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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調研報告

保險1.73W

在人們素養不斷提高的今天,報告與我們的生活緊密相連,報告中提到的所有信息應該是準確無誤的。我們應當如何寫報告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險調研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保險調研報告

保險調研報告1

在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中,我局認真組織、加強學習,深刻領會學習科學發展觀的重要性、必然性及目的和意義,結合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的實際,深入到參保單位,對退休人員和破產關停企業醫療保險參保情況進行調研,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破產關停企業醫療保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xx縣現有參保縣屬企業75戶,其中有政策性破產企業1戶(含雲師清酒廠和副食品廠)、關停企業7戶,共有退休人員190人、在職人員548人(其中建築公司27人、政府賓館36人、雲師青酒廠86人、副食品廠37人、造紙廠301人、木材加工廠38人、丹丹科技園23人)。自我縣20xx年實行醫療保險制度以來,這些企業一直處於關停狀態,根本無力繳納職工的基本保險費,就連基本生活費都分文未領過,只有其中的190人退休人員,在20xx年8月已按照xx縣人民政府20xx年第24次常委會議紀要要求辦理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手續,從根本上解決了這些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參保問題,然而,那些在職的548人,仍然因企業困難而沒有能力參加醫療保險。據查,這些困難羣體只有極少數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主要原因是困難,其次是保險意識不強。

二、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xx縣現有參保退休人員3458人,其中縣屬財政供養的行政事業單位1364人、上級駐縣單位403人、縣屬企業1691人,從20xx年把破產關停企業中的190個退休人員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後,我縣真正實現了退休人員參保率100%,但其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對繳費基數未統一,縣鄉財政供養單位實行“單基數”繳費,即單位只按在職人員總數及工資總額繳費,退休人員單位和個人都不繳費,支付確有困難是財政追加預算兜底辦法;其它單位實行“雙基數”繳費,即退休人員和在職人員一樣,單位都要繳費,只是退休人員個人不繳費。

三、對策與措施

(一)完成企業改制。政府一定要站在講政治、保穩定、促和諧的高度,想盡辦法幫助他們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改制,使他們的企業員工身份得到置換,並且通過置換得到的經濟補償以促進他們自謀職業或再就業,這是上策。

(二)出資買保險。在改制確實不能操作的情況下,政府應通過民政的困難救助方式,出資將他們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每人每年70元,548人共需資金38360元,可過渡性地保障他們的醫療問題,待他們所在企業完成改制後,再將其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繼續納入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三)“雙基數”統一爲“單基數”繳費。現有的3458人蔘保退休人員中,縣鄉財政供養的1364人,除20xx年財政預算了一年的保費後,再也沒有預算了;企業20xx人蔘保退休人員中,有1130人早在、20xx年的企業改制中進行了“一次性清算”,不再繳費;只剩下964人延續着“雙基數”繳費,20xx年人均繳費1680元、總額162萬元,如果實行單基數,就意味着20xx年應收的2966萬元將減少162萬元。

(四)對企業繳費率降低1%。現行單位繳費比率爲10%,全年應繳保費1272萬元,如果把繳費率降低1%,就意味着20xx年基金將減少127.2萬元。

(五)20xx年保費預算收入2966萬元,與20xx年的2871.6萬元相比,將增收94萬元,20xx年基金支出2671.4萬元,當期只結餘了200.2萬元。如果實行單基數繳費和對企業繳費率降低1%辦法,20xx年基金收入將減少289.2萬元,只可能收入2676.8萬元;如果20xx年的基金支出水平能與20xx年保持完全一致,20xx年的收支結果將仍然能實現“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目標;如果20xx年的醫療需求水平繼續同20xx年一樣的增漲速度,20xx年基金將會赤400到500萬元左右。

(六)財政預算應到位。財政在每年的醫療保險繳費預算時,應按照政策規定的“工資總額”足額預算,這是實行“單基數”和“降低費率”的充分必要條件。

保險調研報告2

辦事處位於科右前旗西南部,總面積239.2平方公里,轄10個村,29個自然屯,47個農業生產合作社。現有4806戶,其中農業戶4554戶,人口15946人,其中農業人口15115人,隨着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加,現實有農業人口1.2萬人。全辦事處現有耕地面積151699.84畝,其中川地32826畝,佔耕地比重的21.64%。氣候特徵乾旱缺雨,年平均氣溫4攝氏度,最高氣溫37攝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無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晝夜溫差較大。主要農作物有玉米、高粱、馬鈴薯、葵花、大豆及雜糧雜豆。受所處地理位置、地形特點及氣候條件影響,自然災害尤其是旱災隨時威脅着農業生產,農民抵禦自然風險的能力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況下,爲避免自然災害後農民和農業生產受到嚴重損失,大力發展農業保險是比較可行的方式之一,農業保險可以分散風險,轉移風險,使農民獲得必要的補償,有助於儘快恢復正常的農業生產。

一、##辦事處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以xx年爲例,##辦事處農戶保險投保面積共計83401.78畝,保額共計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戶2387戶,面積59849.56畝,保額119699.12元;水澆地玉米投保戶414戶,面積7655.83畝,保額26795.4元;葵花投保戶968戶,面積10339.12畝,保額15715.46元;大豆投保戶669戶,面積5557.27畝,保額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積佔耕地面積的95.14%。xx年保險公司共分兩批對農戶進行了理賠,第一批理賠各類農作物畝數爲921.1畝,佔投保面積的1.1%,賠付金額爲69257.6元,佔保額的40.67%,第二批賠付金額10萬元,兩批共賠付金額爲169257.6元,佔保額的99.43%。同時,保險公司將農戶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轉到xx年,爲農戶繼續參了保。

二、存在的問題

1、保險公司強行將農戶上一年的保費轉到下一年,在部分農戶中產生不良影響,剝奪了農戶自主投保的權力。

2、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險公司在辦事處開展種植業保險,無競爭,勢必導致其服務質量上存在問題,與農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農業保險的理賠程序不透明,諸如:災年農業年成是怎樣界定的,理賠標準是什麼等等,參保農戶都不清楚,導致農民反響很大。

4、保險公司理賠時間過長,與農業生產週期不相適應。

5、理賠數額應嚴格按農業保險理賠標準實施,不能各鄉平均分配。這樣嚴重破壞了公平原則,也會使保險部門公衆形象大打折扣,影響農業保險業務開展,制約保險業發展。

三、幾點建議

1、強化政府引導。農業是高風險的產業,自然災害往往給農業、農村、農民造成巨大損失,而個體農民自身抗災能力極其有限,對於農民的損失以往主要靠財政補貼和社會救濟這兩種辦法來解決。由於政府資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窮”,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農業保險則是化解農業風險的一個重要途徑。由於農業保險具有高風險、高成本、高價格、低收益的特點,一般商業性保險公司都不願意經營農業保險,農民由於收入低,大多數人缺乏爲其農產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讓他們自願購買農業保險一時很難做到。因此,開展農業政策性保險工作,必須加大政府引導,但也要走出政府包辦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與財政補貼力度。農業保險的自身特點決定了它具有較強的外部性,單一依靠市場機制的配置會造成市場的失靈。純商業化經營的路子也難走通,這就客觀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觀調控和公共管理的職責,對農業保險這個準公共性產品給予財政補貼。除對農戶的保費補貼外,還要對農業保險機構的經營費用給予補貼,另外在稅收、貸款利率、再保險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國家政策扶持是農業保險發展的重要保障。

3、實行“三低”原則。“三低”即低保險、低保費、低保障。由於農業因災受損經常發生,有時損失還較爲嚴重,如果將各種自然災害損失都納入保險範圍全部給予補償,收取保費高,農民不願也無力接受,因此,實行低保額的初始成本保險,這樣既幫助農民抵禦農業風險,防止農民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又解決了農民和地方財政經濟承受能力問題,將政府災後補助資金前移爲災前保險費補貼。

4、強化競爭意識。一個地區應形成多家保險公司參與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格局,引入競爭機制,給農民參加保險選擇機會,才能使保險公司提高服務質量。

5、公開保險程序,增加保險理賠透明度。參加保險後,一旦受災,農民對農業災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樣界定,保險公司如何理賠,理賠的比例數額多少,標準是什麼,理賠的時限長短,農戶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6、擴大風險保障範圍。農業保險比較複雜,風險控制較難,應根據自然生態條件特

辦事處位於科右前旗西南部,總面積239.2平方公里,轄10個村,29個自然屯,47個農業生產合作社。現有4806戶,其中農業戶4554戶,人口15946人,其中農業人口15115人,隨着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加,現實有農業人口1.2萬人。全辦事處現有耕地面積151699.84畝,其中川地32826畝,佔耕地比重的21.64%。氣候特徵乾旱缺雨,年平均氣溫4攝氏度,最高氣溫37攝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無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晝夜溫差較大。主要農作物有玉米、高粱、馬鈴薯、葵花、大豆及雜糧雜豆。受所處地理位置、地形特點及氣候條件影響,自然災害尤其是旱災隨時威脅着農業生產,農民抵禦自然風險的能力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況下,爲避免自然災害後農民和農業生產受到嚴重損失,大力發展農業保險是比較可行的方式之一,農業保險可以分散風險,轉移風險,使農民獲得必要的補償,有助於儘快恢復正常的農業生產。

保險調研報告3

今年,省政府出臺了《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試點工作將於今年在省內全面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爲主,具有保障水平適度、交費方式靈活、適合農民實際的特點。爲促進該項工作的開展,筆者根據**實際對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推行進行了調研。

一、基本情況

**地處漢江上游,川陝渝交界的大巴山北麓,南與重慶市毗鄰,北接漢陰漢濱、東連嵐皋、西與漢中鎮巴接壤。總面積2204平方公里,全縣轄25個鄉鎮,212個村(居)委會,1367個村小組,總人口339281人,全縣農業人口288290人,佔總人口數的84%,農村18週歲至60週歲之間的人數(不含在校生)154196人,佔總人口數的45%,60歲以上(含60歲)38000人,佔總人口數的11%。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全縣已參加農村養老保險人數3750人,佔農村適齡人口的2%。

二、農村居民繳費及財政補貼資金測算情況

1、18歲至60歲之間的農村居民,以上年度農民人均純收入爲繳費基數,費率按10%、15%、20%、25%、30%分別爲216.7元、325.1元、433.4元、541.8元、650.1元,根據我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和農民生活消費水平,18至45歲年齡段費率按8%、46至59歲年齡段費率按10%比較合適。

2、新型農保財政補貼:我縣農村60歲以上居民人口爲38000人,按每人每月給予50元養老補貼,全年共需資金2280萬元;參保人員繳費補貼標準,按我縣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167元爲繳費基數,年繳費額爲216.7元,財政給予2%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43.34元,共需補貼668.28萬元,如財政給予2.5%、3%、3.5%、4%的繳費補貼,每人每年補貼分別爲54.17元、65.01元、75.85元、86.68元,所需補貼分別爲835.35萬元、1002.42萬元、1169.49萬元、1336.57萬元。

