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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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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5篇)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

鋼筋加工機械基本要求

(1)鋼筋加工機械中的電動機、液壓裝置、捲揚機的使用,應執行本規程第3.4、第4.7節及附錄c的規定。

(2)機械的安裝應堅實穩固,保持水平位置。固定式機械應有可靠的基礎;移動式機械作業時應楔緊行走輪。

(3)室外作業應設置機棚,機旁應有堆放原料、半成品的場地。

(4)加工較長的鋼筋時,應有專人幫扶,並聽從操作人員指揮,不得任意推拉。

(5)作業後,應堆放好成品,清理場地,切斷電源,鎖好開關箱,做好潤滑工作。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2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3

中轉站機械安全管理規定

爲保證中轉站機械的正常運轉,以下雜物不得進入中轉站。

1、建築垃圾、磚頭瓦塊;

2、裝璜垃圾、廢舊鐵器;

3、樹枝、木棒等;

4、有毒、有害污染物品;

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或因管理不嚴,造成機械事故或損壞的,後果由當班管理員自己承擔。

垃圾中轉站管理工作質量標準考覈辦法

1、中轉站未按規定時間開放,每次扣罰當班人20元。

2、擅自脫崗的,每次扣罰當班人20元;因脫崗造成中轉站內物品被盜或遺失的,按價賠償,造成設備損壞的,予以待崗處理。

3、未維護好垃圾傾倒秩序的,扣罰當班人每人10元。

4、未搞好責任區環境衛生的,由責任人立即整改到位,並扣罰當班人每人10元。

5、交班前未清理、沖洗地槽溝的,一次扣罰當班人每人10元。

6、臺帳記錄不會、不實的,一次扣罰當班人10元。

中轉站安全管理制度

1、非操作人員嚴禁進行機械操作。

2、操作人員工作時,必須嚴格按壓縮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壓臺懸空時,下面嚴禁站人。

4、中轉站管理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

5、因操作不當造成後果的,從重處罰。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4

一、作業前使各部結構無變形,連接螺栓無鬆動;節點無開焊,裝配正位,附牆壁牢固、站臺平整;鋼絲繩固定良好,運行範圍內無障礙

二、啓動前檢查地線、電纜無損,控制開關應在零位。電源接通後、電壓應正常,機件無漏電;各種限位裝置、梯籠門電器聯鎖應良好,儀表靈敏有效。

三、升降機乘人或載物,應荷載均勻,嚴禁人和貨物混裝,嚴禁超載。

四、開動前,應明鈴示警,運行中不準開啓籠門。

五、工作時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濃霧及四級以上大風應停止作業,運行中有機械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

六、未切斷電源前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取得操作合格證,必須專人、定機、定崗位專人負責,非本機人員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對軌道、附牆壁的金屬結構、聯結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齒輪、齒條、傳動齒輪和安全器齒輪是否鬆動進行全面檢查。

九、運行一段時間要對升降機標準節架垂直度、連接螺栓、接地電阻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十、梯籠門必須設置聯動關閉裝置,只能將門完全關閉後、梯籠才能開啓。

十一、工作完畢應對籠內清理乾淨,切斷電源,鎖好升降機梯籠門,切斷總電源開關。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5

1、負責具體制定公司的機械安全管理制度(或規定),建立機械管理體系,制定機械安全目標以及相應的各級機械安全崗位責任制。

2、掌握公司各階段現場機械數量、分佈和安全狀況,審查起重機械安全檢驗合格證。

3、負責檢查施工項目部的起重機械作業人員資格和起重機械安拆單位的資質審查和確認情況。

4、負責起重機械重要作業方案和起重機械安拆作業指導書的審查。

5、定期組織檢查現場機械安全技術狀況和機械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並進行考覈評價。

6、按有關規定負責或參與機械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

7、負責公司層面的機械安全管理資料收集、彙總、存檔。

8、負責組織或參與組織現場起重機械危害辨識及防範措施的編制;負責組織編制現場起重機械重大事故綜合應急預案,並組織演練、評價和改進。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6

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上班必須按規定穿好工作服和勞保鞋,佩戴安全帽和防護鏡。以防有鐵屑濺到,避免不必要的傷害。嚴禁違規作業,違章指揮,盲目蠻幹,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工作空閒期間不亂串崗位,不閒談,不玩手機,以防發生事故或埋下事故隱患。

