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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論文

保險2.27W

在日常學習和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觸過論文吧,論文一般由題名、作者、摘要、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和附錄等部分組成。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論文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養老保險論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養老保險論文

養老保險論文1

一、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運行現狀

(一)“統賬結合”的養老保險到“統賬分離”的初步嘗試養老保險的保險基金分成了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兩個部分,1997年《關於建立統一的企業職工基本要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確定了“統賬結合”的模式。從1995年到20xx年之間,我國主要採用的是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的“通道式”管理,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的資金使用並沒有特別明細的界限劃分,這也是後面出現的養老金“空賬”問題、繳費不實等的原因,隨着社會的發展,勞動者隊伍的擴大以及人口老齡化等問題顯得愈發嚴峻,20xx年國務院頒佈《關於完善城鄉社會保障水平改革試點方案》提出新的養老保險制度發展方向,將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分開覈算和使用。20xx年國務院在總結東三省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發佈《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要求各地逐步做實個人賬戶。截至20xx年底,全國有13個省市不同程度地做實了個人賬戶,但是隻有遼寧實現了8%的的個人賬戶做實。

(二)從現收現付到部分積累制的轉變

20世紀80年代,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採取的是現收現付的籌資處理模式,不考慮養老保險基金的資金儲備,而是從當期的養老保險收支平衡的角度出發,以支定收來支付當期的養老金,這種籌資模式達到了收支關係簡單,管理簡捷方便,沒有資金貶值的風險和基金保值增值多重壓力。

二、我國養老保險的對策分析———從做實個人賬戶角度

(一)做實個人賬戶的必要性

1、沉重的歷史性債務

從新中國成立初期到改革開放再到現如今,養老保險經歷了多次的改革與創新,成績是顯著的,當然也有着不足,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亟待解決。我國傳統的養老保險模式採用的是現收現付的養老金籌集模式,伴隨着人口老齡化加速、就業壓力增大等問題,不得不做出制度改革,經過不斷地設計與探索,逐漸採用了部分積累的“統賬結合”模式,新的養老保險制度需要爲現行的制度積累養老保險基金,同時又要兌現以前的制度留下的對於勞動者的養老保險承諾,制度轉型造成的“轉製成本”由此產生。

2、“空賬”問題

“空賬”問題產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前面提到的歷史性債務與“空賬”問題的產生是有着密切的聯繫的。由於未能妥善的處理歷史性債務,在新的制度下采取“先實行個人賬戶空賬,然後再逐漸做實”的策略,這樣在養老金歷史性債務責任未清的情況下又出現了新的問題。個人賬戶長期“空賬”運行,在職職工退休時他們的養老金支付實際是從當期在職的職工的個人賬戶上提取的,這種現收現付性質的“統賬結合”實際上已經失去了本身的要求和目標,這樣一來個人賬戶僅僅成爲了一個空殼,沒有實質性的作用,針對“空賬”問題,其措施顯然是要逐漸做實個人賬戶,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不能再像以前那樣混爲一起,20xx年開始國家也決定進行統帳分離,逐步做實個人賬戶的試點方案。但是目前來看空帳問題仍然嚴峻。

3、養老保險面臨潛在危機

第一、人口老齡化加劇,勞動者隊伍擴大。人口老齡化不僅是中國目前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在全世界範圍類的社會保險和事業中也是一個需要突出注意和研究的現象。問題分爲兩個層次:第一是整個社會的人口年齡趨於老齡化,受生育政策、生活質量、醫療條件等多方影響;第二是在參加養老保險參保人員中,繳費人數相對減少而享受保險的人數相對增加。第二、誠信缺失,繳費基數不真實。法律監督和保障的不力、企業以及個人的誠信缺失、社會責任缺乏、權利與義務的關係不明、責任分擔不清等造成養老保險基金繳費不實。在養老金的給付過程中同樣也存在諸多不規範的行爲,虛報、冒領層出不窮,許多單位和企業出現職工“非正常提前退休”,退休隊伍被嚴重的年輕化,造成大量的人力資源浪費,養老金入不敷出,本該用以長期存放並做投資的個人賬戶基金被提前用以支付大量的退休職工的退休金,更別談養老金的保值增值效果了。

(二)落實個人賬戶做實

1、養老保險穩定運行需要處理好三對基本範疇

(1)權利與義務。權利與義務的關係表現在社會事務的方方面面,對於養老保險行業而言,我們所談到的主體包括了政府、企業及個人三方面,三者的合理分配方能到達養老保險的本質要求。養老保險的目的是爲了讓廣大勞動者在退休後能夠有抵禦年老風險的能力以及保障勞動者隊伍的基本生活水平,那麼無論是國家、企業及個人都需要爲養老保險事業的良好發展盡義務,需要爲養老保險基金的積累出力,根據實際的情況和需要按照不同的比例分配到國家、企業和個人的身上,因爲我們是一個整體,同時企業、個人都有權利爲自己的發展和老年生活建立保障,國家所起到的作用是基礎性的,需要履行對廣大企業和對個人的承諾。

(2)公平與效率。在養老保險的發展中公平所扮演的是“減壓器”和“穩定器”的作用,我們知道養老保險是一種收入再分配的方式,是對人民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這種基礎性的保障形式中如果不能處理和好公平問題,必然會引起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對中國的和諧穩定發展不利。在分析養老保險時,公平顯然是一個相對的概念,由於政治、經濟、文化以及社會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想要達到理論上的完全公平是不可能的,我們講的公平是說在養老保險制度良好運行、養老金合理發放,養老保險的基礎性作用有效發揮的情況下的惠及全民的普遍性公平,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在空間上地域上的公平,二是在養老保險體系內本身做到公平。效率問題則是“工作做得好與不好”的問題,使養老保險制度良好運行,不管制度的管理、制度的優越性、養老金的支付、養老金的投資與收益等方面都能有一個良好的狀態。

(3)政府與市場。我國養老保險基金是有保值增值的需要的,養老金需要投入到資本市場進行投資運營,這是我們應當選擇也必然選擇的道路。考慮到養老保險的特殊性,其對於投資工具的選擇需要謹慎,更多的選擇那些作長期投資、投資回報較好的資產組合,安全性需要首先考慮;政府的作用往往是監督和管理的角色,也是養老保險發展的堅強後盾,養老金投入市場後如果沒有嚴格的監管和管理措施,在市場激烈競爭環境下必然會出現一系列問題,養老金投資的失敗意味着廣大勞動者用以養老的基本保障被破壞,後果可想而知。

2、在試點的基礎上將做實個人賬戶逐步擴大到全國

(1)個人賬戶做實工作進展平穩。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鬍曉義在十一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的記者會上談到目前我國已經在13個省(市、自治區)開展了部分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的試點,並且穩步發展,到目前爲止,這些省市做實的個人賬戶資金總共達到了2700多億。按照相關資料顯示,如果按照8%來做實個人賬戶,實行統帳分開,那麼預計到20xx年養老金統籌會出現結餘,制度將良性運行。當然在做實個人賬戶的實踐過程中還會遇到各種可能預測或不可預測的風險和困難,不過這是我們必然面對也必須面對的,任何一項政策或策略的成功總是要經歷各種曲折和實踐的檢驗的。

(2)繼續積極穩妥的開展個人賬戶做實工作。首先、社會統籌賬戶和個人賬戶分開管理、分開覈算。根據統計,截止20xx年我國養老保險賬戶個人“空賬”運行的規模已經超過了7400億,並以每年1000億的速度擴大,有預測,到20xx年老齡化高峯期時,當期的養老金的支付缺口將會達到4400多億“,空賬”會高達14萬億元。只有將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分開覈算與管理,那麼個人賬戶的基金纔會真正做到專款專用,基金的使用才能夠透明化和清晰化。其次、加大財政的支持力度,逐步消滅歷史債務。目前關於做實個人賬戶遇到的一個重大問題也就是歷史性的債務問題,可以適當加大財政的支持力度和分攤程度,利用國有資產存量是一個合理和可行的選擇,通過劃撥國有資產來解決歷史欠賬。再次、切實做好法律保障和監督工作。解決問題的方法和途徑有很多,但是如何在這個過程中有效、合理的去落實政策和方案就必須有規範的制度和法律來進行保障,我國人口衆多,全國範圍類的養老保險運行是一項複雜而龐大的工程,儘可能的做到清晰透明有效才能將個人賬戶做實落實到位。最後、做好養老保險基金的保值增值。這一項是需要非常謹慎的對待的,養老金投入到資本市場要充分考慮我國的金融市場環境,也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隨着金融市場的逐步完善,可供選擇的投資工具增多,基金的保值增值效果也會逐漸的體現出來。

養老保險論文2

筆者所在林場從1991年11月起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1996年6月補辦投保手續並繳費),養老保險業務由財務科和勞動人事科共同管理。個人應交費由勞人科計算上報批准後,下發給各單位代扣代交財務科,財務科收款後上繳自治區林業保險管理所。幾年來,只在財務科“其他應收款”下設“養老保險”明細目記錄收費情況。結果,每人應交、已交、欠交費沒有個詳細的數據。經常有職工來鬧事,說是多交了保險費,要求退還。

1999年5月,我們着手清查歷年繳費情況。在清查工作中,發現有些單位只代扣而不上交,所扣款自己存着吃利息;有些人根本就沒交;有些單位上交代扣款時沒有附交費人員名單。針對現狀,我們在銀行開設了保險專戶,做到保險基金專款專用,明確只有收到款項時,才能算交費。運用Excel爲每個職工設立個人繳費明細表,作爲“養老保險”明細賬的附表。這樣經過清查,追收欠費,填寫《機關事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手冊》併發給職工覈對簽名,同時通過各種渠道和途徑大力宣傳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意義,使職工轉變觀念,提高了對參加養老保險的認識。使養老保險個人應交費的收繳難度降到了最低處,養老保險管理工作也步入正軌。

在對職工養老保險個人交費管理方面,取得如此成果,得益於Excel工作表的有效運用。下面將此個人繳費明細表的設計、編制、公式設計、使用方法等具體介紹如下。

一、設計目標

與賬簿對應,簡單明瞭,易於操作,直觀實用,能隨時查詢。

二、本表的設計與編制

本表分四部分(見附表):

第一部分爲基本情況,含:“單位代碼”,人員所屬內部單位,可以隨着人員內部單位變動而變動。“微機編號”,每人固定一個編號,與保險手冊中編號一致。“投保標誌”,根據一定規律編制,其中小於20爲在職人員,大於20則爲不在職人員。“序號”,反映各人在職情況,由公式自動給出。“姓名”及其他認爲必要的基本情況。基本情況部分,可以與其他有關職工管理方面的程序通用。

第二部分爲各年繳費情況,含:“年應繳費月數”,“上年月均工資總額”,“繳費比例”,“個人月應繳費”,“個人年應繳費”,“個人年已繳費”,“累計個人應繳費”,“累計個人已繳費”,“累計個人欠繳費”。

