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勞動合同

實用的勞動合同範文集錦10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勞動合同10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的勞動合同範文集錦10篇

勞動合同 篇1

企業跟勞動者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企業對是否再行續簽將失去“話語權”,全憑勞動者個人意願:籤與不籤、籤固定期限還是無固定期限。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從今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勞動合同法》以來,本市並未出現大規模裁員風潮。同時,針對出租汽車行業、律師行業等特殊羣體正在研究並提出過渡性措施。

本市未出現大規模裁員風潮據市勞動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勞動合同法》實施3個月以來,本市並未出現企業大規模裁員的風潮。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地方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了九成以上,全市地方企業城鎮職工勞動合同續訂率爲92.1%。

據悉,制定《北京市實施〈勞動合同法〉辦法》工作已被市人***制辦列爲20xx年地方立法調研項目,在徵求各方面意見並進行修改完善後將盡快出臺。與此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已經對現行的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分類,清理出需要規範的52個問題,以此着手製定北京市實施《勞動合同法》的規範性文件。市勞動保障局副局長郭克利表示,這52個問題都是需要進一步明確的,包括《勞動合同法》的適用範圍、連續工作的定義、經濟性裁員的定義等等。

第三次續簽

企業不再有“話語權”

郭克利指出,不少企業指望着在與勞動者訂立兩次固定期限合同後,採取不再續簽的方式規避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訂立,“這個理解是絕對錯誤的!實際上,當企業與勞動者在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是否再續簽將不再以企業的意志爲轉移,勞動者‘到點上車’,可自行決定是否再與企業續簽。只要其願意,企業就必須續簽,且如果非本人同意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只能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郭克利同時提醒,前文中所說的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合同,起始時間爲今年1月1日,之前的次數無效。至於勞動派遣合同是否也受上述約束,還有待於進一步明確。

勞動合同 篇2

如果員工被公司辭退了,請注意向公司要求最重要的一份證據:辭退通知書。

公司辭退員工,會有很多理由,有的說員工業績不好,有的說員工嚴重違紀,有的說雙方協商,無論哪一個理由,請員工注意,不要計較公司辭退你的理由是什麼,如果公司要你離開,在你離開之前,一定要公司向你出具一份書面的辭退通知,而且通知上一定要公司蓋上公章。

如果公司只是口頭通知你,或者電子郵件通知你,在這種情況下,你不要離開,要主動地向公司提出出具書面通知的要求,或者要求公司在電子郵件上蓋個公章確認一下。

下面我們用兩個案例來說明一下這個問題:

北京電視臺食堂科有個廚師,在職已經六年多了,忽然有一天,科長通知他,他被辭退了。他回到家後,越想越不對,於是開始諮詢律師,發現自己原來還可以要求經濟補償金,在此情況下,他向海澱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了勞動仲裁。結果仲裁開庭時,北京電視臺委託律師出庭答辯說,根本沒有辭退此員工,此員工屬於自動離職,員工當時有苦難言呀。結果仲裁結果駁回了此員工的仲裁請求。

提醒:辭退通知書,是證明員工被公司辭退的最有力的證據,有了這個證據,才能最有力地保障員工仲裁可以勝訴。沒有此證據,將會有風險。

再說一個案例:

某外企工作人員,其公司工作慣例是通過電子郵件來安排和彙報工作。忽然有一天,公司領導向此員工發了一個解聘的電子郵件,此員工十分驚詫,與領導面談之後,領導也是這個態度。沒有辦法,此員工只有進行了手頭工作的交接,同時向公司提出經濟補償的要求,但是員工的要求被公司拒絕。此員工不服,手持此電子郵件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了仲裁,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結果仲裁時,公司律師出庭,答辯時不認可此電子郵件的真實性,同時說此員工屬於自動離職的員工。結果仲裁結果也是駁回了此員工的申請請求。

