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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最低社保基數問題

社保1.47W

導讀

2017年南京最低社保基數問題

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按照繳費基數和比例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職工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南京社保如何確定繳費基數?

1、社會保險各險種採用統一的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按職工上一自然年度工資性收入總額除以實際發放工資月數申報職工個人本結算年度(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下同)的月繳費基數。用人單位申報的繳費基數應採取本人確認或公示等方式告知職工。

2、依據國家統計局的口徑,職工工資收入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性收入等。

3、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每年公佈繳費基數的上、下限。職工工資收入超過上限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基數;職工工資收入低於下限的,按照下限確定職工個人繳費基數。用人單位應按職工實際工資收入申報其繳費基數,對申報的繳費基數高於上限或低於下限標準的,由經辦機構在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確定後統一調整。

2015年南京最低社保基數相關規定

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

(一)我市(除溧水、高淳區,下同)參保企業和職工(含個體工商戶,下同)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上限爲16200元,下限爲2628元。

(二)溧水、高淳區參保企業和職工以及靈活就業人員月繳費工資上限爲16200元,下限爲2497元。

二、參保企業和職工的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繳費工資的上下限,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x年度參加醫療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爲210元(其中含大病救助10元);我市靈活就業人員201x年度參加失業保險的月繳費標準調整爲每人每月52元。

標籤:基數 社保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