第三部分爲各年繳費詳情,含:各年度各月份分欄顯示。

第四部分爲附加表,爲方便管理而設計的統計表。

本表可與上級年初覈定的繳費名冊相呼應。

三、本表的公式設計

行設計:第一行爲表名。爲方便工作,合計數署於表前,即第4行。D4單元格鍵入公式:=COUNT(D5:D960),顯示所有在職人數。AI4單元格鍵入公式:=SUM(AI5:AI960),顯示個人應交費合計。將AI4公式複製到其餘各欄:將光標定位於AI4,將鼠標指針放到右下角,呈黑+字時,按住左鍵往右面拖曳到所需位置即可。

列設計:“序號”顯示在職情況,D5單元格內鍵入公式:=IF(E5>20,″″,1),表示假若E5大於20,D5爲空白,否則等於l。使用填充柄(拖曳填充法)將公式複製到所需的末行。“個人月應繳費”等於相應年度“上年月均工資總額”“繳費比例”,AN5單元格內鍵入公式:=ROUND(IF(AL5=″″,0,(AM50.02+0.04)),l),表示假若AL5爲空白,則AN5等於0,否則等於AM5乘2%,積數末見分進角後保留一位小數。使用填充柄將公式複製到所需的末行。“個人年應繳費”等於“應繳費月數”場案鋈嗽掠繳費”,AO5單元格內鍵入公式:=AL5矨N5,使用填充柄將公式複製到所需的末行。“個人年已繳費”等於第三部分相應年度各月繳費的總和,AP5單元格鍵入公式:=SUM(BX5:CK5),使用填充柄將公式複製到所需的末行。“累計個人應繳費”等於前面各年度“個人年應繳費”加本年度“個人年應繳費”,AQ5單元格鍵入公式:=AI5+AO5,使用填充柄將公式複製到所需的末行。“累計個人已繳費”等於前面各年度“個人年已繳費”加本年度“個人年已繳費”,AR5單元格鍵入公式:=AJ5+AP5,使用填充柄將公式複製到所需的末行。

“累計個人欠繳費”等於“累計個人應繳費”減“累計個人已繳費”,AS5單元格鍵入公式:=AQ5-AR5,正數表示欠繳數,括號內數據表示預交數。使用填充柄將公式複製到所需的末行。連續幾欄(行)使用公式時,可一次複製公式,先選定要複製的這幾欄(行)拖黑,用拖曳法統一複製。

四、本表的實際運用

平時按“微機編號”排序,臨時使用可按具體需要重新排序。在合計行下插入一空行,使用篩選方式,單擊工具欄“數據”——“篩選”——“自動篩選”。在篩選方式與“姓名”間拆分窗口,單擊工具欄“窗口”——“拆分窗口”,或“窗口”——“凍結拆分窗口”,光標在拆分窗口的右面活動,以調整屏幕所顯示內容。單人交費時,採用查找方式在“姓名”欄直接查找,將光標定位於姓名欄,同時按[Ctrl]+[F]鍵,輸入所查找姓名,按[Alt]+[F]鍵(或左鍵單擊“查找”)開始查找。單位集體交費時,採用篩選方式,並在該空白單元格內鍵入公式:=AT4-AT4原有數據,以檢查並覈對新輸入數據的正確性。在“單位代碼”下單擊黑色倒三角,選出該單位後再在“姓名”欄找人。所交款項填入帳簿記載的相應年月。若某人某月有兩筆以上交費,則在相應月份的單元格內輸入數據時使用“=……+……”,各數據相加,顯示出來的是和,而在單元格編輯欄則可見各原始數據。

本表所交款項輸入後,即可自動顯示各人應繳、已繳、欠繳數,若將公式稍作改動則可隨意顯示所要時間的上述資料。本表可隨時查詢各人的繳費情況。

以上是1999年清查時用表,將各年數據同時顯示於一個工作表中,故表格較大。以後每年與賬簿對應,建立新賬時,建立新表。每年年度終了對賬結束,當賬賬、賬實相附後,打印一份與賬簿一併保存下來,該Excel工作表則作附屬資料保存備用。年初只需將當年在職人員選出(可用篩選方式),將本表第一、第二部分數值複製到一個新建Excel工作表中,加上本年繳費基本情況及各月繳費詳情即可(以前年度累計繳費各欄可省略)。本年繳費基本情況及詳情的設計及其公式則與上述類似。年內有新增職工的,加在後面。

養老保險論文3

摘要:

我國屬於農業性大國,國家經濟的發展與農業經濟發展密不可分,而農村養老保險體系建設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着國家新農村建設中所實施的相關策略。隨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其覆蓋面越來越廣,這些都得到了廣大羣衆的認可。但是這些政策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還存在着很多的問題,需要快速準確的進行解決。本文主要闡述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希望對有關人士能有所幫助。

關鍵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問題;對策

我國從本質上來看屬於農業大國,農民佔我國最大比例的人口數量,所以維護農村的穩定發展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着國家整體的穩定發展,因此,建立起完善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體系急需完成。經歷了多年的發展,農村的養老保險經過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發展過程。在這些發展過程中我國的保險工作積累了很大的經驗,取得了非常大的成績,也從本質上轉變了城鄉居民家庭養老的傳統思想。雖然養老保險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城鄉居民的承認,但是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着很大的問題,急需進行改善。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羣衆整體參保意識較弱,很難擴大保險面。

此種問題的表現有:某些中青年羣衆對於養老保險沒有正確認識,認爲此問題離自己非常遠,沒有必要現在關心。而某些接近退休年齡的老年人存在着僥倖的心理,認爲城鄉居民保險最終會像惠農等政策一樣給於農民相關的補助,並取消掉或降低某些面的稅收,認爲只要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享受基本的養老政策,這樣他們也不會參保。另外,民衆認爲關於參保的相關政策會不斷的變動,普遍存在着以下幾方面的擔憂,第一是擔心政策變化太快,繳納的保險費用會白花;第二是擔心城鄉居民保險費用會越來越高,最終在經濟上無法承擔;第三是擔心通貨膨脹越來越嚴重,現階段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在以後會出現貶值。

(二)外出務工人員數量衆多,保費收繳較爲困難。

現階段大多數農村的青壯年農民都出外進行務工,有的農村甚至整家、整村的外出務工,只有像春節這樣重要的節日纔會回家一次,更有甚者幾年纔會回家一次,這就造成了這些人的保費收繳非常困難。爲了確保保費上交工作的完成,有些村民的保費是村幹部個人或參保人親戚墊付的。

(三)政府補貼沒有達到一定標準,很難吸引居民主動參保。

政府沒有投注足夠的補貼,並且所得回報趕不上養老的期望值,這樣無法吸引居民參與到養老保險中來。主要表現在:第一方面,繳費的補貼不成正比。對於養老保險來說,政策方面的相關規定是多繳多補,少交少補。但是實際情況是多繳時補貼並非是按照正比進行的,高繳費的補貼並沒有按照正常的比例實施。

第二方面,養老保險的待遇也是不成正比的,比如說居民不管是繳納100元的保費還是繳納3000元的保費,所得到的基礎性養老金都是70元。

(四)經濟困難戶保費繳納困難。

現階段城鄉還具有很多的困難羣衆,包括殘疾困難戶、五保戶、低保戶以及受災羣衆等等,這些人的經濟相對拮据,沒有能力上繳保費。另外,社會上還存在着很多低收入羣體,這些人的收較低並且不穩定,維持着基本的生活都相對困難,要是想長期繳納養老保險是非常困難的。

(五)城鄉養老保險工作量非常大,完成目標任務難度較大。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主要是在基層完成的,這就使得具體工作的點多、線長、面廣,會涉及到多個縣鄉區域,參保人數巨大,並且很多是在外務工人員,要想較爲全面的完成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就需要非常大的工作量,就要投入非常巨大的人力物力以及財力。但是現階段從事養老保險,尤其是在縣鄉從事養老保險的人員較少,工作量非常巨大,完成目標任務難度較大。

二、解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問題的對策。

(一)加強政策宣傳,提升羣衆養老保險意識。

要充分利用現代化的宣傳工具,包括電視、網絡、手機短信等進行廣泛的宣傳,採取形式多樣以及覆蓋面廣的宣傳,使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深入人心。同時對於城鄉居民普遍存在的怕變、怕不兌現以及怕不划算等心理,要進行鍼對性的宣傳,使得城鄉居民對參加養老保險的優越性充分了解,從根本上提升農民的參保意識,推動農民自覺自願進行參保。

(二)拓寬居民參保的途徑,增強參保工作路徑。

一是要開展示範點建設。政府相關管理部門要選擇典型的鄉鎮建設服務示範點,典型鄉鎮要具有養老保險參保率高、保費收繳便捷、工作條件比較好並且養老金髮放順利的特點,從而形成較好的帶頭作用,以便全面推行養老保險的參保工作。二是要積極探索銀行代扣的新思路。在開展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時,要以方便居民參保作爲主要目的,探索運用網絡系統連接搭建起銀行代扣新模式,建立起完整的、規範化的保費徵繳系統,從而最終達到網上繳費的目標,進而通過方便快捷的服務帶動城鄉居民積極參保。

(三)提升政府補貼的力度,從而吸引廣大居民主動的參保。

首先要提高基礎養老金的標準。雖然我國的基礎性養老金根據國民經濟水平適時在調整,但是隨着通貨膨脹等越來越嚴重,基礎養老金的漲幅還是不能滿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其次要提升政府的補貼水平。現階段個人繳費高低與政府補貼並不成正比,個人繳費上升一個檔次所增加的補貼標準並沒有多大的吸引力。所以建議按照城鄉居民具體的收入水平適時調整基礎性養老金以及補貼標準,從而建立起完善的繳費激勵機制,提升城鄉居民參保積極性。

(四)加強基層工作力量,實現最後一公里服務。

一是要提高基層人員工作待遇,增強工作積極性。基層人員對於城鄉居民社保工作具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些工作人員不單單對當地民情有所瞭解,更是會用自己的方式進行工作,所以政府相關部門要對工作積極、能力強的人員給於適當的獎勵,這樣不但能夠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通過上門服務促進居民參保工作。二是要加強基層服務平臺建設,讓老百姓足不出村就能參繳費、領取待遇。政府管理部門要將工作經費足額納入到政府的財政預算,保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順利進行。三是要加強基層工作力量,不斷提升服務水平。要定期組織基層工作人員進行培訓,建立和完善年度考評機制,來提高他們的政策水平和服務能力。

(五)以精準扶貧爲契機,建立並完善困難羣體幫挾制度。

要成立專門的機構對於上述提到的經濟困難戶、特殊人羣進行摸底登記,對於那些屬實的人員要建立起特殊的養老保險制度。也可以通過財政制度傾斜,鼓勵企業、公司或者私營業主進行一對一的幫扶,來解決繳費困難問題,保障他們享有同等的養老待遇。

