙方,乙方應合理、善意使用不得損壞和浪費,因乙方不當施工或發生丟失、損壞的乙方應予以賠償,並承擔包括工期延誤在內的一切經濟損失。

12.2、除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構配件外的其他施工所需機械設備由乙方自備,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乙方應在接到圖紙後_天內,向甲方提供自備機械設備、工具計劃表(見附件二)。乙方自行採購的材料,必須是合格的產品,若因材料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費用包含在本合同價款中。乙方採購上述材料所應支付的費用,甲方可憑乙方採購憑證代乙方從應支付乙方勞務報酬中直接支付。

13、勞務報酬

13.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第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雙方約定的勞務報酬(含管理費)爲:合同簽訂後,乙方如發現合同量差、漏項和計算錯誤等均視爲已包含在其他項目中,施工圖範圍內的勞務報酬總價概不予調整;施工期間,無論國家及地方的法律、政策如何變化,施工圖範圍內的勞務報酬總價概不予調整;

(2)按照雙方確認的工程量清單中的單價(含管理費)及乙方已完合格工程量進行確認,共計約元,最終以雙方結算爲準。

(3)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對市場、物價及政策調整等風險已進行充分考慮,雙方對此不存在任何歧義和誤解。

13.2、本合同所指勞務報酬包含了乙方爲完成本工程勞務工作應支出的人工費、乙方自備設備使用費、乙方自購材料的材料費、管理費、乙方應負稅金,以及除甲方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費用之外,乙方爲完成本工程勞務應承擔的其他一切費用。

13.3、設計變更價款按甲方計量確認的實際發生的變更工程量和本合同工程量清單(或依照乙方提供的`,並經甲方審覈的預算書)中確定的單價計算調整,如工程量清單中無相應項目單價,按照最接近或最相類似的項目單價進行確定,如不存在最接近或者類似項目單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議價。

14、工程量的確認

14.1、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乙方應當在每月日以前向甲方報送已完工程量報表,在經甲方審覈確認後,該報表作爲甲方按進度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憑證,但不作爲雙方最終結算的依據。

14.2、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乙方在每月日前將已完工程量計量報表報送甲方,由甲方進行審覈確認;已完工程量報表在經甲方審覈確認後作爲中間支付勞務報酬的憑證。對乙方未經甲方認可,超出設計圖紙範圍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計量。

15、勞務報酬的支付

15.1、在經甲方對乙方已完工程量進行確認,且業主將工程勞務報酬支付給甲方後日內,甲方按本期勞務報酬的%在扣除代付乙方民工工資、代付材料費、稅金等應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後支付給乙方;工程完工後,勞務報酬支付至總勞務報酬的%(含甲方應扣各項費用);工程竣工驗收完成、乙方移交全部工程資料並撤離施工現場後且經雙方結算確認後日內,勞務報酬支付工至程總勞務報酬的%(含甲方應扣各項費用);剩餘勞務報酬在保修期屆滿以後日內支付給乙方。

15.2、本合同工程變更增加(如有)的勞務報酬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支付。

16、工程變更

16.1、施工中如發生變更,甲方提前日以書面形式向乙方發出變更通知,乙方應按照甲方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相應的施工。

16.2、因變更增加勞務報酬的,乙方應在依照變更設計的要求完成工作後日內向甲方提出簽證申請,在經甲方確認後報送監理工程師進行審覈,在監理工程師審覈確認後,所增加的勞務報酬在當月已完工程量結算中一併支付;

16.3因設計變更導致工程工期增加的,乙方應依照前款約定在申請變更籤證時一併向甲方提出申請,乙方未報送申請的,視同乙方放棄工期延長請求,甲方不再進行審覈,乙方也不得再行申請工期延長。

16.4、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16.5、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乙方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17、竣工驗收

17.1、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工程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乙方施工完畢,應向甲方提交完工報告及竣工驗收資料,申請甲方驗收;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的上述報告及竣工驗收資料和申請後天內對乙方施工成果進行驗收,經驗收乙方已完工程不符合質量標準的,乙方除無償進行返工、承擔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工程未經驗收合格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相關勞務報酬用。

18、保修期限、保修範圍

18.1保修期限:在經業主竣工驗收合格並向甲方辦理竣工驗收證書後至業主規定的保修期滿止。

18.2保修範圍:保修期間凡由乙方施工的工程發生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日內派人進行維修。如乙方未能及時維修,甲方有權委託他人維修,由此造成的損失及發生的費用從乙方保脩金中扣除。

18.3、保脩金額與支付方法:本合同約定的工程保脩金爲工程竣工結算金額的%,保脩金在保質期內及保修期滿後均不計息,保修期滿後,在業主退還甲方後日內按業主返還金額的比例返還給乙方

