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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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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

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1

一、基本組成

員工的工資總額由以下部分組成: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質量獎、效益工資和相關補貼。崗位工資是根據酒店各崗位的標準與責任設置的一項固定工資;技能工資是根據各個員工的能力與貢獻大小設置的一項激勵性工資,體現員工的技能差別與提升程度;質量獎是根據員工的日常工作表現和行爲準則所設置的一項績效工資,與月度考覈、日常獎懲掛鉤;效益工資是根據酒店經營業績和部門業績所確定的工資,與大廈整體效益、部門業績掛鉤。

二、技能工資

技能工資體現各崗位員工的技術差別與熟練程度,與員工的加薪晉級掛鉤,員工技能等級的評定將結合技術等級考覈、比武大賽情況而確定,它着重體現員工的技能。具體見員工技能等級考覈制度。

三、質量獎

根據員工崗位責任、內部管理狀況、工作標準、月度工作業績、綜合表現等設置質量獎,它着重體現員工的工作態度與責任心,與月度績效考覈、日常獎懲掛鉤。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每月開展一次管理評審;主管以下人員每月考覈一次,外聘人員、試用期員工的考覈辦法按同等級的內聘人員的標準執行,實習生的考覈標準按員工級標準執行。具體見績效考覈管理制度。

四、效益工資

根據整體經營效益和部門業績設置效益工資,效益工資與各部門的經營管理責任書緊密掛鉤。根據各部門的業務劃分以及對經營指標的貢獻大小,效益工資基數分一線和二線分層次、按級別設置,其分配辦法是以總額的形式撥到各部門,由各部門根據員工的貢獻大小來確定,具體如下:

1、確定月度效益工資應發總額

將編制內的所有人員的效益工資相加,其和爲效益工資應發總額。

2、確定部門效益工資實發總額

根據經營指標考覈辦法,對應發總額作出相應的增減。部門缺編時,將缺編人員的工資總額撥發給部門;部門超編時,將超編人員的工資總額從應發總額中扣除。

爲避免因主觀原因造成計劃的過度失控,合理協調各部門的效益工資總額,當部門業績在因無法預料的客觀情況和個人主觀過度失控造成業績變化過大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效益工資總額,具體由部門提出調整方案,經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3、部門內員工效益工資的分配

由各部門根據崗位責任和部門分工制定效益工資分配製度,經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審覈,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五、相關補貼

設以下兩種補貼:

夜班津貼:凡在晚上值夜班,24:00以後下班、或第二天早6:00以後下班的員工(含季節工和實習生),享受每天2元的夜班津貼。

店齡補貼:以時間爲單位,每滿一年補貼10元。

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 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爲規範員工工資管理,完善薪資分配體制,結合酒店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市有關勞動人事政策和結合本企業文化相關規章制度、商務酒店自身酒店經營規模,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指導思想

在考慮酒店市場銷售佔有率和酒店經營的支付能力的基礎上,堅持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不超過酒店經濟效益增長,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幅度,不超過酒店勞動生產率增長總量的管理原則。

以員工崗位職責、工作複雜性、工作績效、工作技能、工作態度、勞動強度和工作環境等指標綜合考覈員工報酬,員工工資適當向風險責任重大、技術含量高的崗位傾斜。

構造適當工資檔次落差,暢通晉升渠道,調動員工積極性的激勵機制。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僅適應南京商貿商務酒店的酒店的各級員工,薪資管理辦法參照遵照本制度執行。

第四條工資體系

1、爲使員工工作績效和職位異動在工資上有所體現,酒店現採用月基本工資加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

2、計件/計時工資制的工資體系。

第二章月薪制

第八條適用範圍

酒店所有員工均爲臨時聘用,適用於臨時聘請的酒店所有員工。(酒店員工均爲臨時聘請的員工)

外聘管理人員、特聘僅爲執行總經理、值班經理級、廚房廚師長,相關部分在依據合同的基礎上,可參照__使用。

第九條工資模式

工資總額=固定工資+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

固定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計件工資+計時工資

第十條基本工資

參照市平均生活水平、最低工資標準、員工學歷、工作年限等因素綜合考量確定。具體標準詳見《員工工資確定表》

第十一條職務工資

根據職務性質、崗位責任、工作複雜程度等因素確定,跨多職等的管理人員和專業人員應綜合考慮行業差別、專業差別等因素後,確定其適用的具體職等。具體標準詳見《員工工資確定表》

第十二條工齡工資

爲鼓勵員工長期、穩定地爲酒店服務,員工爲本公司服務每滿1年,每月計發工齡工資。(不含社會服務年限,見附表工齡工資確定表)

工齡工資計發滿5年不再增長。

員工1年內累計以病事假缺勤1個月以上的,不計當年工齡工資。

員工每月15號(含)前增加1年工齡的,從當月起計發全月的工齡工資,每月15號以後增加1年工齡的,從下月起計發全月的工齡工資。

第十三條績效工資

根據員工當月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和工作方法等因素確定。各職等員工績效工資標準詳見《員工確定表》