三、結語。

通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完善及發展,使得多年存在於我國農民中老有所養的夢想變成了現實,從而使得現代社會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成爲了代替以土地養老的全新制度。隨着多年的發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經從早年的試點發展到了覆蓋面廣、制度健全的新興制度,並獲得了非常巨大的成績。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還存在着一定的問題,包括:需要羣衆整體參保意識較弱,很難擴大保險面、外出務工人員數量衆多,保費收繳較爲困難、政府補貼沒有達到一定標準,很難吸引居民主動參保、經濟困難戶保費繳納困難、城鄉養老保險工作量非常大,很難完成目標任務等等,相關管理部門要採取針對性的措施解決這些問題,從而推動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王子龍。南陽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人才資源開發,20xx。

[2]韋立飛。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問題與對策[J]。人才資源開發,20xx。

[3]黃新琴。新形勢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的問題及其對策研究[J]。現代經濟信息,20xx。

[4]董智勇,朱志玉,淺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對策[Jl。農村財政與財務,20xx。

(李金枝胡坤愛: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局,本科,經濟師,主要從事養老保險管理工作。)

養老保險論文4

1遼寧省養老保險運行規模分析

1.1遼寧省養老保險缺口較大

20xx年起隨着養老保險試點工作的逐漸深入、遼寧省養老保險收支規模均不斷擴大,基金徵繳收入由20xx年的135.4億元,到20xx年增加到727.2億元。但是快速增長的收入卻無法滿足養老保險支出的需要,遼寧省養老保險基金支出由20xx年的178.6億元,到20xx年增加到883.6億元。造成遼寧省基金缺口不斷增加由20xx年的43.2億元,增加到20xx年的156.4億元,平均缺口水平可佔基金支出的17.4%。

1.2養老保險替代水平有所下降

通過收集歷年《遼寧統計年鑑》中關於養老保險的有關指標,並以此指標下的數據爲樣本,經過整理得出遼寧省從20xx年至20xx年十一年間的現實養老金替代水平有較大幅度的下降,由20xx年的60.94%,20xx年的57.59%下降到20xx年的44.08%,此後雖然有所提升,但幅度不大,到20xx年爲46.91%。其中遼寧省從20xx到20xx年間波動較小,最大值爲20xx年的47.47%,20xx年的養老金替代水平處於最低值,爲44.08%。這七年間的波動範圍都控制在3%以內,基本維持在45.00%左右。

1.3國內生產總值保險係數較爲穩定

當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作爲現行養老保險制度,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城鎮職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社會保障水平;同時也決定了社會成員晚年基本生活需要滿足情況和生活質量。根據國際通行規則,一般以一定時期一個國家或地區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佔該國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作爲衡量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的重要指標。它反映了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資源用於滿足社會成員養老需要的份額。利用遼寧省歷年統計年鑑的相關數據,計算出20xx-2011年養老保險支出增長幅度平均水平爲17.5%,比國內生產總值增幅的16.1%要高,國內生產總值保險係數基本維持在4%。

1.4實際繳費水平不足

遼寧省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繳費人員主要集中在企、事業職工與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基本上遍及省內所有用人單位及職工。但從20xx年至20xx年徵繳收入、在職職工平均工資的對比關係測算出的實際繳費率平均水平爲17.59%,未能實現養老保險制度設定的28%繳費率。

2改進建議

2.1加大執法和宣傳力度

由於《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法規中對於處罰條件規定不夠詳細以及懲處力度不夠等問題的存在,造成執法力度不強,部分企業鑽政策空子存在着不參保、繳費不及時、不足額繳費等問題。加大執法力度,努力實現應保盡保。使得實際實現的繳費率能夠不斷提升,最終達到制度預期的繳費水平,這樣有助於通過提高實際繳費替代率,從而實現制度預期的繳費替代率水平。同時,通過不斷的對養老保險制度及其相關政策的宣傳,使得企業以及企業的職工,其中尤其是第二產業企業及其職工參加養老保險和繳費的意識得到培養和提升。社會公衆成爲主動關注企業爲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情況的監督員,成爲監督企業繳費的生力軍。這樣即可通過提高實際繳費率,實現制度設定的替代水平,而且可以增加職工累積的繳費年限,實現社會統籌中32%的代際供養替代率,進一步促進制度設計替代率的實現。

2.2加強基金的增值能力,減緩替代率水平下降速度

利用前人的一些研究,當養老保險個人賬戶投資收益率既定的情況下,工資增長率與個人賬戶養老金替代率會出現反向的相關關係;若工資增長率保持不變的情況下,養老金個人賬戶的投資收益率與替代率會出現正比的相關關係。由此我們可以得出,如果平均工資增長率保持不變的情況下,投資收益率水平處於較高的層次,個人賬戶的自我保障能力也會不斷強大,養老金個人賬戶能夠實現的理論替代率也會較高。隨着經濟的發展,遼寧省人均工資水平處於快速增長狀態,平均水平已到達14.4%,致使養老金替代率呈現出快速下降的態勢。在當前工資水平快速上升時期,要求養老保險的積累基金必須能夠實現較高並且較穩定的收益水平。目前提升養老保險基金增值水平比較現實的方式是建立專門的社會保障金融投資運作部門或獨立的運作單位,強化保險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專業化的管理。這是一個比較現實的選擇,能夠有助於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回報率得到提升,從而能夠保證遼寧省基本養老保險的支出有較充足的供給。

2.3建立養老金指數化調整制度

由於遼寧省老齡化加劇以及制度贍養比例的節節攀升,養老金替代率下降成爲必然。保持一個與經濟和社會發展水平適應的養老金替代率水平,既有利於對養老保險制度保持長期穩定發展,還有利於經濟的長期可持續發展。隨着人口平均壽命的延長,退休持續時間必定也會隨之增長,在退休時所確定的養老保險金髮放水平必定會因通貨膨脹因素的影響使得實際購買力不斷下降。爲了確保退休人員的生活質量,在養老保險發放制度中引入指數化調整機制是必然的,從而實現保障退休人員的收入能夠隨着物價水平的變動而保持適度的增長,從而保障養老金的購買能力。

2.4採取多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的模式

嚴重的人口老齡化現狀以及國家保障到社會保障所產生的較高轉製成本,僅靠向企業和企業職工收取養老保險費這一條渠道籌集養老保險基金,勢必會產生較大的收支缺口,形成個人賬戶空賬和對政府的財政補貼的過度依賴。因此必須積極從其他渠道來籌措資金,如出售國有股份、發行社會保障彩票、個人所得稅收入全部或部分轉入等方式籌集資金,以維護基金的平衡和制度的平穩運行。

2.5建立統一的養老保險政策及自由轉移機制

目前遼寧省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尚屬於省級統籌狀態,當勞動力出現跨省轉移時不僅需要轉移勞動關係,還需對個人賬戶資金進行轉移。但是各省關於社會養老政策的各項規定還存在不統一的情況,這就使得接續和轉出基金時無法順利交接,常常會出現在勞動力轉移時斷保或重複參保的現象。建議能夠在全國範圍內建立起統一的社會養老保險政策,以保證參保人員在全國範圍實現轉移或流動時能夠無條件接續,有助於避免參保率、繳費率逐年下降。

養老保險論文5

養老問題一直以來都是各國社會保障事業的重中之重,如何實現公平有效的養老也是從發達國家到發展中國家都面臨的難題。如今我國已經面臨人口紅利即將消失,社會步入老齡化時期。目前正在進行的國家應對人口老齡化戰略研究表明,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的程度已經達到15.4%,比全國13.26%的平均水平高出2.14個百分點,高於城市老齡化程度。農村養老問題已經不僅僅是社會問題,它已經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那麼時至今日,在養老保險政策實施五年後農村養老問題解決的效果如何,該項政策在實施過程中又存在哪些問題是本次調研的重點。

一、基本情況

滄州市所轄2個區、4個市、10個縣。總人口720萬,其中農業人口數爲鄉村人口405.44萬人,佔55.97%。65歲及以上人口65.20萬人,佔9%。20xx年滄州16~59週歲適齡參保人員272.7萬人,實際參保人數365.21萬人,參保繳費率96.83%。60週歲以上老人(即爲領取待遇人員)91.70萬人,參保領取率100%。滄州地區20xx年的“老年撫養比”(老年人口和勞動適齡人口的比率)1:3。一方面表現了老齡人口的巨大,另一方面也顯示滄州地區農村養老形勢的嚴峻。

二、存在的問題

1.養老金基數偏低,漲幅不明顯。

調查中許多村民都表示養老金數額較少是當前農村養老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造成這一現象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新農保政策的實施就是考慮農村較低的經濟水平,提出新農保的目標是低起點高覆蓋。導致養老金較低的另一個原因是村民大都選擇最低的繳費檔次,基本圍繞在100~500元的繳費區間,其中以100元繳費檔次的人數最多,遠遠高於其他繳費檔次,具有代表性。那麼問題也隨之而來,這些養老金在養老中到底起到了多大的作用呢?在分析這一現象之前我們先來算一算繳費滿十五年的老人每月能夠領到多少錢,因爲早在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就達到5450元以上(數據來源———滄州新聞網)。由此我們不難看出每月70~120元的養老金在當地較高的生活水平下顯得多麼微薄。正如一名村民所說:“一塊錢兩個饅頭,假設一天吃四個饅頭,那麼一個月要120個饅頭,每個月的養老金也就保證餓不死吧。”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連續五年提高,企業職工補交齊十五年的養老保險後每個月仍可領到五百多元錢。提高新農保基本養老金已是形勢所需。

2.集體補助實施難度大。

《國務院關於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指導意見》中指出:“新農保”應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很多較爲富裕的村集體也願意對本村村民進行補貼,但是這種補貼往往難以進行。問題最突出的是確定受補貼人員資格。由於戶籍管理單位出具戶口所在本村的人員名單和實際不相符合,因此無法單純按照戶口進行補貼。還有村民提出,村內有些人的戶口是近幾年剛剛遷入本村的,這些人沒有爲村集體出錢出力,也不應享受集體補貼。還有的人提出,自己原本是村內的老住戶,家裏世世代代都是本村村民,因各種原因戶口轉成了非農業,此次補貼只涉及農業戶口,這樣會對自己的利益造成損害,要求村集體進行補償。其次是,補貼多少的問題。由於村民年齡不等,年紀大的村民認爲自己爲村集體做出的貢獻多,應當多享受村集體的補貼。這部分人又分爲受益人與未受益人,文件中的集體補助指的是繳費補助,沒有涉及已受益人員,因此已受益村民不滿。而未受益人中由於各自繳費年限不等,因此繳費年限較少的村民表示自己應比繳費年限多的村民多得到補貼才能保證對自己的公平。最後,各個村街的富裕程度、人員構成的不同導致每個村按照自己的情況選擇是否進行補貼或者以何種方式進行補貼。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卻造成村與村,村民與村民之間的攀比。補貼標準的不統一,導致了矛盾增加。

