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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勞動合同範文集錦8篇

隨着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歡迎大家分享。

【實用】勞動合同範文集錦8篇

勞動合同 篇1

用人單位(甲方): 勞動者(乙方):地址: 戶籍所在地:法定代表人: 現住址: 組織機構代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聯繫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下簡稱《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爲 職務,試用期爲 個月,試用期滿後如甲乙雙方繼續合作,此合同作爲聘用期使用合同,聘用期20xx年 月 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 工作地點

乙方在甲方任 職務,工作地點爲 。主要負責等工作。制定本區域的市場拓展計劃,完成公司下達的銷售計劃;對客戶進行全程式跟蹤服務,對業務工作人員進行管理、監督與培訓。

第三條 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下列條款,乙方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八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日。

第四條 勞動報酬

底薪加提成工資。每月底薪元,根據業務量計算提成工資,並且提成工資與回款情況掛鉤。具體如下:

1、乙方本人的業務

(1)每年業務量定爲 萬方,必須每年完成 萬方,這是前提。

(2)每年業務量達到 萬方,按業務量的 %計提成。同時所涉業務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款,回款如果逾期,本月不計提成,次月回款再計提成。

(3)每年業務量未完成萬方沒有提成。

(4)每年業務量超過萬方後超過萬方的按

2、公司提供的業務

按銷售量 %計提成。同時所涉業務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回款,回款如果逾期,本月不計提成,次月回款再計提成。

3、甲方爲乙方繳納社保,工資發放時間:

第五條 保密條款

1、協議所稱甲方的商業祕密不限於甲方本身的商業祕密,還包括因業務往來所知悉的甲方的關聯企業或客戶的商業祕密等。

2、本協議所指的商業祕密具體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交易網絡、經營方法、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

3、對以上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泄露或者自己過失泄露商業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第六條 合同的履行、變更、續訂、解除和終止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2)因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用人單位(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

勞動者(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______

甲方 (單位):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爲_____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爲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乙方按照甲方規定的任務。

第五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六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七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_元。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九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

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爲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五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六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七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原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二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爲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勞動合同 篇3

一、關於立法形式

鑑於勞動合同涉及問題繁多,且關係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關係到社會的穩定,因此,對於此項立法應當持更爲審慎的態度,採取科學、民主的方法立法。

建議:

1、借鑑《合同法》起草的經驗,可以嘗試委託勞動法專家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草案送審稿)》討論稿,並注重傾聽、吸納專家意見;

2、將討論稿向社會公衆公開,並聽取社會公衆意見。

二、關於草案送審稿內容。

1、由於多年來我國勞動法與民法通則、合同法之間的關係未理順,導致在司法實踐中常常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的規定處理勞動合同糾紛。

本人認爲,勞動合同法應當是勞動法的一部分。勞動合同法應當根據勞動法制定。這樣,一方面有利於提高勞動法作爲基本法的地位,另一方面也有利於明確勞動合同糾紛的法律適用問題。

因此,建議第一條改爲:“爲了規範勞動合同制度,保護勞動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勞動關係,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勞動法,制定本法”。

2、用人單位規則是勞動關係調整中的重要淵源之一,其獨立性可以與勞動合同法、集體合同法相提並論。因此,本人認爲勞動合同法應當對用人單位規則作出規定。

鑑於用人單位規則在調整勞動關係中的重要性,本人認爲應當在勞動合同法中專列一章對用人單位規則作出規定。

3、送審稿僅對依法設立後的用人單位進行了界定,但是,對用人單位處於籌建階段的招用行爲及其法律後果卻未作出規定。

因此,建議增加,即:“法人或非法人組織處於籌建階段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的,按下列情形處理:

(1)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依法成立的,以成立後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爲用人單位;

(2)法人或非法人組織未依法成立的,由發起人爲用人單位。發起人可以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未成立爲由終止勞動合同。發起人對勞動者承擔連帶責任。

4、考慮到實踐中涉外勞動爭議較爲常見且關係複雜等因素,建議在勞動合同法中專列一章規範涉外勞動關係。該章的主要內容有: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係爲涉外勞動關係:

A、用人單位爲外國企業的;

B、勞動者爲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的;

C、勞動合同履行地在外國的。

(2)外國企業不得直接招用中國公民在中國工作。但是,外國企業駐華代表機構可接受具有合法經營資格的中國人才中介機構的派遣,與其派遣的勞動者建立工作關係。

(3)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招用外國人或無國籍人在中國或外國工作,也可招用中國公民到外國工作。

