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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16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社會1.64W

針對公衆對於高溫津貼政策的疑問,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通過其網站再次強調:在6月至9月期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露天工作,以及在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工作場所工作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爲每月200元。

上海2016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補貼,是爲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據悉,北京市目前正在研究制訂今年(2015)的高溫津貼政策。

上海2016年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1、上海市高溫費每月200元,連發4個月

從2011年開始,上海的.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爲每月200元,執行時間爲6月1日至9月30日,共4個月,勞動者共可領取800元的高溫津貼。

2、不發高溫費員工可舉報或申請仲裁

企業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費的,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證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3、並非只有企業職工才享有高溫費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起(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4、上夜班不是拒發高溫費的理由

高溫費發放的條件只取決於工作環境是否爲室外、工作環境溫度多少,而跟“朝九晚五”還是上夜班等無關。

5、扣減缺勤職工高溫費應按制度執行

對於請病事假等非正常出勤職工的高溫費,原則上可按月平均工作日21.75天折算。日高溫費標準=月高溫費標準200元/21.75天=9.2元

方法一:當月高溫費=日高溫費標準x當月出勤日

方法二:當月高溫費=月高溫費標準-日高溫費標準x請假天數

以上兩種辦法,單位可在規章制度中自主規定,但應明確統一操作辦法,並與並使加工資、加班工資等支付辦法相銜接。

6、高溫費不能計入最低工資

職工每月實際拿到手的錢,在扣除高溫費等項目後,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2190元

7、勞務派遣工同樣享受高溫津貼

8、多發高溫費應兼顧公平合理原則

9、高溫費和清涼飲料不能“二選一”

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清涼飲料不得充抵高溫費;高溫費應以現金形式發放。

10、高溫津貼不能替代職工的休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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