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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保養合同3篇

合同1.11W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保養合同3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保養合同3篇

保養合同 篇1

合同編號:88746

維修保養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為保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置(設施)的完好和正常執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就乙方為甲方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的相關裝置(設施)提供維保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作內容

1、保養物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或見附表)

2、保養期限: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月,保養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3、合同金額:本合同含稅總金額為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細項見附明細表)

4、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範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見工作範圍與方式列表)

2、搶修服務

乙方提供熱線搶修服務(搶修熱線電話為:____________),對於在約定搶修時段裡提出的搶修要求,乙方應做到在________內趕到現場進行處理,並在__________搶修完成。

3、搶修時段

熱線搶修時段選擇表

時間型別熱線搶修應答時段選擇1法定工作時間

2週一至週日,每天8小時

3週一至週日,每天12小時

4週一至週日,每天24小時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甲方應儘可能為乙方人員提供有關保養、維修的各種方便,並根據保養任務清單確認乙方的保養行為。

(2)甲方在裝置(設施)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通知乙方。

(3)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條件及時付款。

(4)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責任

(1)乙方應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工作範圍和定義為甲方提供裝置的保養,熱線搶修和維修服務。在保養期內應定期對對應專案進行檢查,維持裝置設施的正常安全執行。乙方應保證維修的及時到位,如因乙方不按約定時限維修保養,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將該項維修保養事務委託給第三方,由此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2)定期書面向甲方通報保養及維修的情況。

(3)定期書面向甲方報告保養裝置(設施)的執行情況、零部件使用情況、易損件的更換情況,並做好詳細記錄。

(4)指導甲方正確操作及安全使用裝置(設施),並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5)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裝置、其它財產、人身損害或其它損失,乙方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並負責按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

(6)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它約定

1、如雙方任何一方欲終止本合同,均應於本合同終止前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期滿後結清維修保養費用及交接維修事宜。如本合同期滿,而甲乙雙方均未書面提出結束合作,則本合同有效期自動順延年。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

3、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向武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蓋章: 蓋章:

日期: 日期:

保養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雙方簽訂的《_______專案戶內精裝修總承包工程施工合同》,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原則,簽定如下補充協議: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1、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裝修施工合同中的所有施工承包範圍內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凡屬於乙方原因造成的各部位的質量問題或其他缺陷,及由於乙方維修造成業主的相關損失,均屬於乙方免費保修責任範圍;不屬於乙方責任(例如業主使用過程中自身人為損壞、第三者故意或非故意損壞等),但是經由雙方協商需要乙方施工的,乙方必須積極配合維修,費用雙方協商由責任方承擔,但費用收取不能高於市場綜合水平標準。

  二.工程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以工程通過驗收,完善整改意見並正式移交甲方,在移交給業主之日起計算,保修期限為貳年。

  三.保脩金支付:

本工程將保留按合同結算總價的5%作為工程保脩金,保修期滿後,物業管理單位及甲方對工程質量無異議後15天內即與乙方辦理保修款結算手續;支付保脩金同時應扣除應由乙方支付的修理費用、違約金等相關款項。

  四.保修要求條款:

1、交樓期間精裝修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每一戶安排專業人員陪同我司交樓人員進行驗收移交。要求參與交樓的人員不得與業主發生任何衝突,對業主提出的意見必須認真記錄,按交房記錄卡記錄的整改專案反饋精裝修總包專案管理層並以最快速度進行整改維修。

2、要求精裝修總包在業主入夥後的六個月,作為維修高峰期,期間必須派足夠的固定維修人員(具體數量根據現場實際需要另行確定)在現場組建專門的維修辦公室,並每天到物業公司報到登記,以便出現業主招修時快速反應、即時處理。

3、維修高峰期過後,總包單位必須指定維修負責人,維修負責人應在甲方通知後4小時內趕派人或親自到現場進行維修,履行保修義務,保證維修的質量及效果。

4、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當2小時內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5、接到維修通知後,施工單位必須實行第一時間先檢查維修,後論責任的服務原則

6、乙方未能及時按規定進場維修或不能維修、及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維修完好或經過兩次維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權自行另請其它施工單位代為維修並確定價格,由此發生的所有維修費用及賠償費用、並加收以上費用的15%作為甲方管理費,以上費用可以從甲方支付乙方的任何款項中扣除,但不等於解除乙方的任何應負的責任。以上費用發生後,乙方應在一週內按此發生費用補充保脩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脩金中扣除。