3、上班要精神飽滿,嚴禁睡崗和打瞌睡,下級要服從上級,服從安排,聽從調動。

4、切實做好交接班工作,做好詳細交接記錄。當班時應做好生產詳細記錄,接班人不到不允許離崗,應做好交接工作才能下班。

5、各部們對本部門所有設備的維護、保養、使用、管理負責。

6、設備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後,纔可以上崗操作。

7、發生設備事故,部門負責人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發生事故的操作者及當事人必須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作記錄並報本部門負責人。

8、設備發生故障,操作工和相關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xx公司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總經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的第一負責人,對本企業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2、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把安全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議事日程,親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簽發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定。

3、負責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4、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充實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定期聽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工作彙報,及時研究解決或審批有關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5、組織審定並批准企業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技術規程和重大的安全技術措施,解決安措費用。

6、按規定和事故處理的“三不放過”原則,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7、加強對各項安全活動的領導,決定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獎懲。

責任人:

xx公司車間主任安全生產職責

1、保證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企業規章制度在本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組織制訂並實施車間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組織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和班組安全教育,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教育;開展崗位技術練兵,並定期組織安全技術考覈。

4、組織全車間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生產設備、安全裝備、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等處於完好狀態,並教育職工加強維護,正確使用。

5、及時報告本車間發生的事故,注意保護現場。

6、建立本車間安全管理網,配備合格的安全技術人員,充分發揮車間和班組安全人員的作用。

責任人:

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員職責

1、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安全監察工作。

3、組織對新入廠人員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公司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負責特種設備的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8、負責彙總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9、制定公司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準,並監督檢查有關部門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情況。

10、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鑑定,並建立公司安全事故檔案。

11、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檢查演練情況。

責任人:

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職責

1、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職業安全衛生標準的要求,做好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工作,協助總經理組織,推動安全生產工作。

2、組織、督促和協助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建應急救援組織,督促檢查應急救援人員、器材、設備的落實和維護保養,並定期組織救援演練。

4、彙總、審查,提出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及安全技術經費使用意見,報公司領導批准實施並監督執行。

5、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工作。

6、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協助並督促有關部門落實隱患整改措施。

7、及時報告公司發生的傷亡事故,職業病危害事故和危險化學品事故,組織或積極配合事故調查和善後處理工作。

8、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發放,檢查個人防護用品使用情況。

9、定期向領導報告安全工作。

車牀操作規程

1、操作前要按規定戴好勞保用品和防護眼鏡,嚴禁戴手套。女工必須戴好安全帽,辮子應放入帽內,不得露長髮上機。

2、車牀開動前,必須認真仔細檢查機牀各部件和防護裝置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加油潤滑機牀,並作低速空載運行3—5分鐘,檢查機牀運轉是否正常。

3、裝卸卡盤和大件時,要檢查周圍有無障礙物,墊好木板,以保護牀面,並要卡住、頂牢、架好,車偏重物時要按輕重搞好平衡,工件及工具的裝夾要緊固,以防工件或工具從夾具中飛出,卡盤扳手、套筒扳手要拿下。

4、機牀運轉時,嚴禁用手觸摸機牀的旋轉部分。裝卸工件,安裝刀具,加油以及打掃切屑,均應停車進行。清除鐵屑應用刷子或鉤子,禁止用手清理。

5、機牀運轉時,不準測量工件,不準用手去剎轉動的卡盤;用砂紙時,應放在銼刀上,嚴禁戴手套用砂紙操作,磨破的砂紙不準使用,不準使用無柄銼刀,不得用正反車電閘作剎車,應經中間剎車過程。

6、加工切削時,停車時應將刀退出。切削長軸類須使用中心架,防止工件彎曲變形傷人;伸入牀頭的棒料長度不超過牀頭立軸之外,並慢車加工,伸出時應注意防護。

7、高速切削時,應有防護罩,工件、工具的固定要牢固,當鐵屑飛濺嚴重時,應在機牀周圍安裝擋板使之與操作區隔離。

8、機牀運轉時,操作者不能離開機牀,發觀機牀運轉不正常時,應立即停車,請維修工檢查修理。當突然停電時,要立即關閉機牀,並將刀具退出工作部位。

9、工作時必須側身站在操作位置,禁止身體正面對着轉動的工件。

10、工作結束時,應切斷機牀電源或總電源,將刀具和工件從工作部位退出,清理安放好所使用的工、夾、量具,並清掃機牀。

11、每臺機牀上均應裝設局部照明燈,機牀上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7

1、貫徹執行國家及企業頒發的有關安全技術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2、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作業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其他非作業人員嚴禁在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現場停留。

