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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保險合同彙總九篇

保險1.5W

隨着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險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華】保險合同彙總九篇

保險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乙方: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支公司 甲方訴乙方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現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和解協議,共同遵照執行。第一條乙方確定甲方的機動車輛保險定損額爲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無法提供病歷,加扣醫療費用的X%,同時因甲方投保車輛系第二次出險,也須加扣相應金額的X%。最後確定實際賠付金額爲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賠條件的有關票證之日(全套理賠票證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第二條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條所述賠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後,2個工作日內,向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撤回起訴。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第三條有關甲方出險車輛的全部殘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證不得短少,否則扣減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相應的賠付金額。第四條本協議簽訂履行後,甲乙雙方無其他爭執。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公司______支公司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險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作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把兄弟活塞11號廠房工程承包人給乙方施工,爲了儘快地把該廠房按期、按質、按量順利的完成,特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該廠房鋼結構、土建、防雷承包給乙方施工,按建築面積每平方元整。按圖紙面積計算(。

二、工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總工期 天,必須按甲方的工期進度計劃完成,否則甲方有權辭退並不給乙方辦理任何結算手續。

三、付款方式:出基礎付總價的10%,鋼結構進場付35%,牆體地坪結束後付25%;驗收合格後付35%,餘款5%一年後付清。

四、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辭退乙方。乙方一定要按圖紙規範進行施工,把好質量關,並要爲項目節約料、算好料、有意浪費材料的,按項目部處罰條例執行。

五、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及目標

1、工程質量,必須全部合格,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範及強制性標準。

2、杜絕傷亡事故,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建議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五、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確保安全,一切工傷事故甲方概不負責,由乙方自負。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望甲、乙雙方相互遵守,籤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 篇3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

甲方:四川海岸電器電子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系甲方職工,鑑於勞動合同月日已到期,雙方協商一致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關係。

4、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四川海岸電器電子開發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

保險合同 篇4

【摘要】保險合同理賠糾紛的傳統處理主要包括訴訟和仲裁兩種方式。但這兩種處理方式都存在明顯效率低、高成本的特點,尤其不適宜處理案情簡單、標的額較小的保險合同糾紛。隨着保險消費者快速、低成本處理糾紛的呼聲日益高漲,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開展了大量探索,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各省市的派出機構也指導當地保險行業協會結合實際,大膽實踐,摸索出若干種新的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調處模式。

【關鍵詞】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調處

由於保險合同是一種高度格式化和專業化的合同,在訂立和履行過程中,經常發生因投保、續保、理賠而發生糾紛。傳統的糾紛解決方式主要是訴訟和仲裁。但是這兩種保險合同糾紛處理方式也具有不可避免的缺陷:

首先,糾紛處理費用高,很多小額保險合同糾紛的保險人考慮到成本與效益的比例關係,不得不放棄應有權益。

其次,糾紛處理時間長。被保險人經常在漫長的訴訟和仲裁程序面前望而卻步,放棄了維權的努力。

再次,糾紛處理專業性差。從實際情況看,部分法官和仲裁員保險知識普遍比較薄弱,案件的質量難以保證。

最後,執行有難度。某些保險公司雖然一審敗訴,但爲了迫使被保險人對一審判決作出讓步,有意提起二審,以合法形式拖延履行賠付義務,甚至在判決生效後也不積極履行判決書,迫使被保險人交納申請執行費。

伴隨着我國加入時間貿易組織後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尤其在《國務院關於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xx〕23號)發佈後,建立一種新型的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成爲保險業發展十分急迫的任務。

1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相關的五種模式

上海模式。依據《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解決保險合同糾紛。可見上海模式在法律上應歸屬人們調解制度範疇。