(4)中國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作爲用人單位的涉外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應當適用中國法律。除此之外,其他的涉外勞動合同爭議的解決,適用雙方約定的準據法;沒有約定準據法的,適用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勞動合同履行地、勞動合同簽訂地等與勞動合同有密切聯繫的國家的法律。

5、建議增加:“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未訂立勞動合同的,視爲事實勞動關係”。

6、建議增加:“勞動合同僅用外文寫的,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發生勞動爭議,申訴方或起訴方應當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提交勞動合同的中文翻譯文本。如果雙方對中文翻譯文本的內容有分歧的,則以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指定單位翻譯的中文文本爲準”。

7、建議增加:

用人單位按照下列原則向勞動者支付競業限制補償費:

(1)競業限制期限不滿6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1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2)競業限制期限已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2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3)競業限制期限已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3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4)競業限制期限已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4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5)競業限制期限已滿24個月不滿30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5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6)競業限制期限已滿30個月不滿36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競業限制補償費。

以上“工資”爲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工作時間不足12個月的,以實際工作時間的月平均工資爲準。

8、建議增加:“續延後的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有約定,以勞動合同的約定爲準;勞動合同未約定的,視爲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9、建議增加:“用人單位直接或者間接招用勞動者從事工程建設,勞動者因工負傷或死亡的,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用人單位的損害賠償責任:

(1)建設單位直接或間接招用勞動者從事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作爲用人單位承擔對勞動者的損害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 篇4

20xx年6月29日,《勞動合同法》經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於20xx年1月1日開始實施。在近一年實施過程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意識得到明顯加強,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率有了大幅提高。

企業不籤合同極大的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工作試點於上個世紀80年代。1986年,國務院發佈《國營企業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暫行規定》,正式建立勞動合同制度。1995年施行的《勞動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勞動合同制度,但由於當時的法律法規對勞動合同制度的規定比較原則,操作性不強,亦沒有對不訂立勞動合同的情形給予明確處理,導致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二十多年來,勞動合同的簽訂率依然較低。建築業、餐飲服務業中勞動合同簽訂率只有40%左右,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僅有30%左右,中小型非公有制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不到20%。根據《20xx年全國職業院校學生就業質量評價報告》顯示,“中職畢業生中籤訂正式勞動合同的佔12.67%、高職畢業生中籤訂正式勞動合同的比例爲14.5%”。

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極大的損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合法利益受到損害時,用人單位矢口否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使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勞動法的保護。影響到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參加工會組織和參與集體協商、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社會保險等合法權益。勞動合同簽訂率低,是《勞動合同法》立法的主要背景之一,亦是《勞動合同法》所要解決的重要任務之一,《勞動合同法》就是要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強化了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

提高勞動合同的簽訂率,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是《勞動合同法》制定和實施的重要任務之一。《勞動合同法》在《勞動法》基礎上,繼續強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義務,同時對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形做出了相應的處理措施。《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據該條規定,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係的基本要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無論雙方是否簽訂書面合同都受到勞動法保護。《勞動合同法》第14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上述兩條法律規定了用人單位未予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處理措施: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之後未予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將支付雙倍工資。如果用工滿一年後還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就視爲雙方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如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將承擔極爲不利的後果,極大的強化了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

《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使勞動合同的簽訂率得到顯著提高

由於《勞動合同法》強化了用人單位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責任,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意識得到明顯加強,勞動合同的簽訂率得到顯著提高。上半年26省區市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0%-96%,《勞動合同法》貫徹實施取得了階段性效果。根據全國人大關於《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的執法檢查表明,現在規模以上企業的籤合同率大概達到了90%以上,小企業稍差一點,福建的小企業大概是70%左右,農民工的勞動合同簽訂率廣東是達到了80%,這在歷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這說明《勞動合同法》在整體上達到了它要實現的目的。

各地對《勞動合同法》實施情況的調查也表明了同樣的結果。例如,上海市總工會公佈的《勞動合同法》實施以來情況調查報告顯示:通過對上海市19個區縣、11個產業300家企業和3000餘名職工的調查,上海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主動性提升,勞動合同簽訂率普遍提高,截止20xx年5月,勞動合同簽訂率達到98.5%。據深圳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公佈資料顯示,深圳市全市勞動合同簽訂率爲94.6%,同比增長2.4%,勞務工勞動合同爲89.5%,勞動合同簽訂率明顯提高。

