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社保

南通地區上調保險基數

社保8.94K

關於發佈2012年度南通市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

南通地區上調保險基數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發佈2012年度社會保險有關基數的通知》(蘇人社[2012]19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發佈2012年度我市社會保險基數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1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爲45987元,我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爲44574元,市區(含通州區,下同)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爲47771元。

二、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人員,計算基礎養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爲3832元。

三、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間,市區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和用人單位繳費工資基數爲:

1.參保人員個人月繳費基數的下限,按2009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991元的63%確定,爲1884元,上限按2011年市區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981元的300%確定,爲11943元。

2.用人單位以本單位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爲基數繳費。用人單位實際人均月工資水平低於1884元的,按人均不低於1884元確定繳費工資總額基數。

3.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月繳費工資,按2009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2991元的68%確定,爲2034元。

四、市區基本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參照上述規定執行,基本醫療保險補繳工資基數仍按原標準(2991元月)執行。

五、全市工傷保險繳費基數與市區繳費標準一致。

六、2012年度各縣(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由各地根據省通知精神,結合實際自主確定後,報我局備案。


標籤:南通 基數 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