3.人口流動因素成爲政策執行中的一道障礙。

調查中發現,派出所給出的各村人口數目與村內統計數目相差甚遠,有的村空掛戶口人數衆多,達到近百人。在拿到鄉鎮辦公室下發的村民名單時,村幹部表示很多人聽都未曾聽說過,有的人死亡數年卻仍然出現在名單之上,還有部分人外出十數年未歸。這一方面暴露出戶籍管理單位在戶籍人員統計及認證方面存在失誤,同時也表現出人口流動給參保人員的統計、實施和養老金髮放帶來的困難。

三、經驗啓示

1.好人之城助力社會保障體系。

滄州市開展了五城建設。其中好人之城建設頗見成效,在全市掀起了人人講道德、樹新風的潮流。這種道德陣地的建設,有效地彌補了社保體系的不足之處。尤其是在普及城鄉居民基礎養老保險(即爲新農保)過程中,由於對孝道的重視,幾乎有老人的人家都積極參保,有困難的家庭集體幫扶,這使得滄州市率先實現了新農保的全覆蓋,也是滄州地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率如此之高的關鍵所在。

2.借鑑國外經驗,借力財稅改革,增加基礎養老金比例。

對於未富先老的中國而言,人口老齡化問題日漸顯現,而鄰邦的前車之鑑和應對經驗,值得中國慎思明辨。數據顯示,日本人口結構在過去50年中迅速老齡化。1965年65歲以上人口618萬人,老年人口比率只有大約6%,20xx年老年人口比率大約24%。據日本國立社會保障人口問題研究所的預測,20xx年日本老年人口比率預計將會高達大約39%。日本採取一體改革,其重點是將消費稅率上調,從而增加社會保障資金來源。《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推進法》指出,改革的基本思想是,“社會保障讓廣大國民都受益,因而所需費用要讓每一代人都廣泛公平地分擔,從這樣的觀點出發,中央和地方政府用於支付社會保障的公共費用撥款,就由消費稅和地方消費稅來承擔”。通過一體改革,包括因上調消費稅率而增加的稅收(國家和地方),除現行的地方消費稅(相當於1%)之外,已經全部被列爲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消費稅的資金籌措能力較強。在消費稅率上調至5%之後的15年左右中,中央的消費稅稅收(相當於4%)每年度一直處於大約10億日元。因此,上調消費稅率1%會籌措到2.5億日元左右的收入。日本的這些做法無疑對我國也具有啓發的意義。目前正值中國進入財稅體制改革的初期,不妨借鑑日本的經驗,提高消費稅,同時將稅收和部分其他財政收入納入社會保障基金體系中,那麼一方面中國的養老問題可以得到解決,另一方面也有助於中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養老保險論文6

一、避免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風險的有效對策

在上述內容中,我們已經清晰直觀地看到了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風險形成的主要原因,爲了降低風險發生的概率,我們一定要結合實際採取切實可行的對策減少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做好社會養老工作。

1.減小支付規模,提升退休年齡

養老保險基金數額負擔最重要的影響因素之一就是退休年齡,在平均預期壽命和保障水平一定的前提下,退休年齡越高,基金支付負擔則越少。在國家醫療水平和人民健康狀況不斷完善的前提下,少量延長退休年齡具有較大的操作性,且能夠緩解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收支失衡這一主要問題。

2.完善養老保險支付政策,合理安排支付費用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想要做好任何事情都要有健全完善的制度體系作基礎,完善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政策也是如此。對此,國家相關單位一定要改革當前的養老保險辦法,結合老年人的工作數量、勞動強度等制定具體政策。在支付過程中還要確定資金分發標準,避免出現“一刀切”的現象,並將計發標準與在職參保的年限進行綜合考慮,合理安排資金繳費數額,降低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風險。

3.彌補養老保險基金缺陷,做實個人賬戶

衆所周知,我國人口數量巨大,老齡化人數衆多,政府要承擔的養老基金在國家財政支出中所佔的比重逐年增多。爲了解決這一現象,政府一定要承擔起由現收現付制向部分積累制過度的轉軌成本,彌補資金缺口。這樣一來,不僅有利於縮小社會統籌基金的支付範圍,而且有助於減小財政壓力,從根本上抓住預防的關鍵,有效遏制個人賬戶空賬的擴張。與此同時,政府還要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運用多種措施做實個人賬戶,將政府經常性支出、出售國有資產等手段納入其中,堅持多渠道管理,消化轉軌成本,從而更好地利用成本。

4.開發養老保險基金的多種融資渠道

過去我國的養老保險支付基本上都來源於國家付款,資金融入方法比較單一,爲了最大限度的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險基金,降低風險,就一定要建立多渠道的融資方法。具體來說,可以調整政府的財政支出結構,確立資金分配比例,將國有資產變現,發行債券等,從而實現多元化的組合投資,提高抗風險能力。

二、結語

總而言之,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逐步完善的大背景下,我國的養老問題已經逐漸成爲了國家關注的焦點問題,養老基金數額也成爲了國家財政撥款的重要內容。近年來,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風險日漸加劇,造成風險的原因也越來越多。針對這樣的現象,我國相關單位要明確養老保險基金支付的主要風險,並結合實際找到有效對策予以解決,提高社會保障力度。

養老保險論文7

中國養老保障體系中,最爲重要的內容就是如何實現社會養老保險及商業養老保險以的協調性發展,爲有效解決這一問題,本文運用協調度模型對我國多個省份近年來社會養老保險以及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協調度進行了分析測算。相關研究表明,目前我國社會養老保險以及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協調的還處於比較偏低的層次,而且不同區域間的差距異常明顯,這兩者之間並沒有形成本文所說的協調性發展,久而久之,就會阻礙中國的可持續發展。爲此,各地區之間必須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以及問題,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爲實現商業養老保險以及社會養老保險添磚加瓦。

一、不同區域社會養老保險以及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協調度模型實證分析

(一)協調度模型

1、協調度以及協調度模型。本文筆者指出,協調度具體是指度量系統之間或系統組成要素之間在發展演化過程中彼此和諧一致的程度。協調度的應用,不僅體現在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當中,還體現在區域經濟與社會發展當中,此外,在社會養老保險以及商業養老保險當中也有一定的涉及。就協調度的計算模型來說,有很多的方法去進行計算,各種計算模型之間有利也有弊,本文論述區域社會養老保險以及商業養老保險之間的協調性發展,主要運用的就是廖重斌的協調度模型,該模型既涉及社會養老保險的綜合發展水平,也涉及商業養老保險的綜合發展水平,此外,它還論述了社會養老保險以及商業養老保險的綜合評價指數以及兩者之間的發展協調度,由此可見,正確、科學的理解廖重斌的協調度模型能夠最大限度的實現中國養老保險體系的健全以及發展。

2、對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協調度進行判別以及等級劃分。21世紀的今天,爲科學的對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協調發展的程度進行明確的劃分,本文將兩者之間的協調發展度分爲10種,又將10種類型的數值介於0到1之間,在參考了其他學者研究的基礎上,將0—0.09的分爲極度失調衰退型,0.10-0.19的分爲嚴重失調衰退型,0.2-0.29的分爲中度失調衰退型,0.3-0.39的分爲輕度失調衰退型,以此類推,0.8-0.89的分爲良好協調發展類,0.9-1.00之間的分爲優質協調發展類。

(二)實證分析

1、選取的指標以及數據的來源。就本文選取的指標以及數據的來源而言,必須要遵循一定的科學性、獨立性以及針對性,只有這樣,選取出來的指標或者數據才能最大限度地滿足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協調的需要。爲此,我們在選取數據的時候必須要結合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這兩個系統的實際特點,在參照其他研究者指標使用情況的同時,綜合保費收入、保險密度以及保險的深度進行分析。值得重視的是,本文所選取的指標或者數據必須始於《中國統計年鑑》,這樣選取出來的數據纔會更加的可信,更加的科學,此外,數據最好是近年來的數據,本文選取的就是來源於《中國統計年鑑》20xx-2012年的數據以及來自於中國保監網站上公佈的統計數據資料,根據這些資料或者數據進行整理、計算,得到的結果也更加的讓人信服。

2、協調度測量的相關步驟。上文談到,協調度的計算方法有很多,本文根據廖重斌的協調度模型,將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相關步驟做了如下總結:首先,要採取科學、可行的方法對上文我們收集到的資料進行標準化處理,這有利於消除數量級以及量綱對中國養老保險發展的影響。針對具體的標準化方法,本文主要用正向指標進行論述,用文字敘述則是:指標的標準化=(指標的原始值-最小指標的原始值)(/最大指標原始值-最小指標原始值);其次,利用廖重斌的協調度模型中的相關公式,可以計算兩個子系統之間的綜合發展水平。針對保費收入、保險密度以及保險深度三者重要性水平差不多的情況,我們可以賦予各指標相同的權重,也就是0.33;再次,再利用相關公式計算兩個子系統之間的協調度。本文取兩者之間的協調度爲K=2;然後,再利用廖重斌協調度模型中的相關公式,採用線性加權法計算兩個系統之間的綜合發展程度,在分析我國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現狀的基礎上,明確兩者對我國養老保險體系建設的作用,本文筆者經過一系列的研究,將兩者的權重分別取值爲0.3以及0.7;最後,利用以上求得的各種數據,根據有關公式計算兩個系統之間的發展協調度,最終實現研究的目的。

二、實證的相關結果分析

(一)省級區域的數據實證結果及分析

1、靜態的分析。根據協調度劃分的相關標準以及等級,再根據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協調度的均值,我們就可以將全中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協調度劃分爲不同的層次,比如西藏爲極度失調衰退類、福建爲中度失調衰退類,相反的,北京爲良好協調發展類,上海爲優質協調發展類,值得注意的是,青海、廣西、江西爲輕度失調衰退類,內蒙古、貴州、河南、海南等地爲瀕臨失調衰退類,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等地爲勉強協調發展類,黑龍江、山東、湖北以及廣東等地爲初級協調發展類,江蘇、四川爲中級協調發展類。經過以上分析,我們瞭解到屬於瀕臨失調衰退類的有6個省份,屬於勉強協調發展的有9個省份,屬於初級協調發展類的有7個省份。由此可見,中國不同區域、不同地方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協調度差異比較大,就全國而言,屬於可以接受的協調度區間的省份有20個,不可接受的有11個,這表明我國整體的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發展協調度屬於勉強可以接受的類型,它還需要國家以及政府的不斷努力,不斷的去提升。

2、動態分析。相關研究結果表明,至20xx年,我國有21個省份的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協調度處於上升階段,其中最爲明顯的地區就是廣西、四川以及重慶,有人會有疑問,爲何這三個省份的發展會如此顯著,究其原因,是三個省份社會養老保險以及商業養老保險的綜合發展水平都有明顯的提高,相比較而言,全國有大概10個省份的發展協調度呈現下降趨勢。綜合全國的水平我們可以看出,目前我國不管是社會養老保險還是商業養老保險的綜合發展水平,都有明顯的上升,當然,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速度始終要快於社會養老保險的發展水平。