以上兩項按照最低標準測算,縣財政全年共需補貼2948.28萬元。

三、存在的問題

通過測算存在以下問題:

1、縣財政對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實施養老保險繳費補貼,以2%的標準按20%的參保率計算,全年需資金133.65萬元,按照我縣財政收入情況,縣財政無力全額承擔。

2、我縣60歲以上的(含60歲)農村居民38000人,如按照政策規定本人不繳納養老保險費,由財政每月補貼50元,需資金2280萬元/年,佔我縣20xx年財政收入的27%,縣財政更無力承擔。

3、目前我縣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尚未移交,機構、編制、經費等諸多方面制約此項工作的開展。

四、建議

1、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陝政辦發[20xx]4號)文件要求,採取重點突破、以點帶面、逐步推進的方法,主要抓好村組幹部、外出務工經商農民、失地農民、農村專業大戶、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雙女戶)等重點人羣率先參保,逐步向有經濟條件且有參保願望的農民擴展,不斷擴大農保覆蓋範圍。

2、落實農保人員編制,明確管理和經辦機構性質,統一農保機構名稱,落實工作經費。建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內設“農村社會保險股”,設置行政編制2-3名;設置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全額事業單位“農村社會保險經辦中心”,編制5-10名。

3、把宣傳發動作爲推進新型農保試點工作的重要抓手,採取的多形式、多層次、多渠道宣傳方式,使新型農保工作得到較快發展。一是通過“點對面”的宣傳方式,充分利用縣有線電視開辦專題欄目,採取立體式的宣傳;二是採取“面對面”的宣傳方式,組織流動宣傳車進行新型農保政策宣傳和諮詢服務活動;三是實施“點對點”的宣傳方式,聘請有宣講能力的參保者或到期領取戶作爲新型農保政策義務宣講員。通過多角度全方位的宣傳,實現新舊體制的順利過渡,爲加快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奠定良好的羣衆基礎。

4、建立健全基金監管機制,確保基金安全。財政部門要建立健全農保基金管理辦法,農保機構要建立基金內審稽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部門要將農保基金納入日常監管業務範圍,切實履行監督職責,對基金的徵繳、支付、管理等進行定期檢查。同時還要加強財政、監察、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

保險調研報告4

摘要:近年來,隨着經濟結構調整,煤炭產能過剩問題顯得尤爲突出,在調整期間由於煤炭價格、產量等因素的限制,再加上市場無情的衝擊,致使煤炭企業經濟效益迅速下滑,從而直接影響了煤炭企業社會保險繳納的問題。本文以山西省某煤炭企業爲例進行了調研,根據煤炭企業的具體情況及省相關政策在具體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同時提出了改進建議。

關鍵詞:煤炭企業;社會保險繳納

一、煤炭企業生產經營概況

山西某煤業有限公司於20xx年成立,爲股份制企業。原爲多家股東組成,20xx年公司又重組經營。該公司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20xx年之前,公司經營狀況良好,年均盈利20162。96萬元,曾榮獲煤炭工業先進煤礦等多種榮譽稱號。自20xx年以來全國煤炭經營形勢整體下行,煤炭市場陷入寒冬,該公司在生產經營方面受到了巨大的衝擊。20xx年至今煤炭售價大跌,由原來的395元/噸下降到185元/噸;企業利潤逐年下滑,對外欠款逐年增加,截止20xx年9月共欠外債23039。02萬元,以20xx年10月數據計算,資產負債率高達93。09%。企業人員流失嚴重,企業生產經營面臨巨大危機。

二、煤炭企業社會保險繳納現狀

鑑於上述情況,企業各項社會保險出現了不能按時繳納的問題。截止20xx年10月末,公司各類保險共計欠繳15730。68萬元。各類社會保險欠繳,給企業、職工和當地政府都帶來了各種問題及隱患。養老保險欠繳,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養老保險就不能正常轉移,給職工再就業造成了困難;職工無法正常退休,給退休職工的正常生活帶來了麻煩。失業保險欠繳,失業人員就不能正常申領失業保險。醫療、生育、工傷保險欠繳,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醫療保險不能正常轉移,在職職工不能正常享受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報銷。住房公積金欠繳,職工不能足額領取住房公積金,對有意購買住房職工的正常貸款、擔保也造成了影響。綜上所述,以上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企業和職工的矛盾不斷加劇,不僅造成了不小的社會隱患,還對企業凝聚人心、走出困境產生了不利影響。經調查煤炭企業欠繳社會保險的情況較爲普遍。針對以上問題,公司也採取了很多措施,以減輕社保壓力,緩解社會矛盾。如在資金排序上,除必要的生產性支出外優先滿足社保資金需求。儘管如此,由於企業在資金上確實存在很大困難,社保拖欠問題的解決事倍功半、收效不大。20xx年10月經公司相關領導與所在地政府、人社局、養老中心、國土局等有關部門召開座談會,針對企業與政府部門審批環節存在的共性問題進行了交流和協商,結果達成如下解決企業訴求的一致意見:一是關於欠繳養老保險不予辦理企業職工退休問題。解決辦法,繳清20xx年的即可辦理到齡退休職工的退休手續,並補繳齊退休職工的養老保險金。二是醫療保險的解決辦法同上,職工即可報銷醫藥費。煤炭企業社保問題得到了初步解決。

三、煤炭企業拖欠社會保險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點:一是20xx年下半年到20xx年上半年煤炭市場整體經營形勢嚴峻,煤炭售價過低,企業經營成本壓縮觸底、虧損嚴重,企業資金流動困難甚至出現斷流,無力負擔社會保險。二是由於各種原因企業未能享受政府部分利好政策。20xx年山西省社會保險局下發了晉社保局發[20xx]15號《關於山西省困難企業緩繳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但是享受這一政策的前提條件是,企業必須被認定爲困難企業。根據晉政發[20xx]43號文件中規定,認定困難企業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是20xx年12月底前,已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並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二是自20xx年三季度至20xx年一季度,企業連續一個季度以上利潤指標同比下降30%以上,出現嚴重虧損,資金週轉困難;三是20xx年1月以來企業沒有裁員,且承諾年內不裁員、不降低一線職工收入。

但大部分煤炭企業從20xx年下半年開始,經營情況就已經惡化,承擔20xx年度的社會保險費用較爲困難,不能滿足文件規定的第一個條件;除此之外還有季節性波動等原因導致不能滿足文件中規定條件的第二條件;因此這些企業不能被認定爲困難企業,不能享受利好政策。三是部分舊有政策規定製度不符合煤炭企業目前經營現狀下的發展要求。例如按照“五險統徵”的要求,五險必須同時繳納。企業想要抽調部分資金解決部分急需解決的社會保險問題,政府因政策限制不能協調配合,這種情況也確實存在。在目前企業資金流轉困難,經營形勢嚴峻的情況下,嚴格執行“五險統徵”的規定,也確實不利於社保拖欠問題的解決。

四、關於煤炭企業社會保險拖欠問題的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建議如下:

(一)鑑於困難企業認定難的問題,請政府相關部門在困難企業認定上根據企業實際情況進行操作,放寬部分條件,降低認定門檻。這樣對改善企業經營情況,緩解企業資金流動困難,解決部分企業職工退休難、再就業難等實際民生問題具有極大的幫助。

(二)企業出現拖欠社會保險的問題,根源在於近年來煤炭企業長期虧損,企業資金困難。所以希望政府繼續加大對煤炭企業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對企業的發展方向進行指導,幫助煤炭行業儘快扭虧爲贏,實現煤炭行業健康向好發展。

(三)企業要進一步自強自立,深入分析造成煤炭市場寒冬的自身因素,總結經驗教訓,積極深化機制體制改革,進行技術革新,發揮愈挫愈勇的精神,凝聚百折不撓的勇氣,戮力改善企業經營狀況,再創煤炭企業的新輝煌。(四)全省要深化煤炭企業改革,在煤炭產品深加工、轉產等方面給予政策和資金的大力支持和扶持,促進山西經濟發展,使現有煤炭企業逐步迅速扭虧爲盈,最終靠企業自強來解決相關社會保險繳納問題。

保險調研報告5

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是一項統籌城鄉發展、保障羣衆利益、維護社會和諧的惠民工程。縣人社局高度重視,制定下發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實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爲本、服務民生、重心下移的方針,紮實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有力保證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穩步實施,使廣大羣衆真正得到了實惠。

一、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情況

xxxx年7月,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國家級試點工作正式啓動。近三年來,在各級黨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精心指導下,經過各級經辦人員的共同努力,全面完成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各項目標任務。xxxx3年,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應參保129054人,已參保128810人,參保率達99.8﹪。參保繳費人數98489人,保費收繳1244餘萬元,待遇享受人數30321人,全年累計發放養老金2305.07萬元,做到養老金按月足額發放,發放率達100﹪,基金結存4815萬元,全面完成了市、縣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實現了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目標。

二、我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採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一是領導重視,職責明確。自從我縣試點工作啓動後,成立了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各個鄉鎮也成立了相應的領導機構,形成上下對應、協調一致的領導機構,爲城鄉養老保險工作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同時,強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細化分工,各個崗位嚴格按照崗位分工,環環相扣,確保工作有序運行。

二是宣傳發動和業務培訓到位。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印發宣傳資料(每戶一張)、掛橫幅和張貼標語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解釋城鄉養老保險政策,鄉幹部、村幹部、城鄉居保工作人員進村逐戶解說政策,增強羣衆對政策的瞭解和認知,有效增強羣衆參保繳費意識。同時,不定期舉辦業務培訓,對本縣所有經辦工作人員和鄉村幹部進行集中培訓,對業務模糊的地方由縣農保所工作人員提供業務諮詢和政策解答,有效提高了業務水平。

三是創新觀念,大力鼓勵外出務工人員參保繳費。在外出務工人員繳納保險費不方便的情況下,將村幹部的銀行卡號通過手機信息發給外出務工者,督促其將養老保險費匯入其卡賬號,代其繳納保險費,待外出人員回家時,再將收費憑證交給其本人。

四是確保導入系統的參保人員的保費與實際一致。根據各個行政村到郵局的繳費收據,計算出每個行政村的繳費金額,在把參保信息導入系統時候,注意信息上的總額是否與本行政村的繳費金額一致,做到不漏一人的信息,也決不多一人的信息。

五是責任落實到位,信息數據採集及校驗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質量要求高,該所明確專人負責,着力解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把數據質量關,確保數據的準確性,同時嚴格落實考覈制度,把信息數據採集工作與年度目標責任考覈掛鉤,嚴格獎懲。

三、當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工作人員不足,辦事效率不高。隨着擴面工作的開展,新增參保的城鄉居民會越來越多,面對參保登記、基金徵收、待遇計算、檔案管理、養老金資格認證等業務的辦理,如此龐大的工作量,僅靠目前城鄉居保工作人員及村級代辦員去完成,已遠遠不能適應業務發展的需求,這必將成爲嚴重影響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開展的重要因素。

