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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5篇)

工業1.89W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機械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彙編15篇)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

1、交接班制度是機械設備安全生產的重要環節,必須嚴肅認真,一絲不苟。

2、接班人員應提前十五分鐘進入施工現場,瞭解工作內容及工作環境,並對設備進行檢查,認真查閱運行日誌,詢問當班人員設備的運行情況。

3、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者介紹設備運行情況,必須實事求是,不得隱瞞,否則發生事故由交班者承擔。

4、接班者在檢查中發現異常情況,應由交班者處理,如接班者願意接受處理,可由接班者接班後繼續處理,一時處理不好的應在交接班記錄本上作詳細說明並報告上級相關領導。

5、接班者不得扳弄不屬於檢查範圍內的設備。

6、在開、停機和處理事故以及倒閘操作時不得進行交接班,接班者應主動離開現場,如交班者邀請接班人員幫助處理事故和操作,在接班者願意下可以協助交班者處理。

7、交班者在交班前應對機械設備進行維護,運行日誌、工具等物品擺放整齊以便接班人員的查驗。

8、交班者應在雙方簽字後離開作業現場。

9、機械動力設備履歷書、機械設備司機手冊、司機交接班記錄必須及時如實填寫。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2

爲本項目保長城杯,爲強化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本項目規定,凡進入本項目的各種機械,必須由項目工程部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爲此特別擬定管理規定:

1.進入現場的各種機械,必須是經過新購或大修的,技術性能可靠,安全裝置可靠齊全,各種手續、標牌、使用說明書,安全操作規程等齊備,機械設備統一編號。

2.現場機械佈置擺放,必須按項目要求擺放,不得隨意擺放,設備安裝完成後,必須經過工程部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資料報安全部,工程部備案。

3.高大設備必須有防雷擊備案。

4.必須實際定機定員,操作人員必須經過考覈合格後持證上崗;並掌握機械安全使用性能。

5.特殊工種人員必須統一着裝,有明顯標記。

6.定期檢查保養維修設備並有詳細記錄,不得出現因修理不及時影響項目正常施工。

7.項目定期組織檢查,發現隱患限期整改落實到人。

8.不得使用帶病和報停機械設備。

9.各種機械設備使用,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去做,不得違章使用。

10.大型機械設備運貨和安裝要符合相應資質要求。

11.進入機修加工棚必須戴好安全帽。

12.使用機械前必須認真檢查各部位和電動機的安裝是否符合安全規程,安全防護設施是否齊全有效,使用前必須經過試運轉,合格後方準作業。

13.砂輪機不準設倒順開關,旋轉方向禁止對着通道。

14.操作時應站在砂輪側面,兩人不準使用一個砂輪。

15.砂輪不圓、有裂紋或磨損剩餘部分不足25cm的,不準使用手提電動機砂輪,電源線不準破皮漏電,使用時戴好絕緣手套,先啓動後再接觸試件。套絲工作時,工作人員不得戴手套,嚴禁留長髮,手持電鑽電線完好,使用時應戴好絕緣手套。

16.操作時應先啓動後工作,軟件墊平墊實,鑽孔時要防滑鑽。

17.操作時應用木工杆加壓,不準用身體直接壓在上面。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3

爲滿足施工進度的要求,須安置塔式起重機作業。根據各部結構、重量、數量、角度編制塔式起重機作業專項方案和技術保證措施滿足《起重機械安全規程》(gb6067.85)執行企業、項目工地兩級管理體系。

中小型施工機械在進場前進行維修保養做到外觀精美,機質良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並嚴格執行驗收制度,無有關部門核發的建築施工機具安全使用合格證不使用。現場的機械設備操作滿足《建築施工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程》(jgj33.20xx)的要求。執行企業、項目工地兩級管理。

1施工現場設專職機械管理人員,對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包括自有、租賃設備)實行安裝、使用全過程管理。

2機械設備操作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3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全部由專業隊伍進行,起重吊裝設專職信號指揮人員。起重吊裝作業前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劃定施工作業區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誌和專職的監護人員。起重回轉半徑與電線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4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並辦理驗收手續。經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測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四限位、兩保險),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6羣塔作業方案中,應保證處於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配備固定的信號指揮和相對固定掛鉤人員。

7塔式起重機吊裝作業時,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中的要求,吊物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範圍。六級以上大風強制停止吊裝作業。

8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電動吊籃等機械設備必須有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安裝單位必須具備資質,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頂升、錨固必須由統一單位完成,安裝完畢後填寫驗收表,數據必須量化,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置必須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10施工現場的木工棚、鋼筋棚、混凝土攪拌棚、捲揚機棚、空氣壓縮機全部採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並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12施工現場機械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操作人員離機或作業中停電時,必須切斷電源。

13圓鋸的鋸盤及傳動部位應安裝防護罩,並設置保險檔、分料器。

14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必須裝設不小於180度的防護罩和牢固可調整的工作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餘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15平面刨、手壓刨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

17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係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19卡環在使用時,應保證銷軸和環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鬥、混凝土鬥和預製牆板時,必須使用卡環。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4

1.0目的

加強材料機械性能試驗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2.0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計量室試驗設備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0內容

3.1試驗人員應熟悉設備的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不得超負荷使用。

3.2操作前應先檢查設備各部是否正常,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完好,才能啓動設備。

3.3試驗機上不準放置工具雜物等試驗完成後應把試件取下。

3.4脆性材料的硬度、彎曲、壓縮及疲勞試驗須加防護裝置,防止材料崩裂傷人。

3.5高溫拉伸或其它升溫試驗,需電爐加熱時,應控制電流均勻上升。在裝卸試樣時,必須斷電,必要時需戴上石棉手套。易燃易爆物必須遠離電爐。

3.6室內應配備適用的消防器材。

3.7試驗員工作時要集中精力,不得離開工作崗位,如須離開,應停機或向代管人作交待。

3.8進行試驗時必須注意:

①根據試樣形狀、規格及性能,選擇好測量範圍、夾具、加相應砝碼及安裝必要的附件;

②試驗前開始前,先作幾次瞬時啓動(開、停),便於潤滑和檢查試驗機運轉部件狀況;

