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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樣掌握學習理論布魯姆

求職2.46W

學習理論是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的一門分支學科,描述或說明人類和動物學習的類型、過程和影響學習的各種因素的學說。學習理論是探究人類學習本質及其形成機制的心理學理論。它重點研究學習的性質、過程、動機以及方法和策略等。怎麼樣掌握學習理論布魯姆,歡迎閱讀參考。

怎麼樣掌握學習理論布魯姆

學習的分類與評價

一、目標分類

布盧姆認爲,一部完整的教育目類分類學,應該包括學生學習的三個基本領域:認知、情感、動作技能。布盧姆的教育目標分類學具有以下幾個特徵。

1.用學生外顯的行爲來陳述目標

布盧姆認爲,制定目標是爲了便於客觀地評價,而不是表述理想的願望,事實上,只有具體的、外顯的行爲目標,纔是可測量的。

2.目標是有層次結構的

布盧姆認知領域目標分類學中包括六個主要類別:⑴知識;⑵領會;⑶運用;⑷分析;⑸綜合;⑹評價。情感領域包括五個主要類別:⑴接受或注意;⑵反應;⑶價值評估;⑷組織;⑸性格化或價值的複合。每個主要類別都包括若干子類別,

由此可見,布盧姆的分類學是將學生行爲由簡單到複雜按秩序排列的,因而,教育目標具有連續性、累積性。

3.教育目標分類學是超越學科內容的。

布盧姆認爲,教育目標分類的方法,是不受學生年齡和教學內容所侷限的。可以把教育目標分類學的層次結構作爲框架,加入相應的內容,形成每門學科的教育目標體系。

4.教育目標分類學是一種工具。

教育目標分類是爲教師進行教學和科研服務的 所以,目標分類本身並不是目的,而是爲評價教學結果提供測量的手段,同時有助於對教學過程和學生的變化作出各種假設,激發對教育問題的思考。

二、認知與情感的相互作用

認知目標中始終具有情感的成分;情感目標總是帶有認知成分,因此,布盧姆把學生的認知狀態和情感特徵作爲學習的前提條件。所謂情感特徵,就是指“學生學習新的學習任務的動機”。

三、教學評價

布盧姆側重對學習過程的評價,並把評價作爲學習過程的一部分。布盧姆主張教學中應更多地使用另一種評價方法——形成性評價或形成性測驗。

形成性評價的有效的程序是:把一門課分成若干學習單元,再把每一單元分解成若干要素,使學習的各種要素形成一個學習任務的層次,確定相應的教育目標系統;在每一單元教學結束時,都要安排一次形成性測驗(有時又稱爲診斷性測驗)。形成性測驗常常被用來爲學生的學習定速度,保證學生在從事下一個學習任務之前,完全掌握這一單元的內容。形成性測驗可起到強化的作用;形成性測驗可以揭示出問題所在,“診斷”後應該附有一個非常具體的“處方”。

簡言之,形成性評價的主要目的不是給學生評定分數或等級,而是幫助學生和教師把注意力集中在學生對教學內容達到掌握水平所必備的知識技能上;而總結性評價的目的,是要對學生在一門課上的學習結果作出全面的評定,並把評定成績告訴學生家長和學校管理人員。所以,布盧姆指出,評價與評分不是同一個意義。不評分也能夠對學習結果作出評價,形成性評價就是一個例子。

學校學習理論的若干變量

布盧姆認爲,只要對下列三個自變量予以適當注意,就有可能使絕大多數學生的學習都達到掌握水平。

1.學生已經習得完成新的學習任務需必備的知識技能的程度(即“認知準備狀態”)。

2.學生從事學習過程的動機程度(即“情感準備狀態”)。

3.教學適合於學生的程度(即“教學質量”)。

一 、認知準備狀態

布盧姆認爲,學生在學習結果上顯示出來的差異可以被歸結於在學習開始時掌握有關知識技能上的差異。

二、情感準備狀態

布盧姆認爲,學生以往的經歷和目前的期望,決定了他對學習任務1的情感準備狀態,而學生在完成學習任務1後的情感特徵,可能成爲學習任務2的情感準備狀態。因此,我們需要區分學生在某一學習任務之前的情感準備狀態與在完成該學習任務之後的情感特徵。