(二)辦公設施不齊全,基層網絡不健全,成爲擴面的不利因素。目前,對參保人員信息錄入所需的自動化辦公電腦及各類表、單、帳、卡、冊等的存放和以後參保人員的管理缺乏詳細的考慮,顯得相對滯後。加之系統設計中也存在一些問題,有的系統功能設置與實際操作應用不配套,有些功能設計本身存在缺陷,這一切已成爲迅速擴大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覆蓋面的不利因素。

(三)是政策不完善,操作性不強。一是規定統一基礎養老金缺乏激勵機制,不符合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不利於調動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不利於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二是是特困戶、低保戶、殘疾人等特殊羣體參保繳費有困難;三是在外打工的城鄉居民買了保險的現還不能轉回;由此應考慮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問題。

(四)對城鄉養老保險工作思想認識不到位。鄉鎮部門覺得平時工作千頭萬緒,沒有能及時統籌協調城鄉保險工作,部分鄉鎮沒有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當作重點工作來抓。

(五)與其它社會保障政策的銜接有待完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如何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有效銜接,是一個迫在眉睫需解決的問題,比如某人蔘加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因戶籍、職業發生變動,又參加了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則需要兩個制度能很好進行銜接,但是按目前制度規定,其原參保繳費個人賬戶只能暫時封存,其原繳費還不能轉移到新參保繳費的個人賬戶上,如此該類人員心有疑慮。另一方面,隨着我國社會保障立體化、多樣化,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還面臨着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銜接,比如說與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如何實現與這些政策制度的有效銜接,是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中必須妥善解決的問題,配套政策需迅速跟進。

四、對策與建議

(一)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辦事效率。隨着擴面工作的全面開展,參保人數越來越多,推進新型農村社會保險工作任務艱鉅,責任重大。應加大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按照“工作場地、制度、人員、機構、經費”六個到位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業務工作重心要下移,將社會保險工作平臺延伸到鄉鎮,健全縣、鄉(鎮)、社區城鄉居民社保服務網絡。要進一步調整充實農保經辦工作人員,鄉鎮應在勞動保障中心確定專職人員,保持人員相對穩定。

(二)應加大經費投入,擴大辦公場所,配備電腦、檔案櫃等必須的辦公設備。完善城鄉居民社保信息管理系統,增強其實用性和操作性,使其降低業務運行成本和風險,實現縣鄉聯網,業務網上運作,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實現城鄉居民社保業務管理的規範化、網絡化、系統化。切實加強對城鄉居民社保隊伍的業務培訓,特別是要加強政策知識、微機操作應用、財務和基金管理等知識的培訓,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社保工作隊伍的整體素質,建立起一支業務精、素質高,能適應城鄉居民社保工作需要的專業隊伍,爲推進我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保障。

(三)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的有效銜接。一是加快推進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移民搬遷後期扶持、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社會優撫、城鄉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在制度銜接方面,應確保銜接的方便、快捷和注意銜接的公平性,銜接中應避免出現轉換保障不公平現象,儘可能地遵重參保人的意願、滿足參保人的要求。二是加快推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系統與其他社會保障制度信息系統的有效整合,即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信息納入社會保障整體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與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統實現信息資源共享,通過網絡系統化管理,使經辦更方便快捷、準確率更高,從而有效避免重複參保、重複開戶、重複領取待遇等問題和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確保相關統計數據準確無誤。

(四)加強基層機構建設。新政策能否落實好,關鍵在於基層對政策的落實情況,爲此,必須加強基層落實能力建設。一是統籌縣、鄉、村保障工作力量,整合各類資源,明確責任目標,按工作量儘量配齊縣、鄉(鎮)、村(社區)的經辦人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對基層工作人員多進行培訓,提高基層經辦人員的工作能力;三是增加基層機構經費投入,建議對基本保障經費作制度性安排落實,確保工作正常運行所需。四是解決社區、行政村協理員報酬低等問題,以保證業務有人經辦、有錢經辦、有條件經辦。

保險調研報告6

目前,“看病難、看病貴”,參加醫療保險已成爲社區居民的頭等大事和熱門話題。實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是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緩解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重要舉措,是改善人民羣衆基本生活,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惠及千家萬戶的民心工程,爲了進一步推動我縣城鎮醫療保險工作順利啓動和覆蓋,我們社區工作人員,深入到社區居民當中,宣傳醫療保險政策和參加醫療保險後帶來的實惠,消除他們思想上的顧慮,就此問題我們對本社區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有關情況如下:

一、基本情況

xx社區總人口2767人,其中城鎮人口1217人,截止到 XX年12月31日,全社區城鎮居民參加醫療保險 346人,其中低保人員274人,60歲以上人員 76人,(低保戶39人,低收入10人,正常繳費的27人),殘疾人 員 8人,未成年參保人員56人,一般居民72人。共收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金 8674元,低保戶佔全社區參保率的80 %,低保戶以外50歲以下 540 人,參保 35人,參保人是總人數 6 %。

二、存在的問題

醫療保險覆蓋面還不大,參保率不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居民普遍反映醫療保險收費太高,因爲xx社區居民下崗失業人員較多,有固定收入的人員很少,貧困家庭多,對我縣的城鎮醫療保險每人每年150元的繳費標準承受不了;二是認爲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實惠不大,非住院治療不予報銷,一些慢性病患者需長期服藥治療,因經濟條件和其他原因,一般不住院,但現在的醫保制度只有住院的病人才能報銷一部分費用,這也是影響參保率不高的原因;三是居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濟意識弱,認爲繳費不累計,不順延,怕交了費不享受吃虧,認識不到社會保險具有保障性和共濟性的雙重作用;四是定點醫療單位的個別醫務人員從個人利益出發,對參加醫療保險患者,就多開藥,開貴藥,造成參保者覺得不但享受不到醫療保險補助,反而還多花了許多冤枉錢,得不償失。

三、建議

(一)、要從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出發,完善醫療保險制度,最大限度地擴大醫療保險覆蓋範圍,加快我縣城鎮醫療保險步伐,積極實施貧困羣體的醫療救助,完善我縣城鄉大病醫療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

(二)、希望政府加大投入,充分發揮政府職能作用,做好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這一民心工程,降低繳費標準,使絕大多數居民都能加入到醫療保險當中,進一步建好服務平臺,健全服務網絡,爲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建立醫療保險個人賬戶,當年結餘款轉下年,同時希望在門診看病也要予以部分報銷,這樣才真正體現出黨和政府對居民的關懷。

(四)、進一步完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保障體系,逐步提高醫療保障水平,加強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政策的宣傳,把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意義講透,政策講清,程序講明,把更多的人羣逐步納入到基本醫療保險範圍,進一步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真正解決好人民羣衆“看病難、看病貴”的大問題。

xx社區

XX年12月31日

保險調研報告7

工傷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險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工傷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職業康復、分散用人單位工傷風險的重要途徑,其覆蓋面廣、涉及職工職業領域之大以及其社會保障功能,是其他社會保險險種所不能比擬和替代的。也正因爲其社會保障功能的特殊性和不可替代性原因,使其在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目標前提下,對保障工傷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顯得尤爲重要。我國自20__年1月1日實施《工傷保險條例》以來,形成了以《勞動法》爲核心,以《工傷保險條例》爲基礎的工傷保險法律體系框架,行政法規所具有的權威性和強制性爲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特別是20__年6月1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關於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對保護農民工傷職工這一特殊弱勢羣體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政策依據。我縣工傷保險工作現狀

我縣截止20__年3月底,全縣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約850戶,除去約170戶停業戶外,其餘680戶共有職工約38000人,其中各類參保單位約350戶,參保職工約24500人,在參保單位總戶數中破產停業戶約200戶,職工人數約11300人,未參保單位約330戶,職工約13600人。在參保單位之中,基本能夠正常營業並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單位約60戶,佔參保營業單位戶數的40,佔營業單位總戶數的12.5;職工人數約7000人,佔參保營業單位職工人數的53,佔營業單位職工人數的26.2。在全縣各類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所有職工人數中,農民工約有19000人,佔全部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職工總數的50,而參保農民工僅約2700人,僅佔農民工總數的14.2;且約86未參保的農民工主要集中在煤礦、鐵礦、磚廠、石料場以及冶煉、製造等勞動密集型、工傷高風險的行業。從近年我縣工傷事故發生情況看,農民工工傷事故發生人數約佔到了工傷事故總人數的75左右;且農民工在工傷認定、醫療救護、康復及待遇補償方面頗費周折,因而農民工的職業安全與工傷保險在我縣發展縣域經濟,構建和諧安陽縣的建設過程中成爲政府不可忽視的重要問題。

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被侵害的主要原因

就我縣農民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在維護其合法權益方面遇到的困難來看,造成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被侵害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企業對工傷保險特別是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認識不到位。調查中發現,各類企業普遍存在工傷保險“不夠本”和“不划算”的錯誤認識。有的企業認爲,農民工素質低,人員流動性大,人員不容易管理,加上企業的“近視”行爲,只顧眼前既得利益,只算眼前帳,認爲爲他們參加工傷保險會增大企業成本,不利於企業在競爭中的生存和發展,因而不願爲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且在農民工發生工傷事故時,許多企業不但不積極救治,反而百般拖延、拒絕支付農民工補償、醫療救治等合法費用。

2、農民工勞權保護存在制度上的漏洞。我國勞動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強制力度小,對資方違法的處罰力度和對勞動者應予補償方面的保護力度均較小,客觀上起了保護資方利益,損害勞動者利益的作用。如在勞動合同的訂立方面以及在對拖延、拒絕支付工傷職工補償的處罰方面,強制措施和力度在資方面前顯得蒼白無奈。

3、農民工自身維權意識淡薄,特別是對工傷保險政策缺乏足夠認識。調查中發現,許多農民工對勞動法、對工傷保險知道的很少,把工傷保險混同爲商業性保險,甚至認爲工傷保險是“正式職工”的事,與自己這些“臨時工”不沾邊。

切實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的途徑和措施

鑑於安陽縣農民工工傷保險狀況和造成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被侵害的具體情況,爲了切實有效地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作爲政府應當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大對農民工特別是農民工傷職工所享受合法權益的宣傳力度。政府應利用各種媒介資源加大工傷保險普法宣傳,使廣大職工能夠自覺運用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使廣大企業能夠從構建和諧社會的戰略高度,以可持續發展的眼光對待工傷保險工作,充分認識給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的重要意義,充分認識對農民工傷職工給予合法補償和積極救治的重要性,爲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創造良好的人文環境。

2、加大對工傷保險工作的推進力度。政府通過調動各方面的社會資源和力量,加大工傷保險工作推進力度,例如通過加大財政投入、加大行政干預,引導和迫使企業參加工傷保險;通過對侵害農民工工傷保障案件的查處、制裁,使未參加工傷保險的企業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和應擔負的法律義務,提高它們參加工傷保險的積極性,爲維護農民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在從總體上抓好以上兩項工作的前提下,在當前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具體工作的各個環節上,要解放思想、拓展思路,解決好每一個環節上的具體問題。例如在工傷認定、待遇補償方面,政府在積極爲農民工傷職工依法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同時,可協調勞動保障、工商行政、安全生產監管、環境保護、公安司法、信訪等行政部門以及社會名流,組成一個由政府負責組織的、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除依法行政外最有處理農民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問題的權威機構,以便使在當前形勢下最快、最好、最大限度的把切實維護農民工傷職工合法權益的工作落到實處。