律師提醒:電子郵件,在實際的工作中,固然可以成爲一種工作的方式,但是在被辭退時,在這種非正常的時刻,一定要注意,電子郵件,在勞動爭議中,除非對方認可,否則,仲裁委也好,法院也好,都不認可這種證據的真實性。其原因在於,這種證據,很難作出認定。所以,光一個電子郵件的辭退通知還不行,要記得向公司要求書面的蓋有公章的辭退書。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作爲合同文書的一種,雙方是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對已經簽訂的合同進行補充或者修改,這就是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補充條款,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並共同遵守。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需要或乙方自身的能力及表現,調整乙方具體工作部門和崗位及勞動報酬。乙方如不同意的,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不承擔違約及經濟補償、賠償責任。

2、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後,確定乙方和合同有效期由原來的xxx延長至xxx。

3、保密義務:甲方的銷售信息、採購信息、人事財務信息、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規範、業務流程等)、客戶信息等經營信息,以及甲方注有“保密”的資訊等,均屬甲方商業祕密,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泄露他人及本公司無關人員。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4.1勞動合同生效後,乙方未按甲方規定的時間提供辦理錄用和社會保險手續的有關資料、證明的,甲方可視作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本合同或視作乙方主動放棄其應享有的保險福利待遇。4.2勞動合同期間,甲方發現乙方提供了得以受聘於甲方的虛假資料,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5、其他:本合同補充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用人單位在製作勞動合同時,應當具備上述基本條款,並且簽訂勞動合同後,應當給勞動者持有一份。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合同缺少必備條款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制作的勞動合同往往很簡單,不是缺這個條款就是缺那個條款,這種缺少必備條款的勞動合同是否有效呢?筆者認爲,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就發生法律效力,勞動合同部分必備條款的缺失,不會影響勞動合同的整體效力,對缺失的部分,沒有合同約定的,可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執行。但因爲勞動合同不具備必備條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要求製作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勞動合同文本。爲了避免因勞動合同製作瑕疵而帶來法律風險,可直接選用勞動行政部門制定的勞動合同範本,或在勞動行政部門制定的勞動合同範本基礎上進行修訂和完善。

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雙方當事人依法約定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作用不僅包括證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建立了勞動關係,而且還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權利與義務,爲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及雙方履行各自義務、享有各自權利奠定了基礎。因此,雙方訂立的勞動合同是否規範,一些重要內容是否進行了約定,對於維護雙方尤其是勞動者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這是用人單位一方的主體資格條款,確定勞動合同的當事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勞動者一方主體資格,確定勞動合同的當事人;

(3)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可分爲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訂立的是哪一種期限的勞動合同;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內容是指勞動者具體從事什麼種類或者內容的勞動,一般是指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或職責,工作內容條款是勞動合同的核心條款之一,是雙方建立勞動關係的基礎,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的履行地,關係到勞動者的工作環境、生活環境以及勞動者的就業選擇,工作地點的變更,往往會影響雙方勞動合同的履行;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爲了保護勞動者的休息權,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一般爲法律強制性規定;

(6)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是勞動者提供勞動而獲得的對價,是勞動合同的核心內容;

(7)社會保險:社會保險爲國家強制性規定,在勞動合同中予以強調,目的是強化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意識,以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是履行勞動合同的必要條件,直接關係到勞動者的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人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兜底條款。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1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上述必備條款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 篇5

一些外省務工人員反映,他們在海南省居住超過6年,其子女能夠滿足6年學籍,但由於他們有的是靈活就業人員,有的工作變動大,繳納社保的時間不到6年,能否補繳社保?

