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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合同人解讀

篇一:立合同人

立合同人解讀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原則,發展長期合作關係並由甲方銷售乙方之商品(含包裝、說明、保證與相關零組件及服務),特籤本合同約定條款如下,以資遵守(本協議是甲乙雙方進行購銷活動的總體的原則性協議,本協議適用於雙方的所有訂單,除非另有約定)。

第一條 商品

品 類:

品 牌:

產 地:

質量標準:

品項總數:

稅 率:□0% □4% □6% □10% □13% □17%

商品的品質應與甲乙雙方訂貨及簽訂本合同前提供的樣品或定明的規格相符,甲方在接受乙方運交之商品後,有權採取“抽樣、稱量、丈量、對比”等方式檢驗商品品質,經檢驗而品質不符約定的,甲方有權拒絕收貨並拒絕付款,即使已行使本合同第七條檢驗,甲方仍有權行使本條款之權利。

第二條 價格

乙方售於甲方商品的價格應公平合理並經雙方議定,價格應包含增值稅、關稅等各種應由乙方繳納的稅金以及甲方要求的包裝形式的包裝費,運送到訂單上指定之地點所發生的運費等一切費用,乙方如有價格變動,應於變動前三個月以書面通知甲方並與甲方確認最後之協議價格,在變更內容未達成協議前,雙方仍應按原約定履行合同。

第三條 商業賄賂

乙方如對甲方員工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如“回扣”、“退傭”、“招待”、“娛樂”、“置業”、“就業”、“國內或國外旅遊”、“饋贈”、“購物折扣”,及其他一切對甲方職工物質上有直接受益的行爲,以企圖獲取訂單或其它形式的商業利益的皆視爲商業賄賂。乙方人員若違反本條款或法律規定,進賂者,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訂單、本合同商業合作關係。甲方可以罰設 所有應支付乙方之應付帳款,含操守保證金、商品質量保證金、最低供貨價格保證金。或經由法院訴請乙方,賠償甲方公司之名譽及其他一切損失。

第四條 訂貨

1、甲方要求乙方供貨時,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統一製作的訂貨單,乙方簽署本合同,即表明乙方同意按本合同及有效報價單確定的條件和甲方所下訂單的要求向甲方供應商品。

2、甲方應在訂貨單規定的送貨日期前向乙方送達訂貨單,提前時間爲同城不少於3天,異地不少於7天,但緊急訂單應在48小時內送到。

第五條 交貨

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時間,將商品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整齊安全的堆置於甲方或甲方指定受領商品者指定的棧板上,甲方的收貨部門收貨時僅點收箱數,實際收貨數量應依收貨後開箱驗收爲準,開箱後發現殘損由乙方負責,訂單不可分批交貨,如需分批交貨,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並重新開立訂單,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收貨,除非甲方事先以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讓、分包、許可或處置本訂單項下或其他任何權利與義務,甲方也不得被視爲有義務接受任何受讓人、承包人、被許可人的支付或履行。如雙方對供貨數量存在對帳差異,則以雙方共同書面確認的數量爲準,乙方應按甲方所下訂貨單指定的時間一次性送貨到指定地點,送貨地點:

第六條 貼標

凡商品上已印有國際條碼,則不必再貼任何標籤,全英文包裝應貼有中文說明(若爲量販包裝之商品,根據國際條碼之規定,量販包裝須有獨立之條碼;換言之,量販包裝不得與其包裝內單品包裝條碼相同)。 對於尚未使用國際標準條碼的廠商得使用本公司店內碼,但需遵守本公司店內碼標籤之規定,並於交貨前完成貼標工作。

第七條 商品檢驗

甲方及其指定受領商品者有權在商品的生產地點或交貨地點檢驗商品,甲方亦有權不定期派員對乙方的生產場所進行不預先通知的檢查,以確保品質。經檢驗商品如有瑕疵或不符合品質要求,甲方有權將商品退回或要求修復及更換,亦有權取消訂單或暫停訂單未交貨之部分。有保質期的商品,乙方所供應商品尚存保質期不少於商品明示的保質期的2/3(促銷商品不少於1/2)乙方應在其標明的該商品的保質期限及保持條件下對商品的質量全面負責,乙方不得提供假冒僞劣商品或已臨近失效期或保鮮期低於1/3以下甚至超過保質、保鮮期的商品給甲方,否則甲方可於任何時間開具退貨通知單,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於通知單中指定的時間內領回該項退貨商品,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能在指定時間領回商品,該退貨商品由甲方處理,因而產生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第八條 法規遵守