1、員工的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隨員工工作表現、勞動紀律每個月考覈後變動或不作變動。

2、督導級(含)以下員工每月的作爲工作績效預留金,依據部門經營績效和部門員工離職率、部門管理業績考覈指標。結合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考覈內容。

3、總經理室各級員工的崗位工資的百分之二十作爲工作績效預留金,依據部門服務經營管理的績效和部門員工離職率、個人管理業績考覈指標。結合年終效益提成的工資體系考覈內容。

4、員工績效工資=酒店當月經營業績×員工當月績效終評分績效工資還包括銷售業務提成、項目提成和計件、計時工資三種變通形式。

計件、計時或加班費的員工工資按酒店規定執行,其缺勤時間不在工資中體現。

第十四條津貼

各類津貼津貼包括住房津貼(外地員工自行租房)、職位移動電話津貼、工種需求津貼、工齡津貼、值班津貼、假期調休津貼等形式。實行津貼配給的原則是在經營、管理的需要,是簡化人力資源成本需要的基礎上執行

津貼以各相關部門提出,經總經辦審覈並報請酒店執行總經理審覈,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爲準,其他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擅自設置津貼項目或給予津貼。

給予津貼的理由消失後,即取消該項津貼。

住房津貼:因酒店原因未安排在酒店倒班宿舍內住宿的,可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給予一定金額的津貼。

移動電話津貼:因職位和工作性質需要使用移動電話的,可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總經辦經按程序報批批准後執行。

5、工種需求津貼:相關部門工種不能按規定排班或酒店因崗位需要經協商後的員工,經所在部門認定的,給予一定金額的補償性工資津貼。

6、調休津貼:員工在節假日、公休日加班,在當月應調休無法安排的,員工所在部門,可向總經辦書面提出申請,按照酒店與員工協商的工資標準給予津貼。

第十五條績效獎勵

績效獎勵(包括銷售提成)分爲月度和年終考覈兩各類型。由酒店考覈後,根據其實際情況,進行獎勵或扣列,在薪資管理制度制定體現。

年終效益獎勵依據酒店完成經營自標的具體實施細則,由酒店根據企業盈利狀況制定分配方案,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後予以實施。

第三章工資計算

第十六條工資支付

1、凡新進員工,三天試工期,期內不合格可不計發工資。合格後其工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2、凡離職員工,於離職之日起停發工資。

3、正常支付:酒店員工工資發放日期,次月10日爲工資支付日。

4、非常支付:員工或依靠員工收入維持生計的撫養家屬,遇到結婚、生育、受傷、疾病、意外災害或撫養家屬死亡等非常情況時,可以向酒店申請預支工資標準80%內的工資。但以出勤的時間應得工資的爲限。

5、特別支付:員工死亡、離職(不含自動離職)時,從批准之日起,辦理相關手續後,酒店支付該員工已出勤工作日數的工資,或扣還應扣款項。

第十七條月薪制工資按下列方式計算:

1、月薪制員工每月滿勤以30天爲標準,如需要按日計算時,可將每月固定工資除以30天得出每日的固定工資。(不能按31天計算)

2、月薪制員工當月出勤天數= 30天―請假天數―2倍曠工天數。

月薪制員工入職、離職時,其當月出勤天數不包括入職以前的當月離職以後的有薪假日,應不予計算工資。

3、月薪制員工當月實發工資總額=(固定工資×當月出勤天數)+(崗位工資+職務津貼+超時津貼)+銷售提成獎勵。

第十八條月薪制員工請假扣減工資特別規定:

1、跨公休日請假的,公休日有薪假日不予計算工資。

2、跨法定假日請假且當月請假天數低於5天的,享有法定假工資,反之則不享有法定假工資。

3、月請假天數達3(含)日的,銷售獎勵工資減半發放,月請假天數超過6日以上的,銷售獎勵工資不予發放。

4、事假,病假其在請假期間不予以計發任何工資。

5、對員工遲到、早退、曠工等缺勤情形,扣減工資當依酒店考勤管理辦法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下列情況對員工的工資不予扣減:

1、工傷醫療期間;30天內發全工資,30天后發基本工資部分。

2、按出差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

3、按考勤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外出登記手續的。

第四章薪資確定及異動

第二十條新進員工

新進員工工資由用人部門、總經辦按照《員工錄用申請表》、《員工職務工資及績效工資標準表》和實際情況提出薪資建議,報執行總經理總經理覈准。值班經理、外聘,特聘員工的工資標準,由執行總經理審覈後,報酒店分管領導批准。

