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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健康制度彙編15篇

職業1.43W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職業健康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職業健康制度彙編15篇

職業健康制度1

職業健康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維護檢修制度

爲確保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正常運行,給勞動者創造安全舒適的環境,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和《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車間、部門有職業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所使用的職業健康防護設施應由使用部門專人負責設施的日常維護和保養,並作好相應的臺帳。

二、企業應定期組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正確使用和維護保養的.教育培訓。員工應當學習和掌握相關的職業健康知識,遵守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規章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維護職業危害防護設備和個人職業防護用品,發現職業危害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報告。

三、認真執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檢修的有關規定,精心維護所屬設備,定期進行自檢自查,確保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四、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應會同設備管理部門按照企業實際,制定和實施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檢維修計劃和方案,經常檢查職業健康防護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以及檢修的情況,並做好相關記錄。

五、企業設備管理部門主要負責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檢修。使用部門發現設施出現故障時,應迅速切斷電源,及時向設備管理部門報告,不得擅自進行修理。

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每月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一次檢查,使用部門每週對防護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當班工人每天對設施運行情況進行記錄。

七、防護設施在檢修時,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同時做好現場監護和有關人員的協調和指揮工作,懸掛安全警示標誌牌,切斷電源。

八、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維護檢修結束後,維護檢修部門應做好現場的清理工作,並進行確認,確認合格後,方可與使用部門進行交接,並由交接雙方簽字。

職業健康制度2

一、爲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加強對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從組織上、制度上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員工明確職業危害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危害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

三、本制度規定從企業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危害防治的職責範圍,凡本單位發生職業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四、爲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後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一、主要負責人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2、設置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員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員工對本企業職業健康工作的意見,並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和解決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和意見。

4、每季召開一次職業健康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彙報,研究和制訂職業危害防治計劃與方案。

5、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保障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的投入,並有效的實施。

7、組織建立並實施本單位的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預案。

8、及時、如實報告職業危害事故。

9、依法承擔本企業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領導責任。

二、分管職業健康的負責人職責

在企業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在企業中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組織制定職業危害防治計劃與方案,完善和修訂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職業健康安全操作規程,根據各部門分工,明確各部門、各崗位人員職責並組織具體實施,督促並保證職業危害防治經費的落實和專款專用。

2、組織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法規、職業健康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普及職業危害防治知識。對在職業危害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3、定期組織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巡查,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及時消除職業危害事故的隱患。

4、定期組織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組人員會議,聽取各部門、車間、員工關於職業健康有關情況的彙報,及時採取措施。

5、如發生職業危害事故,要科學應對及妥善處理,及時報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6、依法承擔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直接責任。

三、技術部門的職責

1、編制企業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危害防治措施等,改善員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2、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文件、技術規程,製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3、對生產設施、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運行。

4、對本企業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四、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職責

1、在企業職業病防治領導小組領導下,推動企業開展職業健康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

2、組織開展對企業員工進行職業健康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健康管理先進經驗。

3、組織員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4、認真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

5、協助有關部門制定崗位工作制度、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有權責令改正,重大隱患書面報告領導小組。

五、專(兼)職的職業健康管理人員職責

1、認真履行企業職業健康管理部門職業健康管理相關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等法規標準、規章制度。彙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並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2、組織參與對員工開展職業健康培訓教育,檢查督促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3、組織開展職業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4、協助有關部門制訂職業健康管理制度、職業安全健康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定期組織參與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6、參與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處理。

7、負責建立企業職業健康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錄、存檔、申報等工作。

六、車間負責人職責

在分管負責人的領導下工作,具體職責:

1、把企業職業危害防治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2、組織對本車間員工的職業健康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3、督促員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定期組織本車間範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設備、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採取措施。

5、發生職業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並及時組織搶救。

6、對本車間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七、職業危害崗位防治職責

1.參加職業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設施。

3.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爲,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企業負責人彙報。

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並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職業健康制度3

1 法律法規: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第493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厂部和分廠相關管理文件規定,認真履行作業人員的權利與義務。

2 勞動防護:

2.1 進入廠房必須在安全通道內通行,上下樓梯應手扶欄杆防止滑跌。

2.2 進入廠房必須將勞防用品穿戴整齊,安全帽帽扣扣緊,阻燃服扣好釦子,澆注作業時褲管放在皮靴外面。

2.3 在燒氧、測溫、取樣、判渣、添加覆蓋劑、鋼包事故旋轉等情況下,必須戴上面罩,防止身體被飛濺鋼水灼傷、燙傷。

2.4在檢查預熱設備或預熱中設備時,必須帶有效的檢測器,以防燙傷。

2.5使用氧氣、氬氣、天然氣、壓縮空氣等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按《危險化學品 作業卡》要求使用危險化學品。

2.5各崗位員工必須貫徹執行沂源億盛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生產無關人員禁止進入作業區域。

2.6 本崗位安全規程對作業中辨識的危險源進行過程危害控制,以達到控制危害因素,保障員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健康。員工必須認真、主動接受安全教育。按時、按期參加各類安全活動、接受安全培訓教育。在其它部門相類似崗位發生事故後,本作業區必須立即進行本崗位的對照,是否還存在未辨識的危險源,並進行危險源辯識、評價與控制。

2.7作業時必須戴防塵口罩、耳塞。經公司職業健康管理部門確認不適合本崗位的職業禁忌症人員應調離本崗位作業。

2.8遵守用電安全管理規定,檢查有效期、合格使用證並必須接好接地線。

3行爲規範:

3.1 禁止在操作盤面上和電氣控制箱內放置茶杯及各類雜物。

3.2 保持作業現場環境整潔,工器具葙內工器具分類擺放整齊,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各類書籍、報刊雜誌,

3.3 操作盤面、電氣箱櫃嚴禁坐、壓。

職業健康制度4

爲規範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鑑定與診斷、職業病人管理,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一職責

(一)職業衛生管理機構

1、負責職業健康監護的管理,組織員工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應急的職業健康檢查,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及其管理檔案,並按規定妥善保存。

2、負責職業病人的診斷與職業病鑑定工作的組織協調。

3、負責制定職業健康檢查年度計劃和經費預算。

4、負責職業病危害作業工種和人數的核定、職業健康監護計劃的制定。

5、根據職業健康監護結果,確定員工的作業工種。

6、發現職業病病人或疑似職業病病人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確診爲職業病的,還應當向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

(二)人事主管部門

配合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開展員工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

第二上崗前體檢的管理

(一)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爲:擬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新錄用人員、轉崗到職業病危害作業崗位人員和擬從事接觸職業危害的臨時工。

(二)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健康檢查不合格的,發現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第三職業禁忌證的管理

(一)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應當調離原工作崗位;

(二)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職工從事接觸噪聲和有機溶劑的作業;

(三)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

第四在崗期間體檢的管理

(一)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爲:

1、直接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員工;

2、雖不是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但由於作業場所未隔開,防護設施未到位,導致與直接接觸員工同樣的或幾乎同樣的接觸的員工。

(二)職業健康檢查週期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

(三)及時將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的建議如實告知員工。

(四)對健康損害可能與所從事的職業相關的員工,應當妥善安置;

(五)對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員工,應當按照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和醫學觀察。

第五離崗時管理

(一)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對象爲:準備退休、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員工。

(二)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解除或者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三)勞動者離開公司時,有權索取本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複印件,本公司如實、無償提供,並在所提供的複印件上籤章;

(四)準備調離或脫離原從事的職業病危害的作業或崗位時,如最後一次在崗期間的'健康檢查是在離崗前的90日內,可視爲離崗時檢查。

(五)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離崗後仍有可能產生慢性遲發性健康損害的員工,要安排離崗後的醫學隨訪。

