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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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送100分,以前公司不給開離職證明,急急急!

我找到了新的工作,非常喜歡這個工作,新公司要求出示離職證明,因爲我以前在公司只做了三個月,但是卻簡歷上寫的.六個月,現在以前的公司老闆以我走之後沒有付工資給我怕引起糾紛爲理由不給我開證明,可是我本來就只做了三個月啊,之後的事情我不說沒人知道,我想我應該去找老闆談一下,那麼談的時候還要注意哪些問題呢??請高人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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