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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勞動合同範文彙總10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勞動合同範文彙總10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______起至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該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爲___________。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在地處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作。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並按以下第( )項明確乙方工作的崗位,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

(2)乙方工作的崗位,屬於國家規定的需安全、衛生和職業特殊保護的工作崗位,該崗位有可能對乙方身體的安全或健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方面造成損害。

甲方將按特殊崗位和工種保護的有關規定,提供安全、衛生和職業病的防護知識培訓和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

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臨時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3 個月內),乙方應當服從。如甲方需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者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3 個月以上),雙方應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書加以確認,該協議書將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工作制,即每日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計時工資:

(1)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______執行,初始工資額爲______元/月或 ______元/時;

(2)乙方試用期工資爲______元/月(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件工資:

(1)計件單價____;

(2)勞動定額________(確定的勞動定額原則上應當使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勞動時間內能夠完成)。

(二)工資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每月________日發放 (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合同期內,甲方應按國家、省和本地區的有關規定,依法爲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按規定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繳納應由甲方承擔的社會保險費,並按規定從乙方的工資中代爲扣繳應由個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甲方應將爲乙方辦理參加社會保險手續和扣繳社會保險費的情況如實告知乙方。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對甲方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七、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三)甲方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甲方權利和義務的單位繼續履行。

(四)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變更協議無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按照第(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其中按第(7)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4、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試用期內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終止的,甲方應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的手續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一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唐匯派對量販式KTV

地址:臨邑縣迎賓路中段德州銀行三樓

乙方:身份證號:

現住址:

甲方(唐匯派對量販式KTV

)與乙方(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權利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類型爲固定期限,自至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 至 止。

2、本合同期限類型爲無固定期限,自起,至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爲 個月,自至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部門)擔任 (職務或崗位),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2、乙方應服從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按照甲方關於本崗位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和工作任務,具體內容詳見《崗位職責》。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除涉及合同變更外,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作相應變更。

4、工作地點爲:維也納量販式KTV。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每日8小時(不含公司安排的就餐時間)的工作制。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可以安排乙方加班。

2、甲方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保證乙方每月休息不少於二天。

3、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調休。

4、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執行。

第四條 勞動報酬

1、乙方按甲方規定要求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以現金方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每月支付一次。其支付時間爲每月15日(遇節假日提前支付),系支付上月1日至上月月底工資。

2、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的標準和辦法爲:直接發放現金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標準爲 元/月,試用期工資爲: 元/月。

3、甲方在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給加班工資或安排同等時間補休。

4、其他獎金、補貼等按照甲方規定執行。

第五條 保險福利

1、甲、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2、乙方因工傷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

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按照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按照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3、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時有權拒絕執行。

4、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實行特殊保護。

5、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按國家規定對乙方進行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或者乙方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七條 規章制度

1、甲方根據管理需要,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有權制定包括工資、獎懲、勞動紀律等各項規章制度,並要求乙方嚴格遵守。

2、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以乙方簽收或宣傳公示欄、開會學習等形式予以公示的,均視爲乙方知曉並同意遵守。

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處罰,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和延續

1、當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情形發生時,本合同即終止執行。

2、本合同期滿,乙方繼續工作,甲方未在1個月內提出終止合同的,本合同自動延期1年。

第九條 勞動合同變更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變更本合同約定內容的,需與乙方協商一致,並填寫《勞動合同變更書》。

2、《勞動合同變更書》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A、遲到2次以上(不含2次)或早退一次;

B、曠工1天以上;

C、提供虛假個人資料;

D、按照考覈標準成績低於70分的;

E、其他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按照《員工手冊》規定有重大過失行爲之一的。 3、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4、甲方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合同期限未到,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試用期內需提前3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作爲甲方的重要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中所列規定作爲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的條約。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解除本合同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2、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中約定的事項,影響甲方正常工作或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賠償費用。

3、乙方未經批准,無故2天(含2天)以上不上班,視爲曠工,甲方有權按照自動離職處理。

自動離職員工甲方有權扣發乙方一個月工資作爲賠償,其他損失按照第二條處理。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的無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蓋章):

鑑證時間: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對

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甲方:唐匯派對量販式KTV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人(蓋章):

鑑證時間: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

職 工(乙方):

日 期: 二?一四年月

甲 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地 址:住 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聯繫方式: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上海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上海勞動合同條例》和國家、上海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上海勞動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上海勞動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的類型爲: 。

(一)有固定期限上海勞動合同。期限____ 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上海勞動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上海勞動合同。具體爲: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 錄用條件爲:。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爲: 。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後,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工時制,具體爲: 。