乙方保證其商品及其所附文件等資料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之規定及任何其他國家或地區之規定,尤其更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下列之法律及規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3、《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

4、《農副產品購銷合同條例》

5、《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細則》

6、《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7、《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8、《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9、《藥品管理條例》

10、《化妝品管理條例》

11、《冷飲食品衛生管理辦法》

12、《糕點食品衛生管理條例》

13、《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實施細則》

14、《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實施條例》

15、《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品商品檢驗法及實施條例及進出品商品檢驗實施辦法》

16、《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17、《關稅條例》

18、《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19、《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20、《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

2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22、《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

23、《增值稅專業發票使用規定》

24、《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25、《加工承攬合同條例》

26、其他與訂單及合同之執行有關的法律、法規等規定

乙方如未遵守以上法律、法規以及其他法律、法規或本合同簽訂後所制定的條款及法律、法規而造成甲方或第三者有所損失時,乙方同意賠償甲方及第三者的一切損失。

第九條 單據

交貨時乙方應附上甲方的訂單複本,並在甲方訂單上由甲方收驗貨人員註明實際交貨數量:乙方的送貨單或外箱上應註明甲方訂單號碼、商品貨號、採購單位及依甲方採購單位計算之數量,以便操作。

有關於訂單的查詢或函件,乙方應註明甲方訂單號碼、商品貨號、採購單位及數量,以便操作。

第十條 保證責任

乙方應保證其供應的商品符合《產品質量法》,且不存在任何危害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瑕疵,乙方並對其提供之商品應對消費者負保證責任並出具《商品質量保證書》,乙方亦同意《商品質量保證書》爲本合同之組成部分,並對甲方及消費者負有保證書所載之義務;如乙方無法履行保證責任,甲方有權扣留乙方向甲方預交的

保證金,乙方不得異議,甲方亦有權解除本合同。

若乙方交貨商品的品質不良率超過合理的標準或影響顧客人身健康、安全及權益時,廠商必須賠償100倍不良品銷售單價之金額,作爲甲方商譽受損的賠償。

第十一條 賠償

甲方因銷售乙方所提供之商品而依法應對消費者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時,乙方應補償甲方因此所支付的全部賠償金額及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律師費、訴訟費等),並賠償甲方的商譽損失。甲方亦有權從貨款中扣除上述費用。

當甲方發現乙方所提供的商品有假冒僞劣、冒用商標、侵害著作權、專利權的情況,乙方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同意賠償甲方該商品第一次進貨起至最後一次進貨之總進貨額3—10倍的金額作爲甲方商譽受損的賠償。

第十二條 促銷

甲乙雙方同意辦理促銷活動時,任何的促銷行爲包括試吃、展售、陳列等,乙方應選派“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並且品德優良”的人員參與,並使用安全的設備,促銷活動期間因乙方原因所引起的任何財產損失或人員傷害,乙方應負全部賠償責任。

雙方同意創造商品高銷售業績是甲乙雙方共同目標,乙方同意每一個年度內至少參加由甲方所規劃之: 各種形式促銷活動 次。

第十三條 駐場人員

1)當乙方因業務需要而派駐人員於甲方所屬相關賣場時,乙方所派駐之試吃,駐場及展售人員與乙方之勞動關係均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之相關規定。

乙方之派駐人員於甲方所屬相關賣場工作時所發生之一切意外傷害及意外事件,皆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經濟及法律責任。

2)乙方服務人員應遵守甲方統一管理之各項規定,如有重大違反店內規章制度行爲者,經甲方通知乙方應即撤換該等人員,倘因此損害甲方之信譽或權益時,乙方同意賠償責任。

3)乙方及其代理人,受僱人對甲方、甲方的顧客或其他專櫃所造成之損害,乙方願負完全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貨款