3、高空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防滑絕緣鞋。

4、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在安裝、拆卸設備標準節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護欄以內工作時,必須正確繫好安全帶。

5、嚴禁安、拆、操作人員酒後上崗工作。

6、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的工作程序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7、裝車運輸時要有專人指揮裝車,保證安全的同時並使設備各個結構及部件不受損壞,裝上車的零部件必須捆綁牢固。

8、安裝、拆卸設備時要指定安全負責人,一般情況下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特殊情況下,安裝、拆卸需要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制定方案,由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9、安裝、拆卸完畢後,由作業帶班人員或安全責任人對設備各部件進行檢查,合格後再進行技術調試。

10、操作人員務必持證上崗,嚴禁酒後操作、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操作,並立即彙報進行處理。

11、安裝完畢後,務必對各部件進行檢查,調試時務必遵照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技術要求進行調試,經檢驗全部符合要求後,方能進行交接。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8

1、所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公司各項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

2、嚴格履行與公司安全生產部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的各項條款。

3、在設備正常運轉過程中,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操作,同時還要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4、務必認真填寫機械設備運轉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否則,按照安全責任書中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5、每臺機械的機長必須要有聯繫方式,保證24小時能夠聯繫上,遇有問題及時彙報,確保正常的設備運轉和設備安全。

6、需要請假或着離開自己的崗位時,必須提前3天告訴公司安全生產部且等候安排後方可離開,不得擅自離開,否則,離開時間不計發以前所有工資,並對由此帶來的經濟後果負責及承擔費用。

7、操作人員作業過程中,嚴禁24小時大倒班。每班作業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接班時要及時到位。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

8、嚴禁將設備交給其他閒雜人員進行操作,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帶學徒人員,發現一次,將給予辭退並扣除責任人員全額工資。

9、服從和執行項目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絕違章操作要求。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9

1、建築安裝企業的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能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以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並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於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責任,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後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不得外露;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規程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爲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並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時,機械設備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2、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對我公司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着、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建築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後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註冊,並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六)無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

第十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於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從事建築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築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

第十五條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並於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覈建築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覈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築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四)對建築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

第二十一條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後,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後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後,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築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築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並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築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築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並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築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範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第二十九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後)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築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並形成記錄,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複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並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築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並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並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建築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總經理批准發佈之日起執行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1

1、指導教師必須對實習學生行焊接特種作業的安全教育,並以身作則,嚴守各項安全規程。焊接實習時必須穿戴勞動保護用具。

2、對各種電弧設備要定期進行嚴格檢查,以防漏電。嚴禁使用有故障的電焊設備。

3、每日上下班時對各種氣瓶進行檢查,防止漏氣,嚴格執行氣表年檢制度。

4、加強對各種電器開關的使用管理,嚴禁學生亂摸亂接和亂拆。嚴格執行用電安全制度。

5、嚴格執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對各種輸氣管路級每日每班進行檢查,並做好設備使用記錄。

6、使用砂輪機時,必須帶好勞動保護用具,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7、場內排氣扇必須保證正常運行,保證實訓場內通風。

8、做好下課“五關”:關門、關窗、關電、關機、關氣,加強安全防範。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2

1、施工現場機械安全管理辦法;

2、機械租賃合同;

要求:要有雙方的簽字、蓋章、日期等

3、安全管理協議書;

要求:要有雙方的簽字、蓋章、日期等

4、拆裝合同書;

5、設備出租單位、起重設備安拆單位等的資質證書資料複印件、北京市建委的設備統一編號

6、機械設備平面佈置圖;

要求:要於施工現場相符合

7、總包單位與機械出租單位共同對塔機組、外用電梯機組、電動吊藍操作者和安裝人員的聯合安全技術交底;

8、大型設備安拆施工方案;

要求:要有編制人、審批人、審批表、審批部門意見和簽字蓋章

9、羣塔作業安全方案;

要求:要有編制人、審批人、審批表、審批部門意見和簽字蓋章

10、塔吊安裝、頂升、拆除、驗收記錄(八張表);

11、外用電梯安裝驗收記錄(六張表);

12、電動吊藍的驗收表;

13、中小型設備進場驗收表或記錄;

14、現場設備臺賬;

15、各類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16、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要求:交底人、被交底人簽字,交底日期等