第二十一條薪資異動

1、基於酒店業績成長和社會消費水平的變動,以及員工工作年限形成的工資曲線,對於員工在工作上努力程度,員工崗位變動時,有工資異動必要時,可對員工工資實施加算或減算處理。包括定期調薪、特別調薪、升等/晉級調薪和降等/降級調薪以及工齡異動、津貼異動等異動類型。

2、定期調薪是酒店在以下情況下,對員工基本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薪幅度由酒店執行總經理提出,報分管酒店領導審覈,呈報董事會批准後予以實施。酒店在每年把開業後3個月的(第四個月的1日,)根據上一個年度營業目標達成率,並參照當地消費水平變化等多項因素,由酒店提出底薪調整幅度。

3、特別調薪是指酒店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工資進行調整,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屬部門提出,呈報執行總經理批准。調薪於批准之指定日期起實施。

4、員工現有工資水平與同行業工資水平落差過大,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工資調整幅度。

5、某個員工在職期間職位發生變化,部門可向酒店提出底薪調整申請,經考覈後,按照《員工工資確定表》提出底薪調整幅度。

6、試用期轉正/晉級調薪,是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進行職級或職級上調,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在部門,依照各工資等級標準評覈後,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附件交總經辦審覈,並報執行總經理批准。調薪於批准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1)工作業績突出;

(2)專業技能進步顯著;

(3)對酒店有卓越貢獻;

(4)試用期屆滿,確有調薪必要的;

(5)其它原因的職務異動;

7、員工職級晉升按下列標準辦理;

(1)原來支付的職務工資,高於所晉升職位等級中最低職級的職務工資時,仍按原職務工資在新的職等中重新歸入某個職級。如果所晉升職等中沒有與原職務工資相同的職級,則按相近的原則,歸入職務工資較高的職級。

(2)原來支付的職務工資,未達到所晉升職等中最低職級的職務工資時,按所晉升職等中最低職級歸級。

(3)降等/降級調薪是對具備以下事由的員工進行職等或職級下調,具體調薪幅度由員工所在部門,依照各等級標準評覈後,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交總經辦審覈並呈報總經理批准。調薪於批准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4)工作業績較差;

(5)工作技能明顯不符合所任職等職級;

(6)工作態度極其惡劣;

(7)試用期屆滿,確有薪資下調必要的;

(8)其他原因的職位異動:

8、津貼異動是對符合津貼給付或取消條件的某個員工,由總經辦或員工所在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並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呈執行總經理批准。調薪於批准之實施日期起執行。

9、工齡異動是對符合工齡工資給付條件的某個員工,由其所屬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填寫《員工工資異動單》,呈執行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二條員工所領工資包括以下項目:

1、無論外聘、特聘、正常聘用的員工均爲稅後工資。

2、社會保險中個人繳納部分

3、員工所領工資應扣除符合酒店規定的各類扣款。

第二十三條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單上簽字(蓋章)確認。

1、每次領取現金工資時應當麪點清,如發現金額不符,應當場提出糾正要求,否則不予受理。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體系的改變

酒店可根據實際經營、管理情況的需要,需求對某部門的員工採取“計件/計時制”工資計算方式。

第wu1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附表:《員工薪資確定表》《工齡工資確定表》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的.解釋權、修改權屬於酒店總經辦,並報請董事會辦公會議審覈,經董事長批准後頒佈執行,修改時亦同。

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 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爲規範員工薪酬管理,體現員工崗位價值,有效激勵員工,提高員工積極性,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辦法適用於酒店員工,其中政府委派定薪人員、職業經理人及外包人員除外。

第三條職責分工

(一)行政人事部

1.酒店薪酬管理辦法的擬定、解釋與執行。

2.酒店員工工資的核算及報送等。

3.薪酬總額的預算編制、控制及報備。

4.薪資檔案存檔。

5.負責對酒店及各部門薪資制度、員工定薪進行評審。

(二)財務部

1.員工工資數據的審覈。

2.員工工資的發放、個稅申報及賬務處理等。

(三)酒店各部門

1.與行政人事部共同確定部門新入職人員的薪酬等級。

2.向行政人事部提供部門月度績效考覈數據和調薪考覈數據。

第四條構建原則

堅持效率優先、以崗定級、以能定檔、人崗匹配、易崗易薪的原則。

第二章薪資通道及結構

第五條薪資通道

員工薪資實行管理序列和專業序列並行的薪資職級通道管理,即管理崗位員工薪資按管理序列定薪,非管理崗位員工薪資按專業序列定薪。具體薪資標準根據員工崗位及擔當能力確定相應的薪資通道、薪資職級及檔位。

第六條薪酬結構

(一)高層管理人員(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員外)

高層管理人員爲副總經理以上員工,實行年薪制,根據酒店損益高管層共擔的原則,按照各自分管板塊不同,參照企業負責人年度薪資的不同係數取酬。薪酬總額由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

