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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勞動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勞動合同範文合集五篇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固定期限)

甲 方: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北京城建五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年 月 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爲元或按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 元或按 執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身份證號:

戶籍地:居住地:

聯繫電話:

第一條鑑於甲乙雙方於年月日訂立的《勞動合同書》,約定的期限爲年月日至年月日。但由於,主動提出,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及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須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解除於年月日訂立的《勞動合同書》,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就此解除,勞動權利義務即時終止。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及各項補助(補貼)等共計人民幣元(¥元),具體費用明細見附件二。

第四條對於前述約定的費用,乙方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之日起三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賬戶(戶名:,賬號:,開戶行:。)。如乙方尚拖欠甲方債務的,在支付時一併抵消。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應當向乙方出具離職的相關證明;十五日內,甲方爲乙方辦理人事檔案轉存及社保關係轉移手續。

第六條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合同簽訂並履行完畢後,雙方勞動債權全部結清,雙方此後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糾紛。

第七條甲乙雙方均不能就任何勞動爭議問題向對方主張權利,提出勞動仲裁申請或訴訟,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並賠償損失。如果系乙方違約的,還應當如數退還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前述全部費用。另,勞動關係解除後,任何一方均不能做出有損對方聲譽、利益的行爲,否則將視爲違約。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交由人社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甲乙雙方就本勞動合同中涉及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發生爭議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送達時的送達地址及法律後果作如下約定:

1.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爲;乙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爲。

2.前述地址適用範圍,包括雙方非訴時各類通知、協議等文件,以及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糾紛時相關文件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民事訴訟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序。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履行通知義務,通過的方式通知對方,確保對方知悉。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義務,雙方所確認的送達地址仍視爲有效送達地址。”

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對本合同項下條款文義有充分理解和把握,知悉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及違約後將承擔的責任,且不存在重大誤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形。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第十四條本合同附件。

附件一: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附件二:費用明細表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

姓名:

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爲:_。期限爲:_。

使用提示:當事人可從下列類型中任選一種: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星期_)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年_月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合同。具體爲:_。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爲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_。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爲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星期_)

使用提示:

試用期條款屬於選擇性約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僅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滿一年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由現行的三個月(《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定)減爲兩個月。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須說明理由。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2、《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第三條錄用條件爲:_。

使用提示:如文化知識、身體狀況、勞動技能、工作能力、團隊精神等。

第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工作內容

第五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部門擔任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使用提示:工作內容指工作崗位和工作任務或工作職責,屬於勞動合同的核心條款。這一條應與"崗位職責"或"職責描述"做好配套規定。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爲:_

第七條因工作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使用提示:甲方應以適當的方式向乙方說明新崗位的有關情況及調動的具體理由。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工時制,具體爲:_。

使用提示:

現行法定工時制度分爲: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當事人應明確選擇其中之一。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第九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

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十條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定,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雙方的利益。五、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爲:_。

使用提示:企業工資計發一般有計時或計件兩種形式,當事人可從下列方式中任選一種: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若非特別說明均爲稅前應發工資)爲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爲_元)。

使用提示:試用期工資應同時符合三個條件:1)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2)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3)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法規示要:《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爲_,計件單價爲_。

使用提示: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大多數從事此類崗位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根據《上海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五條的規定,下列項目不作爲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

一、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二、延長法定工作時間的工資;

三、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四、伙食補貼(飯貼)、上下班交通費補貼、住房補貼。

3、《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第十二條甲方每月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使用提示:甲方要建立健全工資管理制度,使用規範的工資單及簽收形式,作好各項必要的臺帳記錄。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有權直接向法院申請支付令。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製度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工資水平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逐步提高。

第十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五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使用提示:本市社會保險包括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小城鎮保險、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等類型,乙方有權瞭解甲方參加社會保險的情況。

法規示要: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十六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

使用提示:甲方爲乙方提供特殊待遇的,可在合同中另行約定。本條屬約定性條款。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九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進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後,應及時告知乙方。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第二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一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勞動者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五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爲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應當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第五十五條規定:從事特種作業的勞動者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

第五十六條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勞動者對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二條勞動者拒絕用人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不視爲違反勞動合同。