③工作完畢後,應各部歸位,並關閉油閥、電源。

3.9試驗機每年由計量部門校驗一次。每季度用測力計自行校驗一次。測力計每年校驗一次。

3.10長期不用的機器、設備應上油密封加罩並定期檢驗、保養。升降絲桿及上下夾頭要經常加油潤滑,光亮部分應塗上防鏽油。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5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某公司安全工器具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了防止生產運行和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確保生產運行和施工作業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安全可靠、安全防範及時到位,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規定了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有關事項。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XXX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各風廠和工程項目施工作業單位。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四條安全工器具是指保證人身安全的各種防護性工器具及裝置,如:絕緣工具、安全帶、漏電保護器、驗電器、絕緣手套等,此外還包括導鏈、砂輪、電鑽、電動葫蘆、滑輪等工器具。

第五條工器具使用前,由使用人負責檢查是否有合格證,沒有合格證的不得使用。

第六條各單位工器具應由專人保管,保管人員必須熟知所管轄工器具性能、使用保養、試驗方法等知識,工器具要做到帳卡物相符。

第七條工器具應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和有關標準定期試驗、檢查、保養,檢查試驗後的工器具要有檢查記錄、檢查日期、檢查數據及檢查人簽名。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格的工器具應貼有檢查合格的標誌,不合格的工器具應另外存放,絕對禁止好壞工具混放,不合格的工器具嚴禁使用,否則追究相關責任。

第八條工器具的試驗週期由各單位安全負責人負責控制,具體實驗週期參照《電力安全工作規程》(變電部分)相關規定執行。到期時上報公司安監部部協助檢查試驗,如工器具漏檢並由此引發事故,追究各單位安全負責人責任和相關人員責任。

第九條工器具借用要有記錄,包括借用日期、歸還日期,禁止將未經檢驗或不合格的工器具借出。

第十條工器具的貯存保管要科學合理,符合有關規程或行業標準的要求,避免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壞,公司安全監察部定期抽查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情況並進行考覈。由於保管不到位造成安全工器具丟失的由本單位負責。

第三章

檢查與考覈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安監部部和相關單位負責進行檢查和考覈,違反以上規定條款的將考覈責任單位和責任人100~500元,產生不良後果的依據相關規定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並另行考覈。

第四章

附則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第十二條本規定由安監部部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6

1、建築安裝企業的機械應按其技術性能的要求正確使用,缺少安全裝置或安全裝置已失效的機械設備不能使用。

2、嚴禁拆除機械設備上的自動控制機構、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裝置,以及監測、指示、儀表、警報器等自動報警、信號裝置,其調試和故障的排除應由專業人員負責進行。

3、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對其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4、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並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在取得有並部門頒發的操作證、特殊工種操作證後,方可獨立操作。

5、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命令,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由於發令人強制違章作業造成事故者,應追究發令人責任,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6、機械作業時,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將機械交給非本機操作人員操作;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和操作室;工作思想要集中,嚴禁酒後操作。

7、機械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都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不得外露;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嚴禁從高處往下投擲物件。

8、進行日作業兩班及以上的機械設備均須實行交接班制,操作規程人員要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9、機械進入作業地點後,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機械操作人員進行施工任務及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操作人員應熟悉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安全規則。

10、現場施工負責人應爲機械作業提供道路、水電、臨時機棚或停機場地等必須的條件,並消除對機械作業有妨礙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間作業必須設置有充足的照明。

11、在有礙機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場所作業時,機械設備應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員必須配合適用的安全防護用品;當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的要求。

12、當機械設備發生事故或未遂惡性事故時,必須及時搶救,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領導和有關部門聽候處理;企業領導對事故應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7

1、貫徹執行國家及企業頒發的有關安全技術法律、法規、規程和標準

2、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作業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其他非作業人員嚴禁在安裝、拆卸機械設備的現場停留。

3、高空作業人員工作時必須穿防滑絕緣鞋。

4、安裝、拆卸作業人員在安裝、拆卸設備標準節及其他大部件且不在防護欄以內工作時,必須正確繫好安全帶。

5、嚴禁安、拆、操作人員酒後上崗工作。

6、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的工作程序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7、裝車運輸時要有專人指揮裝車,保證安全的同時並使設備各個結構及部件不受損壞,裝上車的零部件必須捆綁牢固。

8、安裝、拆卸設備時要指定安全負責人,一般情況下按安全操作程序進行操作。特殊情況下,安裝、拆卸需要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制定方案,由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9、安裝、拆卸完畢後,由作業帶班人員或安全責任人對設備各部件進行檢查,合格後再進行技術調試。

10、操作人員務必持證上崗,嚴禁酒後操作、違章操作,遇有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操作,並立即彙報進行處理。

11、安裝完畢後,務必對各部件進行檢查,調試時務必遵照技術文件中規定的技術要求進行調試,經檢驗全部符合要求後,方能進行交接。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8

一、機械加工實驗室是進行學生實習實訓、技能考覈、生產及研究的重要場所,必須加強安全及衛生管理,爲學生創造一個安全、良好的實驗實訓環境。

二、凡進入本實驗室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必須統一着裝(工作服或軍訓服);必須戴安全帽(女生務必將長髮挽入帽內);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時,必須配戴防護眼鏡。

三、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必須熟悉車牀性能,熟練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則不得動用車牀。務必遵守紀律,聽從指導,服從安排,不做與實驗無關的事情。

實驗中要服從老師指導,按正確的操作方法和規定的操作步驟,有條不紊地進行實驗,遇到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以免發生事故。

四、參加實驗實訓的學生在實驗(加工)過程中,不得隨意串崗,嚴防多人同時操作車牀;並且要注意保持室內衛生及良好的實驗秩序;出現特殊情況或異常響聲及時報告指導老師。

五、每次實驗結束後,學生將加工工件交指導老師測量並打分,做爲本次實習的成績;將本次實習實訓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須留相應學生對車牀及實驗室進行清掃。

六、車牀清掃及保養。

一切儀器的領用、外借、歸還必須通過管理人員,並必須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教學儀器借還登記冊”,並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教師使用時,必須提前填寫“實驗通知單”,由管理人員認真準備。使用完畢,及時歸還、註銷。

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則操作實驗,做好安全用電、防火、防盜、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範工作,保證人身和儀器設備安全。