(二)四大區域之間的數據的實證結果以及相關分析

綜合各種因素,我們將我國分爲東部、東北部、中部以及西部四個區域,再結合協調度模型相關的計算,可以得出四個區域20xx年至20xx年之間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協調性發展的相關數據。數據分析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1、就東部地區而言,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十分的穩定,數據大多在0.77-0.99之間,不管是哪一年,其協調發展的水平都要高於其他三個地區,由此可見,東部地區屬於中級協調發展類別;

2、就東北地區而言,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協調度數據大多在0.26-0.77之間,各年間的波動也很大,屬於瀕臨失調衰退期;

3、中部地區即使在20xx-2011年的發展協調度略有下降,但總體還是十分穩定的,這表明中部地區是屬於中度失調衰退型;

4、就西部地區而言,處於20xx年之外,其他各年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的`協調度都呈現出增長的趨勢,但其總體的發展水平並不高,屬於輕度失調衰退類。

三、結語

綜上所述,目前我國社會養老保險與商業養老保險的協調性發展不容樂觀,它還需要國家、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的共同努力,切實實行有針對性的措施,實現中國養老保險體系的更進一步發展。

養老保險論文8

  機會均等一方面表現爲政府應設立覆蓋全體居民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現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全覆蓋,保障城鄉居民人人都能夠得到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保障。另一方面從居民的角度看,機會均等則體現在全體社會居民都能夠參與加入到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中,而不會因爲客觀原因被排斥在制度之外。這意味着社會居民無論個體差異如何,都能夠平等的參與加入基本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也即實現機會均等。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過程均等狀況即政府爲全體居民提供平等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安排,使得全體居民能夠依據自身的情況選擇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從而能夠得到均等的待遇給付及其所提供的服務。從政府的角度,過程均等體現爲全體居民在參與基本養老保險的過程中,獲得均等的養老金給付。實現社會保障公平的目標,不僅需要政府提供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更需要通過一定的制度機制,進而保障參保居民能夠平等的享受養老金待遇給付。保證社會居民無論個體差異,都能夠在基本的養老保險制度安排下,獲得物質幫助和養老服務。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結果均等是指在政府舉辦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安排下,全體居民無論個體差異,都能在遭遇年老風險、逐漸失去勞動能力時獲得一定的物質幫助和服務,實現收入轉移支付合理分配、滿足一定的養老服務的需求的目標。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結果均等至少應該是生活物質保障均等、生活服務提供均等。生活物質保障均等即全體居民在年老時能夠享有平等的生活保障,滿足其基本的食物、衣着需求,從而使其能夠體面地有尊嚴的生活。生活服務提供均等是針對老年人生活能力的逐漸喪失及健康保障的需求而對其提供的生活、醫療保健照料的服務。保障全體居民在年老時平等的獲得衛生保健服務從而使其能夠生活在健康基準線之上,維持其基本生存。

公平是社會保障重要原則,養老保險制度的均等化的首要前提是人人享有養老保險,不會因爲其在工作期間收入的多少、職業地位的高低等客觀原因而被排斥在制度之外,只要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有繳費記錄都在制度的保障範圍之內,但是均等化並不代表平均,而是在效率兼顧基礎上的均等化,效率兼顧體現了養老保險制度內在的動力機制要求,多勞多得,個人的養老金積累越多,晚年保障程度也越大,因此本文所論述的均等化並非平均而是全面保障、機會公平基礎上的效率兼顧。

覆蓋率是衡量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人羣的重要指標,指覆蓋率指養老保險在某一國家或地域內製度覆蓋人口占總人口的比例,表示一個國家養老保險參與者的相對人數。一般來說,一個國家或地域養老保險覆蓋範圍越廣,參與養老保險制度的人數越多,當覆蓋率達到100%時,基本養老保險實現對所有地區的全覆蓋時,這意味着社會居民無論城鄉差異都能夠平等的具有參與社會養老保險的機會,即機會均等。

在養老金給付環節替代率水平是重要的衡量指標,它是參保者獲得的養老金給付與其退休前工資的比例。替代率指標能夠反映參保者退休前後收入水平的變動情況,從而對比反映基本養老保險的養老金給付水平。

人口預期壽命是在一定的死亡水平下,預期每個人出生時平均可存活的年數。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老年人收入的主要來源,養老金給付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着老年生活水平、健康需求滿足情況,這必然影響其壽命長短,因此人口預期壽命指標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應居民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的均等程度,進而衡量城鄉社會養老保險結果均等程度。

養老保險論文9

一、智利養老保險模式運作的特點

(一)市場化的投資運營方式

智利的《養老保險法》將養老金委託給獨立於政府機構的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市場化的管理和投資。目前,智利共有二十多家養老基金管理公司,除了受到政府較爲嚴格的監管之外,其機構設置、組織性質、運行模式與普通的市場主體無異。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可以用養老金購買政府和中央銀行的債券、購買股票、也可以購買國外債券等,通過多樣化的投資渠道,極大地提高了基金保值增值的能力。

(二)管理體系與監管體系的獨立化運行

分散化、透明化、獨立化是智利養老保險基金投資運營所遵循的基本原則。在“新制”下,智利的養老基金管理局作爲政府部門負責對養老基金的投資範圍、投資工具、投資數量、投資收益等方面進行規範和監督,爲制度的有效運行提供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養老基金管理公司作爲法定的經營者,依法對養老金進行市場化投資運營,並享有向繳費者徵收管理費用的權利,同時也必須要履行定期向繳費者提供個人儲蓄賬戶報告的義務。在這種模式下,監管者與被監管者高度分離,基金運作過程高度透明,有利於該種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三)養老金支付爲確定繳費型(DC模式)

智利“新制”規定參保人退休後領取的養老金按照個人賬戶的積累額確定,領取方式包括計劃提款、終身年金、臨時提款加終身年金等多種方式。在這種確定繳費型模式下,職工退休後領取的退休金數額完全由個人的繳費能力和繳費時間決定,職工個人承擔的風險較大;但是由於個人賬戶完全屬於個人所有,職工繳費所得的回報可以得到保障,且個人賬戶也可以隨職工工作的調動而轉移,這樣可以減少勞動者在工作轉換時領取養老金的損失,有利於市場經濟下勞動力的流動。

(四)政府承擔擔保責任和轉軌成本

智利“新制”規定政府主要承擔以下兩個方面的擔保責任:提供最低養老金保障以及保障養老金的最低投資收益率。參保成員中凡繳費滿20年,但未達到領取最低養老金標準的,政府補足其賬戶餘額,保證符合條件的參保成員能夠達到最低養老金標準;當養老基金管理公司不能達到預期投資收益率時,應當先由公司利用儲備金和自有資金補足,如果還不能滿足投資收益率的需求,應當由政府對該公司進行清算,同時政府負責保證養老基金持有者的權利和收益。此外,智利在建立完全積累的個人帳戶制度的過程中付出了較高的成本。在養老金籌集制度改革前已經參加工作的職工產生了大量的養老金歷史欠帳,政府對這些轉製成本進行補償是建立新制度基本的前提條件。智利政府關於歷史欠賬的補償問題採取了以下兩條措施:首先,將新制度中受到保障的對象分流。“老人”適用“老辦法”,即由政府負全部責任,承擔全部養老金欠賬;“中人”適用“中辦法”,由政府爲其承擔養老金制度改革之後的欠賬。這一措施將政府責任確定在改革後的新制度開始實施之時,且不隨新制度的實施時間而逐漸增加;其次,通過發行“認可債券”的特種長期國債等方式,以及鼓勵大規模地將國有財產私有化來籌措補償資金。這些舉措意味着對歷史欠帳或轉製成本的補償需要多屆政府逐步消化。

二、智利養老保險模式對我國的啓示

(一)建立穩定且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機制

首先,要不斷強化養老保險費徵收的主渠道作用,強化僱主爲僱員繳費、僱員爲自己繳費的法律責任,堵住欠繳、少繳養老保險費用的制度漏洞,加大對違法單位的懲處力度;同時,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加大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投入力度,保證財政投入隨財政收入的增長而增長,不斷提高財政補貼水平。其次,必須要明確參保者對個人賬戶的所有權,參保者有權要求養老基金管理公司定期向其披露個人賬戶投資運營狀況的權利,從而確保基金運作的透明、安全和投資人的知情權;同時還要打破壟斷,引入競爭機制,擴大基金管理公司的範圍和投資種類,爲投保人提供更多選擇的權利,將個人賬戶的支配權真正交給投保人個人。

(二)適度增加個人責任以減少政府負擔並提高效率

智利強制個人儲蓄養老的制度強調養老問題個人負責對於培養國民的養老儲蓄意識起到了積極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民積極就業和堅持繳費觀念的形成,對智利經濟的發展起到了明顯的推動作用。從這一點來說,個人責任的適度迴歸對於養老保險走出現收現付模式下政府的財政負擔過重的困境,矯治傳統養老保險制度中個人過分依賴政府的弊端,確實是一劑有效的良方。因此,在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中也應當適度增強個人責任,例如除讓個人承擔適度的繳費義務外,政府還應當出臺相應的激勵措施,鼓勵個人繳費越多越好,繳費時間越長越好,並賦予投保人對個人賬戶的所有權,即佔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當然需要受到嚴格的限制)。但要注意的是,個人責任的迴歸不能走向智利那樣完全積累模式的極端,否則就喪失了養老保險制度設計的根本意義。

(三)擴大養老保險基金的市場化投資,提高基金的收益率

智利的經驗表明,市場化的投資運營可以極大提高養老金的投資收益率,再輔之以政府的嚴格監管,其投資運營的安全性也得到了很好的保障。根據有關數據顯示,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智利養老基金的年均投資收益率達15%,而在傳統國家統一投資運營體制下收益率僅約爲3%。由此可以看出,在政府嚴格管控下,引進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適度擴大基金的投資範圍和投資限額有利於提高基金的投資回報率。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的投資範圍侷限於銀行與國債領域,收益率自然遠遠低於私營化的市場運行所得到的收益率,因此,智利的這種引入市場競爭機制來提高收益率的制度模式值得我們深入研究與探討。但同時我們也注意到,智利私營化的養老保險基金運行機制雖然有較高的投資收益率,但是其運行成本較高。爲了在市場競爭中獲得更爲有利的條件,私營養老基金公司必須要通過市場營銷來擴大其影響力,吸納專業的管理人才來提高其基金運作的質量,這中間產生的各類管理費用幾乎佔到整個養老金資產的五分之一,而這筆費用全部都要由參保者個人來承擔,這對於參保者來說無疑是一項不小的負擔。因此,我國在借鑑智利模式經驗的時候,應當注意控制基金管理公司的運營成本,減少對基金的人爲消耗。