對此,海南省人社廳社會保險一處有關負責人介紹說,靈活就業人員只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兩項保險,省政府文件規定,這部分人不能向前追補社會保險,只能向後延交。至於用人單位的從業人員,如果出現單位漏保的情況,可以持單位原始的會計工資憑證和勞動合同書等材料,通過單位補繳各項社會保險。

“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怎麼辦?”海南省人社廳勞動監察處有關負責人說,“只要和單位有實際的勞動關係,比如說有領工資的憑證,就可以補籤勞動合同。”

還有家長問,如何理解方案中提及的“有合法穩定職業”,對此,社保一處負責人說,“穩定”,當然是指每月有固定收入。“合法”,是指收入來源是合法的。

還有外來務工人員非常關心“6年社保”和“3年社保”的具體截止時間,是按大學聯考報名之時起算,還是按大學聯考開考之日起算。對此,海南省教育廳新聞發言人韓小雨說,海南省還將就“異地大學聯考”方案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勞動合同 篇6

一、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規定

經濟補償是指企業依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 經濟補償,一般根據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資標準來計算具體金額。公式爲: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月工資

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標準支付。月工資的計算標準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濟補償金的月工資爲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本人月平均工資,工資計算標準最低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需支付賠償金:

1、在勞動合同期內(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公司單方面解除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2倍經濟補償金數額的賠償金。

2、如果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沒有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應再支付1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

3、勞動合同法第87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4、經濟補償金的計算是半年內按照半個月計算,滿半年按照1個月計算。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二、員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是否要對單位進行賠償

問題涉及的相關法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勞動法》第31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確立了勞動者的單方辭職權,對勞動者辭職並沒有設立實質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義務即可;《勞動法》的立法意圖是相當明確,具有積極社會意義,目的是爲了保護在勞動法律關係處於弱者地位的勞動者,保護勞動者的自由選擇職業的權利,有利於勞動者根據自己的能力、特長、志趣和愛好,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職業,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潛能,實現自身的價值,更好地爲社會創造財富,符合現代社會發展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勞動力資源配置的需要;勞動者在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是行使法定授權,不違反《勞動法》,不構成“違約”。

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可能對用人單位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勞動者應當賠償用人單位由於勞動者辭職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國家通過法規嚴格限制經濟損失的範圍,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二)用人單位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三)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而且當用人單位存在以上經濟損失時才發生賠償,在用人單位沒有以上經濟損失時勞動者也不需要賠償。

目前我國許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要求勞動者在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時支付違約金,並且與勞動者的月工資相比較“違約金”畸高,一般都超過勞動者的年工資2-3倍;勞動者在履行“提前通知義務”後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是行使法定授權,不違反《勞動法》,不構成“違約”,也不存在支付違約金問題; 即便是將所謂“違約金”理解爲“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應當合理限制。

通常情況下,無論是哪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都有可能涉及到違約,此時就需要看具體的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是什麼,才能知道是否有相應的賠償。

勞動合同 篇7

(終止合同 樣本)

員工姓名: ,身份證號: ,工作崗位:

你自_____年__月__日到本單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年

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現因勞動合同期限已屆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__款之規定,

決定與你終止勞動合同。請你於____年__月__日前來本單位辦理有關手續。

如對本決定有異議,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某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8

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先生:

你已經連續曠工10天,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且因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了嚴重損失和不良影響。依據《員工獎懲制度》有關規定,應對你予以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現公司限你於20xx年4月14日前到公司協商解決相關事宜,如未按規定時間到公司,公司將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起解除與你20xx年1月6日簽訂的勞動合同,並通過合法途徑對因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追討。

****** 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xx年4月14日

勞動合同 篇9

勞動合同(國營企業)

編號:

國營企業職工勞動合同書

職工姓名:

單位:延邊新華印刷廠

根據吉林省《國營企業全員勞動合同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和我廠全員勞動合同管理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延邊新華印刷廠法人代表與共同協商,雙方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書,其內容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個月。

二、試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個月。

一、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及勞動條件

1.本廠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和一週一休制。

2.鉛印、商標車間生產崗位實行常年兩班制生產,華泰造紙廠實行三班連轉制,其他工種實行一班制生產,但遇到緊急任務時,本廠可以組織加班加點,並支付合理加班費。

3.鑄字、揀字、排版、紙型、鉛版、照相製版等有害職工身體健康的工種,均有通風排氣等防護措施,並享受相應勞動保護。

4.除排版、裝訂外基本上都是機械化、半自動化操作。

5.本廠根據生產、工作需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爲職工提供必需的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工作環境。