經常維修、及時保養,做好防鏽、防腐、防蟲、防黴等工作,使儀器設備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1、實驗過程中萬一出事,不要驚慌,如涉及人身安全,應盡力保護學生,儘量讓學生疏散出去,同時實事求是、科學地分析事故產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學生感到恐懼,害怕實驗。

2、觸電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在觸電者脫離電源之後,將觸電者迅速放在空氣流通的地方急救,進行人工呼吸,有危險者,應立即送往醫院

一、供電線路,特別是實驗室供電線路及各種用電器的安裝均應合乎安全用電規範,線路與用電設備必須每學期檢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藥品按規定放入地窖、專櫃。

三、使用加熱設備要嚴守規程。

四、室內要有防火設備,滅火器要定期更換藥品,禁止吸菸。

五、化學實驗的廢液要妥善處理,不準倒入下水道。

六、實驗室人員下班時要認真檢查門、窗用水、電等設備、設施以確保安全。

七、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嚴防事故發生,每日下班前檢查水閘、電源、門窗、烘箱等設備,保證實驗室安全。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9

1、施工現場機械安全管理辦法;

2、機械租賃合同;

要求:要有雙方的簽字、蓋章、日期等

3、安全管理協議書;

要求:要有雙方的簽字、蓋章、日期等

4、拆裝合同書;

5、設備出租單位、起重設備安拆單位等的資質證書資料複印件、北京市建委的設備統一編號

6、機械設備平面佈置圖;

要求:要於施工現場相符合

7、總包單位與機械出租單位共同對塔機組、外用電梯機組、電動吊藍操作者和安裝人員的聯合安全技術交底;

8、大型設備安拆施工方案;

要求:要有編制人、審批人、審批表、審批部門意見和簽字蓋章

9、羣塔作業安全方案;

要求:要有編制人、審批人、審批表、審批部門意見和簽字蓋章

10、塔吊安裝、頂升、拆除、驗收記錄(八張表);

11、外用電梯安裝驗收記錄(六張表);

12、電動吊藍的驗收表;

13、中小型設備進場驗收表或記錄;

14、現場設備臺賬;

15、各類設備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16、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要求:交底人、被交底人簽字,交底日期等

17、機械操作人員及起重吊裝人員持證上崗記錄及複印件;

18、自檢及月檢記錄和設備運轉履歷書;

要求:時間、組織人、參加檢查人員、查出的問題、問題的整改要求、整改負責人及期限、整改後複查記錄

19、職工應知應會考覈情況和樣卷。

要求:參加受培訓人員名冊(姓名、性別、單位工種成績)、試卷用紅筆批改、扣分依據和所分數。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和適用範圍

我公司是電力建設的施工企業,施工機械、工器具的安全對對於生產任務的完成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施工機械、工器具也是完成生產任務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之一,爲了滿足電力建設施工發展的需要。爲了把好機械、工器具的購買維修使用關,確保施工中的安全。

2機械、工器具的種類:

2.1.1施工車輛(不包括汽車、吊車)牽引、張力等車輛。

2.1.2起重工具:主要是指的轉換、傳遞用的工具。

2.1.3汽、柴油、電動工具:主要是指以汽、柴油、電能爲能源的施工機具。

2.1.4高空工具:主要指高空作業施工的支持與防護工具。

2.1.5專用安全工具或設備,重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2.1.6絕緣工具。

3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和依據

3.1機械、工器具的購買必須是經過領導同意,按計劃進行。

3.2生產廠家必須是國有企業或知名度較高的、信譽較好的廠家。

3.3廠家必須提供國家對產品鑑定的報告書、生產許可證、還有使用說明書,以及產品的各種技術標準。

3.4所購大型機械生產廠家應有一支及時的售後服務隊伍。

4機械、工器具驗收和試驗:

4.1書檢查銘牌與外形尺寸應相符。

4.2外觀檢查:逐個逐件目視過關檢查。

4.3壽命與可靠性檢查:檢查易損部位、保安裝置等。

5性能試驗檢查、抽樣比例與重點檢查項目檢查項目:

5.1施工車輛:牽引設備都應進行額定負荷、啓動、剎車試驗,必要時進行循環試驗。

5.2起重工具:抽樣4-8%,分別做100%、125%額定符合條件下的工作試驗檢查及外型尺寸有無變形或其他異常現象。

5.3汽、柴油、電動工具:抽樣3-6%進行額定荷載試驗,多次啓動停止,檢查是否超溫及使用可靠性。

5.4高空工具:應進行額定荷重試驗,檢查薄弱環節與使用壽命。

6所有的試驗都應按規定的週期進行,有安監人員參加,並做好記錄。

7大型機械、設備在投入使用前要要經必要的培訓工作,使用後應加強機具的管理維修。使用時出現的問題,各隊也應及時向公司安全保衛處、技術質量處報告,以便及時研究處理。保證人身、設備安全及工程進度。

8機械工器具的使用和保養:

8.1各處的機械、工器具管理部門對機械、工器具的安全負全責,對所發放的工具必須保證100%的完好率,否則不能發放。發放前應使用發放記錄,退回後應及時修理與保養。

8.2各項目部、班組在領用工器具時,除填寫領用記錄外,還應認真對工器具的外觀進行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在每日工作前還應對所使用工器具進行外觀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8.3各項目部、對、班組內自己的工器具,除了每天外觀檢查外,還應每月一次對所使用的工器具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保證所使用工器具處在一個合格的狀態。同時應建立維修記錄。

8.4凡因機械、工器具在使用範圍內出現各種不安全現象,都要追究發放、維修人員的責任。

8.5所用機械工機具的週期試驗,必須按照規定執行,各處的領導要給予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由安監人員監督執行。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對我公司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管理,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結合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在我公司施工的工程項目中使用的起重機械設備的租賃、購置、安裝、拆卸、頂升、附着、使用、維修、檢驗檢測活動及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建築施工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

第四條公司質量安全部是起重機械設備的歸口管理部門;區域公司負責起重機械安拆方案審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安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項目管理部、項目部做好報驗工作;項目管理部、項目部負責自有起重機械選用,安拆方案編制、報驗、使用、維修保養及相關的監督檢查等日常性管理。

第二章選用與進場

第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結構層次、高度跨度、現場條件等選用適合工程施工的起重機械,優先選用種類、生產廠家、規格型號已在施工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起重機械。