20__年7月12日

保險調研報告8

目前,中國農村信用社正面臨着前所未有的挑戰,農村金融市場已不再是信用社的避風港。中國農業銀行正式迴歸農村金融市場,各大商業銀行紛紛在農村設立分支機構,並有多家國外銀行從開始搶佔中國農村金融市場。然而多年來形成的經營模式已經很難幫助信用社獲得更大的經營利潤,農村信用社若想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就必須從傳統的資產、負債業務爲主要經營渠道的模式調整到與中間業務並重的發展方向上來。中間業務與傳統業務相比,具有風險小、成本低、業務量大、收益穩定、派生性強、附加值高等優點。中間業務種類繁多,傳統的中間業務包括匯兌結算、票據承兌、代理收付、代客理財、信託租賃及國際業務中的信用證、代客買賣外匯等。近二三十年來,銀行的中間業務得到了較快的發展,新興業務層出不窮。如,信用卡業務、電子轉賬系統、擔保承諾、代理融通、代理保險、債務互換、信息諮詢等業務。特別是近些年來,銀行業爲了提高盈利能力,出現了一大批新的金融衍生業務。但是由於信用社大多地處農村,許多類中間業務並不適合農村的實際,所以信用社開辦的中間業務種類偏少。與歐美髮達國家相比,我國消費者擁有的基本保障明顯不足,並且我國保險的普及率還非常低,客戶急需的養老保險、健康保險、財產保險等產品所佔比重較低,尤其是在農村,保險業務始終沒有普及到普通居民當中,這就爲信用社在保險領域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商機。

一、銀行保險的現狀

銀行保險一般指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網絡和客戶資源銷售保險產品。由於銀保合作可以通過資源共享提高經營效率、實現“雙贏”,銀行保險在海外得到了迅速發展,以國外銀行爲例:,歐洲保險佣金佔銀行總利潤的比例高達10%,20xx年這一比例將達到15%,500家大銀行中接近一半擁有專門從事保險業務的附屬機構。

我國保險業保費收入首次突破1萬億元,達到11137。3億元,同比增長13。8%,其中銀行代理保險實現保費收入3038.99億元,佔全國總保費收入的27。29%。對於銀行來說,積極發展銀保業務不僅可以豐富銀行的服務內容,拓展銀行業務,降低銀行對利差收入的依賴性,而且可以利用保險公司的客戶,深挖保險公司擁有資源的潛力,實現資源共享;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利用銀行龐大的營業網絡銷售保險產品,不僅可以降低保險公司的營銷成本,而且可以藉助銀行良好的信譽和客戶資源拓展市場。

二、農村信用社保險業務發展的現狀

在我國的大多數農村信用社,保險業務收入只佔各項收入的極小份額,以廊坊市某聯社爲例,營業收入26265萬元,其中中間業務收入351萬元、佔比1.34%,代理保險業務收入18萬元、佔比0.07%;營業收入27553萬元,其中中間業務收入566萬元、佔比2.05%,代理保險業務收入95萬元、佔比0.34%。雖然這個聯社的保險業務收入同比增長了427.78%,但是在整個營業收入中佔比依然不足1%,處於一個可以忽略的地位。

目前信用社和保險公司的合作還停留在淺層次的協議代理階段,合作方式主要有兩個方面:(1)信用社代理銷售儲蓄分紅型或投資連結型的保險產品;(2)保險公司爲信用社的信貸業務提供配套保險服務,即提供抵押品保險和借款人的人身意外傷害險等。

而且現在信用社與保險公司之間的合作方式普遍採用的是“多對多”的模式,即每家信用社都與各家保險公司合作。然而從長遠來看,這種“多對多”的模式是一種很不穩固的合作模式,因爲雙方都要爲自己的利益考量:從保險公司的角度來看,保險公司不願意進行長期投入,比如對信用社人員的培訓和對信用社代理保險業務進行宣傳,因爲他們的投入有可能只是爲他人做嫁衣裳;從信用社的角度來看,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對保險公司的企業文化、經營狀況、長期戰略等進行深入瞭解,只要比比保險公司開出的條件就行了。這種“多對多”的合作模式很容易誘使保險公司在保險費率及手續費提成上形成惡性競爭,而信用社在不斷提高自己的收益和更換保險公司的過程中必然會影響保險公司理賠意願和服務水平,很容易損害客戶的利益,同時也降低了信用社的公信力和一致性,最終形成了信用社保險產品品種單一,各保險公司服務趨同。

三、銀行保險的發展方向

根據我國銀行已有的經驗,銀行與保險公司合作目前主要集中在七個方面:(1)銀行代理銷售保險產品;(2)保險公司選擇使用銀行的客戶資源、信息庫、資金匯劃系統和網絡清算系統;(3)銀行擔任保險公司的財務顧問,併爲其提供資金結算服務;(4)保險公司爲銀行信貸產品提供保險服務;(5)以儲蓄型的壽險保單作爲銀行貸款的有效質押;(6)保險公司投資銀行的金融債權;(7)銀行與保險公司之間進行拆借、債券回購、國債買賣等資金融通活動。

四、信用社發展保險業務的有利條件

任何一個好的合作模式都必須滿足合作各方的利益需求,形成“共贏”,信用社和保險公司的合作就可以形成這樣的結果。

首先來看對於信用社的好處:(1)最直接好處就是提高信用社盈利能力,擴大信用社的客戶羣。(2)通過完善客戶的保險,加大了信用社客戶的抗風險能力,能降低信用社的信貸風險。(3)信用社通過增加各類中間業務可以逐步建立金融超市,滿足客戶多樣化需求,提高客戶的忠誠度。(4)通過推廣中間業務,可以延長信用社的經營鏈。(5)信用社通過保險公司的宣傳,可以增加信用社的美譽度。(6)經過保險公司的定向培訓,可以提高信用社人員的營銷能力和個人素質。

然後來看對於保險公司的好處:信用社作爲農村金融市場的主力軍,在農民心目中具有很高的公信力,通過信用社這個平臺,可以讓保險公司直接進入農村新興市場,不但可以降低宣傳費用,而且可以提高農民對保險公司的信任度,完善保險公司的服務種類,增加保險公司的贏利點。

最後來看對於客戶的好處:(1)由於農業及中小企業屬於風險大、收益不穩定的行業,增加合理的保險可以大幅度增強客戶的抗風險能力。(2)通過信用社大規模營銷客戶,可以使客戶形成消費集團,可以幫助客戶以“批發”的價格支付保費。(3)由於農村客戶對於保險知識瞭解比較少,信用社的保險人員作爲農村的“本土專家”,可以爲客戶設計有針對性的保險方案、定製真正適和“三農”的保險產品。

五、發展農村信用社保險的幾點建議

(一)關於信用社發展保險業務的模式選擇

目前,在國際上的銀行保險主要有三種模式:一是銀行代理模式,即保險公司提供保險產品,由銀行提供銷售渠道收取手續費;二是銀行和保險公司結成戰略伙伴關係,即銀行與保險公司建立密切的合作關係,簽訂較爲長期的合同,銀行在收取手續費之外,還分享保險業務的部分利潤;三是銀行入股保險公司,通過股權紐帶參與保險公司的經營。信用社現在採用的是第一種模式,而發達國家的銀行基本上都採用第三種模式。

雖然第三種模式可以使信用社獲得最大利益,但是由於我國的市場環境及制度的制約,以及保險公司利潤下降、保險密度虛增、保險公司潛在信用危機的存在,信用社在短時期內很難和保險公司實現利益均享、風險共擔。所以筆者個人建議信用社和保險公司在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和保險公司建立長期穩定的戰略伙伴關係。

具體地說就是信用社和保險公司實行“一對多、主推一”的模式,即由省聯社牽頭和多家保險公司簽訂長期合作合同,每年在某一類具體的保險業務上只重點推薦一家(或兩家)保險公司。部分因客觀原因不能採用此家保險公司的信用社,在當年最好也只籤一家合適的其他保險公司(僅指在某一類的保險業務上,多類保險業務就有可能用多家保險公司)。

這種模式有多方面的優勢:一是作爲省級聯社和保險公司談判具有規模優勢,足夠的業務量可以讓保險公司做出最大程度的讓利和支持。二是省聯社擁有人才優勢和領導地位,有能力調動足夠的資源研究開發適合信用社長遠發展的保險種類。三是可以充分提高保險公司的積極性,加大保險公司的長期投入力度。四是有利於多家保險公司在同一類保險業務中形成良性競爭。五是可以吸引保險公司適應信用社的特點增加保險品種,提高保險服務的針對性,加大保險產品的創新力度。六是信用社可以有效藉助保險公司的智庫建立自己的開發戰略,滿足農村客戶不同層次的金融保險需求。

(二)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模式

由於保險業屬於開放程度比較高的行業,同業競爭激烈,而信用社因其網點作爲稀缺資源在談判過程中處於強勢地位,所以信用社就必須全面考量與客戶和保險公司三方面的利益平衡,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挑選模式,杜絕腐化現象的發生。

筆者個人建議可以採用“公開招標”的方式挑選保險公司,即省聯社建立一個招標平臺,公開向國內外的保險公司投遞標書,利用競標的方式選擇最合適的保險公司;而基層聯社也可以建立一個招標平臺———即一方面面向有保險需求的客戶、一方面面向保險公司,作爲橋樑爲企業和保險公司提供中介的服務。這樣做好處很多,既可以幫助鄉鎮企業找到費率合理、服務周到的保險公司,也可以爲保險公司開拓農村市場提供一個方便的進入渠道。

(三)充分調查客戶的需求,開發適合城鄉的保險產品

在保險產品的開發上,信用社必須充分調查客戶的共性需求和個體差異。信用社應當和保險公司聯手,在借鑑國外保險公司和其他銀行的經驗、充分考慮農村實際的基礎上,研究開發出滿足城鄉需求的產品。

就近期而言,首先可以加強對意外險、信貸險、財產險、工程險、長期壽險等現有保險品種的整合開發,根據城鄉的實際情況,進行市場細分,重點開發養老、醫療、護理、教育等集保障、儲蓄、投資功能爲一體的保險產品和適合中小企業的財產保險;就長遠來說,應採用重點產品的動態設計流程,以適應不斷變化的消費市場需求。

(四)確定信用社保險的服務方式

(1)信用社和保險公司應採用多種方式加強合作,爲客戶提供有附加值的服務。例如:可以在信用社的基層網點推廣儲蓄型保單的質押的貸款,在信用社辦理保險業務的客戶可以享受貸款利率優惠等……