甲方的付款條件系按個別供應商另行約定,付款地點爲甲方所在地,甲方給付貨款方式系按個別到期日爲原則,每月定期支付並將貨款匯入雙方約定的銀行帳戶或以支票支付。進貨折扣、獎勵折扣及其它拆扣,一律於進貨計算,甲方實際應付款項時即予扣除。

甲方實際應付之款項,係指依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議定的商品之價格於扣除各項折扣後之淨額,且甲方得以保留以應付貨款衝抵乙方依其他約定應付甲方的其他各項費用的權利,當應付甲方的金額高於應付貨款,則應甲方的選擇可由甲方自行從下次匯款支付額中扣除上述金額,或由乙方以支票方式將上述金額在甲方提出要求30日內支付給甲方,以衝抵該帳號餘額。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甲方有權扣留未付貨款90天,期滿甲方確認無潛在的質量責任後,將未付貨款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第十五條 所有權及知識產權

甲方或其指定受領商品者收到檢驗合格之商品後,商品之所有權即屬甲方,所有權與付款與否無關,亦即乙方不得以未付款爲由而保有所有權。

乙方應對其所售予甲方之商品在銷售給甲方之前,應具有所有權或合法的支配權、處分權並不得侵害別人和知識產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商品的裝潢設計或外觀設計權),如果乙方售於甲方的商品,因所有權存在的問題或因侵害別人的知識產權而引起的一切後果及經濟損失完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工業產權及商譽

所有由甲方提供的繪圖、設計、型式、資料、工具、設備及其他項目,除執行本合同外,乙方不得使用、泄露或再製,如於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支付試驗或研究發展之費用,乙方同意該個案的工業產權屬於甲方,並由甲方在全世界申請工業產權。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有關貨物或服務的宣傳廣告中提及甲方及其相關企業。

第十七條 延遲交貨

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應於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日期交貨,如因乙方之過錯而造成交貨延遲、交貨不能或交貨不完全時,乙方必須支付甲方該次訂單總金額之20%—50%懲罰性的違約金,如果由於違約已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時,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的部分,如果由於乙方的違約造成甲方對第三方違約,

此項違約金及損失賠償金亦應由乙方承擔,除非在定單交貨日之前事先與甲方聯繫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及書面確認。

第十八條 數量及訂單更改

訂單不可超量交貨,如發生超交情況,甲方有權退回超交之數量給乙方,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應付貨款依甲方所點收的數量或重量爲依據,如甲方對訂單有所更改,可在交貨前任何合理時間以書面的“訂單更改通知書”更改訂單,乙方必須按更改後的訂單交貨,如訂單之更改導致成本運送時間之增減,乙方應在價格或交貨時間上做合理之調整,但此種之調整應在收到訂單更改通知之之起七日內提出,並由甲方書面確認。乙方在訂單規定的交貨期限內沒有履行訂單,而在被允許推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時甲方可終止訂單,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修改或終止訂單的全部或一部分,雙方在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以致訂單的義務不能履行,訂單可以終止。

第十九條 商品退換貨

當商品質量出現瑕疵,或雙方同意退換貨之商品,或因銷售不佳甲方不再陳列銷售之商品,甲方有權針對該商品辦理退換貨。

1)當乙方收到甲方商品換貨單時,乙方應即時至甲方之賣場或地點辦理換貨手續,若於通知日起十日內未處理者,甲方有權直接扣款,辦理退貨,所發生之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2)當乙方收到甲方商品退貨單時,乙方應於通知日十日起內領回該批退貨商品,若逾時未處理,甲方有權自行處理該批商品,並直接扣款,所發生之相關費用由乙方責任承擔。

3)本着擴大利潤加強雙方配合原則,乙方同意幫助甲方調整庫存。

第二十條 通知

所有通知或聯繫事項應以書面確認並以郵寄或電話傳真送至對方。

第二十一條 有效期間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定即產生法律約束力,未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應提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訂立相關書面合同。