第六應急體檢的管理

生產過程中發生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可能導致勞動者急性健康損害時,職業衛生管理機構負責及時組織進行應急健康檢查。

第七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的管理

(一)公司承擔員工職業健康檢查、醫學觀察、醫學隨訪的費用。

(二)員工接受職業健康檢查視同正常出勤。

第八職業健康檢查的準備

必須委託取得資質的職業健康檢查機構承擔職業健康檢查工作,並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1、基本情況;

2、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和接觸人數、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的濃度或強度資料;

3、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及原輔材料、產品名稱等情況;

4、職業病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及其他有關資料。

第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的管理

(一)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的基本內容包括

1、職業危害申報材料;

2、公司對職業健康檢查機構出具的的委託書;

3、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檢測結果、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

4、、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檢查計劃;

5、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評價報告書”;

6、對職業病(疑似)患者、健康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救治診療資料;

7、對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禁忌證者處理和安置的記錄;

8、在職業健康監護中提供從業人員體檢結果告知的相關證明材料、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和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記錄的相關資料;

9、其他相關資料。

(二)公司建立接觸職業危害員工個人職業健康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包括:

1、勞動者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健康資料。

職業健康制度5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一)主要負責人責任制

1.設立職業危害管理機構,並提供人力資源;

2.定期召開職業健康工作會議,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

3.組織建立、健全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職業危害防治工作,及時消除職業危害事故隱患;

5.保證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建立並實施本單位的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職業危害事故。

(二)主管職業危害負責人責任制

1.明確在本企業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工作中的具體職責;

2.組織職業危害防治檢查及落實職業危害因素整改;

3.組織制定、修訂和審定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並檢查其執行情況;

4.明確在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的組織、實施責任。

(三)專職職業危害管理人員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貫徹執行有關職業危害防治的法規、制度和標準;

2.負責日常職業危害防治的監督、檢查、技術管理、教育以及職業危害事故的調查組織、統計、上報和建檔工作。

(四)職業危害崗位防治責任制

1.參加職業危害防治培訓教育和活動、學習職業危害防治技術知識,遵守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發現隱患及時報告;

2.正確使用、保管各種勞保用品、器具和防護設施;

3.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行爲,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並及時向單位領導彙報;

4.當工作場所有發生職業危害事故的危險時,應向監督管理人員報告,並停止作業,直到危險消除。

(五)職業危害管理部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制定的職業危害防治的規定及各項職業危害防治規章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在企業負責人領導下組織建立、修訂各項職業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參與制定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

3.職業危害防治技術措施計劃和作業場所的職業危害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二、職業危害監測、檢測和評價管理制度

(一)日常監測

1.明確日常監測人員,並對數據的準確性負責;

2.明確塵、毒、噪聲的合理布點(佈置圖),明確監測時間,並做好記錄(記錄表);

3.規定監測辦法。

(二)檢測和評價

1.按規定委託取得資質認定的職業健康技術服務機構進行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的檢測和評價;

2.作業場所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若超過職業接觸限值,應及時採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難度較大的應制定規劃,限期解決;

3.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時和在設備大修後,應進行危害因素濃度或強度檢測和評價。

三、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一)崗前告知

在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時,將工作場所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後果、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

(二)作業場所告知

1.設置或定期更換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明確具體負責人;

2.設置高毒物品告知卡;

3.定期將監測、檢測和評價結果公示,明確公示方式。

四、職業危害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1.明確職業危害檢查負責部門和人員,以及相應的任務和職責;

2.明確職業危害檢查方式(如日常、定期、季節性、節假日前後和一般性、專業性)及檢查週期;

3.明確職業危害檢查內容(包括對思想認識、管理制度、現場環境、職業危害標誌、職業危害設施、工藝、設備、儀表、問題整改等方面的檢查內容);

4.檢查記錄保存完好;

5.明確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6.明確對事故隱患整改限期要求及複查要求,實現跟蹤問效;

7.有害作業與無害作業是否分開,作業場所與生活場所是否分開。

五、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1.申報工作負責人;

2.每年申報時間;

3.申報程序;

4.申報存檔資料。

六、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1.明確教育培訓負責部門和培訓對象(負責人、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在崗員工、新進員工、轉崗人員、外來人員、臨時工作人員等);

2.明確各類人員接受職業危害教育的內容(思想、政策、法律法規、事故教訓、職業危害基本技能、常識、經驗等)及教材;

3.明確培訓應達到的目的及資格要求;

4.明確教育方式、培訓時間、考覈方式;

5.明確必須持證上崗的人員,依法接受有關培訓、考覈(包括複審)管理規定的要求。

七、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1.制定職業危害維護檢修規定;

2.明確維護檢修單位和檢修人的職責範圍;

3.明確檢修的種類;

4.各類檢修作業應當遵循的規程或規定;

5.檢修的程序和要求;

6.檢修的記錄要求;

7.檢修的驗收要求。

八、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明確配備標準;

2.明確採購及特種勞保用品供應方的資質審驗辦法;

3.明確勞保用品的發放、使用、報廢管理辦法和管理責任人。

九、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從業人員職業史、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2.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3.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4.職業病診療等員工健康資料

(二)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管理檔案

1.職業健康監護委託書;

2.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報告和評價報告;

3.職業病報告卡;

4.對職業病患者、患有職業禁忌證者和已出現職業相關健康損害從業人員的處理和安置記錄。

(三)職業健康檢查

1、開展上崗前的職業健康檢查,不得安排未經上崗前職業健康檢查的`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不得安排有職業禁忌的員工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

2、開展在崗期間的職業健康檢查,將體檢結果如實告知從業人員,對需要複查和醫學觀察的勞動者,應當按照體檢機構要求的時間,安排其複查和醫學觀察;對疑似職業病病人應當向所在地安全監管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並按照體檢機構的要求安排其進行職業病診斷或者醫學觀察。

3、開展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對未進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的從業人員,不得解除或終止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4、開展職業危害事故後參加應急救援人員的職業健康檢查。

十、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建立健全各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並張貼在操作崗位。主要包括內容:

1.生產操作方法和要求;

2.重點操作的複覈、操作過程的職業危害要求和勞動保護;

3.異常情況處理和報告;

4.工藝衛生和環境衛生。

十一、職業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1.明確職業危害事故報告程序和內容,調查、處理程序及要求;

2.“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有關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預防措施不放過、未受到教育不放過)原則的要求;

3.事故檔案管理和事故臺帳。

十二、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職業危害管理制度

1.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資質要求;

2.對外來施工單位及人員的教育和檢查辦法;

3.職業危害協議簽訂要求。

十三、應急救援預案管理

1.成立應急機構,明確各人員應急救援管理責任;

2.制定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保證資金,經論證後由負責人批准發佈實施;

3.明確重大職業危害應急救援的宣傳、學習、教育、演練等相關工作。

職業健康制度6

1.目的和依據

1.1爲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預防職業病,保護全體員工的身體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1.2 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實行分類管理、綜合治理的原則。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的職業衛生管理工作。

3 定義

3.1職業危害:指對從事職業活動的勞動者可能導致職業病的各種危害。職業危害因素包括:職業活動中存在的各種有害的化學、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 職業病:指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並列入國家公佈的職業病名單的疾病。

4機構設置

公司成立職業衛生管理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各車間及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爲組員;安管辦爲職業衛生的日常管理機構。

5職責

5.1職業衛生領導小組職責:

5.1.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職業衛生管理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規,並將此工作列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

5.1.2審定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目標以及實現目標的方案,並定期監督檢查方案的落實情況,解決各部門關係協調、所需資金落實等問題。

5.2安管辦職責:

5.2.1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並監督實施。

5.2.2確定公司的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協助衛生部門對職業危害因素監測點進行監測,並對監測結果進行公示;對超標場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監督整改。