19、違約責任

19.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務報酬的,應按同期向銀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

(2)因業主原因延誤竣工交驗和竣工結算導致甲方不能及時支付勞務報酬的,乙方不得視爲甲方違約。

19.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元的違約金;

(2)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除採取補救措施使工程質量達到約定標準外,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總價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如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合同總價款的%計算;導致工期延誤的,還應當按照前款約定承擔工期延誤的違約責任。

(3)如因乙方未能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或拖欠第三人債務導致甲方被追索或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元。

19.3、因業主資金短缺,造成甲方不能及時支付勞務報酬的,乙方承諾有能力自籌資金保證項目的正常施工建設,並不得以此爲由拒絕施工。

19.4、因業主、監理、天氣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工程施工的,乙方不得因此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9.5、一方違約後,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0、合同的解除條件

1、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2、乙方的施工不能保證工程的施工進度和工程質量。發生上述任何一種情形,甲方即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上述情形解除本合同的,自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應自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日內撤出施工現場;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2、爭議的解決

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3、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五份,乙方執一份,各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4、補充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分包合同 篇9

因甲方承建的某立交工程的施工需要,決定將該工程的土石方挖運分項工程進行分包.由乙方承包該分包施工任務.爲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以及甲方與業主簽訂的總包合同的原則和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範圍:本工程範圍內的所有土石工程(包括所用的機械).

1.3承包方式:土方工程全包乾

1.4工期:

1.5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優良等級,同時接受甲方gb/t19002(iso9002)質量保證體系的有規定和要求.

1.6工程造價

第2條 圖紙及資料

2.1乙方施工作圖(或大樣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措施)提供日期:

2.2甲方審定日期: (提供份數: 份)

第3條 工程採用的標準規範及質量要求

3.1按《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及驗收規範》(jgj73-91)要求組織施工及驗收.

3.2質量要求:該分項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優良標準.

第4條 雙方責任

4.1甲方責任

4.1.1檢查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1.2爲乙方解決施工現場所需的用水,用電接口.

4.1.3按合同條款支付工程款項.

4.1.4協調乙方與其它專業之間在進度,施工質量,交叉施工,相互配合,文明及安全施工方面的相互關係.

4.1.5組織分項工程驗收.

4.1.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甲方爲其能力或行爲已不能勝任本分項內相關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員.

4.2乙方責任

4.2.1提供進場施工必備的有關資料和文件,證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資質的有關材料.

4.2.2執行甲方簽發的技術質量指令,按甲方審定批准的設計圖紙,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組織施工,確保按合同工期和質量要求完成所承擔的工程.

4.2.3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分承包管理辦法,規定及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業主和甲方的監督檢查.

4.2.4服從甲方統一調度管理,按時參加生產調度會及工作協調會,並執行會議指令.

4.2.5施工現場內,工程竣工交驗前,乙方應配合專門的管理人員及相應的管理措施對自己的機械設備,材料物資等加強管理.如損失或被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5條 雙方駐工地代表人及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

5.1甲方駐工地代表人:

5.2乙方駐工地代表人:

5.3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合理指令,通知.甲方的指令,通知均以書面的形式由甲方代表簽字後發給乙方.通知持有異議,應在簽收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報告,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報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或維持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或錯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如乙方接受指令或通知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指令的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低均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在施工過程中,如乙方的施工質量或施工人,財,物的投放無法滿足合同要求,進度計劃不能按期完成而影響工程總進度計劃,且在限期內沒有修正或彌補,除按合同違約條款執行外,甲方有權採取另行選擇隊伍進場施工等措施,以確保工程質量和進度.

第6條 工期延誤

對以下原因造成工期推遲,經甲方確認後,工期可順延,但不予經濟簽證.

6.1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或甲方提出更改設計導致中斷施工.

6.2下雨超過24小時以上不能施工.

6.3如遇地質條件變化,勘察報告與設計不符合而造成施工中斷者.

6.4因天災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第7條 竣工結算

7.1乙方提交結算報告時間爲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

7.2甲方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爲收到乙方結算後三十天內審覈完畢.

第8條 安全施工

8.1乙方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對進場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8.2乙方應做好作業區域的安全防護,給現場作業的工作人員提供足夠的安全帽,橡膠鞋,安全帶,安全鞋等安全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防護工作.

8.3乙方應指派足夠的負責安全的專兼職工作人員專門處理安全及防止人員在乙方分包區域的人身安全事故方面的問題.進入乙方作業區的所有人員(含來自甲方或其它乙方的人員)違反了文明及安全方面的規定,均應接受到規定的處罰,此類處罰甲方認同.乙方指定的安全人員應能勝任此項工作,並有權執行各種指示及採取防止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乙方的安全員的任命應報甲方審批.