1.基本工資

根據所佔酒店負責人年度薪資係數的標準確定崗位基本工資。

2.績效工資

根據所佔酒店負責人年度薪資係數的標準確定崗位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的發放根據酒店全員績效考覈管理辦法,按照其分管板塊的績效考覈結果發放。

(二)中基層管理人員及專業序列人員

實行月薪制,崗位工資標準根據崗位職級、崗位能力及履職情況按照東方科堡酒店薪檔標準表確定,薪檔標準由職級工資標準和津貼標準構成;員工月薪總額分爲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

1.職級工資標準

根據崗位價值及風險評估確定各崗位的職級工資。

2.津貼標準

津貼包含年功補貼(即店齡補貼,以入店年限計算,50元/年,15年爲補貼上限)、崗位津貼、交通補貼、通信補貼,同崗位層級的津貼標準一致。

3.工資月薪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原則上同崗位層級的績效比例一致,具體佔比詳見《山東東方科堡酒店職級薪檔表》。

基本工資爲:工資總額(1-績效工資佔比)

績效工資爲:工資總額績效考覈比例績效考覈結果發放係數。

第三章試用期薪資及薪資調整

第七條試用期薪資

新入職員工定薪根據試用期工作能力評估,結合入職崗位確定職級及檔位。試用期期間薪資按入職定薪的80%發放,轉正定薪後差額不予補退。

第八條薪酬調整

(一)合同期內調整

1.高層管理人員(除政府委派定薪人員外)

(1)根據酒店效益、崗位價值及個人績效履職情況,確定薪資標準的調整。

(2)薪資調整需經集團績效薪酬委員會審覈後,報黨支部委員會、董事會審定。

2.中基層管理人員及專業序列人員

(1)崗位層級不變而發生的調薪

①年功調薪:根據員工年功,員工工作每滿兩年且績效考覈優秀者,基本工資檔級可順延上調,考覈不合格者不予調整或視情況做降薪處理。

年功調薪根據員工入職月計算,由酒店行政人事部在覈算工資前結合績效成績進行彙總,提報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②如員工在年功調薪期內,工作表現優異,經集團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辦公室審覈後,層報酒店負責人、集團分管領導、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③同層級崗位調整而發生的調薪,則套入變動後相應職務/崗位職級與原級別最相近的薪酬級別就高定薪。並經集團運營管理中心人力資源辦公室審覈後,層報酒店負責人、集團分管領導、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2)崗位層級變動而發生的調薪

因崗位層級變動而發生的薪酬檔級調整,原則上變動後的薪資檔級從該級別與其原薪資相近的檔級計算工資,並根據調薪時間重新計算年功調薪期。並經酒店行政人事部審覈後,層報酒店負責人、集團分管領導、集團人事分管領導審批。

(3)管理序列員工在其相應職級內調整薪檔,達到本職級檔位最高後,若職務不發生變動,則不再調整。

(4)崗位在管理序列與專業序列間調整的:按照原崗位所在職級的最相近薪檔確定,如薪檔上下差額相同,則就高確定。

(二)合同續簽調整

勞動合同期內員工薪資調整根據上述調整,合同期到期續簽,應重新覈定崗位職責,確定薪資標準。

第四章薪資覈算及發放

第九條薪資覈算

(一)實發工資

實發工資=基本工資+績效考覈薪資-缺勤扣款-代扣款項

(二)缺勤扣款

缺勤扣款=崗位工資總額/缺勤天數

(三)代扣款項

1.員工個人所得稅

2.員工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

3.員工個人承擔的公積金費

4.酒店制度中規定應從工資中扣除部分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應從工資中扣除部分

第十條薪資發放

(一)酒店原則上每月20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節假日、公休日,提前或延後至最近的工作日發放。

(二)離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酒店之日起停發工資,在交接期間請假的按缺勤計算。

(三)加班工資:員工加班優先安排調休;如無法調休的,員工需按考勤相關管理辦法提報加班申請,審批通過後,月度覈算加班工資。加班覈算基數爲基本工資。

(四)酒店員工工資由酒店行政人事部覈算,經財務部,集團運營管理中心、集團財務部及分管領導審批,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籤批後發放。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行政人事部制定,並負責解釋和修訂,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附件:《酒店工資薪點標準表》

《員工調薪審批表-中基層員工》

《員工調薪審批表-高層員工》

《員工調薪評估表》

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2

一、總則

1、本制度經酒店董事會審議通過,自10月1日開始執行。

2、本制度實行的準則: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支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本制度努力實現的方向:按效分配,唯纔是用、唯功是賞的薪酬分配原則。

二、工資結構員工工資的具體結構如下:

1、個人工資收入=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店齡津貼+浮動效益工資;

2、職務崗位等級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津貼+生活津貼(包括員工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技術津貼(僅限特殊工種) 3、職務崗位等級工資,依據擔任的職務、崗位職責、技能高低,經考覈後確定;