(四)建立透明、高效的政府監管機制,確保基金安全穩健

借鑑智利經驗,政府監管機構應當利用法律手段管理養老保險基金經辦機構和運營機構的業務,重點明確以下三方面內容:一是明確監管對象的權利、義務及其管理和運營的行爲標準;二是明確監管機構的法律地位、監管的權力、職責、行爲標準和具體程序;三是明確監管機構與繳費單位、個人、基金管理機構、基金託管銀行以及債券、股票、基金等各類金融產品運營機構之間的關係。此外,政府在監管過程中應當遵循以下五條原則:第一,法制性監管與行政性監管並立的原則。以法律手段爲主,以行政手段爲輔,保證基金監管的有效運行;第二,公平性原則。法律應當對監管對象做出統一規範,並在執法中提高透明度;第三,獨立性原則。監管機構與監管對象及其他機構應當明確各自的職責權限,不相互干涉,保持彼此的獨立性;第四,安全性和謹慎性原則。政府要督促基金運營機構加強對基金運營風險的監控和應對,最大限度地防範各類風險的發生,保證基金的安全;第五,科學性原則。政府應當建立科學的監督指標體系,提高監管的質量和效率。

(五)政府應當合理承擔養老保險的最後保障責任和轉軌成本

我國政府應當仿效智利,在加強對基金管理公司的監管,嚴格規定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資方向和限額的同時,對個人養老金賬戶承擔最後保障責任,例如保障投保人的最低退休金、發放福利性養老保險金等,以免基金管理公司投資失誤後導致養老金支付困難,繼而影響投保人的個人生計和社會穩定。此外,養老基金歷史欠賬及轉製成本的補償也是我國養老保險模式改革所面臨的重要問題。智利模式的成功經驗爲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改革指明瞭方向:政府應當明確制度改革過程中責任劃分的時間點,準確估算改革前的歷史欠帳,採取多種途徑逐步進行消化。養老保險基金的歷史欠賬是養老金制度轉軌過程中的產物,根據我國目前的國情,這一制度轉軌的成本可以通過調整國家財政支出結構、變現或劃撥部分國有資產、發行類似智利“認可債券”的特種長期國債、徵收特種稅、發行福利彩票籌集資金等多種渠道進行消化。政府應當出臺相應的政策或法律,推進上述措施的有效落實,儘快彌補我國養老金的歷史欠賬,爲人口老齡化高峯到來時養老金支付的壓力緩解做好準備。

養老保險論文10

摘要:在我國社會保障制度中,養老保險作爲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存在,用於保障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年老的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水平。根據社會和經濟發展需求,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先後經歷了多次變革。在我國養老保險體系中,國有企業養老保險作爲重要組成部分,也先後經歷了多次變革和發展,直接關係着退休或者喪失勞動力的企業員工的相應利益能否得到保障。基於此,着重對國有鋼鐵企業養老保險工作進行研究。

關鍵詞:國有鋼鐵企業;養老保險;保障

作爲一個自然人,無論誰都無法避免步入老年這一自然規律,與此同時,人們也都不可避免地面臨着失業、傷殘甚至疾病等不同風險的威脅。而社會保障制度建立的目的就在於對這些未知風險進行抵禦和分散。社會保險基金的建立以國家爲主體、以勞動者爲客體,以國家立法爲保障,強制執行。作爲一種社會補償制度,當勞動者因某種原因導致勞動能力永久性喪失或者發生疾病、生育、年老或死亡等情況時,社會保險能夠爲其提供一定的補償和幫助。養老保險作爲一種社會保險,其建立的目的在於保障因年老而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的基本生活水平。

一、國有鋼鐵企業養老保險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相關企業參保繳費積極性不高。當前,國有企業養老保險工作中普遍存在申報基數低、繳費水平低等衆多問題,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國有企業職工參保繳費基數應爲該職工上年度月均應稅收入,其中,應稅收入主要包含職工的工資、津貼、分紅、獎金等相關勞動所得。然後,在現實中,多數國有企業以相關部門出臺的社保最低繳費基數作爲員工參保的申報基數,以達到降低企業繳費金額支出的目的,但這一行爲直接影響到企業員工的切身利益,在職工退休後,其所領取的養老金金額就會相對較低。

2.養老基金中個人賬戶空賬現象嚴重。根據“基金制”對個人賬戶的要求,每個參保人員要按參保基數的8%按月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所繳納的養老保險費要由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及時劃入個人賬戶計息,而且要求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出具每位參保人員個人賬戶歷年的累計金額、利息等項目清單。這些關於個人養老保險賬戶的繳納和管理要求都是爲做實個人賬戶而設計的,但受當前養老基金收支不平衡的影響,大部分參保人員個人賬戶資金早已被預支,進而出現了個人賬戶爲空賬的現象,且這一現象有愈演愈烈的趨勢。

3.養老保險經費緊張。我國在規劃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時便提出了“基金制”理念,根據這一理念,要求所有在崗的國有企業職工均作爲參保人員按時、按標準繳納保費,由養老保險管理機構將各人所繳納的保費劃入個人賬戶進行資金累計,並在參保人員退休後根據其個人繳納保費及收益情況向其按月發放養老金。然而,事實上,國有鋼鐵企業中存在大量的“老人”和“中人”,由於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落地較晚,這些人只交過少量甚至沒有交過養老保險費就退休了,隨着國家養老保險體制的改革,該類員工的退休金逐漸轉移爲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

二、國有鋼鐵企業養老保險發展對策

1.注重解決國有企業老職工養老金來源問題。在國有鋼鐵企業中,由於“老人”和“中人”的大量存在,多數個人賬戶都處於無累積或較少累積的狀態,這主要受我國前期國民經濟發展緩慢等因素影響,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建立較晚,原國有企業老職工都未享受到養老保險參保待遇,而本應被用於給老職工進行參保的費用多數被用作其他投資和建設以及支付退休人員退休費用之中。無論被用作什麼投資,該部分費用都對我國前期國民經濟的發展和國有資產的積累起到了積極作用。所以,對於當前養老基金賬戶資金短缺的問題,理應由國有資產及收益進行支出。

2.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提高退休職工福利待遇。企業職工在長期爲企業付出貢獻後,達到退休年齡而退出工作崗位,開始領取養老金。在我國某國有鋼鐵企業中,受其資源類行業的影響,職工穩定性較高,其中高達95%的職工一生都在該企業工作。對於這些給企業做出巨大貢獻的勞動者,當他們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而退出工作崗位時,企業所給予的應遠遠超出職工應領取的養老金和企業年金,如對於工作年限達到一定標準或職稱或技能達到一定級別的員工,根據相關標準給予職工“終身成就補貼”。

3.逐步實現養老保險增值保值。對養老基金進行保值增值是解決養老保險基金緊缺的有效途徑之一。而實現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的一條有效途徑就是通過資本市場對養老基金進行運營。這在其他國家已有先例,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已經陸續有多個國家通過在資本市場中運營養老基金來使其獲得較高收益,從而實現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

三、結語

社會和經濟的逐步發展必然要求企業建立和完善養老保險體制和管理,這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和進步。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市場經濟得到快速發展,目前已基本形成成熟穩定的市場經濟體系,隨之而來的人口老齡化問題也逐步凸顯,進一步強化了建立和完善企業養老保險體制和管理的必要性,企業養老保險工作的正常開展和有效實施能很好地調節和緩解社會生產力發展及經濟運行壓力,從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社會公平。

參考文獻

[1]李鵬舉.企業養老保險體制創新研究[J].合作經濟與科技,20xx(3).

養老保險論文11

一、我國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在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中出現了這樣的問題,由於基金籌集和繳納的不恰當出現了新的債務問題,由於居民養老保險的資金繳納是居民養老保險運作的基本核心,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導致了新的隱藏性的債務問題,由於我國出臺了相關的政策是關於對於落後的地區進行優惠收取養老保險繳納金的政策,這樣的政策在實施的過程中會出現一些難以避免的漏洞,就會導致新的隱藏性的債務問題出現,導致居民養老保險的基金出現失衡的狀況。一些居民養老保險還存在拖欠和中途拒絕繳納的問題,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養老保險繳納金不到位,就難以實施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工作。

其次,由於社會中出現了人口老齡化的現狀,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中出現了難度係數,根據相關專家的解釋,人口老齡化指的是在某個地區某段時間之內總人口中老年人的比例,按照增長的趨勢發展會導致社會資源被運用在各項老年人當中,導致國家的壓力增加,在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中,會因爲我國人口老齡化造成居民養老保險的資金不足,並且導致居民養老保險的基金難以控制穩定平衡。

最後,由於相關的政策制定,居民的退休年齡統一在六十週歲,由於城鄉差距的存在,城鄉居民在享受居民養老保險金的政策的時候,終究會存在着一定的距離和尺度,在這種情況下,我國的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又經歷一次財務上的困難和挑戰。最後,由於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中的政策制度有一定程度的缺陷,所以會導致養老保險金的失調和使用不當等等問題。

二、我國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創新思考

由於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中出現了各種各樣的問題和困難,其中包括管理不善基金使用不當,也包括一些新的隱藏的債務問題,失調失去平衡的居民養老保險的財務問題以及社會中出現的人口老齡化的問題。面對各種各樣的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需要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方案,這也是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中需要加強的創新思考。

首先,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中需要加強基金徵繳的工作,並且全方位地擴大居民養老保險的覆蓋面,從個人、政府、經濟組織中更多地獲得養老金來源才能夠全方面地開展徵繳的工作,鼓勵城鄉居民積極地參與投保,對城鄉居民普及養老保險的積極意義以及養老保險可持續發展的作用,讓城鄉居民對養老保險基礎知識和人口老齡化的變化趨勢有個基本瞭解,能夠讓城鄉居民認識到養老保險的意義所在和重要性,從而讓民衆們積極地參與投保。通過這樣的政策實施,能夠直接主觀地加強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徵繳工作,從而邁出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創新思考的第一步。

其次,通過加強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增加基金安全的力度,達到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的基本目標,將行政管理和運營管理中需要履行的職能做到最好。通過行政管理的基本制度制定和基本的統籌,以及運營管理中的基本操作和流程實踐,達到運營管理和行政管理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從而使我國的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規範化科學化人性化。

再次,完善我國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制度,並且拓寬籌集資金的渠道,調整養老金的基本財政結構,使其更加具有靈活性和嚴格性。通過調整基本的財政支出結構,能夠有效地進行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並且保持養老保險金的流動性和運營的基本性質。通過優化居民養老保險的基本結構,創造更多的資金源頭,需要通過調整提高居民養老保險的資金利率,通過多種多樣的方式,形成多元化的投資渠道,既要保證本金,又要通過靈活多樣的投資方式獲得更加豐厚的資金和資金渠道。通過統籌兼顧的方式,全方位擴大養老保險的覆蓋面積,並且通過制定有效的政策,完成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工作。

最後,通過及時解決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中出現的問題,出臺相關的制度和政策,能夠讓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的創新思考得到基本的實踐,並且通過統籌兼顧和覆蓋率的擴大,能夠基本解決個人繳納養老保險金帶來的資金流通,通過規劃調整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基本結構,優化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的基本模式,能夠從內部主動地拓寬居民養老保險的資金渠道,從而獲得更加豐厚的收益,爲社會中的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創造更加和諧穩定的未來。

三、結束語

我國在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上更加的需要加強實踐力度,讓其資金管理水平保持在保值或者是增值的狀態,改善我國社會老齡化的狀況,讓老年人老有所依。通過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工作機制的調整和不斷完善,我們相信政府能夠有效地解決參保人數少覆蓋率低等問題,有效地拓寬資金渠道,創造更和諧的社會。

養老保險論文12

近幾年,儘管在事業單位中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一直被有關部門提出,但是如何進行改革也一直困擾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現有的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是社會發展的條件。構建新的養老保險制度,對其包含的退休金、職業年金等服務進行改革,文章主要針對事業單位中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不足進行分析,提出解決辦法,從而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全方面改革。

一、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現狀分析

(一)地區之間養老保險制度各不相同,不能進行統一

目前國內各地區之間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各不相同,沒有進行統一,以致於各事業單位在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多元化現象。其不同體現於投保對象與事業單位中進行投保的規模不同,例如有的事業單位是對單位中全部工作人員進行養老保險投保,而有的只是針對工作年限比較高的員工進行養老保險投保。除此之外,在投保的費用方面也存在差異[1].