第七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爲:。甲方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於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爲: 。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爲__ 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 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_,計件單價爲 。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 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二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險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接解除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上海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上海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上海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上海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未按規定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上海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上海勞動合同終止:

(一)本上海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方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上海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本上海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上海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爲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上海勞動合同,但經雙方協商一致,並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上海勞動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上海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約定的,本上海勞動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經濟補償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乙方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上海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十二個月的工資收入,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 上條所稱的工資收入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上海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 甲方依據本上海勞動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於乙方本人六個月工資收入的醫療補助費。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 乙方爲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要求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一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採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_____,支付方式爲______。

十三、違反上海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上海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上海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上海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上海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上海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______。第三十九條 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爲:___。

十四、其他

第四十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上海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__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縣農業銀行:

我叫XXX,女,33歲,大專文化,年9月與貴行簽訂爲期兩年的勞動合同,現在貴行馬鞍山新區政務公開大廳營業所上班。兩年來,我在行、所領導和同事們的關心、支持下,按照崗位職責要求和行爲規範,認認真真地做好了本職工作,較好地完成了領導所交給的攬儲、攬卡等各項工作任務。現合同到期在即,經本人考慮,決定申請續訂勞動合同,其理由有三:

一是合同期內,以優質的服務樹立了良好的對外形象。營業儲蓄所是支行對外的“窗口”和“門面”,其主要職能就是存、取錢,特別是作爲一線臨櫃人員,每天都要和數以十萬計的錢打交道。在今年6月前,我在城北營業所上班。由於該所地處鬧市,附近小商小販多,因而存取款的人多,爛錢多,幾乎每週都有爛錢要上解。因此,上班時間工作之忙,業務量之大是可想而知的。但爲樹立農行優質服務的形象,我始終牢記貴行“一樣的業務,不一樣的服務,我們能做得更好”的服務宗旨,總是做到早上班、遲下班,耐心細緻地數好每一分錢,給儲戶一個滿意的服務。由於我工作認真、過細,兩年來不僅未發生一筆誤差,未與儲戶發生一起爭吵,而且因我的優質服務,贏得了儲戶的滿意和信任,主動在我所存款數十萬元。如縣運管所原所長李春昌,在別的銀行受到委屈後,將他的存款近十萬元全部轉入我所儲蓄。

二是合同期內,以優良的作風確保了生命財產的安全。近年來,隨着國家大經濟環境的進一步惡化,社會治安形勢嚴峻,金融安全不容忽視。爲確保國家財產和個人生命安全,我在當班期間嚴格遵守省、市、縣行的各項規定,現金、電腦、空調、印鑑、電源、火爐等都按規範操作,並隨時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下班攬儲時,我也注意做好安全防範工作。近兩年來,我在愛人的支持幫助下,爭取到縣交通系統下屬單位縣航道站、縣船閘管理所、縣建築公司、縣航運公司等單位在城北所開戶,其中開對公戶兩家,開工資戶兩家,各項攬儲都超額完成了規定任務。對於數額較大的儲蓄資金,我總是要求愛人派專車接送,確保萬無一失。兩年來我當班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安全事件。

三是合同期內,以頑強的毅力提高了個人的自身素質。兩年來,在愛人的支持下,工作之餘,我總是主動放棄休息和娛樂時間,拋開繁瑣的家務,集中精力,積極主動地抓好業務學習,不斷爲自己“充電加油”,以使個人業務素質適應不斷髮展變化的新形勢。20xx年我在參加省農村金融職大大專班的學習後,又在家自學了電腦的基本知識。現在,五筆打字,abis操作等項業務工作我都爛熟於胸,操作流利。另外,對其它與工作相關的業務,我也是努力學習,儘快掌握。兩年來,我個人在當班期間,沒有發生一起因業務不熟而被難住、以致耽誤儲戶時間的事件。:

兩年來,我雖然在平凡的崗位上做了一些平淡無奇的小事,取得了一些成績,但與貴行的要求比,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後,如果貴行同意我續訂勞動合同,我將更加努力學習,更加發奮工作,用優良的作風、一流的服務展示“農行人”的美好形象。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社會力量辦學教師一年一聘,教學成績名列全鄉前三名者,下學年直接聘用。