(2)在推廣保險業務的過程中,必須要充分考慮農村客戶羣的理解能力,爲他們提供簡單易懂、標準化的保險產品,避免保險公司利用文字歧義和文字陷阱逃避風險。

(3)根據鄉鎮企業抗風險能力比較弱的現狀,信用社應該在財產險業務方面有所突破,多考慮一些適合中小企業的新型意外險,如僱主責任險、運輸險、爆炸險……

(4)信用社應加強與保險公司的推廣活動,逐步培養客戶控制風險的意識和能力,努力把信用社打造成保險專家的形象,提升信用社的公衆信任度。

(5)信用社和保險公司必須聯手探索城鄉客戶的新情況、新發展,爲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改善服務環境,提高客戶的滿意度。

(五)打造專家型的保險人員

由於信用社的保險業務人員水平參差不齊,信用社的教育工作就必須注重個人特性和方式方法:一是可以按照“學習有目的、學好有動力、學會有用處、人人都參與”的要求,多層次、大範圍的開展保險業務培訓和學習。二是通過正向激勵積極資助業務人員自我開發,將教育方向與員工自身利益相結合,逐步形成“收入能高能低,人員能進能出”的競爭機制,從根本上調動業務人員的學習積極性。三是努力提高業務人員的學習興趣,因爲“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儘量聘請有經驗的專家,通過豐富多彩的教育方式讓員工渴望學習、渴望工作。四是根據學習對象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強化學習需求調查和學習效果評估,逐步形成自主學習、集中培訓、考察交流“三結合”的學習體系,從而成功的將學習成果轉化。逐步組建起一支有親和力的專家型隊伍。

對於保險代理人員必須做到認證上崗:一是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員在上崗前必須參加培訓和取得保險代理人資格。二是要對營銷人員進行保險知識、營銷服務、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培訓,改善傳統的工作方式,建立良好的新形象。三是加強信用社和保險公司雙方的理解和文化融合,把保險公司的營銷理念、管理規程、職業操守傳輸給信用社的員工,帶動櫃員和客戶經理從只管操作向主動爲客戶提供服務方向轉變,進而從根本上杜絕誘騙、誤導行爲的發生。

(六)發揮客戶經理的積極性,培養複合型的營銷人才

就現階段而言,信用社的主要營銷人員還是客戶經理,他們直接面對企業和個人客戶,是信用社裏面最瞭解客戶保險需求的人。但是由於部分客戶經理把全部精力放到了信貸工作上,所以他們還不能爲自己的目標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而且由於信用社主要面對中小企業和農民,許多客戶對於保險的認識還停留在模糊的初級階段,對於自己的保險需求缺少全面考慮。針對這些實際情況我們可以邀請保險公司對客戶經理提供新式培訓,利用先進的營銷經驗增強客戶經理的經營能力,教會客戶經理從信貸客戶中發現商機、幫助客戶控制風險,例如客戶經理可以從改善客戶原有保險方案入手,爲信貸客戶或存款大戶設計保險套餐等,教會客戶控制風險……逐步把客戶經理培養成會營銷、會經營的複合型人才。

目前農村信用社的保險業務還處於開發初期,作爲現階段的主要任務還是如何發展客戶、培養客戶控制風險的意識和能力,逐步培養農村的保險業務市場。我相信在衆多同仁的不懈努力之下,不久的未來我們信用社一定能在農村建立起一個保險業務服務網絡,爲“三農”的發展撐起一柄保險之傘。

保險調研報告9

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完整,直接關係到廣大參保人員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穩定。如何管好用好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是全國上下十分關注和十分突出的課題。然而,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管,不是一個簡單的管理性工作,而是一個系統的管理工程,需要政府各級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需要全社會全方位地進行監督,才能奏效。爲此,本人就如何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監管問題進行了調研。

一、強化審計部門的監管

審計法規定:審計機關具有對政府部門管理和其他單位受政府委託管理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社會捐贈資金以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的職責。因此,審計部門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應該是一個全方位、全過程的監督。從近年各級審計機關審計工作情況來看,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已成爲審計監督的一項重點內容,並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沒有建立每年定審制度,各級審計機關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沒有正常化、制度化;二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的深度、廣度和力度不夠,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徵收、使用和管理中的問題查處還不能完全到位;三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審計結果公示力度不夠,審計監督職能作用未能充分發揮等等。對此,審計機關必須轉變觀念,建章立制,着力強化審計部門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監督。

二、強化財政部門的監管

財政部門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主要監管部門,具有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徵繳、支付、投資、預算、決算等各個環節的監管職責,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安全與效益,合規與真實,規範與提高將起着決定性的作用。因此,財政部門:一是要切實強化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預決算管理。嚴格抓好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預決算的編制、執行和監督工作,及時檢查分析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運行中的不足,促進增收節支,堵塞跑冒滴漏。二是要加強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兩條線管理。建立健全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嚴格財政專戶覈算管理;一切收入必須及時足額地繳入國庫,一切支出必須納入財政預算,收歸收,支歸支,確保專款專用,任何地區、部門、單位和個人均不得擠佔挪用。要切實加強和規範財政對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工作,及時下撥資金,不得截留;及時搞好跟蹤監督,充分提高有限基金的使用效益。三是要加大社會保障投資力度。按照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社會保障的資金投入。特別是對社保機構的管理經費支出,必須由財政預算單獨安排,不得從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中提取列支。四是要嚴格管理社保積累基金。除按規定預留必要的支付費用外,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作進行嚴格的監管,在保證基金資產安全性、流動性的前提下,實現基金資產的增值。不得將結餘基金用於平衡財政預算。

三、強化主管部門的監管

社會保險機構是社會養老保險基金主管職能部門,社會養老保險基金能否管好用好,直接取決於社保部門管理工作的好壞。因此,社保機構: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徵繳與監管。要全面落實《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各項規定,切實搞好擴面徵繳工作,嚴格抓好社會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制度,強化社會保險稽覈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認真審覈繳費單位的繳費基數,不得不核、少核、漏核,努力提高徵繳率。凡是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按時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對拒繳、瞞報少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依法處理;對欠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要採取各種措施,加大追繳力度,確保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應收盡收。對參保對象要建立繳費記錄,建立個人保險帳戶,並保證其完整、安全;對參保對象和離退休人員以及其工資基數增減變化情況要及時進行檢查和核對,嚴格新增離退休人員的審批,加強動態覈查,嚴防弄虛作假、虛報冒領。二是要廣泛深入地搞好調研工作,不斷創新完善社會保障機制。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統籌考慮當前和長遠的關係,堅持覆蓋廣泛、水平適當、結構合理、基金平衡的原則,完善政策,健全機制,加強管理,建立起適合我國國情,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三是要全面提高社會保險管理服務水平。要高度重視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建設,加快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網絡建設步伐,建立高效運轉的經辦管理服務體系,把社會保險的政策落到實處。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完善管理制度,制定技術標準,規範業務流程,實現規範化、信息化和專業化管理。同時,要加強人員培訓,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

四、強化社會各方面的監管

一是要加大廣大職工羣衆的監督力度。繳費單位應當每年向本單位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的監督。二是要加大社會監督力度。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對社會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和結餘情況,定期或不定期向社會公告,接受社會監督,包括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三是要加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力度。對企業進行營業執照年度檢查、辦理變更或者註銷手續時,工商部門應當督促企業依法履行社會保險繳費義務,對未履行義務的,應當將有關情況通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四是加大監察機關的監督力度。對國家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社會保險費徵繳和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職責依法實施監察。

保險調研報告10

爲了進一步推進我市城鎮醫療保險工作的深入開展,更好地保障人民羣衆的身體健康和生活幸福,根據市政協20xx年工作安排,7月上旬,市政協科教文衛體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由徐月鳳副主席帶隊,對我市城鎮醫療保險工作進行了調研。張建華主席聽取了市人社局的彙報座談。調研組深入臨渭區和澄城縣,通過聽取彙報、查閱資料、走訪座談及到醫院、藥店、社區、企業實地察看等方式,對我市城鎮醫療保險工作情況進行了比較全面深入的瞭解。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通過調研,大家一致認爲,我市城鎮醫保工作取得明顯成效,目前已建立起以城鎮職工、城鎮居民爲主的城鎮醫療保障體系,城鎮基本醫保覆蓋面迅速擴大,籌資水平不斷提高,管理工作逐步規範,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逐步健全,就醫環境逐漸改善,人民羣衆得到實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城鎮醫保覆蓋面穩步擴大,醫保體系逐步健全

近年來,市政府高度重視城鎮醫療保險工作,把城鎮醫保作爲一項重要的民生工程來抓,市政府常務會議多次專題研究、安排、部署城鎮醫保工作,及時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並相繼出臺多項相關政策,將國有困難企業職工、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在校大學生及職業院校學生、農民工及失地農民等納入城鎮醫保範圍,城鎮醫保體系逐步健全,醫保覆蓋面穩步擴大,目前已基本覆蓋到城鎮所有從業人員和居民。職工參保人數20xx年爲17萬人,20xx年底達到47.3萬人,參保率94.4%。居民醫保20xx年啓動時登記參保25.4萬人,20xx年底達到60萬人,其中參保繳費37.7萬人。全市城鎮醫保定點機構133家,定點零售藥店246家,基本滿足了參保人員看病購藥的需要。

二、醫保基金運行整體良好,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20xx年實行城鎮醫療保險基金市級統籌後,醫保基金規模迅速擴大,醫保基金支付比例穩步提高,職工醫保政策範圍內平均支付比例提高到76%,居民醫保提高到60%。醫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不斷提高,職工醫保從原來的10萬元左右提高到20萬元(其中基本醫療封頂線10萬元,大病互助基金10萬元)。起付線逐步降低,其中職工起付線平均降低了30%,居民起付線平均降低了40%。門診急診搶救和職工15種門診特殊慢性病也納入統籌基金支付範圍。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擴大到2196種。20xx年全市享受醫保待遇的城鎮職工35178人次,由基金支付醫療費用40328萬元,居民16747人次,由基金支付4409萬元。目前,全市城鎮職工醫保基金累計結餘3.2億元(含個人賬戶1.5億元),居民醫保基金結餘1.2億元(含中省市今年預撥財政配套資金6129萬元)。

三、醫保管理逐步規範,服務能力不斷提升

市人社部門先後制定並完善了《渭南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辦法》、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管理辦法》、《報銷程序》等10多項制度性規定,使城鎮醫保管理和經辦流程不斷完善,醫療保險管理和經辦工作基本實現了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加強和完善了對定點單位的管理,建立了對定點單位的培訓、巡查、考覈、獎懲機制。加強了醫保基金管理,不斷完善監督機制和內部審計制度,沒有發現基金流失問題。建立了信息網絡平臺,經辦機構、定點醫療單位和零售藥店初步實現了信息化管理。

加強了經辦隊伍建設,規範了經辦人員服務行爲,有效提高了管理水平。報銷程序不斷簡化,實行了住院報銷“直通車”。全面推行便民服務,醫保“一廳式”辦公受到參保羣衆和社會各界的普遍讚譽。