(二)參與養老保險投保的員工沒有享受到應有的待遇

在事業單位中實行的養老保險制度,是按員工工資比例與單位共同進行養老保險繳費,但是在事業單位中,依然存在員工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用與實際待遇不相符的狀況。員工進行繳納的費用只是按照規定進行即可,與員工工齡長短等客觀因素沒有絲毫聯繫,導致員工對於繳納養老保險失去了一定興趣,形成的這種狀況嚴重違反了養老保險權益和責任平等的規定。

(三)參與養老保險的條件不一致,給單位進行養老保險費用管理造成一定困難

在事業單位中,各個地區的參保條件不一致,有的單位是全員參與養老保險,然而有的只是針對部分員工進行養老保險投保,而有的事業單位是針對全部在編員工進行養老保險投保。進行投保條件始終沒有真正考慮到員工個人,因此在事業單位中逐漸發生退保的現象。導致事業單位中保險費用管理的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四)事業單位中養老保險制度在資金方面仍然不完善

當前階段,養老保險基金雖然已經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但是,我國當前的退休人員數量正處於不斷激增的狀態,大量的事業單位由於長期的問題遺留積累很難解決退休高峯階段中凸顯的實際需求,面臨這一困境,企業事業單位中,應該將養老保險繳納的資金輸出比例進行一定程度上的調整。面臨這一現實的發展局面,單位部門如果不能及時進行擴充養老基金的多種方式,必然會造成入不敷出的現象。

二、針對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存在不足提出建議

(一)將事業單位之間養老保險制度的差異進行統一

事業單位的養老保險制度應該進一步形成統一的保險體系,在單位相關人員首先要對單位中養老保險情況進行了解,隨後將事業單位中的養老保險制度進行統一。目前依據我國實際情況,在事業單位中,對全體員工進行投保會更加適合,將事業單位中員工的工資作爲基礎,按照比例與單位共同繳納養老保險費用,同時單位要考慮社會上其他保險與養老保險之間的差異性。

(二)完善養老保險制度中繳納養老保險金與享受利益之間的關係

事業單位中,員工繳納養老保險是作爲公民的責任,而享用養老保險帶來的權益是公民的權利,在事業單位中,將養老保險中存在的責任與權力進行統一是實行養老保險制度的基礎[2].現階段,事業單位中的養老保險制度中,員工進行保險金繳納和享受的福利待遇沒有達到平等的規定,因此,事業單位應該充分參考逐漸成熟的養老保險制度,將養老保險制度中的退休金、以及繳費時間進行有效結合,針對不同工齡的員工採用不同的養老保險繳費方式。入職時間較短的員工要與老員工進行區分,不能採用統一的繳費方法,從根本上提高員工繳納養老保險的積極性。

(三)將事業單位中的保險統籌分層進行完善

事業單位中的養老保險制度中的分級統籌體系還存在一定不足,抵抗危機的水平還不完善,因此,事業單位中相關人員應該針對保險統籌體系進行完善,提高發展水平,進一步完成省級的統籌體系。省級的統籌體系能夠針對事業單位中的資源進行統一化管理,將有限的資金進行合理調配,逐漸實現經濟發展相對來說比較落後地區工作人員的養老保險問題。組建對抗風險的管理體系,當事業單位面臨養老基金缺少的情況時,能夠在省級的合理調配下完成資金的轉移,解決企業的危機,該體系從根本上體現了養老保險的可調配性,充分體現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中社會的積極影響.

在一定程度上提升養老保險統籌的檔次,能夠在事業單位的經濟方面實現互相幫助的目標,在事業單位全面實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同時,提高養老保險統籌的檔次,能夠進一步提升事業單位在進行養老保險金繳納方面,面臨的解決危機的能力,從基本上保證了繳納養老保證金員工的利益。另外,有利於事業單位中的員工流動,將事業單位中的養老保險制度進行統一化管理,實現繳納養老保險金員工的權利與利益的統一,從而實現提高事業單位管理能力的目標,降低事業單位資金方面的風險。

(四)完善事業單位中養老保險制度的聚資方式事業單位爲了對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金進行一定的保障,在繳納養老保險金的同時減輕員工繳納費用的壓力,就要在籌資方式上進行深入研究,事業單位不僅要將政府機關頒佈的相關政策進行考慮,還要在一定程度上將已經籌到的資金進行合理分配,以免造成資金浪費。除此之外事業單位要擬定相關的優惠策略,能夠從社會中進行養老保險金的籌資,逐步發展事業單位中的養老保險制度。

結束語:

因此,事業單位針對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是重中之重,事業單位要合理考慮員工的合法權益,同時,要逐步發展養老保險制度,使其逐步趨於完善,讓養老保險制度逐漸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

參考文獻:

[1]高強。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難點及分析[J]. 現代國企研究,20xx,08:144.

[2]高和榮,張愛敏。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方案財政可持續研究[J].蘇州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xx,01:34-39.

養老保險論文13

1.中小企業員工參加養老保險面臨的問題及成因

1.1中小企業設法逃避養老保險

在所調查的中小企業中,私營企業(53.28%)和個體企業(13.21)佔到了66.49%,加上一定比例的集體企業和股份制企業,說明了民間力量構成了中小企業的絕對主體。經濟實力弱是這類企業的典型特點,這就使得中小企業在社會保險面前顯得力不從心,對養老保險存在牴觸心理。目前,河北省中小企業需要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納養老保險,雖然政府對中小企業施行稅前列支的方式進行繳費,但仍給企業形成不小的心理負擔和經濟成本。

1.2就業人員參保積極性不高

調查發現,中小企業就業人員對養老保險的參保積極性不高,與其知識水平較低存在着內在的聯繫。在三市企業職工中,高中級以下學歷均佔到較大比例,尤其是保定市,達到81%。一方面,文化水平低使得企業員工不能完整解讀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和具體操作流程。另一方面,中小企業員工的法律維權意識較低。加之獲得相關信息的途徑相對狹窄,進一步加深了對養老保險的不信任。除了認識問題,經濟因素也是至關重要的。中小企業從業人員經濟收入普遍較低,短期行爲傾向明顯,他們不願意爲未來收益買單。如果讓企業員工以直接遞減當前收入的方式,來爲一種在他們看來虛無飄渺的利益做出犧牲,是令他們難以接受甚至是排斥的。如果讓企業員工強制繳費,會嚴重影響當前的正常生活,爲社會造成不穩定因素。

1.3法律約束和政策監管缺失

養老保險的推廣及費用的收繳一直以來是政府以行政手段施行的,主要是依據一些“暫行條例”等不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條款。雖然20xx年10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確立了社會保險制度的基本框架,但作爲指導性法律,缺乏具體可操作性,尤其不適合中小微企業的養老保險推廣工作。

2.改善中小企業養老保險參保狀況的對策

2.1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僱傭雙方的參保意識

政府作爲社會保障宣傳工作的主體,首先加大對企業經營者的政策宣傳力度,使其不斷提升社會責任感、改善經營理念。可以通過組織培訓班、約談企業僱主等形式向企業經營者傳輸養老保險政策。除了對僱主的宣講外,對企業員工的宣傳更爲重要。具體可採用以下幾種方法:一是新聞媒體改變過去單一的文字宣傳方式,而是更多的採用易理解的案例宣傳。二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入廠動員、開展參保動員會等。三是企業工會要積極宣傳最新政策、相關法規和操作流程,不斷提升員工對於養老保險的信任感。

2.2施行靈活的參保政策,探索獎罰機制的運用

政策的針對性會大大提升操作的可行性,中小企業的養老保險推廣工作也不例外。政府應在確保應有保障水平和勞動者權益的基礎上,爲中小企業及其職工量身訂做一些養老保險規定,確定僱傭雙方都樂於接受的繳費比率。可嘗試實行浮動費率機制,對確實存在困難的企業或吸納失業人員達到一定比例的企業,可適當降低其繳費比例,不足的差額部分由財政兜底。對經營狀況較好的中小企業,引導其建立企業年金制度,這樣不僅提高了企業的凝聚力,還可以提升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政府應發揮其對社會的導向作用,在中小企業養老保險方面實行獎罰機制。一方面,政府應對繳費參保狀況良好的企業進行獎勵,這種將獎勵可以使名義上的褒獎和媒體上的宣傳,更應該側重實質上的獎勵。

2.3加快相關立法,強化政府引導和監督職能

經過多年的養老保險推廣工作,我國的養老保險立法已有了較爲堅實的制度基礎和經驗積累。因此,應加快《社會養老保險法》的起草、修訂、完善工作,配套的《實施細則》也應抓緊出臺,從而將養老保險真正納入到法制軌道。這樣一來,養老保險具有了法律強制性,提高了社會對其的敬畏感和執行力。將養老金的收繳、管理、運營、發放等系列工作都置於法律的監管之下,爲養老保險的規範化運作提供法制保障。除了法律的強大約束力,政府及社會的監督對於中小企業養老保險的發展也是不可或缺的。政府可以建立由社會保障部門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監督委員會,不定期地對中小企業的養老保險情況進行抽查,對中小企業從業人員關於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問題的投訴進行接待和處理。此外,政府的監管工作也可以利用社會媒體等輿論工具,對故意逃避養老保險責任且屢教不改的相關企業進行媒體的曝光,已達到政府引導社會責任意識得有效局面。

養老保險論文14

摘要:我國養老保險金一直實行的收付實現制,社會養老保險基金面臨的支取壓力也隨着我國隨着我國居民老齡化程度的加深而不斷增大。面對這種壓力,政府相關部門必須重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內部監督乏力、尋租現象時常發生、社會監督缺乏有效性等問題。本文針對以上問題從各個監督主體的職責入手提出相關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監管