5.2.3負責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負責企業勞動衛生檔案的建立工作;

5.2.4負責組織進行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

5.2.5負責在職員工職業病檔案的歸檔工作。

5.2.6會同人力資源部門聯合開展職業衛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體員工的職業衛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5.3人力資源部門

5.3.1負責新入廠員工上崗前的健康查體和員工離崗前的職業健康查體工作。

5.3.2負責對不適宜繼續從事原工作的.職業病病人,應調離原崗位,並妥善安置。

5.4各單位(各車間、部門、合作合資公司)職責

負責本單位職業衛生和職業病預防工作。

6 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6.1安管辦根據公司存在的職業危害因素,及時如實地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接受監督。

6.2申報的主要內容有: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種類、濃度或強度;產生職業危害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職業危害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

7 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管理制度

7.1勞動者享有下列職業衛生保護權利。

7.1.1獲得職業衛生教育、培訓的權力;

7.1.2獲得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療、康復等職業病防治服務的權力;

7.1.3瞭解工作場所產生或者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危害後果和應當採取的職業病防護措施的權力;

7.1.4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符合防治職業病要求的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使用的職業病防護用品,改善工作條件的權力;

7.1.5對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爲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的權力;

7.1.6有權拒絕違章指揮、進行沒有職業病防護措施的作業的權力;

7.1.7參與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權力。

7.2職業防護(防塵、防毒、防噪)

7.2.1 預防措施

對存在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進行衛生預評價。衛生預評價的全過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設計階段、施工設計階段的衛生審查,施工過程中的衛生監督檢查,竣工驗收以及竣工驗收中對衛生防護設施效果的監測和評價。

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建設項目,都必須有防塵防毒設施,實行“三同時”管理,即職業衛生防護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投產使用。

要根據預防爲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編制防塵、防毒、防噪規劃,並納入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噪危害。

進入有毒有害崗位作業人員,必須事先進行防毒知識教育,掌握有毒物質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識、防護器材的使用知識,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7.2.2生產過程中的控制

對有毒、有害物質的生產過程,應採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以無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藝,實行機械化、自動化、連續化。

對作業場所散發出的有害物質,應加強通排風,並採取回收利用、淨化處理等措施,未經處理不得隨意排放。

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物質的工藝設備和管道,要加強維護,定期檢修,保持設備完好,杜絕跑、冒、滴、漏。

若改變產品原材料或工藝流程,可能使塵毒等危害增加者,要採取可靠的預防性措施,按照變更管理的要求進行管理。

防塵防毒設施,必須加強維修管理,確保完好和有效運轉。

對塵毒危害嚴重、測定超過國家規定衛生標準的作業場所,應當及時給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業現場必須配備必要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並對其進行經常性維護、檢修,定期檢測防護效果,確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要認真做好防塵、防毒、防噪聲工作,採取綜合措施,消除塵、毒、噪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職業病的發生。

有毒、有害物質的包裝,必須符合安全要求。

爲接觸塵、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員工配備適宜有效的個體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使用。

在具有酸、鹼等腐蝕性物質或化學燒傷危險的場所應設沖洗設施。

7.2.3 職業衛生管理

必須貫徹執行有關保護婦女的勞動法規,安排工作要充分考慮婦女的生理特點。

對工作場所存在的各種職業危害因素進行定期監測,工作場所各種職業危害因素檢測結果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要求。

對疑似職業病的員工需要上報職防機構診治的,由安管辦和人力資源部提供職業接觸史和現場職業衛生情況,到具有職業病診療資格的職防部門進行檢查、診斷。

對接觸塵毒等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醫學監護,包括上崗前的健康檢查、在崗時的定期職業健康檢查、離崗及退休前的職業健康檢查。沒有進行職業性健康檢查的員工不得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有職業禁忌症的員工不得從事所禁忌的作業。

工作場所發生危害員工健康的緊急情況,應立即組織該場所的員工進行應急職業性健康檢查,並採取相應處理措施。

存在職業危害的崗位要制定出相應的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專兼職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嚴格監督崗位操作人員按章操作。

有毒有害工作場所的醒目位置應設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註明崗位名稱、有毒有害因素名稱、國家規定的最高允許濃度、監測結果、預防措施等。

除按要求對國家規定的職業病進行報告外,發生急性中毒事故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在規定時間內寫出書面現場調查報告書,報告書內應有分析、有結論、有改進措施。

8、辦公室建立企業勞動衛生檔案,並保存工業衛生監測記錄。

職業健康制度7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結合用人單位的實際,以用人單位名義頒發的有關職業健康的規範性文件。一般包括:職業健康管理機構或組織職責、職業健康目標管理和責任制、職業危害申報制度、職業健康教育培訓制度、職業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制度、職業健康監護制度、職業病人診療制度、職業危害告知制度、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管理制度、職業健康檢查與獎懲制度、職業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

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用人單位是職業危害防治責任主體,《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存在職業危害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

(二)職業危害告知制度;

(三)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四)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五)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維護檢修制度;

(六)從業人員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七)職業危害日常監測管理制度;

(八)從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制度;

(九)崗位職業健康操作規程;

(十)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危害防治制度”所以建立、健全職業危害管理制度是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明確的`用人單位的法定責任。

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單位職業危害防治的重要保障。職業危害主要來源於生產、經營、維修過程中,因此需要企業對生產工藝、機械設備、原輔料以及人員操作進行系統的分析、評價,制定出一系列的職業健康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以保證用人單位生產、經營合法、有序、安全的運行,將職業危害降到最低。用人單位在長期的生產經營活動中積累了大量的職業危害因素辨識、評價、控制技術,以及對職業危害事故知識的積累,這些技術和知識只有形成用人單位的管理制度才能不斷的積累和運用到實踐中,達到預防職業危害事故,保護勞動者的目的。

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單位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的重要手段。國家有關保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的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在一個用人單位的具體實施,只有通過用人單位的職業健康管理制度體現出來,才能使勞動者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也爲勞動者遵章守紀提供標準和依據。建立、健全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可以防止用人單位管理的隨意性,有效地保障勞動者的健康。

總之,職業健康管理制度是用人單位貫徹國家有關職業危害防治法律法規、國家和行業標準,貫徹國家職業危害防治方針政策的行動指南,是用人單位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改善生產作業環境,搞好職業健康工作的重要措施。

職業健康制度8

爲保障員工的職業健康和安全,防治職業危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以及《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的規定,制訂本制度:

一、職業危害申報工作主要由職業健康管理機構負責,相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

二、企業每年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申報,申報分爲網上和書面兩種,申報時認真填寫《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表》並加蓋公章,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報安監部門備案,備案結束後從安監部門取回《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回執》。

三、申報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

2、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3、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

4、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佈情況;

5、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6、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四、下列事項發生重大變化的,應在規定時間內向安監部門申報變更:

1、進行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或者技術引進的,在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

2、因技術、工藝或者材料發生變化導致原申報的職業危害因素及其相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的,在技術、工藝或者材料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3、生產經營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發生變化的,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進行申報。

4、終止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生產經營活動終止之日起15日內向安監部門報告並辦理相關手續。

職業健康制度9

一、職業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立健全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職業健康管理人員。

單位主要責任人是本單位職業危害防治一責任人,對本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全面負責。

建立健全職業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規程。

存在職業危害的作業場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其他規定。

對從業人員要進行崗前、崗中職業健康培訓,督促從業人員遵守相關職業危害規定。

新建項目的職業危害防護措施,嚴格執行“三同時”規定。

存在職業危害的場所,應當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告知作業場所存在的危害因素。

單位必須爲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並督促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佩戴使用。