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對用人單位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甲方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二十四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五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六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若在試用期內提出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天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未依法爲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五)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六)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使用提示:相比《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如本條第(四)、(五)、(六)項。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使用提示:《勞動合同法》明確了提前三十日可以用一個月工資來代替提前通知期。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針對兼職問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存在實務操作的困難,應從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加以操作性的規定。

法規示要:《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三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八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當事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定程序,履行提前通知和通知工會等義務,否則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支付賠償金。

法規示要:《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三)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使用提示:《勞動合同法》對於當事人是否可以約定終止條件未作規定,依據《勞動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終止條件,但這是否屬於《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有待進一步明確。

另依據《勞動合同法》,作爲勞動合同終止條件之一的"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該如何把握,也存在實際操作的困難。因某些原因導致勞動者一直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的情形是普遍存在的,這是否就意味着用人單位就永遠不能與勞動者終止合同?

法規示要:

1、《勞動法》第二十三條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女條件,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消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三十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第(五)項、第(六)項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十一、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三條乙方接受了甲方提供的專業技術培訓。約定爲甲方的服務期自工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違約金_元人民幣。

使用提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經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中可以約定關於服務期、保守商業祕密的相關內容,也可另行通過專項協議的形式約定更爲詳細的內容。關於服務期用人單位只能和特定的勞動者,即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約定服務期。《勞動合同法》排除了用人單位對出資招用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情形。另這裏的違約金約定是一個培訓費用返還的概念,在實際操作中,應注意保存培訓費用方面的證據。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_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競業限制的範圍爲_,地域爲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爲_,支付方式爲_。

若乙方違反第三十四條和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_元人民幣。

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使用提示: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違約金的情形,《勞動合同法》只限定爲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對於競業限制的違約金約定不同於服務期,沒有數額的限定。另關於商業祕密的保護是否依然可以約定服務期,法律沒有明確,有待進一步商榷。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競業限制的人員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競業限制的範圍、地域、期限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前款規定的人員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二年。

  十二、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其他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乙方赴甲方報到(即乙方在甲方的用工名冊簽到)之日起生效。

使用提示:爲加強勞動合同的書面化,《勞動合同法》允許先簽合同後用工,但勞動關係自實際用工之日起算。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應建立用工名冊備查。因此在實踐操作中應將兩者結合起來。

  法規示要:

《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四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遇見未知的自己在線閱讀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年__月__日簽訂爲期_______年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一致同意於__年__月__日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2、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乙方知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不要求甲方支付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費用;

3、甲方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終止;

4、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 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爲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5、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字後七日內與甲方有關部門 辦理完工作交接、物品歸還、賬務交接、償還財務借款等事項。如有乙方負責辦理的對外業務沒有清算完畢,遇見未知的自己在線閱讀乙方應負責將往來賬目覈對清楚,並將由對方蓋章、簽字確認的對賬單 交甲方財務部門。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 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之前與甲方簽訂了《保密協議》、《競業禁止協議》的,仍應遵守原協議的約定;

7、乙方辦理完各項交接之後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包括解除勞動合同在內的相關證明。乙方應於勞動合同解除後15日內到甲方辦理相關轉移手續,逾期不辦責任自負;

8、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甲方進行詆譭、誹謗、惡意中傷、及任何有損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爲,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9、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編號

勞 動 合 同 書

(示範文本)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性質: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的有關信息真實、有效。

2、勞動合同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4、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①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②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③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 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身體狀況、工作能力和表現,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一)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爲 (不超過八小時),每週 (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如屬法律、法規規定需要延長時間的情形,則不受前述限制。

(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時制的,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後實行,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並充分聽取乙方意見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輪流調休、彈性工作時間等工作和休息方式,保障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沒有安排補休的,應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七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乙方所在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爲

第九條甲方將採取以下職業危害防護措施:

第十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一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

第十四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標準爲 元/月,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 、 、 ;其標準分別爲 元/月、 元/月、 元/月、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爲

(三)年薪。乙方的年薪按照甲方依法制訂的薪酬制度確定,甲方每月預付乙方薪酬元。

(四)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可在本合同第條中明確。

第十五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六條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爲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七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於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期間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爲元。

第十九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二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四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