在布盧姆看來,學生對某一學習任務的情感準備狀態,決定了學生爲完成該學習任務準備付出必要的努力的程度,同時還部分決定了學生在遇到困難和挫折時試圖克服它們的程度。反之,學生學習某一任務的有效性,也將影響他們以後學習類似任務的動機和努力的程度。而學生對以往學習成功或失敗的看法,往往是與學校裏的考試成績聯繫在一起的。他們把這些成績解釋爲是自己學得好或學得差的證據,然後把它與對以後遇到的有關學習任務的看法聯繫起來。因此,爲了使學生能用一種積極的方式看待自己,就必須給他們許多得到獎勵的機會。反之,如果經常給予學生失敗和不適應學習的證據,必然會伴隨學生日益增加自我懷疑。

三、教學的質量

布盧姆對教學質量的定義是,如何向學生提供線索或指導;學生參與(外顯地或內隱地)學習活動的程度;以及如何給予強化以吸引學生學習。

教學的四個要素是:線索、參與、強化和反饋-糾正。

1.線索

任何教學都涉及教學內容以及告訴學生如何學習的線索。線索是指要學生學習什麼以及在學習過程中做些什麼的指導。

教師可以用多種形式來呈現線索。學生成績的差異,往往與他們對教學線索的理解能力有關。由於學生領會線索的能力不同,教師應知道線索的哪種呈現形式容易被大多數學生所理解,而對不理解的學生則需採用另一種呈現形式。

布盧姆分析教學線索的目的是要說明,學生理解某種線索的程度可能是不同的。如果呈現線索的唯一形式是言語性的,那麼,那些適宜於言語線索的學生很快就能領會,而那些習慣於用其他方式獲得線索的學生就會處於不利的境地。

2.參與

學生必須根據教學線索的提示學習和記憶某些內容,根據線索的規定作出適當的反應或練習。也就是說,學生必須積極投入或參與學習活動(不論是外顯地還是內隱地)。

布盧姆相信,評估教學質量的一種有效的方法,是觀察學生積極參與學習活動的程度。

3.強化

強化的類型是多種多樣的,讚許、認可、微笑、手勢、注視,以及各種物質獎勵等,都可以作爲強化物。強化物不一定始終由教師來支配,有時可以讓小組、同伴或其他人來給予,學生自己也可以給自己強化。此外,強化的效用也是因人而異的,因此,不同學生在教學過程的不同階段上,需要不同類型的強化,甚至不同數量的強化。

4.反饋-矯正

如果一個學生是在一位有經驗的教師個別指導下進行學習的話,那麼,教師會隨時根據學生的需要提供線索、給予參與或練習的機會,並適時予以強化。在這種情況下,教師與學生隨時可以交流,隨時可以作出調節,實際上也就是在隨時給學生以反饋和矯正。因此,在個別教學中,反饋-矯正過程是以微妙的、非正式的形式進行的。

反饋的方法一般是由每一學習任務結束時的形成性評價測驗構成的,目的在於瞭解學生已經學到了些什麼,還需要學些什麼內容才能達到掌握水平。所謂矯正,就是指爲學生提供的有關他們還需複習哪些教學內容的建議。

掌握學習

在布盧姆看來,只要恰當注意教學的主要變量,就有可能使絕大多數學生(90%以上)都達到掌握水平(得5分)。掌握學習就是要探討達到這一目的的途徑,制定相應的策略。

一、成績的正態分佈與偏態分佈

布盧姆認爲,教育是一種有目的、有意圖的活動,如果我們的教學是富有成效的話,學生成績分佈應該是與正態分佈完全不同的。

二、掌握學習的變量

布盧姆承認,掌握學習的原理主要是根據卡洛爾的學習模式。

實際用於學習的時間量是由這樣三個變量組成的:⑴機會,即允許學習的時間;⑵毅力,即學生願意積極從事學習的時間;⑶能力傾向,即在理想條件下掌握該任務所需要的時間(這是因教學質量和學生理解教學的能力而變化的)。