四、衛生服務網絡逐步健全,羣衆就醫環境明顯改善

與醫保制度的建立健全相適應,我市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步入了發展的快車道,全面加強了各級醫療衛生設施建設。特別是大力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已初步形成了以社區爲平臺,以社區衛生服務站爲基礎,以居民爲中心的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初步形成了“小病進社區,大病到醫院”的居民就醫新模式,爲城鎮居民提供了較爲價廉、便捷的醫療服務。同時,積極在韓城市、大荔縣試點公立醫院改革,縣級醫院與鄉鎮醫院實行一體化管理,基本實現了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品分開、營利與非營利分開的目標定位,羣衆就醫更加方便,就醫環境逐步改善。

存在問題

我市城鎮醫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城鎮醫保水平也有了一定提高,但是,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目標相比,與人民羣衆的期望相比還有差距,還存在一些問題和困難,需要進一步研究解決。

一是實現全員參保難度較大。城鎮醫保制度要求全覆蓋,但目前我市全員參保還有空擋。困難企業無力繳納醫保基金使職工不能參保,下崗職工無收入無力參保,靈活就業人員有病參保、無病斷保,致使少數職工未能參保。城鎮居民醫保啓動僅兩年多時間,由於居民對醫保政策瞭解較少,認識不足,致使參保率偏低。加之鄉鎮所在地的農業居民與城鎮居民有重複登記現象,致使登記人數多,實際繳費人數少,這些都影響了城鎮醫保的全覆蓋。

二是管理服務水平有待提高。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後,一些縣級醫保經辦機構責任管理意識淡化,審覈把關不嚴,增加了基金的運行風險。城鎮醫保計算機管理系統還不完善,且縣際、區域之間參差不齊,個別縣住院報銷還停留在手工結算階段,對參保對象數據的錄入也依賴手工操作完成,與定點醫院、藥店不能實現信息共享,給參保人員辦理醫保業務帶來諸多不便。經辦機構基層一線專業型工作人員不足,醫管專業人才缺乏,經辦隊伍整體業務能力有待提高。基金使用管理仍需加強,基金支付比例仍有較大提升空間,患者實際承擔的醫療費用仍然偏高,存在普通人家因一人患病住院而使全家生活窘緊甚至因病致貧的現象。

三是就醫成本虛高。公立醫院改革緩慢,以藥養醫問題沒有根本改變,過度醫療問題依然突出。醫療擴張性消費狀況比較嚴重,一些大型設備、貴重醫用材料的使用率偏高,大處方、濫檢查等現象依然存在。部分醫療機構的過渡醫療和醫療衛生服務行爲的不規範,不僅增加了患者的經濟負擔,也增加了醫保的成本。

四是社區衛生服務水平較低。大多數社區門診存在着服務功能不全、人員素質不齊、設備配套不足、技術力量薄弱等狀況,不少軟、硬件建設達不到上級規定的標準,患者首診、康復沒有有效分散在三級以下醫院,還不能完全滿足參保居民“小病進社區、大病進醫院”的基本要求。

保險調研報告11

養老保險涉及職工切身利益,事關企業發展乃至社會穩定大局。企業欠繳社會養老保險費(以下簡稱“欠保”)易造成社會養老保險系統功能障礙、影響社會穩定等嚴峻問題。近日,筆者走企業、訪職工,對我縣企業欠保問題的基本情況、成因進行了實地調查,並就如何破解欠保現象作了一些思考。

一、主要問題

一是欠保現象由來已久。據調查,我縣從1994年開始就出現了參保企業欠保的現象。之後,欠保企業逐年增多,欠保金額逐年增大。截止xxxx年12月底,企業欠保金額累計已達834萬元。二是欠保現象較爲普遍。從企業數量上看,我縣已繳但未繳足保費的企業有51戶,佔568戶已參保企業的9%;從企業行業上看,商貿、文化、農業、工礦等行業都有涉及;從企業性質上看,公有、私有企業都存在欠保問題。三是欠保問題較爲嚴重。我縣目前正常納稅企業共1103戶,其中註冊資金在5000萬元以上的有117戶。有58戶註冊資金在1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

二、原因分析

原因之一:企業責任意識淡薄,“無心”繳納保費。部分企業領導受年齡、文化程度和地域條件的限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過程中無所適從。他們認爲市場經濟的核心就是一個字——錢,所有的工作都圍繞着“錢”轉,忽略了當前利益與長遠利益、局部利益與整體利益之間的關係,尤其忽略了社會保險制度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保障作用,沒有把參保繳費工作擺到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解決職工老有所養、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去認識。基於這一認識上的錯誤,體現在行動上就是惡意拖欠養老保險費。個體私營企業老闆認爲繳納職工養老保險金加重了他們的經濟負擔,出於利益考慮,對繳納“養老保險金”持消極、觀望態度,得過且過,致使擴面徵繳步履維艱。加之部分單位把應負擔的部分轉嫁到繳費職工個人身上,加重了職工的負擔,收繳過程中有一定的牴觸情緒。

原因之二:企業經濟效益滑坡,“無力”承擔保費。隨着市場化日漸深入,市場競爭日益加劇,一些企業難以適應新的社會經濟環境,在發展中舉步維艱,企業效益滑坡,繳納保費壓力加大。我縣主要參保企業屬電解金屬錳行業,xxxx年5月31日環保整治至今,多數企業處於停產狀態,導致停保、斷保,直接涉及參保企業55家,參保人數XX多名,間接影響其它行業達10萬人。還有部分企業因市場減小、生產效率低下等原因而陷入經營困境,甚至面臨停產、破產,以致無力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費。如我縣絲綢公司屬原蠶桑局下屬國有企業,成立於19××年4月,由於生產經營不景氣,於XX年8月宣告破產,企業負債2311.1萬元,無力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累計欠保約210萬元,涉及職工81人。

原因之三:缺乏有效機制措施,“無法”徵繳保費。一方面,雖然社會保障部門對養老保險政策進行了大量的宣傳,但仍然有部分職工沒有完全明白養老保險與自己老年生活之間的緊密關係和保險權利與義務之間的對應關係。特別是部分效益較差企業的職工,由於工資收入偏低,目前生活困難,加之所在單位的誘導性宣傳,在繳納養老保險費上表現消極,甚至產生牴觸情緒。或認爲打一天工就拿一天的工資,只要暫時有錢收入腰包,哪還管得着以後有無養老待遇;或認爲老闆永遠處於主動地位,哪敢督促老闆爲自己繳納養老保險費,從思想上剝奪了自己應有權利,更談不上維權,甚至爲了眼前多一點收入反而支持幫助欠保企業規避政策,千方百計拖欠養老保險費。另一方面,雖然《社會保險法》規定了企業有爲職工繳納養老保險的義務,也有對不按時繳納養老保險的處罰規定,但在實際操作中,存在“執行難”的問題。目前,正值我縣大力發展經濟的關鍵時期,部分企業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同時,也鑽我們發展環境寬鬆的空子,拒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拒不爲職工繳納養老保險費。部分企業法制意識淡薄,投機鑽營意識強,動則以增加企業負擔、企業生存環境差爲藉口,軟拖硬磨,拒不參保,導致徵繳機構即使摸清了情況,納入徵繳計劃,依然無法收繳保金,強制執行困難,局面十分被動。

三、工作建議

(一)強化政策宣傳,擴大養老保險影響面。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宣傳養老保險政策法規,向社會公開諮詢和監督電話,對公衆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要及時給予解答,切實提高廣大職工對相關政策法規的認識程度,提高他們的維權意識。人社部門要加強與企事業單位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全面瞭解參保單位經營狀況,特別是對各單位負責人的宣傳工作要做實做細,增加參保單位的繳費自覺性。相關部門可以共同組織召開欠費單位負責人和勞資負責人座談會,擴大養老保險的影響面,協調保費繳納事宜。可以建立統籌地區養老保險指標定時通報制度,對繳費自覺性差和欠繳情況嚴重的單位要抓典型,定期在各種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通報批評,把各單位的繳費信息及時向社會反饋,利用社會監督來促進繳費。

(二)採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強清欠工作。摸清單位經營狀況,進一步瞭解欠費信息,全面開展企業養老保險清欠工作。堅持分類實施和重點突破原則相結合,對不同的欠費單位採取不同的措施,將工作重點

放在欠費數額多、欠費時間長的大戶、難戶上。對於一次性補繳確有困難的單位,可按規定讓欠費單位作出清欠計劃,按計劃分期、分批補繳欠費;欠費單位當年應繳金額必須足額繳納,爭取把往年的壞帳、死帳盤活,不得發生新的拖欠。對欠費時間超過6個月或未按計劃補繳欠費的單位,按規定收繳或暫時停供發票,待按要求補繳欠費後再予辦理。建立多項監督制約措施,把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列入各級政府或上級主管單位的考覈內容,規範各參保單位的繳費行爲。如:欠費單位不得參加各種先進評選,惡意欠保的不得享受政府給予的優惠政策等。採取多種措施、多管齊下,做到有針對性的清理欠費,使清欠工作有大的突破,切實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的保障能力。

(三)明確工作職責,完善部門聯動機制。地稅部門要嚴格按《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規定依法徵繳,與勞動監察部門密切配合,嚴格執法程序,加大執法力度。對有實際繳納能力而屢催不交、繳納意識淡薄的單位堅決進行行政處罰;對欠費情節嚴重、惡意拖欠者,要排除各種阻力、納入法律程序,落實兌現滯納金制度,給欠費企業以應有的壓力。人力社保部門和稅收徵管部門要大力開展執法檢查,對有繳費能力的企業要依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徵繳。在實際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有關法規規定履行義務、行使職能,努力做到執法必嚴、違法必糾。同時,也應採取柔性手段,做好服務工作,適時收回欠費。對暫無繳費能力的企業,不宜適用強硬手段,以免造成“殺雞取卵”的悲劇。面對這類企業,要在對企業情況進行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制定可行的補繳費計劃,並要爲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儘可能的幫助,從各方面幫扶企業,使之儘快走出困境,恢復繳費能力。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社保部門要倡導爲社會保險事業作出貢獻的敬業精神,深入實際瞭解所管轄企業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其經濟運行的規律性,變被動爲主動,使保費的徵繳做到有的放矢。促進企業繳費的實現,關鍵在於企業經營者。政府有關部門有必要採取切實有效的行政措施,把督促企業繳納養老保險費作爲考覈部門及相關領導政績的重要內容。將保費繳納作爲評比先進單位、優秀企業家和先進工作者,特別是優惠政策兌現與否的必備條件。落實養老保險費擴面徵繳目標責任制等有效措施,使養老保險費徵繳工作形成良好的激勵和制約機制,確保養老保險費按時足額收繳。同時,從健全社會保障制度,保基本、廣覆蓋角度考慮,覈銷破產欠繳企業的養老保險費,並簡化相應辦理程序給予及時辦理落實。

保險調研報告12

近年來,隨着經濟的快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保險業呈現迅猛發展勢頭。但據調查瞭解,目前縣域保險市場發展中存在一些問題,影響了其健康發展和居民的切身利益,應引起關注。