第9條 違約及處理

9.1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發出必要指令,確認,不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支付款項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 應承擔違約,相應順延工期,並按本合同有關條款承擔責任和費用.

9.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爲,乙方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

9.3除雙方另行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外,違約方承擔上述責任後應繼續履行合同.

9.4因一方違約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途終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應提前二天通知違約方後,方可終止或解除合同,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和費用.以上違約按違約金額的10%計算.

9.6乙方質量違約責任:如乙方在工程竣工驗收時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的要求,則甲方在後期付款中扣留承包價款的10%的費用,直至到整體工程質量等級覈定前達到優良標準或不影響整體工程評定後方可退回給乙方.

第10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以協商的形式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經濟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11條 其它事項

11.1本合同由雙方簽訂,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辦完工程驗收交接和竣工結算後,除有關修款仍生效外,其它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期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三份甲方執有.

11.2本合同款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原則,要協商補充條款.

發包方: 承包方: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 法定代表或委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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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10

1.定義

1.1在合同中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說明外,具有本款所賦予的含義:

(1)發包人:協議書中指明的將工程項目委託給承包人完成的當事人。

(2)承包人:協議書中指明的接受發包人委託並完成工程項目的當事人。

(3)協議書:發包人與承包人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對通用條款所做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4)規範:與合同履行相關的政府強制性標準、規範,以及發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約定適用的其它標準、規範和技術規程。

(5)圖紙:按照協議書的約定,發包人負責設計時向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圖紙、設計變更、計算書和類似性質的技術資料,以及由承包人負責設計時向發包人提供的所有圖紙、設計說明、計算書、操作和維修手冊以及類似性質的其它技術資料。

(6)工程師:由發包人指定並根據其授權履行合同管理職責的人員。

(7)工程: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發包人委託承包人完成的全部施工內容之總稱。

(8)區段: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節點工期或約定先行驗收、移交的工程任何特定部分。

(9)驗收:對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的全部或部分結果進行評價,以判定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標準。

(10)竣工:承包人履行完畢合同約定全部義務(質量保修義務除外)並經驗收合格。

(11)完工:承包人完成協議書特別約定的任何區段的施工並經驗收合格。

(12)開工日期: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履行合同義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協議書中約定由工程師簽發開工令確定開工時間的,則爲工程師簽發開工令上指定的日期。

(13)竣工日期: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應將工程竣工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4)完工日期: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應將協議書特別約定的區段完工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5)節點工期:協議書特別約定的區段,從其開工日期起至該區段完工日期止的時間。

(16)現場:由發包人提供的用於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爲現場組成部分的任何其它場所。

(17)進場:承包人爲履行合同義務而將人員、機械、材料組織進入現場。

(18)材料:將構成工程組成部分的,承包人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所採用的一切設備、製品、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建築原料等各種主輔材料。

(19)發包人代供代扣代付材料: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委託發包人負責供應並委託發包人在工程款中扣除材料(成品、半成品)、設備款直接支付給供應商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設備。

(20)技術資料:協議書中約定的,爲保障設備的正常運作與有效維護,承包人應隨同設備一起提供的使用說明、維護手冊、技術參數、線路圖及其它相關資料。

(21)服務:協議書中約定由承包人所承擔的設備安裝、調試、質量保修及提供技術援助、培訓等義務。

(22)樣板: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確認的材料、施工方法及施工效果的驗收標準。

(23)竣工驗收資料:法律法規規定或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的,工程竣工後,承包人負責整理與提交的竣工圖、施工技術檔案、施工管理資料、材料試驗與檢測報告、工程結算書等工程施工相關文件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工程竣工驗收記錄、開工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小結、單位工程施工質量技術交底卡、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工程材料/構配件/設備報審表、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竣工圖。

(24)合同價:發包人與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發包人所應支付的款項。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 除協議書另有約定外,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相關《補充協議》;

(2)《合同協議書》;

(3)《合同通用條款》;

(4)圖紙;

(5)規範、標準;

(6)招標文件;

(7)投標文件或工程報價單。

3.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3.1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可單方變更合同及3.4款規定情況外,對合同的任何其它變更,除非清楚地以書面形式並由各方簽字蓋章,否則不發生合同變更之效力。

3.2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述情況之一時,發包人與承包人均有權解除合同:

(1)因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導致合同的繼續履行違法的;

(2)因政府徵收、規劃調整,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3)因出現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