二.社會力量辦學聘請的教師XX年下期月工資300元,XX年上期起執行等級工資。

三.學生人數在50人以上的班級,教師月工資爲310元。

四.一學期內每流失一名學生,扣該班教師30元,每增加一名學生,當期獎勵該班教師20元。

五.各校每學期四周內收繳齊學費。如有特困生,由該校寫具證明材料,上報完小審批減免學雜費。

六.教師每學年扣押金200元,在第一學期第一、二學月每月扣除100元,被校方辭退或申請辭職批准後退還教師本人,工作未滿一年,中途辭職的,不退還押金。

七.各校組長經費補貼:編制在五個班以上(含五個班)的,每月補救80元,五個班以下的,每月補助60元,不再報銷旅差、通訊費。

八.從XX年下學期起,本學期成績作爲確定下學期工資等級的依據。

九.學期獎金根據當期收費情況確定,按聯教計獎方案覈算。

十.超工作量計酬,每月按公式(x?45)×1元發放超工作量獎(x爲班級人數),本學期人數不足不扣。

十一.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時間

勞動合同 篇6

公約編號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別:

拜託代辦人:誕生年代:

廠址: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履行全員工作公約制暫行法則》(以下簡稱《暫行法則》)和上海市工作局《本市全民掃數制企業履行全員工作公約制試行方法》的有關法則:在劃一自願、會商同等的原則下,兩邊訂立公約以下:

一、公約類別和公約期限

1.有鞏固期公約踐諾期限爲年。自年代日起,至年代日止,此中試用期爲個月(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乙方必須爲甲方辦事期限爲年(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公約期滿應即停止,如甲方工作(出產)必要在兩邊贊成的前提下,應即續訂公約。

2、無鞏固期工作公約自年代日起,直至《暫行法則》中商定的條目產生時自行停止。此中乙方必須爲甲方辦事期限爲年(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

二、工作崗亭

1.甲方根據出產和工作的必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巧或特長,經考覈後擇優上崗或安排得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亭聘用履行方法》與地點部分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爲本公約附件。

2.甲方因出產和工作必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本領和表現環境,可變動乙方的工作部分工作崗亭,在收羅乙方定見時,如無特別環境,乙方應以服從爲原則。

3.兩邊有關崗亭聘用、解職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亭聘用履行方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法則》辦理。

三、兩邊的責任和任務

1.甲方應根據國度有關工作保衛、安定出產的標準軌制,採納有效辦法,爲乙方供給精良的工作環境和工作前提,加強對職工的安定、衛生和工作保衛,並根據出產和實際工作必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報酬。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履行特別保衛。

2.甲方根據企業出產和經濟成長環境,連續進步和改進職工餬口生涯福利報酬,並供給必要的集體餬口生涯辦法和文娛場合。

3.甲方根據出產和工作必要,對職工供給必要的專業技巧培訓和交易進修前提,並進行政治文件進修、安定出產和廠規廠紀教誨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辦理,獲得政治聲譽和精神嘉獎的權力。

5.乙方上崗後應根據甲方的出產和工作要求,把握本崗亭的工作技巧和操縱規程,按質按量地結束各項法則的出產和工作任務,並接納甲方本能機能部分的有關考覈。

6.乙方在公約期內,應樹有精良的職業操行和主人翁精神風采,保護企業聲譽,傾慕集體財產。

四、工作工錢

1.甲方履行本企業的內部工錢分派式樣並根據“按勞分派”的原則,根據崗亭的工作技巧凹凸、工作責任大小、工作強度和工作前提好壞環境,肯定差別工種的工作工錢,跟着出產策劃成長和經濟效益增加環境,漸漸進步乙方工作工錢和有關福利報酬。

2.乙方工錢、獎金、浮開工錢、崗亭工錢、加班工錢和響應的福利補助等,仍按甲方現行的法則按月發放。

3.乙方在出產或工作中有凸起貢獻或特別成績的,甲方可賜與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精神鼓勵或升級工錢。

五、福利報酬和工作保險

1.在工作公約期間,乙方仍享福聯合法則的有關補助,物價補助、籌劃生育、住房補助、養老保險、獨生後代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投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法則的職工休假等。

2.在工作公約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報酬以及家屬勞保報酬等仍按國度現行政策法則履行。

3.工作公約期間,乙方抱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報酬仍按國度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軌制履行。對乙方的罷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履行全員工作公約制的暫行法則》中的有關條目履行。

4.被參加下崗待聘範疇的人員,其各種報酬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法則》履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報酬仍按國度現行政策法則履行。

六、工作規律

乙方在工作公約期間內必須自發地服從國度的有關標準法紀、服從工作規律和甲方訂定的各種規章軌制,如有違紀違章行動,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法則賜與必要的懲罰。

七、公約的變動、停止和解除

1.凡是有鞏固期限的工作公約,期限屆滿時即爲停止,甲乙兩邊經會商後可續訂工作公約。

2.公約兩邊在踐諾工作公約進程中,如產生特別環境,沒法踐諾工作公約的有關內容,經兩邊會商同等後,可變開工作公約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脫手續。

