範文齋

位置:首頁 > 職場範文 > 職場百科

個人取得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人取得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問:個人取得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5]715號)規定:“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換算爲含稅獎金計徵個人所得稅的具體方法爲: (一)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二)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速算扣除數A)÷(1-適用稅率A); (三)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四)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如果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先將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稅法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部分後,再按照上述方法處理。

個人取得不含稅的年終獎收入應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