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14篇[薦]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解除勞動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解除勞動合同14篇[薦]

解除勞動合同 篇1

對於勞動合同的解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由此也可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但需注意這個“隨時”是需要遵循相應的程序,當然一般情況也可以根據所在用人單位的情況靈活處理,但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切忌無緣無故在用人單位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悄悄離開用人單位。

相關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解除勞動合同 篇2

XXXXXXXX公司:

因本人 身份證號: 在 年 月 日簽訂勞動合同至今,貴公司未給本人繳納社保(五險)(貴公司要求寫《承諾書》才能工作的情況);貴公司的行爲已嚴重侵犯了本人的合法權益,現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迫使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附:《勞動合同法》條款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一)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三)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四)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力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條)、第四十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章(第六條),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故本人依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等相關規定,通知貴公司於 年 月日正式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並請求支付本人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等;

簽收人: 通知人:

年月日

勞動合同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解除。

特此通知!

本通知一式兩份(公司、個人各留一份)

解除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簽訂爲期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如下:

1、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爲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爲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______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

7、乙方應爲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合同,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合同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合同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或簽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4

查春勇:

鑑於你已嚴重違反我公司的規章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公司研究決定解除與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我公司通過各種途徑均無法與你取得聯繫,無法當面向你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現特向你公告送達。自公告之日起,我公司與你之間的勞動合同正式解除。

特此公告。

  山東濟華燃氣有限公司

  十二月四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5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兩倍經濟補償金的情況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爲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擴展資料

案例解析

肖先生系某礦山機械有限公司的推銷員,由於勤奮敬業又善於交往,業績一直領先。20xx年10月,肖先生與公司簽訂的3年期勞動合同到期,人力資源部通知肖先生,公司決定由他接任已退休的銷售部經理。按照公司用人制度規定,新上任人員須經過6個月試用期。

於是,肖先生與公司續簽了3年期勞動合同,同時約定了6個月的.職務試用期。令人想不到的是,肖先生的組織領導能力較差,不僅在開拓新市場的營銷宣傳工作中出現失誤,部門內的合作也出現不應有的矛盾。20xx年2月下旬,公司以肖先生在試用期內不勝任爲由,與他解除了勞動合同。

該公司依據內部制度規定,以肖先生在職務試用期內不勝任工作爲由,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用人單位在任命新的管理者時所規定的“試用期”,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所約定的試用期,性質截然不同。前者屬於用人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範疇,其調整的主要內容是職工相應職務;後者是勞動法意義上的、受到法律法規約束的試用期,調整的是勞動合同關係。

《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2款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續訂勞動合同不允許再次約定試用期。

因此,無論肖先生的工作崗位發生怎樣的變化,續訂勞動合同都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公司雖有權因肖先生工作崗位變化再次約定“試用期”,但該“試用期”只能約束肖先生是否勝任經理職務,若不勝任,公司可對肖先生的經理職務予以解聘,但不能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草考資料:中國人大網-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需要支付賠償金(兩倍經濟補償金)的情況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行爲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在用人單位無法律依據違法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要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在用工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單方面違約或者中止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員工有權要求十二個月以內的兩倍工資賠償

再看看別人怎麼說的。

解除勞動合同 篇6

解除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爲。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爲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1.員工提出辭職, 需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提出辭退員工, 需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按上述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標準發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 (員工工號: )

甲、乙雙方於 年 月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 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爲: 年 月 日;

二、方支付 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三、 ;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解除勞動合同 篇7

關於與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函

工會: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出現__________的行爲,公司決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__條的規定和企業的'規定,與_____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

如工會認爲有不妥之處,請工會在收到此函後日內提出相關意見。如果工會在_____日內沒有覆函,則視爲工會同意公司的處理意見,公司將與__________解除勞動合同。

如有疑問,可聯繫: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收欄

本人(本單位)已經收到上述文件,並已知悉其內容。

簽收: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8

茲有本單位職工xxx,性別xxx,年齡xxx,住址xxx。

勞動合同期限爲xx年x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因xxxxxx,根據《勞動法》第xxx條,第xxx款,第xxx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特此證明。

  xxx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與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原合同/協議有效期至____年__月__日,現因____________原因致使原合同/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原自 年 月 日解除,自解除之日起,原合同/協議中約定的雙方權利義務終止;

2、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未發生的___________費元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3、甲方應將乙方已交納的_____元保證金於本解除合同協議書生效時退還乙方;

4、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5、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之日,原解除,___方需要依照原合同/協議的`約定於本協議生效時向___方支付____元違約金。

6、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爲期______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1、雙方一致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解除勞動合同書範本。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爲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原所在部門、勞資、財務、後勤等)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覈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或欠款證明)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合同>、<競業禁止合同>的,仍應遵守原合同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解除勞動合同書範本。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結清以下款項:

a)月份工資:共計¥______元

b)相應比例年終獎:共計¥______元

c)經濟補償金:共計¥______元

d)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共計¥______元;

e)其它:共計¥______元;

f)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爲準。

3、甲方爲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

6、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解除勞動合同範本。

7、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解除勞動合同 篇12

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那麼單位需要要求員工在書面辭職申請上簽名,並且儘快安排員工工作交接,安排員工的離職時間。並且在員工離職後爲員工辦理社保轉移手續,並保留員工的人事檔案兩年。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當依法辦理離職手續。如果勞動者依據勞動合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還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勞動合法: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有三種情況,

即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之情形,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是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如下:

《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三是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辦法如下:

蒐集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證據,主張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 篇13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現上文述及的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後訂立本《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簡稱“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的條款如下:

1。 雙方同意,自勞動合同屆滿日_____年9月30日起,甲方終止與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之間基於勞動關係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的最後工作日爲_____年09月30日。乙方應不遲於最後工作日將屬於甲方的文件、物品以及其他各種財產返還甲方並辦妥甲方公司規定的.正式離職手續。

3。 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相當於乙方_____個月的月工資收入,合計人民幣_______整(¥_____元)。

4。 除第三條規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支付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經濟賠償金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款項,同時自_____年10月1日起甲方也無需繼續爲乙方繳納任何保險費用。

5。 若乙方如期按照第2條辦理正式的離職手續並且交還所有屬於甲方的物品、財產及文件,甲方同意於_____年10月1日之前向乙方支付第3條的款項。因這些款項應支付的個人所得稅收由乙方承擔,如果甲方有扣繳的法定義務,甲方可以在支付上述款項時直接予以扣繳。

6。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的勞動關係至_____年09月30日終止,甲乙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一切權利義務已經結清,互無糾葛。

甲方 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日期:

解除勞動合同 篇14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爲甲方的員工,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甲】方提出,【乙】方同意,提前解除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甲方與乙方友好協商,就勞動合同終止而給予乙方的補償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的勞動關係自【】年【】月【】日正式解除。

2)乙方的社會保險待遇截止至【】年【】月【】日,甲方負責繳納乙方【】月份的城保,個人承擔部分在乙方工資中予以扣除,【】月份工資及補償金按甲方薪資支付時間支付;除此之外,甲方沒有拖欠乙方任何工資待遇和其他相關福利。

3)雙方同意甲方在【】月份工資結算時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的經濟補償金,此爲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全部補償(個人所得稅等按國家規定扣繳)。

4)乙方按約定與【】年【】月【】日辦理完結工作交接及相關離職手續。甲方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續的辦理,並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的當日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5)甲乙雙方一致確認,雙方之間沒有任何遺留問題和爭議。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及終止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6)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標籤:篇薦 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