17、機械操作人員及起重吊裝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複印件;

18、自檢及月檢記錄和設備運轉履歷書;

要求:時間、組織人、參加檢查人員、查出的問題、問題的整改要求、整改負責人及期限、整改後複查記錄

19、職工應知應會考覈情況和樣卷。

要求:參加受培訓人員名冊(姓名、性別、單位工種成績)、試卷用紅筆批改、扣分依據和所分數。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單位主管設備安全負責人職責

1、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有關部門關於起重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起重機操作規程;

2、全面負責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工作;

3、組織建立適合本單位特點的起重機管理體系;

4、組織制定並審批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並經常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5、審批本單位起重機選購及定期檢驗計劃和修理改造方案,並督促檢查其執行情況;

6、經常深入使用現場,查看起重機使用狀況;

7、組織起重機事故調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二)管理部門負責人職責

1、在單位主管設備安全負責人的領導下,具體組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起重機使用管理方面的規定;

2、負責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工作,組織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規章制度;

3、審覈本單位有關起重機的統計報表;

4、組織做好起重機使用管理基礎工作,檢查起重機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情況;

5、抓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覈工作,不斷提高操作人員技術素質;

6、根據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狀,審定所編制的起重機定期檢驗和維護保養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7、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檢查本單位起重機使用管理情況;

8、參加起重機事故調查與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措施。

(三)起重機操作人員職責

1、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崗、脫崗,不做與崗位無關的其他事情;

2、認真執行起重機操作規程和崗位操作規程;

3、精心操作,防止超載運行;

4、時刻注意安全生產,經常檢查安全附件的靈敏性和可靠性;

5、按時定點、定線巡迴檢查;

6、認真監視儀器儀表,如實填寫運行記錄;

7、認真做好所操作起重機的維護保養工作;

8、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和安全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水平。

二、起重機維護保養制度

(一)起重機使用的維護與保養必須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和堅持日常保養;

(二)起重機投產前,必須按照起重機的使用特點認真編制維護保養規程;

(三)開展“完好設備”及無泄漏”等活動,提倡實行包日常維修和日常保養的雙包貴任制;

(四)保持起重機整潔和生產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

(五)認真執行巡迴檢查及時填寫操作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操作人員不得擅自拆除或損壞起重機安全附件;

(七)操作人員在正常操作狀態下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原因採取有效的處理措施,並及時反映;

(八)對停用和封存備用的起重機要做好維護保養工作。

三、起重機事故報告制度

(一)起重機發生事故時,必須按照國家《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二)起重機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必須立即報告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發生特別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還應直接報告國家質量檢驗檢疫總局,同時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存現場相關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並採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三)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或業主名稱、聯繫人、聯繫電話;

2、事故發生地點;

3、事故發生時間(年、月、日時、分);

4、事故設備名稱;

5、事故類別;

6、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四)移動式起重機異地發生事故後,業主或聘用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並同時報告設備使用註冊登記的質量監督部門。

(五)事故報告應在事故發生後24小時內,報告方式除電話報告外,還應以傳真方式報告。

黃埔區特種設備事故報告電話:82272400.傳真:82272370。

四、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起重機必須經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註冊登記,領取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其操作工必須經培訓,考取質量監督部門頒發的相應操作證,方可上崗操作。

(一)葫蘆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不得超載進行吊裝和側向外吊作業;

2、不得將吊載在其他作業者頭上通過;

3、不得利用起升限位器作起升停車使用;

4、不得在正常作業中經常使緩衝器與上描器衝撞;

5、不得在吊載作業中進行檢修,維護和調整制動器;

6、不得在吊載有劇烈振動時進行起吊、橫行與運行作業;

7、不得在吊載重量不清的情況下,如吊拔埋置物及斜拉作業;

8、不得隨意拆卸葫蘆式起重機上任何安全裝置;

9、不得在下列有影響安全的缺陷情況下作業:制動器失靈、限位器失靈、吊鉤螺母防鬆裝置損壞、吊裝鋼絲繩損傷已達到報廢標準等;

10、不得在捆綁不牢、吊載不平衡、易滑動、易傾翻狀態下,重物棱角處與吊裝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情況下進行吊裝作業;

11、不得在工作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與被吊物的情況下作業;

12、注意吊鉤是否在吊載的正上方;

13、在狹窄的場所、吊載易傾倒的情況下,不宜盲目操作;