4、店齡津貼:依據員工服務年資(含試用期間)計算(以每年1月1日爲限(即頭年某日入店均以次年的一月一日起算)調整1 次,在酒店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可享受店齡津貼。店齡津貼起點爲每人每月30元,每月隨工資發放,並逐年按此標準遞增,店齡工資最高爲300元,超出此數,酒店另外補貼)。

5、浮動效益工資:即獎金。隨酒店經營效益的高低,並結合管理質量的優劣而上下浮動,具體方案另擬

6、每年6月30日前,依據崗位工資等級標準和員工的業務技能以及本年度考覈結果進行調整。

7、上列計算結果若有小數點產生時,一律捨去不計。

三、崗位工資等級

1、酒店爲公正評價每位員工的資歷能力和貢獻,將全店職能部門所有崗位自上而下劃分爲10級30檔。管理人員以現任職務確定工資等級,職工以現有崗位確定相應的工資等級。

2、全店等級工資情況見附表《溫泉大酒店崗位工資等級表》。

四、職務崗位變動後的工資級別確定

1、職務提升:凡被提升爲領班以上的各級管理人員,自提升之日起,在其所在職務基礎上試用三個月,享受該職務等級試用期工資待遇。經考覈合格,方可納入相應職位的轉正級別。

2、崗位變動:凡在酒店內部調動,自調動之日起均須經過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若原等級低於本崗位者納入本崗位等級;若原等級與現崗位等級相同者,其級別不變;若原崗位高於現崗位等級,按現崗位等級執行,高出部分不予保留。試用期滿後,經考覈合格者,按相應等級轉正級別執行。

五、新進店員工等級的確定

1、新招人員:有相同工作經歷,招入本店後,經試用期滿考覈合格,按其工作能力,納入相應崗位等級。

2、各專業學校畢業生(職高、大專、本科)直接來本店實習,根據實習生級別確定生活補助標準。按實習合同期限(一般爲6個月以上),實習期滿,願留店工作的,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可直接進入崗位等級工資,若變動崗位,則按上述第四點變動崗位的工資規定。

3、社會招聘錄用有熟練工作技能和工作經驗的人員,根據所在崗位確定等級,進入試用期,經試用三個月期滿考覈之後,按現崗位等級轉正。

4、社會招聘錄用無工作經驗的服務人員,按實習生待遇執行。

六、調薪

(一)酒店原則上根據經營業績的成長,每年6月份進行員工調薪。

1、以本年度該員工考覈結果爲依據;

2、以各崗位級別工資標準爲依據。

(二)下列情況不在調薪範圍:

1、以每年6月30日爲限,一年之內因升職或變動崗位而調薪不滿一年者;

2、當年新入職員工,正式服務年限不滿一年者;

3、已達到本崗位最高薪級的;

4、調薪當月正辦理離職手續者;

5、因缺勤停職達1個月以上者(缺勤指:病假和事假等,按實際天數累計,曠工按10倍天數累計)

6、本年度內受書面通報懲戒以上處分者。

七、工資的計算與支付

(一)等級工資計算期間爲當月1日至當月月底,工資發放時間爲次月的15日(若遇節假日順延)。

(二)每月工資以30天計算,每工作6天享有有薪假期1天。職務崗位等級工資總額出勤工資= ×(出勤天數+應享有有薪假天數)30 (三)下列各項須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調節稅;

2、社保有關費用;

3、超標水電費用等;

4、違紀罰款及賠償費用;

5、該月應償還酒店代墊款項;

6、其他應從工資中扣除的費用等。

(四)每月缺勤工資扣罰按《考勤管理制度》執行。

(五)1、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晉升工資的範圍,均從總經理批准之日算起。

2、凡每月發生的人事薪資變動,屬於正常到時轉正的,則從轉正期滿之日算起。

八、工資審批權限

1、主管及以下的各級員工等級工資的'確定及調整,由所在部門根據編制、工資標準和實際工作需要,進行考覈,提出意見報人力資源部審覈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2、部門副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等級工資的確定,根據總經理任職命令,人力資源部負責執行。

3、以上人員變動,須有總經理簽發的任命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人事變動表》才能生效。

九、浮動的效益工資

(一)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考覈指標:

1、月份營業收入指標數

2、月份成本率

3、月份費用率

4、月份利潤率或利潤總數5、月份其他指標(或個別特殊部門的單獨指標)特別說明:上述考覈指標,將視酒店管理成熟程度,適時推進。

(二)與效益工資有關的被考覈人員的範圍:

1、部門副經理以上級人員

2、部門主管以上級人員

3、部門領班以上級人員

4、全體員工特別說明:從上到下,逐層推行,直至細化,覆蓋全店。

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3

一、工資制度總則

1、爲體現公平、效率以及按勞分配的原則,根據《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經總經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辦法。