3.職工到達法則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損失工作本領提早退休時,工作公約天然停止。

4.在工作公約期間,任何一方要求清除工作公約,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履行全員工作公約制暫行法則》中的第十六條第1、2、3、四款以外,必須提早一個月以書面式樣關照對方,方可辦理清除工作公約的手續。

5.在工作公約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法則》中第十六條法則之一的,甲方可以清除工作公約。

6.乙方在工作公約期限內,如遇有《暫行法則》第十八條法則之一的,甲方不得清除工作公約。

7.乙方在工作公約期限內,如遇有《暫行法則》第十七條法則之一的,可向甲方發起清除工作公約。

8.被清除工作公約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法則》的有關條目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公約期內,甲方除《暫行法則》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法則》第十七條法則的前提外,均不得清除公約或自行離職,不然應付出違約金500元。

2.甲乙兩邊必須嚴厲踐諾工作公約,除遇有特別環境,經兩邊會商同等不能踐諾工作公約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背公約給對方造成經濟吃虧的,應根據其結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補償經濟吃虧。補償金額按有關法則或實際環境肯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進修、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變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辦事期內離崗及違約補償方法》有關法則履行。

九、兩邊必要商定的有關條目

1.本公約未盡事件,均按《暫行法則》的有關法則辦理。

2.本公約的有關法則在履行進程中,如與國度新公告的有關法則相牴牾時,應按國度法則履行。甲乙兩邊必要修訂或補充的,可會商修訂補充。

十、工作爭議的調整、仲裁

因踐諾工作公約產生爭議,當事人該當從知道或該當知道其權力被侵犯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工作爭議調整委員會申請調整,也可在爭議產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整不可三十日內,按法則向虹口區工作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工作公約依法建立,具有法律出力,經甲乙兩邊簽字後見效。此公約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蓋印或簽名)

拜託代表人(簽章):

公約簽訂日期:公約簽訂日期:

一九九年代日一九九年代日

鑑證單位:

鑑證日期:

注:簽訂本工作公約必須用鋼筆謄寫,不得利用園珠筆。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住 所:

郵政編碼: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

號碼:

戶籍所在地:

郵政編碼:

本市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試用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部門,從事 工作。具體工作內容是:

2、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3、乙方應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並達到規定的工作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三)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須徵得甲方確認同意。

(四)乙方按照國家及甲方依法補充的有關規定,享受法定節日休假、週休息日、探親假、帶薪年休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假期。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實行 工資制度,乙方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乙方月工資爲 元(試用期月工資爲 )。

(二)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工資報酬。

(三)甲方可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通過集體協商,確定職工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

(四)甲方應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應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乙方承擔並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的,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必須依法制定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並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培訓,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三)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職工定期進行免費健康檢查,並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

(二)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一、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分爲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爲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由於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要堅持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在堅持有利於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爲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係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願。

二、勞動合同期滿怎麼辦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未涉及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序性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何操作?期限屆滿當日辦理終止手續,期滿日前辦理終止手續,還是期滿日後辦理終止手續?沒有具體規定,法律留有空白。

鑑於勞動合同到期,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續訂勞動合同還是終止勞動合同、是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選擇問題,故,應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前,留給雙方一定期限予以考慮、權衡,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對此,應借鑑《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的相關規定,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是續訂勞動合同還只終止勞動合同。由勞動者在書面通知上明確意見即可。這樣,一方面既保證了勞動合同屆滿後勞動關係的狀態,或者因勞動合同終止而中斷,或者僅勞動合同續訂而連續;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實現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

勞動者要注意和用人單位協商勞動合同期限,期滿之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滿後有任何法律問題的話,都可以來電諮詢來說365網站的律師,律師可以爲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

勞動合同 篇9

20xx年1月1日,倍受各方關注的《勞動合同法》終於正式實施了。這部法律的出臺,在帶給中國數億勞動者更多喜悅、贏得普遍讚賞的同時,也受到理論界乃至實務界不同程度的非議。一時間有關《勞動合同法》及其條款的評論鋪天蓋地,大家衆說風雲、莫衷一是。客觀地評價,《勞動合同法》的實施,確實解決了長期以來勞動領域普遍存在的不訂立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過短、濫用試用期等問題,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改善了勞資關係。而且從長遠來看,該法的實施不僅有利於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而且也有利於企業的健康成長和長遠發展。但同時我們也應注意到,《勞動合同法》的個別規定還比較原則,不便於實踐操作,且有些規定缺乏完善制度支撐,很難實現立法者的良好初衷。《勞動合同法》第30條引入的支付令制度就充分體現出這方面的尷尬。