第六條選用的起重機械必須具備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以及設備履歷書等隨機資料。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起重機械不得購置:

(一)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的;

(二)國家規定禁止使用的;

(三)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四)安全保護裝置配備不齊的。

第八條凡使用租賃起重機械的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首先對租賃單位進行調查評價,經評價合格後方可簽訂租賃協議,明確各自在起重機械租賃使用過程中的安全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租賃使用:

(一)出租單位未能依法辦理工商登記註冊,並向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告知備案的;

(二)無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單位制造的和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

(三)屬國家和省級主管部門明令淘汰、規定不準使用的;

(四)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和維修價值的;

(五)經檢測達不到國家和行業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

(六)無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隨機文件的。

第九條起重機械在進入施工場地前,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先與運輸方簽訂相關運輸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運輸方的選用參照公司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工程供方控制程序》執行。

第十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於起重機械進場前將起重機械的使用項目、設備來源、規格型號、生產廠家、進場日期等相關情況報至區域公司備案。

第十一條起重機械的產權單位應當建立起重機械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具備以下內容:

(一)原始資料,包括購銷合同、使用維護及安裝說明書、出廠檢驗報告、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交接驗收記錄等;

(二)設備履歷書,包括歷次大修理、改造記錄、運轉時間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安全保護裝置調試記錄及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定期檢驗、檢測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事故記錄等;

(三)其他資料。

第十二條起重機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

(一)國家明令淘汰的;

(二)主要結構件應力超過原計算應力15%;

(三)主要結構件腐蝕深度達原厚度10%的;

(四)存在其他嚴重事故隱患的。

第三章安裝與檢測

第十三條起重機械在安裝與拆卸前必須先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經過審批。

第十四條從事建築工地起重機械安裝的單位,必須具備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建築施工起重機械安裝工程專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並按資質規定進行相應的安裝業務。未取得安拆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不得從事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業務。

第十五條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單位,應當依照本制度,進行安裝活動(包括起重機械在施工現場移位、頂升、附着、拆卸等,以下同)。

第十六條從事起重機械安裝的作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從事相應作業和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符合本制度第五、六、七、八、十、十二、十三、十六條規定要求,且從事起重機械安裝作業的人員是本單位員工的,方可使用公司資質進行起重機械安裝活動。

第十八條將起重機械安裝作業分包給外單位施工的,必須符合本制度第十四、十六條規定,並於安裝作業實施前與安裝單位簽訂分包協議,明確各自安全責任。安裝單位應當與施工總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在安裝過程中應當服從施工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要求,落實有關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安裝作業的安全生產負責。

第十九條安裝單位在安裝前必須進行如下工作:

(一)審覈建築工程起重機械的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定期檢驗、檢測證明等文件是否齊全有效;

(二)審覈輔助起重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使用說明書等文件齊全有效;

(三)根據建築工程起重機械技術要求、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備狀況以及輔助起重機械條件和有關技術標準制定專項安裝施工方案和技術措施,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向安裝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

(四)對建築工程起重機械的重要受力結構、零部件及輔助起重機械進行檢查驗收,由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

(五)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及作業現場條件進行檢查,發現有影響安裝活動的隱患應及時排除。

第二十條安裝單位在安裝作業中,應嚴格執行設備的安裝、拆卸工藝,安裝、拆卸工序的崗位應定人定責,應進行安全作業技術交底,由安裝負責人監督實施、統一指揮。安裝區域應設置警戒線,劃出警戒區,由專人進行監護。

第二十一條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後,安裝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及說明書的有關要求對起重機械進行檢驗和調試,尤其要對起重機械的限位、保險等安全裝置進行檢測把關,形成自檢記錄。經檢驗合格後的起重機械應達到安全使用標準。

第二十二條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安裝活動結束後,各方(包括安裝、租賃、使用、工程總承包等)應當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由安裝、使用和租賃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後方可報驗。

第二十三條安裝單位必須建立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工程檔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一)合同或任務書、安全協議書;

(二)安裝拆卸輔助起重設備、檢測儀器、機具檔案資料;

(三)建築工程起重機械的自檢資料;

(四)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專項安裝和拆卸施工方案。

第二十四條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由安裝方案編制人員或技術負責人向建築工程起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裝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將有關安裝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和租賃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將其存入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資料檔案中。

第二十五條項目管理部(項目部)應當在起重機械安裝完畢後,按照施工當地檢測部門有關要求整理相關資料並報檢。經過有權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與維修

第二十六條項目部應當嚴格執行本制度和有關建築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建築工程起重機械的使用安全。

第二十七條起重機械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書,方可上崗作業,並嚴格遵守起重機械安全操作規程。

第二十八條項目部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不同季節、氣象條件變化的情況下,在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在建築物密集、多臺起重機械交叉作業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技術措施,防止多塔作業相互碰撞。項目部應當在設備活動範圍內(設備移動、臂架端部)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第二十九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應當安排專職起重指揮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相關部門考覈合格,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三十條項目部在起重機械使用過程中必須做好交接班記錄、安全技術交底、日常檢查(班前、班中、班後)等相關工作,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基礎設施控制程序》執行。

第三十一條項目部應當對在用的起重機械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和定期、不定期檢查,重點檢查起重設備的穩定性、鋼絲繩、鋼結構及保險限位等安全裝置的有效性等。維修保養人員應取得相應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及時形成維修保養、定期檢查記錄等,具體要求按照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作業指導書》中《常用建築機械設備技術保養和大中修理內容及要求》執行,記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日常的維修保養;

(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檢查;

(三)對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保養、校驗、檢修。

第三十二條對起重機械的使用情況除進行日常性和專項檢查外,還應定期進行檢查,並形成記錄,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存在問題和事故隱患,項目部必須按照“三定”要求落實整改、複查,切實消除隱患。

公司每年、區域公司每季度、項目管理部每月、項目部每旬至少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做好檢查記錄。

第三十三條建築工程起重機械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操作人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設備管理員,並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恢復正常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三十四條項目部應當根據實際情況設置與工程規模相適應的設備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管理人員。

設備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應當對建築工程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決定停止使用設備並及時報告項目負責人。

第三十五條項目部應當對起重機械作業人員進行設備使用和安全作業基本知識的培訓,作業人員應具備必要的設備使用技能和安全作業知識。

起重機械作業人員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有權停止使用設備並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項目負責人報告。