單位必須經常對職業危害防護設施進行維護、檢修、保養,並定期檢測,保證其處於正常狀態。

加強對作業場所危害因素的異常監測,檢測結果,及時公佈。

單位應當爲從業人員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單位應當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替代產生職業危害的技術、工藝、材料、設備,對可能產生職業危害而隱瞞使用的,要追究其責任。

單位必須按規定對職工進行崗前體檢和職業危害體檢。

二、職業危害申報制度

單位應按照國家申報規定及時、如實申報職業危害,並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在竣工驗收之日起日內必須進行首次職業危害申報。

作業場所危害申報必須提供下列資料:

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

產生職業危害因素的生產技術、工藝和材料的情況;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的種類、濃度和強度的'情況;

作業場所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數及分佈情況;

職業危害防護設施及個人防護用品的配備情況;

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從業人員的管理情況;

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資料。

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每申報一次。

各分公司、有關部室負責職業危害申報技術資料的準備。

安全部負責職業危害申報資料整理及上報工作。

三、職業安全健康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職業安全健康宣傳

公司利用《礦山安全報》、電子公示欄、版面進行職業健康宣傳。

分公司要通過牆報、公示欄、會議、培訓、張貼標語等形式開展職業健康宣傳。

生產車間要利用班前班後會、安全報閱讀、現場崗位職業危害講解以及職業危害標誌牌標識、公告欄等進行職業健康宣傳。

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

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分公司經理、副經理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安技人員分別由省、市安監部門負責培訓、考覈和發證。根據證件有效時間,到期進行復訓。

入廠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訓

凡入廠新工人、新調入人員、新分配的大中專學生、來廠實習人員,由用人部門通知安全部門,並由安全部門組織進行礦山、車間、班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井下作業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七十二小時,露天作業人員培訓時間不少於四十小時。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工作,成績歸檔存查。

職業健康制度10

一、職業健康安全目標

1、杜絕重大傷亡事故;

2、輕傷負傷頻率控制在3‰以內

3、在各級部門檢查中,確保受檢工程合格率100%,優良率

4、確保奔項目部機械設備完好率達到95%

二、職業安全健康指標

1、施工用電管理符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2、施工機械管理符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三、職業健康安全組織機構

項目經理任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環保員及各生產班組兼職安全員組成的安全上次小組,並落實安全檢查制度。

四、職業健康安全職責

1、項目經理

(1)對所分管工程的職業健康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制定本工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指標及工作計劃,分解至各施工班組及個人,並進行定期考覈。

(3)組織人員編制本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經主管部門審覈後報總工程師審批、實施。

(4)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組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組織本項目部有關人員每週進行安全檢查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及時整改落實,並做好記錄。

(6)組織各班組召開班前安全會議,向工人強調安全事宜,把安全工作貫穿到生產的全過程。

(7)對施工現場搭設的腳手架、臨時用電、機械設備等安全防護設施,應先組織驗收,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安全使用運行狀況,隨時解決可能存在的問題。

(8)負責組織落實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和持證上崗的管理工作,並做好記錄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

(9)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如是上報,保護好現場,曹家調查處理。

(10)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2、安全環保員

(1)入場後8日內完成《危險源調查表》,並報安全管理部,由安全管理部進行評價。

(2)協助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制定或修訂安全制度,並記錄好《安全日誌》 。

(3)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參加生產會,掌握信息,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4)對廣大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做好特殊工種的培訓、考覈工作,並記錄號《職工安全教育檔案》及《年度安全培訓考覈記錄》 。

(5)深入基層分析研究安全動態,提出改正意見,監督安全技術交底的實施,制止違章作業。

(6)做好本項目部的周檢及日常檢查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

(7)及時填報《施工現場職工傷亡事故月報表》,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教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

(8)參加傷亡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統計和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9)鑑定勞動保護用品,並監督其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10)每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噪聲和揚塵檢測,並做好相關記錄。

(11)根據安全部評價出的《重大危險源》編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經有關部門審覈後報總工程師審批。

3、技術負責人

(1)做好友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2)積極配合施工員、安全環境管理員做好現場安全防護設施驗收及內業管理等工作。

(3)負責對安全隱患、傷亡事故、已未遂事故進行技術分析和鑑定,並提出技術方面的改進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重複發生。

4、施工員

(1)對所領導的生產班組的安全生產負責,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作業。

(2)協助施工現場負責人,對所管轄區域內的一切安全防護設施是否符合要求負責,對整改通知書和隱患通知單中的整改內容組織落實改進。

(3)落實好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交底。

(4)組織各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教育工人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檢查執行情況。

(5)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要及時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協助上級分析、調查事故。

5、材料員

(1)負責按規定及時供應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及腳手架等其他安全防護設施所需材料,凡不符合材質規定要求的不得使用、下發。

(2)負責週轉材料在週轉過程中的質量檢測,凡施工中損壞已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重新使用、發放。

(3)把好施工材料進場關,嚴格控制質量,確保"三證"齊全,做好進城抽驗工作,以確保材料使用安全。

(4)認真貫徹執行危險品的管理規定,易燃易爆用品要分別擺放,確保危險品的運輸和保管安全。

(5)保證安全"三寶"和電器絕緣用具的質量。

6、各班組長

(1)各班組長要遵守安全生產製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

(2)認真執行安全技術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3)班前要對所使用的工具、設備、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並報告項目經理。

(4)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項目經理回報。

(5)做好本工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的教育工作。

五、技術措施及保證措施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到各部門、各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項目部設立以項目經理張衡爲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各班組設兼職安全員,明確各生產人員的安全目標,責任落實到人,對安全目標的實施情況有明確的獎罰措施。

(2)安全教育:工人進場首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使工人熟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安全技術交底:每個分部分項工程開始作業前,都應對作業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接對方必須簽字。每天上班前,必須針對當天的作業內容、應注意的安全事項進行口頭安全技術交底,交底內容要有針對性,並做好記錄。

(4)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在項目部註冊登記管理,上崗前應由安全技術人員對其進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教育。

(5)安全檢查:項目部每週定期檢查一次安全防護設施情況。項目部安全環保員應每天在現場巡視安全生產情況,並留有檢查記錄。對於檢查出的隱患,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並填寫整改報告。

(6)現場設立十項安全措施及有針對性的安全宣傳牌匾。

(7)現場制定安全保衛制度,並責任分解到人,做到萬無一失。

(8)現場安全資料由專人負責,匪類齊全,做到規範化、標準化,現場安全環保員必須佩戴袖標。

(9)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業技術人員編制,並經公司各部門會審、批准、擬建設單位審批。

職業健康制度11

1.以總承包爲首、監理公司協調、安裝專業項目負責參加的多專業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組織體系,組織體系的運行模式:

1)凡是進入廣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接受總承包現場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各項管理制度、崗位職責,並由各專業項目負責組織對施工人員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培訓教育。

2)接受總承包定期和日常安排的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檢查,檢查出的問題,由專業項目負責組織整改,並將整改結果書面彙報項目監理會議和總承包。

3)執行總承包項目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獎罰制度,由項目監理工程師和甲方監督實施獎罰制度的落實效果。

4)專業項目負責向項目監理例會定期彙報本期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情況、存在問題,解決辦法,下期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計劃,由管理體系監督執行情況。

5)各專業負責自己作業區、生活區環境衛生乾淨、整潔,生產、生活區垃圾及時打掃乾淨,集中堆放,及時集中運輸。

6)負責保護好本專業施工區域總承包商施工安全、環保設施,做到不拆除、不損壞、主動維護好自己施工區域的安全設施。

2.由總承包項目安全經理周明根代表項目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體系主抓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各專業安全員,檢查日常安全、環保、職業健康制度執行情況,檢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環保情況,有權對不文明、環保工作做得不好的專業施工隊伍或個人罰款。