7.由乙方的施工質量原因,導致業主退房、補償等的全部責任、費用及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若乙方授權甲方全權代表乙方與相關業主進行相關事宜的談判等工作,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由此發生的有關費用的3天內向甲方支付,否則甲方加15%的罰款從保脩金中直接扣除,並要求乙方在一週內按以上費用補充保脩金,否則另加收此發生費用的50%作為違約金,此費用直接從保脩金中扣除。

9.對於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相關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採取安全防範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施工。

10.在維修高峰期過後,施工單位建立回訪制度,即每2個月內派專人與物業管理處、甲方一起,進行一次對業主的上門回訪,及時瞭解業主的使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登記處理,從而提高客戶滿意度。回訪時要制定填寫《工程回訪登記表》(表格參考下表),填寫完畢後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施工單位若沒有按以上要求進行回訪,則一次罰款¥1000元。

11、對每一次維修完畢後,施工單位必須填寫《工程維修記錄表》(表格參考下表),同時交一份給業主及管理處保留備案。

工程回訪記錄表

工程名稱 業主房號

維修單位 合同編號 回訪日期

交付時間 質量等級 回訪方式

回訪情況及問題:

回訪人: 年 月 日

業主/使用者意見:

簽章(或記錄): 年 月 日

問題的原因及責任:

質量部門: 年 月 日

處理意見:

施工單位、物業、甲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工程維修記錄表

維修單位 業主房號

維修部位 維修日期

維修內容:

簽發人: 年 月 日

維修記錄:

維修負責人: 年 月 日

業主/使用者評價:

年 月 日

物業、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五.建立快速反應的聯絡保證措施:

1、在業主入夥交樓驗收及入夥後的維修高峰期間,施工單位必須在現場組建專門的交樓維修辦公室,並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驗收交樓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設立維修辦公室聯絡專線,維修聯絡專線必須保證24小時有專人接聽,對反饋的維修資訊做好記錄,並及時反饋給維修負責人,確保快速安排維修。若因特殊原因要更換負責人,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及物業並徵得甲方、物業同意,在安排好相關工作的移交及接管人員之後方可更換。

以上規定內容中,施工單位違反任何一點規定,甲方每次將處以¥500-20xx元的罰款。

維修期間若維修負責人對該項工作不稱職,維修配合工作不能令甲方及物業、業主滿意,甲方有權要求在一週內無條件更換更合適的負責人,以確保維修工作的質量與進度。若施工單位採取拖延、不配合的態度與方式,甲方將處以¥5000元的罰款,並必須在一週內更換合適負責人。

維修總負責人:聯絡方式:

2、在維修高峰期過後,施工單位必須指定維修總負責人,與甲方、物業相關負責人對接,全力協助甲方維修服務工作,維修總負責人手機等通訊方式必須保持24小時通暢。否則將每次處以¥500元的罰款。

維修總負責人:聯絡方式:

3.維修總負責人必須在維修工作開始前2個月確定。

  六.維修人員作業管理制度要求及處罰措施

1、乙方人員維修時出入小區時需佩戴管理處簽發的出入證或經管理處確認。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2、乙方人員入戶維修前,應事先徵得業主同意,不得擅自入內。違反一次處罰¥500元。

3、乙方人員入戶維修時,須著工服穿鞋套,在返修過程中,必須作好施工作業點周邊的成品保護,必要時使用地墊,若因作業不善造成設施、裝修、傢俱的損壞須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處每次每項¥500元的處罰。

4、乙方人員在業主家中不得隨意在非施工作業區域內走動;不得大聲喧譁、翻看報刊雜誌、電視;不允許亂扔垃圾、吐痰;不允許在業主家中吃拿東西、抽菸或無故逗留等。違反其中一項一次處罰¥500元。

5、乙方從甲方或管理處領用鑰匙,必須按甲方或管理處規定及時歸還。違反一次處罰¥100元。

6、乙方在離開維修現場或在空置房返修完畢後,須及時將返修現場清理乾淨,關好門窗、水電開關等,嚴禁將空置房作為倉庫使用。出現任何不良事件,而導致業主索賠,均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並處一項一次¥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7、甲方對乙方現場人員有違規或不服從管理的,甲方有權要求其限時整改,若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的,可要求其退場並將另外委託其他專業公司完成修繕工作,同時一切費用將由乙方承擔。

8、因工作需要乙方參加的會議,乙方相關人員在接到通知後應準時參加。未能準時出席或未徵得甲方同意缺席的,遲到一次罰款¥500元;無故缺席一次罰款¥1000元。

  七.其他獎懲制度:

1、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峰期間,根據施工單位的維修服務質量情況(從維修質量、速度、服務配合、客戶評價等方面體現),結合《工程回訪登記表》及《工程維修記錄表》體現的綜合維修質量、業主評價等方面情況,返修工作滿意度總體在90%以上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獎金;對於綜合評價差,業主對維修工作出現過2次以上合理投訴的單位,給予¥3000元的罰款。

