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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辦理失業保險

社保2.88W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怎樣辦理失業保險

國內,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待遇內容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  (4)爲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失業保險的領取程序是:

一、職工失業後,單位應當及時爲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告知其應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並在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內將失業人員名單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將失業人員檔案提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覈。

二、失業人員應持本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等有關材料,在6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領取有關證件。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15日內審覈確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資格和期限,並予以公佈。

三、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㈠已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㈡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㈢已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前款第㈡項所稱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勞動合同終止的;

㈡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㈢被單位解聘、辭退、除名或開除的;

㈣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申請材料(各省和地區可能因情況不同而不同,具體以當地就業服務管理單位要求的材料爲準)

城鎮失業人員的申請材料:1、原工作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2、失業證原件(複印證4張);3、戶口薄(本人頁複印件1張);4、社保卡(正反兩面複印件1張);5、身份證原件(正反兩面複印件5張);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張;

農業戶口人員應攜帶的有關材料:1、原工作單位出具的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2、四川省農村勞動者進城求職登記證明原件(複印件4張);3、戶口簿(本人頁複印件1張);4、社保卡(正反兩面複印件1張);5、身份證原件(正反兩面複印件5張);6、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張。


標籤:失業 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