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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養老保險新政策:60歲以上老人不可補繳

社保1.79W

【摘要】隨着青島市民對老年生活品質要求的不斷提高,原有的社保已經遠遠不能滿足當下人們的養老需求,加上近期青島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政策的調整,調整後的青島市基本養老保險政策使得人們更加迫切需要一份商業養老保險來加強養老保障。

青島養老保險新政策:60歲以上老人不可補繳

青島市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年滿16週歲及以上(不含在校學生),具有青島市戶籍,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或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未按月享受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城鄉居民,可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2014年1月1日起,調整後的個人繳費標準全市統一設爲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於低保(含五保)家庭成員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個人年繳費額不得超過最高繳費檔次。

符合參保條件的城鄉居民自願參保的,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到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參保申請,選擇繳費檔次,辦理參保登記手續。參保居民本人也可到街道(鎮)保障中心直接辦理相關手續 。參保後,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調整繳費檔次。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4年前出臺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中規定,參加青島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且已年滿60週歲的人員,可自願辦理一次性補繳保險費,最遲辦理時間是2011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從2012年1月1日起,全市已不再辦理此類人員養老保險費的補繳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