2、交付期間由業主提出的有效質量問題相關責任單位每條扣款¥50元,出現二次返修的按¥500元/條向甲方繳納違約金且甲方有權安排其他人進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施工單位在工程交付前指定返修負責人,必須組織足夠數量的返修工人,報甲方返修辦備案,並保證返修辦對返修人員的優先使用權。各單位須按照甲方要求人數派駐返修工人,每少一工日罰款¥200元,累計超過10個工日通報批評。各單位如需將派駐的返修管理人員和返修工人另作安排或減少人數,必須先徵得返修辦同意後方可進行。

4、各施工單位負責本單位返修人員的管理,因返修人員不服從返修辦及物業的管理造成業主及甲方的`損失由各施工單位承擔。返修辦將視違規行為產生的後果嚴重程度處以¥100-5000元的罰款並現場開具《施工單位人員行為過失處罰通知單》,如乙方採取迴避、推諉、拒絕簽收的行為,甲方有權直接處理,產生一切費用直接從責任單位的款項中扣除。

5、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峰期間由甲方、物業維修部每2星期評出5佳返修人員,5佳人員先由各施工單位維修辦推薦,甲方、物業維修部依據該工人維修記錄、客戶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質量,對滿意度較高的人員進行獎勵。每人每次¥100元現金獎勵,並建議各單位將該員工作為後續保修人員留用,同時滿意度較差的人員不得從事保修工作。

6、集中交付及維修高峰期間,除維修總負責人外,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各班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由處辦理管理人員證件,可以穿便裝,返修辦依據管理人員所管轄人員的總體返修滿意度對管理人員進行獎勵。1個月評定一次,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次獎勵¥500元;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1000元,並必須更換該管理人員。

7、日常保修期間每月評出返修5佳人員,5佳人員評定依據客戶返修滿意度和工作量綜合分。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並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8、日常保修期間各單位必須指定管理人員,每月進行一次評定,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高的,每人每次獎勵¥100元並通報各單位以示獎勵;對總體維修滿意度較差的,每次罰款¥500元。

(注:所有罰款與獎勵均由甲方或物業發出《罰款通知單》、《獎勵通知單》

  八.本維修協議一式六份,甲方肆份,乙方二份,與裝修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保養合同 篇3

合同名稱: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合同分送單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點:

電動起重機檢查、維護、保養、修理專案

合 同 書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規定,本著平等、公平、互利、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服務範圍

1.本公司生產區域內的129臺電動單、雙樑式起重機(含電動葫蘆及啟閉機、抓鬥吊,不含移動式起重機)的正常檢查、維護、保養、修理工作。

2.本合同指的修理指的是小型修理,不包含起重機的大型修理、改造等專案。起重機的大型修理另籤合同。

  二、服務內容和標準

1.乙方依據有關國家標準《橋式起重機檢修技術規範》、《橋式起重機的計劃檢修與維護保養》,《起重機械安全規程》、《起重機設計規範》、《起重機用鋼絲繩檢驗規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規程》按照*有限公司橋式起重機維護保養檢查卡(詳見技術協議)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使全公司起重機械的各項效能指標保持在標準範圍內,並保證正常生產需要。

2.乙方必須有專人在本廠駐守並進行起重機的日常例行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並使起重機處於良好狀態,保證本公司檢修要求,並及時參與起重機事故應急處理,保證發標方安全。。

3.乙方負責按照發包方要求年檢消缺(嚴格執行*公司缺陷管理制度)工作,並保證甲方全公司起重機械全部通過技術監督局檢驗合格,並取得安全檢驗合格證,檢驗費用由乙方負責。

4.按照特種裝置相關規定,維保公司對起重機要做好每日、半月、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檢查、維護、保養工作,並做好記錄備查,按照起重機使用的時間和裝置情況對部件及時提出維修或更換,若不及時提出導致的事故,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每半年度應對全廠所有的起重機電機測一次絕緣,並做好記錄備查。

5.乙方只負責正常維護、保養、維修、對於我公司內起重機械更換零配件、材料費(100元以上)另計,且由甲方承擔,但零配件及材料的更換需經發包方審查同意後,方能施工,當乙方提供材料時,按當前市場銷售價九折向甲方提供配件並按時送貨上門,更換的材料保質期為一年,一年之內非人為損壞的,由乙方免費更換,維護保養起重機所需的檢修架子由發包方承擔。

6.按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及招標檔案的規定和投標檔案中的服務方案中的具體承諾。

標籤:保養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