3.由總包負責收集、整理項目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技術資料及歸檔工作,各專業項目負責有責任進行積極配合。

4.項目專業施工區域不好劃分的部位,應有項目監理會議組織分工,劃分好各自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的區域,各專業應遵守對方管理區域的'安全、環保要求。

5.由總包項目安全經理負責每月對專業工程承包商的安全、環保、職業健康管理情況進行考評,考評情況在項目監理會議進行公佈,對考請不合格的分包商執行罰款。

職業健康制度12

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制度

1 、目的明確公司範圍內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應做的事情和應負的責任。

2、範圍適用於公司範圍內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職責管理工作。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批准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2 、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編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3 、公司人力資源部參加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的編制。

3.4 、分公司經理根據機構設置負責劃分項目分公司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5 、各部門負責制定未列入本職責範圍本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4 、 資源需求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 、工作流程

5.1 、總則

5.1.1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把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作爲公司經營理念,不斷完善職業健康安全條件,規範職工安全行爲,在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的前提下開展工作。

5.1.2 、公司實行以各級行政正職爲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推行逐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制度,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考覈、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考覈、總結安全工作(以下簡稱“五同時”)。

5.1.3 、各級副職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範圍內對健康安全和環境工作負責。

5.1.4 、必須貫徹“四不放過”的原則,發生事故後,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調查分析事故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

5.1.5、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爲核心,黨、政、工、團組織主要負責人,以及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各專業公司和有關職能部門行政正職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爲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負責決策和協調全公司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安全監察部爲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統一歸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監察工作。項目分公司和專業公司成立相應的組織。各級、各部門密切配合,圍繞着統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 、項目分公司經理應根據分公司機構設置和分工、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分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的安全職責。對未設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項目,由專業公司經理根據人員分工和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其安全職責。專業公司經理對下屬有關人員的職責可根據其崗位職責和本職責的規定作調整。

5.1.7、 本制度未制訂安全職責的崗位,由所屬部門制定,使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各負其責。

5.2、 各級與各部門的安全職責

5.2.1、 公司總經理職責

、 負責建立健全並貫徹落實公司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和組織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監督體系,並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 批閱上級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並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主持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監察部門,並對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監察機構的建立健全負責;

、 審批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參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及時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工作。

、 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審批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確保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專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對安全工作嚴格獎懲;

、 組織並主持公司安全大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或組織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的落實。審批“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

、 組織或委託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在向職代會報告的同時報告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接受員工和員工代表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建議。

5.2.2 、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職責

、 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爲一項重要工作內容,貫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於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羣組織對職業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把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列入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充分發揮黨、工、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保證和監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 負責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內容,領導黨羣組織和政工部門,緊密圍繞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採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開展安全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在幹部考覈、選拔及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爲重要的考覈內容。

、經常深入現場,瞭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羣組織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責成紀檢部門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 、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責任人委託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聽取安全情況的彙報,分析安全形勢,掌握並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負責在公司的工程協調會上佈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作;

、負責組織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組織並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下屬單位對隱患的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範措施的落實;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下屬部門組織防範措施的貫徹執行;

、對沒有成立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前,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業績的審查;

、組織或協助總經理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4 、公司經營副總經理職責

、 對分管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要求和獎懲規定。

、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負責落實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督促公司有關部門及下屬單位安全獎勵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督促分管部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督促分管部門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督促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負責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營養津貼的發放標準。督促及時採購發放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 、後勤多經副總經理職責

、對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多經單位安全監督機構的建立健全。

、負責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並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批閱有關多經單位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重要文件並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負責組織並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方案,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主持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會議。

、審批多經單位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負責組織、督促及時採購、發放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發生的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6 、紀委書記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瞭解安全生產情況,督促各級黨員幹部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負責把安全業績作爲重要的考覈內容落實到幹部考覈工作中去 .按照規定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對由於違紀而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督促制訂整改措施;凡因領導幹部瀆職、失職、對安全生產領導不力、上級的安全生產措施得不到落實、領導幹部違章指揮、安全生產秩序混亂等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5.2.7、 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 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保證體系,健全公司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督體系,並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 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技術責任制;

、 組織公司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制訂技術規程、規定和反事故措施,組織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 組織編制並審覈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 組織編制並審批公司投標用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負責確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編制模式和編制標準。負責組織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審查及審批。

、 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安全使用情況。

、 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審定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

、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決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 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製及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 審批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技術鑑定及技術防範措施的審定。

5.2.8、 公司總經濟師(副總經濟師)職責

、 組織並督促分管部門在進行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 在組織檢查、總結經營工作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全工作。

5.2.9、 公司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瞭解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審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排、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督促財務部門確保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和安全獎勵的開支;監督、指導做好員工工傷和企業財產保險工傷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負責協調保險賠償處理工作。

5.2.10、公司工會職責組織貫徹執行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監督的有關條例,開展羣衆監督網活動。

v對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羣衆監督工作全面負責;

、 負責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的有關條例,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職業健康羣衆安全監督體系,開展羣衆監督工作;

、 把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納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進行研究;

、 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加強員工思想教育,增強員工主人翁責任感,廣泛發動羣衆,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活動,爲實現安全生產獻計獻策;

、 充分發揮工會和職代會的羣衆監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或職工代表,對公司各級行政領導人、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行政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或糾正的意見、建議,限期整改;

、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會議和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時瞭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

、 審議安全獎懲辦法,按照規定參加有關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 組織工會系統,大力宣傳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制度;會同行政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教育活動,提合理化建議,表彰職業健康安全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 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進行審議;

、 督促和協助行政對職工特別是特殊工種和女職工按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參與勞動鑑定工作,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督促和協助行政及時做好康復、治療、療養工作,按規定落實有關待遇;

、 會同女職工委員會,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 督促行政貫徹國家有關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制止超體能工作,限制加班加點。對必要的加班加點,督促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 督促行政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經費,按規定在生產工作現場設置可靠充足的勞動保護設施。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發放,對不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用品,應要求有關方面予以完善、補充或更換。

5.2.11 根據國家勞動保護和上級工會有關文件,支持並動員廣大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監督活動,爲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獻計獻策;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羣策羣力制止侵害員工勞動保護權利、威脅員工人身安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爲,切實發揮安全生產中的羣衆監督作用;參與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獎懲條例的'審定,並就涉及員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等方面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完善其內容;幫助、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個人防護能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勞動競賽,表彰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按規定參加員工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並敦促行政限期解決;及時反映員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2.12、 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職責

、 負責制定辦公區域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並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

、負責合理安全調度辦公用車。保障應急情況下的用車。

、 負責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 協助領導瞭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材料。協助做好重傷及以上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

、 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規程、規範和資料。

5.2.13、 公司政治工作部職責

、 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作爲一項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 緊密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積極開展生動活潑的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活動,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 在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和參加幹部考覈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爲集體和個人的重要考覈內容。

、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瞭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4、 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 負責組織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併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 負責考察幹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在提拔、使用幹部時,把幹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爲考察的重要內容。在員工晉級、評獎時,把安全施工情況作爲考覈的重要內容之一;

、 負責按定員編制和要求,配備合格的安全監察部門人員;

、 負責審定人員和機構編制,按照勞動法規和標準保證施工生產一線人員定員定編合理,能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 負責勞動保護管理工作,制定並督促執行職業防護用品和津貼發放標準,。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瞭解職工勞動條件,負責解決勞動保護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負責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負責組織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負責組織職工作業場所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及其它職業危害的檢測;

、 負責員工工傷保險工作;

、 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的提取;

、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納入全員教育培訓計劃,並在進行幹部任職資格和職工技術考覈時,同時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考覈;

、 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幹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覈工作;