需要的時間量也是由三個變量組成的:⑴教學質量;⑵學生理解教學的`能力;⑶能力傾向,即學生在適應教學質量、理解教學之後,學習所需的時間。

1.允許學習的時間

布盧姆和卡洛爾都認爲,學生要達到掌握的水平,關鍵在於花在學習上的時間量。學習速度的快慢是由能力傾向決定的;但如果學生把所需要的時數都用於學習,而且有足夠的時間去學習,絕大多數學生都能達到掌握水平。

布盧姆認爲,教師的任務,一方面是要找到改變某些學生所需要的學習時間,另一方面是要找到爲每個學生提供所需要的時間的途徑。當然,學生掌握某門學科所需的時間,是受其他變量影響的。

2.毅力

布盧姆把毅力定義爲:學生願意花在學習上的時間。如果學生需要花一定的時間才能掌握某門學科,但他花在積極學習上的時間少於需要的時間,就不可能達到掌握的水平,所以,布盧姆等人試圖把學生花在學習上的時間與學生積極從事學習的時間這兩者區別開來。

布盧姆認爲,學生的毅力是同學習的態度和興趣聯繫在一起的。

布盧姆強調指出,重要的是通過提高教學質量來減少學生掌握某一學習任務所需要的毅力的量,而不是通過各種手段使學生增強學習的毅力。

教學的藝術在於使學生花適當的時間就能掌握教學內容。

3.教學的質量

教學質量主要是根據每個學生的學習效果來評價的,而不是根據某些學生的學習效果來評價的。因此,不能僅憑培養了一、二個尖子學生或出了幾個後進學生就對教學質量的好壞作出判斷。

4.理解教學的能力

布盧姆和卡洛爾對理解教學的能力所下的定義是:學生理解學習任務的性質和他在學習該任務時所要遵循的程序的能力。

5.能力傾向

布盧姆承認學生的能力傾向確實存在着差異,而且這種差異與學習的結果(尤其是學習的速度)有關。能力傾向是學生掌握學習任務所需要的時間量,因此只要有足夠的時間,所有學生都能掌握學習任務。這就是說,能力傾向只是學習速度的預兆,而不是學生可能達到的學習水平的預兆。

掌握學習策略的一個基本問題,就在於尋找各種途徑,設法減少學習較慢的學生所需要的時間量。

三、掌握學習的一種策略

三個步驟:闡明學習所必需的先決條件;研製實施的程序;評價這種策略對教師與學生所產生的結果。

1.先決條件

爲了形成學生掌握學習的環境,教師必須在學生達到掌握學習的水平時能夠加以識別,必須能夠界說掌握意味着什麼,必須能夠收集必要的證據以確定學生是否已達到掌握學習的要求。

對教學目標和教學內容的詳細說明,是讓教師和學生雙方都知道預期目標的一個先決條件。把這些詳細說明轉化成評價的程序,有助於進一步弄清學生在完成這門課時應該達到什麼標準。

布盧姆認爲,把重點放在競爭上,可能會摧毀許多學習和發展,因此,應該撇開學生之間的競爭來制定掌握的標準,然後通過努力使盡可能多的學生達到這些標準。

由此,布盧姆提倡制定絕對標準(根據學生實際水平和常模來評定學生),而不是根據相對標準(根據學生在班上的相對水平)來評定學生的等第。。

2.實施程序

掌握學習的一個核心問題,是要爲教師和學生提供詳細的反饋,使教與學過程中出現差錯後馬上便把它們揭示出來,並提供他們所需要的具體的補充材料以矯正差錯,因此,反饋通常採用診斷式的形成性測驗的方式。

布盧姆認爲,只要教師對學生應該做些什麼提供具體的建議(根據形成性測驗的結果),學生一般都會試圖去克服這些問題。

3.掌握學習的結果

布盧姆是從掌握學習的認知結果和情感結果這兩個方面進行分析的。

布盧姆認爲,只要採取掌握學習的策略,絕大多數人都能得5分。當學生掌握一門學科,並得到了客觀的和主觀的證據時,他們對自己和對外部世界的看法會產生深刻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