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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社保補繳的通告集合

社保2.51W

關於社保補繳的通告集合1

繳費單位(個人):

關於社保補繳的通告集合

爲妥善解決社會保險欠費問題,用人單位(個人)凡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主動補繳或經責令按時補繳20xx年6月30日前欠費的`,不予覈定加收滯納金;經責令限期補繳逾期仍不繳納的,將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20xx年7月1日後產生的欠費,按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處理。

特此通告!

諮詢電話:xxxxxxxxxxx

  xx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xx年七月二十日

關於社保補繳的通告集合2

參加省直社會保險統籌各單位、靈活就業人員:

根據《關於公佈xxxx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粵人社函[xxxx]2861號),xxxx社保年度省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的規定自20xx年7月1日執行生效,對之前7.8.9月份按照舊基數預申報繳納的'單位及個人,現將上下限差額補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差額補繳僅允許門前申報,需對20xx年7.8.9月份因上下限調整而進行差額補繳的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請參照差額補繳省直社保費繳納程序,填寫相關表證單書,自行前來我局徵收前臺進行申報繳納;非廣州地區的繳費單位(不含靈活就業個人),請在所屬地市地稅部門補繳。

二、請將本次7.8.9月份的基數上下限差額補繳與其他月份及其他類型的差額補繳區分申報,以免造成混淆。

三、本次7.8.9月份基數差額補繳的最後期限的20xx年12月31日,請需要補繳的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務必在這期間完成相關補繳工作。

特此通知。

  xx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20xx年12月2日

關於社保補繳的通告集合3

參加省直社會保險統籌各單位、靈活就業人員:

根據《關於公佈xxxx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粵人社函[xxxx]2861號),xxxx社保年度省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的規定自20xx年7月1日執行生效,對之前7.8.9月份按照舊基數預申報繳納的單位及個人,現將上下限差額補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差額補繳僅允許門前申報,需對20xx年7.8.9月份因上下限調整而進行差額補繳的'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請參照差額補繳省直社保費繳納程序,填寫相關表證單書,自行前來我局徵收前臺進行申報繳納;非廣州地區的繳費單位(不含靈活就業個人),請在所屬地市地稅部門補繳。

二、請將本次7.8.9月份的基數上下限差額補繳與其他月份及其他類型的差額補繳區分申報,以免造成混淆。

三、本次7.8.9月份基數差額補繳的最後期限的20xx年12月31日,請需要補繳的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務必在這期間完成相關補繳工作。

特此通知。

  xx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20xx年12月2日

關於社保補繳的通告集合4

參加省直社會保險統籌各單位、靈活就業人員:

根據《關於公佈社會保險年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粵人社函[]2861號),社保年度省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基數的規定自x年7月1日執行生效,對之前7.8.9月份按照舊基數預申報繳納的單位及個人,現將上下限差額補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差額補繳僅允許門前申報,需對x年7.8.9月份因上下限調整而進行差額補繳的`單位或靈活就業人員,請參照差額補繳省直社保費繳納程序,填寫相關表證單書,自行前來我局徵收前臺進行申報繳納;非廣州地區的繳費單位(不含靈活就業個人),請在所屬地市地稅部門補繳。

二、請將本次7.8.9月份的基數上下限差額補繳與其他月份及其他類型的差額補繳區分申報,以免造成混淆。

三、本次7.8.9月份基數差額補繳的最後期限的x年12月31日,請需要補繳的單位及靈活就業人員務必在這期間完成相關補繳工作。

特此通知。

  xx省地方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

  20xx年12月2日

關於社保補繳的通告集合5

各繳費單位(個人):

爲妥善解決社會保險欠費問題,用人單位(個人)凡在x年12月31日前主動補繳或經責令按時補繳x年6月30日前欠費的,不予覈定加收滯納金;經責令限期補繳逾期仍不繳納的`,將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x年7月1日後產生的欠費,按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處理。

特此通告!

諮詢電話:xxx

  xx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xx年七月二十日

關於社保補繳的通告集合6

各繳費單位(個人):

爲妥善解決社會保險欠費問題,用人單位(個人)凡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主動補繳或經責令按時補繳20xx年6月30日前欠費的,不予覈定加收滯納金;經責令限期補繳逾期仍不繳納的,將按照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20xx年7月1日後產生的.欠費,按照《社會保險法》有關規定處理。

特此通告!

諮詢電話:xxxxxxxxxxx

  xx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

  20xx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