、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

、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員工和領導幹部的安全考覈工作和安全生產獎懲考覈工作,負責辦理違章和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手續。參加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的工作。

5.2.15 公司衛生所職責(設在人力資源部)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採購供應工作。

協助組織新入廠人員的體檢和職工的定期體檢,對有職業禁忌和職業病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負責建立職工健康檔案。負責做好工傷人員的搶救、醫護,協助鑑定傷情。

參加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工作。

負責普及心肺復甦等各種急救知識,協助不設衛生所的工程點配置急救藥品。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監督檢查飲食、飲水和環境衛生,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16 公司財務部職責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員工工傷和公司財產保險工作。

5.2.17 公司經營開發部職責

負責在進行經營活動、預算定額管理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在組織編制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在簽訂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並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後,方可簽約。

在工程招標過程中,把施工隊伍的安全資質、安全施工業績、安全管理狀況作爲中標的主要考覈指標之一,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對於錄用的分包單位,按規定預留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並經安全監察部門審覈後予以結算。

參加公司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8 公司審計職責

在審計工作中發現因資金使用不當或挪用生產資金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情況,合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負責審計經營承包中安全費用的正確使用和事故損失費用情況。

5.2.19 對發生重大經濟損失事故進行審計並參與事故調查處。監察部職責

協助考察各級領導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生產政績狀況。

配合做好乾部的遵章守紀安全教育工作。

參加因幹部的失職和瀆職行爲而造成的重傷及以上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執行。

5.2.20 公司工程管理部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施工機械管理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在編制投標書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並在中標後的施工管理中組織檢查落實。審查未設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參與審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機械拆裝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施工作業票,並參與作業過程中的監督;

在工程協調會和檢查、總結施工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動態,及時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製開發工作;

在推行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並負責組織培訓;

參加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範、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擴建、改建、挖潛及革新項目,按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規定,做好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工作;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在固定資產的設備招標中,把設備的安全性能作爲中標的主要考覈指標之一,確保採購的設備安全可靠;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組織季度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選型購置、修理、改造、報廢處理過程中的審查、鑑定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機械操作、安裝、維修、檢驗及管理等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

組織施工機械的定期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負責採購供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屬固定資產管理部分施工機械、安全器材及採購後的檢查驗收工作。確保採購的設備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組織制定施工機械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並督促執行。負責做好機械設備倉庫、堆場的安全工作;

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參加竣工移交後的工程,因質量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及發生在分公司造成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21 體系部職責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日常協調、檢查與考覈工作;

組織評價和確認公司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編制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中高度風險和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門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

提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的培訓需求;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審覈活動的實施;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手冊、程序等文件的編寫、頒佈、修訂;

負責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的獲取、識別、確認、公佈和更新;

主管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

爲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評審提供資料;

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效果進行驗證和評價。

5.2.22 公司器材管理部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並負責制定管理制度;

負責由公司管理的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勞動保護、防暑物品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的採購、保管、發放工作,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鑑定,確保採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及設備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負責組織並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23 多種經營產業部職責

督促多經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負責建立健全多經企業的安全管理網絡,並督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

督促多經企業按時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措費用的計列和提取;

協助分管領導定期召開多經企業安全工作例會、組織安全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督促、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格審查與管理;

組織和參加多經企業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防範措施並監督實施,負責多經企業人身事故的統計和上報。

5.2.24 分公司經理職責

主持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監察部門;

批閱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並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審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安全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及職業危害中存在的問題;

批准分公司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確保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保證安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確保安全工作嚴格按獎懲規定實施;

保證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措施,並嚴格按合同執行;

組織並參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檢查;

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並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5 分公司黨總支書記(副書記)職責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產作爲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羣組織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總支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分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並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領導黨羣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採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等教育,使職工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在幹部教育及雙文明建設工作中,注重把安全業績作爲重要的考覈內容;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瞭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6 分公司生產副經理職責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在分公司生產調度會上佈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督促分公司有關部門和所在項目的專業公司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時下達、同等考覈,確保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性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大的危險性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組織並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措施;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範措施的落實;

負責組織實施並協調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協助分公司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防範措施的貫徹執行。

5.2.27 分公司經營副經理職責

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獎懲規定,貫徹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考覈辦法;

在與分包單位簽訂合同前,必須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的審查;

負責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28 分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對分公司的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指導編制人員按投標書規定的模式和標準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組織編制施工項目安全措施的分類編制、審查、審批程序。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對重大施工項目和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施工項目施工,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完好狀況和安全使用狀況;

組織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覈和報批;

負責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製及安全標準化設施的推行工作;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範措施。

5.2.29 分工會(包括分公司、專業公司分工會)職責

宣傳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

督促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落實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時”。

督促並督促行政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措施和計劃。

督促行政做好對新進廠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對換崗人員、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勞動保護設施狀況,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分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找反饋行政領導並督促及時解決,協助行政限期治理,嚴格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送達制度;

督促行政對粉塵、噪聲、有毒、有害及其它職業危害工作環境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超標立即限期治理,對治理難度大的問題,協助行政組織攻關治理。對一時難以治理達標的職業危害作業點,要協助行政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同時向上級報告;

督促和協助行政組織職工、特殊工種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及時協助做好治療、康復、療養工作和落實有關待遇;

參加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紀律現象;

每季度召開一次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會議,討論收集整理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問題、意見、和建議,總結、佈置季度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任務;

督促行政在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進行調查,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對策落實;

督促行政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休假的規定,制止危害職工安全與健康的加班加點,對必須加班加點要督促落實勞動保護措施;

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情況;

會同女職工組織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和競賽活動;

配合行政對班組安全建設進行檢查考覈。督促協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動,分工會主席經常參加班組的安全活動;

參與傷亡事故及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及時上報事故和職業危害情況。

5.2.30 分公司辦公室職責

負責制定辦公、生活區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並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生活鍋爐和爲生活服務的場所、設施的維護管理。

負責飲食衛生和生活區衛生環境管理工作。

負責辦公用車的安全調度及應急情況下車輛的保障。

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爲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範作用。

緊密圍繞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生動活潑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思想。

協助領導瞭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起草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和材料。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和資料。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瞭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協助工傷事故的搶救和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1 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門職責

負責組織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分)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併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協助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協助考察幹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把幹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爲考察的重要內容。

經常深入現場調查瞭解職工勞動條件,協助解決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協助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和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

負責安全考覈的實施和安全獎勵的提取。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的要求。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2 分公司財務部門職責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准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33 分公司經營管理部門職責

在進行經營活動的同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負責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在組織編制分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在簽訂內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規定。並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後,方可簽約。

在招用分包單位時,必須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審查其安全資質。不合格者,嚴禁錄用。

對於錄用的分包單位,必須預留其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爲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並經安全監察部門審覈後予以結算。

負責組織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參加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4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職責

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負責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並在施工中組織貫徹落實。負責審查一類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措施和審定二類作業指導書中安全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

負責制定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細則和考覈辦法。負責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劃和總平面的佈置與管理。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防止“二次污染”、保護成品措施的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的同時,檢查、驗收工程項目中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設施,做到“三同時”。

在生產調度會上,檢查、彙報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及時協調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改善作業條件,促進安全施工。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製開發工作。

在推行和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並負責組織培訓。

負責現場機械安全使用情況的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負責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有關項目。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負責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發管理工作。負責分發安全規程、規範和安全資料。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定期組織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35 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門職責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並負責制定現場的實施細則。

負責採購、保管、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確保採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鑑定。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倉庫管理、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設備中安全防護設施的催交供貨。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負責組織並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36 、分公司衛生所職責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發放供應工作。

、負責新入廠人員和高處作業人員的體檢,對有職業禁忌症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負責工傷人員的及時搶救和醫護,協助做好傷情鑑定工作。