一、存在問題

(一)外部監管與市場發展不相適應。目前保險監管機構只設立到省一級,省級以下的市縣沒有設立分支機構。從近年來保險業的發展趨勢看,市縣兩級由於機構少、業務發展潛力大,成爲新一輪各保險公司爭奪的主要戰場。隨着市縣兩級機構數量的增多、同業之間的競爭不可避免,客觀上要求相應的監管力量、監管水平、監管方式與之相適應。但從目前的情況看,原有的監管體系和監管力量與保險業快速發展的.勢頭明顯不相適應,難以真正瞭解基層保險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並進行及時處理。

(二)同業競爭日趨激烈,引發的問題不容忽視。適度競爭有利於保險業的發展和服務水平的提高。但是,競爭過度會給保險市場的發展帶來一系列不穩定因素:一是人員頻繁流動。隨着機構的增加,對人員需求量相對較大,尤其是高級管理人才和手中掌握着一定客戶資源的業務經理,成爲各保險公司爭奪的重點,在高薪、高位的誘惑下,不少管理人員走馬燈一樣,頻繁跳槽,不利於保險隊伍的相對穩定和續保業務的開展。二是個別保險公司藉助於權利部門搞壟斷經營和權利“尋租”,破壞了公平、公正的市場基本原則。三是以支付高額手續費爲誘餌,變相搞商業賄賂。同業競爭不規範,嚴重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給保險業自身發展和保險市場的穩健運行帶來了極大的危害。

(三)保險營銷人員持證率偏低。根據《保險法》有關規定,保險代理人必須參加保險業務知識培訓,並考試取得監管部門頒發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才能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但在調查中發現,個別保險公司持證率不足80%,與監管要求相差太遠。持證率偏低,一個不爭的事實是不利於保險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的提高,甚至對保險公司的社會信譽產生不良影響,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四)在產品宣傳上有誤導客戶現象。目前各保險公司推出的保險產品大多是固定格式保險條款,部分內容專業術語較強,而社會公衆保險知識普遍欠缺,對保險條款也沒有細加研究,購買保險時主要以保險代理人的宣傳解釋決定是否購買。部分保險代理人短期行爲相當嚴重,爲了達到自己的目的,利用客戶對自己的信任,過分誇大產品的保障功能,對限制性條款和免除責任沒有如實告知客戶,誤導投保人做出非理性選擇,爲以後客戶與保險公司在理賠問題上發生糾紛埋下隱患。

(五)存在洗錢行爲。部分保險代理人,爲了獲得保單,不擇手段。如勸說某些單位領導利用小金庫辦理團體保險等,使非法資金能通過購買保險變爲合法資金。

(六)農業保險發展緩慢。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也是弱質產業,容易受各種自然災害影響,甚至威脅到農民的生存和農村經濟的發展。從目前農業保險保費收入情況看,增速有所加快,但保險的覆蓋面和保費收入仍處於較低水平,與農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以及農村人口數極不相稱。

二、對策建議

(一)健全完善保險監管體系,增強保險監管功能。一是修改和完善配套的保險監管法規體系,從監管制度、方式和手段上建立健全和界定保險市場行爲規範標準。二是建議在縣市級建立保險監管機構的派出機構,或委託銀監局對基層保險市場的監督管理,嚴格保險機構准入審查,對基層保險機構進行清理,進一步規範保險市場。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共建金融穩定協調體系。要針對出現的混業經營情況,在縣級區域內建立由人民銀行與銀監部門牽頭,銀行、保險機構參與的混業監管協調機制,針對銀行、保險業務的交叉區域討論其風險及時進行研究,通過信息共享、穩定協調機制及時排除金融風險隱患,爲金融發展創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二)加強對保險代理人管控力度。一是從完善制度入手,加強對保險代理人的管理,提升保險“窗口”形象。二是嚴把准入關,徹底杜絕無證上崗。三是建立統一、規範的保險代理人誠信記錄信息庫,與資格證書一同管理,實現各保險公司之間信息互通、資源共享。四是加大對保險從業人員失信的懲戒力度,對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代理人,要堅決辭退,並記錄在案,終身不得從事保險代理業務。五是保險公司要信守承諾,加快理賠速度,切實保護投保人的合法權利不受損害。

(三)加大保險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保險意識。一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優勢,由行業協會出面,各保險公司參與,利用電視、廣播、報紙雜誌及網絡媒體,向社會公衆廣泛宣傳保險的重要性,避免單打獨鬥,降低宣傳成本,提高宣傳效果。二是通過正面典型案例、現身說法,向公衆宣傳保險在生產和日常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增強宣傳的可信度,提高人們的參與意識。三是利用保險營銷人員點多面廣的優勢,加大保險產品的宣傳解釋工作,加深人們對保險產品的瞭解和認識,爲擴大保險產品的消費羣體,儲備客戶資源。

(四)合理規劃機構准入數量,防止競爭過度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在保險市場逐步放開的情況下,國內外保險公司紛紛看好中國保險市場巨大潛力,爲了防止機構過度膨脹帶來的一系列問題,需要管理部門在機構准入數量上進行科學合理規劃。可根據一個地區經濟總量、增長速度、人口數量、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農民人均純收入等指標科學測算最多可容納機構數量,既要保持適度競爭所需的機構數量和必須的發展空間,同時又要防止因機構數量過多,造成過度競爭而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五)拓寬服務領域,開發多樣性的保險產品,避免同質競爭。爲了防止業務重疊,競爭加劇,各保險公司要在細分市場上下工夫,找準市場定位,發揮自身優勢,選擇好各自的突破口和切入點,加大營銷力度,開闢新的服務領域和客戶羣體。要以市場爲導向,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努力滿足不同層次、不同職業、不同地區人羣對保險產品多樣化的需求,避免同質競爭帶來的不良後果。

(六)完善內部控制,防範風險發生。保險機構要以強化內控爲目的,制定切實可行的業務操作規程,對重要崗位明確分工,實行ab崗位操作制度。設立內部稽覈、事後監督崗位,作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有效降低業務風險。

(七)加強政策引導力度,促進農業保險的發展。一是地方政府要作爲農業保險發展的組織者,主動承擔農業保險發展的責任,出臺扶持政策,落實資金支持,引導農業保險業務有序開展。二是適當推行強制投保,通過強制投保,在足夠大的領域內分攤風險,避免逆向選擇,降低農業保險費率,減少保險公司經營農業保險的經營性支出。三是引導農民增強保險意識,認識到保險理賠比政府救災的有效性,提高農民投保的積極性。

保險調研報告13

社會保險事關人民羣衆的切身利益,事關全縣經濟生活發展大局,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社會保險徵繳管理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的險種多,統籌管理的要求高,對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人民羣衆的期盼、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水平,還有許多環節需要不斷改進、完善。

一、目前我縣社會保險徵繳管理基本情況

1.應保人數分析。根據如東縣20xx年《統計年鑑》統計數據,全縣常住總人口104萬人,其中從事第一產業的有14.1萬人,第二產業的有30.9萬人,第三產業的有17.3萬人。從以上數據分析,全縣應參加社會保險對象爲48.2萬人(第二產業+第三產業),考慮到20xx年參加城鄉居保繳費人數爲24萬人,外出務工參保的約16.1萬人,未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暫停繳費人員4.3萬人,實際全縣應保未保的約有8.2萬人。該數據屬保守統計,外來務工人員還未統計在內。這些應保未保的對象主要分佈於5-10人小微企業以及餐飲、KTV、浴室、髮廊等服務性的行業。

2.近三年養老保險擴面情況分析。20xx-2015年當年擴麪人數分別爲16477人、24433人、19731人,三年年末總參保人數分別爲145651人、155760人、161107人,當年淨增人數分別爲5562人、10109人、5347人,當年擴麪人數從總數上看比較樂觀,但最終只有1/3轉化爲淨增人數,其餘的被退休、斷保等減少人數所抵衝。目前,我縣的養老保險贍養比爲2.63:1,要維持此贍養比水平,每年的擴面淨增人數要達到11000人左右(按每年新增退休人員5000人,退休人員死亡800人計算),而實際上近三年平均每年淨增參保7000人左右,與當年新增領取養老金人員的比例約爲1.6:1,必將導致養老保險贍養比會逐年降低。

3.近三年養老保險基金徵繳情況分析。20xx-2015年當年基金收入分別爲88505萬元、106571萬元、128709萬元,較上年分別增長13%、20.41%、20.77%;基金支出分別爲111047萬元、131497萬元、145479萬元;省市補貼分別11321萬元、19195萬元、16803萬元,通過基數的調整、徵繳手段的強化,基金徵收幅度逐年增長,基金缺口有所減少,但剔除省市補貼,基金收支平衡的壓力仍然巨大。

二、社會保險徵繳管理的矛盾與問題

1.任務指標與擴面空間的矛盾。從20xx年以來,我縣連續實施了四輪社會保險擴面(三年爲一輪),所下達的任務指標均爲剛性指標,各鎮區經過不懈努力,基本完成了下達的擴面目標任務。儘管目前還有近9萬人的擴面空間,但擴面對象基本分佈在小微企業以及服務行業個體工商戶,人員流動性大,動態監管難以到位。部分鎮區在工作難度增大的情況下,認爲局下達的任務指標不盡科學合理,思想上有一定的牴觸情緒。

2.經濟告別高速增長“新常態”帶來的問題。在當前我縣經濟發展下行的“新常態”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化解產能過剩、淘汰落後產能,必然帶來規模性的崗位流失,就業總量增速緩慢。近三年全縣新增參保用人單位僅有1062家,共計新增參保5264人,新增單位數少、規模小、吸納就業能力弱,可擴面的用人單位空間萎縮。而在這三年中,有82家用人單位因法定代表人逃逸等原因暫停結算,涉及職工875人,造成企業的欠費、大量工人的下崗或自謀職業,職工下崗後因無力繳費或糾結今後政策變化,斷保的現象持續加劇。

3.服務行業從業人員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問題。全縣絕大部分商貿、餐飲、住宿、維修等用人單位,使用的服務人員屬於社會保險應保對象,但這部分羣體由於流動性大、工作時間不固定,工資一般以現金的方式結算,用人單位無賬可查,促其參保缺乏有效的行政監管手段。另外,這部分羣體由於就業技能不高,很多是外來務工人員,較爲注重眼前利益,主動參保意識不強,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往往也是忍氣吞聲。

4.先保後即退保的問題。部分用人單位不願承擔社會責任,想方設法不爲職工參保或不按職工實得工資申報繳費基數。即使被查處後,也只是一段時間內爲職工參保繳費,然後採取減員等方式逃避社保保險責任。也有部分鎮區爲完成擴面指標,年末突擊辦理人員參保,然後停保不再續繳。目前在職暫停繳費人員中在單位參保繳費不滿三個月的有10260人,其中僅繳納一個月的有4845人;靈活就業人員中參保繳費不滿三個月4502人,其中僅繳納一個月的有3505人。這類人員一旦在法定退休年齡前死亡,一樣可以享受喪葬費和撫卹金。有滿足享受遺屬補助條件的還可以享受遺屬補助,這必然會加重養老基金的負擔。