2、酒店工資標準的制定,主要依據外部均衡調查。

a)人力資源部定期通過各種渠道瞭解同行業、同職位工資水平相關信息,形成酒店薪資調查表,以此作爲酒店制定工資標準的主要依據;

b)薪資的外部均衡調查每年進行一次。根據外部均衡調查結果,結合酒店經營狀況及員工績效的考評情況,酒店工資實行動態管理。

3、本辦法適用於酒店所有聘用人員;

二、工資結構

酒店採用以崗位等級工資爲主的結構工資制度,體系如下:

一)崗位工資;

二)績效獎金;

三)津貼;

四)年終獎金。

三、崗位工資

等級 職別 相應崗位及工種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合計

1 總經理 總經理

2 副總級 副總經理

3 總監級 總經理助理·總監 1800元 1200元 3000元

4 部門經理級 總辦·人力·財務·營銷·餐飲·工程·(房務)·(娛樂) 1680元 1120元 2800元

5 前廳經理·客房經理·KTV經理·xx經理·保安經理 1500元 1000元 2500元

7 部門副經理級 部門副經理 1380元 920元 2300元

8 部門經理助理 1200元 800元 2000元

10 主管級 行政主管·部門主管·行政祕書·大堂副理·財務主管·主辦會計、採購主管、電腦主管 1080元 720元 1800元

11 1020元 680元 1700元

12 960元 640元 1600元

13 領班級 人事文員·銷售代表·部門領班·會計·採購·員工食堂司務長·司機·出納· 840元 560元 1400元

14 780元 520元 1300元

15 720元 480元 1200元

16 員工級 迎賓員·行李員·工程技術員·總檯(接待、收銀)·餐飲預定·倉管、收貨、調酒師、商務中心·總機·收銀員·點菜·美工· 600元 400元 1000元

570元 380元 950元

17 員工食堂廚師·酒水員·房務中心·布草員、餐飲服務員·保安員·海鮮工客房服務員·xx服務員·KTV服務員、 540元 360元 900元

510元 340元 850元

480元 320元 800元

18 PA·員工食堂勤雜工·洗碗工· 600元

19 培訓生 培訓生、實習生 300元

1、根據酒店對各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責任、強度及對酒店的貢獻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確定不同等級的崗位工資標準。

2、工資總額以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爲主體,其中崗位工資爲固定部分,佔主體工資的60%,與績效考覈結果不直接掛鉤;績效工資爲相對靈活的部分,佔40%,與績效考覈結果直接掛鉤。

3、酒店實行聘用制,聘期均爲一年,各崗位根據考覈結果,能上能下。因此,各類人員具體崗位工資等級的確定同樣堅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則,主要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因素而定。

4、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起薪標準,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出建議,由總經理最後簽字確定。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金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薪金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會特批。

5、新進人員試用期工資的確定主要根據其所從事的工作崗位評定,原則上員工級按每月600元計發,領班以上管理人員享受崗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特殊人才由酒店總經理特批。

6、管理人員身兼兩職,按較高級別標準計發工資。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以個人崗位工資爲基數,佔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是工資構成中相對靈活的部分,並與績效考覈結果掛鉤。

2、個人績效工資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實發績效工資=應計績效工資×計發係數(績效考評分數)

其中:應計績效工資佔崗位工資與績效工資之和的40%;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根據考覈評分結果而定。

3、績效考覈按照酒店相關規定執行。

4、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

5、績效工資實行"上不封頂、下不保底"的.原則。

五、津貼

1、根據具體工作崗位工作量的差別而給員工不同程度的補償,體現多勞多得的原則,同時兼顧職工收入的穩定增長,特在工資結構中設立津貼一項。

a)特殊崗位津貼:此類津貼並非普遍享受,僅僅針對於工作表現優秀的人才。具體標準主要按照個人能力與對酒店貢獻大小,崗位責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額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補貼:

1).店齡補貼:員工在酒店連續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店齡補貼50元/月,以四年爲最高年限。(一年內員工請病事假累計超過一個月或曠工1次,取消年限增資資格)

2).住房補貼:非溫州市區員工可享受住房補貼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則住房補貼自動取消)

六、年終獎金

1、酒店實行年底雙薪的年終獎勵制度,即十二月份發放兩個月的薪水作爲鼓勵。具體發放額度根據個人在酒店工作時間長短確定,不足一年者,按實際工作月數折算。

按以下公式計算:月年終獎金=月工資/12

2、按照酒店激勵機制對於平時爲酒店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除以上年終獎之外,還可從總經理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金額作爲特殊獎勵。

七、薪資調整

工資調整分爲定期調薪、晉升加薪和獎勵加薪。

1、定期調薪:

a)每年年初,酒店根據上年經營情況(包括全年營業額、營業利潤及人均營業額、營業利潤增長等)、同行業其他酒店薪資調整情況,結合酒店發展需要,確定是否需要調整工資標準以及上浮或下浮的幅度;