、負責普及心肺復甦等各種急救知識。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負責飲食、飲水等生活衛生和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和控制,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37 、分公司保衛部門職責

、組織制訂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加強治安防範,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等 “四防”工作。

、認真貫徹“以防爲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負責開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

、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維護管理和防火、防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定期的防火、防爆專業性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負責組織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負責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5.2.38 、專業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責

、對本單位在各工程點所承擔的項目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負責組織編制、批准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並組織實施。

、在計劃、佈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負責配置保證各工程點安全施工的各項資源。

、負責組織並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鑑定工作。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

、負責組織對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與落實,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作業指導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對各工程點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負責提出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掌握本單位在各點的安全文明施工動態,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爲。

、負責對分包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並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39 、專業公司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職責

、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爲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支部對安全生產的保證監督作用。

、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支部的重要議事日程,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範帶頭作用。

、 領導和帶領本單位黨羣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採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瞭解安全生產情況和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中的思想問題,糾正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爲。

5.2.40、 專業公司專責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包括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職責

、 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 組織並主持安全工作規程、管理規定的學習與考試。組織並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 負責組織編制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及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負責審覈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批准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二、三類作業指導書。辦理重要工程項目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報審,並親自進行交底。

、 負責佈置、檢查、指導班組技術員編制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檢查班組技術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

、 組織編制本單位技術革新和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 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設施的研製和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 負責對分包單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上的監督與指導。

、 參加本單位的安全檢查,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 參加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範事故的措施。

5.2.41、 項目專業公司(係指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機構)經理(副經理)職責

、 認真貫徹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組織編制本單位的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 在計劃、佈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 負責組織並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鑑定工作。

、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准後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施工場所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 負責組織對跨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認真組織與檢查每週一次的安全日活動。

、 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貫徹執行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爲。

、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 受本專業公司經理委託組織並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42、 班組長職責

5.2.42.、1 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 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製度和措施。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並查處違章違紀行爲。

、 認真組織每週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佈置班組安全工作,並作好安全活動記錄。

、 認真進行每天的“站班會”和班後的安全小結。

、 每天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 負責進行新入廠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指派專人帶領新工人上崗工作。

、 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組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施工中,嚴格按作業指導書(任務單)的要求組織施工。

、 負責本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並簽證確認。對危險作業的施工點,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 負責組織每週一次的安全檢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 負責按規定安排對本班組使用的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 督促本班組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 貫徹實施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做到獎罰嚴明。

、 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班組安全工作。

5.2.43、 班組(專業、項目)技術員職責

、 負責本班組(專業、項目)的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程、規定、制度及措施。

、 負責一般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填寫以及交底工作,並監督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

、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施工項目開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

、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定期進行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檢查和維護。

、 參加班組(專業、項目)的事故調查分析,協助班組長填報事故登記表。

5.2.44、 施工人員職責

、 認真學習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 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並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 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並在交底書上簽字。

、 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 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本單位專職安全員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 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並可越級報告。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並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範措施。

5.2.45 、 公司安全監察部職責

、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經批准後監督執行。

、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准後組織貫徹實施。

、監督檢查分公司、專業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狀況管理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爲,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採取安全措施或設施;

、 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 負責彙總並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公司安全工作會議;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專業會議。

、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 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

、督促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覈、取證工作。協助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中層幹部的崗前安全教訓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消防人員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

、參加工程投標文件和屬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參加公司自身基建項目“三同時”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審查未設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賃在外的大型起重機械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

、協助公司領導定期組織並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

、負責對分公司和專業公司進行安全考覈。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保健、防暑降溫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採購、發放,並監督試驗、鑑定工作。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並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組織制定公司本部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加強治安防範,做好以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爲主的“四防”工作。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競賽活動。

、 負責公司範圍內消防器材的調配與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工作。

、 負責對劇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監督管理。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對環境保護和生活與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參加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對公司所屬多種經營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治安保衛、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實行歸口管理。

5.2.46 、 分公司安全監察部門職責

、 負責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項目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准後組織貫徹實施。

、 負責彙總並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准後監督實施。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分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對新入廠人員的第一級安全教育。

、 參加現場生產調度會,佈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並監督措施的執行。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並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監督、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作業行爲,協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爲,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採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與控制。

、 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 參與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衛生、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現場醫療救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 監督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鑑定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 負責制定防暑降溫措施並監督措施的執行。

、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專業公司和有關部門安全工作。指導班組進行安全建設。

、負責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負責對專業工地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考覈。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爲。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貫徹落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承發包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辦法的實施。

、協助分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助領導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人身、廠內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7 、專業公司(工地)專職安全員職責

、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職工的作業行爲。

、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採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參加本單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並檢查開工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審查三類作業指導書。

、 參加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和生產調度會,協助本單位領導佈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協助本單位領導佈置與檢查每週的安全日活動;監督、檢查班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查衣着、查“三寶”、查精神狀態)站班會。

、負責本單位施工現場和安全衛生責任區內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負責本單位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工作。

、負責本單位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督促並協助本單位有關人員做好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鑑定工作。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

、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專業檢查,參加安全員工作例會。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負責對班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考覈與獎懲。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輕傷事故、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負責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及時傳遞安全信息。

5.2.48 、班組兼職安全員職責

、協助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貫徹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工作規程、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與要求。

、協助班組長進行班組安全建設,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協助班組長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有權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行爲。

、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檢查和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協助班組長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

、 協助班組長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做好安全活動記錄;保管好有關安全資料。

、 參加本班組事故的調查分析。

6 、監測與改進

6.1 、在安全檢查時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6.2 、在機構和部門職能調整時,對本職責作相應的調整。

7 、 相關和支持性文件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7.2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7.3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電電源[20xx]49號

7.4 、《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7.6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職業健康制度13

1.目的

爲了更好的貫徹執行《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生產和人員的實際情況,不斷增強職工的職業衛生意識,全面提高在職人員的健康水平,降低職業病及其它疾病的發病率。制定本制度。

2.引用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

《化學工業有毒有害作業工種範圍表》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

《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辦法》

3.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職工體檢管理工作。

4.職責

4.1集團公司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離休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及女職工專項體檢中的組織、協調工作由公司工會負責。

4.2根據《化學工業有毒有害作業工種範圍表》、《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管理辦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體檢的組織、協調工作由安全環保監察部負責。

4.3擬招錄人員入職體檢中的組織、協調工作由綜合管理部負責。

4.4公司職工醫院爲職工體檢定點醫院,具體負責各類體檢工作。

5.管理內容與方法

5.1體檢範圍

5.1.1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

5.1.2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

5.1.3集團公司離休人員;

5.1.4集團公司擬招錄人員;

5.2體檢週期

5.2.1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每2年一次。

5.2.2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專項體檢每年一次。

5.2.3離休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每年一次。

5.2.4在職女職工(含內退人員)專項體檢每年一次。

5.2.5擬招錄人員面試合格後,在7個工作日內進行常規體檢。

5.3體檢項目

5.3.1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離休人員、擬招錄人員健康性常規體檢內容:

五官科:眼、耳、鼻、口腔

外科:淋巴、脊柱、四肢、疝

內科:血壓、精神及神經疾病、呼吸系統疾病、心血管系統疾病(發現異常時做心電圖確診)、腹腔疾病(b超),發現異常時可進行胸透檢查予以確診。

化驗:表抗、生化全項、血液分析全項

5.3.2在職女職工(含內退人員)專項體檢內容:

婦女乳腺常規檢查

婦科常規檢查

5.3.3有毒、有害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崗職工體檢項目,按衛生部《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執行。