於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提供商品目錄供甲方參考,乙方應依甲方之訂單交貨並遵守本合同之規定,甲方將依照存貨、銷售狀況及其他情況不定期給予乙方訂單。如乙方部分商品銷售情況不良者或甲方爲調整賣場商品品項、數目或因其他競爭商品廠商提供較優惠交易條件等原因者,甲方可將該商品暫停訂貨。

在雙方交易關係經本合同規定終止前,甲方所給之訂單,無論交貨日在終止前或後,乙方仍應依規定交貨。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當本合同的詮釋或執行產生爭議時,雙方應先友好協商,協議不成時,提交甲方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提起訴訟。

備註:1、乙方簽約人在簽約前應提供以下書面文件: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2)法人代表證明或法人代表授權委託書;

(3)授權書、稅務登記證、代理資格證、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商檢證明。

2、本合同所有條款和條件於每一份傳送的訂單中皆成立,並與訂單、傳真、信函等一起組成完整

的法律性文件,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簽約人: 簽約人:

公司名稱: 公司名稱: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負責人簽字:負責人簽字:

姓名:姓名:

職稱:職稱:

公司蓋章: 公司蓋章:

篇二:USER_勞務合同立合同人:甲方:成都飛騰電器 186486973

勞務合同

立合同人:甲方:成都飛騰電器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張海芬 法人:王良平 身份證號:…… 註冊地址:……籍貫:…… 經營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和《成都飛騰電器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管理制度》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立勞務合同如下,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關係

甲方聘用乙方爲銷售主管,固定期限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12年8月31日止,共叄年。其中試用期共叄個月,自2009年9月1日起至2009年11月30日止。乙方到崗日期爲2009年9月1日。

二、甲方義務:

1、甲方應建立完善、合理的勞動和安全制度,監督和保障乙方能夠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務,不得安排乙方從事銷售主管業務範疇之外的其它工作。

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須的勞動工具(手機、筆記本電腦、寬帶上網業務、工作服裝等)和良好的工作場所,創造合適的工作環境。

3、甲方應在合同有效期間於每月二十五日付給乙方基本工資人民幣肆仟元整,由甲方轉賬至乙方工資卡內(限中國工商銀行儲蓄卡),同時應允許乙方對本人基本工資情況進行查詢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4、如因工作原因,甲方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每天加班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加班期間,甲方應按乙方平時勞動價格的三倍支付給乙方加班工資,累計後於當月與基本工資一起支付,同時允許乙方對本人加班工資情況進行查詢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5、甲方應視乙方每月工作業績情況,按公司相關規定支付乙方相應的工作獎金,由甲方於每月工資發放日轉賬至乙方工資卡內(限中國工商銀行儲蓄卡),同時應允許乙方對本人獎金情況進行查詢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6、甲方應在合同有效期間按照國家相關勞動人員社會福利保障法律規定,爲乙方按時、足額購買基本社會養老、醫療等必要保險,同時應允許乙方進行查詢並提供必要的協助。

7、甲方應保障乙方享有休息的權利,乙方於每週公休日(星期六、星期天兩天)、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公司規定的假日休息。

8、甲方視工作需要,應對乙方進行必要的業務培訓,培訓時間、場所及條件由甲方獨自承擔。

三、乙方義務

乙方應於合同規定的到崗日期上崗,保證遵守勞務合同和甲方制定的《成都飛騰電器有限責任公司員工管理制度》及其它相關員工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服從甲方的管理,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務。

四、合同的調整及解除

1、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間,如因自身業務調整或變更,致使乙方不能勝任原有工作時,乙方有權與甲方解除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

2、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甲方考覈,如不能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3、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間,如因病或非工受傷,不能勝任受聘的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到適合的崗位,如乙方仍不能勝任,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4、乙方在合同有效期間,如故意違反甲方相關管理規定並達到辭退標準,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5、本合同一經簽定,除以上規定的四條外,甲乙雙方均不得無故解除,否則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依法追究責任。

五、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應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成都飛騰電器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乙方:張海芬(私章) 法人:王良平(私章)

2009年8月26日

篇三:個人借款協議(簡單合同)

個人借款協議(簡單合同)

個人借款協議樣本(簡單合同)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爲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標籤:解讀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