如經研究同意調整工資標準,則調薪日期一般定爲每年的3月1日;

調薪的審定期間爲一年,即從上年3月1日至當年2月28日;

具有調薪資格者爲調薪當日酒店在冊職工,但符合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除外:

錄用不滿1年者;

當年累計缺勤15天以上者;

審定期間受過處分者;

其他不宜調薪者。

2、晉升加薪:

員工晉升職務時,其崗位工資自晉升之下月起,就近就高調升至新任崗位相應的工資檔次,特殊情況需要高定工資者,需總經理室研究決定。

3、獎勵加薪:

對於有突出貢獻的員工,經總經理室討論通過,可隨時給予一定幅度的獎勵加薪。

八、工資計算與發放

1、工資計算以月爲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爲25天,若需計算日工資,可按以下公式計算:

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5

2、酒店新進員工工資均自報到上班之日起開始計算。

3、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4、酒店員工工資及補貼由酒店財務部統一發放。員工個人所得稅由酒店代扣代繳。

5、酒店採用下發薪的形式,即每月12日發放上月工資。

6、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每月兩次發放工資,即每月12日、25日。

7、員工請假(事假、病假、工傷、婚喪、生育、休假)期間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酒店考勤制度辦理。

九、臨時工工資發放

臨時工工資只享受酒店固定工資,不享受其他相關福利及績效工資。

其中:推洗、搬運工、垃圾工、員工餐廳勤雜工600元/月殺洗650元/月海鮮工1000元/月,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培訓生工資發放

培訓生工資起薪工資300元,三個月後加150元。六個月培訓期結束如繼續留用,則根據酒店聘用員工工資福利管理辦法。發薪日同酒店聘用員工。

十一、附則

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酒店工資薪酬管理制度4

爲適應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平等”的按勞分配原則,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建立由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工齡工資、福利組成的動態激勵的工資分配體系。通過建立新的工資分配體系,增強酒店的凝聚力,提高員工以酒店爲家、以酒店爲榮的歸屬感、責任感和使命感,充分發揮工資槓桿的激勵功能,特制定如下工資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績效掛鉤,兼顧平等”的按勞分配原則,建立起員工個人勞動報酬與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及企業效益相聯繫的動態激勵分配機制。

第二條基本原則

一、業績至上、效益至上,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以崗位責任制和實際工作業績爲基礎進行量化評估,將個人勞動報酬與工作業績評估掛鉤。

二、本酒店員工工資總體水平在區域市場上具有一定的競爭力。

第三條工資含義:

本辦法所稱工資是指依據有關規定按國家法定貨幣,以各種形式支付給予員工的勞動報酬。

第四條工資結構

酒店依每個員工的學識、經驗、技能、潛力及其從事崗位的難易程度、責任輕重等綜合確定個人的工資標準。從部門負責人至員工,共設置爲8個層級(詳見工資等級序列表),以體現不同崗位在管理要求、技術要求、能力要求、勞動強度等方面的差異性。酒店員工薪酬由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年終雙薪、超標提成獎、員工福利(社保、節假日利是、津貼)等構成。

主管級(含)以上人員工資=崗位工資(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領班級(含)以下人員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津貼+獎金

一、基本工資

1、參照當地酒店行業員工工資水平、職務高低、崗位工作複雜性、工作條件、勞動政策等確定。

2、總監級(含正副職)基本工資佔崗位工資的80%,經理級(正、副職)基本工資佔崗位工資的佔85%,主管級基本工資佔崗位工資的90%,領班級(含)以下人員基本工資佔崗位工資的100%。

二、績效工資

1、總監級的績效工資佔崗位工資的20%,經理級的`績效工資佔崗位工資的20%,主管級的績效工資佔崗位工資的10%。

2、年薪制管理人員的績效工資年底兌現發放;原則上總監級以下在職人員均爲月薪制。

3、主管級(含)以上管理人員績效考覈方案詳見《酒店管理人員績效考評方案》;主管級以下人員的工資不進行績效考覈,但需進行工作質量考覈,詳見《酒店質量管理方案》。

三、工齡工資

在酒店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工齡工資,滿一年可享受每月50元的工齡工資,滿二年(且勝任工作)可享受每月100元的工齡工資,滿三年150元,依此類推最高200元。

四、津貼

依據員工崗位、工作性質等因素的不同,享受相應的津貼。各類津貼享受範圍、數額、種類等依據相關件規定。

五、獎金

優秀員工獎、節能創新獎、技能大賽獎等獎勵標準另見相關政策程序文件。

六、年終雙薪

依據酒店的經營業績狀況,以員工一個月薪崗位工資額爲基數__年度出勤率作爲年終第十三個月月薪的計算及發放依據,以此激勵全體員工努力工作,減少員工年終流失率。具體分配方案見《年終雙薪方案》。