甘肅模式。由於採用了設立仲裁委員會分會的形式,所以法律程序上應歸屬於仲裁範疇。

安徽模式、山東模式各有特色,但均未明確歸屬的法律制度範疇。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推薦模式。在保監會推薦模式中,並沒有明確規定糾紛快速處理機制應採用哪種法律模式,但在“處理機制的運行模式”部分規定“結合我國保險業的實際,調處機構採用調解模式……此外,爲提高處理機制的效率,有條件的地區可以採用調解與裁決相結合的模式處理保險合同糾紛。”

以上五種模式的關係。前四種均爲省級保險行業協會制定,第五種模式,制定主體雖然是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但在該文件已明確其性質爲“指導意見”所以,這五種模式相互平行,沒有效力等級區分。

糾紛解決是廣義的司法制度組成部分。保監會通知不具有立法效力,各地保險行業協會在沒有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僅僅依據通知建立新的就糾紛解決機制,不但難以與現有制度銜接,也破壞了司法制度的統一性。

2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若干制度評析

2.1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構和人員

(1)保監會模式。規定“可以在保險行業協會成立調解處理機構(以下簡稱“調處機構”)”。在具體案件的調處過程中,“被保險人對調處人員有選擇權。涉案保險公司的員工應當迴避”

(2)甘肅模式。設立的仲裁委員會分會,實際是仲裁機構的組成部分,但是聘請了若干保險業工作人員作爲仲裁員。

(3)上海模式。①調解委員會置備有調解員名冊,供爭議各方查閱。②調解人員的選定基本上參照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

(4)安徽模式。①裁決員在主裁人領導下,負責具體裁決和調解工作,並實行迴避制度。②裁決可以採用裁決員或者裁決組的形式。但對裁決組的人數未作規定。

(5)山東模式。①糾紛調解工作由本會辦公室從本會成員中指定調解員組成調解小組進行。②調解糾紛涉及調解員任職保險公司的、調解員與申請人有親屬關係或利害關係的、調解員任職的律師事務所內有人受聘於當事保險公司的,該調解員迴避。

綜合以上情況,有幾點重要問題的對比:

1)是否需要採取合議方式處理糾紛。從以上模式看,有的沒有規定,有的規定必須採取合議方式,有的提供了合議和獨任兩種模式供實踐中選擇。採取獨任方式更有利於時限該制度的設立目的,採用合議制容易失去快速處理機制的優勢。

2)迴避範圍問題。而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的處理結果,無論是調解還是裁決,均對被保險人一方沒有強制約束力,被保險人一方可以繼續採取其他方式維權。所以,當調處人員與爭議的保險合同沒有直接厲害關係的時候,可以不迴避,這也切合我國保險業從業人員流動較大的現實。

2.2案件處理時限

(1)保監會模式。調處工作應當自立案之日起20日內結案,經爭議各方同意,可以適當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10日。

(2)甘肅模式。依據仲裁法律法規和仲裁規則

(3)上海模式。調解工作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結案。

(4)安徽模式。對於裁決糾紛,裁決員或裁決組原則上應當在收到有關材料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裁決完畢。

(5)山東規則。調解糾紛應自受理立案後30個工作日內完成。

2.3 案件處理經費:保險行業協會是社會團體,處理合同糾紛不是法律賦予的職責,國家沒有撥款,因此決定這項制度存續的關鍵問題之一是經費問題。

(1)保監會周延禮主席在回答網友提問時表示“原則上我們不提倡收取被保險人的調解費用,但對保險公司一方,各地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來討論是否收取費用”

(2)上海模式。調解員因調解而可能發生的費用,由爭議各方在調解意向書中約定分擔和墊付的比例。

(3)安徽模式。規定了經費的來源包括“保險行業協會劃撥的費用”“參加裁決機制的會員公司交納的費用。”“其他合法收入(如諮詢費等)。”

(4)山東模式。“調解糾紛不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同時,保險公司在《保險索賠糾紛調解承諾書》中承諾“同意承擔調解委員會開展工作所發生的費用。”