第三十六條按照公司管理體系程序文件《基礎設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及時逐級上報相關機械設備管理資料。

第三十七條項目部應當制定起重機械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

第三十九條建築工地起重機械發生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按照公司《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規定》,及時、如實向有關部門報告,進行調查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質量安全部解釋。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總經理批准發佈之日起執行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

1.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的正確選擇、維護與使用,是保證員工在生產活動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傷亡事故發生的重要手段之一。爲了確保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依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2本規定明確了各類維護維修、安全工器具的購置、配備、保管、檢查試驗和報廢全過程中的主要環節。

1.3本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

1.4本規定由公司安全總監負責解釋。

1.5本規定與上級相關規定有牴觸時,以上級規定爲準。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與本項目部範圍內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編制依據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

《電力建設安全維護維修管理規定》

定義

4.1.小型機械是指維護維修班組獨立使用的除維護維修設備以外的維護維修機械。小型機械如:坡口機、套絲機、往復鋸、彎管機、切割機、太鑽、砂輪機等。

4.2.小型機具是指價值在20xx元以下,能獨立發揮作用的需動力或無需動力的機器、工具。如電動工具、風動工具。

4.3.起重作業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繩索、索具、吊帶、吊具起重鉗、卸扣、吊溝、吊環、鋼絲繩夾、起重滑車、各種倒鏈(平拉葫蘆、千斤頂等。

4.4安全工器具

4.4.1絕緣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人身觸電的各類工具,如:高壓驗電器、絕緣棒(地線操作棒)、絕緣手套、絕緣靴、絕緣夾鉗、絕緣膠墊等。

4.4.2防護工器具:是指在生產活動中防止發生人身意外傷害的各類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護目眼鏡、防毒面具、接地線等。

4.4.3安全標誌工具:是指爲規範人在生產活動中的行爲,設置在生產現場的各類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攔網等。

職責

5.1.按公司計劃統一採購、管理和大修;由項目負責使用和管理,保證小型機械的性能完好,各項目負責使用、維護、修理、檢查、安全人員監督指導。

5.2.價值在20xx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業工器具、吊具由公司綜合部統一採購、管理或發放。

5.3.小型機械由綜合部供應,安全員負責進行檢查,驗收、報廢工作,必要時邀請同級技術、質檢人員參加驗收。

5.4.安全總監負責對小型機械工器具、吊具生產廠家、供應商的選擇、評審和監督檢查工作。

5.5.1公司安全總監是安全工器具主要管理人員,其主要職責:

負責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的審查編制;

負責安全工器具購置的選型;

組織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預防性試驗和新購進安全工器具的驗收試驗;

組織對安全工器具的報廢鑑定。

5.5.2各項目兼職安全員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負責人,其主要職責:

編制項目年度安全工器具購置計劃;

組織項目安全工器具定期預防性試驗;

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

定期檢查班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況;

每季度組織一次對本單位安全工器具的檢查。

5.5.3班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單位,其主要職責:

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庫房,按定置要求擺放整齊;

每月定期對安全工器具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檢查和預防性試驗檯帳;

對個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採購要求

6.1.物資供應部門必在國家定點正規生產廠家單位或信譽較好的供應商採購,具有生產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合格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價格以上有限考慮。

6.2.起重作業工器具的採購必須是經公司有關避免確定的廠家。

6.3安全工器具的購置管理

6.3.1各單位按配備標準或實際需要,按公司《兩措管理辦法》編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補充或需用計劃,於每年7月底前報公司安全總監。

6.3.2安全總監對各各個項目計劃進行審覈、彙總,列入年度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

6.3.3安全總監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計劃,交綜合部按計劃採購或委託項目採購後,由各項目辦理領料手續領回下發使用。

6.3.4購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須具有以下證件:

安全生產許可證;

產品合格證;

安全鑑定證;

產品說明書;

檢測試驗報告。

6.3.5如需自行組裝、安裝所購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須具有上述證件。

6.3.6新購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員組織驗收試驗,合格後方可使用。

使用要求

7.1.機具應由瞭解其性能並能夠熟悉操作知識的人員操作。

7.2.機具的轉動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銳部分應裝設防護罩或遮攔,轉動部分應保持潤滑。

7.3.機具的電壓表、電流表、壓力錶、溫度計、流量計等監測儀表,以及制動器、限制器、安全閥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凡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已損壞的應停用,安全防護裝置恢復完善後方可使用。

7.4.機具使用前必須進行檢查,嚴禁使用已變形、已損壞、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機具。

7.5.機具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必須超銘牌使用時,應經覈算,採取措施並經試驗確認安全可靠,經技術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使用。

7.6.電動工具必須接地良好,並安裝漏電保護器。

7.7.機械操作人呀,在機械運轉中,不得打鬧、閒談、吃零食,不得酒後開機,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隨時注意和檢查機械各部件的運轉情況,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停機處理。如發現機械存在影響安全方面的缺陷並不能立即排除時,應了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拖延不報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應讀儀事故發生負責任;有關部門街道報告後妥善處理,否則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7.8.每臺小型機械、工器具應在醒目位置貼掛簡明瞭的安全操作規程,說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項以及負責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一般鋼絲繩應符合gb1102的規定並須有產品檢驗合格證。

7.9.2.鋼絲繩應防止打結或扭曲;切斷鋼絲繩說應採取防止繩股散開的措施;鋼絲繩應保持良好的潤滑狀態。潤滑劑應符合該繩的要求並不影響外觀檢查;鋼絲繩每年應浸油一次。

7.9.3.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應按規程、規定連接。

7.9.4.鋼絲繩不得直接套掛連接,其許用應力不得大於0.98kn/cm2。用做綁紮繩時,敘許用應力應減低50%。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橫向受力,卸扣的銷子不得扣在活動性較大的索具內。不得使卸扣處於吊件的轉角處,必要時應加襯墊並使用加大規格的卸扣。