部分勞動者短視想獲取雙倍工資 拒絕簽訂勞動合同

另一方面,在《勞動合同法》實施過程中,也出現了部分勞動者故意拖延或者拒絕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想獲取雙倍工資,不利於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的現象。對此,《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作出了專項規定。

由於《勞動合同法》要求用人單位必須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導致了實踐中出現一部分勞動者在用人單位要求籤訂勞動合同時藉故拖延或者拒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想獲取雙倍工資的現象。特別是建築業、餐飲業等一些用工期限較短行業中的勞動者,往往只看重短期的經濟利益,忽視書面勞動合同提供的其他保障,在用人單位要求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時,以各種理由拖延或者拒籤書面勞動合同,以獲得雙倍工資。這一方面降低了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率,使用人單位處於尷尬的境地;另一方面也損害了勞動者自身的合法權益,一旦發生拖欠工資報酬、不交社會保險、工傷等情況,書面勞動合同缺少將對工資報酬的追償、社會保險的補交、工傷及工傷待遇標準的認定帶來極大的不便,實質上損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 篇5

編號:_________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乙方)爲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限爲________年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爲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個月爲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乙方崗位類別確定(打“√”)爲:( )管理類/( )工人類。

三、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爲: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爲___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爲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爲__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爲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5._________。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 5._________; 6.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爲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仔細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雙方依法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名,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爲有效。

三、本合同適用於本市的所有用人單位及其招(聘)用的所有勞動者;職工的用工性質(包括合同制職工、異地遷轉戶糧的合同制職工、不遷戶糧的合同制職工、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請在合同的第一段中註明,但非本市城鎮戶口職工(不含不遷戶糧的合同制職工)的合同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四、本合同中的空欄,是需要雙方協商確定的,必須填寫清楚;不須填寫的空欄請打上“/ ”。

五、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其類別(管理類/工人類)應參照國家規定的職業分類和技能標準明確約定。變更崗位的範圍及條件可在合同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約定其具體內容。

六、約定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要具體明確,並不得低於本市當年最低工資標準;實行計件工資的,可以在本參考文本第十二條中列明,或另簽訂補充協議。

七、本單位工會或職工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可依法就工資、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事項集體協商,簽訂集體合同,職工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的各項勞動標準,不得低於集體合同的約定。

八、本合同的未盡事宜,請在“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中列明,或另行簽訂其他補充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九、本合同書用鋼筆填寫,必須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塗改。

十、本合同書一式三份,鑑證後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鑑證機構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由於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 尚未期滿,現乙方因個人原因於 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共同就解除勞動合同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雙方同意於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時截止。

2、乙方保證在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一週之內,按照甲方的相關規定和要求辦理完畢全部的交接手續,包括但不限於:項目的移交,資產的回收,工作的彙報,轉單的籤返,付清對甲方的應付款項,提供客戶信息等,與此同時,雙方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

3、因乙方在職期間曾擔任二級公司的總經理,爲保障甲方的權益,乙方保證在離職後遵守如下約定:

(1)繼續遵守和甲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不外泄在職期間從甲方獲悉的任何商業祕密;

(2)自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參與二級公司主營業務相沖突的商業活動。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損於甲方與客戶的合作關係的行爲。

4、爲彌補乙方因上述約定而有可能出現的損失,甲方同意支付給乙方補償金 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稅後)

5、乙方按照本協議書的約定辦理完畢全部的離職手續後,甲方將在勞動合同解除後的第一個發薪日,將50%的補償金直接劃到乙方的工資卡上。

6、如果乙方嚴格遵守第3條中的約定,甲方將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一年後將剩餘的50%的補償金支付給乙方;如果乙方出現了違反約定的行爲,甲方可以不支付該50%的補償金。

7、乙方承諾將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應繼續承擔的其他義務。

8、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除本協議內容以外,不再向對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向對方支付 ________元。

10、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於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所屬區:

根據《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和上海市勞動局《本市全民所有制企業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雙方訂立合同如下:

一、合同類別和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合同履行期限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爲個月(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合同期滿應即終止,如甲方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應即續訂合同。

2、無固定期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直至《暫行規定》中約定的條款發生時自行終止。其中乙方必須爲甲方服務期限爲年(自一九年月日至一九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的需要,並參照乙方的工作技能或特長,經考覈後擇優上崗或安排適當的工作。上崗前應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與所在部門簽訂上崗聘約。上崗聘約爲本合同附件。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情況,可調動乙方的工作部門工作崗位,在徵求乙方意見時,如無特殊情況,乙方應以服從爲原則。