二、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有權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和國務院發佈的《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以及我廠《職工獎懲條例》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和獎懲。

義務:

1.對職工要進行國家法律、法規、職業道德、社會治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等教育。

2.對職工要進行技術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職工素質。

3.加強勞動安全與保護,不斷改善勞動條件,保證職工的身體健康。

4.尊重職工的合法權益,維護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

三、職工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

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享有同等的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政治榮譽、物質鼓勵及享受勞動保險福利的待遇。

義務:

1.努力學習政治文化技術,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技術水平。

2.熱愛本職工作,服從分配,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遵守國家的法律、法律和有關政策及廠內各項規章制度。

4.愛護公共財產、機械設備、生產工具,節約原材料、能源。

四、勞動報酬及保險福利待遇

1.試用期工資:級月元。

2.學徒工資:第一年月元。

第二年月元。

第三年月元。

3.轉正後工資:元。

4.定級後工資:元。

5.調資晉級:

6.保險福利待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並結合我廠實際情況執行。

五、勞動紀律

1.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2.遵守我廠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六、勞動合同的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及違約責任

1.勞動合同期滿之前,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期限內,企業與職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4.下列情況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上崗條件的。

②職工不履行勞動合同,經企業提出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③職工被除名、開除、辭退、以及被勞動教養、判刑的。

④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具有勞動能力,企業分配適當工作,本人不服從的。

⑤經有關部門批准企業宣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5.下列情況企業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勞動合同有關規定的。

②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符合評殘等級的。

③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6.下列情況職工可以提出與企業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職工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保證支付勞動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超過三個月以上的。

③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侵犯職工合法權益的。

④經批准出國或赴港、澳、臺定居的。

⑤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大中專院校學習的。

7.下列情況職工不得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①由企業公費培訓沒有達到協商規定服務期限的。

②在企業中擔任重要生產經營、科研任務,任務未完成的。

8.勞動合同期滿後自行終止。

9.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10.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一方,違反勞動合同,對廠裏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

勞動合同 篇10

以下是一份最新實習勞動合同範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合作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的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學校及院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專業年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_

學生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實習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於________終止。

實習期爲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實習內容

第二條甲方應該在乙方實習期間,爲乙方指派一到兩名實習指導老師,負責指導乙方進行實習。

甲方指派________爲乙方指導老師,指導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工作。

第三條乙方在實習期間,應該聽從指導老師的安排,認真完成指定的任務。

乙方在實習期間,應該虛心學習,發揚艱苦奮鬥、吃苦耐勞的精神,展現浙大學子風貌。

乙方同意根據雙方協商,在________崗位進行實習。

三、實習期間的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進行實習,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周至少休息兩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乙方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1小時。

第五條甲方爲乙方在實習期間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在乙方實習期間,甲方享有對乙方在安全、衛生生產方面進行管理、保護的權利、義務。

第六條甲方負責對乙方在正式實習前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實習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七條乙方在實習期間,甲方是否支付乙方報酬,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決定。

第八條如果甲乙雙方就支付實習期間報酬的達成一致意見的,甲方以每(小時/日/月)____元的標準支付乙方報酬,工資於(每月____日/每日)統一結算。

實習期間加班時段的報酬標準參照本條前款之規定執行。

五、實習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

第九條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甲方保證乙方在實習期間的安全與保險待遇。乙方在實習期間,享有同甲方臨時僱用員工在衛生、安全等方面的同等的待遇及在發生損害時,同等的損害補償標準。

同時,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

2、

3、

六、實習期間的勞動紀律

第十條乙方在實習期間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一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乙方的指導老師,可予與教育糾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二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應本着平等、互助的精神進行協商解決,在必要時浙江大學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可以介入並提供參考解決意見。

九、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還就以下事項達成約定:

1、

2、

3、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