7.10.滑車

7.10.1.滑車應按銘牌規定的允許的載荷使用。如無銘牌、則應經計算和試驗後方可使用。

7.10.2.滑車使用前應進行檢查。如發現吊鉤磨損達到原尺寸的10%,槽底磨損過3mm以上,以及有裂紋、輪緣破損等情況者,不得使用。

7.10.3.在受力方向變化較大的場合和高處作業中,應採取吊環式滑車;如採用吊鉤式滑車,必須對吊鉤採取保險措施。

7.10.4.使用開門式滑車時,必須將開門的鉤環鎖緊。

7.11安全工器具使用要求

7.11.1絕緣操作杆:檢查表面有無裂紋、脫漆;接頭是否牢固;握手標誌清晰;不超試驗週期。

7.11.2絕緣手套:檢查有無粘黏、漏氣現象;不超試驗週期。

7.11.3絕緣靴:檢查靴底有無裂紋;不超試驗週期。

7.11.4安全帽:檢查帽襯與帽殼間距大於3cm;帽殼無裂紋;繫帶調節靈活。

7.11.5安全帶:檢查組件完整無裂紋;鉚釘無偏移;織帶無裂紋;不超試驗週期。

7.11.6驗電器:檢查與絕緣操作杆連接牢固;電池有效;聲光清晰。

7.11.7接地線:檢查塑料護套完好;無斷股;各部連接牢固,螺栓緊固。

7.11.8圍欄網:檢查網繩無斷裂;警告標誌(止步,高壓危險)完整。

檢查維護、實驗及保管

8.1.小型機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應有專人進行檢查、維護、試驗、並應隨機掛貼安全操作牌。

8.2.應由專人負責保管,定期進維護保養和簽定。修復後的機具應經試轉簽定合格後方可使用。

8.3.維修、調整必須在停機後進行。

8.4.待修與完好的小型機械、工器具必須存在乾燥、無害氣體和腐蝕性化學品場所並用標籤或色標加以區別。

8.5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

8.5.1安全工器具的預防性試驗按《安規》及原國家電力公司《電力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規定執行。各類常見工器具的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見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8.5.2若工頻耐壓試驗中試驗變壓器的`電壓等級達不到試驗的要求,可分段進行試驗,最多可分爲4段。分段試驗電壓爲整體試驗電壓除以分段數,再乘以1.2倍的分段係數。

8.6預防性試驗工作的安排

8.6.1絕緣杆、驗電器、絕緣手套、絕緣鞋由各單位委託變電工程公司做試驗。

8.6.2安全帶(繩)、梯子,各單位自行按週期組織進行試驗。

8.6.3安全工器具試驗合格後,試驗人員應出具試驗報告,並在工器具上粘貼不乾膠製成的“試驗合格證”。

8.6.4各單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負責人應將每次試驗結果登錄在臺帳內,並保存好試驗報告。

8.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8.7.1安全工器具應統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櫃)內,房內應保持乾燥、通風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與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8.7.2絕緣杆一般應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時,支撐點間距不宜過大,以免操作杆變形彎曲。

8.7.3絕緣靴、絕緣手套應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櫃內,上面不得堆壓任何物品。手套應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時,手套內應塗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8.7.4所有安全工器具應按定置要求存放,對號入座。

8.7.5工器具應有統一分類編號,編號原則爲單位代碼—保管使用的班組站代碼—工具名稱簡稱—順序號。

8.7.6個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工器具,應有固定的存放地點,做到擺放整齊。

8.7.7安全工器具應有安全工器具登記清冊,並做到實物與清冊一致。

報廢的要求

9.1.小型機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已檢查、試驗及修理後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9.2.修理費用已超過重新採購和製造價格的。

9.3安全工器具的報廢

9.3.1有下列情況的安全工器具應予報廢;

絕緣操作杆表面有裂紋或工頻耐壓沒有通過;

絕緣操作杆金屬接頭破損和滑絲,影響連接強度;

絕緣手套出現漏氣現象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絕緣靴底有裂紋或工頻耐壓試驗泄漏電流超標;

接地線塑料護套脆化破損;導線斷股導致截面小於規定的最小截面;成組直流電阻值小於規定要求;

防毒面具過濾功能失效;

梯子結構鬆動,橫撐殘缺不齊,主材變形彎曲;

安全帽帽殼有裂紋;帽襯不全;

安全帶織帶脆裂、斷股;金屬配件有裂紋,鉚釘有偏移現象;靜負荷試驗不合格。

9.3.2預防性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報廢,由各單位彙總後提出申請,出具試驗報告報公司安全總監審定。

9.3.3因安全工器具存在嚴重缺陷或使用年限達到規定,需要報廢時,由各項目提出申請,敘述報廢的理由報安全總監,由安全總監組織鑑定後確定

附表一登高板(腳釦)、安全帶(繩)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說明

種類

試驗靜壓(拉)力(n)

時間

(min)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登高板

2205

5

腳釦

980

5

圍杆帶

2205

5

護腰帶

2205

5

安全繩

2205

5

附表二絕緣手套的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說明

電壓等級

工頻耐壓(kv)

持續時間

(min)

泄漏電流

(ma)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高壓

8

1

≤9

低壓

2.5

1

≤2.5

附表三絕緣靴的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說明

工頻耐壓(kv)

持續時間

(min)

泄漏電流

(ma)

1

工頻耐壓試驗

半年

15

1

≤7.5

附表四絕緣杆(地線操作杆、驗電器操作杆)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說明

額定電壓(kv)

試驗長度(m)

工頻耐壓(kv)

1分鐘

5分鐘

1

工頻電壓試驗

1年

10

0.7

45

35

0.9

95

110

1.3

220

附表五電容性驗電器的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說明

1

啓動電壓試驗

1年

起動電壓值不高於額定電壓的40%,不低於額定電壓的15%

2

額定電壓試驗

1年

在接觸電極上施加額定電壓並保持3分鐘,在該時間段內驗電器能正常工作且顯示信號沒有間斷

附表六梯子的試驗項目、週期和要求

序號

項目

週期

要求

說明

1

靜負荷試驗

半年

施加1765n靜壓力,持續時間5min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3

1、所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公司各項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

2、嚴格履行與公司安全生產部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的各項條款。

3、在設備正常運轉過程中,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操作,同時還要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4、務必認真填寫機械設備運轉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否則,按照安全責任書中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5、每臺機械的機長必須要有聯繫方式,保證24小時能夠聯繫上,遇有問題及時彙報,確保正常的設備運轉和設備安全。

