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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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離職證明的時間

新單位讓我下週一去報道,帶上離職證明。本來應該是開心的事,但離職證明讓我糾結。



我是3月初的樣子離開上一家單位的,當時老闆讓我簽了份東西,大概內容是幾月幾號離職,社保交至3月份,具體沒仔細看。



上一家單位是事業法人,承包給私人的,但一些人事手續還是跟正式工一樣統一管理,都交給一個外包公司辦。所以一般離職證明還是外包公司給開的`,上面會寫出具體離職時間,以及社保交納到幾月份。



現在我的問題是:我實際離職是在3月初,但簡歷上寫了到4月份,社保是交到3月份的,如果拿那份正式的離職證明,難免跟簡歷上有出入,我怕影響入職。也準備了些理由去圓謊,但總覺得不妥當,現在不知道怎麼辦,希望各位給我個建議,謝謝!



哎。。。早知道就如實寫了。。

關於離職證明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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