14、注意作業中應隨時注意觀察前、後、左、右各方位的安全性;

15、確認電開關按鈕標記後再進行操作;

16、確認吊具與吊裝鋼絲繩處於正常狀況,沒有掛扯其它物體時,再按動電開關按鈕;

17、發現起重機故障時,先切斷總電源,再檢查;

18、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載荷時,應先作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後再平穩地進行起升吊運;

19、重物下降至地面300毫米處時,應停車觀察是否安全再下降;

20、無下降極限位置限制器的葫蘆式起重機,在吊具處於最低位置時,捲筒上的鋼絲繩必須保證有不少於兩圈的安全留數;

22、翻轉吊載時,操作者必須站在翻轉方向的反側,確認翻轉方向無人時,再進行操作;

23、爲減小吊載的擺動與衝擊,可以採取反向動作控制;

24、操作工下班時,應對起重機進行檢查,將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檢查情況記錄在運行檢查記錄表和交接班記錄簿,並交給接班人。

(二)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

1、在下列情況下,司機應發出警告信號:

(l)起重機起動後即將開動前;

(2)靠近同層其它起重機時;

(3)在起吊下降吊物時;

(4)吊物在吊運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員時;

(5)起重機在吊運通道上方吊物運行時;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4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對衝、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的職責、程序和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範圍內的衝、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過程。

2職責

2.1設備管理主管部門負責衝、剪、壓機械的歸口管理,負責對衝、剪、壓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情況進行檢查,負責組織實施衝、剪、壓機械的大修理。

2.2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負責衝、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負責對衝、剪、壓機械設備及使用情況進行安全檢查和考覈。

2.3各使用部門負責衝、剪、壓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負責衝、剪、壓機械設備的使用、檢查、維護、保養和維修。

3管理內容和方法

3.1對衝、剪、壓機械的管理要求

3.1.1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組織各衝、剪、壓機械使用部門對各種衝、剪、壓機械進行編號、登記,建立設備檔案。

3.1.2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和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組織衝、剪、壓機械的使用部門制定衝、剪、壓機械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並對操作者進行必要的培訓。

3.1.3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和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參加衝、剪、壓機械的安裝、大修後試運轉的驗收、定期檢查工作。

3.1.4衝、剪、壓機械經驗收合格後,使用部門方可投產使用,並對衝、剪、壓機械進行日常維護、保養、檢查、維修。

3.1.5衝、剪、壓機械應按相關法規、標準規範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衝、剪、壓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的設計、製造、安裝與維修由其使用部門負責。

3.1.6衝、剪、壓機械的安全防護裝置應同主機一同經過驗收合格,並同主機一樣進行正常維修、保養。

3.1.7衝、剪、壓機械及安全防護裝置應滿足以下要求:

a)離合器動作靈活、可靠、無連衝。

b)制動器、緊急停止按鈕應靈敏、可靠。

c)傳動裝置的外露部分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d)腳踏操作的外部部分的上部及兩側應有防護罩,踏腳應有防滑措施。

e)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安全保護控制裝置應可靠、有效。

f)電氣系統應有接地(零)裝置。

g)衝壓模具、胎具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3.1.8衝、剪、壓機械的使用部門對安全防護裝置提出合理化建議時,應取得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的同意後方可實施整改,整改後由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檢查合格方可繼續使用。

3.2對衝、剪、壓機械設備操作者的要求。

3.2.1衝、剪、壓機械設備操作者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教育,考覈合格,取得安全作業證後方可獨立操作衝、剪、壓機械。

3.2.2衝、剪、壓機械設備操作者在操作時應嚴格執行設備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過程中嚴禁將頭、手伸入機械的危險區域。

3.2.3兩人以上集體操作的衝、剪、壓機械,必須規定一人開車、一人指揮,互相協調進行操作。

3.2.4若加工的部件過大,造成無法使用防護裝置時,使用部門應制定臨時安全措施,報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方可進行操作。

3.3安全監督檢查

安全環境管理主管部門、設備管理主管部門應對有關部門衝、剪、壓機械的安全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反規定、發生事故等情況時,應按q/szg59.06標準規定對責任部門、人員進行處罰。

4形成文件和記錄

4.1設備臺帳

4.2安全檢查記錄

4.3安全檢查表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5

爲充分發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爲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如下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的規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後應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任何。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保養規程,做到精心保養,正確操作,合理使用,並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構造、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服務態度,保證作業質量。並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現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