1引言

我國自19世紀80年代起實行的計劃生育政策使得我國每年出生人口急劇減少。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發展迅猛,從根本上提高了我國居民的生活水平,我國醫療水平也得到較大提升,我國居民人均壽命也隨之增高,以上種種原因造成我國在20xx-20xx年這一時期老齡化程度逐漸加深。收付實現制下養老保險金面臨的支取壓力也隨着我國老齡化社會的迅速發展而不斷增大。除了上述原因帶來的養老金支取壓力外,養老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困難、逐漸消失的人口紅利、基金個人賬戶存在空賬運行、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等原因也使得養老保險基金面臨的支取壓力不斷增大。

2我國基金監管制度的發展演進

2.1重大政策。

《關於建立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的頒佈是我國正式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里程碑。這是新制度關於基金監管的起點,其規定了財務制度以及投資方向。這兩條原則性的規定,一直持續至今。1999年頒佈的《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重點完善了社會保險費徵繳的相關制度。條例中明確了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財政部和審計部門在社會保險費運行過程中應當承擔的監管職責。其中全國社保基金徵繳和監督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負責;社保基金收支由財政部門依法進行監督;審計部門依法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我國在20xx年出臺的《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辦法》文件明確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應當依照法律對養老基金的受託機構、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等開展業務情況實施監管,同時在此過程中要加強對養老基金投資的事前風險防範。央行、銀監會等金融監管主體依法對託管機構、投資管理機構的養老基金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各個監管主體在監督過程中應暢通信息流通渠道,在最大程度上保證監管的有效性。

2.2組織實現形式。

目前我國已初步形成多元化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體系,其中以勞動保障部門行政監管爲主,專門監督(財政、審計、監察)、法律監督以及人大監督、社會監督相結合進行補充監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設置四級監督機制,分別是部、省、市、縣四級監督。全國社保基金的總體部署工作由勞動保障部金監督並對省、市、縣等地方監管部門的監督工作進行指導。社保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是社保基金正常運行的重要支撐,財務管理制度由財政部負責擬定,並對社保資金使用狀況進行財政監督。具體就是要通過財務制度制定、規範財務管理行爲、審覈預決算等工作監督社保基金專戶的運作狀況。審計部門則主要負責審計國務院各部門管理的和受國務院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財務收支情況,開展了範圍不同的審計監督,尤其是連續針對社保基金進行全面審計,在審計過程中發現社保基金存在的相關問題並督促各部門進行改正,規範社保基金的管理。

3我國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基金監管中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對養老基金的監督和管理兩方面都存在較大的問題。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問題是管理過程中的管理主體和管理內容上缺乏科學規範的規章和流程,除此之外,管理人員素質達不到相應水平導致養老基金運行過程中出現徵繳力度不足、稽覈檢查手段缺乏剛性、籌資範圍窄等問題。監督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就是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全流程監督力度不足,導致養老保險基金擠佔和挪用時長髮生。

4健全養老保險基金監管機制的對策建議

4.1明確主管部門職責。

要提高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及監督部門對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的重要性的認知。首先,對主要管理部門的職責要不斷強化。其次,要建立科學規範的養老保險基金運作過程的規章制度,尤其是要建立和完善科學規範的養老保險基金徵繳與監管制度。再次,要全面貫徹落實現有的規章制度,如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條例中規定各個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養老保險登記和繳費申報制度,儘量簡化養老金等級和繳費流程,在提高辦事效率的同時要完善參保職工和離退休職工工資基數增減變化情況的申報制度,尤其是對職工的離退休申請要進行嚴格審查,實現對養老保險基金靈活的監督和管理。最後,要加強相關網絡建設,完善信息披露機制,爲社保基金的全面監管提供便利。

4.2加大審計與財政部門的監管力度。

作爲養老保險基金監管的主要部門之一,審計署要全方位、全過程地對養老保險基金的運行進行監管。首先,要保證常態化和制度化的審計機制,進行合理、規範、科學的年審。其次,在對過程的監督上,要在養老保險基金的徵收、使用和管理的流程中做到全面審計。最後,不斷加強審計結果的披露,保證審計結果的準確性。

4.3強化社會監督。

除了政府相關部門對養老保險基金運行的監督外,養老保險基金還應受到繳費主體、社會大衆及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逐步實現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全社會監督機制。一是要接受繳費主體的監督。繳費職工有權利從本人所在單位獲知本單位社會保費的繳納信息,並對其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質疑。二是要接受社會羣衆的監督。通過前面提到的對養老保險基金的審計結果、收支結餘情況等的合法披露,社會廣大羣衆包括人大、政協和新聞媒體等可以行使監督權利。三是要發揮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作用,在對用人單位進行執照年檢、相關變更和註銷程序中,要督促相關用人單位依法履行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參考文獻:

[1]楊立雄,何洪靜.中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管理體制創新研究[J].中國軟科學,20xx(3):45-52.

[2]王平.基於系統動力學的中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可持續運營研究[D].吉林大學,20xx.

[3]崔紅葉.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問題及對策研究———以H省爲例[D].河北經貿大學,20xx.

養老保險論文15

河北省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河北省試點縣(市)的新農保政策落實情況總體不錯,但在很多方面仍存在問題,需要不斷完善。

1.法律制度不健全。我國目前沒有統一的社會保障法。20xx年7月實施的《社會保險法》中僅有第20條和第21條涉及到新型農村養老保險的原則性規定,這部法律沒有對農村養老保險做出具體規定。當前涉及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法律規範散見於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各部委和地方政府出臺的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相關機關發佈的通知或者政策文件中,立法層次較低,這也導致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的權威性和穩定性的嚴重缺失。當前農村養老保險立法大量表現爲地方性立法。1992年,民政部發布了《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方案(試行)》,在實踐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河北省也出臺了相關政策,使得本該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處於非常混亂的局面。地方立法的過多過散,既反映了我國社會保障立法的嚴重不足,也反映了社會保障制度的運行對法律制度的迫切需要。

2.保障水平較低,難以實現“保基本”的目標。新農保是“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的養老金待遇計發模式,且支付終身。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新農保養老金待遇。當前河北省基礎養老金標準爲每人每月55元,由中央財政全額撥款,各地可在基礎養老金基礎上酌情給予補貼。實踐中由於部分縣市財政補貼資金壓力大,保障工作難度大,補貼不到位的現象在河北省經濟欠發達地區比較嚴重,河北省試點縣區地方政府在基礎養老金的55元補貼標準上,形成了60元以上、60元、60元以下3個檔次的基礎養老金標準。按此檔次進行基礎養老金標準歸類,這一標準低於20xx年河北省農村平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而目前本省農民年人均消費支出爲4711.2元,養老金無法滿足其基本生活需要。由於河北省新農保政策缺乏激勵機制,許多適齡農民持觀望態度,一般選擇最低檔次的繳費標準即100元的繳費標準。個人賬戶積累少,制約了新農保制度的實施和發展,不利於提高保障水平。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爲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即個人賬戶全部儲蓄額僅夠發放11.58年,至此個人賬戶變爲空賬,之後個人賬戶養老金如何支付,國家尚未做出明確規定。

3.新農保管理資源缺乏,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當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專設機構只在縣、鄉兩級設立,省、市則沒有專門的農保行政機構,導致不能很好銜接開展工作。另外,缺乏專職農保工作人員,鄉鎮農保經辦人員穩定性較差,工作能力參差不齊,專業崗位缺失,欠缺對工作人員的培訓。另外,有些地方政府不夠重視,農保機構規格較低,與其他社保機構存在很大差別,不利於開展和完成農保工作任務。一些地方信息系統建設滯後,雖然各地手工操作檔案管理一絲不苟,保存完整。但是,紙質檔案無法處理信息共享的業務。同時,和金融機構直接的銜接工作也難以準確迅速地協作。另外,信息沒有形成數據庫,信息統計工作存有缺陷。

4.農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不強。爲了確保基金的安全性,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只用於銀行存款和購買國債這兩種渠道,這些投資渠道從形式上看保證了基金的安全,實際上不僅使農保基金面臨通貨膨脹貶值的風險,而且無法實現對參保農民基金增值的承諾。如果長此以往,保障效果會大打折扣。因此有必要借鑑國外經驗,開闢新的投資渠道。

完善河北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的建議

1.完善農村養老保險法律制度。世界各國的經驗證明,社會保障立法總是先於社會實踐。到目前爲止,我國還沒有一部單獨的農村養老保險法,我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僅僅依靠政策性文件來實施,缺乏穩定性和持續性。鑑於此,需要國家的配合,制定統一的社會保障法,在試點的過程中不斷探索完善新農保制度,在制度不斷規範化的過程中逐步實現新農保政策向法律過渡。只有建立健全農村養老保險法律體系,有法可依,才能避免人爲的主觀隨意性,爲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2.逐步提高保障水平。現行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偏低,尚不能滿足老年農民基本養老需求,充其量只能起到農民養老的補充作用。考慮到物價上漲的因素,應適當增加財政投入,逐漸提高基礎養老金。尤其針對繳費檔次高、時間長的參保農民應適當提高其保障水平,這樣既有助於增強農民參保的積極性,也有利於養老金儲存發放長效機制的形成,對國家對農民都有利。

3.加強人才隊伍和管理制度建設,提升服務能力。河北省20xx年又將66個縣納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縣,新參保人員的登記確認、保費收繳、參保人員信息更新、養老金的申請和審批、養老金的發放等業務量大,必須配備具有專業知識的業務經辦人員。因此,針對當前鄉鎮農保機構工作人員不穩定、能力差等問題,應增加編制人員,加強管理人員業務能力的培訓,培養懂操作、會精算的適應新農保技術特點的業務人員,同時應儘快完成省、市、縣、鄉四級信息網絡建設,建立數據共享程度高的信息系統,儘快進行軟件和硬件的開發建設,打造新農保運行的信息高速路。

4.提高農保基金保值增值能力。對農保基金來說如何建立一個既有利於基金保值增值,又無風險的基金管理與風險防範機制是至關重要的。新農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直接關係到農民參保積極性和新農保制度的可持續發展。一是出臺新農保基金投資管理的指導意見或條例,比如可以走市場化管理,專家理財的道路。二是要明確政府在新農保基金投資管理中的責任。三是進一步探索新農保基金的投資渠道。如基金可以購買有擔保、信用等級比較高的中央企業的債券;還可以參與部分基礎設施建設等。四是逐步實現基金集中管理,加強投資監管。基金實行縣級管理有利於調動地方積極性,但隨着社會保障事業的發展,以及市場的不斷完善,基金如果實行市場化管理,受技術、人才等因素的限制,縣級不具備市場化管理的條件,應逐步將基金集中到省級管理,這樣才能發揮基金的規模優勢,也便於加強對基金收支和投資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新農保基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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