三、對策和建議

1.全力衝刺既定的社會保險覆蓋任務指標。20xx年初,在制定第四輪社會保險擴面工作目標時,經過多輪調研,綜合了縣公安數據庫各鎮人口數,國稅、地稅、工商、縣總工會提供的企業從業人數,以及已參保繳費的人數,採取統一的測算辦法,所下達到各鎮區的社會保險擴面任務指標是基本客觀的。20xx年,是全縣第四輪社會保險擴面的收官之年,要繼續堅持以“擴面、提質、增量”爲總體工作要求,確保完成社會保險擴面不低於18000人,力爭20000人的既定目標,爲“十三五”規劃開好局。

2.強化社會保險窗口稽覈和實地稽覈。嚴格執行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在用人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申報時,要求申報的繳費明細以及變動情況必須經過職工本人簽字確認,對在徵繳管理過程中存在少報繳費人數,漏報、瞞報繳費基數的用人單位,一經發現及時移送社會保險稽查大隊處置。

3.建立人社地稅信息平臺。參保單位在地稅和人社部門都要申報用工人數和繳費基數,在地稅申報時爲多支成本,會報高基數,多報人數。但在人社部門申報時爲少參保少繳費,會瞞報人數、基數。爲此,擬會同地稅建立了人社和地稅部門的信息平臺,即時比對同一單位的申報信息,用人單位在兩個部門申報的人數和基數必須一致,虛報、瞞報的情況必將得到有效遏制。

4.分步實施社會保險“五險同徵”。一是依託“全民社保登記計劃”,摸清應保未保人數,努力做到參保對象全覆蓋。二是依託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徵繳管理,分步實現五項保險同步,繳費基數足額的目標。此外,隨着職工養老保險擴面空間的持續萎縮,要大力提倡符合參加職工養老保險條件的城鄉居保參保人員轉入職工養老保險,這既能擴大職工養老保險的覆蓋面,也能給廣大職工帶來實際利益,建議要大力推進這項工作。

5.加強經辦服務信息化建設。在繼續使用現有社會保險信息系統的基礎上,開發網上申報模塊,減輕用人單位辦事成本,簡化辦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但實施這種辦法,窗口稽覈的作用就會明顯減弱,實地稽覈的工作量就會更大。針對靈活就業人員相對集中於年底繳費的實際,在第三季度通過媒體、手機短信等,告知其安排合理時間儘早續繳或就近到建設銀行網點繳費,避免年底出現擁擠、等待等現象。

6.考覈機制進一步科學。目前我局對各鎮區和保障所擴面考覈主要體現在參保人數和徵收基金方面,建議對以上考覈要建立正反兩方面的考覈機制,完成任務是一個方面,屬加分的考覈;轄區內如有職工舉報單位未辦理參保經查屬實的,或經稽查大隊稽查發現有單位職工未辦理參保的,根據人數,應建立扣分考覈機制。此外對於轄區內的欠費總額佔應徵社保費總額的比例也要列爲考覈內容,目前雖然每個季度將欠費情況發送到各鎮區,但各鎮區黨委、政府可能只注重維穩方面的考慮,真正基金清欠方面沒有給予高度重視。

作者:宋一新 單位:如東縣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保險調研報告14

辦事處位於科右前旗西南部,總面積239。2平方公里,轄10個村,29個自然屯,47個農業生產合作社。現有4806戶,其中農業戶4554戶,人口15946人,其中農業人口15115人,隨着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加,現實有農業人口1。2萬人。全辦事處現有耕地面積151699。84畝,其中川地32826畝,佔耕地比重的21。64%。氣候特徵乾旱缺雨,年平均氣溫4攝氏度,最高氣溫37攝氏度,年平均降雨量420毫米,無霜期127天左右,日照充足,晝夜溫差較大。主要農作物有玉米、高粱、馬鈴薯、葵花、大豆及雜糧雜豆。受所處地理位置、地形特點及氣候條件影響,自然災害尤其是旱災隨時威脅着農業生產,農民抵禦自然風險的能力較弱,在十年九旱,年年春旱的情況下,爲避免自然災害後農民和農業生產受到嚴重損失,大力發展農業保險是比較可行的方式之一,農業保險可以分散風險,轉移風險,使農民獲得必要的補償,有助於儘快恢復正常的農業生產。

一、辦事處農業保險發展現狀

以xx年爲例,##辦事處農戶保險投保面積共計83401。78畝,保額共計170221。7元,其中:旱地玉米投保戶2387戶,面積59849。56畝,保額119699。12元;水澆地玉米投保戶414戶,面積7655。83畝,保額26795。4元;葵花投保戶968戶,面積10339。12畝,保額15715。46元;大豆投保戶669戶,面積5557。27畝,保額8001。72元。投保作物面積佔耕地面積的95。14%。xx年保險公司共分兩批對農戶進行了理賠,第一批理賠各類農作物畝數爲921。1畝,佔投保面積的1。1%,賠付金額爲69257。6元,佔保額的40。67%,第二批賠付金額10萬元,兩批共賠付金額爲169257。6元,佔保額的99。43%。同時,保險公司將農戶投保的170221。7元保金轉到xx年,爲農戶繼續參了保。

二、存在的問題

1、保險公司強行將農戶上一年的保費轉到下一年,在部分農戶中產生不良影響,剝奪了農戶自主投保的權力。

2、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公司少,目前只有一家保險公司在辦事處開展種植業保險,無競爭,勢必導致其服務質量上存在問題,與農民的需求存在差距。

3、農業保險的理賠程序不透明,諸如:災年農業年成是怎樣界定的,理賠標準是什麼等等,參保農戶都不清楚,導致農民反響很大。

4、保險公司理賠時間過長,與農業生產週期不相適應。

5、理賠數額應嚴格按農業保險理賠標準實施,不能各鄉平均分配。這樣嚴重破壞了公平原則,也會使保險部門公衆形象大打折扣,影響農業保險業務開展,制約保險業發展。

三、幾點建議

1、強化政府引導。農業是高風險的產業,自然災害往往給農業、農村、農民造成巨大損失,而個體農民自身抗災能力極其有限,對於農民的損失以往主要靠財政補貼和社會救濟這兩種辦法來解決。由於政府資金有限,往往“救急救不了窮”,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農業保險則是化解農業風險的一個重要途徑。由於農業保險具有高風險、高成本、高價格、低收益的特點,一般商業性保險公司都不願意經營農業保險,農民由於收入低,大多數人缺乏爲其農產品投保的支付能力,要讓他們自願購買農業保險一時很難做到。因此,開展農業政策性保險工作,必須加大政府引導,但也要走出政府包辦的怪圈。

2、加大政策扶持與財政補貼力度。農業保險的自身特點決定了它具有較強的外部性,單一依靠市場機制的配置會造成市場的失靈。純商業化經營的路子也難走通,這就客觀要求政府履行其宏觀調控和公共管理的職責,對農業保險這個準公共性產品給予財政補貼。除對農戶的保費補貼外,還要對農業保險機構的經營費用給予補貼,另外在稅收、貸款利率、再保險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國家政策扶持是農業保險發展的重要保障。

3、實行“三低”原則。“三低”即低保險、低保費、低保障。由於農業因災受損經常發生,有時損失還較爲嚴重,如果將各種自然災害損失都納入保險範圍全部給予補償,收取保費高,農民不願也無力接受,因此,實行低保額的初始成本保險,這樣既幫助農民抵禦農業風險,防止農民因災致貧,因災返貧,又解決了農民和地方財政經濟承受能力問題,將政府災後補助資金前移爲災前保險費補貼。

4、強化競爭意識。一個地區應形成多家保險公司參與開展農業保險業務的格局,引入競爭機制,給農民參加保險選擇機會,才能使保險公司提高服務質量。

5、公開保險程序,增加保險理賠透明度。參加保險後,一旦受災,農民對農業災年收成如何界定,怎樣界定,保險公司如何理賠,理賠的比例數額多少,標準是什麼,理賠的時限長短,農戶都不是很清楚,容易打消農民參保的積極性。

6、擴大風險保障範圍。農業保險比較複雜,風險控制較難,應根據自然生態條件特點和農業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目標開展工作,逐步增加農業保險產品種類,擴大風險保障範圍,例如應把馬鈴薯種植納入農業保險範疇,實現農村農業保險的可持續發展和政策性農業保險的穩步推進。

保險調研報告15

全球保險巨頭德國安聯集團研究部門最新發布的《全球保險市場調研報告》顯示,20xx年,全球保費總收入創歷史新高,達到3.65萬億歐元,剔除受匯率影響,同比增幅約4.4%。值得一提的是,在新增加的總計1500億歐元左右的保費中,約有700億歐元來自同一個市場——中國。這意味着,中國撐起了全球保費增幅的近半壁江山。安聯的報告顯示,若不是中國,全球保險行業去年的保費增幅僅能達到2.7%。

尤其是在壽險領域,20xx年,“中國效應”尤爲突出。如果沒有中國的保費總收入,那麼,20xx年全球壽險業保費總收入的增幅將從4.7%跌至2.3%。從具體數據來看,中國壽險市場在20xx年實現了超過30%的增速,達到自20xx年以來的最高漲幅。

安聯的報告顯示,雖然中國的保險密度(保費收入/總人口)約170歐元,距離發達國家的保險密度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距離。但中國的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國內生產總值)已超過奧地利,並且幾乎快趕上以高度認可壽險產品著稱的德國,20xx年德國的保險深度爲2.7%,遠低於西歐國家平均值4.7%。

中德安聯人壽保險公司首席執行官陳良表示:“我們很高興看到中國保險市場一路高歌猛進、蓬勃發展,這讓我們看到了機遇,也迎來了新一輪挑戰。作爲安聯集團在中國唯一的合資壽險公司,20xx年恰好是中德安聯深耕中國市場的第18年。中國的保險消費市場是具備了無限潛力,中德安聯將繼續聚焦業務轉型與管理變革,不斷優化業務結構,提升客戶服務品質,爲客戶創造更大的價值。”

安聯的報告同時分析認爲:“中國在全球保險業佔據半壁江山的情形,一方面也是因爲全球其他地區壽險市場的萎靡不振。根據估算,20xx年西歐國家保險費整體收入下降1.2%,這也是自20xx年以來首次出現負增長。除了西歐,東歐部分國家和澳大利亞的壽險市場亦在繼續萎縮。”

中國等新興市場的發展,正逐漸蠶食西歐在全球保險市場所佔的比重。從全球保險市場整體情況來看,西歐的保險市場仍處於停滯不前的狀態。西歐在全球保險市場的佔有率持續萎縮,下滑至27%左右,而在10年前,西歐的市場佔有率則高達36%。

值得注意的是,德國在全球保險市場的佔有率從20xx年初的6%跌至20xx年的4.2%,德國在全球總保費收入排行榜上,已經被中國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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