保險行業協會的性質是“行業自律組織”,不是經營主體,其收費除了會費以外,應當具有合法的理由和依據。在上海模式中,採取的是人民調解委員會制,而按照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第十一條“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費”。這就使上海模式下,保險同業工會調解收費涉嫌違反法律法規。

3幾點建議

在當前保險市場誠信問題突出的情況下,建立一套科學合理的合同糾紛解決機制是保險機構和保險監管者需要共同面對的複雜艱鉅任務。筆者認爲,建立該制度必須從根本上把握以下幾個關鍵法律問題:

從宏觀上,將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置身於我國司法體系之中,成爲其有機組成部分,照搬國外模式往往脫離中國司法體制的現狀,造成目前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不能適應中國實際,缺乏生命力,甚至在很多省市根本無法開展或開展後形同虛設的現狀。這種脫離中國實際的做法表現爲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有的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解決機制定位不清。有的試點地區將其定位爲仲裁機構;有的試點地區將其定位爲人民調解制度,但在具體規定上又違反了人民調解制度具體規定;還有很多地區根本沒有定位,在機制設立的文件中以保監會通知爲根據,缺乏牢固的制度根基。

二是現有的探索還不能取得保險公司的信任。保險公司普遍對糾紛處理機制抱有戒備。1.試點規定不利於保險公司。大部分規定無論勝負,均由保險公司承擔費用。2.訴訟和仲裁可以約束雙方當事人,而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下作出的處理僅僅約束保險公司一方,保險公司在處理後不得再通過訴訟仲裁尋求保護,被保險人則可以不受約束,即可以選擇接受該處理結果,也可以反悔並通過訴訟仲裁獲得更多利益。3.“強制裁決”涉嫌違法。國務院《人民調解委員會組織條例》、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中均強調了人民調解需要遵循自願原則,當事人不接受調解的,不可以強行調解,調解協議應當雙方自願,不可以強制裁決。

三是被保險人也對這種機制充滿了懷疑:1.處理糾紛的人員大部分都是各保險公司的在職和退休工作人員,其公正性受到懷疑。2.部分保險公司不參加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這些公司的被保險人不能獲得快速處理機制的保護。

爲了獲得雙方信任,必須公平合理設定雙方權利義務。傷害任何一方基本權利和不公平待遇都會使這種實踐喪失生命力。

筆者建議:

第一:在收費問題上,如果將機制定位爲人民調解制度,則不應當收費;如果將制度定位爲仲裁製度,則按照相關規定收費。

第二:在處理機制上,充分利用人民調解機制的制度資源建立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避免在探索中失去制度根基。

第三:充分尊重合同雙方意見,取消強制裁決和剝奪一方訴訟權的規定,只有在雙贏的前提下,才能充分體現調處機制的優越性。

第四:終止各地區保險合同糾紛快速處理機制的探索,建立全國統一的模式,以適應全國保險統一市場的要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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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左爲民,李玉福.中國司法制度.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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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陳依維.保險知識百問百答.機械工業出版社,20xx年版

[6] 賈林青.保險法案例分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xx年版

[7]李宏勃.法治現代化進程中的人民信訪.清華大學出版社,20xx年

保險合同 篇5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代理人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容,自願爲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爲保證人。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範圍爲代理人__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簡稱甲方)和保證人_________爲_________信用卡申領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領_________幣信用卡(以下簡稱_________卡)提供擔保簽訂如下合約:

一、保證人(單位卡保證人必須爲單位)承認《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幣信用卡領用合約》(單位卡),並履行本合約。

二、保證人自願爲乙方領用_________卡進行擔保,並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人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同意甲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瞭解本單位的資信情況。甲方應爲保證人保密。

三、保證人中途不願繼續爲乙方保證時,須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申請,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債務全部清償完畢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擔保責任方可解除,否則,保證人仍負有連帶保證責任。如因法律原因導致乙方對甲方所作的清償無效,保證人仍須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滿,保證人未向甲方提出書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將視同保證人繼續爲乙方保證,乙方領到新卡後,保證人仍繼續負有連帶保證責任。

