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产假规定女职工产假
女职工产假 法律对女工产假规定
产假。在女职工权利保护上,国家法律作出了专门的法律规定,在有关女职工产假待遇,国家女职工生育保护条例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二、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三、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四、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鼓励晚婚晚育,所以在实践中,各省市往往都会对符合计划生育晚婚晚育政策的女职工给予奖励性的产假.
北京的规定:
(1)北京市女职工的基本产假为90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即105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产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单位应当支付女职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予以奖励。
(5)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具体天数为:妊娠不满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流产既包括自然流产,也应包括人工流产。
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
治超新规定宣传内容
治超新规宣传走进企业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今年9月21日起正式实施。为使新规定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近日,县公路管理局来到运输企业,向企业负责人、货运司机,分发“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治理...
-
懂劳动法的朋友来
我和老板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我上班半个月后发现这个厂子不好,然后我就没做了。老板就找了诸多理由拖欠工资,想问问我该怎么办?...
-
2016驾考新规定
驾考改革配套制度出台将于2016年4月1日起实施。下面是聘才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2016驾考新规定最新消息,希望大家多多关注。记者日前从市交警部门获悉,4月1日起,驾考改革的重要配套制度将实施。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
-
小城劳动法管用吗
劳动法在江苏苏北有用吗我是苏北盐城一家四星级酒店的打工者.因为没有发完因得的工资、没订劳动合同、没有加班费的事弄到劳动局,在我千方百计的要求下过了两个月时间答应仲裁了。我没到洒店上班时上司答应说可以订劳动合同并缴社会保险,我做完一个月时找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