(4)符合法律規定的其它解除合同條件的。

3.3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一方申請或被申請破產的,合同對方有權解除合同。

3.4 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以下情況的.,發包人有權直接減少承包人的承包範圍直至解除合同,對此,承包人無權向發包人提出任何補償或賠償要求:

(1)超過協議書規定或工程師指定的開工日期5天,承包人仍未進場的;

(2)承包人雖已進場,但承包人未按協議書約定或工程師指定時間開始實際施工,並且在發包人或工程師給定的寬限期內承包人仍未開始實際施工的;

(3)承包人實際施工進度,與協議書約定的工期、節點工期或承包人提交併經工程師審覈認可的進度計劃相比,延遲10天以上, 且承包人沒有采取切實可行趕工措施的;

(4)承包人無合同依據且未經發包人同意中途退場的;

(5)在驗收過程中(含中間驗收),承包人的工程施工質量被判定爲不合格,承包人未在工程師指定的時間內開始整改,或者超過工程師規定的期限仍未整改合格的;

(6)對工程師或政府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文明生產整改要求,在指定期限內未予落實的;

(7)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分包、轉包的;

(8)承包人僞造、虛報企業資質的;

(9)承包人在合同的競爭和實施過程中有商業腐敗和欺詐行爲的;

(10)有證據證明承包人組織民工向發包人聚衆鬧事等影響到發包人正常工作的;

(11)協議書中規定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3.5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超過30天,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連續停止施工超過30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3.6一方依據3.2、3.3、3.4、3.5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27條的約定處理。

3.7合同解除後,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的要求將承包人的所有臨時建築物、機械、工具、設備和物料遷離工地。

3.8合同解除後,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9除3.2、3.3、3.4、3.5款情況外,發包人與承包人任何一方欲解除合同時,均須事先與對方協商達成一致。

4.合同轉讓與分包

4.1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發包人與承包人均不得將其在合同中的任何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

4.2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發包人的同意,不得將合同約定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給第三人,用於本工程的主要設備(如塔吊)或主要材料(如鋼筋、混凝土、砌體)必須要承包人直接採購,不得由第三方採購,否則發包人視爲承包人違規分包。

4.3發包人任何有關分包的同意,不免除承包人根據合同應擔負的責任或應盡的義務,承包人對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務人員及工作人員的行爲、違約及疏忽負責。

4.4承包人應保證其選擇的分包商具備法律規定的承包相應工程的資質,如承包人選擇的分包商不具備相應資質的,發包人有權撤銷承包人的分包決定。如因分包商不具備資質從而使發包人因此蒙受損失,承包人應負全額賠償責任。

4.5當分包商就其所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質量向承包人保證的質量保修責任期限超過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合同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限時,承包人應在與發包人合同規定的質量保修期結束後,將其對分包商的該項權利無償轉讓給發包人。

5.工程師的權力

5.1工程師既可爲發包人委託的獨立監理公司人員也可爲發包人之員工,具體人員名單與分工由現場管理代表在協議書或向承包人出具的授權書中明確。現場管理代表可隨時單方對前述授權進行變更或解除,此種變更或解除自通知到達承包人後即時生效。

5.2發包人與承包人一致同意,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工程師享有下述權力:

(1)組織設計交底、圖紙會審;

(2)巡視和監管現場;

(3)糾正承包人的錯誤施工方法;

(4)判定檢驗報批及分部、分項工程施工質量;

(5)隱蔽驗收;

(6)各區段完工後的施工質量驗收;

(7)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對被判定爲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任何部分進行拆除、整改;

(8)指令承包人對現場施工安全隱患等進行整改;

(9)指令承包人在限定的時間內,提交合同履行相關方案與計劃;

(10)指令承包人制定或執行相關的趕工措施;

(11)驗收承包人進場材料、設備並批准或拒絕其進場使用;

(12)指令承包人在規定期限內,將不合格材料、設備予以更換;

(13)組織召開合同履行相關會議並指定承包人蔘加人員;

(14)指令承包人向在現場的其他承包人提供施工配合條件;

(15)指令承包人完成與承包人合同義務相關的各項零星工作。

5.3除5.2款中所明確的權力外,工程師還可行使爲保證合同正常履行而必然隱含的權力。但是,工程師就下述事項所做出的決定或簽署之意見,如未經發包人現場管理代表的書面認可,對發包人不發生效力:

(1)簽發開工令、停工令與復工令;

(2)審覈與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進度計劃等;

(3)工程進度與結算付款審覈;

(4)指令承包人撤換不能勝任、玩忽職守的施工人員或班組;

(5)竣工驗收;

(6)免除、減輕承包人的任何合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