五、本合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本合約的一切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除甲方和保證人雙方另有約定外,則依據甲方業務規定和金融慣例辦理。

甲方(蓋章):_________保證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債權人_________(簡稱甲方),連帶保證人_________(簡稱乙方)。茲爲將來債務保證經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如下:

第一條乙方對主債務人_________與甲方間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訂契約,主債務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爲限度透支借款,乙立自願應甲方的要求與主債務人負連帶保證責任是實。

第二條乙方應擔保主債務人將來所負首開最高限額的票據上債務的清償,及其利息遲延違約金實行擔保物權費用。以及因債務不履行而發生的全部損害賠償。

第三條甲方如未經乙方的同意,縱對主債務人爲超過第一條所約定、限度的、透支借貸時,乙方就超過額仍應負責任。

第四條甲方經同意主債務人將債權擔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拋棄抵押(質押)權,或調換其一部分或全部時,乙方的連帶保證責任並不因此而變更,仍應負責不得藉口以擔保物權中途變更而主張免除其責任。

第五條主債務人如不含有約履行債務時,不拘擔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經甲方通知後,應即將主債務人所負的債務全部代爲清償,並願意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六條乙方的保證債務履行地約定爲甲方所在地。

第七條乙方不依約履行責任時,其訴訟法院管轄悉聽甲方指定,乙方決無異議。前項訴訟費用乙方應付連帶賠償決不推諉。

第八條乙方同意甲方得將對主債務人所有債權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擔保物權一併轉讓與他人。

本契約一式兩份,當事人各執一份爲憑。

債權人(甲方)(簽字):_________連帶保證人(乙方)(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 篇6

在保險合同中,有一條約定叫“除外責任”,顧名思義,就是保險公司不需承擔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果被保險人因爲 “除外責任”條款中的原因而導致保險事故的發生,保險公司將不予賠償。如果有意爲之,並向保險公司索賠,那就變成了一種犯罪行爲,俗稱“騙保”或“詐保”。

20xx年10月,山東省青島一名男子自砍手指,騙保45萬元,獲刑5年。20xx年7月7日,江蘇省大豐市小海鎮楊樹村一名男子爲償債弒父騙保,被判死緩。

可見,保險合同中“除外責任”的約定對我們多麼重要。它不但是對我們自身行爲的一條基本準則,也是對被保險人的特別保護。那麼,“除外責任”到底都包含哪方面的內容呢?

我把它大致歸納爲三大類:

第一類,被保險人個人的故意行爲導致的人身傷害。在前幾期,我跟大家聊了一些商業保險運行的重要遊戲規則,比如說保險利益原則。就是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之間要有保險利益,這是爲了保護被保險人的自身利益。這裏,再跟大家分享另一個重要遊戲規則,就是損失補償原則。這條原則的一個重要內涵就是,商業保險只是一種風險轉移和風險補償的財務方案,即我們通過平時的小額保費支付,來應對將來風險發生時的大額支出;商業保險不是以小搏大的盈利工具。因此,《保險法》和保險公司都會極力預防一些逆選擇和道德風險。除外責任條款就是最主要的體現之一。

比如說,被保險人不能故意自傷、自殺、犯罪、拒捕等故意行爲來獲取保險公司的賠償;也不能因爲有了保險保障就故意挑釁鬥毆、吸毒和醉酒等。

第二類,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傷害被保險人。保險傳遞的是對家人的責任和關愛。爲了更好地保護被保險人的自身利益不被傷害,在《保險法》和保險合同中都有相關規定。比方說,保障未成年被保險人利益的保額上限規定,而除外責任中的這一類約定也是爲了保障被保險人的人身安全。像上文中說的江蘇男子,雖然是父親保險的投保人,但是他的行爲得不到保險公司的賠償。

