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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管兼職合同模版

篇一:網路資訊兼職協議書

網管兼職合同模版

甲方:

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

居住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擔任兼職網路資訊宣傳顧問一事達成本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一、聘用崗位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兼職網路資訊宣傳顧問,負責公司的產品宣傳單頁的平面設計、公眾號的設計及推廣、企業網站設計推廣及維護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時間

聘勝時間總計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開始起算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雙方協商重新簽訂。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彈性工作時間,但需保持通訊暢通。甲方提前三天召集乙方開會,乙方無特殊原因,須按時出席。

三、聘用報酬及工作費用、社會保險

乙方的報酬為每月的月薪 3500 元(人民幣),由甲方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

鑑於乙方是兼職工作的原因,甲方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四、保密責任

1、乙方兼職期間的保密義務,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兼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六、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經雙方籤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甲方當地法院進行申訴。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篇二:兼職網管員協議

甲方:(聘 方)

乙方:盤縣啟航電腦城(趙志剛)(受聘方)

甲乙雙方已相互閱讀了涉及本協議主要內容的有關情況,在自願平等和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定本協議。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甲方兼職網路管理員工作,其工作範圍為:維護、維修甲方各種網路、電腦、印表機、影印機等相關裝置。

2、甲方不支付乙方維修網路、電腦、印表機、影印機薪酬,如需電腦、印表機、影印機所換配件,乙方通知甲方,按市場價更換,但甲方的所有辦公用紙、墨粉、維修部件等日常辦公耗材從乙方按照市場價採購。

3、乙方合法經營的設施裝置,按照政府採購程式,甲方必須通知乙方作為投標方參與競標。

4、甲方要按時給乙方結賬,乙方給每個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各部門要開據收條,乙方憑收條到黨政辦統一結帳,乙方開據發票,次月結清上月辦公用品款。

5、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可行使以下權利:

(1)甲方根據單位網管工作隨時聯絡乙方來甲方服務,負責單位各種網路、電腦相關裝置維護、維修,確保電腦、網路正常執行;

(2)監督檢查乙方工作情況。

甲方須履行的義務:

(1)為乙方提供各種基本工作便利;

(2)依法維護乙方在履行職務時的合法權益。

6、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以下權利:

(1)對甲方的網路工程提出合理性建議;

(2)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

乙方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領導和監督,服從工作安排;

(2)在履行職務時,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違背職業道德;

(3)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聲譽的活動,更不得洩露甲方機密;

(4)不斷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6、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

(1)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積極履行義務,經勸阻不改;

(2)嚴重違背職業道德。

在下列情況下,協議自行解除:

(1)應徵入伍,出國定居或留學;

(2)因病或人身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職務滿三個月。

在下列情況下,協議可以變更:

( 1)雙方協商一致;

(2)因國家政策法令發生變化時。

7、協議解除後一個月內,乙方須立即交出有關檔案,並辦理業務交接手續停止履行網路管理員職務。

8、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叄年,自2 015年03月01日起至2 01 6年03月01日止,協議期滿時,雙方可以另行辦理續簽事宜。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效力。1 0、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盤江鎮

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盤縣啟航電腦城 簽字: 年 月 日

  篇三:兼職協議範本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絡方式:

工作單位/學校:

鑑於乙方現在屬於兼職人員,乙方無法也不願意與甲方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決定建立勞務關係。因此,本協議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調整範圍內,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調整之中。甲乙雙方在明確這一法律關係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精神,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作內容及期限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 ,負責 。

2、協議有效期限為 個月,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甲方支付乙方稅前勞務費元/月(元/小時)。甲方負責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按照勞務所得代扣代繳)。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如有勞務費調整或變化,則調整後按新標準執行。乙方的社會保險及其它福利由乙方所在單位承擔或自行解決。 乙方個人銀行賬戶資訊如下:

姓名:

開戶行名稱:

賬號:

乙方需將個人的銀行賬戶資訊填寫正確、完整,若由於乙方未按甲方的要求填寫或填寫的資訊錯誤,由此所帶來的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2、甲方為乙方提供保額為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如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而遭受人身傷害,將由保險公司承擔責任。

3、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 乙方保證其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勞務不違反其對其工作單位或其他主體的法定或

約定義務,不會導致甲方因此而遭受損失。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明(包括但不限於勞動合同、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

2. 乙方承諾,無論乙方是否與第三方存在勞動關係,本協議屬於勞務協議,在任何情形下均不得視為勞動合同,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

3. 乙方保證其提供給甲方的有關資料真實可信,不存在任何虛假或捏造等任何有違誠信的行為。

4.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講求職業道德。

5. 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應當接受甲方管理,認真完成甲方交付的工作任務。由此產生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6. 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對乙方工作進行安排和調整。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盡職盡責的作好工作,乙方應遵守甲方企業或部門制定的勞動紀律及工作規範。對於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 乙方不得私自以甲方名義從事或參與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活動。

8. 乙方本協議有效期內,不得從事或參與有損甲方利益(包括但不限於競爭關係的)任何活動。

9. 乙方因履行本協議而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經營資訊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勞務協議期限屆滿後,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直到或甲方或第三方宣佈解密或本文中涉及的所有商業祕密公開發布為止。

10.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區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的合格證明;

11. 其他誠信義務。

第四條 解除合同的規定

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 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交付任務的; 乙方行為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2)本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協議自行解除:

(1)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勞動教養的; 乙方完全或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甲方企業宣告解散的;

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 甲方不按照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服務報酬的; 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者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乙方權益的。

4、 甲乙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協議的,除按照本協議約定解除協議以外,應當提前 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5、 甲乙雙方無論因何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協議,乙方應立即辦理工作交接、歸還甲方財、物等離職手續。具體程式如下:

乙方離職時應按規定交還公司的手冊、洗淨的完好的制服等,直到離職手續完成為止,公司才發放當月工資,如離職時沒有完成離職手續而離開,公司將不能按時發放員工當月的工資,直到手續完成為止;如員工不能按公司約定時間( 天內)辦理完離職手續,公司依照應扣款項、未還物品的成本價按照服務年限按比例折算予以扣除。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協議,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須承擔違約責任。

2、 甲乙雙方承認由於違約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賠償。

第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發生的所有爭議,雙方應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按照協議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採用友好協商的辦法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按照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提請仲裁時該會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拘束力;

2、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與變更

1、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如有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3、 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

法規政策為準。

4、 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如有變更、終止本協議的要求,應至少提前30天書面通知

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的內容。

第八條 其他

1、 以下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因乙方是勞務人員,故甲方《員工手冊》中僅有‘公司紀律、行政處分和員工申訴一部分適用與乙方,其他部分均不使用與乙方。

3、 本合同列明的通訊地址、電話、電子郵箱或其他聯絡方式均為本合同下的通知送達方式。

一方如遷址或者其他聯絡方式變更,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如因聯絡方式變更導致有關事項通知或者檔案送達延誤的不利後果,應由自行變更方負責。

甲方:乙方:

授權代理人簽字: 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 日 簽訂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