6、需要請假或着離開自己的崗位時,必須提前3天告訴公司安全生產部且等候安排後方可離開,不得擅自離開,否則,離開時間不計發以前所有工資,並對由此帶來的經濟後果負責及承擔費用。

7、操作人員作業過程中,嚴禁24小時大倒班。每班作業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接班時要及時到位。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

8、嚴禁將設備交給其他閒雜人員進行操作,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帶學徒人員,發現一次,將給予辭退並扣除責任人員全額工資。

9、服從和執行項目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絕違章操作要求。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爲了加強醋酸車間設備班組安全工器具的規範管理,確保安全工器具的有效及合理使用,防止人身傷害事故的發生,特參照行業標準及結合公司部門實際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管理規定規定了生產準備部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職責、管理內容與方法、檢查與考覈。

三、規範性引用文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帽》GB2811—20xx;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安全帶》GB6095—20xx;

四、常用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類別

4、1一般防護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繩、防墜器、各類防護工作服、防護鏡、防毒用具、防腐蝕手套、防噪聲用具等。

4、2各類安全圍欄、活動支架、安全網、圍網、升降板、腳釦、梯子等。

4、3絕緣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絕緣棒、絕緣檔板、絕緣罩、絕緣夾鉗、驗電筆(器)、絕緣手套、橡膠絕緣靴、絕緣梯、接地線等。

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職責

5、1班長的職責

5、1、1貫徹執行公司、部門和車間的有關規定、標準,管理制度。

5、1、2負責明確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職責與責任分工,設置班組安全員。

5、1、3督促、監察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實。

5、1、4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的配備計劃、更新報廢、借用手續的初審。

5、2車間安全員職責

5、2、1對班長負責,協同配合車間專職安全員工作,做好班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5、2、2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報廢手續(以舊換新)、新增工器具申請、借用計劃手續的辦理,經班長初審後報送車間專責安全員。

5、2、3建立班組安全工器具管理臺帳,列出安全工器具清冊,並報送車間專職安全員。

5、2、4聽從車間專職安全員安排,定期進行安全工器具預防性試驗。

5、2、5負責班組安全工器具的領取、驗收、試驗、保養工作

六、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要求

6、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個人配置、公用定點配置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醋酸車間根據安全年度費用計劃的規定的配置,依據公司物資採購程序提出計劃,經安全生產部審查,報經營部採購,由安全生產部登記、建立臺賬後分發至現場定置點或個人。

6、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保管

6、2、1個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個人妥善保管;班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班組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由部門專人負責保管,並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

6、2、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要進行登記並建立臺賬,做到物賬相符,定置管理。

6、2、3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按規定分類存放,要防止受潮、黴爛、變形、受熱、機械損傷,不可接觸各種油類、酸鹼物質,以防腐蝕。

6、2、4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不得與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6、2、5班組員工應熟悉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對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進行登記和常規檢查,確保安全可靠。

6、3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定期試驗

6、3、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中的規定進行定期試驗。

6、3、2嚴禁使用未經試驗或已超預防性試驗週期的安全工器具。

6、3、3在使用前應按規定進行檢查,無異常後方可使用。

6、3、4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放在妥當的地方,不可隨意亂放,以免損壞。

6、3、5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不能代替普通工具移作它用。

6、3、6絕緣安全工器具的檢查、試驗見《電力安全器具預防性試驗規程》(試行)。

6、3、7登高工器具檢查。

6、3、8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試驗記錄檢查。

6、3、9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管理臺賬檢查。

6、3、10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檢查、使用

6、3、11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應按其出廠說明書和銘牌的規定使用。使用者應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操作方法,凡不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確使用方法的人不準使用。

6、3、12安全工器具和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應認真核查合格證上的試驗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內,並進行使用前的常規檢查。

6、3、13不論在什麼場所作業都應使用符合有關安全標準要求的工具。

6、3、14外界環境條件不符合使用此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時,不準使用。

6、3、15使用者的勞動保護用品佩戴不符合《安規》規定時不準進行工作。

6、4梯子的使用:

6、4、1梯子使用前必須先檢查後使用,梯子的結構應完整,防止梯子滑移,鎖固裝置應完好,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撐杆裝置應完好。

6、4、2梯子應有足夠的強度和穩定性,不允許有歪斜、扭曲變形及其他影響強度的缺陷。梯邊(樑)不得有開裂。

6、4、3工作時梯子必須放在固定的地平面上,地面上不得有冰雪、油、水等易滑物。

6、4、4不得兩人或多人蹬在一個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時不得移位,不得調整梯子。

6、4、5在梯子上工作時,梯與地面的斜角度爲60°度左右,工作人員必須登在距梯頂不少於1m的梯蹬上工作。最高兩檔不得站人工作。使用者工作點的高度不得超過梯子頂部支撐點。

6、4、6各類金屬梯不得從事升壓站、電氣設備小室及電氣高壓設備部位的檢查、維護工作。

6、4、7靠在管道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須有掛鉤或用繩索縛住。使用直梯、拉伸梯一定要有監護人或採取綁紮固定措施,並做好防止落物打傷下面人員的安全措施。

6、4、8禁止把梯子架設在木箱等不穩固的支撐物上或容易滑動的物體上使用。

6、4、9禁止在懸吊式的腳手架上搭放梯子進行工作。

6、4、10梯子長度不夠而將兩個梯子連接使用時,須用金屬卡子接緊或用鐵絲綁紮牢固,綁紮不得少於3道。

6、4、11在梯子上工作,應使用工具袋,工具和物件不得上下拋擲。

6、4、12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時,應設監護人或設置臨時圍欄。梯子不得放在門前使用,必須用時,應採取防止門突然開啓的措施。

6、4、13必須在機械的轉動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時,爲避免轉動的機械捲住工作人員的衣服,應在梯子與機械轉動部分之間採取臨時隔離防護措施。

