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行業範文 > 行業

年終獎將單獨作爲1月薪金計稅

行業2.9W

年終獎繳稅如何計算?按照有關規定,納稅人取得的年終獎,將單獨作爲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計算時,先將員工的年終獎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如右表),再分兩種情況計算稅款。

年終獎將單獨作爲1月薪金計稅

當月薪金高於2000元時

如發放年終獎當月,個人的薪金高於(或等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時,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年終獎×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同時,個人當月薪金所得與年終獎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小張2010年年終獎爲12000元,當月薪金收入爲2400元,12000÷12=1000(元),其適用稅率爲10%,速算扣除數爲25。因此,年終獎應納稅額爲12000×10%-25=1175(元),而當月工資應納稅額爲(2400-2000)×5%=20(元),當月合計應納稅額爲1175+20=1195(元)。

當月薪金低於2000元時

如果發放年終獎當月,個人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2000元時,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 (年終獎-工資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如小劉去年12月薪金只有1400元,當月單位發放年終獎3000元,因此,應將年終獎減去當月工資與費用扣除額2000元之間的差額後再計算。即:3000-(2000-1400)=2400(元);然後,2400÷12=200(元),適用稅率爲5%,速算扣除數爲0;最後,應納稅額爲2400×5%=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