第三類,系統風險的發生。系統風險又稱不可分散的風險,而保險公司的可保風險是可分散的純碎風險,即這類風險既可分散,又是那種發生後只會帶來損失不會帶來獲利的風險,像炒股的風險就是有獲利可能的風險,保險公司是不保的;像戰爭、核能、內亂、地震等,是不可分散風險,保險公司一般也是不保的。

我們在前幾期已經知道,保險產品的定價是基於風險發生的普遍性和可測定的不確定性,也就是說保險公司可以通過風險發生隨機分佈的'特徵對其頻次進行測量,以此爲基礎測定保險產品價格。而上面講的戰爭、內亂、地震等風險造成的風險發生的範圍特別廣、損失程度特別深,破壞了一般的定價基礎。因此,通常列爲“除外責任”。

當然,純粹從理論上講,保險可以做到“無所不保”。在國外,也有公司嘗試推出過“戰爭險”,但是這樣一來,保險產品的價格就會極高,對於普通消費者而言,有可能比風險自留還要不划算。這樣的產品責任雖然廣,但在市場上必然是少人問津,最後只得退出市場。因此,把系統風險放在除外責任中,其實在筆者看來,是一種相對比較經濟的風險轉移方案。

在實際選擇保險產品時,各家保險公司的“除外責任”大體相同,但也略有區別。比方說,有的產品就沒將地震、艾滋病、醉酒等列入“除外責任”之中。

但筆者認爲,對“除外責任”的深入瞭解,目的在於明確保險保障期間的自身行爲的底線,至於如何爲自己購買最合適的保險產品,大家還是要全面評估自身需求和購買能力,認真閱讀保險合同條款,然後再作選擇。

保險合同 篇7

一、投保人對保險合同的履行

(一)交付保險費義務的履行

原則:在保險人所在地履行,對於財產保險合同,可以以訴訟方式;對於人身保險合同不能。

(二)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義務的履行

1.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義務的履行;

2.違反維護保險標的安全義務的法律後果;

(三)保險標的危險增加通知義務的履行;

我國《保險法》規定危險增加的通知義務,僅適用於財產保險合同,而不適用於人身保險合同;

產生的法律後果:

1、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

2、增加的危險,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四)保險事故通知義務的履行;

(五)投保人對施救義務的履行;

(六)提供單證義務的履行;

二、保險人對保險合同的履行

(一)保險人對簽發保險單義務的履行;

(二)保險人對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的履行;

1.索賠 索賠權人:

義務:時效,財產保險2年,人壽保險5年;

2.保險理賠:10日內履行,60日內不能確定的先行支付;

(三)保險人對支付有關費用義務的履行;

(四)保險人對附隨義務的履行;

1.通知的義務;

2.保密的義務;

保險合同 篇8

本公司根據投保人申請,同意按下列條件承保。

no:_________

保險單號碼

投保單號碼被投保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住所郵編投保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碼姓名住所郵編與被保險人關係受益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住 所 受益份額* 如無指定受益人,則以法定繼承人爲受益人。* 受益人爲數人且未確定受益份額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額享有受益權。保險名稱 保險金額 保險項目(給付責任) 保險金額 保險期間 保險責任起止時間交費期交費方式份數保險費加費保險費合計生存給付領取年齡領取方式特別約定 公司提示:

保險合同由保險單、保險條款、聲明、批註以及與合同有關的投保單、更改保單申請書、體檢報告書及其他的約定書共同構成。在保險有效期內如發生保險事故,請按條款規定及時與我公司簽單機構聯繫。簽單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業務員:_____________(簽字)

出單員: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複覈員: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單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險合同 篇9

1、保險合同的約定期限屆滿;

2、保險人履行了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

3、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或全部損失;

4、《保險法》規定的其他合同終止的原因:

(1)財產保險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而被保險人未按合同約定及時通知保險人;

(2)人身保險合同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

(3)以死亡爲給付保險金條件的人身保險合同,被保險人自殺的;

(4)人身保險合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導致自身傷殘或者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