6、4、14使用任何梯子上下時,都必須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許持帶任何物件。

6、4、15摺梯(人字梯)在使用時,上部角度應以35~40°爲宜。上部絞鏈必須牢固,並要有可靠的拉、撐措施。

機械安全管理制度15

把“五關”和“一控制”——原則是機械管理必須以起重機械安全爲重點

機械進場准入關

機械隊伍、人員准入關

機械方案審查關

機械安全檢查整改關

施工隊伍自身的機械使用管理關

重要機械作業的過程安全控制——重要吊裝、關鍵安拆過程、負荷試驗等。

(一)任務要點

1、機械准入-重點是起重機械。本企業的,外租的,外包隊、民工隊自帶的(包括分包隊伍自己的);整機進廠檢查、散裝機械進廠要兩次檢查。

幾個注意的問題:准入機械不僅要具有準用證(有效期內,起重機二年、升降機一年),更重要的要機械安全技術狀況符合標準要求;需安裝的起中機械,告知和重新驗收檢驗;新購置的起重機械要生產許可證和型式試驗報告;

煙囪、水塔等專用起重機械的校覈證明。(張牽設備問題)

2、人員准入-重點是七種人員:按技術監督局規定起重機作業人員包括司機、安裝、維修、檢驗、司索、指揮、起重機管理人員統稱爲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都需有許可資格)

幾個注意的問題:特殊工種和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區別,證件不能相互代替;汽機行車和煙囪水塔起重機械的相關人員的資格證件;(檢驗人員和管理人員及張牽設備人員的證件問題)(有效期二年);隊伍和人員也包括分包、民工隊、租賃和製造廠家。(關鍵在於覈實)

機械臺賬欄目明細:

序號、機械名稱、規格型號、製造廠、製造(出廠)日期、准入日期、準用證號、現場工作區域、退場日期、機械使用單位、備註等

人員臺賬欄目明細:

序號、姓名、性別、年齡、從事作業種類、資格證編號、有效期、准入日期、退場日期、所在單位、備註等

3、作業指導書審查-起重機械安拆、重大吊裝、超負荷和雙機擡吊、負荷試驗、起重機改造、較大的維修、重要運輸等。

幾個注意的問題:方案中擬定人員和實際作業時的變更;安拆手段和方法的臨時變更;各審查意見的反饋(如修改、或補充、或說明);包括外包隊、民工隊自己安拆等方案措施。

4、機械檢查-施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爲五種檢查形式(巡檢、旁站監督、專項檢查、定期[月])檢查、機械安全性評價)。

幾個注意的問題:重點是定期月檢,施工項目部分管領導應親自組織參加;月檢應有記錄(檢查表、缺陷整改通知單和整改驗收單),小結(時間、地點、人員、機械數量、缺陷數、存在問題簡單分析及處理意見和建議);

進行檢查應和獎罰考覈細則相結合;月檢應先在機械使用單位或分公司月檢之後;月檢應爲長效制度;全面檢查評價應半年或一年一次,最好和評比活動結合;機械月檢應單獨組織,不要和施工安全檢查混在一起,由於專業特性的原因容易走馬觀花,保證不了檢查時間。

宋體5、機械使用隊伍自身的管理-指一般使用單位和專業單位應有機械安全目標、應設置機械員(或兼職)、各級機械安全責任制、機械安全操作規程、機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機械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安全檢查制度、機械人員培訓制度、考覈獎罰制度、資料管理制度等;機械員不能更換頻繁。

機械專業隊伍除了有一般機械使用單位的必要制度外,還應有相應專業的針對性的制度,起重機械應有安拆隊伍的管理制度等。

一般機械使用隊伍和機械專業隊伍應規範項目上的機械安全管理,在各項目上的派出負責人應熟悉規範化的制度,統一認識、統一標準、統一考覈。

機械檢查形式-

形式目的執行頻次

巡檢安全監督機械管理人員隨機

旁站監督安全監護機械管理人員必要

專項檢查重點檢查項目部組織必要

定期檢查法定檢查項目部組織每月

安全性評價全面考覈項目部組織階段

(二)機構和職責

機構設置-根據實際經驗來看,火電獨立承擔10萬千瓦及以上主體工程就應該設立獨立科室,10~30萬應不少於2人;50~100萬不少於3人;10萬千瓦以下(或非主體單項工程)可以不設獨立科室,有10臺及以上施工機械或有一臺大型起重機械應設最少1名機械專管人員。送變電分公司或施工處應設獨立機械管理科室應不少於2人;220千伏及以上線路不應少於1人,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人員可以由分公司或施工處機械管理人員兼任或另聘。承擔水電項目的施工企業,由於起重機械較多一般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

國家電網公司此次頒發的措施中要求:

電源建設項目:火電、水電、核電、風電建設項目應主要根據起重機械數量和起重機安全管理需求,設置機械管理部門或機械管理專責人員。凡工程項目吊裝中使用起重機械5臺及以上的或工程合同價達到5千萬及以上的施工項目部都應設置機械管理部門。

輸變電建設項目:分公司或施工處應設機械安全管理專責人員。

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的人員或機械管理專責人員由企業機械管理部門委派,工作上受施工項目部直接領導,業務上接受企業機械管理部門的指導、培訓和考覈。

施工項目部機械管理部門職責-

1、制定施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體系、網絡、目標、崗位責任制、相關制度;

2、建立准入機械、相關人員准入、作業指導書審查的登記臺賬及留存資質、資格證件和作業指導書、措施等複印件;

3、制定各種機械檢查表(正機准入、安裝前部件檢查、安裝後正機檢查、定期檢查、專項檢查、機械安全性評價等),機械缺陷整改單、反饋驗收單、獎罰處理單等,並做好月檢小結,巡檢、旁站監督、機械安全會議記錄等;

4、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安拆、吊裝、運輸、使用、試驗、改造、維修、檢驗等過程的安全監督,並負責對機械使用單位(包括分包、民工隊等)的機械安全管理的檢查、評價與考覈;

5、掌握現場機械數量、所在位置、當前安全技術狀況;

6、參與組織機械事故(無人身傷亡)和機械未遂事故報告和處理,參與有人身傷亡的機械事故的報告和處理;

7、負責或參與重要機械施工的危害辨識和機械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

8、負責機械資料的整理存檔和機械統計報表工作;

9、其他工作(根據施工項目部的管理權限和機制可能還有機械租賃、機械調度、機械維修計劃審批、部分中小型機械採購、與當地技術監督部門聯繫事宜等等工作,其他工作多了的話應該增設人員)

施工項目部機械安全管理權限-參加項目部有關會議通報機械安全情況;機械費用結算簽字;對機械使用單位的獎罰、考評;對違章、違規或嚴重影響安全的停止等。機械安全管理人員的待遇不應低於項目部同級人員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