3.雙方有關崗位聘用、解聘等事中項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崗位聘用實施辦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廠職工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辦理。

三、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法規制度,採取有效措施,爲乙方提供良好的勞動環境和工作條件,加強對職工的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並根據生產和實際工作需要發給乙方必要的勞防用品和保健營養待遇。同時,對女職工應酌情實行特殊保護。

2.甲方根據企業生產和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和改善職工生活福利待遇,並提供必要的集體生活設施和娛樂場所。

3.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對職工提供必要的專業技術培訓和業務進修條件,並進行政治文件學習、安全生產和廠規廠紀教育等。

4.乙方有參加甲方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

5.乙方上崗後應按照甲方的生產和工作要求,掌握本崗位的工作技能和操作規程,按質按量地完成各項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並接受甲方職能部門的有關考覈。

6.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樹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主人翁精神風貌,維護企業聲譽,愛護集體財產。

四、勞動報酬

1.甲方實行本企業的內部工資分配形式並根據“按勞分配”的原則,按照崗位的勞動技能高低、工作責任大孝勞動強度和勞動條件優劣情況,確定不同工種的勞動報酬,隨着生產經營發展和經濟效益增長情況,逐步提高乙方勞動報酬和有關福利待遇。

2.乙方工資、獎金、浮動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和相應的福利津貼等,仍按甲方現行的規定按月發放。

3.乙方在生產或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特殊成績的,甲方可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或晉級工資。

五、福利待遇和勞動保險

1.在勞動合同期間,乙方仍享受統一規定的有關津貼,物價補貼、計劃生育、住房補貼、養老保險、獨生子女費以及法定的公休節假日、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甲方規定的職工休假等。

2.在勞動合同期間內,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待遇以及家屬勞保待遇等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3.勞動合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有關待遇仍按國家現行的有關政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執行。對乙方的停工醫療期按《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的暫行規定》中的有關條款執行。

4.被列入下崗待聘範圍的人員,其各種待遇按照《上海竟成印刷廠下崗待聘的暫行規定》執行。

5.乙方到達離退休年齡,其離退休待遇仍按國家現行政策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間內必須自覺地遵守國家的有關法規法紀、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如有違紀違章行爲,甲方有權按有關廠規廠紀規定給予必要的處罰。

七、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凡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即爲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後可續訂勞動合同。

2.合同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特殊情況,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變更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但必須辦理變更手續。

3.職工到達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提前退休時,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4.在勞動合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除屬《上海竟成印刷廠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規定》中的第十六條第一、二、三、四款之外,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5.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乙方如屬《暫行規定》中第十六條規定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乙方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如遇有《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之一的,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8.被解除勞動合同的乙方人員,甲方根據《暫行規定》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期內,甲方除《暫行規定》第十六條、第十九條、乙方除《暫行規定》第十七條規定的條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離職,否則應支付違約金500元。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除遇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內容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給對方賠償經濟損失。賠償金額按有關規定或實際情況確定。

3.凡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學歷學習、進修或分房的人員,其有離職、調動或違約時,均按《上海竟成印刷廠關於職工在服務期內離崗及違約賠償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有關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2.本合同的有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如與國家新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甲乙雙方需要修訂或補充的,可協商修訂補充。

十、勞動爭議的調解、仲裁

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或企業調解不成三十日內,按規定向虹口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勞動合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此合同一式兩份。企業和職工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章):(蓋章或簽名)

委託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合同簽訂日期:

勞動合同 篇8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關係。將實際用工作爲建立勞動關係的標準有其合理性,也有利於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第一,實際用工在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在後的,勞動關係早於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建立不受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影響。

第二,勞動者在實際提供勞動的同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合同簽訂期、勞動關係建立期和實際提供勞動期三者是一致的。

第三,建立勞動關係的唯一標準是實際提供勞動。也就是說只要勞動者實際提供勞動,用人單位實際用工,就建立了勞動關係。不論勞動者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都將受到同等的保護。這種理解實際上否定了原來實踐中關於事實勞動關係的概念。對於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而言,不能因爲勞動者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拒絕加以依法保護。

第四,書面勞動合同簽訂在前,實際用工在後的,勞動關係自實際提供勞動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的建立後於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日期,勞動關係建立日期之前的書面勞動合同只具有合同效力,如果合同一方違約,按照民法規定追究其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