5.4體檢程序

5.4.1工會、安全環保監察部在每年底將次年度體檢計劃列入集團公司年度綜合計劃內。

5.4.2根據年度綜合計劃,工會、安全環保部在體檢週期內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經批准後與職工醫院協商確定體檢相關事宜,以書面形式予以約定,並按規定要求組織職工進行體檢。

5.4.3集團公司各單位按照體檢組織部門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單位體檢人員的組織和安排。

5.4.4入職體檢:擬招錄人員面試合格後,由綜合管理部通知本人並由專人陪同到職工醫院進行體檢。

5.5體檢結果處理

5.5.1職工醫院應建立健全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在每次體檢結束後,如實出具書面體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公司存檔,一份職工本人保留),並進行整理歸檔,集團公司工會、安全環保監察部適時進行監督檢查。

5.5.2體檢結果由職工本人到職工醫院進行查詢。

5.5.3對在體檢中查出對健康有影響,存在較大疾病隱患的職工,在做好保護個人隱私的同時,由醫院通知當事人複查,複查如有問題,告知本人進行治療,並提出治療建議與治療方案,以防延誤和錯失治療時機。

5.5.4體檢中發現羣體反應的,可能與接觸有害因素有關時,體檢組織部門要組織相關部門對作業環境進行職業衛生調查,並提出相關評價報告。

5.5.5入職體檢:體檢合格的擬招錄人員,體檢報告與入職材料一併歸入個人檔案,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管理,公司錄用後,轉職工醫院建立職工個人健康監護檔案。體檢不合格的擬招錄人員,通知本人體檢結果,不予錄用。

5.6體檢費用

5.6.1集團公司在職職工(包含內退人員)、離休人員、擬招錄人員體檢費用由集團公司承擔。

5.6.2億誠公司、千帆公司、社區中心、職工醫院的職工體檢費用由所在單位承擔。

5.7體檢要求

5.7.1公司工會、安全環保監察部對體檢過程全程跟蹤,及時協調處理體檢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確保體檢工作順利進行。

5.7.2職工醫院按體檢要求認真進行檢查,不得缺項或擅自更改檢查內容,體檢結束後,及時出具個人體檢報告。負責體檢工作的醫生要以認真、負責、耐心、細緻的態度對待體檢工作,並如實填寫體檢結果,不得弄虛作假。

5.7.3因公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由體檢組織部門協調進行補檢。

5.7.4無故不參加體檢的,將視爲自動放棄,體檢組織部門不再安排補檢。

5.7.5擬招錄人員無故不參加綜合管理部安排的體檢,公司不予錄用。

5.7.6體檢全部結束後,體檢組織部門與職工醫院共同對職工的健康狀況做出分析和總結,並提出建設性意見,由體檢組織部門向集團公司提交體檢分析報告。

5.7.7國家/行業規定必須到指定醫療機構檢查的項目,按國家/行業規定執行。

6.本制度由企業管理部解釋。

職業健康制度14

1、爲了規範場所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臨猗分公司。

2、職業衛生主要包括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煤塵、粉塵、有毒有害物質、噪音等對環境和操作人員造成的傷害。

3、安全部門負責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各分廠設備處負責生產設備設施跑、冒、滴、漏控制工作;分廠安環處負責煤塵、粉塵、廢氣、廢渣、廢水等污染控制治理工作;職工醫院負責職業病防治工作。

4、各單位加強生產過程的.控制和管理,消除設備、工藝的跑、冒、滴、漏,使工作場所和環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質濃度達到國家允許的範圍內。

5、有煤塵、粉塵的作業崗位和場所,必須採用溼法操作和隔離法操作,保證噴淋裝置完好,作業人員配備防塵口罩、護目鏡,減少與塵毒物質的接觸機會。

6、有毒有害物質的作業崗位和場所配置自動在線監測儀,崗位人員加強監控,做好檢測記錄,發現問題,積極處理,並加強自然和機械通風排毒措施;崗位人員配備相應的防毒面具。

7、各安全員負責對有毒有害崗位配備的防毒面具、氧呼吸器等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管理和檢查維護。

8、人力資源部培訓中心必須對入廠人員進行上崗前職業健康培訓,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在崗期間職業健康培訓。

9、安全部門聯繫國家有資質機構按國家規定,定期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進行進行檢測評價,根據檢測結果制定控制治理措施,並於每年向安監部門進行職業危害因素申報。

10、各分廠設備處定期開展“無泄漏”達標驗收工作;各分廠安環處定期開展“清潔文明”驗收工作;採取設備、工藝技術等控制措施進行綜合治理,爲職工創造良好工作環境。

11、各分廠安環處對全廠衛生設施加強管理和維護保養,確保環保衛生設施正常運轉;同時加強廢氣、廢水排污治理工作,確保達標。

12、職工醫院要加強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高防護能力。

13、職工醫院對新入廠的員工及崗位人員要進行嚴格體格檢查,建立檔案;人力資源部對職工醫院體檢查出的職業禁忌症人員進行崗位調整。

14、職工醫院聯繫有資質機構對職業病崗位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前體檢,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妥善保存,對於體檢過程中發現的疑似職業病患者和職業病患者要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15、人力部門簽訂合同籤時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人員進行告知。培訓中心定期對人員進行職業健康教育培訓。

職業健康制度15

職業衛生檔案是職業病防治過程的真實記錄和反映,也是行政執法部門行政執法的重要參考依據。爲保護員工健康,加強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根據《職業病防治法》、《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職業衛生檔案包括:

(1)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組織機構設置文件,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任命與資質文件;

(2)職業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3)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清單、崗位分佈及作業人員接觸情況等資料;

(4)職業病防護設施、應急救援設施基本信息,及其配備使用、維護、檢修與更換等記錄;

(5)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記錄與結論;

(6)個體職業病危害防護用品配備、發放、檢修與更換等記錄;

(7)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病危害嚴重工作崗位的勞動者等人員職業衛生教育培訓與考覈記錄等相關資料;

(8)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與應急處置記錄;

(9)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彙總資料,存在職業禁忌症、職業健康損害或職業病的.勞動者處理和安置情況記錄;

(10)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有關技術資料,及其備案、審覈、審查或驗收等的回執或批覆文件;

(11)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申領、職業病危害申報等有關回執或批覆文件;

(12)其他職業衛生管理有關資料或文件。

2、職業衛生檔案管理要求

(1)職業衛生檔案資料按檔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錄、統一編號、專冊登記;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期限及時進行歸檔。

(2)職業衛生檔案資料應字跡清楚、圖表清晰、文字準確可靠,並管好和用好。

(3)隨時、定期地根據公司人員的變動,及時調整和補充職業衛生檔案資料。

(4)日常職業衛生工作須將測定結果、健康檢查結果、職業病管理情況隨時過錄,以備分析。

(5)員工離開單位時,有權索取個人健康檔案資料並復檔案室應如實地、無償地提供,並在所提供的個人複印件上籤章。

(6)職業病診斷,鑑定單位需提供有關職業衛生檔案資料時,檔案室應如實地提供。

(7)檔案室對各部門移交來的職業衛生檔案,要進行質量檢查,歸檔的案卷要填寫移交目錄,雙方簽字,及時編號登記,入庫保管。

(8)檔案工作人員對檔案的收進、移出、銷燬、管理、借閱利用等情況要進行登記,檔案工作人員調離時,必須辦好交接手續。

(9)職業衛生檔案庫房要堅固、安全,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高溫、防潮、通風等項工作,並有應急措施。職業衛生檔案庫要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清點,發現檔案破損、變質時要及時修補複製。

(10)利用職業衛生檔案的人員應當愛護檔案,職業衛生檔案室嚴禁吸菸,嚴禁對職業衛生檔案拆卷、塗改、污損、轉借和擅自翻印。

(11)有關職業檔案管理的其他規定按照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單位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