七、月超額獎

每月依據酒店經營目標作爲考覈基準,超額完成酒店月度經營目標的,則以營業額超額部分按一定的比例(參考比例:10%—18%,相當於工資率)提取,作爲全體員工的超額獎發放。如果不能達成經營目標,則按沒完成比例倒扣績效工資,直到績效工資扣完爲止。月超額獎在酒店試營業三個月後開始試行。超額獎二次分配辦法詳見《酒店績效考評方案》《超額提成獎勵方案》。

第五條工資體系的確立及變更程序

酒店總經理辦公室編制酒店薪酬制度及預算,報公司董事會會批准。根據酒店經營狀況及市場競爭變化,可以變更工資體系標準,程序同上。

第六條最低工資保障

酒店最低工資的執行標準以不低於當年市政府公佈的最低工資標準執行。

第二章工資管理

第一條崗位工資管理:

崗位工資實行崗變薪變的動態管理方式。

一、各崗位上的員工,從聘任的之日起,按所聘任崗位(職務)領取相應的工資。

二、由酒店安排或競爭到新崗位工作的,按新崗位工資標準執行;酒店員工的崗位變動,須經酒店行政人事部審覈、執行總經理批准。

三、員工的崗位工資實行計時工資制,月工資標準按崗位工資除以當月應出勤天數計算,是計算員工各類假期工資,有關工資待遇計發及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以及其它有關待遇的基數和依據。

第二條工資定級

一、酒店各崗位的員工聘任後,按所聘任崗位職務套入相對應的崗位工資標準,原則上,生手新員工入職從初級級別工資起薪,對熟練員工、大專以上對口專業人員入職,可以從中級(含)以上級別工資起薪。

二、新調入人員根據上述原則聘任後,對應所在崗位工資標準定薪。

三、個別特殊崗位,可執行特聘工資。

第三條試用期工資標準

新入職員工試用期1—3個月。無同職工作經歷者試用期3個月;有同職工作經歷者試用期經考檢可縮短;實習生無試用期,也不參加轉正考覈。試用期滿,由行政人事部通知員工參加轉正考覈。試用期工資不低於轉正工資的80%。原則上,酒店員工試用期工資從初級職等工資水平開始起薪。試用期滿考覈(筆試50%,實操50%)合格,按所在崗位工資內部或外部人力資源市場水平全額執行。

第四條工資調整

一、員工轉正後,領班級(含)以下員工每半年有一次工資晉升資格,主管級(含)以上員工每年有一次工資晉升資格,均要求員工無重大違紀過失。

二、試用期轉正後崗位工資一般由C檔晉升到B檔,如果試用期工資低於C檔,則轉正後工資晉升到C檔。正式員工晉升考覈合格後,一般晉升一檔工資。

三、各職位員工工資不得超出職位工資上限(A檔工資)。

四、對技術含量低、人員流動性小的崗位,崗位工資封頂;對技術含量高、勞動強度大、人員流動性大的崗位在工資晉升方面實行傾斜政策。

第三章工資支付

第一條工資發放:

由行政人事部編制,財務部覈算,經總經理簽字後,由財務部負責發放。員工的基本工資在每月的15日,以法定貨幣按月委託銀行代行發放。

第二條加班工資支付

一、嚴格控制員工加班,非法定節日加班的,加班後原則上由部門及時安排同等時間補休,不發放加班費。春節(法定期間)加班的,按國家法律規定發放加班工資。

二、確因經營需要,部門安排員工加班後又無法安排補休的,由部門提出申報,行政人事部與財務部審覈,總經理審批後計發加班工資,未經審覈不得發放。

第三條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

一、員工受降職、降級處分的,重新確定工資標準。

二、員工因涉案嫌疑而停職檢查期間(限一個月內),按員工本人基本工資80%發放。結案後未受處分的則補發所停發的基本工資部分,受處分的不再補發。

第四條每月工資代扣費用。

一、社會保險費中個人負擔部分由酒店代扣代繳。

二、個人所得稅:

按國家個人所得稅規定標準扣繳,由個人承擔,酒店負責代扣代繳。

三、應由個人負擔,但酒店已預支的費用。

四、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資)。

五、其它個人應負擔部分。

第五條其他事項

一、各類假期依據酒店請假辦法,決定工資的扣除。

二、經酒店統一安排或批准加班的,應先安排同等時間補休。補休時間可以累積,半年內有效,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安排。確因工作需要不能補休的經總經理批准後可計發加班工資。

第四章非正式員工工資制

第一條臨時工工資一律折併爲日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

第二條實習學生工資

與有關旅遊院校簽約協議,按協議標準發放工資。實習期滿,經雙向選擇留用的員工,按同崗位轉正工資核發,享受正式員工待遇。

第五章附則

建立正常的工資增長機制,在酒店經營發展,經濟效益提高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員工的工資收入水平,保持員工的收入在區域市場上具有市場競爭力,以吸引保留優秀的人才爲本酒店長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