《勞動合同法》第30條第2款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這一條款曾一度被衆多媒體、學者譽爲《勞動合同法》的一大亮點,更爲廣大網民稱爲討薪的“尚方寶劍”。的確,《勞動合同法》賦予勞動者申請支付令的權利,可以使勞動者饒開漫長的仲裁、訴訟,達到迅速拿回拖欠薪金的目的。但是如果我們結合《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仔細加以分析,這一美麗的憧憬就會頃刻間化爲泡影。

《民事訴訟法》第191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從該條規定可以看出,支付令制度是人民法院根據債權人的申請,通過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的方式,催促債務人限期清償債務的法律制度。支付令制度有三大優勢:一、程序簡單、快捷。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提出書面異議;二、訴訟成本較低。收費標準僅僅爲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的1/3;三、具有強制執行力。如果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15日內,既不提出書面異議也不履行支付令,債權人就有權申請強制執行。從這一規定來看,在債權債務案件處理中,支付令制度確實有着其他制度無可比擬的優勢。但是,我們再從《民事訴訟法》第192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21條的規定來看,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15日內,一旦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將在不再審查異議是否成立的情況下直接裁定終結督促程序。這又不能不說是支付令制度的一個先天缺憾。

《勞動合同法》引入的支付令制度並非單獨創設,因而在支付令的具體運用上,毫無疑問要按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來執行。那麼,在勞動者因欠薪問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0條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後,且不說人民法院能否依據勞動者提供的事實及證據發出支付令,即便人民法院能夠發出支付令,只要用人單位在法定期限內提出書面異議,人民法院發出的支付令也將自行失效,勞動者也將不得不另行啓動仲裁、訴訟等程序,而這樣的結局在無形中更增加了勞動者追討工資的程序、時間及經濟成本。現實是,由於用人單位欠薪的原因多種多樣,現行法律又未對濫用異議權如何處罰作出規定,導致實踐中用人單位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必然會毫無顧忌的行使異議權而使支付令失效。這樣,《勞動合同法》引入支付令制度、快捷處理欠薪問題的立法初衷將無法實現。

鑑於《勞動合同法》支付令制度所處的上述窘境,筆者認爲,對於欠薪問題,如果要引入支付令制度,就應當從根本上解決支付令制度存在的弊端,在《民事訴訟法》中增加債務人濫用異議權的處罰規定,加大債務人濫用異議權的成本,規範債務人異議權的行使。只有這樣,支付令纔可能成爲勞動者維權的有力武器。事實上,單就《民事訴訟法》支付令制度來說,實踐證明也確實存在這樣的完善要求。另外,如欠薪問題已嚴重影響勞動者及其家屬的日常生活時,勞動者也完全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第97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以保證自己的正常生活,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 篇10

近來,我們經常接到一些職工的來信、來電,反映他們在勞動合同期限、續訂中的問題。筆者認爲,這裏關鍵的是勞動合同的終止和續簽問題。如果對這兩個問題有一個全面正確的理解,一些問題也就迎刃而解了。

  一、勞動合同期滿,任何一方都有權不續訂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第23條的規定,表明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終止,合同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和義務也已經履行完畢,勞動合同從終止時起不再具有法律的效力。由於勞動合同是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依據,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時,雙方的勞動關係也同時終止。倘若雙方願意保持勞動關係,必須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另行簽訂勞動合同,法律上稱爲續簽合同。依據《勞動法》第17條“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的規定,在訂立和續簽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享有同等的選擇權利,勞動者有權選擇用人單位,同樣用人單位也有權選擇勞動者,任何一方都不得強迫對方訂立或續訂勞動合同。

  二、只要符合法定條件,都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對於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少同志在認識上有兩個誤區:

一是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爲“終身合同”;

二是將本單位連續工作時間滿10年視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惟一條件。

其實,儘管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未約定終止日期,但雙方應當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在合同中約定終止條件,一旦出現終止條件,勞動合同也如同期限屆滿一樣即行終止。

另外,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的條件,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主要有以下兩種:

1.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勞動合同作爲一種合同,是雙方意思自治的體現。所以,只要雙方協商一致,不需要其它任何條件,均可以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Λ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條“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只要達成一致,無論是初次就業的,還是由固定工轉制的,都有可以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規定,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2.符合法定條件簽訂。爲體現對老職工的保護,法律規定符合一定條件的,也可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這雖然不必經雙方協商一致,但必須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根據《勞動法》第20條第二款的規定,這一法定條件包括以下三點:

一是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以上;

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都同意續延勞動合同的;

三是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要求的。倘若勞動者具備以上法定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但是,如果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條件,用人單位均可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